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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5日星期日

第三十二章 五四運動

甲. 民初之外交:

一. 外蒙獨立:

中華民國成立後,列強對中國的侵略並沒有停止,尤其是俄、日、英等國,更是變本加厲。

日俄戰爭後,俄國在中國東北的勢力,部分為日本所奪,乃改而經營外蒙,先後與中國及蒙古簽訂了「俄蒙協約」、「中俄協約」及「中俄蒙協約」,其後外蒙於1920年更在蘇俄勢力的控制下宣佈獨立。


二. 英國侵西藏:

英國自統治印度後,對鄰近的西藏甚具野心,先後與西藏和中國簽訂了「英藏和約」及「西藏續約」,其後西藏於公元1914年分為內藏和外藏兩部。


三. 日本佔山東及「二十一條」:

日本早欲奪取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因此在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不久,日本趁列強無暇東顧之機會,對德宣戰,出兵山東,並強行佔領德國控制的膠州灣及膠濟鐵路沿線。

日本並不以佔據中國山東為滿足,遂於1915年1月,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求,其主要內容有:

1. 要求中國政府承認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

2. 要求承認日本在南滿和內蒙東部享有的一切權利。

3. 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

4. 中國沿海各港灣,不得租與第三國。

5. 中國政府須聘日人為政治、財政、軍事顧問,警察和兵工廠須多聘日人及由中日合辦,日本在浙、贛、鄂、閩、粵等省享有經濟特權。

日本向袁世凱提出「廿一條款」,限袁氏於四十八小時內答覆。袁氏恐日本妨礙其帝制運動,故於五月九日要求除部分內容容後商議外,竟接受了「廿一條款」,是為「五九國恥」。

段祺瑞繼承袁氏之衣砵,控制了,北京之中央政府後,主中國參戰,並向日本大量借款,以擴充自己的實力。1918年,日本乘機向段祺瑞提出在山東駐軍、延長租借膠濟鐵路等要求。段祺瑞命駐日公使章宗祥覆文,表示「欣然同意」,使日本佔領山東合法化。


四. 中國在巴黎和會之失敗:

1.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德奧之失敗而告終。翌年1月,列強在巴黎凡爾賽宮開和會,中國派五名代表參加會議,要求取消「廿一條款」及收回德國在山東省的權益。

2. 當時英、法、意三國事前皆與日本訂有密約,故偏袒日本,允許日本繼承德國人在山東的權利。美國總統威爾遜欲主持公道,但見「中日山東善後協約」,中國有「欣然同意」的換文亦表示愛莫能助,中國代表唯有要求將山東問題在條文中加入「保留再議」,但亦被拒絕。

3. 消息傳到中國,舉國大憤,遂有五月四日發生的學生示威運動。中國代表民意如此,乃拒絕簽訂對德的和約,僅簽訂對奧的和約,故山東問題懸而未決。


乙. 五四運動:

1919年5月爆發的五四運動,是一次反對列強侵略的愛國運動,也是一次爭取民主自由、推廣科學精神的政治文化運動。

一. 五四運動之性質:

1. 表面上是由於巴黎和會失敗而引發之政治性愛國運動,以反軍閥統治 (內除國賊) 及反外國帝國主義壓迫 (外爭國權) 為目標;

2. 但愛國必須喚起群眾,於是教育、語言等研究隨之而起,乃有白話文運動,新文化運動之產生。

3. 此外,打倒國賊則必須將國賊之溫床一併消滅;而振興中國,亦得有思想上之指導,故此反傳統運動、社會改革運動、新思潮運動亦接著而興。

4. 外爭國權亦必須明瞭外國情況,故探討西方文化蔚然成風,甚至有全盤西化之主張出現。

5. 總括而言,五四運動因政治事件而興,而其發展則引起社會、學術、文化上之劇變,故亦是一新文化運動;其破舊立新之意義,足與辛亥革命相比。


二. 五四運動產生之背景:

1. 政治方面:

A. 軍閥混戰:

袁世凱死後,開啟軍閥混戰之局面,內戰頻繁,年青知識份子了解救國的急切需要,國民大多反對軍閥專制。

B. 外國侵略:

辛亥革命雖然推翻滿清,創建民國,但中國仍飽受日、英、俄等列強之侵略,於是抵禦外侮之民族自覺日漸增強。

C. 外交失敗:

在巴黎和會中,有關山東問題的交涉遭受拒絕,國人憤恨軍閥政府的禍國殃民,遂觸發一場愛國運動的產生。


2. 社會方面:

A. 要求改革:

歐戰發生後,日本乘中國工業基礎尚未鞏固,加強經濟侵略,國人時發起抵制日貨之運動,加以軍閥之黑暗統治和割據混戰,亦使中國社會發展受列窒息。五四運動之「外爭國權,內除國賊」口號,實亦中國經濟要求發展、社會亟待改革之反映。


3. 文化方面:

A. 新舊衝突:

清末民初之際,中國正處於中西文化思想及制度的衝突時代,知識份子均欲打破傳統禮教的束縛,力求革新圖強立道。

B. 文化運動:

胡適、陳獨秀等人倡導新文化運動,大力引進各種西方自由、民主的思想。這些對五四青年學生之奮起,均有極大之影響。


三. 五四運動之經過:

1. 外交失敗:

公元1919年5月,巴黎和會外交失敗之消息傳到中國後,舉國嘩然。

2. 示威遊行:

5月4日,北京數千學生舉行示威大遊行,以「內除國賊,外爭國權」為口號,要求政府懲辦曹汝霖、章宗祥和陸宗輿。

3. 各地響應:

學生在巡行中,受到政府軍警干涉,雙方發生衝突,示威者將曹汝霖的住宅焚毀,章宗祥被毆傷,軍警拘捕了數十個學生,群情益憤;全國各大城市紛紛響應,工商界相率罷工和罷市,各地學校相繼罷課。

4. 運動成功:

軍閥政府以眾怒難犯,遂下令將曹汝霖、章宗祥及陸宗輿三人免職,並釋放被捕的學生,同時拒絕在巴黎和會中簽訂對德和約。


四. 五四運動之影響:

五四運動自北京而擴大到全國,由學生而發展至各界,從外交而深入於政治、思想、文化諸領域,對近代中國產生了非凡的影響,茲概述其影響及貢獻如下:


一. 政治方面:

經此運動後,有志之士眼見軍閥亂國,乃積極參加孫中山所領導的國民革命,故五四運動對國民政府統一,有很大的幫助。

二. 外交方面:

在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見國內民情洶湧,乃拒絕在對德和約上簽字,山東問題遂懸而未決。

三. 經濟方面:

五四運動激發起國民的愛國熱情,各地人民紛紛抵制日貨,有助於中國手工業之發展。

四. 思想方面:

知識份子對傳統禮教及儒家思想,由懷疑發展至背叛,甚至有全盤西化的偏激口號出現。

五. 學術方面:

五四運動是新文化運動的延續和發展,它把民主與科學、反對封建迷信的思想,由知識份子推廣到全國民眾,使提倡新思想新文化成為一種風氣。同時,亦促進了文學革命的深入和廣泛發展,使我國科學和教育的發展進入一個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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