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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日星期日

第二十章 佛教及道教之傳播

甲. 佛教之傳播:

一. 佛教之傳入:

1. 佛教的起源:起源於公元前六世紀的印度北部,創始人是迦比羅域王子釋迦牟尼。

2. 佛象傳入中國之始:漢武帝破匈奴時得一金人。

3. 佛經傳入中國之始:西漢哀帝時,博士秦景憲從大月氏使者口受【浮屠經】。

4. 佛寺在中國建立之始:東漢明帝時,蔡愔及秦景憲被派往印度訪求佛法,而印度僧人竺法蘭及迦攝摩騰也於此時來中國傳教譯經,並在洛陽建造了第一座佛寺---白馬寺。

5. 中國翻譯佛經之始:攝摩騰譯【四十二章經】,竺法蘭譯【十住經】。

6. 中國皇帝奉佛之始:東漢桓帝在宮中立佛祠。


二. 佛教興盛之原因:

1. 社會動蕩:

從東漢末年到魏晉南北朝的四百年間,先後經過了多次戰禍,給人民帶來深重的苦難。人民絕望之餘,便將精神寄託於宗教,以求獲得解脫。

2. 高僧宏法:

自兩漢通西域後,中西交通發達,不少印度及中亞的僧侶來中國傳教,唐代來華並定居的外國僧侶更多,他們對教佛的傳播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自魏晉直至隋唐,漢人僧侶前往印度取經的亦逐漸增多,其中尤以法顯、玄奘、義淨等最為著名。而高僧輩出,佛經的翻譯及流傳自然大為興盛,這便更加有利於佛教的傳播。

3. 君主提倡:

魏晉至南北朝,君主多信奉佛教,所以佛教一直都得到大力提倡。他們尊崇僧侶,支持寺院的建造及佛窟的開鑿。隋唐君主亦多數弘揚佛教,對佛經的翻譯尤其重視,佛教遂得以發展。

4. 教義吸引:

佛教講求因果報應,相信輪迴轉世之說;對一般受苦難的人民有很大的吸引力,因而逐漸普及。


三. 佛教盛行之影響:

1. 學術思想的新發展:

兩漢時,儒家學說居統治地位,其後,佛、道二教盛行,使學術思想上形成儒、佛、釋三家並行發展而又相互滲透的新形勢。進而三家日漸融合,以及佛教禪宗心性高於一切之說法,便為日後以研究自身修養為主的宋明理學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2. 文學更豐富多彩:

大量梵文佛經的傳入及翻譯,使漢文的詞彙更加豐富,如「因緣」、「一剎那」、「眾生」等。音韻學也有新的發展,梵文的拼音法導致漢語四聲、反切的發展,對後世詩文,特別是詩歌韻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佛經的故事及寓言,則成了中國小說各戲曲的重要內容。

3. 藝術進一步繁榮:

在各項藝術中,以繪畫和雕刻受佛教的影響最大,形成中國以佛像為中心的石窟藝術。如甘肅敦煌之莫高窟、山西大同之雲岡石窟、河南洛陽之龍門石窟,成為中國佛教藝術的三大寶庫,集佛教繪畫及雕刻藝術的大成,又結合中國傳統的繪畫技巧及人物形象,至今仍受到世界藝術界的重視。而佛寺和石塔的建造,則是佛教藝術在建築上的體現。


乙. 道教的傳播:

道教是中國土生土長之宗教,其特徵帶有中國社會歷史傳統之烙印,反過來講,道教產生後又對中國之社會生活產生重大之影響。現就道教盛行之背景及其影響分述於下:


一. 道教興盛之背景:

1. 社會政治動盪:

魏晉南北朝期間,社會動盪,戰亂頻仍,人民深感生死無常,道教倡言長生不老之術,且不須棄俗出世,至為方便,故深受人民歡迎。

2. 清談玄學之促進:

道教原創在中國,在民間早有相當基礎。魏晉時清談玄學之風極盛,而其內容則以老子、莊子之學說為主,這便與道教之義理十分吻合,所以當時名士清談玄學,便傳播了道教。

3. 君主之提倡:

南北朝時,北魏太武帝奉道教為國教。之後,君主在提倡佛教之同時,也推崇道教。唐代因君主與李耳(老子)同姓,道教更受到皇室的尊奉,甚至尊老子為「太上玄元皇帝」,規定道士的地位在僧尼之上。君主的提倡,成為道教得以廣泛傳播之重要因素。

4. 民眾易於接受:

道教的教義帶有濃厚的回復自然、人人自由平等的色彩,且其膜拜的神仙人物是民間所熟悉和敬重的,所以一直受到下層社會民眾的信奉,自魏晉至隋唐歷久不衰。


二. 道教盛行之影響:

1. 自然科學發展:

道教宣揚陰陽五行,重視山川、地理之研究,特別是道士們著力從事煉丹及醫學、葯物方面的探討,都對中國古代地理學、火葯的發明、化學及醫學的研究及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2. 滲透日常生活:

道教自中國漢族民間土生土長,與古代傳統信仰聯繫極密,它對老百姓日常生活之影響至深至鉅。拜祀天公、太上老君、關帝、呂祖、財神、灶君、土地、天后及赤松大仙等,實際上成為中國百姓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 推動歷代民變:

道教一產生,即與民變結下不解之緣,當時的太平道曾成為東漢末年黃巾起事的旗幟。後來東晉末年之孫恩又利用天師道起事,宋代的方臘則利用混合道、佛、摩尼諸教的明教等,道術如此深入民間,時人乃挾道作亂,推動歷代的民變。

4.君主貽誤國事:

歷代很多君主崇信道教,往往殆誤國事,用作營建道觀道場的費用不菲,虛耗國庫。影響所及,上行下效,社會迷信色彩濃厚。文學上,促使魏晉時代遊仙文學的產生與盛行。

第十九章 新文化運動

甲. 新文化運動興起的背景: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滿清,結束了二千多年的專制統治。可是,封建思想及文化,依然在中國佔著統治地位,中國人仍未能獲得真正的民主自由。於是,約從1915年至1920年,由知識界推動,展開了一場以革新思想文化並進而達到社會改造為目標的新文化運動。其背景大約有如下數端:


一. 清末國勢日衰:

鴉片戰爭以後,列強侵入,使中國割地喪權,國勢日衰。洋務運動及戊戍維新之推行,先後失敗,未能挽回國運。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滿清,但無法使中國擺脫列強和專制勢力控制之局面。這使人們認識到僅是政治上的改革,不足以使國家富強,必須進行一場思想文化運動,中國才有希望。


二. 民權思想啟蒙:

康有為、梁啟超等提出君主立憲的主張,以及由西方引進的民權學說使長期被傳統思想束縛的知識份子,獲得思想上初步的解放,追求民權及自由開始成為風尚。中華民國建立後,民主自由思想逐步深入民心。這便為新文化運動奠定了思想基礎。


三. 有識之士倡導:

自二十世紀初,中國知識份子已開始介紹西方的社會政治學說,批判傳統思想文化,如蔡元培、梁啟超、陳獨秀、胡適、李大釗、魯迅、錢玄同等人乃發動新文化運動的活躍角色。


四. 古文面臨改革:

隨著時代的發展,古代的一些思想文化都面臨著改革的問題。如過於艱深繁複的古詩古文,往往妨礙了人們新的思想,非革新不可。故黃遵憲早已倡導詩歌應以「我手寫我口」,梁啟超更提出要改良舊小說及倡行「新文體」,是為古文至白話文之過渡,替文學革命作了鋪路的功夫。


乙. 新文化運動之概況:

一. 基本內容:

1. 提倡民主:即所謂「德先生」 (Democracy) ,就是反對專制及獨裁,以及推翻為封建制服務的舊倫理、舊道德,建立像西方國家一樣的民主共和國。

2. 提倡科學:即所謂「賽先生」 (Science) ,就是學習西方的自然科學,破除迷信、盲從及武斷,樹立積極進取的科學精神。

3. 文學革命:主要是提倡新文學、反對舊文學;提倡白話文、反對文言文。

4. 批判中國傳統文化:民主和科學的最大的敵人,是中國的傳統思想文化,所以新文化運動猛烈抨擊儒家思想,甚至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號。一些知識份子大力主張社會進化、個性解放,對中國舊的傳統思想、文化、禮教、道德、習俗都產生懷疑,展開批判。


丙. 新文化運動之影響:

一. 文化方面:

新文化運動對中國傳統思想----儒家思想,進行了最廣泛和猛烈的批判,又使得自西方引入的各種思想都普遍流傳,雖不是「完全西化」,但卻極大地動搖了儒家思想在中國長期佔有的統治地位。

二. 文學改革:

新文化運動反對八股文及文言文,提倡白話文學。經過數年之努力,出現了第一批以白話文寫成的新詩、小說、劇本及評論文章,採用白話文的報刊雜誌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同時產生了以從事新文學為己任的作家隊伍,此後白話文、國語逐漸為國人所接受,得以普遍流行。

三. 學術研究:

由於西方學說之傳入,自然科進一步被重視,學術研究也漸成風氣。如對無政府主義、社會主義及實用主義之研究,對古代歷史的疑古、辨偽及考證,應用西方科學方法發展中國近代之考古學,史前遺跡及殷墟甲骨文之發現,以及西北史地,遼、金、元史、中西交通等領域的研究,均有良好的成績。

四. 政治運動:

新文化運動的一個重要成果,即促進了五四愛國運動之爆發,同時,由於政治主張不同,其倡導人也發生分化,陳獨秀、李大釗等人日益傾向於馬克思的共產主義學說,並創立了中國共產黨;而胡適等則支持中國國民黨。

五. 社會思想:

新文化運動高舉「民主」、「科學」之旗幟,對一切舊文化、舊思想、舊道德、舊風習展開了空前猛烈之批判,促進了人們思想的大解放。從此,「民主」、「科學」、「自由」、「平等」、「博愛」等思想深入人心。

第十八章 宋明理學

甲. 宋代之理學:

一. 理學興盛的原因/背景:

有宋一代,武功不振,但其學術文化卻粲然大備,其中理學尤為學術之主體,究其興盛之因,有下列數端:

1. 維護本位文化:

魏晉以來,佛教大盛,朝野爭相信奉。北宋學者,為了維護傳統之本位文化,乃繼韓愈道統,排異端,遂走上復興儒學的道路。

2. 治學的態度改變:

漢、唐訓詁之學,煩瑣乏味,不足以淑人群,為有思想之士子厭棄,乃另覓革新學術之途徑,取經史義理以配合實際人生問題,於是儒學的本質發生變化,由訓詁轉入義理之途,遂產生理學。

3. 帝王大力提倡:

宋初諸帝,鑑於五代社會風氣敗壞,人民只求名利,不重氣節,於是獎勵儒學,提倡氣節,以矯正社會之風氣,在重文輕武的國策下,士風為之一變,士子遂致力於心性方面之理學。

4. 三家思想匯流:

魏晉以來佛老思想逐漸流行,與傳統儒家思想分廷抗禮,至中唐,三家思想漸有合流之趨勢,由是儒家之倫理學說與道家之陰陽五行之術,佛教明心見性之方,在無形中揉合一起,產生一種新的思想,宋代學者取其精粹,究其蘊義,遂成一獨特嶄新的理學。

5. 印刷出版發達:

五代後,雕版印書之風進一步席捲各地,加以活字印刷術的發明,使圖籍出版方便,有利於知識的傳播及學術的興盛。

6. 私家講學盛行:

宋代私人講學之風甚盛,主持書院者多當代知行並重之碩儒,排斥功利,崇尚道義,以身作則,教人學為聖人,開宋代理學家身體力行之風氣。


二. 宋代理學的派別:

宋代理學的學派,主要有北宋的濂派、關派、洛派,以及南宋的閩派和象山學派。其中濂、關、洛、閩被稱為宋代理學的四大派,茲將各

派的代表人物及其學術思想介紹如下:

1. 濂派:

A. 創始者:周敦頤,又稱濂溪先生,乃宋代理學之開山祖師。(濂溪,即今湖南道縣)

B. 著作:【太極圖說】、【通書】

C. 學說:他認為「無極」是宇宙的根源,由「無極而太極」,由太極的一動一靜產生陰陽萬物。他又認為,聖人仿太極而立「人極」,是道德的最高境界,須通過「主靜」、「無慾」才能達到。



2. 關派:

A. 代表人物:張載,又稱橫渠先生 (關中郿縣人)

B. 著作:【東銘】、【西銘】

C. 學說:教人「以禮為本」,「以無我為大」。以禮為本則可以變化氣質,知禮成性;以無我為大,則可以達到「民胞物與」之境。此外,

他又主張「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3. 洛派:

A. 代表人物:程顥、程頤 (洛陽人,曾受學於周敦頤)

B. 著作:【二程全書】

C. 學說:

1/ 大程(顥)認為良知乃出於天,故明心可見性,主張「識仁」,而以「誠敬」存之,並須身體力行,從實際生活中去驗証真理。

2/ 小程(頤)主張「涵養須用敬,格物在致知」。敬即專一,不怠惰;格物即窮究事物之原理。

3/ 大程注重內心的修養,開南宋陸九淵派;小程注重居敬及致知,開南宋朱熹一派。



4. 閩派:

A. 代表人物:朱熹 (字晦庵,曾講學於福建)

B. 著作:【通書解】、【太極圖說解】、【四書集注】

C. 學說:

1/ 朱熹集北宋理學之大成,融會貫通,自成一派。

2/ 他本於二程,而側重於小程子之學,主張格物窮理為入聖之基礎。

3/ 朱子認為天下物理精蘊,皆具於聖賢之書,故讀聖賢書為格物窮理之所在。

4/ 主張「存天理,去人慾」,先博覽而後歸之約。



5. 象山學派:

A. 代表人物:陸九淵,撫川金溪 (在今江西) 人,曾講學於象山 (江西貴溪) ,故世稱「象山先生」。

B. 著作:【象山全集】



C. 學說:

1/ 主張尊德性,認為「心即理」,萬物皆備於我,不假外求,反對朱子即物窮理之說。他教人擴闊自己的心境,自然能了解一切事物的道理。

換言之,即只要除去內心物慾之蒙蔽,自然能領悟人生,演繹出天地萬物之道理。

2/ 他主張求學的目的在於「學做人」,故曾謂「我雖不識一字,還可堂堂正正地做一個人」,可見他之注重修養心性。



6. 浙東學派:

A. 代表人物:呂祖謙、葉適、陳亮 (浙東人)

B. 學說:提倡事功\,排斥理學,企圖以所學用以救國救民,主張以實用為主,故又稱「事功派」。

以上「濂」、「洛」、「關」、「閩」合稱宋代理學四大派。周敦頤、二程、邵雍、張載合稱「北宋五子」。



三. 朱熹、陸九淵學說之比較/朱陸異同:

南宋的理學家朱熹、陸九淵二人,分別祖承北宋的程頤、程顥,而又加以發展,對後世影響較大,可謂承前啟後,繼往開來,茲略述朱、

陸二者學說之異同如下:



1. 治學方針:

朱熹主張「道問學」,強調客觀學問效能;

陸九淵主張「尊德性」,強調內在品德的修養。



2. 治學方法:

朱熹主張「博覽而後歸之約」,即先窮研經典而後知人格的修養,如現代的歸納法。

陸九淵主張「先立乎大者」,即先探求本源,發明本心,認為「六經皆我注腳」,如現代的演繹法。



3. 為學程序:

朱熹主張「即物窮理」,以致其知,積久而後豁通大道;

陸九淵主張「萬物皆備於我」,明心即理備,不假外求。



4. 由來發展:

朱熹多師承小程,後來以「程朱學派」之稱而為理學之正宗,其影響較大,風行元、明、清諸代而不衰;

陸九淵則源自大程,其說後為明之王守仁所發揚光大,世稱「陸王之學」。


乙. 明代之理學:

王守仁是浙江餘姚人,因曾學於紹興的陽明洞,故稱陽明先生,王守仁繼承並發展了南宋陸九淵的理學思想而成心學,創立了姚江學派。

其學說在明代中葉以後取代了程朱之學的地位,風靡一時,王守仁心學的主要內容如下:

1. 心即理:

王守仁學說繼承了南宋陸九淵「心即理」一派,認為天地萬物皆在吾心之中,「心」與「理」合一,不可分離,主張應窮吾心之理,一反宋代朱熹「格物窮理」的主張。

2. 致良知:

王守仁認為「良知」乃人察知善惡的本能,世人因受各種物慾,蒙蔽而隱沒良知,故須下「致」的功夫,以擺脫私慾,回復原有的善良本性。

3. 知行合一:

王守仁認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並認為「真知」是實行中得來,所謂「真知即以為行,不行不足以語知」,與朱熹「知先於行」的主張截然不同。

第十七章 魏晉清談

甲. 玄學與清談的關係:

魏晉時期,知識界掀起了一股清談玄學的潮流。「清談」是指拋開現實,空談名理的純理性辯論。「玄學」則是以【老子】、【莊子】、【周易】三書為主要內容的研究和解說,又稱「三玄」。可以說,玄學是清談的內容,清談是玄學的表現形式。


乙. 清談盛行之背景:

1. 政治黑暗:

東漢末年至魏晉期間,篡奪頻仍,士人屢遭殺戮,才智之士為求明哲保身,遂紛紛逃避現實,競尚清談。

2. 戰亂影響:

魏晉南北朝,社會紊亂,戰爭頻仍,異族橫行,民不聊生。士大夫不免對世事悲觀,紛紛逃避現實,專談玄理,不務世事,清談風氣因而形成。

3. 士族舒適:

魏晉以來,選拔官吏唯門第是問,不重品學,士族出身的子弟,可以位至公卿,他們生活舒適,飽食終日,無所事事,於是清談玄理,以示清高曠達。

4. 禮教反動:

自東漢以來,社會重視禮教名節,但王莽假「禪讓」美名,篡奪漢室;曹魏用人只重才藝,不尚品格。士人乃懷疑名教之作用,以禮節為虛偽,故主張解除束縛,放任自然。

5. 儒學衰落:

兩漢考據學大盛,過份重視師承,流於煩瑣的考據,重視章句而忽視文理;及至漢末,此種學術風氣,已漸為有識之士揚棄,乃轉移向玄學發展。


丙. 清談之代表人物:

1. 清談的風氣起於魏廢帝時的何晏與王弼,他們崇尚老莊率性自然的理想,故被推為清談的始祖。

2. 阮藉、 康、阮咸、山濤、向秀、王戎、劉伶等七人被稱為「竹林七賢」,他們使清談之風氣更盛。


丁. 清談之影響:

一. 政治方面:

1. 政治敗壞:

清談之士,大都鄙棄世務,藐視禮教,空談玄理,結果士氣消沉,政治敗壞。西晉的速亡,東晉的不思振作,與此關係極大。

2. 五胡亂華:

士大夫崇尚清談,消極遁世,政事因而頹廢,因循苟且,朝野均缺乏振作精神,對外族的坐大亦疏於防範,遂引致「五胡亂華」之局。


二. 社會方面:

當時崇尚清談玄學之士,多是門閥世族,屬於統治階層。他們以政務為累贅,窮奢極欲,放蕩形骸,傅粉施朱,意志消沉,導致社會風氣極度敗壞。在這種影響之下,士人不思進取,人們無所作為,社會風氣頹廢。


三. 學術文化方面:

1. 思想解放:

玄學給僵化了的儒家哲學帶來新的解釋,使哲學思想得到解放,促進了學術的發展。

2. 推動佛教:

當時佛家之徒,為求佛理易於為眾所了解,每借老莊之言作解釋,清談者亦對佛學漸加研究,且借佛義作為談論之助。佛教思想遂較易為國人理解。

3. 遊仙思想:

文學作品與繪畫的題材都滲入了遊仙思想,成為一代文風,意趣超逸,文學語言則多清新嶲永之詞。

第十六章 先秦學術思想

甲. 諸子百家學說勃興之原因/背景:

春秋後期至戰國之世,諸子勃興,蔚為壯觀。此時諸家學說勃興,其原因/背景可歸納為下列各點:

一. 政治方面:

1. 貴族學術流入民間:封建時代,貴族階級壟斷知識學問。東周以來,王權衰落,造成王官失守,很多貴族都淪為平民,典籍流入民間,於於知識下逮,普及民間。

2. 諸侯國力圖富強:諸侯國力圖富強,乃競相延攬人才。當時如秦孝公、齊威王、燕昭王等都禮延下士,求才輔助,佑識之士,也有機會將其學說抱負施展。

3. 思想言論自由:當時列國君主鼓勵游士自由抒發其治國濟世之思想,造成多派學者周遊列國,著書立說,干謁人主,思想界頓成爭鳴之局。


二. 社會方面:

由於當時處於社會大變動之時間,舊的傳統、制度崩潰,新生事物如雨後春筍,許多問題需要重新探索研究,故諸說並起,學術空氣活躍。


三. 經濟方面:

1. 工商業勃興:由於春秋時期以來生產技術日益進步,工商業蓬勃,生活安定富庶,文化學術在此環境下得以發展。

2. 交通之發達:交通之發達,亦間接促進思想界之發達。由於工商業發達,商旅縱棋交往,水陸道路暢通,學者也乘時四出遠遊,傳播文化。


四. 文化方面:

1. 私家講學風氣盛行:自孔子聚徒三千,開私人講學之風,其後沒落貴族與才智之士皆四出授學,使知識普及民間,學術思想更形發達。

2. 書籍傳寫之方法改進:春秋時期,隨著經濟文化之發展,漢字形體日趨簡化,遂使簡冊的保存和流通,以及知識的傳播,遠較過去便捷,自然有利於文化學術的文流。

3. 文化蘊蓄的宏富:春秋以來,上承、商、西周的教化,經過長時期的培養,至戰國時代,文化根柢亦已深厚,奠定了中國哲學發展之基礎。加上思想家之輩出,遂造成了百家爭鳴之局面。


乙. 九流十家:

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的論述,在【孟子】、【莊子】、【韓非子】及【呂氏春秋】諸書中都有記載。據班固【漢書.藝文志】指出,對當時思想界影響最大者,當推儒、道、墨、法四家,再加上陰陽家、縱橫家、名家、農家、雜家及小說家,合稱為「十家」,除去小說一家,則稱為「九流」。

丙. 主要流派之思想大要:

一. 儒家思想:
1. 代表人物:始創者為孔子,發揚光大的有孟軻(孟子)及荀況(荀子)。
2. 代表著作:論語、孟子、荀子。
3. 學術主張:

A. 孔子之學說思想:

儒家是最先興起的學派,早在商周時代已有儒,舉凡懂得書、詩、禮、樂等術藝的人,便是儒,集儒家大成者是春秋末期的孔子。

1/ 道德修養:
孔子講求仁,以「仁」為全德之稱,仁就是一切道德的中心,也是最高的道德標準。踐行仁德之基本條件,便是「忠」和「恕」,盡己之謂忠,推己及人為恕。消極方面推行恕便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至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便是積極的行為。

孔子又講求禮,禮是外在行為的標準,但禮必須以仁為基礎,否則就流於形式,徒具空文,不過「仁」也必須以禮為客觀標準,所以孔子講愛人,是推親及疏的。

2/ 政治理想:
孔子主張行文王周公時代的王道政治,並主張擁護周制。他的最高政治理想是實現大同之世,大同之世蓋指唐虞時代的禪讓政治;大同之世若不能實現,退而求其次是實現一小康之社會,孔子以禹、湯、文、武、成王、周公之政為小康之治。

此外治國之基本原則有二:(一)正名: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主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臣父子應各盡本分,以重建社會秩序;(二)德治:孔子主張「為政德」,能以德服人,國家自然大治,故孔子反對軍事擴張和兼併戰爭,也反對用刑罰殺戮來鎮壓人民。

3/ 教育方面:
孔子主張「有教無類」,不論貧富貴賤,年齡長幼,孔子一視同仁,予以施教。

在教育方法上,因孔子弟子既多,個性殊異,因其不同的材性,各施不同之教學方法,此便是「因材施教」。

孔子最大的成就是開創私人講學之風,打破貴族壟斷知識之局面。他又整理古代的文獻典籍,整理和刪訂了「六經」,又以「六藝」教授學生。


B. 孟子之學說思想:
孟子名軻,字子輿(公元前385年至303年),鄒人,受業於子思之門人,他的學說全在【孟子】一書。宋朝開始,尊他為亞聖。

1/ 倫理思想:
孟子發揚孔子「仁」的思想,主張「性善論」,他認為人皆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四個善端,將此四諯發揚就是仁、義、禮、智四種德行。

2/ 政治方面:
孟子主張「民本」學說,他認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人民才是國家基石,君主應該重視人民。他提倡行仁政,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孟子又反對霸道,主張君主要仁民愛物,重教化,輕刑罰。

3/ 道德修養:
孟子主張培養浩然之氣,即天地間的正氣,士大夫要「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仁義之士要「殺身成仁,捨生取義」。


C. 荀子之學說思想:
荀子名況,趙國人,世又稱荀卿。荀子的學說,仍是以六藝為主,以孔子為師,曾著【荀子】一書,對政治、經濟、軍事、哲學和邏輯都有精闢的見解。

1/ 倫理思想:
荀子反對孟子的性善論,他說:「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偽,即是人為。他認為人性有各種慾望,假如不加以抑制,善為引導,便會導致社會的糾爭,所以主張「性惡」,他特別強調教育的重要,主張用後天的培養來改變人類惡劣本性。

2/ 政治方面:
荀子主張「禮治」,他說:「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要使人類群居生活而不爭,就要靠禮治的作用以維持社會的等級,使人人安於本份,則社會自然安寧,有鞏固統治的效用。

孟子主張「法先王」(指堯舜等人物);荀子主張「法後王」(指周文王、周武王等),荀子認為堯舜時代,年代太久遠,事跡很難稽考,所以主張「法後王」。

3/ 道德修養:
荀子論道德修養,以「禮」為處仁行義之本,荀子曰:「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所以荀子之學可以稱為「禮學」。荀子反對迷信天命,重視人事努力。


二. 墨家思想:
1. 代表人物:墨子
2. 代表著作:【墨子】(由墨子門徒編成)
3. 墨子生平:

1/ 姓名:名翟,墨翟
2/ 時代:春秋戰國期間
3/ 國籍:一說宋國人,一說魯國人
4/ 經歷:曾受學於儒者
墨家是繼儒家之後興起的學派,與儒家齊名。

4. 學術主張:
1. 尚同:
墨子認為天下人民意志統一,認為「一人一義,十人十義」,意見紛雜,因此主張賢者任之,下位者要服從上位者,使天下大治。

2. 非攻:
墨子反對的是「攻」,不是「戰」,即反對侵略,不反對自衛的抵抗。

3. 尚賢:
反對貴族階級壟斷政治,以賢者為政治之本。

4. 兼愛:
認為天下之亂,皆起於不相愛,故主張兼愛,力主愛無等級之分。

5. 節用:
生活上的享用,應以維持生命所必需的限度為標準,超過限度便是浪費。

6. 節葬:
墨子認為厚葬靡財而貧民,故主張節葬。

7. 非樂:
認為音樂足以耗時廢工,奪民衣食之財,導致國家昏亂貧弱。

8. 非禮:
反對繁文縟節的禮制。

9. 天志:
認為天有意志,上天主宰賞罰,人應該順應天志做人。

10. 明鬼:
認為鬼神知善惡,能賞賢而罰暴,人不可以為暗作不義的事而天不知。

11. 非命:
反對儒家的宿命論,因若人人相信命運註定一切,便會工作怠惰,故主張人應刻苦耐勞來創造天下之利。

墨子之學說在戰國一度十分盛行,其弟子佈滿天下,與儒家並稱「顯學」,不過在他死後,其學派便趨於衰落。


三. 道家思想:
1. 代表人物:老子及莊子。始創者為老子,繼承的為莊周。
2. 代表著作:【老子】(又名道德經),【莊子】(52篇)

3. 老子生平:
1/ 姓名:李耳,字伯陽,死後叫老聃
2/ 時代:春秋
3/ 國籍:楚國苦縣人
4/ 曾任職:
5/ 著作:【老子】(道德經)(南華經)

4. 莊子生平:
1/ 姓名:莊周
2/ 時代:戰國
3/ 國籍:宋國蒙縣人
4/ 曾任職:看管漆園之小吏
5/ 著作:【莊子】(52篇)

5. 道家學術主張:
道家思想主要流行於南方,與流行於北方的其他各家思想截然不同。道家始創人是老子,繼起的是莊子。

A. 老子思想:
1/ 主無為:老子認為宇宙萬物都是受大自然的法則所支配,順之則生,逆之則亡,故主張「我無為而民自化」。

2/ 順自然:老子說:「天法道,道法自然。」要順自然則要無慾,不爭和無名,從無名的觀點出發,便可達到「小國寡民」的自然而治的社會了。

3/ 反禮教:老子認為社會的禮制律令是一切致亂之源,故主張「絕聖棄智」、「絕仁棄義」,目的是針對當時繁瑣的禮教所產生的弊害而成的。

4/ 貴知足:老子以為世間一切事物都逃不了「物極必反」的道理,故主張「知其榮,守其辱」;他更體察到天道盈虛的道理,以為「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故主張「知足知止」。

5/ 從柔弱:老子深知宇宙間無往不復的常理,故主張「柔弱勝剛強」,只要能把握著「弱」,才能獲得真正的「強」。


B. 莊子思想:
1/ 變易論:莊子認為宇宙的一切變化都是永遠不息,以為宇宙間有一股潛力,使一切事物變化不停。

2/ 齊物論:就性質來說,莊子認為宇宙間一切都是相同的,他不但把宇宙萬物看作齊一,而且進一步把一切人事齊一化。

3/ 達觀論:莊子認為宇宙間無論甚麼都有存在的道理,世上種種的善惡、美醜、分合及成毀等,都不必區別,所以他主張對一切都要達觀。

4/ 出世論:生物雖有生死,但以齊物的觀念去衡量,則生與死亦不外如是,所以莊子不困於生死哀樂的情緒中,而是逍遙於塵世之外,他對生死、善惡、是非和一切時間、空間的界限都打破了。

5/ 政治論:莊子的理想社會是「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老子仍有所謂「國」,所謂「治」,莊子簡直主張無國和無治。


四. 法家思想:

由春秋時的管仲啟其端,至戰國時有李悝著【法經】六篇。其後法家分為三派:慎到主重「勢」,申不害主重「術」,商鞅主重「法」;最後為韓非子集其大成。

A. 法家三派:
1. 重勢派:趙人慎到為代表,主張國君須以權位威勢管治國家。
2. 重術派:韓人申不害為代表,主張國君須有操縱臣下的技巧。
3. 重法派:秦商鞅為代表,主張賞罰分明,以刑法治民。

B. 韓非子的思想:
1. 韓非子是荀子的學生,他在荀子性惡論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人性全惡的理論,他認為民性頑劣,不能教化,統治者必須「貴法治,賤仁德」、「不務德而務法」,主張君主善用法術和權勢,來統治國和人民,對儒家的政治學說極盡攻擊的能事。

2. 反對儒家賢人政治,君主只要威權在手,無論他的行為如何,臣民亦必須服從,主張一切法度應隨社會的改變而變更,主張君主獨裁,所有不合統治者見解的學說都必須禁絕。

3. 反對儒家愛民理論,主張用嚴刑峻法,使人民不敢不忠,不敢為非。

4. 君主要用術駕馭臣下,明察臣下奸惡,削減私門的勢力、君主無所信任,臣下不能弄權。


五. 先秦學術思想之影響:
先秦諸子的學說中,以儒、墨、道、法四家最重要;其中墨家提倡清苦,不能為一般人所接受,故衰落較早,對後世之影響較少,其餘三家之影響則分述於下:

1. 儒家思想之影響:
A. 成為傳統思想的核心:
在諸子學說中,對後世影響最大的是儒家。儒家學說雖然隨著朝代的更替而有所演變,但孔孟的仁、義、禮、智卻一直為中國歷代學術思想所敬奉,成為中國傳統思想的核心,在中國思想發展史上佔著統治地位,甚至被視為中華民族的優秀美德。直至今天,人們所說的中國傳統思想,實際上都是指以孔孟學說為主體的儒家思想而言,其中很多觀念,仍然是人們行為的指南。

B. 推動學術、文化發展:
孔子編著的六經(【樂經】失傳後只剩五經),加上【論語】、【孟子】等典籍,成了後人治中國學問的基礎書籍,亦是歷代科舉考試的主要內容。儒家的經典,兩千多年來在推動中國文化、思想發展的方面,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C. 開重視教育之風:
孔子的教育思想及其實踐,不僅在中國由古至今都被肯定和繼承,甚至為全世界所重視,公認孔子是歷史上最偉大的教育家。

2. 道家思想之影響:
A. 清談玄學興盛:
道家學派「無為」的主張,具有高深的哲理,一直受到部份人士的敬重,在中國歷史上多次得以弘揚。魏晉時期清談玄學的內容亦為道家學說,故魏晉清談之盛行,實與道家有直接關係。

B. 道教流行:
尊奉老子的道教,更是植根於民間,成為流行於中國的一個大教,至今仍有相當多的追隨者。

3. 法家思想之影響:
A. 為歷代君主採用:
法家學派明法令、重權勢的主張,自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得到很大的發揚,成為秦朝治國的主要學說。其後歷代也都受到一些君主的重視,例如唐朝的武后及明太祖等,都以法治作為加強統治的工具。



六.儒、墨、道、法四家學說比較:

代表人物

孔子

孟子

荀子

墨子

老子

莊子

商鞅

韓非

代表著作

【論語】

【孟子】

【荀子】

【墨子】

【老子】

【莊子】

【商君書】

【韓非子】

學說精神

積極的入世思想

狂熱的救世思想

逍遙達觀的超思想

嚴峻的統治技術

學說的主要內容

仁、禮

兼愛、非攻、節用、節葬

法、術、勢,尚法治,重刑名

政治主張

推行仁政、德治及禮治

尚同、尚賢,反對貴族奢靡腐化

清淨自守,無為而治

君權,利用法、術、勢,進行統治

理想社會

恢復西周封建禮樂制度

創建平等博愛的大同社會

建立「小國寡民」的原始社會

創立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

所希望解決的問題

如何才能重建社會秩序

如何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

如何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如何才能使君主有絕對的權力

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

第十五章 明清傳教士之東來

元代時基督教一度很興盛,明清之際,許多耶穌會教士來華傳教,造成了一次西學東傳的高潮,西洋的科學技術,一新國人耳目,為中西文化交流,帶來了深遠之影響。


甲. 西方傳教士東來的原因/背景:

1. 新航路之發現:

公元1486年,葡萄牙人狄亞士發現非洲好望角,其後,葡人伽馬繞好望角,橫渡印度洋而達印度,因而激發歐人東來之興趣。

2. 宗教改革:

公元1517年,歐洲發生基督教宗教革命,分裂為新舊兩派。舊派失去原有西北歐之全部教區,其教士為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乃紛紛向海外發展,以廣傳其教,其中以「耶穌會」之傳佈最力。


乙. 傳教士東來之概況:

1. 自1579年 (明萬曆七年) 起,西方傳教士不斷來到中國。到了公元1636年(崇禎九年),全國信教者已達三萬八千多人,至公元1683年(清康熙二年),信徒幾近廿萬。

這些傳教士學識精博,他們利用西方的科學技術來取信於中國官民,把傳播西方科學文化知識與傳教給合起來,既有利於他們的傳教事業,也為東西文化交流作出重大貢獻。

2. 明末清初來華的傳教士很多,著名的有艾儒略、湯若望、南懷仁等,其中對東西文化交流有重大貢獻者,首推意大利人利瑪竇。他到中國後,先居澳門。公元1583年(萬曆十一年)到廣東肇慶,並留居了十五年。這期間,他學習華語,翻譯西方數學、地理等書籍,並遵守中國習俗,甚至留髮蓄鬚,一如中國儒者。

3. 其後於公元1601年至北京,向萬曆進貢方物,並上「陳情表」,表述自己對中華文化之仰慕,以及對天文地理素有研究的情況。自此他定居北京,開始介紹西學、傳教及將中國【四書】等經典翻譯成西文。公元1610年(萬曆三十八年),利瑪竇病歿\於北京,終年58歲,欽賜葬於北京城外。朝廷為其立之墓碑稱讚他是「彬彬大雅君子」。

4. 清朝初年,由於歐洲教皇嚴禁中國教徒尊孔祭祖,而清廷又懷疑外國傳教士參與反清之活動,遂決定禁教。公元1723年(雍正元年),規定除在北京供官職外,其餘傳教士均逐出中國,並嚴禁百姓信教。清廷禁教,傳教士在華活動因而中斷,東西文化交流也隨之停止。


丙. 明末清初傳教士傳入中國的重要科學知識:

明末清初,西方教士東來,並連帶其所傳來的西學使中國之士大夫耳目一新。

1. 銃炮製造:

公元1622年,明朝召羅如望、龍華民等教士用葡萄牙的銃炮製造法為明廷造炮,李之藻、徐啟等皆精於裝置,能製造數十種銃炮,為明、清戰爭中的新武器。

2. 天文曆法:

明朝本有「大統」和「回回」兩種曆法,但都粗疏不合實則。利瑪竇及李之藻合譯【乾坤體義】一書,將西方的天文學傳入中國。明廷開始注意西洋曆法,設局修曆。明末所編之「時憲曆」,在清初頒行,沿用至清亡。

3. 地理學:

利瑪竇獻給萬曆的貢物中,便有【萬國圖志】,其後又屢繪【坤輿萬國全圖】,加上艾儒略的【職方外記】、南懷仁的【坤輿全圖】等書,使中國人對世界空間有了新概念。

4. 數學:

徐光啟及利瑪竇合譯了【幾何原本】,其後有艾儒略的【幾何要義】和湯若望的【新法算術】。

5. 物理學:

熊三拔著【泰西水法】,對疏引水道大有幫助,湯若望著的【遠鏡說】,為光學傳入中國之始;鄧玉函和王徵合著【遠西奇器圖說】,為中國第一部機械工程學。

6. 哲學:

李之藻及傅汎際合澤亞里士多德的【名理探】,介紹西方論理學說,艾儒略著【西學凡】,介紹西方哲學的理論。

7. 美術:

利瑪竇曾以天主圖像及聖母像獻於明神宗,是為西洋繪畫傳入之始;其後湯若望進呈六十四幅基督教故事圖像,羅如望著有【天主聖像略說】,引起國人對西方人像寫真的興趣,因而加以仿效。

8. 建築:

明代所建的天主教堂和外國商館皆採西式建築,這對以後中國的屋宇形態,影響甚大。

9. 音樂:

利瑪竇曾獻西琴一具,並撰有【西琴曲意】一書,為西洋音樂和樂器傳入中國之始;此外,西班牙教士徐日昇又著【律呂正義續編】,是西方樂理傳入中國之始。

10. 其他:

王丰肅著【空際格致】,說明火、氣、水、土為宇宙四大元素。鄧玉函著【人身概說】,介紹西方人體學,比利時人金尼閣之【西儒耳目資】一書,對中國音韻學貢獻極大。


丁. 西學東傳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1. 文化交流:

外來傳教士一方面介紹科學技術,以取信於國人,從而宣傳教義,另一方面則努力吸取中國的文化,傳回其本國,促進東西文化之交流。

2. 客觀精神:

明代理學家對事物的看法純據主觀,而西學中的天文學、數學、物理學等都是著重客觀的科學方法,此種精神影響到不少學者拋棄理學那種主觀態度,而改用科學方法來從事學術之研究。

3. 考據興起:

由於西方邏輯學的傳入,使學者得以客觀態度研究學術,整理古籍,分辨真偽,有助於清代考據學之興起。

4. 譯書風氣:

在外國教士的協助下,翻譯西方書藉的風氣大開,使西方科技知識、思想、藝術不斷傳入中國。

5. 重視科學:

中國傳統上皆視科學為奇技淫巧;至西方科學傳入,以其具有富國強兵及改善生活之價值,國人遂開始重視科學。

6. 基督盛行:

傳教士來宣揚基督教教義,基督教在中國社會遂日漸興盛,信徒日眾。

7. 社會改變:

中國一向閉關自守,依其傳統文化、習慣而生活,及西學傳入以後,使中國各種物質建設和精神活動,均加了西方色彩,因而發生巨大的變化。

8. 藝術技巧:

西方的建築術及藝術技巧傳入中國,影響中國的藝術甚大,如北京的圓明園和長春園,皆集中亞式的大成;國人繪畫亦滲入了西洋畫法。

第十四章 明代鄭和下西洋

甲. 鄭和的生平大略:

鄭和本姓馬,雲南人,小字三寶。朱元璋平雲南後,鄭和被迫投靠朱棣。後從燕王起兵有功,賜姓鄭,擢為內宮監太監。

鄭和出身回教,其父曾朝回教聖地,對「西洋」地方有一定程度之了解,他識阿拉伯文,富航海知識,長於外交及軍事天才,再加上他是王府舊人,深得成組信任,於是下西洋之使命便由鄭和擔任了。


乙. 鄭和下西洋之原因/背景:

1. 政治方面:

明成祖雄才大略,欲以龐大的軍事力量,從海上征服世界,打通中西交通,顯示中國無比的富強。且朱棣靖難起兵,奪得帝位,自知不得人心,於是希望遣使出洋,耀兵異域,招諭外國朝貢,以增加自己在政治上之威望,鞏固帝位。

2. 經濟方面:

A. 傳統貿易:

中國遠自秦漢,已與南洋地區發生往來,宋元以來,官方或私人與南洋通商更為頻繁,發展貿易對國帑收入助益甚大。迄明朝,太祖也於廣州、泉州、寧波置市舶司,並遣使招諭南洋各國。明成祖更積極發展,遣鄭和率武裝商隊,往海外各國進行貿易。

B. 貿易所需:

此一時期中國傳統之出口商品,如絲織品、瓷器、鐵器等,產量大增,可以更多出口;另方面對國外的香料、染料以及珠寶等物,也亟於需求。

3. 交通方面:

