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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

七國興亡

第三節 七國興亡


  商鞅相秦孝公變法,變落後國為先進國。商鞅定策,先擊敗魏國,逼魏東遷。秦據黃河、函穀的天險,可以出兵攻擊山東諸國,完成帝王統一的大事業。從秦孝公到秦始皇,都是為達到這個目的而進行戰爭。

  魏在秦孝公以前,是天下最強的國家。魏都安邑,逼近秦國,商鞅認定魏是秦的心腹病,非魏滅秦,即秦滅魏。前三四○年商鞅大破魏軍,魏惠王棄安邑遷都大樑。前三三二年(秦惠文王六年),魏獻陰晉(陝西華陰縣)。前三三一年,秦大敗魏兵,斬首八萬,次年魏獻黃河西岸地求和。前三二九年,秦兵渡河取魏汾陰(山西榮河縣北)皮氏(山西河津縣西)。前三二八年,魏獻上郡十五縣。秦既得河西全部魏地,黃河天險,在秦掌握。從此秦不斷攻奪河東魏趙土地,主力則出函谷關攻擊韓國。

  正當秦魏兩大國連年戰爭的時候,山東諸國害怕起來,不知怎樣來抵禦秦國。策士洛陽人蘇秦創合縱說。前三三四年,蘇秦見燕文侯說合縱的利益,文侯送他車馬金帛,去聯合各國。趙、韓、魏、齊、楚都聽從,趙王做縱長,蘇秦一人佩六國相印。所謂合縱,就是從燕到楚,南北合成一條直線,共同反對西方的秦國。蘇秦合縱的規約是:

  秦攻楚——齊魏出兵援救,韓斷秦糧道,趙燕作聲援。秦攻韓魏——楚攻秦軍後路,齊出兵助楚,趙燕作聲援。秦攻齊——楚攻秦軍後路,韓守成皋,魏阻秦道路,燕出兵救齊,趙作聲援。秦攻燕——趙守常山(河北正定縣),楚屯武關(陝西商縣東),齊渡渤海援燕,韓魏出兵援救。秦攻趙——韓守宜陽,楚屯武關,魏屯黃河南岸,齊渡清河,燕出兵援趙。蘇秦這個計畫,對秦國是不利的,因為山東六國土地比秦大五倍,兵力大十倍,如果六國堅持合縱,秦的統一戰爭將遭受極大的阻礙。不過六國相互間存在著矛盾,都想乘機從與國方面得些便宜,縱約極不穩固。蘇秦的合縱前後只有三年便解散了。後來幾次合縱也不曾阻止秦兵的進攻。

  秦國破壞合縱的方法叫做連橫,就是結合山東任何一國,連成一條橫線,攻擊其他各國。《韓非子•五蠹篇》說“縱者,合眾弱(山東六國)以攻一強(秦)也;而衡(橫)者,事(投降)一強以攻眾弱也”。戰國策士奔走遊說,議論風生,歸根只是縱與橫兩種主張。七國間此戰彼和,變化無常,歸根也只是縱與橫兩種活動。秦昭王時,范睢為相,定“遠交近攻”策,連橫愈益得勢,合縱愈不易成,但秦仍怕山東合縱,直到戰國末年,勝敗已定,還是怕縱的合成,所以秦始終堅持連橫,用山東策士為相,執行這個國策。

  當蘇秦在山東合縱,秦用魏人張儀為相,進行連橫。前三一八年,六國第一次合縱出兵攻秦,推楚懷王為縱長。秦出兵函谷關擊破韓軍,六國退走。前三一七年,韓、趙、魏、燕、齊五國連同匈奴共攻秦,秦大敗韓趙軍,斬首八萬二千,韓趙引外族兵助內戰,結果是遭受可恥的大敗。前三一六年,秦滅蜀,後又滅巴,愈益富強。前三○七年,秦取韓宜陽,斬首六萬。宜陽是韓國大都邑,宜陽入秦,行軍更便利。秦又渡河築武遂城。韓君先世墳墓在平陽(山西臨汾縣西南),武遂離平陽七十裏,韓君被脅不敢反秦。前二九三年,秦大將白起大破韓魏兵于伊闕(河南洛陽縣龍門山),斬首二十四萬。此後韓魏兵力大衰,獻地求和,不敢抗秦,秦主力南向擊楚。

  楚懷王與齊湣王相約彼此互救,秦派遣張儀見楚懷王,勸楚與齊絕交,秦願送還商於(河南省淅川內鄉一帶)地六百里。楚懷王大喜,與齊絕交,請張儀為楚相,派人跟張儀到秦受地。張儀說,我只說六裏,不曾說過六百里。楚懷王怒,前三一二年,發兵攻秦,大敗,死甲士八萬,失漢中郡。楚懷王大怒,發全國兵攻秦,又大敗。前二九九年,楚懷王受秦欺,被秦俘獲。楚喪地破軍,國力衰落。秦在伊闕大勝後,移主力圖楚。前二八○年,秦攻楚,取楚上庸(湖北房縣均縣等地)及漢水北岸等地。前二七八年,白起攻破楚都郢,楚兵敗散,楚襄王逃到陳(河南淮陽縣)躲避。前二七七年,秦又奪楚巫郡、黔中郡,楚國兵號稱百萬,此時僅有兵十余萬,衰弱不能再振。

  楚既破敗,秦移主力攻北方強國趙。前二七○年,秦兵攻趙,被趙大將趙奢大破於閼與(閼音玉 yù河北武安縣西),這是秦很少遇到的一次大挫折。此後秦兵力暫時轉向韓國,奪取韓地。前二六二年,白起取韓野王(河南沁陽縣),隔斷上黨。上党降趙。前二六○年,秦攻上党,趙大將廉頗駐軍長平(山西高平縣)築壁壘堅守,秦兵挑戰,廉頗持重不應。秦派間諜送趙權臣黃金千斤,對趙王說,秦最怕趙奢的兒子趙括做將軍,廉頗容易對付,而且快要投秦了。趙括善於談兵法,趙奢還談不過他,但是趙奢知道他將來一定要壞事。趙王中秦反間計,果然令趙括代廉頗為主將。秦聽說趙用趙括為將,秘密使白起為上將軍。趙括出兵擊秦軍,秦軍詐敗退走,趙括乘勝進擊,直到秦壁下。秦據壁堅拒,吸引趙兵在壁下,出奇兵斷趙軍後路。趙兵受困,臨時築壘堅守,等待援救。秦昭王聽得趙糧道已斷,親到河北,徵發十五歲以上的男子,悉數送長平,阻絕趙救兵及糧食。趙兵饑餓四十六日,殺人而食。趙括分兵四隊,輪流攻秦壘,不能破,趙括自率精兵猛攻,被秦兵射死。趙軍失主將,投降秦軍,凡四十余萬人。白起怕趙兵尋機會反抗,把四十余萬人一起在長平坑死。這是戰國時期最大的也是最殘酷的一個大戰爭,趙兵前後死亡四十五萬人,秦兵也死去大半。兵法空談家趙括憑他的空談就斷送了四十余萬人的生命。前二五八年,秦圍趙都邯鄲已一年余,魏公子信陵君及楚軍救趙,擊破秦軍,邯鄲才得保全。

  長平大戰後,秦連年攻韓魏趙三國。前二三○年(秦始皇十七年)秦滅韓。前二二八年秦滅趙。前二二五年秦滅魏。前二二三年秦滅楚。前二二二年秦滅燕。前二二一年秦滅齊。山東六國全部滅亡,中國開始成為統一的大帝國。

2008年7月30日星期三

經濟情況

第二節 經濟情況


  東周、戰國的兼併戰爭,實質上是領主與新興地主爭奪政權的鬥爭。戰國時期,地主階級在秦國取得完全勝利,在山東六國也取得勝利,但還不能完全壓倒領主。由於領主政權的破壞和削弱,剝削方式改變了,束縛在宗族裏面的大量農奴,比東周後期更進一步獲得了解脫的機會,農奴大體變為農民了。這是一個重大的變化,在這個變化下,戰國社會呈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氣象。

  戰國社會的繁榮氣象,表現在下列各方面:


  一 人口大增

  《戰國策•趙策》載趙奢(戰國後期人)說“古代海內分為萬國,城大不超過三百丈,人多不超過三千家。……現在一千丈的城,一萬家的邑到處可以看到”。戰國時大城市齊國都城臨淄有戶七萬,韓國宜陽縣城方八裏,可駐兵十萬,趙奢所說古代,不必拘泥在何時,說戰國時一萬家的中等城邑很常見是可信的。東周前期大夫采邑不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五分之一或九分之一,人口最多不過千室。諸侯國都三百雉(城牆長三丈,高一丈為一雉),三倍於大采邑,人口三千家,也是大采邑的三倍。前六六○年,衛國被狄人攻破,衛國民人被俘或逃散,遺民僅得男女七百三十人,加上共(河南輝縣)、滕(山東滕縣)兩地民眾也只有五千人。經二十餘年的休養生息,人口增加十倍。衛是與魯並稱、大而不強的諸侯國,人口如此稀少,其他國家相差當不會很多。人稀自然地曠,秦穆公襲鄭,路遇鄭商人弦高,才被發覺。杞國本在今河南杞縣,後來遷到今山東昌樂縣,又遷安丘縣。鄭宋邊境,有大塊空地,兩國相約不許奪取。這都說明當時人力非常缺乏,土地荒廢不能開墾。東周前期的情形很象趙奢所說的古代。東周後期人口已漸增加,戰國時人口大增。豐富的人力與農業手工業工具和技術的改進相配合,生產力大大提高了。


  二 鐵制工具的廣泛使用

  東周時鐵稱惡金,只能用作農業工具。戰國時鐵的用途推廣,農業工具如耜、銚(音姚yáo)、鐮、鎒(音耨nòu)、銍等,木工工具如斧、鋸、鑽、鑿等,女工工具如刀、錐、針等,都用鐵製造。農業手工業工具用鐵而外,沒有鋒刃的戰爭用具也開始用鐵,如鐵甲、鐵杖、鐵殳等。某些地區又發明煉鋼術。《禹貢》梁州(四川)貢品有鐵、有鏤,鏤是可以刻鏤器物的鋼鐵。據《吳越春秋•闔閭內傳》所記,吳越是最先發明煉鋼的地方。鑄鐵劍成功的人,在越有歐冶子,在吳有幹將和幹將妻莫邪(音爺yé)。歐冶子幹將是同學,都能鑄寶劍。據說他們的老師曾因鑄劍不成,夫妻二人投身冶爐中,劍才鑄成。弟子們改用發爪投爐中,也鑄成了劍。這裏含有神話成分,劍師投身冶爐中,未必真實。當時的冶煉技術,不可能從生鐵煉成鋼,所謂鑄,當是造青銅劍稱鑄,造鐵劍也通稱為鑄,實際是在熟鐵上加一些含炭的物質,經過淬(增加硬度)鍛(擠出雜質)等工,造成鐵刀劍。熟鐵里加一點炭質可以成鋼(含炭百分之一點七到百分之○點二五,都是鋼,含炭百分之一點七以上是生鐵,含炭百分之○點二五以下是熟鐵),最早的煉鋼術從無意中獲得了。此後逐漸改善,並傳到楚國。楚國宛地出鋼鐵,所制的矛很銳利。秦昭王曾誇獎楚國鐵劍的鋒利(長沙楚墓中已發見鐵劍一柄,長約七七公分,寬約四公分)。韓國出寶劍最多,河南西平縣有冶爐城,有棠谿村,都是韓國著名的鑄劍處。西平有龍淵水,淬刀劍特別堅利,稱為龍淵之劍。制青銅刀劍不須用水淬,要用水淬一定是鋼鐵。戰國以來有一種髡刑,把罪人鬚髮剃光。《韓非子•顯學篇》說,嬰兒不剃頭要肚痛。罪人頭面也許可用青銅刀硬刮,剃嬰兒頭應該用鋼刀。東周時嬰兒生三月才剪發,足見還沒有剃刀。前二一一年(秦始皇三十六年)東郡地方,白天落下一塊星石來,有人在石上刻“始皇帝死而地分”七個字。隕石含鐵質,隕石上刻字,非好鋼不可。秦始皇統一後,遊行全國,到處刻石紀功,刻石工具也應是鋼制。戰國時某些地區已能制鋼,無可置疑,不過鐵還不能代替青銅在武器製造上的地位。《管子•地數篇》說,天下名山五千二百七十(此句據《史記•貨殖列傳正義》補),其中出銅的山四百六十七,出鐵的山三千六百零九。這裏所說山數未必真確,鐵產量多於銅產量,鐵用途廣於銅用途,則是事實。又說,上有丹砂,下有黃金;上有慈石,下有銅;上有陵石,下有鉛錫赤銅;上有赭石,下有鐵。戰國時期,已有這些採礦知識,足見礦業頗為發達。


  三 農業進步

  孟子反對當時最普遍的三件事,說好戰的人該受頭等刑,講合縱連橫的人該受二等刑,辟草萊(開闢草荒)任土地(無限制佔有耕地)的人該受三等刑。從孟子主張行均分田地的井田制與反對任便佔有耕地看來,戰國時土地確是大量開墾出來了,同時地主與少地失地農民間的區分也極為顯著了。不過草萊地變為耕稼地,無論土地為誰所有,總是一個進步。

  東周已有牛耕,戰國時似頗推廣,這與地主富農從宗族制度中分化出來並逐漸發展是一致的。商鞅改長六寸四分(營造尺)的周尺為長七寸二分的秦尺。又改一百方步的周畝為二百四十方步的秦畝。田畝面積的擴大,用意在提倡牛耕,也就是獎勵地主富農經濟,因為地主富農才有養牛的財力。放大畝的面積,又可省去田間若干封疆田洫。商鞅第二次變法,開阡陌、改田制後, “初為賦”,當是按新畝制制訂賦稅法。山東六國仍用周畝,想見牛耕不象在秦國那樣被提倡。《禮記•月令》季冬之月(十二月)“命農(《呂氏春秋》作司農)計 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這又說明不論秦和山東六國的普通農民仍用耦耕法。

  孟子說到深耕和糞田,荀子更屢言肥料的功用。荀子說多糞肥田,又說五穀一歲再獲。《周禮•草人》分土壤為九類,用九種動物骨煮汁拌穀物種子,種在一定的土壤上,稱為“糞種”。《周禮•薙氏》、《禮記•月令》季夏之月(六月),都說燒草取灰或漚草使腐用作肥料。深耕、施肥、糞種、一年再獲,顯然是戰國時農業技術上的進步。孟子說省刑罰,薄稅斂,農民才能深耕。《荀子•富國篇》說“民富自然田肥,田肥自然出產加倍;民貧自然田瘦,田瘦自然出產減半”。事實上遭受刑罰稅斂的迫害,最嚴重的是普通農民,深耕肥田的只能是地主和富農。

  古史稱禹、益時起,即知利用河渠溝洫和井灌溉農田、園圃。東周時漸見正式記載,特別是楚相孫叔敖創建芍陂(在安徽壽縣)灌田,規模最大。入戰國後,灌田更被重視,《周禮•稻人》敍述灌溉法,想見戰國時對水利的講求。著名水利工程如魏文侯時西門豹、襄王時史起引漳水灌溉鄴田,秦始皇初年,用韓國水工(水利專家)鄭國創建鄭國渠,灌田四萬餘頃。戰國時治水有專門名家,能施行大規模的水利工程,是古代文化的一個重大成就。東周對園圃種蔬菜已成專業。園圃用井水灌溉,先前是鑿隧道通井中,人抱甕入井汲水。戰國用桔槔汲水,代替極拙劣的抱甕灌溉法。

  戰國時期無疑是一個農業躍進的時期,基本原因在於戰國時土地私人所有制已經確立,這在當時是進步的制度,因而對農業起著推動的作用。


  四 手工業發達

  東周時魯齊兩國手工業在各諸侯國中最為著稱。戰國時山東各國手工業更見發展。如《周禮•考工記》敍述木工分七部,金工分六部,皮革工分五部,設色工分五部,刮磨工分五部,陶工分兩部。《考工記》文有殘缺,但就現存文字看來,可以想見分工的細密及技術的講究。《禮記•月令》季春之月(三月),命百工審查五庫器材的品質,其中有金、鐵、皮、革、筋、角、齒、羽、箭、幹、脂、膠、丹、漆等物,這些正是金工、皮革工、設色工、刮磨工所用的原料。金(青銅)工造重要器物主要是造武器。《考工記》敍述制青銅法,分青銅為六種:第一種銅五分錫一分,可造鐘鼎,第二種銅四錫一可造斧斤,第三種銅三錫一可造戈戟,第四種銅二錫一可造刀劍,第五種銅三錫二可造削刀及田獵所用箭鏃,第六種銅錫各半可造鏡及燧(日光下取火的鏡)。上述各工都是官府手工業,戰國時戰爭規模巨大,一次戰爭雙方兵士多至數十萬或百萬。官府製造大量兵器及軍用品,需要很多的工人(工業奴隸)與很大的工作場所,民用器物不得不讓民間百工自由製造,自由交易。東周後期本已存在著“百工居肆”、“工肆之人”的民間手工業者,到戰國愈益發達起來。孟子說農與百工間紛紛交易,相互依賴,不可或缺,特別是陶工、冶鐵工、木工、車工對農業生產的關係更是密切。民間百工一般是小規模製造,製成物品後,即在肆(攤)上出賣,小手工業者兼作小商人。戰國時鐵耕盛行,冶鐵業中出現大富豪。如邯鄲郭縱,富敵國王;趙國卓氏,冶鐵致富;魏國孔氏、魯國丙氏冶鐵起家,致富巨萬。冶鐵成為民間手工業的最重要部門,其經濟上地位超過官府手工業的金工部門。


  五 商業興盛

  東周時期有官府商業與私人商業的區別。範蠡、端木賜是著名的大商人。戰國時,私人商業更盛。大鹽商猗頓富比王公,名馳天下。周人白圭講致富術,要旨在於掌握時機,精確運用“人棄我取,人取我與”(《史記•貨殖列傳》)的法則,白圭被尊為商賈的祖師。戰國時大都邑如齊都臨淄、趙都邯鄲、以及大樑(開封)、洛陽都是著名大商業城市。中等都邑有市,稱為“有市之邑”,如韓國的上黨,其中七十邑有市。小邑也多有小市。《周易•系辭》所謂“日中做市,招集天下的人民,聚會天下的貨物,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就是指這種趕集式的小市。《韓非子•亡征篇》說“商賈的錢財存放國外,可以亡國”,足見商業中更重要的是私人商業。戰國時自由買賣的土地私有制已經確立,大量農民因土地被兼併失去本業或不勝地主商人的剝削,自願放棄本業,群向工商業求生計,所謂“從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史記•貨殖列傳》),所謂“耕田之利十倍,珠玉(經商)之利百倍”(《戰國策•秦策》),都說明經商致富為當時一般人所願望和追求的。周國人風俗,不愛做官吏,專心做工商,求十分之二的利息。魯國人喜歡講儒學,後來風俗改變,經商謀利比周人更迫切。周魯人如此,別國人也未必不如此。商鞅重農抑商政策,不僅不能行施于山東六國,即在秦國也不能遏阻重商的趨勢,到戰國末年,大商人呂不韋終於參加了秦國的政權。

  《荀子•王制篇》形容當時貨物流通的情形說,北方的走馬大狗,南方的羽毛象牙犀皮顏料,東方的海魚海鹽,西方的皮革毛織品犛牛尾,中國市場上都能買到。住在澤地的人可以得到木材,住在山地的人可以得到水產,農民不動刀斧不陶不冶可以得到器械,工商不耕不種可以得到糧食。荀子看到通商的重要,主張“四海之內若一家”(《王制篇》),中外交易,互相救助,都可以得到安樂。戰國商業的發達,給學術上的大一統思想以影響,也給秦漢統一並向外擴展提供了一個相當重要的條件。但這裏必須注意,自戰國以後長期封建社會裏,商業雖在逐步的發展,對整個封建經濟卻並不起決定的作用。企圖用所謂“商業資本主義”來曲解歷史,是必須予以駁斥的。

  《禹貢》揚州荊州貢物有金三品,即金、銀、銅三種。墨子弟子耕柱到楚國做官,得十金送墨子。楚王答張儀說,楚國出產黃金珠璣犀象。黃金白銀用作貴重貨幣,當從東周後期楚國開始,至戰國隨著商業的發達,黃金成為通行的貨幣。現存古貨幣有“郢爰”,形似小餅,稱為餅子金或餅金。餅金有黃金餅,也有銀餅。北方別有稱鎰的黃金貨幣。金銀幣以外,又有銅幣,分貝形、刀形、錢(耕器)形、圓形四種。銅幣輕重不等,鑄錢地區也極紛雜,想見當時商賈可以私鑄,官府並不禁止。商賈獲得鑄錢權,又增加了一個牟利致富的大門徑。

  戰國比東周生產力有更大的發展,因而社會各階級也有更多的變化。


  一 統治階級

  領主秦相自商鞅後,有公孫衍、張儀、甘茂、樗裏子、魏冉、范睢、蔡澤以至呂不韋、李斯等人。除了樗裏子是秦宗室,其餘全是異姓客卿,這說明秦國貴族領主失去了政治上特權。山東諸國有異姓客卿也有貴戚之卿。國王有大事,得和貴戚之卿商量,有大過不聽諫,貴戚之卿有權廢國王。山東大領主如齊國孟嘗君田文,私招天下俠客遊民六萬余家到自己的封邑薛,齊王不敢干涉。趙國平原君趙勝,家有大量土地,管事人多至九人,不肯出田租給趙王。韓非子說,士卒依靠權勢人家,逃避徭役,人數上萬。這說明六國殘留著領主勢力,政治和經濟都落後于秦國。

  地主韓非子說趙襄子時候(春秋末期),住宅園圃已經自由買賣。戰國時土地所有權的取得,主要是用買賣的形式,有錢的人就可以享受地主的樂趣。蘇秦說,“我如果有洛陽負郭(近城市)田二頃,我還會出門求富貴掛六國相印麼!”二頃田的地主就什麼都不想幹了,地主生活的優裕可以想見。地主階級中有將相官吏擁有田宅的地主,如趙將趙括得錢就買田宅,秦將王翦請秦王賜田宅,留給子孫做產業;有地主兼營商業,如有棗樹一千株,栗樹一千株,漆樹一千畝,桑麻一千畝等所謂素封的地主;有農民上升的地主,如《呂氏春秋•孝行覽》、《淮南子•人間訓》所說,孔子的馬吃路旁禾稼,被耕者扣留。馬夫對耕者說,你耕地東到東海,西到西海,我的馬怎能不吃你的禾稼呢?耕者大喜,把馬送還。這個故事說明有的農民可能上升為地主。地主階級在朝廷上有參與政治權,在農村中有各種享受。荀子說,鄉間輕薄子服裝美麗,態度妖冶,專門引誘婦女,這就是地主富農家子弟享受的一種。地主階級的興起,對破壞領主制度說來,是一種進步,但土地在買賣形式的兼併下,農民失去耕地也愈益加劇。

  士 士,除了代表農與工肆之人的墨家,大都是地主階級參加政治活動的代表。春秋時期諸侯卿大夫養士的風氣已經開始,到戰國,山東各國國王將相爭著養士,士成為社會上最活躍的一種人。

  宗族制度破壞後,國王和貴族勢力削弱了,他們迫切需要大量擁護者,不得不向地主階級的士求助。戰國初年,魏太子擊(武侯)路遇文侯的老師田子方,太子趕快下車拜謁,子方昂然不答禮。太子問,“富貴該驕傲,還是貧賤該驕傲?”子方說,“自然貧賤該驕傲。諸侯驕傲要失國,大夫驕傲要失官。貧賤的士主張不合,議論不用,立即跑到別國去,好比丟掉一隻草鞋子,你怎麼拿富貴來比貧賤!”(《史記•魏世家》)田子方這些話,說明領主依賴士來鞏固統治地位,士也依賴領主來取得富貴,雙方有密切的關係。

  領主地位愈來愈危殆,養士風氣也愈來愈盛行。戰國末年領主卑躬屈節招天下士,惟恐士不來附己。當時著名養客的貴族有孟嘗君、平原君與魏國信陵君魏無忌,楚國春申君黃歇。四人養士各在三千人以上。孟嘗君與賓客吃同樣的飯,並贈送禮物給賓客的親戚。平原君散家中財物供養賓客。信陵君待士更謙恭,搜求隱士無所不到,在四人中聲譽最高。春申君門下上等客都著珠履。別一著名養客者燕太子丹,要討刺客荊軻的喜歡,尊荊軻為上卿。最好的房舍,最好的飲食和車馬,都送給荊軻享用。太子丹還天天到荊軻那裏問安,惟恐荊軻不滿意。太子丹把燕國的命運寄託在可恥的刺客身上,是養客者中間最下等的一個。這些領主們,儘量吸取勞動群眾的血汗,來求得士的滿意,企圖得到士的助力,維持自己的地位,這正好說明領主統治已經走到了末路。

  士大體分為四類:一類是學士,如儒、墨、道、名、法、農等專門家,著書立說,反映當時社會各階級的思想,提出各種政治主張,在文化上有巨大貢獻。這一類人聲名大,待遇優,如儒家大師孟子,後車數十乘,侍從數百人,往來各國間,憑他的聲名,所到國家,國君們都得饋贈黃金,供給衣食,聽取孟子的議論。一類是策士,即所謂縱橫家。這一類人長於政論,富有才能,憑口舌辯說,得大官取富貴。《戰國策》專記載策士的議論,蘇秦張儀是他們的代表人物。一類是方士或術士,這一類人可分兩等,一等是天文、曆算、地理、醫藥、農業、技藝等學科的專門家,在文化上也有巨大的貢獻;一等是陰陽、蔔筮、占夢、神仙、房中術等騙取衣食的遊客。最下一類是食客,這一類人數量最大,流品最雜,其中包括雞鳴、狗盜、任俠(惡霸)、奸人、罪犯、賭徒、屠夫、刺客等等無賴凶人,通過貴族將相來吸食勞動人民的血汗。田文曾路過趙國,趙人聞名,聚立路旁看他,笑道“原來只是一個短小男子”。田文發怒,他的食客下車斬殺觀眾數百人,索性把一縣人都殺死才走路。後來田文失位,食客都跑散了,田文復位,食客又回來。所謂食客,就是這樣野蠻的貴族走狗。四類士身分不同,他們活動的目的基本上都是為了鞏固統治者的地位。
  大商賈戰國時富商大賈與士一樣,也成為社會上最活躍的一種人。孟子主張對工商業什一而稅,去關市之征。他的主張沒有一個國君能採用。他斥大商賈為賤丈夫,但賤丈夫仍為王公貴族所尊重。大商賈可分為三類:一類是作政治活動的商賈,呂不韋是這一類人的顯著代表。一類是兼營農業畜牧業的商賈。一類是兼營大手工業的商賈,《史記•貨殖列傳》所舉巨富,多屬這一類。大商賈所使用的人,一種是夥計,如洛陽貧民到富商家學商業,替富商貿易,走遍天下各都市,更多的一種,是大商賈憑藉財勢,用高利貸、價買、擄掠等方式,壓迫窮人作奴隸,從事商業、農業、手工業勞動,因之大商賈實際是封建社會裏存在著的奴隸主,是最落後的一個階層。秦始皇初年,呂不韋為秦相國,封河南洛陽十萬戶。呂不韋在政治上得勢後,表現出大商賈發展的方向。呂不韋並不滿足於十萬戶的封建性租稅,他佔有奴隸一萬人,驅使他們從事各種勞動,壟斷洛陽工商業。

  戰國時期的統治階級,是由衰落的領主階級和新起的地主階級(包括士和大商賈)構成的。

  二 被統治階級

  農民農民是人口中占最大數量、生產中占主要地位的一個大階級。孟子說“無君子(統治者)莫治野人(農民),無野人莫養君子”。又說“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孟子•滕文公篇》)。孟子造出農民應該受治的理論,正好說明統治階級只有依靠農民才能得到生存。荀子主張“省(減少)工賈,眾(加增)農夫”(《荀子•君道篇》),以為“工商眾則國貧”(《富國篇》),加增農業生產者是國富的根本,這也說明農民是主要生產者。戰國初,魏文侯用李悝行“盡地力之教”。所謂盡地力之教,就是辟草萊,任土地,允許土地自由兼併。李悝又創立一種平糴法來減輕兼併對農民的迫害。這個方法是國家遇豐年,平價買入農家餘粟,凶年則平價賣出積粟,使農民得繼續生產免於流亡。照李悝的計算,農夫一家五口,耕田百畝,平均每畝收一石半(約合今三鬥),得粟一百五十石。除十分之一的租稅十五石,餘一百三十五石。一人每月平均食一石半,五人一年共食九十石。余四十五石,每石賣錢三十,得錢一千三百五十。除祭祀、賽會用錢三百,余錢一千零五十,每人衣服用錢三百,五人共一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加上婦女紡織,全家收入大體相抵。)如遇天災和疾病、喪葬、臨時賦斂等意外費用,便入不敷出。事實上,公田制廢棄後,農民不是都有田百畝,少地農民生活自然更窮困,有百畝田的農民,負擔也極沉重,很難出入相抵,李悝平糴法多少起著保護農民的作用,是有進步意義的一種措施,因為比商人地主任意操縱,到底是好一些。

  上述農民生活情況,各國大體相似。商人、地主乘農民困急,放高利貸,因而取得粟米、土地與奴婢。弱賴對秦王說,商人不耕作,卻有積粟,是有其實而無其名;農夫終年勞苦,家無積粟,是有其名而無其實。可見農民的收穫物、田宅與一家人,都是商人、地主榨取的對象。

  農民遭受殘酷的剝削,竭力求謀生存:有的節衣縮食,生活費用減到最低程度;有的放棄本業,轉入工商業;有的離鄉背井,散至四方謀生。一般失去耕地的農民,有的在商店當傭工,有的為人灌園,有的充當雇農。韓非子說雇農出賣勞力替人耕作,主人給他衣食工錢,希望他耕得深,耘得快。流浪到都市上,充當臨時雇工的,人數也不少。如荀子說,雇市上傭工打仗;韓非子說,雇傭工開溝渠。農民用這些方法都不能維持生活時,有的只得餓死在溝壑裏,有的只得賣身為奴隸。

  有了農民階級,自然要分化出富農、中農、貧農、雇農等各個階層。但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現以前,它們都是封建主義性質的,決不能說封建社會的農民階級已經存在著農村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半無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了。因為農民階級本身並無發展的前途,在封建社會裏,農民只能希望自己變成地主,在資本主義社會裏,才能希望自己變成資本家,富農也就成為農村資產階級。同樣,在工人階級領導的社會裏,除了富農,農民也可以變成工人階級。由於農民階級的特性,所以無須懷疑封建社會裏是否存在著富農。

  魏國有溫囿(果園或菜園),每年收租八十金,後來租給西周君,年租一百二十金。小國君可以向大國租園子,農民向地主租耕地,自然更是常事。孟子荀子都說,一個農夫應該有五畝宅地,百畝耕地。孟子又說“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今也制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孟子•梁惠王篇》)。農民失去耕地或耕地不滿百畝,不能養活一家人,是當時普遍的現象,所以孟子主張行井田制度,給農民一百畝恆產,使束縛在土地上“死徙無出鄉”(《滕文公篇》),這樣,封建統治才能鞏固。

  工商戰國時民間小工商業比東周更見發達,在山東各國,當有相當大的人口從事小工商業。這種人自己製造器物,自己設肆出賣,如韓非子所說,車匠希望人富貴,棺匠希望人死喪。韓非子又說,工匠造惡劣器械,騙農民的錢。荀子主張禁止工匠在家裏製造器具。這都說明自由經營的小工商業,在生產上有重要的地位,他們是農民生產的主要配合者。

  奴隸奴隸也有相當數量,來源是俘虜、罪人和貧民。《周禮》質人掌管市上買賣貨物的契券,所謂貨物,指人民、牛馬、兵器、珍異。人民當作一種貨物來買賣,自然是奴隸或農奴。《周禮》司厲掌管懲治盜賊,罰盜賊為奴,稱為罪隸。《禮記•曲禮》有獻民虜禮,民虜就是奴隸。官府和富貴人家用奴隸供役使,但多數用在手工業生產上。官府手工業的大官稱工師,管理百工,督促手工業奴隸工作的人稱監工。孟冬月(十月)國君考驗製成的器物,器物上刻有工人姓名,如製作不良,要追究治罪。季秋月(九月)百工停工一月,其餘不得休息。官府手工業造貴族用和軍用器物,對人民生活沒有益處。大商賈利用奴隸勞動,經營採礦冶鐵等業,這種奴隸勞動,對農民和小工商業者起了配合的作用。《韓非子•喻老篇》說“好年景,臧獲(奴隸)耕種的田也能豐收”,足見奴隸也用在農業上,不過耕種得不好。

  戰國時,構成封建社會的階級,主要的不是領主和農奴而是地主與農民了,但山東各國的領主在政治上仍占統治地位。秦與六國間進行長期的激烈戰爭,說明完全地主政權與半地主半領主政權間的鬥爭是當時主要的鬥爭。地主與農民間的階級鬥爭,在這種情勢下還不到激化的程度。秦統一全國後,地主成為農民面前唯一的大敵對階級,從陳勝吳廣開始,歷史上不斷地發生農民反抗地主壓迫的大小起義。

2008年7月29日星期二

戰國形勢

第五章 兼併劇烈時期——戰國

第一節 戰國形勢

  東周兼併戰爭繼續發展,以三家分晉為標誌,進入戰爭劇烈的戰國時期。形式上是七個大領主爭城奪地,實際是一個已經成為階級的新興地主階級以及與它血肉相聯的大商賈和說客游士推動大領主們為建立地主政權而展開劇戰。一百八十二年長期戰爭,基本上是地主政權的秦對領主地主混合政權的山東六國猛烈進攻,結果秦國勝利,出現了統一全國的封建地主皇朝——秦朝。

  前四○三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晉國韓趙魏三家世卿立為諸侯,戰國時期開始了。在東周時期政治上還發生一些天下大宗和共主作用的封建領主王朝——東周,到戰國時期,完全失去了作用,它只是作為一個小國存在著(前二四九年秦滅周國),不再是代表一個歷史時期的王朝。

  戰國是七個獨立的強國,各盡自己最大的力量相互間進行攻擊或防禦的戰爭。戰勝國擴地,戰敗國削地,疆域常有變動。七國位置,西方秦國,東方齊國,南方楚國,北方燕國,中部韓趙魏三國,趙在北,韓近西,魏居中,韓魏最接近秦國,先受秦攻擊。

  

  一 秦 國

  秦在東周時期,是個文化落後的國家。前三六一年,秦孝公立,下令求賢。衛國人法家公孫鞅(仕秦有功,封于商,號商鞅)應募入秦,得孝公信任,變舊法創立新法。秦從此成為七國中第一強國。早在戰國初年,李悝(音虧kuī)在魏,吳起在楚,曾行新法,但為舊勢力所阻。秦舊勢力較小,因之商鞅變法得到成功。商鞅也就成為這一歷史時期的代表人物。

  前三五九年,商鞅第一次變法,要點如下:

  (一)組織民戶 重編戶籍,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什伍內各家互相糾察,一家作奸犯法,別家必須告發,如不告發,連同受重罰。這是殘酷的統治法,但在貴族領主役使下的大量農夫因此得直接作為國君的民戶,是有進步意義的。

  (二)加強勞動力戶主如有兩個兒子,兒子到一定的年齡,必須分家各自獨立謀生,否則加倍出賦稅。父子兄弟各立門戶,可以加強生產中的自動性,防止一家人相互依賴,勞逸不均。分家之後,各自照顧自己;兒子借給父親耕具,就覺得是個很大的恩惠;婆母不經兒媳的許可,使用簸箕掃帚,立即受到兒媳的責備;婆母兒媳間一不融洽,就會爭吵起來。這種制度,對家族制度的父權起著限制作用。

  (三)獎勵軍功 立軍功的人,各按功勞大小受爵賞;私鬥的人,各按犯罪輕重受刑罰。商鞅制定秦爵,分二十級,第一至第八為民爵,第九以上為官爵,農民立功得爵(戰陣上斬敵人首一級,賜爵一級),受各種優待,有機會成為中小地主。

  (四)崇本(耕織)抑末(商賈手工業)獎勵耕織,生產粟帛多,超過一般人產量的得免徭役。工商和游手貧民,連同妻子沒入官府做奴婢。戰國時東方各國所謂工商食官的手工業奴隸商業奴隸,雖然還被貴族領主所佔有,但自由民身分的工商也已普遍存在和活躍。商鞅抑末政策,意在防止商賈高利貸者兼併土地,使秦民專力從耕織與戰爭中求富貴。同時,國君獨佔工商業,也可以增強國家的富力。文學遊說之士,屬於末一類,不許入秦。秦國富強而文化不及東方各國,這也是一個原因。法家一般也代表商賈(地主常兼作商賈)的利益,商鞅抑末是在秦國的特殊措施。

  (五)變領主為地主無軍功的宗室(貴族領主),一概廢除他們的名位,按軍功從新規定尊卑爵秩等級,各依等級佔有田宅臣妾(奴隸)。這是變法中最重要的一個措施,許多無軍功的貴族領主因此失去了特權,變為民戶中的富戶。有軍功的宗室,最高爵不過封侯(第十九級關內侯,第二十級徹侯)。侯僅收食邑內租稅,不直接管理民事,也失去了原有的特權。領主制度的秦國從此變為地主制度的秦國。

  這個巨大的改革,必然引起貴族領主的反抗。以秦太子為首,反抗者多至千數。商鞅說“法令不行,由於貴戚犯法,要行法先從太子開始”。因為太子是嗣君不便施刑,把太子的師傅公子虔(音錢qián)、公孫賈兩個大貴族施了黥刑(面上刻黑字),第二天新法完全通行了。秦國行新法十年,秦民大悅,路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不窮乏)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農村)邑(城市)大治,秦成為第一大強國。

  前三五○年秦建都咸陽,築冀閥,在闕上公佈法令。商鞅又實行第二次變法,使秦國更進一步的地主政權化。

  (一)歸併各小都、鄉邑、聚(村落)為大縣。全國凡四十一縣(《史記•六國表》和《商君列傳》作三十一縣),每縣置一縣令,掌管全縣政事,消除領主政治的殘餘影響。

  (二)開闢阡陌封疆(田間分疆界的土堆),承認各人新辟土地的所有權,按各人所占土地面積定賦稅。阡是田間南北車路,陌是東西車路。戰國時戰爭用步騎兵,兵車極少用,田間無須留寬廣的車路。東方各國阡陌早已逐漸開闢為田地,商鞅開秦國阡陌,用意正相同,說井田廢于商鞅,是腐儒的謬說。

  (三)劃一鬥、桶(斛),權、衡,丈、尺。全國貨物交易,有統一的度量衡制度。

  (四)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革除殘留的戎狄舊俗。

  秦國地廣人稀,鄰近國三晉土狹民眾,商鞅知道“民所欲者田宅也”(《商君書•徠(音賴lài)民篇》),懸賞招徠鄰國農民到秦國種地,給田宅,免兵役,使專力耕織。秦民服兵役,輪番出戰,常有餘力。秦國足食足兵,有戰必勝。

  商鞅兩次變法,破壞了領主的宗族制度,也限制了地主的家族制度,使秦國成為當時先進的富強無比的統一國家。消滅政治落後的山東六國,推行秦制建立封建大帝國的基礎從此萌芽了。秦孝公死後,太子秦惠王即位,車裂商鞅,殺商鞅一家人,但商鞅新法,除了秦莊襄王用大商人呂不韋為相,停止對商賈和遊士的排斥,其餘大都相沿不變。

  秦國孝公、商鞅在咸陽創地主政權,與周國文武周公在豐鎬創領主政權,對歷史同樣是偉大的貢獻。

  前三八七年,秦伐蜀,取南鄭。前三一六年,秦惠王使司馬錯滅蜀國(都城在四川成都市),徙秦民一萬家到蜀地,後又滅巴國(都城在四川重慶市)。秦對當地居民似乎是保持著良好關係,如昭襄王與巴人盟誓說“秦犯夷輸黃龍一隻,夷犯秦輸清酒一鐘”(《華陽國志•巴志》)。意思是說秦罰重,夷罰輕,秦決不犯夷。秦得巴蜀廣大土地和居民的助力,確如司馬錯說“取其地足以廣國,得其財足以富民繕(補充)兵”(《戰國策•秦策》)。

  秦國疆域,北有上郡(陝西北部),南有巴蜀,東有黃河與函谷關(河南靈寶縣)。地勢險固,宜於守禦又宜於出擊,被稱為天府雄國。

  

  二 韓 國

  韓東鄰魏國,西當秦函谷關大路,兩面受敵,連年被兵。前三七五年,韓哀侯滅鄭,自平陽(山西臨汾縣)遷都到鄭都新鄭(河南新鄭縣)。後來又遷都陽翟。韓昭侯用法家申不害為相,行苛刻政治,國力暫時加強。申不害死,韓又被侵伐。韓國疆土北自成皋(河南滎陽縣西北)過黃河到上黨(治設山西長治縣),南有陘山(在河南郾城縣),東臨洧水(源出河南密縣,至新鄭東南流入潁水)。山地多,平原少,物產貧乏,人口稀疏,七國中最為弱小。

  三 魏 國

  前四二四年,魏文侯即位。魏文侯學儒術,著書六篇,《漢書•藝文志》列在儒家。他尊敬田子方、段幹木,重用西門豹、李悝(即李克,子夏弟子)、樂羊及大軍事家吳起,在諸侯中最有聲望。秦孝公變法以前,魏是一個最強的國家。魏國疆土:南有鴻溝(即汴河),與楚為鄰;東有淮潁與宋齊為鄰;函谷關內黃河西岸,自鄭(陝西華縣)西北過渭河,沿洛水(北洛河)東岸到上郡,築長城與秦為鄰(前三二八年,魏河西地全部入秦);北有卷(河南新鄉陽原一帶)、酸棗(河南延津縣),與趙為鄰。魏地平原肥沃,人口稠密,無險可守,四面受敵。魏惠王因畏秦兵;前三四○年,自安邑(山西安邑縣)遷都大樑(河南開封市),與韓為近鄰。

  四 趙國

  建都邯鄲(河北邯鄲縣)。西有黃河,南有漳河,與魏為界;東有清河(河北清河縣西境),與齊為界;北有易水,與燕為界;又西北傍陰山築長城,與匈奴、樓煩、林胡為界。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向北開拓疆土,鞏固了北方邊界。

  五 燕國

  建都薊(北京市),又有下都(河北易縣)。燕君是西周初召公奭後裔,東周時期燕國弱小,常為山戎所攻掠。燕昭王招募賢士,得樂毅,出兵破齊,燕成北方強國。燕疆域東北有遼東與朝鮮為鄰,北築長城與東胡、林胡、樓煩為界,西有雲中、九原,與趙為鄰,南境築長城與齊為界。燕離秦遠,受戰禍較緩,有餘力開拓遼河流域,奠定了古代中國東北方的疆域。

  六 齊 國

  建都臨淄(山東臨淄縣)。在西周東周,齊都是大國。前三八六年,世卿田和代姜姓為國君,齊更強盛。疆土南有泰山,與楚魯宋(前二八六年齊滅宋)為鄰;北有渤海,隔海與燕為鄰;西有清河,與趙為鄰;東濱大海。齊國富兵強,與秦遠隔,不受秦兵威脅。齊宣王招集天下文學士幾百千人,給與優厚的待遇,讓他們自由地講學議論。這些人聚居在都城稷門(西門)外,當時號稱稷下先生。宣王以後,養士風氣繼續保存,各種學派,大體彙集在齊國,臨淄成為戰國時期的文化城。稷下先生不同于貴族卿相門下的食客,對文化確有可貴的貢獻。

  七 楚 國

  楚自西周以來,吞併小國最多。戰國時期,楚農業落後,兵力不強,但常開拓國土。前三三四年,楚威王取越國浙江以西土地。楚威王又遣將軍莊(音敲qiāo)率兵入滇(雲南),以滇池(雲南昆明市)為中心,擴地數千里。(前二八○年秦奪楚黔中郡,莊歸路阻絕,在滇建國,自稱滇王。)楚國地大,北至中原,與韓、魏、宋、齊為鄰;西有黔中(治設湖南沅陵縣)、巫郡(治設四川巫山縣),與巴及秦為鄰;南有蒼梧(湖南南部九疑山),與百粵為鄰;東至海濱。在廣大國境內,有苗族華族和許多其他小族,居民相互間交流文化,產生以巫文化融合華夏文化為基本的楚文化。各族也就在同一文化中大體融合了。楚國八百餘年擴張經營,為秦漢創立偉大封建帝國準備了重要條件,七國中秦楚應是對歷史貢獻最大的兩個國家。楚舊都郢,後遷都鄀(音若ruò湖北宜城縣),又遷都陳,前二四一年遷都壽春(安徽壽縣)。

  七國土地楚最大,秦趙次之,齊魏燕又次之,韓最小。人口楚魏最多。楚兵一百萬,按五人出一兵約計,當有人口五百萬。魏兵七十萬,當有人口三四百萬。秦兵六十萬,趙兵四五十萬,秦趙兩國當共有人口五六百萬。齊全國七十餘城,前二七九年,田單守即墨城,得壯士五千人,即墨全境合老弱婦女當有四五萬人。如每城連鄉村平均有一萬戶,每戶平均五人,全國當有人口三四百萬。韓兵三十萬,燕與韓相似,兩國當共有人口三百萬,七國人口總數約計當在二千萬左右。二千年前中國已有同族同文化如此龐大的人口,秦漢建立統一大帝國,這也是一個重要的條件。

2008年7月28日星期一

墨子及其所創墨家學說

第十一節 墨子及其所創墨家學說

  儒學創始者孔子死後,墨學創始者墨子繼起。孔墨兩大學派,都產生在東周後期,年代接近。孔子所創的原始儒學,禮樂占主要部分,墨家攻擊禮樂,用別一種觀點即庶民的觀點,發揮仁義學說,成為儒家的反對學派。

  墨子名翟,魯國人(一說宋國人)。曾為宋國大夫。生卒年代不可考,據孫詒讓《墨子閑詁》說,生卒約在前四六八年(周貞定王元年)至前三七六年(周安王二十六年)間。按《非攻篇》稱當今天下四個好戰國,齊、晉、楚、越。晉稱一國,越尚強盛,自是東周末年的形勢。墨子生當在孔子死後(前四七九年),死當在三家分晉前(前四○三年)。《墨子》書中如《魯問篇》說戰國時事,《親士篇》說吳起事,都是後人附加,不足為據。

  墨子生在孔子後,當時宗族制度破壞更甚,多數宗族被消滅,極少數宗族化家為國。逐漸成為地主階級的士階層,在社會大變動中,獲得政治參與權,可以上升為諸侯師、相。在士階層下面的庶民,主要是墨子所稱“農與工肆之人”,是一種小私有財產者,在社會大變動中,也要求取得一些政治上的地位,藉以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他們還沒有反抗統治者的覺悟,只是要求“饑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非命篇》),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墨子和他所創始的墨家,就是代表庶民用“上說下教”的妥協方法向統治階級提出要求的一個學派。庶民是真正從事生產的廣大勞動群眾,國君貴族要進行戰爭,不得不對庶民在形式上有些讓步,允許他們的代表人說說話,樂於利用他們的代表人僕役般地出死力,墨學因而與儒學同稱為顯學。

  儒家最高理想是周公相成王。大儒做國君的卿相大夫,小儒給富人辦喪事,自己家裏人跟著去吃酒飯,過著寄生蟲的生活。儒家利益與統治階級完全一致,兩者間妥協合作是很自然的。墨家與統治階級利益並不一致,統治階級為了要利用墨家,作暫時的勉強的有限度的讓步,墨家對統治階級則是忠實服務,竭盡心力,成為最馴服的僕役。墨家一方面對儒家猛烈攻擊,企圖奪取儒家政治上的地位。一方面視死如歸地為國君貴族守城禦敵,保衛他們的利益,以為這樣做,可以取得信任,庶幾行施自己的學說。事實卻相反,墨家不曾得到卿相行道的機會,儒家雖受攻擊,依然為國君貴族所尊重。

  《墨子》書漢時有七十一篇,趙宋時存六十三篇,宋以後存五十三篇。墨家貴實行不貴文采,重口說不重著書,《墨子》書中僅《經上》《經下》兩篇,共一百七十九條,當是墨子所自作。《墨經》每條少僅三個字,多不過二十個字。文字極簡,但給當時有關社會和生產的重要知識,作了一個近乎全面的總結。《經說》上下兩篇當是墨子講經,弟子筆錄。墨家分三派,同誦《墨經》,可信《墨經》出墨子手。《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非儒》十一題各分上中下三篇(《非儒》僅上下兩篇),字句小異,意旨大同,當是墨子講學,弟子各有所記,合而成書,類似孔門後學纂輯《論語》。《尚賢》至《非命》十題是墨家政治理論,對昏亂的國君講《尚賢》、《尚同》,對奢侈的國君講《節用》、《節葬》,對自恃上天保佑、沉溺在酒和音樂中的國君講《非樂》、《非命》,對放肆無忌憚的國君講《天志》、《明鬼》,對殘暴好戰的國君講《兼愛》、《非攻》。墨子制十個藥方想治國君的病,但沒有一個國君願意用他的藥方。《備城門》至《雜守》凡二十篇,是墨子為弟子禽滑釐講守城法,在墨學中也是重要的部分。《親士》、《三辯》、《大取》、《公輸》等十四篇當是墨門後學所記,類似儒家大小《戴記》。今存《墨子》五十三篇,基本上保存了墨家的全部學說。

  墨與儒兩個學派的對立,顯著地表現出士與庶民不同的社會地位。下面列舉兩家對立的情狀:

  墨家對儒家的攻擊,集中在《非儒篇》。儒家主張“親親有術(等差),尊賢有等”,嚴格區別親疏尊卑,鞏固封建等級制度。墨家不反對等級,但反對儒家所說的等級,主張兼愛、節葬、尚賢、尚同。儒家主張有命在天,壽、夭、貧、富,安、危、治、亂都是不可改變的天命。墨家反對宿命論,《天志》、《明鬼》、《非命》三篇說,天欲義(善政)而惡不義(亂政),鬼神賞賢而罰暴,命是暴王(亡國之君)所作,窮人(怠惰人)所述。儒家主張繁飾禮樂,教富貴人糜費財物,自己分肥得食。墨家反對不勞而食,主張節葬、非樂,斥儒者“貪於飲食,惰於作務”。儒家主張穿古衣,說古話,“循(述)而不作”,“仍舊貫,何必改作”。墨家反對保守,主張創造新事物。儒家主張不顯諫,待國君問,問小答小,問大答大,不問不言。墨家反對庸言庸行,主張“事上竭忠,……有過則諫”,“務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強使國君行有利人民的政事。墨家攻擊儒家,與荀子痛斥賤儒很多相同處,不同的是荀子痛斥七十子後學,墨家則直接攻擊儒家創始人孔子。

  孔子主張複西周之古,按照周禮所規定的等級分配生活資料,這自然是一種空想。墨子也承認貴賤的等級,以為天子、三公、諸侯、卿、大夫下至鄉長、裏長、家君(家長)各級正長,都是有智慧有威權能統一是非表率萬民的貴人,萬民則是賤者愚者。但墨子主張選擇賢良為正長,並複大禹之古,要求各級貴人學大禹過著與萬民同樣勤勞菲薄的生活,放棄剝削的權利。這更是一種空想,永遠不會得到統治階級的採納。“將求之不得也(不可求得),雖枯槁不舍也(死也要追求)” (《莊子•天下篇》),墨家就在這個空想的追求中幻滅了。

  孔子尊天信命遠鬼神,天子得祭天,庶人只許祭戶神或灶神,祭鬼只許祭父母。墨子尊天非命信鬼神,主張人無貴賤,都有權祭天和眾鬼神。天子代天治民,儒墨意見略同,可是儒家說天命既定之後,下民應該服從,不許怨天尤人。墨子以為上天鑒臨下民,按照下民的利或害,隨時對貴人行施公平的賞罰,絕無不變的命運。儒家信天命,所以鬼神不靈。墨家不信命,所以鬼神也能賜福降禍。儒家認庶民最賤。墨家以為官無常貴,民無終賤,臧獲(奴隸)也是人,在上天看來,凡是人都應該兼相愛,交相利。儒家的天是靜的,保護統治階級利益的,表現上天意志的是命。墨家的天和鬼神是活的,似乎真有極大的權能,賞善罰惡,保護被統治階級的利益。墨子把一切希望寄託在天和鬼神的賞罰上,《明鬼篇》引周、鄭、燕、齊等國《春秋》,證明鬼神的實有,想借鬼神的威力,說服王公大人行善政,結果只能是麻痹庶民的反抗性。《天志篇》說“天子有善,天能賞之;天子有過,天能罰之”,堯舜禹湯文武順天意得天賞,證明“兼相愛,交相利”的可行,結果只能是教庶民片面的愛王公大人,利王公大人。墨家本身也就這樣片面地愛、利了王公大人。孔墨都要求中國政治上的統一。孔子年代較早,周禮在諸侯國多少還有一些約束力,因此主張從周尊王,復興周道,諸侯國各保現狀。墨子時周天子已經完全失去政治上的作用,看不出誰是統一者,因此主張上同于天,楚越齊晉四大國各保現狀,等待上天選擇有德利民的國君為天子。孔子的空想政治,適合於士階層,墨子則是庶民的空想政治。孔墨都多藝。孔子以射禦為士階層最次的藝。墨子重視生產知識,《墨經》中有形學、力學、光學的研究記錄多條,特別是光學研究,論陰影,論反射,論光之直線進行性質,論平面鏡,論球面鏡,儼然是一部中國最早的完整的光學。墨子記錄東周勞動群眾在手工業方面的成就,他本人也是當時最優秀的手工業工人(主要是製造守城器械,據說技術比大匠人公輸般還高),不像孔子輕視生產勞動,當作不足道的鄙事。孔子的藝適合於士階層,墨子則是庶民的藝。孔墨都博學。孔子刪訂《六經》,教弟子誦《詩》《書》,習禮樂。墨子書中多引《書》、《詩》、《百國春秋》,墨子出行,車中載書甚多,但教弟子學“精微”的要義(《墨經》),懂得是非曲直,不必多讀書。孔子的學適合於士階層,墨學則是庶民的學。孔墨都貴辯說。孔子主張文質彬彬,以為“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墨子用朴質的庶民語言,以達意為主,不加修飾,怕人愛其文,忘其用。孔子的文言適合於士階層,墨子則是用庶民的質言。孔墨都講邏輯學。孔子主張“正名”,就是以禮為標準來判斷是非利害。墨子主張用“本”、“原”、“用”三表法。“本”是上考歷史,“原”是下考百姓耳目所實見實聞,“用”是考察政令的實際效果是否對國家、百姓人民有實利。孔子的正名,適合於士階層,墨子的三表法,目的在為庶民謀利益,比孔子以禮為正名標準的方法是較有進步意義的。儒墨都是顯學,但統治者需要的是儒不是墨,因之孔子成為士的成功的代表人,墨子成為庶民的失敗的代表人。

  墨子的學說,流行在庶民群中。墨家如跌鼻、索盧參、田系、彭輕生、苦獲等人,大概也像耕柱子一樣,出身下層庶民。因為庶民要求得政治上的地位是困難的,所以墨子創立了帶宗教色彩的政治性團體。墨子死後,鉅子代代相傳,類似教主,率領墨者作政治活動。墨家的團體有許多特點,表現出原始的組織性。

  刻苦生活 墨子教弟子著短衣草鞋,晝夜工作不休息,以自願吃苦為高尚。如果不能刻苦,就算違反大禹的遺教,不配稱為墨者。

  聽從鉅子 墨者尊鉅子為聖人。鉅子有命,墨者一定要聽從,統治階級的嚴罰厚賞,不能阻止墨者對鉅子的聽從。

  捨命行道墨子門下多勇士,弟子三百人(一說一百八十人),都能赴火蹈刃,死不回頭。鉅子孟勝守城戰死,從死弟子一百八十五人。孟子說“墨子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就是說,只要對大眾有利益,全身從頭到腳被磨成粉末,墨子也願意。這種勇敢犧牲的精神,當然很高貴,可是道路走錯了,赴火蹈刃不是為大眾而是為少數國君和貴族。

  嚴守家法 鉅子腹 (音吞tūn)住在秦國,兒子殺人,秦王說,“先生年老,只有一子,我已赦免他的死罪。”腹 說,“墨家有定法,殺人者處死,傷人者處刑,為的禁止人殺傷人。大王雖有好意,我不可不行墨子的定法。”腹 不聽秦王的勸說,把兒子殺死。

  實行教義 墨子弟子勝綽,被推薦到齊國做官。勝綽跟從主人作戰很勇敢,墨子責備他違背《非攻》的理論,教他辭官回來。

  分財互助 有餘力餘財的人應該扶助貧乏人。弟子做官得祿,一部分送墨子作費用。

  墨家可說是古代勞苦群眾最早的政治結社,其中缺少了一個最重要的東西——反抗性,因此客觀上成為擁護統治階級的政治結社。

  由於時代的限制,墨家學說,不可免的有其落後甚至反動的一面,但主觀上是為庶民利益著想的。秦漢統一以後,統治者把它看作危險的學說,徹底禁絕了,從此沒有人再講墨學(《漢書•藝文志》裏秦漢無一墨學者)。墨家的政治活動是失敗的,這給庶民們一個教訓,就是反對統治者的壓迫,除了對抗以至武裝起義,不可能有其他方法。後世農民準備起義,往往秘密成立宗教色彩的團體,比當初墨家的結社是發展了。封建統治階級能撲滅妥協性的墨家,但永遠不能撲滅農民的起義反抗。

  

  簡短的結論

  

  東周是初期封建社會發展並開始轉化的重大時期,推動的力量主要是大小宗族間的兼併戰爭。

  宗族是氏族殘餘與封建剝削相結合的一種制度。各種不同身分的人都隸屬在宗子的權力下麵,庶民生產所得,被宗子用賦稅、徭役、共財等名義搜刮去了。庶民非常貧困,不可能改進他們的生產條件。只有在愈來愈劇烈的兼併戰爭中,大量宗族被破壞,庶民得以逐漸脫離宗族制度的束縛。

  代宗族制度而起的是家族制度。宗族以宗子為首,土地永遠歸宗子世襲,不得買賣(《禮記•王制》所謂“田裏不鬻”)。家族以父為首,父死後,兄弟分家,各人所有田宅,可以自由買賣。這是領主土地所有制轉化為地主土地所有制,東周時期,正是這種轉化的開始。

  由於鐵制農業工具的使用,生產力提高了。私人開墾荒地,即歸私人所有,地主數量不斷增加,促使宗族制度加速趨於崩潰。

  由於生產工具的進步,宗族制度的破壞,大國疆土的擴大,以及居住中國境內非華族與華族的融合,東周末年,照《墨子》說,齊晉楚越四國各有人口數百萬。人口增加與生產工具進步,加強了推動東周社會前進的力量。

  東周社會發生巨大變動,各階級、階層都出現了傑出的代表人物,這些人的事業和著述,使得古代歷史前所未有地豐富起來。領主中有齊桓公、晉文公,率領中原諸侯,保衛華夏文化,有楚莊王、越王勾踐,開發長江流域,輸入華夏文化。有管仲、子產,廢除公田,改革舊稅制,提倡工商業,開法家學派的先河。有孫武,著兵書十三篇,總結戰爭經驗,成為不朽的軍事經典。更傑出的偉大思想家則有孔子和墨子。新興地主士階層的代表孔子,刪訂六經,開門講學,創儒家學派,建立起封建文化的主體。墨子代表勞動群眾的政治要求,創墨家學派。墨家在東週末秦漢前領主統治沒落,地主未取得完全統治權的空隙中,曾與儒家並存並顯。秦漢地主政權確立,地主壓倒了庶民,因之儒家獨盛,墨家消滅。

  東周時期文化上的重大創造,進一步發揚,便出現戰國時期“諸子爭鳴”的文化高潮。

2008年7月27日星期日

儒家學派與儒經

第十節 儒家學派與儒經

  孔子學無常師,自文武周公之大道以至技藝鄙事,都留心學習。他的學習態度是“多聞闕疑”(《論語•為政篇》),“毋意(不任私意)、毋必(不武斷)、毋固(不固執)、毋我(不自以為是)”(《子罕篇》),虛心向別人學習。他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篇》)。他的學習方法是以學為主,他說“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衛靈公篇》)。學要與思相配合,他說“學而不思則罔(迷惑無心得),思而不學則殆(精神疲憊)”(《為政篇》)。學又與問相配合,孔子入太廟,每事問。他的弟子也能夠“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泰伯篇》)。學又必須習,他說“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學而篇》)。所學要與所行相符合,他說“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憲問篇》),“聽其言而觀其行”(《公冶長篇》)。要多做事少說話,他說“君子欲訥于言而敏於行”(《裏仁篇》)。學要從博返約,一以貫之(有條理有本末)。學要擇善而從,有過即改,他說“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論語•述而篇》),“過則勿憚改”(《子罕篇》),“過而不改,是謂過(真錯誤)矣”(《衛靈公篇》)。孔子說自己“學而不厭”,並非生而知之,確是事實。

  孔子對自己是“學而不厭”,“不知老之將至”,對別人是“誨人不倦”(《述而篇》),毫無保留,所以成為歷史上最大的教育家。據說孔門弟子先後有三千人,高材異能以顏淵為首的門徒有七十二人(一說七十七人)。七十二人多數是魯國人,也有衛、吳、陳、齊、宋、楚、晉、秦等國人。按地區說,孔子學說幾乎傳播到當時中國的全部。按年齡說,七十二人中子路比孔子小九歲,年齡最大,其餘有的小三四十歲,有的小五十餘歲。孔子死後,有親身傳授的弟子如子貢為魯、衛相,有再傳弟子如子夏的門人為魏文侯師,很多人取得尊顯地位,有利於儒家學派的發揚和鞏固。