A. 西北通道受阻:

明初因西北地區與歐洲交通,為帖木兒帝國及蒙古餘族所阻,故派鄭和另闢海外航線,冀以突破障阻。

B. 造船技術發達:

據馬可孛羅記載,元朝之中國船舶,已有房五六十間,可乘千餘人,海上行駛平穩。迄至明初,鄭和之「寶船」比之元朝,該有過之而無不及。


丙. 鄭和下西洋之經過:

鄭和艦隊七下西洋,規模異常龐大,盛況為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現綜述如下:

一. 時間:

1. 自永樂三年至宣德八年 (公元1405年至1433年) ,中經成祖、仁宗、宣宗三朝,歷時廿七年。

2. 先後七次出海,共歷五十餘國。


二. 規模:

1. 類型與數量:

船艦有大中兩類,最多達百餘艘,少者也有四五十艘。

2. 載量:

平均每艘船可坐四百五十人,並載有大量貨物,攜備航海圖、羅盤等。

3. 裝備:

每次遠航,所帶士兵及隨員,多則三萬人,少則二萬人。船上人等主要為將士、船員、醫官。

三. 任務:

1. 宣揚威德:

艦隊每到一國,先頒詔給賜,恩威並施,宣揚明朝威德,以冀不辱君命,對詐降而劫奪寶船者,則予擒拿,如舊港(今印尼巨港)土酋陳祖義等是。

2. 進行貿易:

鄭和船艦每到一處,即以金銀鍛帛瓷器等物,與當地人民進行交換,主要換取象牙、寶石、香料、珍珠、珊瑚之類,故其船隊被稱為「寶船」。

3. 武裝自衛:

船上軍隊主要為了自衛,只有遭受襲擊才用武力。


四. 航程:

1. 路線:

艦隊由蘇州劉家港出發,經福州而向南海航行,途經占城,再到西洋群島,東南西亞各國及印度洋西部

2. 航程:

前三次航程均只到達印度西南的古里,後四次均到達波斯灣的忽魯謨斯,並派遣分隊赴非洲東海岸的木骨都束(今索馬里摩加迪沙)和幔八撒(今肯尼亞蒙巴薩)。其中第六次到達紅海的吉達(今沙特阿拉伯吉達港)和回教聖地天方(麥加)。


丁. 鄭和下西洋之影響:

1. 聲威遠播:

鄭和七次下西洋,恩威並施,使南洋數十餘國皆派使入貢中國,明朝聲威遠播;中國聲威隆盛於國際,間接亦提高了華僑在南洋之地位。

2. 拓展貿易:

鄭和七下西洋,使明朝與海外之貿易日趨發達,國人紛紛輸出綿繡、茶葉、瓷、漆等,以換取南洋的香料及土產等。其貿易範圍遠至波斯諸國,更刺激了中國手工業的躍進。

3. 文化西傳:

中國文物大量傳入南洋諸國,南洋諸國亦多派士人至中國留學,於是中國文化傳播外地,使南洋土人的文化得以提升。

4. 交通發達:

鄭和七下西洋,他和隨從回國後都寫下了他們的見聞。如費信之【星槎勝覽】、馬歡之【瀛涯勝覽】、鞏珍之【西洋番國志】,均是很珍貴之史料。特別是【鄭和航海圖】和【鍼位編】,更是精密而忠實的航行紀錄,對東西交通貢獻甚大。

5. 移民西洋:

鄭和之出使,使國人了解海外之情況,南洋地區的富庶,亦漸為國人所知,故廣東、福建沿海的居民,紛紛移民南洋,從事經商及開礦,奠定今日後華人在南洋之經濟地位,也對南洋之開發起了積極之推動作用。

第十三章 元代東西文化交流

蒙古大帝國是中國歷史上版圖最大的國家,橫跨歐亞,當時交通異常發達,東西接觸頻繁,文化交流亦很興盛。


甲. 交通發達之原因:

1. 政治需要:

元朝版圖幅員廣闊,為了對這個龐大的國家建立有效的統治,必須發展中外交通。

2. 承宋餘緒:

宋代交通異常發達,元承其餘緒,大力拓展,自然更佳。

3. 商業利益:

元人重視商業利益,故大力發展海陸兩路交通,以便開拓對外貿易。

4. 管理完善:

元朝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在陸路交通的驛道,沿途均設有驛站,除護商衛旅外,還供應驛馬、車輛及食宿,並傳遞信息,由是陸路交通四通八達,暢通無阻,行旅稱便。此外海路方面有廣州、泉州、溫州等優良港口,又設市舶司,船隻出入極為方便。


乙. 元代東西文化交流及其影響:

一. 東方文物之西傳及其影響:

1. 火藥之西傳:

改變了歐洲人的武器及戰術,尤其是火炮的發明及改良,摧毀了諸侯的堡壘,打破了歐洲的封建制度,由分立之城邦漸變成為民族國家。

2. 羅盤之西傳:

促進歐洲人航海技術之發展,後來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及葡人東來,將人類歷史發展推上一大步。

3. 印刷術之西傳:

使得書籍的流傳更廣泛,教育與學術更普及,使歐洲出現了文藝復興及宗教改革時期,揭開了歐洲文明之一頁。

4. 紙幣之西傳:

啟發了西方人的貨幣意識,促進了歐人的財政與商業經濟發展。


二. 西方文化之東傳及其影響:

1. 宗教方面:

蒙古人對宗教採寬容態度,西方教士便來華傳教,包括回教、也里可溫教、猶太教、喇嘛教,元朝並定喇嘛教為國教。

2. 科學方面:

元朝對中亞以西來華的人士,甚為優渥禮待,於是印度、波斯、阿拉伯、意大利、法蘭西各國的學者、軍事家及工藝家都紛至沓來,因而西方的文學、天文、曆算、砲術、醫術、工藝等,遂逐漸傳入中國,豐富了中國文化的內涵。

3. 藝術方面:

西歐的畫法及胡琴彈奏之術在元代時傳入中國。此外,回教的建築藝術亦已傳入中國,泉州清淨寺及廣州懷聖寺,都是用回教寺格式營造,加深了我國建築技巧與藝術之認識。

第十二章 唐代中外文化交流

甲. 唐代文化向東方的傳播:

在朝鮮半島上的高麗、百濟、新羅均受唐文化的影響,特別是新羅所受的影響最大。

一. 唐文化對朝鮮之影響:

1. 制度方面:
新羅之中央及地方政制組織方面,是以唐制為本。

2. 科舉方面:
朝鮮科舉考試,是以中國古籍【左傳】、【禮記】、【孝經】等作為主要科目的,可見受唐文化影響之深。

3. 文字、曆法方面:
新羅的文字稱「吏讀」,是利用中國字音轉化而成的。此外新羅亦施行唐曆法。

4. 宗教方面:
唐代盛行的佛教四宗:法相宗、天台宗、華嚴宗、禪宗,在朝鮮也很流行。


二. 唐代文化東傳對日本之影響:

日本自東漢以來正式與我國交往,至魏晉南北朝時未曾中斷過。隋時,日本也曾四次派遣使臣來華,至唐時,其「遣唐使」亦未曾中斷,而唐代中日間頻密之交往,使唐文化對日本產生巨大的影響:

1. 政制:
公元645年,日本孝德天皇下令改革政制,推行大化革新運動,模仿中國的官制、禮制、學制、田制及刑法。

2. 社會:
日本一切的習俗,如服飾、節令、曆法、娛樂、坐臥習慣等,皆模仿中國;中國的崇孝尚儉精神,也流傳於日本。

3. 宗教:
佛教自中國傳入日本,君主篤信,使佛教在東方的勢力大增,在日本流行的宗派多至十宗以上,佛經的輸入亦多。

4. 文字:
日本文字也是模仿中國的。「片假名」是留學生吉備真備取漢字的偏旁造成;「平假名」是日僧空海用漢字的草書作成,是日本有文字之始。

5. 文化:
中國文化於六朝時由朝鮮傳入日本,自那時起,日本受儒家學說影響甚深。

6. 教育:
日本仿照唐代學制設立學校,亦有科舉考試,一切科目都與唐代相同。

7. 藝術:
中國的樂書、樂器及樂曲,陸續由唐朝傳入日本。日本的雕刻、繪畫亦多模擬唐法;金工、陶製和染織等法,俱受唐朝之影響。


乙. 玄奘法師西行:
一. 西行之背景/目的/原因:

1. 玄奘俗姓陳,河南偃師人,在洛陽淨土寺出家。他感到佛經譯文多缺漏錯誤,遂決心西遊印度,求經解惑。

2. 同時,他又想效法高僧法顯、智嚴等,親至佛教寶地禮拜聖蹟。


二. 西行之經過:

玄奘從西遊赴印度至返國,前後凡十七、八年,其經過大致如下:

公元627年玄奘法師經沙州出玉門關,越過沙漠,經伊吾、高昌、碎葉城,翻過大雪山,經過長途跋涉,歷時五年,到達中天竺摩揭國,進入佛教學術中心那爛陀寺,拜年逾百歲的戒賢為師,學習【瑜珈師地論】等佛經。其間又到南天竺各地遊學。

之後玄奘重回那爛陀寺,代其師講經,主講【攝大乘論】等佛學,又發表重要論文【會宗論】。公元642年,中天竺戒日王舉行有十八國王、數千僧人參加的佛學辯論會,玄奘作了【大乘論】等演講,經過十八日答辯,駁難者被一一折服,玄奘遂被尊為三藏法師。在此期間,玄奘又向天竺人民介紹唐代的政治、經濟、文化情況。

公元645年,玄奘帶著六百七十五部佛經回長安。回國後,他立即投入譯經工作。先後主持弘福寺及慈恩寺的譯場,十九年間譯經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共一千三百餘萬言。他又倡造大雁塔,以儲經書。玄奘還根據旅途所見,寫成【大唐西域記】,記述阿富汗、印度等一百一十一國之情況。

公元664年,他圓寂於玉華寺。


三. 西行之影響/貢獻:

1. 促進中印文化交流:
玄奘西行之後,中國與印度的往來十分頻繁,十世紀及十一世紀,中國人到印度求經者絡繹不絕,印度文化對中國文化之影響至為深遠,其中雕刻、繪畫、佛寺及佛塔的建築、醫葯、天文、音樂等尤其明顯,而中國文化也傳入印度,如老子之【道德經】等書便被譯成梵文。

2. 促進中西交通發展:
玄奘在十七八年間走了五萬里,遊歷了一百一十國。他去時遵西域北道,回程則遵西域南道,而在印度之行程尤為前人遠遠不及,足跡遍及印度次大陸,包括今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和孟加拉。故玄奘於中印交通之貢獻,允稱空前之壯舉。