  孔子是第一個創設規模很大的私立學校的教育家。這個學校有孔子講學的“堂”,有弟子居住的“內”。送一束幹肉以上的禮物,孔子就認他作弟子。孔子周遊列國,弟子從行服役並隨時學習。孔子給弟子們講學,弟子們發問,孔子按各人的特點給與解答。某些弟子還被薦舉去做官。孔子教人分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科。弟子中德行最高的有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善於言語的有宰我、子貢;長於政事的有冉有、子路;擅長文學的有子游、子夏。文學指孔子所傳授的經學,對後來儒學的流傳,發生作用最大。

  商朝已有史官,掌管典冊。周朝和各諸侯國史官記言記事,積累大量典籍,一切有關文化的記載,都歸史官掌管,子孫世代傳習,供少數貴族的諮詢與使用。從《左傳》、《國語》、《墨子》等書所引故書看來,東周時期原有很多書籍,特別是各國史記,墨子稱為《百國春秋》,數量是不小的。不過這些書未曾流傳,能看到的人極少。

  孔子非常博學,收集魯、周、宋、杞等故國的文獻,整理出《易》、《書》、《詩》、《禮》、《樂》、《春秋》六種教本來,講授給弟子們。這些教本寫在二尺四寸長的竹簡上被尊稱為經,孔子和其他諸儒解釋經義的文字寫在較短的竹簡或木版上稱為傳。有了儒家經傳,隨著儒家學派的盛行,六經以外的書籍逐漸亡佚。

  整理六經有三個準繩:一個是“述而不作”,保持原來的文辭;一個是“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篇》),刪去蕪雜妄誕的篇章;一個是“攻(治)乎異端(雜學),斯害也已”(《為政篇》),排斥一切反中庸之道的議論。所以六經從形式上說是敍述舊文,從整理的準繩和經義的闡明說是創作新意,述與作是不可分的一件事。自孔子訂定六經,儒家學派有一定教本,雖然孔子死後,儒家分為八派,基本上不曾超越六經別有什麼新創的學說。

  儒家經學在孔子以後,發生了對整個封建時代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指導力量,中國封建制度的鞏固與延長,儒學起著極其嚴重的作用。要瞭解中國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首先要研究儒學的經傳。

  《周易》《周易》是許多占卜書中的一種。有六十四卦。每卦有六爻(音搖yáo),上三爻叫做上卦,下三爻叫做下卦,合成一卦。爻分陽爻(“—”)陰爻(“- -”),陽爻在單位(一、三、五),陰爻在耦位(二、四、六,陰陽爻都自下向上數),叫做當位,反之叫做不當位。如《既濟卦》,陽爻陰爻都當位,《未濟卦》都不當位。按照爻的當位不當位等複雜關係,看出輕重不等的吉凶。每一卦有卦辭,說明本卦的性質,每一爻有爻辭,說明這一爻在本卦中的性質。卦辭爻辭文字極簡單而又隱晦難懂,蔔人筮人可以作多樣解釋來宣告吉凶。孔子曾用大功夫鑽研卦辭爻辭,作為儒家的哲學思想傳授給弟子。孔子講說的記錄及後來傳《易》大師的補充,總稱為《易傳》或稱《十翼》。《易傳》有《彖(音tuàn)辭》,用較多(比卦辭)語句斷定一卦的大意。有《象辭》,其中依據一卦大意指出人應如何行動的簡明語句,稱為《大象》,解釋爻辭的語句稱為《象辭》。有《系辭》,總論全部《易》理,敍述孔子哲學的基本觀點。有《文言》,專論乾、坤兩卦。其餘有《說卦》、《序卦》、《雜卦》三篇,不含什麼重要意義。

  《系辭》主要說明“變化之道”。觀察天地、日月、四時、晝夜、寒暑、男女等自然界現象,知道一切都在變化,變化的發生是在於陽、剛、動與陰、柔、靜兩種相反的性質在“相摩”“相推”,主動的力量是陽、剛、動。這一看法應用到人事上是“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創造新器物),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變動的目的在得利,得利是吉,失利是凶。“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合理、不合理)遷”,就是說,吉(得)凶(失)並非固定不變。“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才能身安而國家可保,如果忘了危、亡、亂,安、存、治就會變成危、亡、亂。情在於人為,因之吉凶在人不在鬼神,“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卜筮的唯一作用是向鬼神問吉凶,吉凶既在人為,鬼神的權力便大大縮小,也就大大減輕了《易》原來的神秘性。孔子把主要與“鬼謀”(向鬼神問吉凶)的《易》改變為主要與“人謀”(人自造吉凶)的《易》,是思想上的一個進步。

  《系辭》形容每卦的變化說“變動不居(固定),周流六虛(一卦六位),上下無常,剛(陽爻)柔(陰爻)相易,不可為典要(定準),唯變所適(適合時宜)”。六十四卦代表天地間萬事萬物,每一卦都在變化,也就是萬事萬物都在變化。這種看法自然是有理由的。不過變化以外,它還設立一個不可變的大範圍,一切變化都不能超出這個大範圍。《系辭》首先規定“天尊地卑,乾(陽)坤(陰)定矣。卑高以(既)陳,貴賤位(地位分明)矣”。尊者一定在上,卑者一定在下,士可以做大夫,大夫可以做國君,亡國亡家的國君大夫可以做庶人,但貴和賤的名分絕對不可變。儒家講禮,凡制度、名號、器械、正朔等等都可以變,但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的封建等級制度決不可變,這和《系辭》思想完全一致。

  《系辭》說變化的發生不是由於陽與陰的鬥爭而是由於陽與陰的和諧,不是向前發展,而是“終而複始”的迴圈、重複。天與地相附著,男(雄)與女(雌)相交媾,化生出萬物來。日與月相互來去成晝夜,寒與暑相互交替成年歲。去的是暫屈,來的是暫伸,一屈一伸相互感動生出利益來。儒家學說代表士階層的思想,士的利益在於向貴族求祿,在於教庶民出力服事長上,反對鬥爭是很自然的,這和中庸思想完全一致。

  《周易》,特別是《系辭》,包含著自發的樸素的辯證法思想,是裝在形而上學的框子裏的辯證法。這是孔子哲學的根本所在,後來儒家學派的思想家如董仲舒、王充,都不曾超越過這個思想界限。

  《尚書》《尚書》是歷代政治論文集。孔子選史官所藏曆代重要典誥,上起《堯典》,下訖《秦誓》,相傳共有百篇,事實上有些篇(如《禹貢》)是後儒補充進去的,原訂篇數,無可稽考。秦焚書後,存留僅二十九篇。《尚書》有兩大作用:第一,建立起虞、夏、商、周的歷史正統觀(統一的重心);第二,保存商週二代的重要史料,特別是西周初期《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顧命》、《康王之誥》等文篇的保存,可以推見商週二代的政治情況。這些文篇與西周初期的詩篇《周頌》、《豳風》、《周南》、《召南》配合起來,也可以推見西周社會的生產關係與意識形態。《禹貢篇》是戰國時人所作,敍述黃河長江兩大流域的山脈、河流、藪(音叟sǒu)澤、土壤、物產、田等(分上上至下下九等)、貢賦、交通、落後種族居住地,文字簡要,系統分明,總結了上古至秦華族勢力已入四川(梁州)未越五嶺時期的地理知識,確是極可寶貴的古地理志。《禹貢》託名禹平治水土的記錄,選入《尚書》,被尊為經典,造成中國政治自來是統一、疆域自來是廣大的信念,意義極為重大。

  《詩》《詩》是兩周詩歌的名篇選集。亡佚六篇,存留三百五篇,概稱為三百篇。按音樂性質分《國風》、《小雅》、《大雅》、《頌》四部分。據古文經學家說,《周南》、《召南》為《風》詩之首,作于克商以前。《周頌》《豳風》作於西周初期,《小雅》《大雅》作於西周時期,多數是宣王、幽王時詩。《國風》多數是東周前期作品,也有一些是西周時所作。《風》詩是地方音樂,詩篇多采自民間,富於生活的描寫,文學價值最高,為後世創造性文學的源泉。《大、小雅》詩是西方音樂,文學價值不及《國風》,但不失為敍述西周政治盛衰的詩史。《周頌》是周天子宗廟祭祀的詩篇,音樂節奏極緩,甚至詩句可不用韻。這種感人不深但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最古詩篇,因孔子選詩而得保存。《魯頌》、《商頌》都是東周時人所作。據今文經學家說,《商頌》作者是宋貴族正考父(孔子的七世祖),《商頌》追述商朝盛世事,應有所本,與《尚書》中《商書》同為重要的商朝史料。

  《禮》周朝尚文,長時期積累起繁富的禮制。孔子選取士必須學習的禮制十七篇,稱為《禮》或《士禮》、《儀禮》。十七篇中《喪服篇》最為重要,子夏特為作傳。封建制度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的精神,《喪服篇》表現得最具體最清楚。《周禮》當是戰國儒者採集重要國家如周魯宋等國官制,再添加儒家的政治理想,增減排比造成一部有條理的官制彙編。說是周公所制,固不可信,但斥為儒者憑空偽造,全無依據,也不合情理。《周禮》不是全偽也不是全真,在乎審慎的選擇。西漢傳禮儒生戴德、戴聖,博采七十子後學者所記講禮的文字,戴德選取八十五篇,稱為《大戴禮記》;戴聖選取四十九篇,稱為《小戴禮記》,簡稱《禮記》。《周禮》、《儀禮》、《禮記》合稱《三禮》,稽考儒家思想與戰國以前制度器物,《三禮》是重要的典籍。

  《樂》《樂經》亡佚。一說,《周禮•大司樂章》就是儒家所傳的《樂經》。《禮記》有《樂記》一篇,記載儒家對樂理的討論。孔子說,“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孝經•廣要道》章)儒家以樂配禮,重視音樂的作用,是他們的見到處,想用古樂來移風易俗,是他們的迂腐處。六經中《樂經》先亡,因為古樂使人“唯恐臥”,新樂使人“不知倦”(《樂記》),新樂便自然要代替舊樂。

  《春秋》《春秋》是一部編年體的歷史。編年史起源當在西周共和時期。東周文化較高的諸侯國都有史官記事,如晉史名為《乘》,楚史名為《檮杌(音陶兀táo Wù)》,魯史名為《春秋》。史官世代承襲,依據一定書法,忠實地執行職務。某些良史甚至殺身殉書法。前五四八年(魯襄公二十五年),齊大夫崔杼殺齊君,太史依書法當朝官們寫“崔杼弑其君”。崔杼怒,殺太史。太史兩個兄弟繼續寫同一句話,都被崔杼殺死。最後一個兄弟還寫那一句話,崔杼不敢再殺。南史氏聽說太史兄弟被殺盡了,拿著竹簡去寫,半路上知道已經寫成,才回家去。中國歷史自前八四一年共和元年起,一年不斷地編年記事,史官的貢獻是巨大的。孔子用魯史官所記《春秋》,上起隱西元年(前七二二年)下訖哀公十四年(前四八一年),凡二百四十二年事,整齊書法(《左傳》載五十凡例,當即史官共守的書法),成為儒家經典的《春秋》(原來的《春秋》稱為《不修春秋》)。孔子修《春秋》的目的在正名分,有褒有貶,要使亂臣賊子懼。儒家政治思想,以《春秋》為最高標準,封建等級制度的精神充分表現在《春秋》書法裏。

  《春秋》文字簡單,意義隱晦。如魯惠公死,子隱公不依繼承法立為魯君,《春秋》寫“元年春王正月”,不說隱公即位,表示他不是正式做魯君。又如寫“齊崔杼弑其君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意思是崔杼犯了弑君罪。又如寫“莒人弑其君密州”(《春秋》襄公三十一年),意思是密州為莒國人所共棄。《春秋》如果當作歷史來看,作用實在有限。相傳與孔子同時的魯國太史左丘明,采各國史記作《左氏傳》,用事實說明《春秋》書法。桓譚(東漢初年人)《新論》說得好,“《左氏傳》和《春秋經》,好比衣服有表面有裏面,不可缺一。如果有經沒有傳,即使聖人關著門想十年,也想不出道理來。”不管左丘明是東周時人或戰國時人,《左氏傳》是左丘明作或非左丘明作,反正《左氏傳》這部書保存了大量古史料,給中國史家創立模範,在史學史上有極高的地位。

  解釋《春秋經》的還有《公羊傳》、《谷梁傳》兩家。兩家都是口說,到西漢才寫成文字。《公羊》學盛行於西漢,政治上有很高地位。《公羊》家自以為傳孔子的微言大義,但和《左傳》比起來,《公羊傳》顯然是空言說經,甚至有些是穿鑿附會。《谷梁傳》也是空言說經,態度卻比《公羊傳》謹慎些。

  《論語》 孔子對答弟子和非弟子的發問,弟子們記錄下來。孔子死後,弟子們(一說是仲弓、子夏等)集合成書,號稱《論語》。傳記中多引孔子語,大抵《論語》所載的孔子語比較近真。

  以上所述幾部經典,流傳到現在,已經二千多年,經學本身起了多次變化並產生了各種派別。每一變化和派別,都或大或小地影響到文化的各個方面。所以不瞭解經學和儒家派別,很難瞭解中國文化的重要部分。

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

孔子及其所創儒家學說

第九節 孔子及其所創儒家學說

  東周時期產生許多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在軍事家中首推孫武,在思想家、政治家中首推孔子和墨子。他們都生在東周後半期,他們的學說都發生大作用,特別是孔子,當他活著的時候,就有人尊奉他為“聖人”。此後整個封建時代裏,孔子學說適應統治階級的需要,隨時變化,總是處於顯學獨尊的地位,不曾有其他學派或宗教推倒它。孔子確是封建社會集大成的“聖人”,是中國古代文化的偉大代表人。

  孔子名丘,字仲尼,魯國曲阜人。先世是宋國貴族,曾祖父逃難到魯國。父叔梁紇(音合hé),曾做魯陬(音鄒zōu)邑(山東泗水縣東南)宰。宋是商朝的後代,魯是周公的舊封,春秋時列國都到宋、魯“觀禮”,因為它們是保存商周文化最多的舊國。孔子創立儒家學派,和宋、魯兩國主要是魯國有密切的關係。

  孔子生於前五五二年(魯襄公二十一年),卒於前四七九年(魯哀公十六年),年七十三歲。這正當東周後半期,公室卑弱,大夫兼併,宗族制度在瓦解,家庭制度在興起,社會發生大變動的時候。當時處在社會中間的士階層,上有貴族大夫,下有庶民工商,能上達但不能順利上達,怕下降但可能失職下降。士在軍事上任作戰骨幹,政治上任中下級官吏,文化上學得古今知識,經濟上擁有私有田宅產業,社會地位重要而不高,想取得官職,必須依附把持國政的世卿貴族。士“四體不勤,五穀不分”(《論語 •微子篇》),恥惡衣惡食,認定耕種要挨餓,學道可得祿(《論語•衛靈公篇》“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看不起老農老圃的勞苦生產,唯一希望是做官食祿。但士在未出仕時,生活接近庶民或過著庶民的生活,還能看到民間的疾苦,懂得“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學而篇》)、“百姓足,君(國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論語•季氏篇》)、“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禮記•大學篇》)一類治國安民的道理。士是統治階級的最下一層,當他求仕幹祿向上看時,表現出迎合上層貴族利益的保守思想,當他窮困不得志向下看時,表現出同情庶民的進步思想。士看上時多,看下時少,因此士階層思想保守性多於進步性,妥協性多於反抗性。孔子學說就是士階層思想的結晶。

  士階層思想偏上而地位近下,對上妥協,對下也要有些妥協,這樣,中庸就成為最適合的哲學思想。孔子學說全部貫注著“中立而不倚”的中庸思想。他讚歎中庸是至高極難的一種美德,他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少有)久矣!”(《論語•雍也篇》)中庸應用在人倫上,是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中庸應用在政治上,是“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禮記•緇(音資zī衣篇》)。中庸應用在行為上,是“過猶不及”(《論語•先進篇》),“無可無不可”(《論語•微子篇》)。中庸應用在教育上,是“求(冉求)也退(性好謙退),故進之;由(子路)也兼人(性好勝人),故退之”(《論語•先進篇》)。一切都得合於中庸之道,而中道所在,要依據情況隨時移動。移動求中道稱為權(秤錘),權總是偏在尊者貴者親者一方面。孟子闡發權的作用,《盡心篇》裏說“楊朱主張為我,如果拔他身上一根毛對天下人有利,他是不幹的;墨翟主張兼愛,如果把自己身體磨成粉末對天下人有利,他是願意幹的。子莫(魯人)主張執中。執中近於中庸之道了,但中一定要有權,按照事情輕重來得到中,如果執中而不變,那是偏、不是中。執著一偏便失去中庸之道”。《禮記•仲尼燕居篇》載子貢問孔子“中到底是什麼?”孔子說“禮呵禮!禮是所以制中的”。尊者貴者規定了禮,合乎禮就是合乎中。尊者貴者不能對所有正在發生的事情都規定出一個禮,而處理事情又必須有一個中,孔子和儒家大師處理或議論這些事情的所謂中,弟子記錄下來都成了禮或理(說明禮的意義就是理)。孔子活著的時候,齊國晏嬰說他禮節繁盛,幾輩子也學不完他的禮。孔子死後,儒家大師各說他們認為得中的禮或理。儒家代貴者尊者制禮並講理,適合統治階級的需要,因此,孟子以前,儒學實際就是禮學,遭受墨家猛烈攻擊的也就是這個禮學。

  中庸思想是士階層妥協性的表現。理論上中道雖然偏在貴者尊者方面,對卑者賤者的利益卻還要兼顧,但事實上貴者尊者並不實行自己應負的責任,而卑者賤者總負著片面的過度的義務。這樣,中庸之道講不通了。凡講不通的事情,都歸到天命。高遠莫測的叫做天,無可奈何的叫做命。得罪了天,祈禱是無用的。君子畏天命,不畏天命的是小人。孔子五十歲才懂得天命,就是說懂得天命一切都能講通了。孔子不很談天道與天命,戰國時,唯心的仁義學派大師子思孟子才開始發揮天命和五行學說,唯物的禮樂學派大師荀子把天看作只是自然存在的無知之物,根本否認有天命。

  孔子也用中庸思想來看人與鬼神的關係。他不談神怪,也不明確否認神怪。他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篇》),“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篇》)。這種對鬼神的不可知論,實質上掩藏著唯物論的因素。墨家有鬼,道家無鬼,儒家居中,可以引申出無鬼論,也可以引申出有鬼論。在和有鬼論作鬥爭的時候,儒家常常是無鬼論者。中國歷史上曾經有各式各樣的宗教侵入中國,儘管它們在某一時期得到盛行,但總不能生根長存。從南北朝到隋唐,高度盛行的佛教,也並無例外。抵抗宗教毒的力量,主要來自儒家學說,固然它本身也含有封建禮教的毒汁,兩毒比較,宗教毒當然更重。因為儒學毒根一般生在統治階級的土壤上,而統治階級是可以消滅的。宗教的毒根,一般生在被壓迫階級裏,要拔生長在廣大勞苦群眾裏的毒根,費力很大,收效緩慢。漢族受宗教毒較輕,不能不歸功於儒家學說的鬼神不可知論。

  士階層在當時是新興地主階級也是新興家族制度的有力代表,它對宗族制度有一定的反抗性,不過這只是一些微弱的反抗性。孔子曾為魯國大司寇,要加強魯君的權力,拆毀季孫氏、孟孫氏、叔孫氏三家的都城。孟孫氏拒絕毀城,孔子攻打不下,也就妥協了。佛肸(音必希bì xī)據中牟反抗晉大夫趙簡子,請孔子去幫助,孔子要去,被弟子子路勸阻。孔子修《春秋》,寄託他的政治思想。按《春秋》書法,凡暴君被殺,概稱某國人弑其君某某,表示國人皆曰可殺的意思,但仍稱弑不稱殺,表示到底是以下犯上。孔子所反映的士階層的反抗性就是這麼一點。

  孔子創儒家學說,主要內容是禮樂與仁義(《論語》說義比說仁少,說禮實際即說義)兩大部分。“道(導)之(民)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篇》),是孔子最高的政治思想,德指仁義,禮指一切統治階級規定的秩序。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是禮的根本,依據這些固定不可變的根本,制出無數禮文,用以區別人與人相互間複雜的關係,確定每一個人應受的約束,使各守本分,不得逾越。單要求人守禮,孔子認為不合中庸之道,必須用樂來配禮。樂是從感情上求得人與人相互間的妥協中和,使各安本分。禮用以辨異,分別貴賤的等級;樂用以求同,緩和上下的矛盾。禮使人尊敬,樂要人親愛。禮嚴肅形于外,樂和順存於內。禮有樂作配,禮的作用更增強了。

  單有禮樂,沒有道德作根本,還不夠適合政治上的需要。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篇》)就是說,沒有仁作思想基礎,禮樂是空虛的。“仁者人也”(《禮記•中庸篇》),仁就是做人的道理,也就是愛或同情心。愛或同情心不可流為兼愛,必須有等次。等次稱為義。“義者宜也”(同上),義的意義是適宜、合禮,也就是中庸之道的權。愛父母叫做孝,愛兄長叫做悌,愛君上叫做忠,按照尊卑、貴賤、親疏、長幼、男女等差別,表現出各種輕重不等的愛或同情,與禮相適應。所以說“仁近于樂,義近於禮”(《禮記•樂記篇》),在外的是禮樂,在內的是仁義。講來講去實際只是要達到一個目的,就是服從統治階級的禮。孔門第一大弟子顏淵問什麼是仁,孔子答稱“克己複(合)禮為仁”,具體做法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篇》)。一句話,不合禮就不合做人的道理。

  據說,孔子很少講仁,但《論語》記載講仁的話,卻在一百條以上,其中很多是孔子講的。不過孔子雖然講了很多條的仁,一般是講士的修身法。孔子講仁的真正要義在孝,他的弟子有若說,“其為人也孝弟(悌),而好犯上者鮮(少)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人)之本歟!”(《論語•學而篇》)子弟敬愛父兄,本出於心理的自然,在封建社會的家族制度裏,孝悌應是一種基本道德,也是為庶民所樂於接受的一種道德,但在儒家看來,提倡孝悌,在於防止犯上作亂,不問那個“犯”和“亂”是否合理。毛主席《實踐論》裏說“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①,確是不可移易的真理。

  孔子學說妥協性多於反抗性,也就很自然的保守性多於進步性。孔子反對橫徵暴斂,認為“苛政猛於虎”(《禮記•檀弓篇》)。《論語•先進篇》載他的弟子冉求做季氏宰,替季氏聚斂,孔子很憤怒,說“這不是我的學生,弟子們敲著鼓攻擊他罷!”這是孔子出於真情的愛民精神。他主張舉賢才,慎刑罰,薄賦斂,重教化,斥責那些為政者,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預先告人準備)視成(立等成功)謂之暴,慢令(自己無信)致期(要民從令)謂之賊”(《論語•堯曰篇》),這都是孔子學說的進步面。不過孔子把民看作愚昧無知的人,可以使由(服從)之,不可使知之,這又說明他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保守的。

  孔子主張大一統,要求天子治天下,諸侯治本國。他崇拜輔相成王制禮作樂的周公旦。他想復興周道,保持並加強周天子和各國諸侯的權力,舉賢士大儒作輔相。他的理想政治是“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齊晉等霸主)。……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論語•季氏篇》)。孔子生在東周,還只好寄統一的希望于名義上為天下共主的周天子,雖不可能成為事實,但中央集權的統一思想,開始萌芽,實含有進步的意義。因為孔子要用禮樂仁義來求得統一,對戰爭取反對態度(《孟子•盡心篇》所謂“春秋無義戰”),不瞭解兼併戰爭客觀上正是破壞諸侯割據的舊秩序,走向大一統的必經路程。“仍舊貫(守禮制),何必改作”(《論語•先進篇》),就是孔子保守思想在政治上的表現。

  孔子是“祖述堯舜,憲章(效法)文武”(《禮記•中庸篇》)的復古主義者,但又是善於用權、“無可無不可”的“聖之時者”(《孟子•萬章篇》),孔子學說含有多面性,所以儒家學派總能適合整個封建時代各個時期的統治階級的需求,從孔子學說中演繹出各種應時的儒家學說來。孔子和儒家學說無可置辯的是中國封建文化的主體。

  封建領主和新起的地主都屬於封建地主階級,本質是一致的。由於他們對生產資料的關係有些區別,因而在政治上的要求也有些區別,但這些區別並不損害他們的一致性。而且在孔子時,新起的地主還不是一個成熟的階級,它還沒有脫離領主、自己掌握政權的勢力。孔子學說代表新起的地主,同時又主張維持領主統治,是可以理解的。

  中國封建時代已經過去了,當作偶像崇拜的孔子也跟著過去了,但孔子對古代文化的偉大貢獻和他在歷史上的崇高地位,並未失去。因為他刪訂六經,保存了三代舊典;因為他創造儒學,形成了中國封建時代的文化核心;他的學說的某些部分,表現了漢民族在文化特點上的某些精神形態(如《論語•衛靈公篇》所說“有教無類”);他的學說,也影響了中國境內外非漢族的各族,在漢族與各族間起著精神聯繫的作用。孔子基本上是個大教育家,他一生在學習、在思想,在溫故知新,在誨人不倦。他積累了極其豐富的經驗,特別是教育和行為方面的經驗。比較原始可信的《論語》書中,記錄著孔子很多的格言和公式,例如“學而時習之”,就是最好的學習公式;“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論語•為政篇》),就是最好的科學格言。至於他那種繁富的學說,“把它分解為精華和糟粕兩部分,然後排泄其糟粕,吸收其精華”,對我們是有益的,他給中國人民留下一份珍貴的文化遺產,中國人民必須珍重這一份遺產。

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

古代文化的創造

第八節 古代文化的創造

  中國文化的起源,就地下發掘說來,可以上溯到幾十萬年,就書籍記載說來,一般從夏商說起,也就是從私有財產制度開始確立的時候說起。不過夏商二代,尤其是盤庚遷殷以前,缺乏可信的史料,無法確知當時的真相,只能在先秦傳說裏,約略推見些稀疏的影子。

  《禮記•表記篇》載孔子說,夏代尊命(天命),畏敬鬼神但不親近,待人寬厚,少用刑罰。夏俗一般是蠢愚樸野不文飾。殷代尊神,教人服事鬼神,重用刑罰,輕視禮教。殷俗一般是掠奪不止,求勝無恥。周代尊禮,畏敬鬼神但不親近,待人寬厚,用等級高低作賞罰。周俗一般是好利而能巧取,文飾而不知慚愧,作惡而能隱蔽。可以相信孔子這個比較是有事實依據的。夏朝社會在氏族制度基礎上開始劃分了階級,這對單純的氏族制度說來,顯然是一個進步。當時階級矛盾還比較和緩,統治者還不需要著重利用鬼神和刑罰來維持自己的權力。在那樣的社會裏,自然只能產生低級的文化,即尊命文化。商朝進入奴隸制社會,統治者需要借重神(包括天、命、鬼)與刑來壓迫大量奴隸。在那樣的社會裏,鬥爭發展了,因而產生了較高度的文化,即尊神文化。西周進入封建制度社會,按照尊卑、親疏、貴賤、長幼、男女等差別,制定出表現等級制度的禮。每一等人各有一定的義務和權利。尊貴人權利大、義務小,卑賤人義務大、權利小。在當時含有進步意義的初期封建社會裏,禮可以鞏固統治者的地位,作用比鬼神刑罰更大。這種尊禮文化,高出於夏人對自然界完全無能的尊命文化,也高出於商人假借鬼神、貪暴無恥的尊神文化,因為尊禮文化多少承認被統治者有些卑賤人的權利,雖然這種權利是極其微小的。

  在勞動人民沒有成為自己的社會關係底主人翁以前,也就是說,當各種剝削階級統治著社會的時候,人們自己的社會行動的規律都是與人們對立的,例如種地的人不得飽,織布的人不得暖,好象有一種外來的統治於人們之上的自然規律。這樣,代表剝削階級意志的天、命、鬼、神通過宗教、哲學、禮制等形式,有力地幫助了統治地位的鞏固。尊禮文化當然不是說不尊神了,只是說勞動民眾在周代開始被統治者承認為人,人與神的關係因而有可能作多樣的新解釋,到東周時期多樣的新解釋就發生了。

  社會逐步向前發展,新起的社會制度必然要破壞舊有的社會制度,但破壞程度各民族歷史並不一致。中國古代社會也經歷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不過它們對氏族制度的破壞是逐漸的,緩慢的。西周宗族制度,就是封建制度與氏族制度相結合的一種制度。到東周時期才發生了比較劇烈的破壞。

  東周大小宗族間展開了長期的兼併戰爭,許多國家和采邑滅亡了,原來的經濟基礎變化了。在戰爭中某些統治者繼承西周敬天保民思想,體會到天、命、鬼、神不一定可靠,可靠的卻是負擔賦稅兵役的庶民。由於對祀與戎兩件大事有了新的認識,因而東周在西周進步的但是簡單的文化基礎上表現出偉大的創造性,產生卓越的大政治家、大軍事家、大思想家。他們的著作與遺留的言論,極為豐富,給後來的封建文化開闢了大路,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東周思想家繼承西周敬天保民思想,雖然還不敢也不能直截否認天、命、鬼、神的存在,但它們已被明確地放在民的附屬地位。這裏所謂民,有時包括統治階級中人在內,不過這並不重要。因為只要認識民為主體,神是附屬,就是思想上的一個大貢獻。兩周以後,宗教在華族裏,即使有時盛行,卻不曾獲得絕對支配的權威,給社會進化以巨大障礙,東周思想家對神的解釋,是起了作用的,他們的解釋是可以珍視的。

  隨季梁說,“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左傳》桓公六年)虢史嚚(音銀yín)說,“吾聞之: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莊公三十二年)

  虞宮之奇說,“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僖公五年)

  宋司馬子魚說,“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僖公十九年)

  鄭子駟子展說,“要盟(被迫盟誓)無質,神弗臨也。所臨惟信。……明神不蠲(不贊成)要盟,背之可也。”(襄公九年)

  “衛獻公使祝宗告亡(失國),且告無罪。定薑曰:無神何告?若有,不可誣也。”(襄公十四年)對民有利益的人和物,才被尊敬為神,神一定是“聰明正直” 不害民的。害民的是妖、厲、怪,不得稱為神。神大體分三類:一類是自然物,如天、日、月、星、辰、名山、大川(山川能出雲下雨),下至貓(能食田鼠)、虎(能食田豕)。一類是有關日常生活的物,如霤(堂屋)、門、行(道路)、戶、灶。一類是曾為民創立新法,抵禦大災大難,勤民事勞苦身死,用武力驅殺暴君的古人,如神農、周棄(稷神)、後土(社神)、帝嚳(觀天象造曆)、堯(行善政,讓天下)、舜(勤勞死在山野)、鯀(治洪水死)、禹(治平水土)、黃帝、顓頊(教民創造財富)、契(教育)、冥(治黃河死)、湯(伐夏桀除虐政)、文王(文治)、武王(伐商紂,去民禍)等人,都是有大功於民,所以得列在祀典。凡被尊為神的人、物,只是因為曾經立了大功或對人有利益,才受到人的愛戴和報謝,不是因為怕他們有什麼暴力淫威,也不一定信他們真有精靈存在著,向他們獻媚。即使獻媚,也不能有所得,“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禮記•曲禮》)。無功的古人稱為鬼,只許他自己的子孫祭祀,不該祭他的人祭他,叫做“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論語•為政篇》)。先有人事而後有鬼神,不是先有鬼神而後有人事,神“依人而行”(《左傳》莊公三十二年),不是人依神而行,這就是東周思想家的鬼神觀。

  周內史叔興說,“吉凶由人。”(僖公十六年)

  魯閔子馬說,“禍福無門,唯人所召。”(襄公二十三年)

  吉凶禍福在於人事好壞不在鬼神的威靈,鬼神的作用實際上被否定了。最高的神是天或稱皇天上帝,表現天意的是命。《孟子•萬章篇》引《泰誓》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不論周武王是否說了這些話,至少《泰誓篇》的作者確有這種思想。周公說“惟命不于常”,《禮記•大學篇》解釋說“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天命的得失由於政治的善不善,也就是得民心還是失民心。兩周思想家認為天也是依人而行的,天命就是民生和民意,天本身並無獨立的意志。

  《皋陶謨》說,“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堯典》疑是東周史官所作,《皋陶謨》疑出同時)

  “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為?邾子曰,命(天命)在養民,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文公十三年)

  周劉康公說,“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成公十三年)

  晉師曠說,“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生)……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君)肆於民上,以從(縱)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襄公十四年)

  鄭裨諶(音沉chén)說,“善之代不善,天命也。”(襄公二十九年)

  魯穆叔引《大誓》說,“民之所欲,天必從之。”(襄公三十一年)

  天命鬼神地位的後退,主要由於庶民力量被某些統治者所認識,別一原因則是科學性知識在東周時期有顯著的進步,其中最重要的是現象授時的知識。

  農業必須與曆法相配合,曆法進步也就是農業在進步。《夏小正》相傳是夏朝曆法,可信其中一部分確從夏朝流傳下來。《夏小正》依據草木鳥獸等天然現象定季節,含立春的一月(即所謂建寅)成為孟春正月。天象主要觀測北斗的運行,因為北斗在紀元前二三千年間,位置極近北極點,整夜出現在地平線上,便於觀測。 “正月斗柄懸在下”,“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確是夏朝的天象。夏朝後期發明干支,也是曆法的一個進步。殷朝曆學家已經體驗到太陽曆一歲的開始,在立春月以前,歲首提早一個月(即所謂建醜),改十二月為正月。又創閏月法,調節節氣。周朝曆學家用土圭測日影長短,又觀測黃道赤道附近的星座,區分為二十八宿,由此得知冬至點在十一月,改十一月為歲首正月(即所謂建子)。又發現歲星(木星)十二年一周天(實際是一一•八六年一周天),因而有歲星紀年法。西周後期推得日月之交會點,因而廢胐(音匪fěi新月初見的一天)用朔。這些曆法上的成就,都比商朝進步,不過所謂冬至點、日月交會點絕非精確。到春秋魯宣公以後,冬至才確定在子月(周正月、夏十一月),朔日也大體不誤,同時十九年間置七個閏月也相當整齊,節氣得以比較正確地用於農業。東周時期天文曆學的顯著進步,有助於人對自然界的認識。觀象以外,良醫用藥治病,戰爭勝敗依靠人力計謀,不依靠鬼神吉凶(孫子《九地篇》“禁祥去疑”),也都使人從經驗中逐漸感到天命鬼神的虛幻。

  東周兼併戰爭盛行,某些統治者看到許多勝敗興亡的事實,積累起豐富的政治經驗。他們懂得沒有民不可以戰守:

  楚鬬廉說,“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桓公十一年)

  晉士 (音委Wěi)說,“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禦我誰與(助)?”(莊公二十七年)

  晉欒武子要伐楚,韓獻子說,“無庸。使重其罪,民將叛之,無民孰戰?”(成公十五年)

  鄭子產斷定陳國必亡,說,“陳……聚禾粟,繕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撫其民……能無亡乎?”(襄公三十年)

  他們也懂得民是立國的根本:

  陳逢滑說,“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國)福也;其亡也,以民為土芥,是其禍也。”(哀西元年)

  因為民是國本,所以君失民心,君就要失國,大夫得民心,大夫就可以得國。魯昭公被季氏驅逐出國,死在國外,晉趙簡子問史墨,“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 史墨說,“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脩其勤,民忘君矣,雖死於外,其誰矜之?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穀,深谷為陵’,三後之姓(虞夏商子孫)於今為庶(庶民),主(簡子)所知也。”(《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宗族制度的宗子,是當作始祖的繼體(替身)而存在的。國君是一國的宗子,地位尊嚴,不可侵犯。史墨敢於說“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正反映東周後期宗族制度沒落,強有力的大夫開始企圖得國的情況。他們既然否認了國君是始祖(始封人)的替身,那末,君與國不是一體,國應高於君。因此,當時也存在著這樣的一種思想,即民不是君的私屬,臣也不是君的私屬,民、君、臣都屬於國家。齊國大夫崔杼殺齊君,晏嬰不肯從齊君死,說,“君民者豈以陵(虐)民,社稷(國家)是主(負責行國政);臣君者豈為其口實(祿養),社稷是養(為國家所養)。故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失位出亡),則亡之;若為己(國君個人)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昵(音溺nì),誰敢任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這裏區別君與社稷、臣與君的關係,到了各強國為統一中國而戰爭的戰國時期,進一步便得出孟子所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篇》)的名論。

  要立國必須得民,要得民必須講求政事,東周時期各國多有政治家,最著名的是齊國管仲和鄭國子產。

  齊桓公創霸業,主要是得管仲的助力。傳說齊自太公立國,即重視通商和手工業。管仲出身商賈,相桓公,分全國為士鄉(即農鄉)與工商鄉。優待工商,不服兵役,使成專業。士鄉廢公田制,優待甲士,有田不自耕,專練武藝。這種改革西周以來舊制度促使社會加速分化的措施,應是管仲最大的功績。

  鄭地處晉楚兩大霸國間,為兩國所必爭。鄭國狹小,力不能自立,要避免滅亡,不得不講求內政外交的善策。《左傳》宣公十四年所謂“鄭昭(明)宋聾”(宋國愚蠢),說明鄭是一個機智的國家。在這個國家裏,產生法、縱橫兩家,子產是這兩家的創始人。

  子產執國政二十餘年(前五四三年——魯襄公三十年至前五二二年——魯昭公二十年),發揮了高度的政治才能。《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他的話說,“政事和農事一樣,要經常用心思考,既想這一件事如何開始,也想這一件事如何結束,按照預定步驟,切實去實行。行動不要超越已經思考過的範圍,好比農夫耕作不要超越自己的田邊,這樣,錯誤就少了。”據《左傳》所記,子產在政治上不曾遭受過失敗,因為他每一行動都事先經過思考。

  子產曾改革軍賦制度,很多城裏人毒罵他。他說,“不妨。只要對國家有利,我死也得做,我知道,行善政不要中途改變法度,堅持才有成功。人心不可放縱,法度不可改變,……我下決心不改變了。”(《左傳》昭公四年)他治國主張行猛政,理由是“火性猛烈,人見了害怕,所以很少有燒死的人;水性懦弱,人喜歡玩水,好多人因而溺死”(《左傳》昭公二十年)。他所謂猛政,就是把嚴厲的刑法公佈出來,讓人不敢犯。前五三六年(魯昭公六年)子產在金屬鼎上鑄刑書,遭到守舊派的反對。晉國大夫叔向寄信勸告子產說,“法律一經公佈,人們知道如何避免刑罰,不怕長上了。是非專憑刑書,長上怎樣行政呢?”子產回答說,“我為的救世呵!”鄭國重商業,貴族利用隨意輕重的刑罰壓迫商人和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對鄭國說來,是很不利的。子產公佈法律,多少有些限制貴族權力的作用。過了二十多年,晉國也鑄刑鼎,公佈范宣子所作的刑書。孔子在這件事上代表貴族的保守觀點。《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載他的話說,晉國要亡了。晉國不守唐叔和晉文公的舊法,造作刑鼎,民只看鼎上條文不看貴人面孔了。貴人還能做什麼!貴賤沒有次序,怎麼立國呢!叔向、孔子想要法律神秘化,獨掌在貴族手中,使庶民莫測,不敢輕試。子產首創刑鼎,削減貴族特權,確是一個進步的措施。子產以後,鄭國又有鄧析,造新刑法,寫在竹簡上,號稱竹刑,為鄭國所行施。戰國時韓國有著名法家申不害、韓非(韓滅鄭後,鄭韓合一),因為鄭國社會在東周時期變化最大,法家學派正是代表商人和新興地主利益的學派,鄭國成為法家學派的中心產地,不是偶然的,而子產則是法家學派的創始人。

  鄭國參與諸侯盟會,言辭極其慎重。《論語 •憲問篇》載孔子說子產準備言辭的過程,首先是裨諶起草,其次是世叔討論,其次是子羽修飾,最後由子產潤色訂定。《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孔子讚歎子產的慎辭,說“古人說過,‘言語為的充分表達意思,文飾為的充分表達言語’,不說話誰知道他的意思,說話沒有文飾,不能傳到遠處,子產的文辭傳播遠近,因為他經過慎重的準備”。戰國時縱橫家掉三寸舌在政治上非常活躍,子產是縱橫家的最初創始人。

  東周時期戰爭頻繁,出現了許多軍事家,又積累了豐富的軍事經驗。如“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左傳》莊公十年),如“允當則歸”(保存餘力)、“知難而退”、“有德不可敵”(僖公二十八年),“亡(將亡)者侮之,亂者取之”(襄公十四年),“夫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災也”(襄公二十七年),“小國無罪,恃(有恃無恐)實其罪”(昭西元年),“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昭公十四年),“小國忘守則危。……國之不可小,有備故也”(昭公十八年),“先人有奪人之心,後人有待其(敵)衰”,“用少(兵少)莫如齊(齊心)致死,齊致死莫如去備”(《左傳》昭公二十一年),這些都是軍事規律,記載這些規律的書叫做軍志,當時統治階級中人,經常作戰,都熟習軍志。吳王闔閭(前五一四年至前四九六年)的將軍齊國人孫武,總結軍事經驗,著兵法十三篇,成為軍事學的經典。十三篇中包含著豐富的唯物辯證法思想的因素,與《老子》五千言同為研究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重要著作。

  鄭國子產創法家,齊國孫武創兵家,魯國孔丘創儒家,宋大夫墨翟創墨家,重要學派除了道家,東周後半期都創始了。基本原因就在於東周社會由於兼併戰爭而發生大變化,宗族制度在破壞,家族制度在興起。在興起的經濟基礎上,反映出創造性的學術思想。

2008年7月24日星期四

新舊制度的演變

第七節 新舊制度的演變

  東周是諸侯、大夫盛行兼併的時期,同時也是華族和南方蠻國爭霸的時期。頻繁的戰爭逐漸破壞了舊制度,產生了新制度。新舊制度最基本的變化,就是舊的宗族制度逐漸在破壞,新的家族制度逐漸在興起,也就是舊的領主階級逐漸被新的地主階級所代替,舊的農奴階級逐漸被新的農民階級所代替。跟著這個最基本的變化,其他制度也變化了。制度演變顯然可見的有下列幾種:

  世卿 東周後半期,國君的政權,轉移到某幾家大夫手裏。這些有權大夫,世世相傳,對諸侯說來,是把持國政的世卿;但世卿在自己的宗族內,用士作家臣。家臣並非世襲。諸侯國內世卿制盛行,世卿家內卻是家臣制盛行。家臣制到戰國時變為客卿制,到秦漢變為官僚制度。

  養士齊桓公創霸,養遊士八十人,給與車馬衣裘財幣,周流四方,號召天下賢士來齊國。齊懿公想篡位,出家財招士,後來果得齊國。晉世卿欒懷子喜歡養士,執政范宣子怕他,驅逐懷子。有人勸宣子說,州綽、邢蒯是勇士,不妨讓二人回來。宣子說,他們是欒家的勇士,對我有什麼好處?人說,你能象欒家那樣養他們,就成你的勇士了。誰給士衣食,士就給誰出力,這是士的特徵。大夫采邑不斷擴大,士的需要也不斷增加,於是有專門訓練士的大師出現。孔子聚士講學,有大弟子七十二人,經孔子稱揚的,多數做了官。孔子本人也是士,三月不得祿位,就慌張起來,所以僕僕風塵奔走列國求祿位。東周末年,墨子是士的大師。大師有介紹弟子做官的義務,學成的可以要求介紹,做了官的應該招待同學並送金錢給大師。士在經濟上屬於地主階級,在政治上是有才能而且可以隨意進退的官僚。孔子“譏世卿”,表示地主階級的士對領主把持政權的不滿,到後來,士終於取得了躋身卿相的機會。

  郡縣西周時期,人口極稀,在廣漠的地面上,零零星星地散佈著一些住人的大小城堡叫做邑。較大的邑裏住著天子或諸侯,所以邑也稱為國。東周時期,由於兼併戰爭的發展,國境擴大了,大夫采邑也擴大了。一般情況是大夫所居邑以外的大邑,大夫派士去管理,稱為邑宰;國君所居都邑以外的大邑,有些仍稱邑,有些稱為縣。縣是直屬于國君的一個行政區域。縣行政官長一般稱為大夫,有些稱守或稱尹,地位比邑宰高。不論邑宰或縣大夫,都不是分封世襲而是隨時可以調動的官員。這種廢除領主割據,含有進步意義的制度,在某些大國裏通行起來。楚滅九國,改設九縣。晉齊等國有按兵車數分縣法,能出兵車一百乘的地區成為一縣。晉大夫韓氏有七邑,按兵車數等於七縣。前五一四年,晉滅強宗祁氏,羊舌氏,分祁氏田為七縣,分羊舌氏田為三縣。又有按家數分縣法,齊景公賜晏嬰一個千家之縣,晉知過說,封趙葭、段規二人萬家之縣各一。晉齊縣制齊整,優於楚國的大縣制。郡也是晉國的一種地方制度。晉開闢邊地,離國都遼遠,特設郡這種行政區域,國君賦予郡大夫較大的權力,使有權應付突發的事變。郡大夫官位比縣大夫低,權力卻比縣大夫高。晉三家滅知氏以後,郡地位提高,縣受郡統轄。郡縣制的創立,加強了國君統治的力量,加速了分封制度的崩潰,國家統一的可能,增進了一步。戰國時,各國都採用郡縣制。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後,郡縣制成為歷代沿襲的地方制度。

  兵制經書沒有騎字。戰爭和交通都用車。馬駕車,不單騎。春秋末年某些戰爭中開始用騎兵。使用步兵作戰,在東周前期已經開始。鄭莊公敗北戎,晉荀吳敗眾狄,都用步兵制勝。因為戎狄居山谷間,用步兵攻擾華族地區,華族攻戎狄,不得不毀車用步。荀吳敗狄以後,晉連年用兵,消滅眾狄,步兵戰術大概在攻伐戎狄戰爭中發展起來。公田制廢除後,土地私有制逐漸通行,田間行車的道路(阡陌),不再是公田時期的整齊形狀,車戰漸感不便,戰國時,步騎兵成為主要兵種,戰車失去了重要性。

  春秋以後(前四八一年,魯哀公十四年以後)戰國以前(前四○三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以前),中間凡七十餘年,是兩段歷史的劇轉時期,可是記載非常簡略,不能考見當時變化的詳情。例如春秋時期還講周禮,尊王室,重祭祀,論宗姓氏族,列國間朝聘盟會,賦詩言志,有死喪事故,赴告各國,供史官記錄。到戰國時期,一切都不講了。這個變化的原因是爭霸戰爭轉變為爭統一的戰爭,周天子對諸侯國的政治影響完全消失,因之與周禮有關的各種慣例也就被廢棄。

2008年7月23日星期三

東周時期的經濟狀況

第六節 東周時期的經濟狀況

  武王克商,商朝的農業奴隸,被釋放成為周朝的農奴。農奴與奴隸同樣受殘酷的階級壓迫,同樣在政治上毫無權利,不過,農奴既有自己的私有經濟,有自己的生產工具,這就有可能推動生產力向前發展。

  周本是西方小國,因為生產力進步,戰勝了大國商。克商以後,周大小貴族帶著家屬、奴僕和數量不多的庶人到受封地區建立諸侯國,封地內原有的居民,都作了周貴族的臣民。凡是周朝所封諸侯國,都實行一種新制度,這就是以力役地租為內容的宗族制度。西周諸侯在國內消滅商朝舊勢力的反抗,建立並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宗族制度在當時所起的進步作用是重大的。到了東周時期,因宗族兼併,出現大國、強宗,過去在土地面積較小,庶民人數較少的情況下可以行施的公田制,不能適合戰爭頻繁,軍費巨大的新局面,以魯國為例,顯示賦稅制在變化,也就是土地制同樣在變化。

  前五九四年(魯宣公十五年),魯國“初稅畝”。《左傳》說它不合舊制度。據《左傳》說,舊制度領主(國君和采邑主)只許收取公田上的穀物。《左傳》所說,一方面表現儒家的保守思想,一方面卻說明前五九四年以前魯國還保存著公田制。農夫耕種公田,不能同時供應軍役,戰爭隨時可以發生,公田也就隨時有荒蕪的危險,廢除公田制改為按畝收稅的稅畝制,顯然對領主有利。稅畝制行施以後,領主可不問有田者所耕土田面積的大小,也不問有田者為何種人,只是向有田者按畝數收稅。這樣,私田隨著公田的廢除,失去了私田的意義,農村間允許公開兼併,有人占田多,有人失耕地,貧富的分化加劇了。多田人逐漸形成地主階級,有田農夫和失地少地的農夫逐漸形成為農民階級。

  稅畝制的行施,必然廢除西周以來的公田制,在魯國行施的先後,其他諸侯國不能保持公田制不變,可以設想也在採用稅畝制。例如齊國,在齊桓公時已廢除公田制。

  因為田稅既改為按畝收稅,原來農夫受私田一百畝,就有義務向授田者出軍賦(軍役和軍需),現在實行稅畝制,農夫耕田面積大小不等,當然不能出同等的軍賦。前五九○年(魯成西元年)即實行稅畝後四年,魯“作丘甲”。一丘面積不可知(據說四邑為一丘),所謂丘甲,就是一丘出一定數量的軍賦,丘中人各按所耕田數分攤,不同于公田制農夫出同等的軍賦。前四八三年(魯哀公十二年),魯“用(以)田賦”。丘賦是領主按丘徵發軍賦,丘內新墾土田愈多,分攤軍賦愈輕;用田賦則是按田畝徵發軍賦,有田人的負擔加重了,但有田人對田的處理權也加增了。自從行施稅畝、田賦兩種制度,領主只向有田人收稅和賦,不再干涉有田人相互間買賣、分割等行為。有田人繳納稅、賦以後,不再受其他干涉,自然形成了土地私有權。其中一部分象士那種身分的人也就自然成為小地主,還有一部分成為有田的農民。

  魯國以外,前五四八年(魯襄公二十五年),楚國按土田定軍賦。前五三八年(魯昭公四年)鄭國“作丘賦”。秦國入戰國後“初為賦”(前三四八年)。秦在東周及戰國初年是落後的國家,採用魯國式的田賦制較遲,想見魯國用田賦,各諸侯國先後採用,成為普遍行施的制度。自此田地有粟米之征,人戶有布縷之征與力役之征。農夫在公田制時期,領主要保證公田收入,還不敢過度忽視農時,任意發動戰爭。行施稅畝及田賦以後,領主把戰爭與賦稅力役分為兩事,農夫卻要一人同時負擔兩事。所以孔子反對魯國用田賦,說是“貪冒無厭”,比強盜還壞;孟子也說征兩種,有些人要餓死,征三種,有些家要破產。

  賦稅制變化,標誌著土地所有制的變化,農村裏從而出現了不同于領主的地主階級以及有土地與少地或無地的農民階級。這種巨大的變化,因鐵制農業工具的行用而愈益加速。有了鐵制農具,田野耕作與草萊開闢都獲得前所未有的便利,東周生產力比西周提高了。

  鐵字古文作銕,當是東方夷族最先發明冶鐵術,為華族所採用。《國語•齊語》載管子說,美金(青銅)用來鑄武器,惡金(鐵)用來鑄農具,足見春秋初期,冶煉技術已經能生產生鐵。前五一三年(魯昭公二十九年),晉國起兵築城,令兵士鑄一個鐵鼎叫做刑鼎,鼎上宣佈范宣子所作的法律條文。鑄鼎的鐵是作為軍賦向民間徵發,足見鐵在晉國民間也已經使用。齊晉能鑄鐵,其他各國也會鑄鐵。《周禮•考工記》段氏用青銅制鎛(農器),粵地農民人人能制銅鎛。《考工記》所說,當是指東周以前農具主要用銅的情形。東周時有生鐵鑄成的農具,作用便顯然不同。鐵為深耕創造了條件。叔均牛耕法在某些地主或少數農民的田地上有可能被採用。孔子弟子冉伯牛名耕,司馬耕字子牛,晉國有力士名牛子耕。耕與牛相連,說明東周後半期已用牛耕田,不過這種進步的耕作法當時並不通行,一般仍用兩人並力發一耜的耦耕法。

  東周時期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促進了手工業和商業在諸侯國間的廣泛發展。郭沫若說:代表周朝文化的青銅器,西周多是王室及王臣之器,諸侯國別之器極其罕見;到了東周則王室王臣之器匿跡,而諸侯國別之器極其盛行。特別是春秋中葉以至戰國末年,一切器物都變得精巧玲瓏了。體質輕便,形式新鮮,花紋工細,銘辭多韻文,字體多花文,草率的陋習完全革掉,而原始的風味也完全揚棄了。春秋中葉以後,正是土地制度改變、農業生產力向上的時候,封建統治者有可能大量聚斂供自己浪費享受。例如魯國大夫季孫氏,比西周元勳周公旦還要富裕;齊君有馬四千匹,積累財物,任令朽壞;晉君大築宮室,多養女寵,淫侈無度。當時諸侯卿大夫需要加工精製的器物,因而促成手工業技術上的進步。諸侯卿大夫並不滿足于本國產物的享受,因而又促成各國間商業的擴大。例如鄭商人到周出賣皮革,到楚收買絲綿,晉自楚輸入木材皮革。春秋晚期,大商賈勢力足以交通諸侯卿相,與問政事。

  商業上貨物交換,需要貨幣。西周有銅貝、銅寽即《呂刑篇》所稱的鍰(音環huán),東周又有銅錢(象農器形)或銅刀(象刀形)。但據《左傳》所記,春秋時諸侯卿大夫用璧玉帛錦等貴重物或其他器物互相交易,似不用錢。民間小交易當是用粟米布絲等實物,也很少用貝、寽、錢、刀。東周末年,作為貨幣的錢行用漸廣。《墨子•號令篇》說人民守城有功,女子賜錢五千,老小賜錢一千。戰國時金(銅)制貨幣大行,民間卻仍有實物交易。貨幣的逐步發展,反映出農業手工業商業的逐步發展,東周則是這個發展的開始。

2008年7月22日星期二

各族間的兼併與融合

第五節 各族間的鬥爭與融合

  《尚書•梓材篇》、《詩•大雅•蕩篇》稱商王國為中國。因為商王國在當時各小國中,政治經濟文化都被公認為唯一的中心國。《詩•大雅•民勞篇》稱宗周和遵守周禮的諸侯國為中國。東周時期北方諸侯自稱中國,稱楚吳越等南方國為蠻夷,楚吳越稱北方國為中國或上國。秦佔有宗周舊地,卻被中國諸侯看作戎狄。中國這一名稱,含有地區居中的意義,但更重要的意義則是指傳統文化的所在地。

  中國西部地區稱為夏。鄭大夫子西名夏,是夏有西義。夏又含有雅、正、大等義。宗周詩篇稱雅詩,《秦風》詩篇稱夏聲,夏聲即雅詩,就是用西方人的聲音歌唱的詩篇。東方齊、魯、衛等大國諸侯本從西方遷來,因之東方諸國稱東夏,東西通稱為諸夏。

  周朝崇尚赤色,大祭祀用騂牛(赤色牛)。晉大夫羊舌赤字伯華,孔子弟子公西華名赤,是華含有赤義。凡遵守周禮尚赤的人和族,稱為華人或華族,通稱為諸華。

  孔子說:“裔不謀夏,夷不亂華。”(《左傳》定公十年)裔指夏以外的地,夷指華以外的人,區分很明顯,不過中國、夏、華三個名稱,最基本的涵義還是在於文化。文化高的地區即周禮地區稱為夏,文化高的人或族稱為華,華夏合起來稱為中國。對文化低即不遵守周禮的人或族稱為蠻、夷、戎、狄。例如杞君朝魯君,用夷禮,杞被貶稱為夷,後來杞國朝魯用周禮,杞又得稱為諸夏。姜戎與齊同姓,同住在中國內部,薑戎飲食衣服不同,貨幣不通,言語不達,被稱為諸戎。吳與驪戎都是周天子的同姓,吳被稱為蠻,驪戎被稱為諸戎。華族與居住在中國內部和四方的諸族因文化不同經常發生鬥爭,鬥爭的結果,華夏文化擴大了,中國也擴大了,到東周末年,凡接受華夏文化的各族,大體上融合成一個華族了。

  春秋時期列國人口不可確知,按兵役推測,當是五人中出一個服兵役。衛文公有民五千人,得兵車三十乘,以此為例,一般千乘之國,人口當在二十萬左右,晉國兵車四千乘,當有八十萬左右的人口。墨子生在東周末年,說齊晉楚越等大國兼併眾小國,各有人口數百萬。即使如此,按土地面積說來,人口還是極稀少的。較早的春秋時期,據《左傳》所記載,東周王畿內有戎族小國,衛都城上可以望見戎州,想見當時地曠人稀,華族與其他諸族雜居的情狀。

  華族各國自稱為中國,稱其他諸族國為四方。

  南方 長江漢水兩流域,是蠻族居住地。有群蠻、百濮、盧戎(湖北南漳縣)等,通稱為南蠻。淮水流域是夷族所居。小國有舒(安徽舒城縣),六(安徽六安縣),蓼(安徽霍丘縣西北)。又有舒蓼、舒庸、舒鳩、宗四小國。大國有徐(安徽泗縣北)。通稱為淮夷。

  東方多在今山東省境內。有萊夷(黃縣東南),任(濟寧縣),宿,須句(二國都在東平縣境),顓臾(費縣西北),邾(鄒縣),莒(莒縣),小邾(滕縣),杞(安丘縣),介(膠縣南),郯(郯城縣西南),根牟(沂水縣)。通稱為東夷。又有戎(山東曹縣東南,別名戎州),鄋瞞(濟南北境,別名長狄)兩小國。

  北方 在今河北省境內。有北戎(盧龍縣境,一名山戎),甲氏(雞澤縣,赤狄別種),鮮虞(正定縣西北,別名中山),肥(槁城縣),鼓(晉縣。鮮虞、肥、鼓三國都是白狄別種),無終(玉田縣)。通稱為北狄。

  西方有大戎(陝西延安縣),小戎(甘肅敦煌縣。居住在河南嵩縣一帶的稱陸渾之戎,又稱陰戎,又稱九州之戎),驪戎(陝西臨潼縣),犬戎(本部在青海西寧縣,一部遷居陝西鳳翔縣境),姜戎(陸渾別部),茅戎(山西平陸縣),揚拒、泉皋、伊雒之戎(當在河南洛陽縣附近)。又有白狄(延安縣附近)、赤狄。赤狄有東山皋落氏(或在山西垣曲縣境),廧咎如(廧音強qiáng,咎音高gāo或說在山西太原附近),潞氏(山西潞城縣),留籲(山西屯留縣),鐸辰(山西長治縣境)。通稱為戎狄。

  以上諸族,散居中國的內部和四方。因為華族文化程度較高,政治上有霸主主持盟會,起著互救的作用。華族憑藉優勢的文化和政治力量,終於融合了諸族。

  南方蠻夷被楚統一,春秋時期楚是華夏的勁敵。東周後期,楚國文化向上發展,與諸夏相等,華夷的界限逐漸消失。

  東方諸夷沒有成立強大國,陸續被齊、魯、楚吞滅。

  北方戎狄間有華族小國燕,春秋時期不被諸夏重視。齊桓公曾救燕伐山戎。後來晉國強大,攻滅赤狄白狄,燕在北方逐漸強大起來。

  西方戎狄是華族的強敵。晉攻滅戎狄最多。晉悼公用魏絳的計策,同諸戎講和,用貨物交換土地,獲得極大利益。秦穆公伐戎,得國十二,開地千里,在西戎中稱霸。當時甘肅陝西境內有綿諸,混戎,翟豲(音桓huán)之戎,義渠,大荔,烏氏,朐(音渠qú)衍之戎。西北諸戎散居谿穀間有一百多種,因為統一不起來,所以逐漸被秦征服。

  春秋時,從前七二二年(魯隱公元年)到前六三七年(僖公三十三年),共八十六年。戎伐曹伐鄭伐齊各一次,伐週二次。齊伐戎三次,魯伐戎一次,虢伐戎二次,諸侯為戎禍守周城二次。狄滅衛圍衛滅溫(河南溫縣西南)各一次,伐邢伐衛伐齊伐鄭伐周各一次,伐晉三次。晉伐狄二次,衛伐狄一次。總計戎狄攻華族十六次,華族攻戎狄九次。戎狄的勢力不小,但不能發展,因為華族知道團結,互相援救。魯文公以後,晉國霸權鞏固,戎狄國開始被消滅。

  黃河流域自秦漢以後,常常是統一全中國的出發地點,東周時期華族逐漸鞏固了在黃河流域的統治地位,為秦漢統一作初步的準備,意義是重大的。

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

弱國對強國、人民對國家的負擔

第四節 弱國對強國、人民對國家的負擔

  據魯史《春秋》的記載,——僅僅記在魯史的——二百四十二年裏面,列國間軍事行動,凡四百八十三次,朝聘盟會凡四百五十次。總計九百三十三次。

  軍事行動和朝聘盟會,一般說來,都是大國對小國進行剝削掠奪。小國怕大國無厭的誅求,更怕殘暴的討伐。

  朝聘必需的貢品,是麋鹿皮、虎豹皮、絲織物、馬和玉,並附獻珍異貨物。照《儀禮》所載覲禮、聘禮看來,貢獻物品還有相當限度,可是事實卻不儘然。

  當初晉文公創霸,教諸侯三年一聘,五年一朝,有事開會,歃(音霎shà)血盟誓。到後來霸主娶妾或妾死,也要諸侯去吊賀。總之,霸國用各種名義,向列國榨取貢獻罷了。貢獻一次,要用一百輛貨車,一千人護送。到了霸國,住在破爛的客館裏,大概要例外送些賄賂,才肯收受禮物。小國對非霸主的鄰近大國,也同樣納貢求得和好。

  貢獻如果不合受貢國的要求,將會遭受可怕的討伐。受伐的國家,井被填塞,樹被砍斷,禾麥被收割,車馬被掠奪,人民不分男女老小,逃不脫的都當俘虜。男子做各種奴隸,女子年青的做婢妾,一般的做舂米釀酒的工奴。晉楚城濮戰後,晉文公獻給周天子楚俘兵車一百乘(每乘馬四匹),步兵一千人。鄭宋大棘(河南柘城西北)之戰,宋國戰敗,鄭獲兵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一百人。晉滅赤狄潞氏,晉君賞大夫荀林父狄臣一千家。齊吳艾陵之戰,齊兵大敗,吳送魯國齊俘兵車八百乘,甲首三千人。戰敗國人民被俘當奴隸,國家損失的車馬器械當然還是要人民來補充。

  被敵人圍城的時候,痛苦更不可想像。據《墨子》所載守城法,城下比較不重要的地方,每五十步置壯男十人,壯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城上守兵每一步一人。城下重要地方,每五百步置壯男一千人,壯女二千人,老小一千人。男兵六分用弩,四分用矛戟盾等器械,女兵和老小兵全用矛。民間糧食布帛金錢牛馬畜產一切可用的物品,都借給公家使用。圍城裏面,人民每天規定吃二升米糧凡二十天,吃三升凡三十天,吃四升凡四十天。春秋時期的量,大約五升等於現在的一升。這樣,九十天每人共食米二石九鬥。平均每天吃三升多,合現在大半升。既要作戰死傷,又要忍餓破產。有時甚至窮困到“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左傳》宣公十五年)。人民怕在戰敗被俘後充當奴隸,只好忍受這樣的痛苦來守城。

  人民被國君強迫,不得不服極重的兵役。春秋時期一般是用車戰。據《司馬法》的說法,兵車一乘,馬四匹,甲士十人,步兵十五人。甲士是穿戴盔甲的,三人立車上,立左的用弓箭,立右的用矛,中立的馭馬。這三人通稱甲首。其餘甲士七人,在車旁步行。步兵十五人在車後,另有步兵五人保護輜重車。兵車一乘,共有三十人(兵器盔甲車馬都由國君儲藏,戰時發給兵士)。輜重車有火夫十人,看守五人,馬夫五人,打柴挑水五人,共二十五人,都是不能作戰的老弱人。每兵車五乘,有輜重車一乘(用牛駕車)。衛國被狄攻破,剩下人民共五千人,有兵車三十乘。約略計算,五人中有一人服兵役。其他國家,大概相同。人民平時受經濟剝削,戰時受生命危險。宋殤公十年十一戰,所以民不堪命;晉絳縣人七十三歲,還得老遠往杞國築城。人民只有死了,才算得到休息。

  國君和卿大夫的家裏人,絕對不事生產。孔子批評魯大夫臧文仲有三不仁,“妾織蒲”算作不仁之一。魯大夫公父文伯的母親織布,文伯怕招季康子的怨恨。屬於統治階級的一切人,都是吃人民穿人民,不生產一點東西的,因此,當時有“盜憎主人,民惡其上”(《左傳》成公十五年)的話,就是說人民與統治階級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

2008年7月20日星期日

公室卑弱與大夫兼併

第三節 公室卑弱與大夫兼併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東周王國以外,一百四五十個諸侯國中吞併小國最多的晉、楚、齊、秦以及後起的吳越是一等國。吞併較少的魯(吞併九國)、宋(吞併六國)、鄭(都新鄭,河南新鄭縣)、衛(都帝丘,河南濮陽縣)是二等國。陳、蔡(都新蔡,河南新蔡縣)、曹(都陶丘,山東定陶縣)是三等國。二三等國有權參與霸主召集的大盟會,與大國通稱為列國。其餘小國只能做列國的私屬,給宗主國服役,不得參與大盟會。還有一種附庸國,地位更卑微。這些大小國相互間的關係,除了“強陵弱,眾暴寡”,別的關係是很少的。大國對小國,不是攻伐,便是迫令獻納貢賦和賄賂,還得表示出曲盡恭順的禮貌。小國對最小國,同樣是攻伐與勒索貢賦賄賂,只要有侵奪的機會,決不放過。例如邾(山東鄒縣東南)、魯兩國境界交錯,邾人在翼(山東費縣西南)築城,回來經過魯地武城(費縣西南),猛不防魯兵堵塞前後,邾人被捉當俘虜。最小國也互相侵奪,例如邾國(山東臨沂縣北舊開陽城)國君出城到公田上督耕,邾人襲入邾國,俘獲鄅君的妻女。鄅君說 “我無家可歸了”,跑到邾國要和妻女同當俘虜。邾君留下他的女兒,把鄅夫人送還鄅君。被侵奪的國家,有的滅亡,有的受損,受損多了還是滅亡。所有國家都在互吞,大國吞大國,大國吞小國,小國吞最小國,到東周末年,只剩下晉、楚、齊,秦、越五大國和魯、宋、鄭、衛等幾個待亡的小國。東周諸侯兼併,原始的小國割據就是這樣逐漸變成了少數大國割據。

  諸侯國內有大夫采邑(宗族),一個采邑實際是一個小國。因為諸侯兼併,某些侯國土地擴大了,國內某些采邑也跟著擴大起來。大采邑間由開始兼併到盛行兼併,與諸候兼併走著同樣的道路,不過兩種兼併的作用卻顯有不同。諸侯兼併破壞了被滅國的宗族,加強了本國內的宗族;采邑兼併則是破壞了國內失敗的宗族,同時勝利的宗族本身也發生變化。馬克思說“一般說來,軍隊在經濟的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①諸侯和大夫為了戰爭,對人民得讓些步。人民跟著統治者打擊對方統治者,客觀上起著削弱整個領主統治的作用。家族代宗族而興起,主要是戰爭的結果。

  食采邑的貴族有兩類。一類是國君的兒子,按“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非嫡子)以貴(依母的貴賤,所謂子以母貴)不以長”(《公羊傳》隱西元年)的規定,一人得繼承君位,其餘食采邑做大夫,如魯國的三桓,鄭國的七穆,齊國的高、國、崔、慶等是。一類是有功的異姓人,也得食采邑做大夫,如晉國六卿中范氏、趙氏,齊國陳氏等是。大夫的采邑與名位都是子孫世世繼承不絕,國君在這些世襲貴族中選出一人或數人做卿,助國君掌管國政。到後來,華夏諸侯國如晉、齊、魯、宋、鄭、衛等國,卿也成為子孫世襲,國政被幾家世卿把持,某些宗族變成強宗,采邑變成強國。

  大夫有寵或有功或有權力,可以獲得國君的賞田、賞人,也可以向國君請賞,也可以瓜分其他宗族的土田,甚至可以瓜分公室。例如齊君賞一個大夫,一次縣三百、徒(農奴身分的人)四千,又一次賞僕三百五十家。宋國向戍因功請賞,宋君賞他六十邑。齊國陳鮑二族攻破國高二族,分取國高的財產。大采邑地廣人多,一般擁有兵車一百乘,稱為百乘之家,更大的采邑,尤其富強,如晉國郤克,曾要求率私屬伐齊報私怨,郤至“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軍”(《國語•晉語》)。魯國在前五六二年(襄公十一年),季孫、孟孫、叔孫三家三分公室,作三軍各得一軍,到前五三七年(昭公五年),三家又四分公室,季孫得二,孟孫叔孫各得一,季孫私屬甲士多至七千人。

  東周前期,諸侯武力兼併,對人民讓些步,好使人民聽從命令,出力作戰(從大量的記載來看,是對農民讓步,不是對奴隸,因為服兵役的是農民)。如楚國起兵侵衛,先給人民減戶稅,免舊欠,赦罪人,救濟窮乏人和鰥寡人等好處。晉悼公興霸業,先給人民免舊欠,救災難,輕賦斂,赦罪人等好處。東周後期,大夫要加增兼併的實力,更得多讓些步,與淫侈殘暴的國君爭民。例如齊國人民一年勞動收入的三分之二被齊君奪去,僅僅留下一分作衣食費,人民動不動受割腳的酷刑,市上踴價比履價高。大夫陳氏正和齊君相反,借給窮民食糧用大鬥,收回時用小鬥。陳氏山海所產樹木魚鹽蜃蛤到市上出賣,價格同產地一樣。齊國人民痛恨國君,象流水般歸附陳氏。晉國人民也是恨國君如寇仇,逃避到政治較好的采邑裏。齊國陳氏、晉國韓趙魏三家,政治比較好一些,所以成為大夫兼併的最後勝利者。

  前五四六年,是很重要的一年,是東周時期劃分為前後兩期的一年。這一年,向來爭奪霸權的晉楚兩大國在宋國召開了弭(息)兵大會。大會以前,列國形勢主要是諸侯兼併,其次是大夫兼併;大會以後,形勢變為主要是大夫兼併,其次是諸侯兼併。這就是說,弭兵大會是東周時期諸侯兼併轉變為大夫兼併的關鍵。

  宋大夫向戍同晉國執政趙武、楚國執政屈建都有交誼,想說合兩國,息兵停戰。晉國六家世卿(趙、範、知、中行、韓、魏)相互間爭奪劇烈,楚因受吳國威脅,不敢冒險北進,都願意暫時停戰。其餘小國內大夫也在進行兼併,希望減少對外戰爭。因此向戍一宣導,就得到晉楚等國的贊同。前五四六年,晉、楚、魯、宋、蔡、衛、陳、鄭、許、曹十國大夫在宋都商丘大會,約定晉楚兩國同作霸主。此後楚可以專力對吳,晉可以專心內爭。吃虧的是小國,要備兩份貢品向兩霸主朝貢,負擔更加嚴重。但也因為南北朝貢往來,華夏文化對楚發生更大的影響,楚逐漸被看作華夏列國中的一國,華夏範圍擴大到楚吳邊境上。

  弭兵大會以後,戰爭相當減少,大小各國尤其是晉齊國內的強宗,展開了尖銳的兼併鬥爭。

  晉滅大夫祁氏羊舌氏,分祁氏田為七縣,羊舌氏田為三縣。又滅荀氏範氏,又滅知氏,晉國政權歸趙氏、韓氏、魏氏三家。到戰國時成立趙韓魏三國。

  齊大夫陳氏、鮑氏攻滅國氏高氏,陳氏又攻滅鮑氏、晏氏,齊國政權全歸陳氏。到戰國時陳氏滅姜姓的齊,建立田姓(田、陳二字通用)的齊國。

2008年7月19日星期六

王室衰微與大國爭霸

第二節 王室衰微與大國爭霸

  平王遷都洛邑,還有土地方約六百里。後來有的賜給立功諸侯,如賜鄭國虎牢(河南滎陽縣西北)以東,賜晉文公溫(河南溫縣)、原(河南濟源縣)等十二邑;有的被侵奪,如鄭滅東虢(音國guó河南鄭州西北),晉滅北虢(河南陝縣),楚滅申(河南南陽縣)、呂(南陽縣西);有的被戎族佔據,如揚拒、泉皋、伊雒(音洛luò)之戎,雜居周國境內,伊川(河南嵩縣)有陸渾之戎;有的封給王族與公卿大夫作采邑,如襄王封子帶于甘,周、召、毛、畢等舊宗族各有新采邑。天子自有的土田和民人,實在存餘無幾。

  諸侯定期朝聘貢獻,是王室的重要收入,東周王室卻失去了這個重要收入。按照魯史《春秋》所記,二百四十二年裏,魯君朝王僅三次,魯大夫聘周僅四次。魯是周公的後代,與王室最親近,朝貢幾乎全廢,其他諸侯的朝貢自然不會比魯多一些。

  東周天子地小貢少,非常貧弱,但名義上仍保持“天下宗主”的地位,為華夏各國所尊崇。齊晉兩霸國糾合諸侯,阻遏蠻族大國楚的北進,都是號召尊王、勤王,才得到諸侯的信從。東周天子在政治上還有一些作用,所以孔子修《春秋》,想尊奉周天子一統諸夏,在東方復興周道。

  東周王國與宋、魯是當時三個文化中心,王國文化對諸侯更有大影響。因為王室衰微,不能養活眾官,有專門知識與技術的王官百工,陸續分散到諸侯國,有些人做官,有些人做師,擴大了文化的傳播。前五二○年(魯昭公二十二年),周景王死,王子朝結合一批喪失職位的舊官、百工,起兵爭王位。經四年戰爭,子朝兵敗,率召氏、毛氏、尹氏、南宮氏等舊宗族(自然也有百工),帶著王室所有典籍,逃奔到楚國。這是東周文化最大的一次遷移。周人和周典籍大量移入楚國,從此楚國代替東周王國,與宋魯同為文化中心。在這三個中心地區,魯國孔丘創儒家學派,宋國大夫墨翟創墨家學派,戰國時楚國李耳創道家學派。

  東周王室衰弱,無力禁止諸侯間的兼併。更由於經濟的發展,諸侯對別國土地人民的佔有欲也更加強烈,這就發生頻繁的兼併戰爭。戰爭的結果,先後出現楚、齊、秦、晉、吳、越六個大國。

  

  一 楚 國

  

  苗族被禹戰敗後,退出黃河流域,據戰國時人說,三苗曾在長江中游建立起一個大國。這個大國當是一個大的部落聯盟,是許多部落的集合體,其中較大的是荊楚。商高宗武丁曾出兵深入荊楚境,捕獲大批俘虜。周文王時,周勢力到達漢水流域,一部分苗族歸附周國,接受周文化。武王伐紂,有髳(苗)人參加周軍作戰。成王封文武以來功臣後嗣,熊繹得封子爵,居丹陽(湖北秭歸縣)。熊繹的祖先,就是歸附文王、從武王伐紂的髳人酋長。到熊繹才受周天子的封爵。西周時期,熊繹子孫不斷擴大土地,立國號為楚。東周初期,楚愈益強大,前七○四年(魯桓公八年)楚君熊通自號武王。熊通子文王熊貲遷都郢(音影yǐng湖北江陵縣),有地千里。楚在春秋時先後吞併四十五國,疆土最大。楚國君臣自稱是蠻夷,專力攻伐華夏諸侯,五年不出兵,算是莫大的恥辱,死後見不得祖先。因為楚國好戰,又經常獲得勝利,國境擴大了,居住在國境內的長江流域蠻人、淮河流域夷人以及被征服的華夏諸侯國人,經長時期的文化交流,融合成巫文化中滲入華夏文化的楚國文化。原來局限在黃河流域的華夏文化,通過楚國伸展到吳、越兩蠻族國。長江流域的初步開發,楚國曾起著巨大的作用。

  

  二 齊 國

  

  呂尚是炎帝族四岳的後裔。周文王尊呂尚為師,共謀滅商興周。呂尚的女兒邑姜是武王正妻,生成王和晉國始封者唐叔虞。成王封呂尚為齊侯,賜給他一種特權,得征伐有罪諸侯。西周厲王時,齊獻公遷都臨(山東臨淄縣)。齊在春秋時期吞併十國,荀子說齊桓公(前六八五年——前六四三年)並國三十五,韓非子說桓公並國三十。齊原是東方大國,經桓公大吞併,成為華夏各國中最富強的國家。桓公依靠大政治家管仲,整頓國政,分全國為二十一鄉,其中工商六鄉,士十五鄉。工商專心本業,免服兵役。士鄉即農鄉,平時農夫耕田,士“食田”,戰時農夫當兵,士當甲士和小軍官。士鄉五家為一軌,十軌為一裏,四裏為一連,十連為一鄉,五鄉為一軍。每家出一人,五人為伍,伍有軌長;五十人為小戎,小戎有裏有司;二百人為卒,卒有連長;二千人為旅,旅有鄉良人;五旅一萬人為一軍。一國有三軍,齊君自率一軍,上卿國子高子各率一軍。據《齊風•甫田篇》所說,齊襄公(前六九七年——前六八六年)時還保存公田制的形式,管仲廢除公田制,改為按土地的肥瘠,定賦稅的輕重。齊國有山有海,管仲設鹽官煮鹽,設鐵官制農具,又鑄錢調劑物價貴賤,數年之間,國富兵強。前六七九年(齊桓公七年),齊開始稱霸。當時楚國也正強盛,連年出兵攻鄭。前六五六年(魯僖公四年)桓公親率齊、魯、宋、陳、衛、鄭、許、曹八國大軍伐楚,進到召陵(河南郾城縣)。楚成王使大夫屈完來軍前講和。桓公許和退兵。這是華夏諸侯第一次聯合抗楚,雖然不能算是取得了勝利,楚國卻暫時不敢北進。

  桓公做霸主,曾救邢救衛救北燕,阻止戎狄的侵擾。百餘年後,孔子還讚歎齊國的霸業,說:沒有管仲,我們大概要披著頭髮,穿左衽衣,受異族的統治了。管仲、桓公死後,齊國內亂,楚國勢力又北進。

  前五六七年(魯襄公六年)齊滅萊(山東黃縣東南有萊子城)。萊是東夷族大國,萊亡國後,齊地擴大一倍以上,成為真正的海國,魚鹽之利更盛。

  

  三 秦 國

  

  秦本是西方小國,與戎族戰鬥,逐漸強大起來。平王東遷,封秦君襄公為諸侯。前七五三年,秦文公開始設史官紀事。前七四六年,採用西戎野蠻法律,開始有滅三族法(父族、母族、妻族,一說父母、兄弟、妻子)。前六七八年,秦武公死,開始用人“從死”(殉葬)。前六七七年,秦德公建都雍(陝西鳳翔縣),用三百牢(牛、羊、豕各一為一牢)祭天求福。秦穆公(前六五九年——前六二一年)用謀臣百里奚,戰勝晉國,擴地到黃河邊上。又用謀臣由餘,滅十二個戎國,開地千里,成西戎霸主。西周覆滅後,西周故地,戎狄雜居,商湯後裔建立亳國,自稱亳王,西周文化為戎狄俗與商文化所摧毀。秦採用這些落後制度(包括君位兄終弟繼制)與文化,雖然已成西方大國,卻被華夏諸侯看作戎狄國,不讓它參與盟會。但秦國在西方驅逐戎狄,用武力恢復宗周舊地,保衛華夏的西翼,使齊晉兩霸國,得專力對楚,這個作用也是必須重視的。羌人(西戎的一族)爰劍,秦厲公時(前四七六年——前四四三年)被俘為奴隸,學得農業知識,後來逃回羌地,教人耕種、牧畜,諸羌敬服,推為大酋。原來射獵為生的羌族,從此漸成西方強族。秦文化對更落後的戎人,也起著一定的推進作用。

  

  四 晉國

  

  晉國原是戎狄遊牧地區,成王封同母弟叔虞為唐侯,在唐國內“強以戎索”(《左傳》定公四年),就是說,按照戎狄生活慣例,分配牧地,不象魯衛農業地區按周法分配耕地。叔虞子燮父改國號為晉。東周初期,晉獻公(前六七六年——前六五一年)建都絳(山西翼城縣),開始兼併,滅霍(山西霍縣)、耿(山西河津縣)、魏(山西芮城縣)、虞(山西平陸縣)、虢(河南陝縣)等國,統一了汾河流域,並且國土跨到黃河南岸,形成一個地險多馬的大國。獻公消滅國內同姓宗族,連自己的兒子夷吾(惠公)、重耳(文公)也放逐出國。所用卿大夫多是異姓人。獻公這一措施,加強了公室的權力,因此形成一個政權比較集中的強國。

  前六三六年(魯僖公二十四年),放逐在外十九年、周遊列國、政治經驗十分豐富的晉文公(前六三六年——前六二八年)回國即位,隨從他的文武功臣都得到重用,君臣一心,整頓國政。前六三二年,文公率晉、宋、齊、秦四國聯軍與楚、陳、蔡三國聯軍在衛地城濮(河南濮陽縣東)大戰,擊敗楚軍,晉國從此成為華夏霸主。直到前五四六年(魯襄公二十七年),晉國常能維持霸業,與楚三次大戰,晉戰勝兩次(前五七五年鄢陵之戰,前五五七年湛阪之戰),戰敗一次(前五九七年邲之戰)。

  前五四六年,晉楚在宋都商丘開和會,平分霸權,晉處劣勢。前四八二年(魯哀公十三年),晉吳在黃池(河南封丘縣)會上爭霸,晉也並不處優勢。此後晉國事實上分成韓趙魏等幾個獨立國,所謂糾合諸侯、尊王攘夷的霸業實際上不再存在了。

  晉國境內戎狄國先後被消滅,凡滅同姓異姓國二十余,與楚同為東周時期最大的國家。齊常助晉,秦常助楚,因此晉楚勢力仍大致相等。為要借與國兵力,攻擊對方,晉助吳攻楚,楚助越攻吳。吳越兩國的興起,增加了爭霸戰爭,但也擴大了華夏文化的灌溉面,從黃河流域直達長江下游地區。

  

  五 吳國、越國

  

  周太王長子太伯次子仲雍,讓繼承權給季曆,逃奔到梅裏(江蘇無錫縣東南),有蠻人千餘家來歸附。太伯仲雍斷發文身,相繼做蠻人君長,國號吳。吳本是楚的屬國,吳君壽夢時,吳漸強大。楚國大夫巫臣亡命到晉國,獻聯吳攻楚的計謀。前五八四年(魯成公七年)晉使巫臣帶著一隊戰車到吳國,教吳人射法禦法和戰車陣法。吳軍學會車戰,從淮南江北的陸地上,攻擊楚國的側面。吳楚連年打仗,甚至一年打七次仗,楚軍疲於奔命。

  吳和晉國交通後,文化也迅速提高,壽夢第四子季劄,前五四四年(魯襄公二十九年)曆聘魯、齊、鄭、衛、晉等國,表現出高度的華夏文化。季劄的兒子在路上死了,孔子帶著弟子們去看他行葬禮,說,季劄真是懂禮的人呵!

  壽夢死後,長子諸樊遷都吳(江蘇吳縣),數傳至闔閭(音合廬hélú),用楚亡臣伍子胥為謀主,大軍事家齊人孫武為將軍,前五○六年(魯定公四年)大舉攻楚,五戰五勝,楚軍大潰。吳軍攻破楚建都約二百年的郢,楚國民人和文物財寶大量被吳軍俘獲。這是東周時期第一個大戰爭,對楚國是空前未有的創傷,但由周入楚的華夏文化,卻因這次戰爭更多更快地傳播到長江下游,加速吳國的華夏化。

  越都會稽(浙江紹興縣),斷發文身,文化比吳更落後。楚靈王時(前五四○年——前五二九年),越還是楚的屬國。吳得晉助,成為楚國的勁敵。後來楚采同樣的方法,讓文種和範蠡二人來越國。文種是楚國的宛(河南南陽縣)令,范蠡是文種的密友,二人都是楚國著名才士,到越國自然是為的助越攻吳。越君允常得楚助,開始稱王,與吳王闔閭作戰,結成仇怨,互攻不休。允常死,子勾踐立。闔閭起兵攻越,被越軍戰敗,闔閭受傷病死。闔閭子夫差即位,立志報仇,前四九四年(魯哀西元年)夫差攻越大勝,許越為屬國。

  吳夫差戰勝後,一心要北進爭霸,前四八六年(魯哀公九年)夫差準備攻齊,築邗城(江蘇江都縣,《太平寰宇記》稱為邗溝城)。邗城下掘深溝,通過射陽湖(江蘇寶應縣東)至末口(江蘇淮安縣)入淮,貫通了長江淮河兩大流域。前四八五年,吳將軍徐承率水師自海上攻齊。前四八四年,大敗齊軍于艾陵(山東泰安縣)。前四八二年,夫差為北上爭霸業,掘深溝北連沂水,西接濟水。自吳都(邗城)乘舟出發,一路可以入海北上,一路可以逾長江入淮河,又逾淮達泗沂濟三水。夫差耗竭民力,經營霸業,因而亡國,但南北水上交通卻從此創出新局面。

  前四八二年,夫差率大軍到黃池會諸侯,與晉國爭做盟主,不料越軍攻入吳都,越水師自海道入淮,絕吳 軍歸路。夫差恐懼,讓晉為盟主,匆忙回國向越求和。前四七三年(魯哀公二十二年)越滅吳。

  越王勾踐戰勝吳國,北進至徐(山東滕縣),大會齊晉等諸侯共尊周天子,號稱霸主。勾踐知道楚國是不會讓越國強盛的,範蠡也知道勾踐是不會信任楚人的。范蠡自徐回到越國,就帶著財寶珠玉乘舟浮海逃往齊國做大商人。文種自以為有功,不肯逃走,被勾踐殺死。墨子說“今天下好戰之國,齊、晉、楚、越”(《墨子• 非攻篇》),可見越在東周末年仍是強國。戰國時,越國衰弱,楚威王大敗越兵,奪取浙江以西土地。前二二二年,秦始皇使大將王翦平定江南,越君降秦。秦以越地為會稽郡。

  長期的兼併戰爭,給人民帶來了嚴重的痛苦,但東周社會卻因此發生巨大的變化,小國合併成少數大國;很多戎狄蠻夷接受了華夏文化;宗族制度基本上遭受破壞;公田制變為稅畝制;士和庶民兩個階層裏產生出新的地主,在政治上取得重要地位;“農(低級庶民)與工肆(工商)之人”(《尚賢篇》),以墨子為代表,也要求參與政治。這些變化進一步就成為戰國時期的七雄紛爭,再進一步就成為秦漢兩朝的封建統一。

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

在兼併戰爭中變化著的東周社會

第四章 列國兼併時期——東周
第一節 在兼併戰爭中變化著的東周社會


  西周時期,天子保持著“天下宗主”的威權,禁止諸夏各侯國間攻戰兼併。原來比宗周落後得多的各諸侯國,因長期休養生息,經濟逐漸興盛起來。宗周滅亡,平王遷都洛邑,王室衰弱,不再有控制諸侯的力量;侯國互相兼併,大國陸續出現,打破了諸侯並列、王室獨尊的局面。後來侯國大夫互相兼併,強宗陸續出現,打破了宗族並列、公室獨尊的局面。在兼併過程中,西周舊制度逐漸被破壞,特別是宗子世襲不得買賣的宗族土地所有制向個人私有可以買賣的家族土地所有制轉化,成為東周社會各種變動中最基本的一個變動。一般說來,西周社會是比較安靜的,東周則進入動盪時期,頻繁的兼併戰爭,加重了人民的痛苦,但也推動了社會向前進步。

  西周以來,宗族佔有大量土地。這種土地佔有制度,以封建剝削為其內容,以氏族組織為其外殼,宗子則是宗族全部土地的所有者。卿大夫受封土作為自己的采邑,在采邑內可以收族聚黨。受封人的嫡長子世世相傳為宗子,其餘子孫以及異姓的姻親稱為族黨。他們多數耕種宗子的土地,身體被束縛不能自由遷徙,精神上也被尊祖敬宗的信條所束縛,惟恐自己失去了宗族的庇護。宗子統率宗男,宗婦統率宗女。宗子宗婦受一族人的尊敬。族中如有貴或富的人,不敢顯出貴富的樣子走進宗子的家裏。族人得衣裘車馬等貴重器物,要選擇好器物獻給宗子,次等器物歸自己服用。族中富人祭祖先,必須備兩副祭品,好的一副獻給宗子。宗子與族人的關係,名義上說是“異居而同財”(《儀禮•喪服》),實際是宗子同享貴富族人的財物。貧賤族党耕種宗子的土地,算是宗子和他們同財,實際是宗子剝奪他們勞動生產品的大部分。

  宗族有土地、刑法(殺人權)、軍隊(私卒、私屬)、臣屬(士)、農民(耕田的族党)、農奴(非族党的農夫)、隸農(耕田奴隸)和奴隸(包括手工業商業及家內役使的奴隸)。替宗子管理宗事的人叫做“宰”或“宗老”。又有管祭祀的祝、史,管軍事的司馬,管手工業的工正,管商業的賈正。宗族實際是一個小國家,所謂氏,如魯國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就是這個小國的國號,宗子就是這個小國的國君,他在這個小國裏強有力地統治著全宗族。

  宗族土地大小不定,齊卿管仲曾奪伯氏三百邑,又齊子仲姜寶鎛銘文記齊侯賞給一個大夫二百九十九邑。《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所謂“唯卿備百邑”,大概只是一種名義上的制度。侯國內宗族對諸侯要繳納貢賦,並服各種徭役。有時被諸侯懲罰,加倍出賦,有時被逐甚至被滅族。諸侯權力足以控制各宗族的時候,割裂土地封給有寵或有功的卿大夫,“公食貢”,並不感到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但當宗族變成強大,諸侯失去或削弱了控制力的時候,宗族兼併便盛行起來。強宗奪得土地,設地方官(縣大夫或邑宰)管理民事,並不分封子弟,停止了新宗族的再發生(宗族中“側室”“貳宗”為數至少)。亡了宗的族党,失去宗子的庇護,同時也免于宗子的同財,在對地方官有義務繳納貢賦的條件下,一個家庭自成一個獨立的經濟單位。家長有權力處理自家的財產,有興趣增加自家的財產,這就形成了一種以家長為主體的家族制度。

  家族制度代替宗族制度,也就是以一個家庭為單位的土地所有制度代替以一個宗族為單位的土地所有制度。一個家庭占地多便成地主,占地少或種別人田地便成農民。不論地主或農民,都需要建立起家長擅權的家族制度來。家族制度的內容是子弟服從父兄(儒家所謂孝悌),婦女服從男子(《儀禮•喪服篇》所謂“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兒子和媳婦不得有私財私物,不敢私自借用別家的財物,也不敢私自送財物給別人,一切聽家長支配。父母死後,兄弟可以異居異財,每個男子都有可能作家長,參加社會活動,建立在宗族制度上的舊國家因之也就逐漸變為建立在家族制度上的新國家。

  東周是個動盪的時期,在動盪中,各階級、階層都起了變化。特別是家族制度的地主階級開始出現,政治、經濟、文化逐漸受這個階級的支配,由此產生地主統治的封建社會。西周領主統治與秦漢地主統治的中間,東周和戰國,正在進行著兩種統治的交替運動,東周則是這個運動的開始。

  

  一 統治階級

  王國貴族平王東遷,七個異姓小宗族從王,供給祭品,平王很感謝,保證他們世世有職位。西周周、召、畢、毛等大宗族,東周都不大顯赫,想見西周滅亡時,大宗族幾乎全部沒落。東周王室衰微,天子喪失威權,王國內新立的宗族,勢力遠不及西周,天子與王國貴族地位的降低,對整個宗族制度說來,是很大的削弱。

  諸侯西周時期“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論語•季氏篇》),這就是周天子和王國大貴族組成的第一等宗族在政治上有最高的地位。東周前半期,齊晉兩國先後霸諸夏,秦霸西戎,楚霸諸蠻,霸主在他的勢力圈內有最大威權。其他諸侯在本國也有大權力。政令攻戰自諸侯出,這就是諸侯和本國卿大夫組成的第二等宗族在政治上代替了周天子為首的第一等宗族。

  卿大夫東周後半期諸夏各國“政逮于大夫”,政“自大夫出”(同上),諸侯的土地民人逐漸被少數強宗奪去。公室同東周王室一樣,只保存尊貴的名分。強宗所依靠的力量,主要是士。這種在卿大夫家裏任職的士也叫做家臣,家臣對家主效忠,不知道有國君,《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所謂“家臣也,不敢知國”,就是卿大夫和士組成第三等宗族,奪取第二等宗族的權利。

  士東周戰爭以車戰為主,晉楚等大國兵車多至四五千乘,中等國也在千乘上下。每車甲士三人,一國有甲士數千人以至萬數千人,捍衛國家的主要武力,就是這些車戰的甲士。其中有些偏重在文事方面,他們的主要職務是做侯國小官吏和采邑官吏。又一種是食客,投靠強宗,替主人奔走,謀取衣食。士大抵受過六藝(禮、樂、射、禦、書、數)教育,是軍事上政治上必不可少的一群有力人物,因此得到卿大夫的重視。士生活主要是依靠“食田”。“食田”就是食若干田的租稅。例如魯國大夫施氏宗族的宰,有“百室之邑”(一百田)作食邑。士所食的田邑,去職時要交還主人,不能當作私產。齊君曾把石窌(音叫jiào在山東長清縣)地方的田賞給一個女子,又曾把五家賞給一個立軍功的人,這些被賞的田和被賞的五家所出租稅,成為受賞者的私產。東周後半期,戰爭愈益激烈,為獎勵軍功,士得受賞田。例如前四九三年(魯哀公二年)晉趙鞅與範氏中行氏大戰,懸賞:“克敵者……士田十萬”(十萬當是十田之誤,十萬畝合千田,賞似乎過重)。田既賞給立功的士,自然成為士的私產,既是私產,也就可以自由買賣。軍功愈多,受賞田的士也愈多。食田變為賞田,這樣,擁有小塊田產的新興地主大量出現了。他們是強宗的有力支持者,因之某些強宗如齊國陳氏,晉國韓趙魏三家變為代表領主也多少代表一些新興地主利益的國家。

  大商人西周時期王國商業比諸侯國發達。到東周,諸侯國裏出現了大小都邑,其中若干大都邑便是當時的商業中心地。衛文公興複衛國,齊桓公晉文公經營霸業,都重視通商。齊自太公開國以來,一向是東方大商業國,桓公用商賈出身的管仲為相,獎勵商人通行各國間,探知政情。晉國大商人,坐著金玉裝飾的車子,穿著刺繡華麗的衣服,交結諸侯卿大夫,可見大商人在政治上是有地位的。特別是地處南北交通中樞的鄭國,國君和商人訂盟約:國君不侵犯商人的利益,商人不遷移到別國去。鄭國重視商業,商人參加政治活動也更為顯著。例如鄭商人弦高路遇秦兵,假託君命犒師,秦兵不敢襲鄭。晉國貴族荀罃(音英yīng)被楚俘獲,鄭商人想藏他在貨車裏逃出楚境。東周愈到後期,大商人地位愈益上升,越國上將軍范蠡棄官經商,孔子弟子端木賜(子貢)買賤賣貴,都成巨富,各國聞名。土地自由買賣,給商人以兼併土地的便利,成為新興地主階級的一部分。

  

  二 被統治階級  

  庶民 宗族制度的土地,由嫡長子世襲。旁系子孫,五世親盡,從貴族下降為庶民。他們大抵受過六藝教育,有些上升為士或作在官的庶人,但大部分只能耕種宗子的田地當農民。還有一種是喪失宗族的人,例如齊國援助晉國範氏中行氏,範氏中行氏被趙鞅戰敗後,族人逃到齊國去務農。這一類庶民保有自由民身分,很可能利用自己的財富和智慧,役使貧弱,佔有耕地,在土地制度變革時,有些人成為新興的地主。因為從貴族下降的庶民數量很大,所以庶民也稱為百姓,百姓失去了貴族的意義。

  低級庶民 這種庶民是農奴身分,不得仕進上升為士。《左傳》所記卿大夫受若干邑,或受若干田,田邑都附有耕種的人,所謂“土著”、“地著”,就是附著在田地上的農奴。還有一些人,或在田野當僕賃(如魯襄公二十五年申鮮虞“僕賃於野”),或投靠強宗當隱民(如魯昭公二十五年季氏養隱民,攻走魯君),僕賃是雇傭,隱民是遊民,這兩種人的存在,想見庶民和低級庶民正在失去自己的耕地。

  工商 各國都邑裏有大小市場,市上販賣的貨物,有珠玉象牙等貴重物,也有普通用品,如酒脯冠履以及受刖刑人用的踴。這種普通用品,很多是小手工業者自己製造,自己設肆(攤)出賣,《論語•子張篇》所說“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墨子•尚賢篇》所說“工肆之人”,正是這一類人。他們製造物品時是工,陳列製成物品出賣時是商,通稱為工商、百工或工肆之人。工商地位和低級庶民一樣,不得仕進上升為士。這種民間百工和小商賈以及貴族所佔有的工業商業奴隸,大都居住在都邑中。他們受嚴重的剝削和壓迫,往往起來反抗暴政殺逐國君。屬於低級貴族的百工之長也有因喪失官職而叛逃的。如前五二○年(魯昭公二十二年),周失職的百工叛變,悼王“盟百工于平宮”(平王廟),要求他們不要叛逃。衰國與亡國的百工喪職後變為民間百工,戰國時民間大手工業者,當是出於這一類人。

  奴隸 任何一個貴族(國君、卿、大夫)都要佔有奴隸,因為奴隸是手工業商業方面的剝削物件。西周以來,庶民、低級庶民、民間工商被看作國家或宗族所公有的人,從他們身上榨取得來的賦稅力役,主要用在國家或宗族的軍備、喪祭、貢獻、建築等公事上。奴隸被看作“私人”,同牲畜一樣,為主人所私有。奴隸大致分三類,第一類奴隸如小臣、僕侍、妾婢、閽(音昏hūn)人、寺人(閹宦)等專供貴族家內各種役使,完全不從事生產。第二類奴隸用在手工業生產,生產品供貴族享用。一個國家有管百工的大官稱為工正、工師或工尹,一個宗族裏也有工正。工正管理多種手工業,最重要的是車工、金工。車工製造戰車與貴族所用的車輿,金工製造兵器與禮器樂器,這些手工業不僅是因為需要專門的技術,更重要的原因還在貴族獨佔武器製造,藉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有關貴族生活的飲食衣服及用具,也必需有專門技術的工作者,才能製造出合式的器物。這一類手工業奴隸雖然從事生產,但生產品的原料和資財是貴族從庶民、低級庶民、民間工商剝削得來的,生產出戰爭器械以及生活用具,是供給貴族使用的。還有第三類奴隸在貴族專利的山、海、林、藪、川、澤、田地、園圃裏從事樵采、礦冶、畜牧、煮鹽、捕魚、耕種等勞動,生產品全部為貴族所有,通過賈正管理下的商業奴隸,變賣出去,獲得財物,供給貴族的消費。工商業奴隸的存在,阻礙民間工商業的發展,對貴族卻有利,所以貴族都需要奴隸,人數愈多,貴族愈富。奴隸來源主要是俘虜,例如晉國大夫荀林父伐赤狄有功,晉景公賞荀林父狄臣一千家。又戰爭獲勝後諸侯對天子,小國對大國,同盟國間有獻俘典禮,貴族分享戰勝的利益。又弱國向強國求和,有時也用奴隸作禮物,例如前五八九年(魯成公二年),魯國獻給楚國木工、縫工、織工各一百人。東周戰爭頻繁,戰敗國兵士和民人被俘作奴隸,再加上罪人和被掠賣及窮困賣身的奴隸,可以想見東周奴隸數量是巨大的。

  東周時期,由於鐵器在農業上的使用,生產力提高了。由於兼併戰爭的推動,既破壞了宗族制度,又擴大了華夏文化地區。生產力的提高與兼併戰爭的推動,促使東周社會發生大變化,主要是土地所有制度發生大變化,私家佔有土地的地主與私有小塊土地的農民出現了。西周以來的宗子(天子諸侯卿大夫)與農奴兩個階級逐漸衰落,新起的地主與農民兩個階級逐漸成長,東周後半期正是這種變化的開始。

2008年7月17日星期四

各族間戰爭與西周的滅亡

第七節 各族間戰爭與西周的滅亡

  西周各族間戰爭,主要是華夏族(華族亦稱諸夏,也合稱為華夏)抵抗西戎北狄的侵入,其次是對東夷南蠻的攻伐。

  東方地域廣大,周公滅奄,太公滅蒲姑,周勢力僅到山東境內,淮夷徐夷仍倔強不服。《費誓篇》載伯禽受封到魯國,淮夷徐夷起兵來攻,伯禽守東郊,不敢開城門。伯禽誓師說“馬牛臣妾逃亡,不許藏匿,要歸還原主”;又說“不許跳牆偷別人的馬牛,誘別人的臣妾”。當時東方國家還保存搶奪奴隸的舊習慣,誓言裏嚴重指出,意在維持魯軍的紀律。伯禽被夷族圍困,成王派三軍援助,才擊退夷兵。穆王時候,徐夷國君強大稱王,號為偃王。徐僵王聯合九夷伐周,穆王害怕,承認偃王做東方的霸主。穆王教楚伐徐。楚戰勝徐,勢力擴張,成了南方新興的強國。宣王屢次伐徐夷淮夷,但偃王子孫仍稱王,與周天子對立。

  江漢流域是蠻族根據地。昭王征伐南蠻,全軍覆沒,君臣淹死在漢水裏,周天子聲威大損。穆王宣王相繼南征,不曾得到大戰果。漢水流域有些姬姓的諸侯,全是弱國,這給熊繹子孫很好的發展機會。熊繹初封在丹陽(湖北秭歸縣),土地非常小,不夠諸侯的資格,成王大會諸侯,他只配看守祭神的火堆。可是他的子孫,處在群蠻鬥爭環境中,坐小竹車,穿破爛衣,開闢山林荒地,吞併許多小國,穆王時候,戰勝徐偃王,造成獨霸南方的形勢。夷王時,楚君熊渠更強大,封長子做句亶王、次子做鄂王、小子做越章王。春秋初年,熊通正式稱王,統率蠻族,不承認周天子的地位。

  西周最緊急的外患是西北方戎狄族的入侵。戎狄族散佈地域很廣,陝西西部北部,山西河北極大部分都是戎狄族居住地。商周人稱他們為戎狄,又稱為鬼方、混夷、犬戎、犬夷、獯鬻、 狁(音險允xiǎn yǔn),表示對他們的憎惡(戰國以後稱胡,又稱匈奴)。周都鎬京,接近戎狄,汧渭兩水中間,是西戎入侵的路線。西周初期曾打一次大仗,俘獲鬼方一萬三千另八十一人,斬首馘(音國guó。殺敵人割取左耳)耳的人數,大概也不少。此後戎狄屢次寇周,懿王甚至被逼遷居犬丘(槐裏,陝西興平縣南)。宣王時候,戎狄入侵更加嚴重,經過多次戰爭,互有勝敗,築城防禦,僅能阻止深入。宣王子幽王,寵愛褒姒,想殺太子宜臼(東周平王),立褒姒的兒子伯服做太子。宜臼的母親是申侯的女兒,申侯勾結犬戎攻周,殺幽王於驪山下。西周積累的貨物寶器,全被犬戎擄去,西周滅亡。平王靠諸侯的援助遷居洛邑,建立東周,王室衰弱,下降為中等國家。

  宣王號稱中興賢王,他的功業是征伐外族,獲得相當勝利,可是連年用兵耗費很大。他不敢對百工商賈加重剝削,便把費用轉移到農夫們肩上。前七八九年(宣王三十九年)伐薑戎大敗,宣王幾乎被擒。他為補充兵力和財物,想出料民(調查戶口)的辦法。仲山甫諫阻料民,說農夫數目要從各方面間接推知,如果直接查點,一定要起禍亂。宣王不聽。這樣農夫們負擔過重,不願出力擁護周室。到了幽王時候,政治大壞,剝削更重,西周就被犬戎滅亡了。

  孝王封給養馬人非子一小塊土地,地名秦(甘肅清水縣),在戎狄間。宣王封非子曾孫秦仲做大夫。秦攻西戎戰死,子孫都專力攻戎,國勢漸盛。秦仲孫襄公救幽王有功,平王避戎東遷洛邑,襄公派兵護送。平王封襄公做諸侯,逐漸收復周失地,成為西方強國。

  西周從武王滅商到幽王亡國凡十一代十二王,據《竹書紀年》說共二百五十七年。中國歷史有確實紀年從前八四一年即共和元年開始,共和以前年代都不甚確實。

  

  簡短的結論

  

  周國在公劉時候,是一個小部落,有些奴隸給周君服役。太王建立起粗具規模的小國,封建制度開始萌芽,周國從此發達起來。

  文王施行裕民政治,招致附近各地的庶民,分給小塊土地,讓他們耕種。領得耕地的人,必須無報酬為公家種地並服各種勞役。這就是裕民政治,周國因此變成西方強國。《尚書•康誥篇》載周公教訓康叔說:“文王為什麼能開創王業,因為‘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他解釋敬忌說“文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如果文王所治的民,是奴隸不是農奴或農民,很難理解敬忌、裕民的意義。

  武王克商以後,周公成王封建諸侯,規定諸侯對王室貢賦的數目。諸侯對大夫和庶民,也有一定的貢賦法。共和行政以後,百工商賈和農夫,在經濟上都有些發展,宣王廢除助耕公田制,改為徵收田租。這種田租就是什一而稅的徹法。

  西周奴隸依然大量存在,用途是從事工、商、農業勞動,並且供封建主的家內役使。文王定法律確定奴隸所有權,不許互相誘奪,足見奴隸還是構成社會的一個重要部分,不過在庶民總數中,奴隸數量是較小的。奴隸來源是俘虜和罪人及其妻子,還有被掠賣的窮人。

  幽王時候很多貴族破產流落,富有的庶民(主要是商人)穿貴族衣服,在朝廷做官。甚至貴族也想經商致富。商人助鄭君立新鄭國,想見西周商人是有力量的。

  非華族的各族時常攻擊西周,幽王終於被犬戎殺死。春秋時期強大國家,在西周全是處在外族包圍中的小國(只有齊開始是大國);變成貧弱的國家,原來卻多是大國。

2008年7月16日星期三

統治階級的敬天保民思想

第六節 統治階級的敬天保民思想

  相傳夏尚忠,商尚質,周尚文,這就是說夏文化不及商,商文化不及周。周文化高於商文化的原因,在於周經濟制度不同于商,周統治階級對民的看法改變了,因之政治與文化都比商朝有進步性。商時民完全為國王所有,是國王直接所有的一種財產。所以民的生命為國王所給予,國王有權任意殄滅民命。西周卻有顯著的不同。《尚書》裏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政治文誥,每篇都說到如何治民。其中《無逸篇》說治民要“先知稼穡之艱難”,“懷保小民,惠(加惠於)鮮(窮人)鰥寡”;《立政篇》說“繼自今文子文孫,其勿誤於庶獄庶慎。”重農與慎獄尤為封建政治的重要綱領。西周時期的詩篇,也有很多篇說到民事。照《書》《詩》所說,烝(音征zhēng眾)民是天生下來的,皇天上帝是烝民的宗主。天選擇敬天有德的國君做天的元子,付給他中國人民和疆土,代天保民。元子如果不能稱職,皇天上帝就會改選別人。文王受天命稱王,因為他實行裕民政治,所以得到了上天的眷顧。周初統治階級鑒於夏商二朝的滅亡,知道“惟命(天命)不于常” (《尚書•康誥》),要永命必須保民。武王在《泰誓》裏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把民心看作天心所自出,所以民心是政治好壞的鏡子,也是天子墜厥(天)命或受厥命的權衡。這種天子代天保民的思想,反映出封建主對農奴不完全的所有制,與商朝比較,西周顯然是封建制度正起著進步作用的時期。

  武王死後,周公攝行王政七年,他是一個大政治家,依據周國原有制度,參酌殷禮,有所損益,定出一些陝西長安出土的西周銅編鐘鞏固封建統治的制度來,這就是後世儒家所稱頌的周公制禮作樂。周本小國,重農節儉,行施裕民政治,變成強盛的大國。克商以後,周國舊制多被保存,例如商朝大祭祀用牲多至數百頭,甚至殺人充祭品,西周大祭祀用牲不過一牛一羊一豕或二牛,奢儉相差極遠。又如商朝殺人殉葬,周國世代重農,需要人力,貴族或國君死後,不用人殉(當然也有例外)而用草人、土車殉葬,後來也就成為周朝的殉葬制度。祭禮葬禮是大禮,商周有顯著不同,足見周初禮制主要出於周國舊制,經周公沿用,因而稱為周禮或“周公之典”。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軍事)”(《左傳》成公十三年),商周在戎事上也有顯著的不同。商時戰爭頻繁,周禁止諸侯間爭奪。成王臨終,囑咐康王,要他和遠又能和近,勸大小眾諸侯相安,不要爭奪(《尚書•顧命篇》“柔遠能邇,安勸小大庶邦”)。據經史所記,成康時候戰爭確是少見。

  從西周傳下來的文篇裏看來,封建領主階級在開始時敬天保民的思想是存在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表現它的剝削欲的專利思想也逐步增強了。不過在西周,它到底還是進步的階級。它所創立的制度和文化,是中國封建制度和文化的最初基石。西周在中國社會發展史上,應是一個意義重大的朝代。

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

西周經濟的變化

第五節 西周經濟的變化

  初期封建制度在太王王季時候,開始萌芽,文王時候逐漸形成,武王周公時候,推行到廣大地區,成王康王時候發展到高度,昭王穆王以後開始變化。所謂變化,就是力役地租性質的公田制因工商業的開展,農夫戶口的增殖,私田數量的擴大,公田管理的煩難,領主每年收入,私田什一稅超過公田的千倉萬箱的時候,公田制就會被物品地租性質的稅畝制所代替。宗周在當時是先進國,變化最早。東方大國如齊,春秋初年還保存公田,不過已經“維莠(音有yǒu)驕驕”、“維莠桀桀”(《詩•齊風•甫田篇》),名存實亡了。魯國於前五九四年(宣公十五年)初稅畝,足見以前魯還有公田。小國如鄅(音禹yǔ山東臨沂縣北),於前五二四年(魯昭公十八年),鄅君還到公田上督耕,廢公田制當在以後。

  周天子是天下宗主,諸侯朝聘貢獻的玉帛、獸皮、珍玩及地方特產,彙集在周京。周天子有百工,製造各種器物。例如西周銅器玉器流傳甚多,大小王官常因紀念小事製造銅器,玉器是貴族行禮必需品,銅工玉工不僅為王室造器,更多的銅玉器還是為貴族和王官製造。銅工玉工如此,他工未必不如此。百工造器,必取報酬,百工之長借此剝削工奴,獲利致富。王官中又有官賈,利用奴隸經營商業。上層庶民中也有私人經營工商。西周工商業一直在發展,穆王時定贖刑,正是以工商業者為物件的一種新的剝削方法。

  穆王是個大遊歷家,相傳曾到過昆侖山西王母國。一個天子不會冒險遠遊,當是西方早有通商的道路。《尚書•呂刑篇》說,周刑法本有五種:墨刑(用刀刻面塗墨)一千條,劓刑(劓音藝yì割鼻)一千條,剕刑(剕音肺fèi割腳)五百條,宮刑(男子割生殖器,女子禁閉宮中當奴隸)三百條,大辟刑(斬頭)二百條,總共三千條。那時候獄官貪贓枉法,賄賂公行,穆王要化私為公,定出贖刑條例。墨刑黃銅六百兩(一兩約合今四錢多),劓刑一千二百兩,剕刑三千兩,宮刑三千六百兩,斬刑六千兩。能出銅贖罪,當然是富人,可以設想富人就是工商業者。

  農夫住在田野小邑,稱為野人;工商業者住在大邑,稱為國人。厲王是個大暴君,他酷愛財貨,重用榮夷公,想法專利。國人譭謗厲王,厲王令衛國神巫監視國人,隨意殺戮,禁阻說話。厲王自以為能弭(音米mǐ止)謗,壓迫更加嚴厲。後來國人不能再忍,前八四一年(共和元年)舉行起義,厲王渡黃河逃走。太子靖藏匿在召公家裏,起義者圍召公家。召公把自己的兒子假冒王子送出去,被起義者殺死。宗周出現了以周召二公為首的貴族共和政治。這是歷史上國人第一次大起義,西周社會因這次起義的推動,前進了一步。

  百工和商人為反抗過度勒索而起義,只要厲王逃走,不回來報復,也就滿意了。貴族共和在當時正是適合情勢的一種政治制度。周公是宗周第一家貴族,召公是第二家貴族,並且曾諫阻厲王專利,周召二公得到起義者的擁護是很自然的。前八二七年,厲王死,宣王靖繼承王位,足見起義者並無推倒文武以來王統的意圖。《竹書紀年》采戰國遊士的寓言,訛稱共和是“共伯和幹(奪)王位”。按西周初年,衛康叔封世子中旄父(旄音毛máo)為庸伯(庸康字形相似,舊史誤作康伯),康叔死後,庸伯繼位。自後衛國世子有受封稱伯的慣例。衛厘侯(厘音希xī)封世子余為共伯(河南輝縣)。厘侯十三年,厲王出奔。二十八年,周宣王立。四十二年,厘侯死,子武公和嗣位。共伯余一說早死(《鄘風•柏舟篇•小序鄭箋》),一說被武公和攻殺(《史記•衛世家》),早死說似較可信。厲王出奔時,不論共伯為余或為和,一個侯國的世子,一躍而登周天子大位,在嫡長繼承制極端嚴格的周朝(春秋時期,世卿權重,還不敢於諸侯之位,何況西周,侯國世子豈能幹王位),可斷言必無其事。武公和曾為周幽王卿士,得周衛二國人愛戴,甚有賢名。戰國游士捕風捉影,隨意附會,如《莊子》說堯讓天下于許由,許由不受之類,信口說來,不負責任,《竹書紀年》卻誤信寓言為真事,後人又誤信《紀年》的誤記為真史,一誤再誤,大概都是為了好奇的緣故。

  在共和行政的十四年裏,周統治力削弱了,對起義的百工商賈自然要有些讓步,對田野間農夫的管理,也不能不有些鬆弛。本來公田制度,只能在西周初年規模較小的國家裏行施一時,後來人口逐漸增殖,私田也逐漸擴大,私田以外,還有農夫余子自力開墾稱為附庸土田的土地。私田一田規定一百畝,附庸土田當管理鬆弛時,面積就會大小不定。共和時期,私田和附庸土田數量增加,宣王即位以後,“不藉千畝”(《國語•周語》)。藉田千畝名義上是天子親耕,供祖宗祭祀用的米飯。天子不能親耕,說是借用民力來助耕。這無非是實行力役地租的一種裝飾品,使農夫們以為天子尚且耕祭祀田,自己當然應該耕公田。共和以後,公田制度已經難以維持,天子親耕藉田也失去裝飾的作用,所以不借民力耕千畝,實際上就是不能再維持公田制度。宣王廢棄助法,原有稱為徹法的稅法成為普遍行施的稅法。改力役地租為物品地租,是有進步意義的。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征伐來侵的戎狄蠻夷,號稱中興,就是這個進步性的新制度在政治上的表現。公田制的廢除,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對統治者和農業勞動者都是有利的。

  工商業者自共和以來,益趨興盛。幽王時,許多貴族破產流落,庶人富有,卻可以做官受爵,過著貴族式的生活。當時君子(貴族)也想做買賣,謀取三倍的利息。王叔鄭桓公知道周快滅亡,同商人訂互助盟約,請商人幫助他建立新鄭國。西周末年,商人地位提高,分享政權,舊貴族不平,《詩經•小雅、大雅》裏寫下不少的怨恨詩。

2008年7月14日星期一

西周的經濟結構

第四節 西周的經濟結構


  周祖先後稷居邰。公劉居豳。太王居岐,開始稱周。王季歷居程(陝西鹹陽縣)。文王居豐(陝西長安縣)。武王居鎬(音號hào長安縣)。豐邑在豐水西,鎬京在豐水東,稱爲宗周。成王造洛邑,稱爲東都。

  西周以鎬京東都爲中心,有王畿方約千裏的土地。以鎬京爲中心的渭水流域,因周人的積極經營,農産豐富,成爲西周經濟的主要基地。在當時,西周是最先進的國家,王畿外齊魯衛三大國,經濟文化遠不及西周,更不必說其他小國。

  構成西周社會的階級和階層,大體如下:

  

  一 統治階級——百姓

  
  百姓是“禪讓”時代流傳下來的舊族,《盤庚篇》百姓與萬民相對,《詩·小雅·天保篇》百姓與群黎相對,百姓是貴族的通稱,在商爲奴隸主階級,在周爲封建領主階級。直到春秋後半期,宗族逐漸破壞,土地個人私有的地主階級代土地嫡子世襲的領主階級興起,百姓才逐漸失去貴族的意義,社會地位與普通庶民相似,本來不同含義的兩個名詞也就可以通用。

  百姓裏面也有貴賤的區別,這就是名位不同,佔有土地大小不等的各級領主。

  王族 姬姓是百姓中最貴的一姓。周初姬姓男子一般都分封爲大小諸侯,周王和諸侯的子孫除了嫡長有繼承權,其餘多分得采邑爲卿大夫。領主階級中姬姓領主占很大數量。

  諸舊姓 姬姓以外諸舊姓,有的在王畿內受采邑作王官,如從平王東遷的七姓。有的受封作大小諸侯,如薑姓的齊國,子姓的宋國。有的是商朝已經存在的舊國,如徐夷淮夷等。這些舊姓數量極大,但政治勢力不及姬姓。

  百工 百工是掌握手工業技術,管理工奴的低級百姓。周公不殺犯了酒禁的百工,足見周特別重視商百工的技術。西周得百工,成爲王官的重要部分,文化迅速發展起來。東周王室衰微,百工散到大諸侯國(如楚器銘文上的鑄客,即周遊各國的一種百工),侯國文化才開始發展。

  

  二 被統治階級——庶民

  民字本義是奴隸。民或稱黎民、群黎、苗民、衆人、庶人、庶民、衆、庶,通稱爲庶民。由於階級的分化,民字涵義也擴大爲一般勞動者,甚至貴族也有時自稱爲民,《詩經》中多有其例。大體上西周庶民包括上層的自由民,中層的農奴,下層的奴隸,數量最大的是中層的農奴階層。

  上層庶民 商時有一種人稱爲小人。商亡國後,周公教這種人務農種黍稷,或牽牛車出去做買賣,來孝養自己的父母尊長,足見他們不是奴隸,也不是貴族殷頑,他們是自由民。小人以外,一部分遷成周的殷頑,周公允許他們住自己的房屋,種自己的田地,謀自己的生活,他們在歸順以後,也有自由民的身分。東周人重工商業,逐什二之利,大概就是殷頑的遺俗。周制土地由嫡子嫡孫繼承,稱爲宗子,凡與宗子親屬疏遠或親屬已盡的族人,在宗族內領得土地耕種,當然是自由民身分。小國被大國吞併,小國的貴族一部分降爲皂隸,大部分變爲大國的庶民,也可以取得自由民的身分。自由民在庶民中是上層。這個階層逐漸在擴大,春秋戰國時期,成爲産生地主、推倒領主的有力階層。

  中層庶民 克商以前周國有農奴,武王伐紂,周公伐武庚,商奴隸兵倒戈起義,助周滅商,取得農奴的待遇。康叔封衛,伯禽封魯,都按周法劃分耕地,商奄二國原有的農業奴隸自然轉化爲農奴。除晉國不用周法,按戎族習慣法(戎索)分配牧地,其他周所封諸侯如齊、陳、宋等中原地區的國家,和魯衛同樣,用周法分配耕地。周初大封建,一方面是姬姓與非姬姓貴族做了大小領主,一方面卻是農業奴隸得到大釋放。周初大封建之所以有極大的進步意義,就在於農業奴隸被釋放,獲得了農奴的地位。

  下層庶民 奴隸在西周仍是數量頗大的一個階層。俘虜爲奴,罪人及其妻子爲奴,奴隸子孫爲奴,封建領主決不放棄對奴隸的剝削。因爲農業奴隸散佈在廣大田野上,不如釋放爲農奴,比較有利;至於在手業、商業、畜牧業、家內服役等方面(奴隸也有種地的,春秋時叫做隸農),使用奴隸確是有利。《左傳》昭公七年載楚國申無宇說,“周文王定‘有亡荒閱’的法律,因而得天下,……周武王宣佈商紂招誘別人的奴隸,因而激起從征諸侯的決戰心。”伯禽伐淮夷徐夷,作《費誓(費音幣bì)》,也說“偷人家的馬牛,誘人家的臣妾,你得受刑罰”。封建社會從開始到崩潰,總是有奴隸存在,不過有時多,有時少,有時顯著,有時不甚顯著,無論如何,封建主必然要剝削奴隸來補充剝削農奴或農民之不足,這在封建社會開始時期的西周,奴隸多而重要的現象,是不足爲奇的(資本主義社會仍保存直接的或隱蔽的奴隸制)。申無宇說人有十個等級:“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台。馬有圉,牛有牧。”(《左傳》昭公七年)自皂至台,是各級奴隸,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賤。這些人的共同點,是吃官飯(《國語·晉語》所謂“工商食官,皂隸食職”),庶民中自由民與農奴的共同點是吃自己飯(“庶人食力”),因爲所食不同,所以上中兩層庶民不列入十等人裏面。

  從王到大夫是各級領主,是土地的所有者(“公食貢,大夫食邑”)。庶民中自由民的生活主要依靠務農,有的做士吃官飯(“士食田”),有的經營商業。農奴大部分務農,也有一些人做小手工業和小商賈。自由民和農奴分得土地,稱爲私田,但並無所有權,不得私自賣買,自己死亡或年老,可以由長子繼承做戶主。這樣,農夫一家人世代附著在小塊土地上,離開土地不能生活。

  周土地法以一田爲單位。一田一百畝,一畝橫一步、直一百步。一步長六尺。週一尺合營造尺六寸四分,一步合營造尺三尺八寸四分,橫直各一百步得一百畝,約合營造畝二十四畝六分。西漢初期,一個農夫用耒耜耕種不過十畝,西周耦耕,二人合力,平均一人可能也種十畝。戰國以前不知施肥,普通田需要輪流休息,農夫有田二十五畝,每年有十畝田的收入,除去什一稅,在一般情況下,一家人可以得到飽暖。

  田與田中間,一大片田與一大片田中間,必須劃分各種疆界,疆界是通車的大路,或人行的小路,如大路通南北,則小路通東西,大路通東西,則小路通南北,大小路交錯,象無數井字(春秋時楚國井衍沃,就是在平地上劃疆界)。《小雅·信南山篇》說“我疆我理,南東其畝”,就是指的田間疆界。領主有劃分疆界的特權,《大雅·崧高篇》說“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徹字的意義是通,就是通大小道路。通道路也就是劃疆界,疆界劃定,才能分給農夫去耕種。《大雅·公劉篇》說“徹田爲糧”,就是按田徵收食糧。東周魯哀公苦國用不足,向孔子的弟子有若請教。有若說,爲什麽不行徹法?哀公說,取什二還不夠,怎能行徹呢!足見徹是什一而稅。按孟子隻知周行徹法,不知周初曾行過助法,足見徹法是行用甚久的一種制度。徹法是低稅,這可能是高級領主向低級領主收稅的稅率,也可能是公田制廢棄後,農夫在兵役徭役以外應繳納所種田畝的稅率。史料缺乏,難以得出定論。不過公劉時沒有什一而稅的徹法是可以肯定的,《公劉篇》作於西周,可信那時候已經有徹法了。

  邑是住人的城堡,領主所居的邑是大邑,田野間農夫所居是小邑,小邑住十家,稱爲“十室之邑”,田在邑外,一邑有田十田。金文及春秋時傳記所載,田有一田、二田、五田、七田、十田、五十田、六十田、一百田的計數法,畝有百畝、千畝、十萬、七十萬、一百萬的計數法,絕無一井九百畝的計數法。孟子所說井田是想劃九田爲一井作單位,廢什一的徹,行文王的九一而助。一邑有農夫十家田十田,領主有若幹邑,也就是有若幹田及若幹家農夫,征取力役和實物,計算很便利。春秋時期卿大夫采邑已經擴大,但名義上仍稱“百邑”或“千室之邑”、“百乘之家”。一乘需役夫十人,一邑十家共出車一乘,出兵役兩伍(五人爲伍),百邑正合百乘的數目。

  人住邑中必須飲水,因此邑必有井。《易·井卦·卦辭》“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意思是說,邑可以遷移,井總是要有的。《井卦·大象》“君子以勞民勸相(助)”,意思是說,邑裏有井,農夫們可以安生,同井人可以互助。井與邑關系如此密切,所以一邑也得稱一井,但不是孟子所說的井。

  周天子有大量公田,稱爲大田、甫田、南畝,每年出産穀物,以百室或千倉或萬箱計數,這是天子收入的主要部分。公田裏天子有藉田千畝、諸侯百畝,名義上是天子諸侯親自耕種,實際自然是農夫代耕。在公田上耕種的人就是領得私田的農夫。《周頌》和《小雅》所記當時生産情況,是普遍的大量的主要的生産情況。從這些詩篇看來,可以斷言西周領主與農民的關系是封建的關系。

  (一)天子每年要農夫一萬人(詩篇數字不可拘泥)到公田服役。《小雅·甫田篇》“倬(音卓zhuō)彼甫田,歲取十千”。天子所屬農夫不隻萬人。萬人助耕,餘人不能無稅,想見與助並行的還有稱爲徹的稅法。

  (二)每家出一人到公田上耕作。《周頌·載芟(音山shān)篇》“侯(語助辭)主侯伯,侯亞侯旅,侯彊侯以”。譯意爲到公田上耕作的農夫每家派來一人,其中有主(戶主)伯(戶主的長子)亞(戶主的次子)旅(年幼子弟)強(有餘力幫助別人耕)以(受雇來代耕)等人。這些人各有自己的身分,奴隸不可能有這許多區別。王畿方千裏,路遠的農夫不到公田助耕,就得納徹稅。

  (三)食糧農夫自備,妻子給丈夫送飯。《周頌·載芟篇》“有嗿(音坦tǎn)其饁,思媚其婦,有依其士”,譯意爲老婆送飯上地,孩子跟著一起,吃飯吞咽有勁,好讓老婆看了歡喜。《周頌·良耜篇》“或來瞻汝,載筐及筥(音舉jǔ),其 伊黍”,譯意爲你老婆快來看你了,拿著筐子,盛著黍米飯給你吃。耕者吃自己的飯,就是有自己的經濟,這當然是農奴或農民,奴隸是沒有自己的經濟的。

  (四)生産工具農夫自備。《周頌·臣工篇》“命我衆人:庤(音至zhì)乃錢鎛(音博bó),奄觀銍(音質zhì)艾(音義yì)”,譯意爲命令我的農夫們:準備你們的耕具,還得多準備些割器。封建經濟“和奴隸經濟就是從農具是否私有這一點來區別的”。據《小序》說,《臣工篇》是諸侯助祭將歸國時,天子教誡諸侯的訓辭,足見諸侯國的農夫也自備農具。名義上諸侯國農夫仍是王臣的一部分,所以稱“命我衆人”。

  (五)耕公田也兼顧私田,耕時人多,耘時人少。《周頌·噫嘻篇》“亦服爾耕,十千維耦”。《載芟篇》“千耦其耘”。耕時有五千耦,耘時僅一千耦,四千耦耘私田去了,耘公田的千耦,耘完公田仍回私田。《小雅·大田篇》“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意思是希望時雨先下公田,後下私田,以便耘完公田,歸耘私田,因爲農奴照例是“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篇》)。

  (六)公田收割時給寡婦們留些穀物。《大田篇》“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這裏所說寡婦,是農奴或農民家的寡婦,否則不會自動到田上拾穀物。

  (七)天子每年舉行兩次慰勞農夫的饁禮,給農夫們吃陳米飯。《甫田篇》“我取其陳,食我農人”,陳就是陳米。《甫田》《大田》兩篇都說“曾孫來止,以其婦子,饁彼南畝”,《甫田篇》指始耕時,《大田篇》指收獲後。周先公居豳時,始耕舉行饁禮,收獲後舉行饗禮,成康時還保持這種慣例。

  (八)開辟私田,鼓勵農夫。《噫嘻篇》“駿(大)發爾私,終三十裏”。天子指定三十裏的荒地,讓農夫們開辟作私田,農夫家餘夫可以得到分地。這樣久了,私田面積愈益擴大,徹稅所得愈益增加,公田收入逐漸變成不重要部分。

  《周頌》是西周初期的詩篇,《小雅》也是西周人所作,詩中描述農夫耕種公田時各種情形,確實說明瞭這是封建社會的生産關系,所謂耕公田,就是領受私田的農夫,在領主的田上進行著無報酬的勞作,向領主繳納力役地租。

  封建制度對奴隸佔有制度說來,是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個大進步。古史都說成王康王時候,禁止打仗,天下安甯,四十年不用刑罰(民不犯法,不必用刑)。四十年不打仗不用刑,奴隸來源枯竭,奴隸國家也就衰亡了,那裏還有所謂“頌聲大作”呢?這正因爲新的經濟制度起著進步作用,階級矛盾比較緩和了,因而出現周初的“太平世”。把西周說成奴隸王國,就很難解釋周詩和古史所說的一切現象。

  西周生産工具是否用鐵,照一般現存材料看來,應該說是沒有,但也不能斷言一定沒有。從礦石提煉出銅比煉鐵困難得多,從黃銅到青銅,又是一個困難的過程。商朝早期已經用青銅,按照冶煉技術的難易,說西周還不知煉鐵,很難說得通。鐵的熔點比銅隻高八十度(銅熔點一一二○度,鐵熔點一二○○度),但因鼓風設備的限制,最初的鐵不曾熔解,隻能是海綿體的熟鐵,性柔軟,可鍛不可鑄,不堪製作需要硬度較高的工具,因之用處不大,不被重視。

  到春秋初期,已能熔解鐵礦石成爲生鐵。生鐵性硬而脆,可鑄不可鍛,用以鑄農具,稱爲惡金。這是煉鐵技術的一個大進步。春秋初期有生鐵,西周或西周以前有熟鐵,並不足爲奇,鐵字不見于甲骨文金文,鐵器還沒有發見,都不是很重要的。《周頌》所載錢、鎛、銍等字形,可以推想爲金屬工具。《載芟篇》說“有略其耜”,《良耜篇》說“畟(音測cè)畟良耜”,略與畟,畟都訓爲鋒利,耜刃鋒利,當然是用金屬。金屬指銅或鐵,這裏所說金屬工具,是銅農器,也可能是用熟鐵皮包口的農器,銅農器應是主要的,因爲青銅比熟鐵硬度高。河北興隆出土戰國時制銅鋤鐮等農具的鐵範(出土地點在銅礦附近),足見以鐵耕的戰國時期,銅制農具還不能全廢。西周時期重要農具用銅,也有些用鐵,比商時奴隸所用農具進了一步。西周農具主要用銅,並不能得出西周不是封建社會的論斷。

2008年7月13日星期日

周初大封建

第三節 周初大封建

  武王克商後,開始分封諸侯。周公殺武庚,滅東方十七國,才實行大封建。《史記》說武王首封太公于齊、周公於魯,恐不可信。武王、周公、成王先後建立七十一國,其中兄弟(周公的兄弟)十五人(一說十六人),同姓四十人,周子孫一般都得到封地,做大小諸侯。孟子說,周公滅五十國。《逸周書·世俘解》說,自武王以後,周共滅九十九國,降服六百五十二國。上述國數未必可信,但滅多數小國,建立較大的侯國,降服多數小國,使遵守周朝制度,向周王朝貢,則是事實。周初大封建,對商朝原始小邦林立的現象說來,多少含有統天下於一尊的意義,顯然是一個進步。強迫奴隸制度的小邦接受周朝的封建制度,更是一個重大的進步。

  商朝有侯、伯、子等爵位,有侯、甸、男、采、衛等五服名稱。周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侯、甸、男、衛稱外服,封在外服的是正式的國家。采稱內服,封在內服的是卿大夫食邑。服定貢賦的輕重,爵定位次的尊卑。晉國侯爵,列在甸服,曹國伯爵,列在甸服,鄭國伯爵,列在男服。受封者接受周天子的爵和服,政治的經濟的正式關系才建立起來。周滅商以前,周國內有周公、召公、畢公、太公、康叔等人的封邑;滅商以後,封建制度擴大到周勢力所達到的地方,在奴隸制度的廢墟上建立起許多封建制度的國家。

  周要統治廣大新疆土,必須建立屬國,擁護王室。當時最難平定的是商貴族,周公遷他們到成周,封同母弟康叔做衛侯,統治舊商國的遺民。他教訓康叔說,你對一般平民要寬厚,行施文王的裕民政治,不要枉法殺人。對掠奪財貨,不孝養父母,不和睦兄弟的商人,用嚴刑誅戮。商人群聚飲酒,除了百工,不論是誰,全數拘獲送周京,我殺戮他們。康叔封地最大,權勢最重,帶八師兵力鎮壓商人,在當時是主要的侯國。

  東方奄和蒲姑兩個大國,曾助武庚叛周。成王把奄國封給周公長子伯禽做魯侯(都曲阜),又封外祖父太公呂尚做齊侯。呂尚都營丘(山東昌樂縣),滅蒲姑國。齊魯兩大國代替奄和蒲姑,商不能反叛了。召公的兒子封燕(故都在易,河北易縣。後遷都薊,北京),成王弟叔虞封唐(都唐,山西太原縣,後稱晉國)。從遠大處安設據點,抵禦戎狄,掩護衛周兩國,受封者都是周朝最重要的貴族,足見周初分封確有政治上的遠見。

  當武王克商時,紂庶兄微子啓擡著棺材到軍前投降。武庚死後,周公把商舊都商丘封給微子,爵爲公,國號宋。宋附近有陳(舜後裔。都宛丘,河南淮陽縣)杞(夏後裔。河南杞縣)焦(炎帝後裔。安徽亳縣)三個國家,隱含監視宋國的意義。

  周初南方沒有強國,漢水流域有些姬姓小國,並不被重視。成王封熊繹(音易yì)做楚蠻小國君,岐陽大盟會,派熊繹和鮮卑(東胡小部落)看守祭神火堆,不得正式參與盟會。後來楚強大,怨恨周朝,自稱楚王,成爲南方大國。凡周勢力不能控制的地方,強國甚至小國多自稱王,不向周天子朝貢。

  西周封建制度與宗法有密切的關系。周天子自稱是上天的元子(長子),上天付給他土地和臣民,因此得行施所有權。天子算是天下的大宗,同姓衆諸侯都尊奉他做大宗子。天子分土地臣民給諸侯或卿大夫。大侯國如魯衛晉等國附近,封許多同姓小國,小國君尊奉大國君做宗子,如滕宗魯,虞宗晉。一國裏國君是大宗,分給同姓卿大夫采邑,采邑主尊奉國君爲宗子。采邑裏采邑主分小塊土地給同姓庶民耕種,同姓庶民尊奉采邑主爲宗子。同姓庶民有自由民身分,不同於農奴身分的庶民。天子封同姓諸侯以外,又封異姓諸侯。諸侯在國內也分土地給異姓卿大夫。自天子以至於卿大夫采邑都分小塊土地給非同姓庶民(農奴)耕種。同姓與非同姓兩種庶民,分得小塊土地,成爲戶主,做一家人的尊長。戶主由長子繼承,諸子稱爲餘夫,或分得更小的一塊土地,或謀其他生計。《禮記·坊記篇》載孔子說“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實際意義就是土地一級一級自上而下歸一個人所有。周制同姓百世不通婚姻,這樣,各國間同姓既是兄弟,異姓多是甥舅,彼此都有血統關系,可以加增相互間的聯系。周天子稱同姓諸侯爲伯父叔父,稱異姓諸侯爲伯舅叔舅。諸侯在國內稱異姓卿大夫爲舅。想見有宗的庶民與無宗的庶民互通婚姻,同樣也保有甥舅關系。上起天子,下至庶民,在宗法與婚姻的基礎上,整個社會組織貫徹著封建精神,而最真實的經濟基礎自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

  以土地爲樞紐,凡授予土地者有權向接受土地者徵收貢賦,反之,接受土地者有義務向授予土地者納貢服役(包括兵役)。天子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有權向每一個生活在土地上的貴族和庶民取得貢賦,也有權向接受土地者收回土地。行施這種收回土地權,依靠武力和刑法。行施取得貢賦權的方法是(一)庶民助耕公田; (二)諸侯采邑主朝覲貢獻。《尚書·洛誥篇》載周公教成王說,“你得用心考察衆諸侯誰納貢,誰不納貢。納貢的如果禮貌不好,即是侮慢王朝,等於不貢。諸侯不貢天子,庶民也不貢諸侯,政治就亂了。”《小雅·北山篇》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些話的內容就是天子有權直接或間接向庶民取得貢賦。《左傳》哀公十一年載孔子說,周公定貢賦法有三個原則:“施恩惠要厚,用民力要平,收租稅要輕。”文王以來,一向施行裕民政治,周公擴大了施行的地區。在這個廣大地區上,由於新的生産關系的建立,農業勞動者從牛馬生活的奴隸變爲小私有經濟生活的農奴,生産力提高了。各級封建主從農奴那裏榨取生産品比榨取奴隸要順利些,所得的物品也要多些,這樣,剝削者的利益暫時得到滿足,把幹戈弓矢收起來了(《周頌·時邁篇》“載戢(音集jí)幹戈,載橐(音高gāo)弓矢”)。農奴們願意從事生産,封建主願意暫停戰爭,因此西周初期,即所謂成康之世,無論在政治上經濟上都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大進步,《詩經·周頌》正是敍述這個大進步的可靠詩史。

  天子封給諸侯土地(如伯禽得奄地爲魯國,康叔得商地爲衛國)和臣民(如魯治奄民,衛治殷民),要舉行授土授民的儀式。周公封康叔爲衛侯,司空聃季(聃音丹dān)授土,司徒陶叔授民。授土是天子建立一個大社,封諸侯時鑿取一塊社土,放在白茅上,賜給受封諸侯,稱爲受土于周室。授民是將原來居住在封地上的民交給受封者,有些受封者還得到附加的民,交給時指明民的身分和數目:如給魯國殷民六族,衛國殷民七族,晉國懷姓九宗。又如賜臣、僕(奴隸)若幹家,人獻或民獻(殷俘)、庶民或庶人(農奴)若幹夫或若幹人。據金文所記,庶民的數目一般總比臣僕多,因爲封建主剝削的對象,主要是庶民。庶民也有家,不過對封建主只是本人負納貢賦服勞役的責任,所以稱夫或人,臣僕一家人都歸主人所有,所以稱家(夫與家的名稱自然也不可太拘泥)。

  經授土授民以後,土地臣民名義上仍是王土王臣的一部分,事實上受土受民的人有權割讓或交換,等於私有了。《大雅·瞻卬(音仰yǎng)篇》,“人(指領主)有土田,汝(指幽王)反有(奪取)之;人有民人,汝覆奪之。”領主們的所有權,天子是不該無故侵犯的。包括在民裏面的臣,與衆(庶)比較,臣在農業生産上給主人的利益是較小的。農業部門臣與衆並用,其趨勢自然是臣逐漸減少,衆逐漸增加,也就是在封建制度社會裏,殘存的奴隸制度逐漸在縮小。大克鼎銘文記厲王賞克田七區,其中一區注明“以(與)厥(其)臣妾”,想見臣妾用在耕作上比較是少數。曶(音忽hū)鼎銘文也顯示了這個趨勢。曶鼎銘文記某年饑荒,小采邑主匡季率臣二十人搶小采邑主曶的禾十秭(音子zǐ),曶到東宮訴訟。匡季出五田、一衆、三臣給曶謝罪。曶定要償還禾。東宮令匡季償還禾二十秭,如明年不償還,則加倍罰四十秭。匡季寧願再添二田、一臣給曶,曶減免匡季三十秭。這裏衆與臣身分區別甚分明,所謂衆,就是庶民也就是農奴。臣是在田上耕作的奴隸。這四個臣與衆在一起,所以也同稱爲夫。荒年時,主人要負責維持臣的生活,匡季被迫率臣去搶糧食,受東宮的重罰,寧願多送出幾個臣去贖罪,不願多出禾,也不願多出衆,足見西周時耕種的人有農奴有奴隸,比較起來,主人還是要農奴。曶曾在其他一次訴訟獲勝時得五夫,曶拜稽首受這五夫,還用酒、羊和絲給五夫,要他們安心住在邑裏種田。田必須人種,人又會逃走,這就可以推知曶爲什麽給他們酒羊,也可以推知封建主爲什麽會拋棄奴隸寧願利用農奴的原因。

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

周怎樣滅商

第二節 周怎樣滅商


  盤庚遷殷,原想糾正貴族的墮落腐化,可是武丁以後,他們腐化更甚,到紂時達到最高程度。他們一般的生活,是淫亂好色,是打獵遊玩。他們荒廢耕地,讓麋鹿禽鳥生長。他們想出各種殘酷的刑罰,榨取財物。他們招誘別人的奴隸,供自己使用。特別是日夜酗酒,照周公《酒誥篇》說來,商整個統治階級沉溺在酒裏,腥穢上沖,連天都發怒了。商統治者提倡畏敬鬼神,但他們甚至偷祭神的犧牲來享受。《微子篇》說“小民方興,相為敵仇”,奴隸和下層百姓起來反抗貴族,方興未艾,商王國顯然非崩潰不可。

  周文王的政治,與商朝正相反,他禁止飲酒打獵;他施行裕民(使民富裕,《康誥篇》“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的政治。所謂裕民,就是徵收租稅有節制,讓農家有些蓄積,發生勞動的興趣。《尚書·無逸篇》載周公訓戒成王說,文王勤儉,穿著普通人的衣服,到田地上勞作,藉以知道農夫的辛苦(“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文王親自種田,與“不知稼穡之艱難”的商王,恰好成顯著的對照。他又針對著殷紂招誘奴隸,為其他小國所怨恨的形勢,定出一條“有亡(奴隸逃亡)荒(大)閱(搜索)”(《左傳》昭公七年)的法律,就是說,誰的奴隸歸誰所有,不許藏匿。據春秋時楚國申無宇說,這是周文王得天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實很明顯,這條法律的制訂,並不意味著周文王維護舊存的奴隸制度,只不過是用來爭取與國,孤立商王紂的一個手段。而且必須承認,在封建社會裏,仍有很多奴隸存在的事實。

  文王戰敗西戎混夷,又滅附近幾個敵國。拓境西到密(甘肅靈台縣),東北到黎(山西黎城縣),東到邘(音于yú河南沁陽縣附近),對紂都朝歌(河南淇縣),取進逼的形勢。他又擴充勢力到長江漢水汝水三個流域,教化那裏的蠻夷,稱為江漢汝墳之國,也稱為南國,也稱為周南召南。南國是周基本力量的一部分。文王晚年,已經取得了當時所謂天下的三分之二,滅商的條件成熟了。

  西元前一○六六年(據《史記·周本紀、魯世家》以及《竹書紀年》年代推算,武王克商當在此年),即文王死後四年,武王發載文王木主去伐紂。據說,周先派間諜到商,察看國情,回來說:壞人執政當權,昏亂極了。武王認為時機未到。又來報告:好人全被斥逐。武王還認為時機未到。最後報告:百姓閉口不敢說話了。這一年,周國正遭遇饑荒,農夫們願意出去作戰,藉以取得食糧。武王動兵出征,據《史記·周本紀》說,有兵車三百乘,士卒四萬五千人,虎賁(衝鋒兵)三千人。行軍中前歌後舞,士氣旺盛。許多友邦和庸、蜀、羌、髳(苗)、微、盧、彭、濮八個南方小國都率兵來會。武王在牧野(河南汲縣)誓師,指責紂聽信婦言,不祭祀祖宗,不信任親族,招集四方罪人和逃奴,尤其是第四條罪狀,引起從征各國的敵愾心,要和紂決戰。紂兵十七萬人(一說七十萬人),倒戈反攻,引導周兵殺紂。周兵正月(子月)底出發,二月(醜月)底攻入朝歌滅商,兵力比紂小得多,成功卻這樣快,主要原因是商兵(有家室的老奴隸和自由民身分的小人)陣上起義,歡迎周對自己的拯救。

  周兵入紂都,大有俘獲,據說,光是寶玉佩玉就多至十幾萬塊,其他財物可以想見。西周文化得以迅速發展,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周雖然戰勝,按慣例必須保存商祭祀。武王封紂子武庚為諸侯,分商地為三部,命自己的兄弟管叔、蔡71 叔、霍叔各據一部,監視武庚,稱為三監。武王滅商後兩年病死。子成王誦繼位,武王同母弟周公旦攝王位,代行國政。成王和大臣召公奭(音式shì)等疑忌周公,三叔也造謠說周公要謀害成王。繼承問題引起周內部的不和,武庚看有機可乘,聯合東方舊屬國奄(山東曲阜縣)、蒲姑(山東博興縣)及徐夷、淮夷起兵反周。周公處在內外交攻的地位,非常困難。他首先向召公懇切解釋,穩定內部,隨後自己帶兵東征。武庚軍隊遇到周兵,不戰潰散,周公殺武庚,黜三叔,攻滅奄等十七國。商貴族(士大夫)當了俘虜,被周人稱為獻(字形亦作鬲)民、民獻、人獻或獻,他們反抗周的統治,所以也被稱為頑民或殷頑。

  頑民原來是大小奴隸主,現在當了俘虜,喪失過去的威福,頑固地反抗周統治是很自然的。周公知道留頑民在商地,將繼續反叛,必須遷居洛陽,才能就近管束。他先宣稱遷頑民到黎水地方(河南浚縣東北),地近朝歌,頑民相當滿意。周公蔔問鬼神,得卦不吉利,於是改蔔別地,說洛陽最好。商人信鬼,這樣,把頑民遷到洛陽。

  周公召集商舊屬國,來替頑民築城造屋,新城很快造成,號稱成周。同時也召集周屬國,在成周西三十餘裏築城,稱為王城。派八師兵力(一師二千五百人)駐成周,監視頑民。《尚書·多士篇》周公誥誡頑民說,你們受天罰,本當殺死,我保留你們的生命,應該感恩做我順民。現在分配住屋田地給你們,安心謀生,如果再反抗,那是你們自己不要生命。又勸誘頑民說,你們只要安居樂業,你們的子孫會興盛起來的。頑民處在這樣的環境裏,也只好逐漸軟化降服。周公死後,第二子君陳替周公管理成周,不敢疏忽,足見周初頑民問題的嚴重,因為要把奴隸主變化為從事勞動生產的庶人,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武王克商與周公東征兩次大戰爭的取得勝利,都是配合著殷奴隸兵陣上起義。奴隸助戰有功,自然要改善原來的地位。康叔封衛以後,按周國土地法分給耕地,所謂“彊(強)以周索(法)”(《左傳》定公四年),就是釋放農業奴隸為農奴,從此衛為西周大侯國,不再發生叛變。商頑民遷離本土,勢力大減,一部分居住成周作庶人,一部分被賞賜給周貴族,作奴隸或庶人,大盂鼎“人鬲(獻)自馭(音禦yù)至於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馭是奴隸,庶人是農奴一類的人,身分不同,當是按罪行的輕重,予以處置。周初專力感化居住成周的頑民,成為當時最重大的政治問題,周朝終於勝利了。

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

古公建立封建制度的周國

第一節 古公建立封建制度的周國


  周國君姬姓,相傳是帝嚳後裔棄的子孫。有邰氏(邰音台tái陝西武功縣)女姜嫄生棄。棄在“禪讓”時代做農官。周人傳說,棄是開始種稷和麥的人,因此尊他爲農神,號稱後稷。棄子孫世世重農,公劉遷居豳(陝西旬邑縣),改善農業,頗有蓄積,部落興旺起來。從公劉到古公亶父凡十代,都住在豳地。《詩經·豳風·七月篇》就是追述周先公居豳時的農事詩。詩中敘述公子和田畯(音俊jùn督耕人)早晚監督著農夫農婦整年不息地爲公家作工。農夫種地、打獵、修宮室、鑿冰塊,農婦養蠶、紡織、制衣裳狐裘。公家給農夫農婦衣服(“九月授衣”)飯菜柴火(“采荼(音途tū苦菜)薪樗(音初chū臭椿),食我農夫”)。只有打獵時所得小獸,允許農夫私有,其餘生産物全部歸公。這樣的生活,很像是奴隸的生活。《七月篇》和其他敍述農事的詩篇作比較,確有顯著的區別。《七月篇》的農夫,公家給衣食,其他詩篇的農夫則有自己的經濟;《七月篇》的生産規模看來並不大,其他詩篇則是公田上有成千成萬的農夫;《七月篇》的農婦同農夫一樣爲公家作工,其他詩篇則只有農夫耕公田。把《七月篇》說成西周中葉或春秋中葉以後的詩篇,是缺乏根據的。《七月篇》應如漢經師所說,是西周初年人追述周先公時農事,那時候周社會正經曆著很不發展的奴隸制階段。因爲周先公從經驗中知道鼓舞農夫們的生産興趣是增強生産力的一個重要條件,所以他們對待農夫的態度,不象一般奴隸主對待奴隸那樣殘暴。農夫出耕的時候,周君帶著妻子到田地上舉行饁(音葉yè)禮,表示給農夫親自送飯。農事完畢的時候,農夫到公堂上飲酒吃羊肉,歡呼“萬壽無疆”,讓農夫一年勤苦得到慰勞。這個經驗的發展,就有可能把奴隸拋棄而甯願利用農奴。當然,奴隸的階級鬥爭是周先公取得經驗的主要原因。

  古公亶父被戎狄侵略,無力抵抗,率家屬和親近奴隸遷居岐山下周原(陝西岐山縣)。豳和其他地方的自由民,說古公是個仁人,扶老攜幼都來歸附,人口比居豳時更多。古公不可能供給這些歸附人衣服食物,也不可能迫令這些自由民充當奴隸。在戎狄威脅下,古公爲緩和內部矛盾,採用商原有的助耕制,藉以抵抗戎狄,這也是很自然的。這樣,新的生産關系即封建的生産關系在周國裏成爲主要的生産關系了。古公在周原上築城郭室屋,以邑爲單位居住歸附人,改革戎狄舊俗,設立官司,形成一個粗具規模的周國。這個新的封建生産關系,是適合當時生産力發展的趨勢的,因而産生了對生産力的促進作用。經王季文王武王三世繼續發展,終於強大到足以翦滅大國商。它的重大意義,周人是有足夠認識的。文王稱王,追尊古公爲太王,因爲周朝王業從太王開始。《魯頌·閟(音必bì)宮篇》也說,“後稷之孫,實維大(太)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至於文武,纘(繼)大王之緒(事業)。”太王不可能有翦商的意圖,所謂實始翦商,正是指太王創立了新制度的小國,文武繼續這個事業,因此完成了翦商的王業。

  太王生三個兒子:太伯、虞仲(即仲雍)、季曆。季曆生子昌。古公愛昌,希望昌能夠早日得到繼承,太伯、虞仲就因此逃往長江下遊(春秋時吳國,即虞仲後裔),讓季曆繼承周國。季曆時周漸強盛,商王承認季曆做西方的霸主,號稱西伯。商王文丁感到周國的威脅,殺死季曆。昌做周君五十年,一手造成滅殷的事業,晚年自號爲文王。

  《孟子·梁惠王》等篇說周文王行仁政,先從經界(劃分田地)開始。農民助耕公田,納九分之一的租稅。八家各分得私田百畝。大小官都有分地,子孫繼承,作爲公祿。商賈往來,關市不收稅,水澤裏捕魚不禁止,一人犯罪,妻子不連坐。孟子所說,是否真實,無可稽考,但從《詩經》敍述文王及西周初年事的詩篇裏看來,當時確已實行著封建制度。例如《大雅·靈台篇》說文王要築高臺,庶民象兒子替父親做事那樣踴躍,很快就築成(“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經始勿亟,庶民子來”),這很不像是奴隸替奴隸主服役的景象。封建制度在進步時期,卻可以有這種景象。《召南·行露》(“雖速我訟,亦不汝從”)、《摽(音biào)有梅》(“求我庶士,迨其吉兮”)、《野有死麕(音軍jūn)》(“有女懷春,起士誘之”)等篇,說民間婚姻事,並無奴隸主指配婚姻的形跡。《豳風·東山篇》敍述周公東征三年,兵士們歸來的情形。詩中第二章描寫兵士們想念他們荒涼冷落的小農村,說“不可畏也,伊可懷也”。第三章描寫兵士想念妻子,知道妻子也在想念他。第四章描寫兵士歸家新婚的歡樂。對這個荒村留戀不舍的人,應該是附著在土地上的農奴或農民,要說成奴隸是很難的。

  文王施行仁政,就是說文王推行封建制度。這在當時,周國的政治對鄰國自然發生非常巨大的影響。《召誥》說“殷民帶著妻兒想逃出國境,被紂禁止”,足見商及其他小國的庶民和失意貴族不少逃入周國。周勢力繼續在擴大,文王不僅保持西伯名號,到後來還“受天命”稱王,準備滅商朝。這些,都是封建制度進步性的事實表現。

  文王時封建制度雖已形成,但只是一些原始的制度。南宋洪邁《容齋四筆》記瑤人事說“瑤人男丁從酋長領得耕地,不納租稅,只服勞役。有罪受酋長裁判”。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記苗人事說“苗人酋長稱爲主戶,主戶計口給苗民田地,稱爲田子或田丁。領得的田,不許典賣。此外俘虜或買得人口,男女相配,給田耕種,稱爲家奴。”周國的封建制度,也許比洪、范二氏所記要高一些,但也不會高得太多,顯著的發展是在武王克商以後。

  周本是西方小國,幾十年工夫,居然滅商,成立一個大朝代,這自然是由於商朝奴隸主階級極端腐化,勢必崩潰,同時也是由於周國已經形成新制度的社會,而新制度社會必然要戰勝舊制度社會。

2008年7月10日星期四

商制度與文化思想

第五節  商制度與文化思想

經地下發掘,證明商社會裏確實存在著極為明顯的兩個階級,這是絕對不容否認的事實。既有階級,也就有國家,周人稱商為大邦、大國,商無疑是一個國家的稱號。

甲骨文國字寫作 , 字義是用武力保衛人口。國字的出現,意味著國家是存在了。國家的存在,足以證明階級矛盾是不可調和的了。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別一階級的機關。它的基本特點 是社會政權的建立,構成這個政權的,不僅有武人,而且還有物體的附屬品如監獄以及其他種種強迫的機關。商朝有軍隊與監獄,甲骨文已有明證。又有刑法,周公 稱為殷彝(常法)。《荀子·正名篇》說刑名從商,意謂法律應取法于商朝。《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說商朝法律在街上棄灰的要斬手,刑法如此殘 酷,當然有一個被殘酷統治著的階級,這個階級主要是奴隸階級。

夏是國家機構逐漸形成的朝代,商是國家機構已經形成的朝代, 它們有政治制度,所謂夏禮殷禮,到春秋時孔子還能講述。《論語·為政篇》載孔子說,殷禮是沿襲夏禮的,周禮是沿襲殷禮的,只是有的改革了,有的增添了。 《八佾篇》又載他說,我能講夏禮,也能講殷禮,可惜文字記載和故老口說太缺乏,無法證明講得對不對。孔子比較夏商周制度,說周朝制度最文明,願意從周制。 從孔子的話看來,周制比夏商進步,但也沿襲夏商制,並非全出新創。例如:

王位繼承制 夏帝和商先公都是父子相繼(兄弟相繼是例外)。商湯子大丁早死,孫大甲年幼,大丁弟外丙、中壬相繼立,創繼統法的變例。中壬死後,王位仍歸大丁子大甲。湯 以後王位兄弟相繼凡十四人,其中弟傳位給自己的兒子凡六次,還位給長兄的兒子凡三次(《史記·殷本紀》說祖乙是河亶甲子,王國維說祖乙是中丁子,茲取王 說)。還位給次兄的兒子一次也沒有。這些事實,不能斷定商朝繼統法以弟繼為主,而以子繼為輔,相反,商朝繼統法是以長子繼為主,以弟繼為輔。不然的話,中 壬死後,伊尹為什麼立湯長子大丁的兒子大甲。大庚傳自己的兒子小甲,破還位長兄子的例,大戊傳自己的兒子中丁,又破一次例,這是在王位的弟,憑藉權力自私 其子,不還給長兄的兒子。兩次破例特別是第二次破例,當然要引起長兄子的不滿,所以《史記·殷本紀》說,中丁以後,廢嫡而立諸弟子,諸弟子或爭相代立,殷 有九世之亂。中丁到武乙凡九世,九世之亂就是長兄的兒子和弟的兒子爭位之亂。自武乙至紂凡四世,廢除了兄終弟繼制,確定傳子制。周代傳子制度,應是承襲商 制而更加嚴格。

嫡庶制 如果說商朝以前無嫡庶之制,那末,夏帝和商先公世系,不是虛構便是他們都只生一個兒子(僅帝泄、冥有二子),這是講不通的。商王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實際是 多妻制,自湯至紂三十王,從無一人生過五個兒子(僅祖丁有四子),這也是講不通的。正因為商有嫡庶的區別,嫡子繼承王位,庶子不得繼承(多妻制的嫡妻生子 不多並非怪事),所以有兄弟最多不過四人的現象。周制嫡長子代代相傳,比殷制更加嚴密。

同姓通婚制 商朝同姓在一定限制以外,可以通婚姻,周制凡同姓,不管如何疏遠,就是相隔許多代也不得通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是長時期積 累起來的經驗,不能看作殷人不知道,周初人才突然發見。而且周人同姓不婚制,主要還在聯異姓為甥舅,政治意義大於生育意義。說周以前無女姓之制(王國 維《殷周制度論》),理由似不夠充足;說男女之別,周較前代為嚴,則是事實。

分封制 商王嫡子有王位繼承權,某些庶子則有分封權。商末有微子、箕子,相傳微、箕是二國名。《史記·殷本紀》說商子孫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來氏、宋氏、空 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世本》有時氏、蕭氏、黎氏。周初大封兄弟和同姓國,是商分封制的擴大,並非新創。同姓或異姓國中,有侯爵國,如侯虎、侯 喜、侯光、侯來甲及攸侯、犬侯、周侯、杞侯、亞侯等;有伯爵國,如兒(同郳)伯、 (同 有)伯;有子爵國如箕(山西榆社縣)子、微(山西潞城縣)子。他們都服從商王命令,或奉命出征,如呼雀伐猷(命雀國伐猷國);或互通聘問,如往雀,戉(疑 即越國)來歸;或助祭宗廟,如井方(國名)用彘(音至zhì豬)來祭湯;或做王官,如鬼侯鄂侯周侯為紂輔佐。這種制度為周所承襲,並進一步確定諸侯對王室 的關係,即大小封建領主對最高領主周王的隸屬關係。

周朝廢除商朝的用人殉葬制和用人作祭品制,是有重大進步意義的。在奴隸社會裏,奴隸被當作牲畜一樣來屠殺,周朝廢除這種制度,表示人和牲畜有區別了。

在階級剝削的基礎上,商朝文化比夏朝有極顯著的進步,庶民 (下層百姓與萬民)勞動,培養出擁有較高知識的人物巫和史。巫史都代表鬼神發言,指導國家政治和國王行動。巫偏重鬼神,史偏重人事。巫能歌舞音樂與醫治疾 病,代鬼神發言主要用筮法。史能記人事、觀天象與熟悉舊典,代鬼神發言主要用蔔(龜)法。國王事無大小,都得請鬼神指導,也就是必須得到巫史指導才能行 動。《尚書·洪范篇》,據說是周史官記錄箕子所說殷政治文化的綱要,大體可信。《洪範篇》說你(國王)有大疑難的事,自己先想一想,再和卿士(高級貴 族)商量,和庶民商量,和蔔筮商量。蔔筮在商量中的重要,可從下表看出來:


龜筮一致贊同,即使王和其他一種人反對,事情仍吉可行。龜和筮意見不一致,就不可對外行動。龜筮一致反對,即使王、卿士、庶民都贊同,也不可行動,龜筮有 決定行動的權力,說明巫史知識高於一般人,為人所信服。中國古代文化,包括文學、音樂、藝術、醫藥、文字、天文、曆法、歷史等學科,在商朝都奠定了初基, 例如與農業關係最密切的曆法,商朝已知道四分曆並知道加入閏月(十三月),知道推測冬至點,以醜月(陰曆十二月)為歲首,雖然還不能測定冬至點真實所在月 (子月),比夏曆建寅,是有所改進了。依據曆法所達到的水準,可以推想其他學科的一般水準,大體上是相適應的。這個文化的代表人主要是巫和史,創造這個文 化的主要是奴隸勞動。

奴隸勞動又培養出一群掌握專門技術的百工。百工是百姓中佔有 手工業奴隸的奴隸主,他們世代相傳,積累起手工業技術方面的專門知識,為當時各侯國所望塵莫及。殷墟出土的司(祠)母戊鼎,重約八七五公斤,帶耳高一百三 十七公分,長一百一十公分,寬七十七公分。鼎身以雷紋為地,上有龍紋盤繞,四角為饕餮(音滔帖tāo tiè)紋。沒有細緻的分工與優越的技術,不可能製造這樣的大鼎。殷墟出土大石磬,長八十四公分,高四十二公分,正面刻伏虎紋,極為工整,沒有發達的音樂 與精巧的琢工,不可能產生這樣的大磬。鄭州二裏岡出土的商朝全身上釉的陶器,為瓷器的發明創造了最初的基礎,意義尤為重大。其他代表商朝文化的遺物還很 多,而且還會有更多的珍品繼續發見,這都是手工業奴隸和百工的體力智力的結晶,從此再前進一步,便成為更燦爛的周朝文化。

在奴隸社會裏,奴隸被奴隸主看作一種財物,絲毫沒有人的意義 (二裏岡發掘證明,人骨與獸骨同作制器原料),奴隸主則是握有莫大威權的人。他們威權的來源是天命,天命的表現是鬼神的啟示。殷墟卜骨數以萬計,事無大 小,都要請問鬼神,與周朝顯然不同。這是因為西周已經進入封建制度社會,農奴被封建主看作一種賤人,雖是賤人,到底算是人了。對人的統治,應以政治為主, 鬼神為輔,屬於西周部分的《尚書》和《詩經》都證明了這一點。商朝是對物的統治,而所謂物實際是有知識的人,把人說成物,除了假借天命鬼神,不可能有其他 理由。商統治者遇事必蔔,表示自己的行動都是符合天命神意的,萬民不服從天命神意,那就該殺了。商朝特別崇拜鬼神,祭祀祖先的次數極為頻繁,所用犧牲甚多,顯而易見,這種宗教的虔誠,裏面包含著殘酷的階級壓迫。

奴隸死亡率無疑是很高的,奴隸主必須補充他們的奴隸。取得奴 隸的方法,大致是(一)對外作戰,捕捉俘虜。商時戰爭頻繁,見於卜辭。殉葬用的人有時多至千百人,足見俘虜易得,奴隸來源旺,多殺不足惜。(二)對內用 刑。商刑法嚴重,一人受罰,妻子為奴。(三)大奴隸主吞併小奴隸主,如紂王憑藉勢力大,吸收大量逃亡奴隸。在這種情況下,形成商人求富的思想。《洪範》講 五福,富居第二位;講六極(惡),貧居第四位。講貧富不講貴賤,不同于周人尊禮(分別貴賤)的思想。《禮記·祭義篇》說殷人貴富,《表記篇》說殷人 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禮屬人事),先罰而後賞(重刑罰),尊而不親,其民之弊,蕩而不靜,勝而無恥。這就是說,商朝統治階級以增加自己的財物 為急務,只要取得財物,不顧什麼廉恥。所謂財物,主要的自然是奴隸。

照現有《尚書》中的《商書》和地下史料說來,商是中國用文字傳下來的歷史的開始。

簡短的結論

由於生產力的進步,由於俘虜的增加,私有財產制度逐漸發展了。達到一定的限度,私有制度就要在政治上有所表現,夏後啟廢禪讓為帝位世襲,正是這種表現。

帝位世襲比禪讓是一種含有進步意義的新制度。凡是一種制 度當它是新的時候,總要遭到各種形式的阻礙。有扈氏反對帝位世襲,羿奪夏帝位,寒浞篡羿位,實際上都是社會衰朽力量的表現。夏後氏與有扈氏、夷羿、寒浞間 長期戰鬥,正是新制度與社會衰朽力量間的鬥爭。新制度經過鬥爭,必然要取得勝利,因為正在發展著的力量是無可遏止的,少康中興就是新制度取得了勝利。

私有制度在夏朝繼續發展著,公社制度也愈益瓦解著,國家組織逐漸形成起來,雖然只是一個雛形,但在歷史上卻有重大的意義,所以正式朝代從夏朝算起。

東方新起的商,生產力比夏進步,利用夏桀國內的階級矛盾,武力滅夏,建立起一個商王國。

這個王國建立在奴隸制度上面,它有政治機構,有官吏,有刑法,有牢獄,有軍隊,有強烈的宗教迷信,有濃厚的求富思想。奴隸主階級驅迫奴隸從事勞動生產,自己憑藉武力享受著奢侈放蕩的富裕生活。

奴隸勞動產生了相當高度的古代文化,特別在手工業方面,有卓越的成就,周朝封建文化的一部分,繼承商百工技術的優秀傳統,才得到發展。

因為商朝生產力並不很高,不能促使生產關係起劇烈的變化,對舊傳公社制度,破壞是有限度的,奴隸制度並不能衝破原始公社的外殼。

商社會內部發展著尖銳的階級鬥爭(《尚書·西伯戡黎篇、微子 篇》,《詩·大雅·蕩篇》記商內部情形)。一方面是奴隸主進行殘酷的剝削,過著極端腐化的生活,一方面是有家室的老奴隸要求轉化為農民,過著小私有經濟的 生活。到紂王時,革命危機成熟了,周武王伐紂,促成了這個革命的爆發,其表現是紂兵在陣上起義(有家室的老奴隸可以當兵,有實例可證)。

有自由民身分的小人,也是封建制度的有力擁護者。

2008年7月9日星期三

商朝的生產方式

第四節 商朝的生產方式

歷史學者王國維說,夏商間政治文物的變革,不像商周間那樣劇烈,商周間大變革,……是舊制度廢而新制度興,舊文化廢而新文化興。(《觀堂集林》,《殷周制度論》)王氏雖然不瞭解歷史發展的一般規律,商周間有大變革這一點確被他敏感到了。夏朝世襲制代替了禪讓制,也就是財產私有制度破壞了公社制度。私有制度在數量上逐漸增長,公社制度依反比例逐漸解體。商經濟發展比夏快,力量比夏強,在一定條件下,發生所謂商湯革命。這個革命是私有制度進一步的完成,與夏朝的發展方向,並沒有什麼根本的不同,因而歷史沒有留下象商周間那樣劇烈鬥爭的遺痕。

繼原始公社制度而起的是奴隸制度,在中國,商正是奴隸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時代。

《史記·殷本紀》說,中丁遷都於隞(音敖āo)。近年來鄭州發見很多商朝早期的遺址,據考古學者考證,當是隞都或隞都附近的居地。遺址中有制陶場、制骨場、煉銅場。出土器物有青銅制的禮器和工具(鏃、刀、鑽、魚鉤等)、陶器及釉陶、骨器、蚌器、玉器、象牙梳、編織物、陶塤(音勳xūn)等。墓葬中殉葬品有金飾、青銅器、玉石、瑪瑙、貝殼等。又有殉葬的人和狗、豬。此外,還發見卜甲卜骨數百片,其中一片刻有文字。在卜甲卜骨上鑽孔的青銅鑽,同時發見,推想城子崖卜骨上有鑽孔,可能也是用的青銅鑽。鄭州遺址說明,商朝早期已經出現了高度的青銅器文化,從發展的觀點看來,商以前的夏朝文化,應該比現在設想的水準高得多。因為任何一種文化,都是由較低級向較高級積累而成的,決沒有突如其來的文化成就。

商朝生產工具,主要的已經不是石頭工具而是金屬工具。大多數石器都非平常用的東西,有的是一種藝術的創造,有的是一種宗教的寄託。又殷墟中發見許多銅器,有矢鏃,有勾兵,有矛,有刀與削,有斧與錛,有觚(音孤gū),有爵,有制銅器的範。銅器中以矢鏃為最多。金屬原料,只有到了最便宜時,才能用作箭鏃。且矢鏃的形制也完全一致,銅範技術,確已臻至純熟境界,沒有長期的培養,決不會達到這樣的境界。

商朝農業工具不一定用金屬製造,因為奴隸缺乏勞動興趣,奴隸主不肯給較好的工具使用,怕被他們毀壞。但是;商時農業生產者還有一部分是自由民身分的農民,這些人的生產工具自然會好一些,生產量也自然會高一些。這個表現進步性的生產力,配合奴隸的階級鬥爭,最後將破壞奴隸制度並引導社會進入封建制度階段。

畜牧業在商朝已發展到很高的階段,後世所有家畜,當時種類全備,而且還有象用於戰爭和工作。祭祀或殉葬所用牲畜,有時多至數百頭,數量可驚。箕子講《洪範》,第八條叫做庶征。庶征是雨、暘(晴)、燠(悶熱)、寒、風五種氣候,五種合時,眾草茂盛。畜牧業在生產部門中佔有重要地位,所以草盛算是好現象。庶征以外,又講到歲、月、日、時無易(節氣不錯誤),百谷用成(有收穫)。卜辭中關於農政,如王呼小臣令眾(各種身分的農人)黍王往以眾黍於冏(音窘jiǒng之類;關於祈年,如商受年大邑受禾東土受年南土受年西土受年北土受年之類,記載甚多,足見農業的重要性超過畜牧業。

商朝農業的狀況,可從農業產物以及土地名稱看出來。文字中穀類有禾、麥、黍、稷、稻等字,與農業有關的土地有田、疇、井、疆、畝、圃等字。疇字作 等形,像牲畜犁地時拐彎的犁紋(《說文》所謂耕屈之形), 象牛蹄。犁,甲骨文作 又作 ,像牛拉犁發土形。《山海經·大荒經》說周祖先叔均始作牛耕,被稱為田祖。商時有牛犁,似頗可信,但一般農業工具仍是用木制的耒耜。

手工業種類很多,而且分工頗細。殷墟曾發見石工、玉工、骨工、銅工廠所。這四種手工業,銅工主要製造兵器和禮器,骨工製造骨鏃和其他骨器,大量卜骨都極光滑,當是經骨工磨制。石工玉工主要製造藝術品,玉器是貴族賞玩的珍寶,石器多數也是當作藝術品來賞玩。此外如皮革、釀酒、舟車、土木營造、飼蠶、織帛、制裘、縫紉等,均見於甲骨文,商手工業的頗為發達可以概見。百姓是百工的首領,他們掌握制器材料並佔有工作者的身體,因而百姓也稱為百工。百工製造各種物品供國王貴族享用,現在殷墟所見大量精美的文化遺物,都是當時手工業奴隸的智慧和勞力所創造的。

商朝早有商業,貝產在海濱,玉產在西方。盤庚稱貝玉為好貨貨寶,想見商用手工業製品和外方交易。周公允許商遺民牽牛車到遠方做買賣,得利來孝養父母,想見小人(自由民)中有一部分人經營商業謀生。

進行生產和佔有生產資料的人,在《盤庚篇》大體可以看出來。《尚書》有《盤庚》三篇。《尚書·多士篇》載周公對商頑民(周稱呼所俘獲的商貴族為頑民)說,你們都知道,你們殷先人,有冊有典傳下來,說殷革夏命。足見商確有史官所藏的文篇,《盤庚》三篇是無可懷疑的商朝遺文(篇中可能有訓詁改字)。盤庚要遷都到殷,遭臣下反對,盤庚召集臣下到王庭講話。第一篇是對眾勸告,第二篇是對民威脅,第三篇是到殷以後對眾慰勞。第三篇盤庚說,今天我掏出心腹腎腸,把我的真心話告訴你們百姓。第一篇所說的眾就是第三篇所說的百姓。百姓是怎樣一種人呢?盤庚說他們是共同掌管政治的舊人,是邦伯、師長、百執事(百官、百工)之人,他們的祖先,立有功勞,商王大祭先王時,他們的祖先配享商先王。他們有貨寶。他們與商王一心,民就得順從;他們與商王離心,民就會變亂。顯然,百姓是貴族。民是怎樣一種人呢?盤庚把民叫做畜民,又叫做萬民,畜民是說民賤同牲畜,萬民是說人多,數以萬計。盤庚告萬民說:你們的生命,是我替你們從上天保留下來的(《盤庚中篇》予迓續乃命於天),如果不服從我,你們的祖先在天上請求我先王,大大降罰你們。那時候,我把你們殺光,不讓你們留下種子,休想到新都去。去罷,你們跟我走,我讓你們活下去,還要保護你們的家室。顯然,民是生命毫無保障,與百姓完全不同的一種人。

這種萬民是從商已久的老奴隸。他們既有家室,就自然要求過著小私有經濟的生活。他們是農奴的前身。他們要養活妻子,自願提高生產力,可是生產關係迫使他們徒勞無所得。這個基本矛盾繼續在發展,到了商後期特別是到了紂時,正象《大雅·蕩篇》周文王所說,商國內部如蜩(音條tiáo)如螗(號呼),如沸如羹(沸騰),已經迫近革命爆發點了。商朝奴隸制度的崩潰,正是封建制度的周國與要求封建制度的商萬民合力衝擊的結果。奴隸也有分別,如耤(音吉)臣是管農業奴隸的頭領,牧臣是管畜牧奴隸的頭領,宰是手工業和廚下奴隸,其餘大都是一般的家內奴隸。數量最大的奴隸是萬民,主要用途是從事農業與畜牧業生產,沒有萬民,不但王和貴族不能生存,其他種類的奴隸也不能生存。

商朝生產比夏朝進步,特別是手工業,比夏朝有更大的進步,並且有更大的重要性。在屋下作工的罪人(奴隸)叫做宰,宰是手工業奴隸。管宰的大官叫做塚(大)宰,是百官中權力最大地位最高的一個官。商亡國後,周分商遺民六族給魯,分七族給衛。十三族中至少有九族是工:索氏(繩工)、長勺氏、尾勺氏(酒器工)、陶氏(陶工)、施氏(旗工)、繁氏(馬纓工)、錡氏(銼刀工或釜工)、樊氏(籬笆工)、終葵氏(椎工),這大概是百工的一部分。百工各佔有一批技術奴隸,生產各種手工業品。百工率領工奴,塚宰率領百工,所以塚宰能輔佐國王管理國政。周公教康叔殺戮飲酒的商人,獨百工犯酒禁可以免死。百工有世傳的專門技術,周人農業勝於商人,手工業卻遠不及商人,周人俘獲商百工以後,文化開始作飛躍的發展。百工有技術,為周人所重視,因而農業奴隸可釋放為農奴,手工業奴隸直到春秋時才有一部分得到自由,經營私人生產。春秋以前,作工匠的照例是皂隸之事

商有一種人稱為小人,也稱為庶人或庶民,武丁曾同小人生活在一起,祖甲親自做過小人的事,因之他們做國王後,知道稼穡的艱難,號稱賢王。小人是百姓中分化出來的窮人。他們有身體自由。他們領得一小塊土地從事稼穡,同時有義務在國王土地上助耕,作為對國王貢納租賦。他們犯罪或負債就淪為奴隸。這種人可稱為自由民,身分比奴隸高,是百姓的最下層。

地下發掘證明,殷墓有仰身葬俯身葬兩種葬式。一般情況是俯身葬的人,有一個小墓,屍體下鋪草席。仰身葬的人,大墓有棺槨,有多量殉葬人和貴重器物;中墓有棺無槨,有殉葬幼童一人(有的中墓無殉葬人),器物若干件。兩種墳墓和兩種葬式的區別顯然就是兩個階級的區別。

商社會由百姓(包括貴族與自由民)與民(包括宰與各種類奴隸)兩大階級構成,可以確定為奴隸制度的社會。

殷墟宮室、大墓葬的規模,手工業品、藝術品的造詣,都說明奴隸主、奴隸兩大階級確實存在,也就是奴隸制度的國家確實存在,因為原始公社決不能創造出那種高度的古代文化來。不過商朝奴隸社會是在它自己具有的條件下發展出來的,和在不同條件下發展出來的其他奴隸社會作比較,當然有發展得充分與否的區別,商朝決不是發展充分的典型,但也不能因此否認商朝實際存在著的階級社會。

從夏朝起,發展中的私有財產制度逐漸改變了原始公社的性質。公社成員在分化。少數人成為生產資料所有者和統治者,他們的利益主要是發展奴隸制度。大多數人成為自由民,耕種一定數量的田地,並向統治者納貢。這樣,在原始公社的外殼裏,除了日益削弱的公社殘餘以外,還包含著一個日益增長的奴隸制生產關係和一個封建生產關係的萌芽。當然,這個萌芽也是增長著的。到了商朝,出現了助法,封建制度事實上已經形成了,不過比起奴隸制度來,它只是處於次要的地位,還不能改變奴隸社會的性質。至於商朝末年才興起的周國,原是一個受戎狄壓迫、奴隸制度很薄弱的小國。因為奴隸制度很薄弱,所以社會的衰朽力量也較薄弱,而自由民的反抗力量卻相對地強壯起來,這就使得周國統治者,比商朝更不能完全剝奪自由民的身分及其生產資料,而只能實行較輕一些的剝奪,這也就使得在商朝已經形成但不占主要地位的助法,在周國取得了主要地位,成立了封建制度的先進國家。東方斯拉夫人在原始公社瓦解後,直接產生封建制度,中間沒有經過奴隸制度階段,周國情形是頗有相似之處的。夏商奴隸制度發展而不發達,周奴隸制度更不發展而封建制度卻發展較快,把夏商周聯貫起來,可以看出封建社會的形成過程。《孟子·滕文公篇》的簡括敍述,也可以當作這個過程的一種說明。孟子說: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夏商田畝不能大於百步的周畝。夏生產力低,一人能耕的田畝少,商周生產力逐步提高,一人能耕的畝數也逐漸增加。這種繼續上升的生產力和很少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奴隸勞動是相反的,按照生產力是生產中最活動最革命的要素的原理,它必然要打破衰朽薄弱的奴隸制度,引導社會到較高的階段上去。貢、助、徹是表現封建生產關係的地租名稱。所謂貢,就是自由民耕種土地,統治者依據耕地上若干年的收穫量,定出一個平均數,從平均數中抽取十分之一的貢物。遇到凶年,耕種者便有餓死或淪為奴隸的危險。夏朝的貢法,可以說是封建生產關係的最原始形態。所謂助,就是自由民的耕地,所有權被統治者佔有了,因此必須替統治者耕種所謂公田(孟子說惟助為有公田),公田上的收穫物全部歸統治者所有。商朝的助法,顯然已經是力役地租。周國和周朝也行助法,大抵自共和以後,王畿內助法改為徹法,即實物地租代替了力役地租。貢、助、徹的逐步變化,說明封建生產關係的逐步發展,這和自由民的階級鬥爭是分不開的。這個鬥爭配合奴隸的階級鬥爭,就推動社會進入西周的封建時代。

商朝後期是奴隸制度臨近崩潰、封建制度開始形成的社會。

2008年7月8日星期二

商朝事蹟

第三節 商朝事蹟——前一五六二年(?)——前一六六年(?)

商國王姓子,據說是帝嚳後裔契的子孫。相傳契母簡狄吞燕卵生契,堯舜時期做司徒,掌教化百姓。契部落居商丘。卵生的神話,在東方諸族中分佈很廣。如秦(嬴姓,伯益後裔,周孝王時封于秦)祖先女脩吞燕卵生子大業,清朝祖先布庫裏雍順,說是天女佛庫倫吞神鵲的紅果所生。大概卵生是東方諸族流行的神話,居住東方的黃帝族,也有同類的神話。

自契至湯凡十四代,遷居八次。湯祖先有的用天象作名號,如昭明、昌若、冥、恒;有的用日幹作名號,如上甲、報乙、報丁。夏帝胤甲等用日幹為名號,在商君上甲以後,想見商人的曆法比夏人進步,也就是農業知識比夏人較高。傳說湯十一代祖相土發明馬車,八代祖冥治河溺死,七代祖王亥發明牛車。《管子·輕重篇》說,殷朝的先王,……用牛馬駕車,有利民眾,天下都學他們的製作。

相傳夏朝奚仲造車。相土造馬車,王亥造牛車,大大提高了車的功用。王亥駕著牛車,用帛和牛當貨幣,在部落間做買賣。大概要擴大商業,曾遷居到黃河北岸。後來被有易(狄)族掠奪殺死,王亥弟王恒戰敗有易,奪回牛車。王亥有這樣大的功業,所以子孫祭他用牛多到三百頭,禮節很隆重。

湯滅夏以前,商已是一個興旺的小國,隨著商業的進展,交易的貨物必需增加其數量,夏後氏早已利用奴隸,商應有更多的奴隸從事生產。商國的農業手工業商業都比夏朝進步,因此造成代替夏朝興起的形勢。

祖先有功德的才用報祭,上甲微到報丁四代都用報祭,想見這四代建立了商的強大基礎。

湯從商丘徙居亳(山東曹縣),作滅夏的準備。他用伊尹做右相,仲虺(音灰huī)做左相。伊尹是湯妻陪嫁的媵臣(媵音映yìng奴隸),仲虺是夏車官奚仲的後代,仲虺居薛(山東滕縣南),是個舊部落的酋長。他得伊尹、仲虺的輔助,國力愈益強大。在伐夏前,商征服了附近的許多小國。

夏桀居洛陽,是夏朝最後的一個君。夏民指著太陽咒駡他:你幾時滅亡,我情願跟著你一起滅亡!夏在東方有昆吾、韋(河南滑縣)、顧(山東範縣)三個與國。湯滅韋、顧,戰敗昆吾,乘勢攻桀。桀至鳴條迎戰,士兵敗散,桀不敢回洛陽,逃依昆吾。湯滅昆吾,桀逃南巢(安徽巢縣)。夏貴族仍被任用做官。依俘虜當奴隸的慣例,夏民至少有一部分做了商的奴隸。商戰勝夏,奴隸制度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湯回到亳都,自稱武王。傳十代到盤庚,中間遷都五次。從第六代中丁到第十代陽甲,眾兄弟之間爭奪王位,政治衰亂。國王大造宮室,貴族奢侈腐化。陽甲死,弟盤庚立。墨子說盤庚想稍抑奢侈惡習,藉以緩和階級鬥爭的激化,強迫貴族和民眾渡河遷殷(河南安陽縣小屯村),茅草蓋屋,減輕剝削,稱為中興賢王。盤庚以後,商又稱殷,又稱殷商,本名仍稱為商。

盤庚傳到紂凡八代十二王,只有武丁和祖甲比較賢明。武丁在位五十九年,祖甲在位三十三年,其餘多是昏亂的國王,不知道稼穡的艱難,不留心民眾的勞苦,一意講究享樂淫逸。他們的在位年都短促,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尚書,無逸篇》周公說)。最後的國王叫做紂,是個有文武才能的人,憑著他的武力,多次攻伐東夷,獲得大量俘虜。紂用兵是要增加奴隸,結果卻更增加國內的不安,牧野(河南汲縣)一戰,被周武王攻滅。

武丁是盤庚以後最好的國王。他要用奴隸傅說(音悅yuè)做宰相,即位後三年不管事,自稱夢見聖人,名叫說,畫出說的面貌,令百官到處去尋找,終於在罪徒中找著了。殷俗信鬼,說做宰相,貴族們不敢反對。當時貴族已經腐敗不中用,武丁舉傅說做宰相,政治上有些改善,藉以緩和奴隸的對抗,商朝因而復興起來。武丁死後,被稱為高宗。

從契到湯凡十四代。從湯到紂凡十七代三十王(湯子大丁早死,不計在內),其中兄死弟繼的十四王。商朝年代不可考,《竹書紀年》說四百九十六年,《三統曆》說六百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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