3. 介紹西域南亞文化:
玄奘所著之【大唐西域記】,介紹了西域及南亞一帶的社會文化風俗,使國人對該等地方之見聞大增。

4. 促進佛教之傳播:
玄奘翻譯的【大般若經】六百卷,是中國佛學中卷帙最為浩繁的經典,他又創立法相宗(又稱唯識宗),成為唐代佛教四大流派之一。佛教又由中國傳至朝鮮、日本,使中國成了佛教之傳播中心。


丙. 唐代中西文化交流:

七世紀中葉,唐軍攻滅西突厥,恢復了在西域的統治,絲綢之路自此進入鼎盛時期。當時,阿拉伯、波斯以至歐洲國家的商人,絡繹不絕來到中國,由於絲路之興盛,唐與西域各國的交流均十分頻繁。茲就將唐代與西域的文化交流的影響分析於下:

1. 宗教:
唐代僧人玄奘、義淨遠赴天竺取經,使佛教在中國傳播日盛;而西方宗教如景教、祅教、回教及摩尼教等,亦於此時傳入中國。

2. 藝術:
因佛教的輪入,使中國有佛塔、佛寺、佛畫及佛像雕刻等新興藝術。隋唐的音樂,也受西方的影響很大,如胡琴、琵琶是從西域傳過來的。中國的繪畫也受影響,如唐代畫聖吳道子的凹凸畫法,頗有天竺的風味。

3. 工藝:
西方之珍奇器物如珊瑚、珍珠、琥珀、琅玕、琉璃及象牙等輸入中國,使中國的手工業也發生變化。此外製糖法、葡萄酒製法、種棉、紡織、玻璃製造法等技術,也經西域傳入中國。同時,中國的絲綢及工藝品也大量輸往波斯。中國之造紙術也經過大食人傳到西亞,以後再傳到非洲和歐洲。

4. 文學:
唐朝文化因受外來佛教之影響,使小說之題材更形豐富,對後世之話本小說等頗具影響。

5. 科學:
佛僧於傳入宗教的同時,亦將外國的科學介紹入中國,使唐代曆法更為精密,醫葯更為進步。

6. 都市:
唐時因外商來華絡繹不絕,商業都市因此興起,著名者有長安、洛陽、敦煌、汴州、交州、揚州、泉州及廣州等,乃商人之集中地區。

7. 貿易:
為求促進各國平等貿易,唐政府於重要的港口如交州、廣州、交州、登州等地設立「市舶司」,在陸路交通要衝如武威、張掖等地,設有互市監,分別管理中外通商事務。

第十一章 兩漢通西域

甲. 張騫通西域:

漢朝時候,甘肅至玉門關和陽關以西,包括新疆和蔥嶺(帕米爾高原)以西地區,稱為西域。漢帝時曾派張騫出使。

一. 張騫出使西域的背景/目的/原因:

1. 一雪前恥:

漢初四朝,皆對匈奴採取和親政策,至武帝時,國力充沛,極欲討伐匈奴,一雪數十年來和親的恥辱。

2. 牽制匈奴:

漢武帝為實行東西夾擊匈奴的戰略,先後兩次派張騫出使西域。

第一次出使,是希望聯絡大月氏夾擊匈奴。

第二次出使,是希望說服烏孫等西域國家與漢聯盟,進一步打擊匈奴,以斷匈奴的右臂,這是以夷制夷之方法。


二. 張騫出使西域的經過:
1. 第一次:
公元前139年,張騫率領一百餘人從隴西出發,向西域進發,在西行途中,被匈奴俘獲,被扣留十年,後來匈奴內亂,得機逃脫,西至大宛,當時大月氏已臣服於匈奴,無復仇之意,結盟事不得要領,張騫居歲餘而歸。在歸途中經過羌中,又被匈奴俘獲,扣留了一年多,其後張騫乘匈奴內亂逃回長安。

2. 第二次:
公元前119年,匈奴為漢所敗,漢武帝再遣博望侯張騫出使西域。張騫率使團三百人,帶備金銀玉帛至烏孫,欲說服烏孫與漢結盟,藉此牽制匈奴,並分派副使至大宛、康居、大夏、安息諸國聯絡,但因烏孫不不知漢朝虛實,臣服匈奴已久,故不敢與匈奴為敵。

公元前115年,烏孫及其他各國使臣隨同張騫回國;其後,分遣西域國家訪問的副使,也同這些國家報聘漢朝的使者一起,陸續返回長安,而烏孫使臣目睹漢朝殷實,遂與漢朝結盟。


三. 張騫出使西域之影響:

1. 了解西域:
張騫先後兩次出使西域,歷盡艱險,獲得了大量的西域資料,深入了解西域各國的政治民情,山川形勢,有利於以後對西域的用兵及經營。

2. 傳漢聲威:
張騫出使西域,傳播漢朝聲威於西域,使西域各國紛紛遣使與漢訂交,發展了漢與西域的關係。

3. 開闢交通:
自張騫出使西域起,中國與西域的交通孔道,得以逐漸溝通,漢與西域的來往漸趨頻繁。

4. 文化交流:
自張騫出使西域後,西域的汗血馬、樂器、樂典等傳入中國。印度的佛教哲學與藝術、希臘的雕刻美術等,亦輾轉傳入中國,葡萄、石榴、胡桃、胡麻、胡豆、胡瓜等也移植中土。而中國的絲織品、鐵器及冶鑄、鑿井等技術,也相繼傳入西域,中外文化交通逐漸開展。


乙. 班超通西域:

一. 班超通西域之背景:
1. 王莽時期,與西域斷絕了關係,於是西域諸國再次役屬匈奴。由於匈奴稅歛苛刻,西域諸國希望與漢朝恢復關係。

2. 光武中興,著重安內,無暇遠顧西域。明帝時,東漢國力漸強,遂於公元73年(永平十六年)派竇固率兵進駐西域。在車師置西域都護進行屯田和防衛匈奴。其後多數國家歸附漢朝,少數仍從匈奴,為了穩定與西域各國的關係,並打擊匈奴,竇固便派班超出使西域。


二. 班超通西域的經過:

1. 明帝時:
公元73年,班超率領36人出使西域,先後在鄯善、于闐擊殺匈奴使者,並擊退龜茲、助疏勒復國,漢朝聲威一時大振。西域各國又重新歸附中國,於是復設西域都護府羈縻他們。

2. 章帝時:
公元80年,班超為西域長史,會合西域諸國兵力,先後擊敗姑墨、于闐、莎車諸國,西域南道從此暢通。

3. 和帝時:
公元90年,班超配合竇憲對匈奴的攻勢,擊敗了大月氏;翌年,又降服了龜茲等國,並受命為西域都護。公元94年,焉耆歸漢。至此,北道完全打通,西域五十餘國,全部內附。

公元97年,班超派遣甘英出使大秦,甘英經安息、條支(今伊拉克)等地,到達波斯灣後便回國。

公元102年,班超奉詔回京後一個月病故。


三. 班超出使西域之頁獻/影響:

1. 降服西域:
班超出使西域凡三十年,憑其智勇,幫助西域諸國擺脫匈奴的控制,自是西域五十餘國重新附漢,恢復了漢朝在西域的統治,鞏固了已經開拓的疆土。另一方面,亦加強了漢與西域各國的友好關係,打擊了匈奴的侵略力量。

2. 發展交通:
班超通西域,不但恢復了西域與漢斷絕了六十餘年的交通,而且其派遣甘英出使大秦,也為開闢中國通向西亞、歐洲的通道作出貢獻。

3. 文化交流:
班超出使西域,促進漢代與西域各國的文化交流和貿易往來,西域商人以及中亞、南亞商人沿著西域大道,向內地運來毛皮、毛織物、香料等物品,換取內地的絲織品及銅鐵器物;同時,中土文明西播,得以逐漸同化鄰接西北各地的異族。


丙. 絲綢之路開拓之影響:
經過張騫、班超的先後努力,兩漢和西域得以溝通,絲綢之路大開,這對中西之間的交流產了重要的影響。現就政治通交、商業往來、物產輪入和文化交流四方面,說明兩漢通西域之貢獻:

1. 政治通交:
經過張騫、班超的屢屢出使,兩漢之國威遠播於西域。西域諸國紛紛派使者至中國通好。這就使漢朝得以在西域設立行政機構,進一步加強了彼此的聯繫。

2. 商業往來:
由於絲綢之路的打通,中西貿易因而大盛,商旅絡繹不絕,中國絲織品等大批西傳,遠達於歐洲。

3. 物產輪入:
西域傳入的物產,有胡豆、胡瓜、胡蒜、胡桃、葡萄、西瓜、石榴、苜蓿等植物、驢、汗血馬、大象、孔雀、犀牛、駝鳥、駱駝等動物、玳瑁、珠璣等寶物,這些物產使中國的社會生活發生了重大的改變。

4. 文化交流:
漢族的一些先進生產技術也向西域各國傳播,如冶鐵、鑿井等,同時,西域的音樂、樂器、舞蹈、波斯、希臘、羅馬的藝術輾轉傳入中國。此外,佛教傳入中國,令中國人之精神生活更為豐富,連帶佛教藝術、雕刻、佛典翻譯工作也日漸發達。

第十章 明代賦役與經濟發展

甲. 明初之賦役制度:

一. 魚鱗圖冊與黃冊的編訂:

明太祖為使田租力役的課徵能夠公平確實,使國家田賦收入充實和穩定,故大規模進行全國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查,編入總登記簿,記載各戶土地之位置、肥瘠、圖形、面積、田界及所有者之姓名,作為產權糾紛判決之根據,名之曰「魚鱗圖冊」,政府據此定賦稅標準。另又調查全國戶口,將一里(一百一十戶)之人口編入一冊,名之曰「黃冊」,分存戶部、布政司、府及縣。


二. 田賦徵收法:

明初田賦仍行「兩稅法」,有「夏稅」與「秋糧」,夏稅不過八月,秋糧不過明年二月。所徵多以土地所出,以米、麥等實物為主,亦可折納銀鈔錢絹代輸。以米糧為徵者稱「本色」,折納謂之「折色」。

三. 徵收率:

明代田賦分官田和民田兩等,官田稅重,每畝課稅五升三合;民田稅輕,每畝課稅三升二合。

四. 攤派力役:

1. 明初役制規定丁男十六歲為丁,必須服役,六十歲免役;

2. 明代力役分三種,一是「里甲」,以戶計算;二是「均徭」,以丁計算;三是「雜泛」,臨時攤派。

3. 三者的役法皆有兩種。「力差」即親身服役,銀差為輸銀代役。


乙. 明中葉後之一條鞭法:

一. 推行之原因:

明神宗萬曆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實行一套新的賦役制度,名為「一條鞭法」,用以代替舊制,其施行新制的原因如下:

1. 兩冊失修:

明代自中葉以後,黃冊和魚鱗圖冊久不整理,調查土地和戶口的工作己趨鬆弛;官吏乃乘機舞弊,因而課稅失實,弊病百出。

2. 賦役混亂:

明世宗以後,因國力不足,政府經常額外加派賦稅,項目繁多,使賦役混亂,人民不堪其苦,加上其時土地兼併問題嚴重,失去土地的人民遂大量逃亡,進一步破壞原有的賦役制度。


二. 主要內容:

公元1578年(萬曆六年),張居正任首輔,下令全國進行土地清丈,並於萬曆九年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又稱「條編法」),作為統一的賦稅制度,其主要內容如下:

其辦法是將田賦、力役、土貢合併,計畝徵收,即總計一州或一縣中百姓應出租稅,加上服役的代價,均攤在田畝之上,按畝計算,徵收用銀折納,免徵實物,一次交訖。


三. 優點:

1. 手續簡便:

將田賦力役合併,計畝徵銀,在徵收數字上好像是加了田賦,可是豁免了差役雜賦,省卻甚多麻煩,官民兩便。

2. 貧民受惠:

將力役併入田畝計算,可使家無恒產之貧戶無須負擔是項差遣。

3. 刺激工商:

由於不徵丁稅,無田產百姓可自由流徙向城市,這對疏散較密地區人口及發展城市之工商業,起了刺激作用。此外,由於折現徵銀,無形加重貨幣使用價值,使商品交換得到更大便利,間接促進明代中晚期工商業貿易的發展。


四. 制度之破壞:

一條鞭法實行後,國家在糧食和銀鈔方面都有較大的增長,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財政的危機,鞏固了明王朝之統治。不過,至神宗末年,由於與女真族交戰,為籌措軍費,遂大量增加田賦,並徵民服役,一條鞭法遂遭受破壞,思宗時,又有「三餉加派」,人民不堪其擾,而一條鞭法也不能維持。


丙. 明代工商業發展盛況:

明代中期以後的嘉靖、隆慶、萬曆、天啟四朝共百多年,我國手工業生產有進一步發展,地域性分工更加明顯,白銀成為更廣泛使用的通貨,加上國外市場的開拓,整個社會的商品經濟都有飛躍的進展,其中以江南地區最為突出。

1. 棉織業:

明代棉織業普及各地。其時已有腳踏紡輪、手紡雙紗或三紗的紡車,技術也較前代進步,生產效率因而提高,有「棉布衣被天下」之說法。

2. 絲織業:

明代民營絲織業非常發達,江南的蘇州、杭州、嘉興以及山西、四川等地均盛產絲織品。而蘇州及杭州是絲織中心,居民大都「以機為田」,「以梭為耒」,且每所機戶僱用工人數目甚多,存在著「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的關係,可見當時已產生資本主義的萌芽。

3. 瓷器業:

以江西景德鎮最為發達,人口逾十萬,陶戶和舖店十分之七八。除官 外,民 多達二三百座,每座產量比官 多出三、四倍。

4. 印刷業:

明代印刷事業頗發達,能印製精美的彩色套印版畫,由二色至五色,此為前代所無。此外,無錫、常州、蘇州等地均流行以銅活字印書,規模頗大。

5. 造船業:

明代造船工序已有細緻的分工,如南京之龍江船廠設有細木、油漆、鍛鐵、船蓬、纜索等作坊,可見造船業之先進。

第九章 宋代之工商業與海上貿易

兩宋時期,在政治及軍事方面,雖處於積弱狀態,但在經濟方面,卻有當相大的發展,從宋手工業代及商業的繁盛,可見一斑。

甲. 兩宋工業之發展概況:

1. 礦冶:

宋代大量開採煤炭作燃料,金、銀、銅、鐵、錫和鉛的產量都超越了唐代。冶鋼、冶鐵、冶銅的技術突飛猛進,磁州的工匠更使用「灌鋼法」煉出了純鋼。

2. 紡織:

宋代絲織業發展蓬勃,開封、洛陽、定州、成都等地皆有規模龐大的紡織作坊,紡織品有綾羅、紬、紗、錦等名目,其中以成都的織錦最為名貴。

3. 陶瓷:

宋代陶瓷器的製造十分精巧,瓷質細膩,花紋別緻,是對外貿易的重要品類,其中江西景德鎮的「影青瓷」,更是飲譽中外。

4. 造紙:

宋代造紙業有極好的發展,宋紙品質輕軟薄韌,四川成都、福建建陽及江浙一帶,都盛產紙張。南宋時所製色箋十分精緻,有紅、紫、黃、碧等多種顏色。

5. 印刷:

雕版印刷業在宋代進入了全盛時期,北宋畢昇發明了活版印刷術,提高了印刷技術水平,開封、杭州、成都、蘇州及紹興等地,皆成為著名的刻書中心。

6. 漆器:

宋代漆器產品造型精巧,花彩以內紅外黑或純紅、純黑為主。漆品產地以江浙為中心,包括杭州、溫州及江寧等地。

7. 火器:

宋代利用火藥製造火器,用於戰陣,有火槍、灰炮、霹靂炮和回回炮等。

8. 造船:

兩宋時期,造船業不斷發展精進,南宋時製造的車船,上有二十四車,分為三層,高十幾丈,可乘千人,在船上置有羅盤針,遠航時可以測定航海方向。


乙. 兩宋商業之發展概況:

1. 官賣制度:

宋代商業盛行官賣制度,官賣物件計有鹽、茶、酒、醋、金、銀、銅、鐵和錫等,商業利潤成為政府的財源之一。

2. 商業都市:

宋代的商業都市,首推東京、成都、慶元及蜀州,南宋時則偏於兩廣、江浙及福建等沿海州郡。當時的商業都市,已突破了坊和市的界限,也突破了晝及夜的界限。

3. 農村集市:

從北宋開始,農村出現了定期的集市,稱為「墟」,政府亦在「墟」中徵收商稅。

4. 商人入行:

宋代商人都必須入行,以便官府課稅;不入行者,其貨不得上市,每行置「行頭」一人,負責管理同業事務。

5. 紙幣流行:

商業的發展需要大量貨幣流通,但宋代每年雖鑄造數百萬貫的銅、鐵錢,仍不敷所需。因此北宋時已有「交子」出現,是為世界上最早的紙幣。至南宋,紙幣日益代替銅錢,成為主要的交換媒界,除「交子」外,又發行「會子」、「鈔引」等。


丙. 兩宋海外貿易概況:

一. 宋代對外貿易發達之原因:

宋代東北與西北兩方,皆為強大外族所盤據,中斷宋與西亞之陸路貿易,惟有靠東南海上交通來維繫南洋諸國與宋的貿易關係。促使宋代海外貿易發達的原因如下:

1. 經濟重心南移:

自唐末五代以來,中原殘破,中國與西方的陸路交通中斷,經濟中心遂自黃河中下游南移至江淮一帶。北宋積極發展江南地區的經濟,百業興隆,手工業製品,遠銷海外,輸出路線自然倚重水路航運,遠達南洋及非洲東岸。

2. 工商業發達:

宋代手工業上承唐與五代以來的發展而更趨專業化,手工業作坊分工細密,質量精美,產品激增,故極需發展海外市場。

3. 政府獎勵:

宋代國家財政困難,政府非常重視海外貿易,把海關稅收作為國家財政主要來源。宋政府沿海重要港口設市舶司,又立法保護外商權益,並設「蕃坊」、「蕃市」以方便外商,並籠絡來華的阿拉伯人。

4. 造船業發達:

宋代造船業發達,尤以明州、溫州兩處最多。船舟之大,種類之多,式樣之新,皆超越前代。且北宋時已懂得使用指南針測定航行方向,有力地幫助了海外貿易之發展。


二. 宋代之市舶司:

1. 設立原因:

宋代海外貿易發達,為招徠外國商船,促進國際貿易及增加稅收起見,乃於沿海都市設置市舶司,以便接應商船及管理商務。

2. 設置地區:

北宋時於廣州、杭州、明州、泉州及密州等地設立。南宋時又於溫州、江陰等地增設。

3. 職責範圍:

A. 管理外國之進口船隻。
B. 負責徵收外來貨物的關稅。
C. 明確規定進口貨物的種類。
D. 劃定蕃坊和蕃市,利便外商居住與進口貿易。
E. 管理由中國駛往外國的貿易船隻,及一切有關事務。


三. 宋代對外的貿易概況:

1. 貿易路線:

宋代有四條主要的海外貿易路線,分別是從廣州通往今越南、印尼等地;從明州或杭州通往日本及高麗;自密州入渤海至高麗;由泉州至大食等國。

2. 貿易方式:

北宋與海外諸國的貿易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朝貢」的方式,為官方直接貿易,可免交稅;另一種是「通商」方式,為民間貿易,由市舶司管轄。

3. 貿易對象:

兩宋對外貿易的國家有大食、占城、高麗、東非、日本、印度、波斯等,其中以大食最為重要。

4. 貿易商品:

宋代輸出品以絲織、布帛、茶葉、瓷器、漆器、金、銀、鉛、錫及緡錢為主;輸入商品以香葯、蕃布、木料、犀角、象牙、珍珠、琥珀、珊瑚、瑪瑙等數量最多。

5. 貿易數量:

北宋熙寧九年,僅杭、明、廣三處市舶司已歲收淨利三十多萬緡。南宋紹興二十九年,全國歲入三千萬緡,而市舶司收入達二百萬緡,約為歲入總數之十五分之一,可見對外貿易之重要。


四. 宋代海上貿易發展之影響:

1. 鞏固統治:

海上貿易收益彌補了宋室財政的空虛,鞏固了兩宋王朝的統治,特別是南宋時期,使政府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與金人對峙,維持半壁江山。

2. 促進生產:

海上貿易的興盛,進一步刺激了東南沿海手工業及商業的發展,外貿所需的瓷器、紡織品需求量日增,有利於東南沿海的經濟持續穩定。

3. 市鎮興起:

由於海上貿易發達,令東南沿海地區興起了不少新市鎮,如北宋密州板橋鎮,平江府昆山縣黃姚稅場。


五. 市舶司制度對海上貿易帶來之影響:

市舶司制度之設立,有利於海外貿易的管理與開拓,進一步促進了海外貿易的不斷發展。

第八章 唐代賦役與經濟發展

甲. 租庸調制:

1. 基礎:

租庸調制是建立在均田制上的一種賦役制度。唐初,承襲隋朝的舊制,採用均田制,規定:

A. 十八至六十歲的男丁,授田百畝,其中二十畝為永業田,可傳子孫,八十畝為口分田,身死還官。

B. 嚴禁買賣土地,但若因遷徙或家貧無力料理喪事者,可出賣永業田。


2. 內容:

A. 租:指的是田租。規定丁男十八歲以上者,由政府授田一百畝,受田者每人每年納粟兩石或稻三斛予政府。

B. 庸:指的是力役。規定丁男十八歲以上,每年須替國家服役二十天(遇閏月加二天)。凡不願服勞役者,每天須納絹三尺代替。

C. 調:指的是貢物。規定各隨其鄉所出,每戶納絹或綾二丈、麻二斤,如納貢布料者,加五分之一。


3. 優點:

A. 為民制產:

唐初政府授田予人民,因其產而課以賦稅,從而使無產者保有恒產,使其生活安定。況且又便於杜絕兼併(因規定土地不能買賣),賦稅也較易徵收。

B. 輕徭薄賦:

唐代所定的稅額較前代為輕,以稅額言,僅是四十稅一,較漢代還輕;以庸而言,每歲服役二十日,較漢代減少十日;以調而言,北魏一對夫婦,徵調帛一疋,較唐調大約多了一倍。

C. 稅項分明:

租庸調制有田則有租,有丁則有庸,有戶則有調,項目分明,官吏不能作弊取巧,人民亦無從隱瞞。


4. 由租庸調制改行兩稅制之原因/租庸調制破壞之原因/兩稅法施行的背景:

公元780年(建中元年),德宗接納宰相楊炎之議,廢除租庸調制,改行兩稅法,原因如下:

A. 制度漏洞:

租庸調制有「課戶」和「不課戶」的規定,「課戶」是一般農民;「不課戶」是貴族官僚、廢疾、僧尼和工商業者。於是許多「課戶」都盡量設法化為「不課戶」,以逃避賦役,影響了租庸調制之實施。

B. 戶籍失修:

開元年間,國家昇平日久,官吏耽於逸樂,因而人口的死亡,田畝的轉讓,戶籍皆未嘗記錄,政府逐漸難於按戶籍徵稅。再者安史之亂後,逃戶極多,田產戶籍無從稽考,政府遂圖謀他法,增加稅收,租庸調制遂日漸廢弛。

C. 均田破壞:

中唐以後,均田制日漸破壞。貧民無田仍需按戶納稅、豪強大戶兼併所得的田產既非政府授給,徵稅自無憑藉,故租庸調制難以繼續推行。


乙. 兩稅法:

1. 內容:

A. 量出為入:

政府預先計算中央及地方每年所需的支出,量出為入,確立徵稅的標準,然後向戶主攤分徵收。

B. 按田徵稅:

政府將人民現有的土地,改為私有的永業田,取消租庸雜役,按每家資產多寡以定其稅額,按田畝數目以徵收田稅,即只抽取戶稅及地稅。

C. 夏秋兩徵:

稅項分兩次徵收,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

D. 徵商人稅:

沒有固定居住地的行商,一律依傍所在的州縣繳納其資產的三十分之一為稅收,務求人民公平繳稅。

E. 以錢折算:

地稅原規定按畝納米麥;戶稅是按戶等高低而定稅錢,但徵收時則要稅戶先以錢幣計算,而折合綾絹繳納。


2. 優點:

A. 簡化手續:

兩稅法將各種複雜的稅項,統一為戶稅及地稅,簡化了手續;分夏秋兩季繳納,人民籌措較易,可說是官民兩便。

B. 制度公平:

田賦是按每戶實際擁有田畝的數量課稅;戶稅則按各戶的貧富等級而定其稅額,資產多的稅重,資產少的稅輕,可算是公允合理。

C. 改善財政:

社會上各階層的人都要交稅,繳納網擴大,使唐政府的財政一度得到改善。


3. 缺點:

A. 加重負擔:

戶稅定額本是以錢計算的,但徵收時都要折錢納物,後來價錢高漲,物價下跌,同樣的稅額,無形中增加負擔。

B. 土地兼併:

兩稅法再為民制產,政府允許\土地私自買賣,加速了土地的兼併,社會上形成了貧富對立之現象。


4. 兩稅制與租庸調制之比較:

一. 內容比較:

A. 租庸調制分為「租」、「庸」、「調」三項徵收,而兩稅法則將三項稅收納入田租,一併徵收。

B. 租庸調制需要繳交實物,兩稅制則以錢計算。

C. 期限方面:租庸調每年納稅一次;兩稅法分夏秋兩季繳納。

D. 租庸調制,戶籍有主客之分,若有遷徙,仍須向原籍繳納;兩稅法則「戶無主客,見居為簿」。

E. 租庸調制,人丁分為中男、丁男,繳交稅額,各不相同;兩稅法無中男、丁男之分,一律按富貧程度徵稅。

F. 租庸調制有固定稅額,兩稅制則量出為入,沒有固定稅額。

G. 租庸調制下,人民不得自由買賣土地,蓋\所有田土均屬政府;兩稅制之下,土地屬人民私有,故可自由買賣。


二. 得失比較:

A. 租庸調制: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才有調;稅目分明,人人有能力負擔。兩稅制則將各項稅目合而為一,只徵租稅,不再授田,失去了為民制產的精神,於是土地兼併之風大盛。

B. 兩稅制規定「戶無主客,見居為簿」,人民得到遷徙的較大的自由;「人無中丁,以貧富為差」,繳稅得到較公平的標準,比起租庸調制之硬性規定稅額為佳。

C. 兩稅制規定繳稅以錢來計算,不像租庸調制實物力役並重;從稅目的意義上來看,兩稅制是比較進步的。

D. 兩稅制將租庸調歸併一起徵收,手續簡便,且分夏秋兩季繳納,人民負擔較易,以後各朝的稅法,皆以此為藍本。

E. 租庸調制具有為民制產的精神,頗似近代主張經濟平等的社會主義;兩稅制准許\人民自由買賣土地,任意兼併,造成貧富懸殊的現象,頗似近世主張自由的資本主義。


乙. 唐代經濟重心之東南移:

自古以來,中國的經濟、文化重心一向在黃河流域的所謂「中原」地區。通過三國時期吳國等的開發,和晉室的衣冠南渡,使長江流域進一步發展,經濟重心開始南移。及至唐中葉以後,中國的經濟重心進一步轉移到長江流域下游一帶,考其原因約有以下數項:


一. 唐代經濟重心南移之原因:

1. 安史影響:

安史之亂的戰事主要在北方發生,黃河流域飽受戰亂摧殘,破壞不堪,人口銳減,土地荒蕪,而南方江淮一帶未受戰火蹂躪,經濟得以繼續發展。所以安史之亂奠定了日後中國經濟、文化南遷的基礎。

2. 藩鎮割據:

唐中葉以後藩鎮跋扈,北方戰亂也較多,再加上運河淤塞,以致地方不靖、商旅裹足。而淮南、江南等地則未受太大影響。因而唐室的財政收入漸漸倚重於東南的租賦、鹽稅等,中國之經濟、文化中心逐漸南移。


二. 五代十國經濟重心進一步南移之原因:

由於北方飽經戰亂,長安和洛陽殘破不堪,中原地區人口銳減,經濟受嚴重破壞。相反,南方戰亂較少,社會安定,戶口充實,各國君主皆注意興修水利,勸課農桑,促進商業貿易,社會經濟凌駕於北方之上,中國經濟重心進一步南移。


三. 唐代經濟重心南移之概況:

1. 人口增加:

中國歷史上,每當北方有戰亂,百姓便會大批南逃避難。安史之亂後,北方人口銳減;相反,南方州郡的戶數卻不斷上升,為南方提供了大量的勞動力,加強了南方的社會經濟的發展。

2. 財政重地:

安史之亂後,唐室的財政收入主要依靠江南區。北方的大批移民南遷,不單只增加了南方的勞動力,而且還帶來了先進的生產技術及經驗,大大推動了南方的經濟發展。如當時的浙東地區,單是漁鹽之利,已是「衣食半天下」;而且對外貿易的收益,也主要集中在南方的廣州、泉州、明州等地區,可見其時南方地區的經濟地位已遠遠超過北方。

3. 農業發展:

中唐以後,唐室相當注重南方的農業發展,特別在江南地區,興修了不少水利的工程,較大型的如代宗大曆年間在升州勾容的絳岩湖周圍百里,開置水塘,立斗門調節乾旱,灌田萬頃。水利事業的發展促進了糧食的生產,亦反映出唐政府對南方農業的重視。

4. 工商業發展:

中唐以後,江南地區在手工業和商業方面的發展迅速,其時著名的手工業和商業城市在南而不在北,如江蘇浙江一帶的綾紗、四川成都的蜀錦、浙江紹興的越 ;江西南昌的陶瓷均很著名。商業城市方面,如成都、揚州、廣州等均在南方,反映出南方經濟的發達。

第七章 漢代重農抑商政策

甲. 漢初之經濟政策:

漢初之經濟政策主要是指高祖、惠帝、文帝及景帝時期的政策,重點在重農與抑商,其措施大致如下:

一. 重農政策之內容:

1. 增加農業人口:

漢高祖讓部分士兵復員回鄉,給予田地,免除徭役,使其從事農業生產。又下令凡庶民因饑貧而賣身為奴婢者,一律釋免為平民,以增加農業的勞力。此外高祖又制定鼓勵增殖人口的政策,於公元前200年(高祖七年),下令凡「民產子」,可免除兩年徭役,這些措施均有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

2. 減免田租徭役:

漢高祖輕徭薄賦,取十五稅一以利農桑。文帝還免收天下農田租稅十二年;又縮短徭役的期限,由一年一次改為三年一次。

3. 重視農業發展:

漢初的皇帝較為重視農業生產,曾修築黃河堤岸,又溝通渠道,以復興農業。當時賈誼、晁錯等都上書,要求勸農務本。文景二帝更親自耕種,賈后則親自採桑,以示提倡農業。


二. 抑商政策之內容:

漢高祖仿效秦之辦法,實行抑商,壓抑商賈在政治及社會上的地位,規定商人另立戶籍,稱為「市籍」,凡有市籍者,一律不准衣絲乘車、不得攜帶兵器、子孫不得任官,且要交納加倍的人口稅。其後的惠、文、景三朝,基本上沿用高祖的抑商政策,以限制商人的活動。


三. 漢初重農抑商政策之影響:

1. 經濟迅速恢復:

漢初各朝實行的重農抑商政策,對於恢復漢初的經濟具有重大作用。漢初的經濟迅速恢復,人口增加,政府的財源充足。據載景帝末年,國家的糧食堆滿庫房,以致腐爛,國庫裏的藏錢太多,連穿錢的繩子也朽壞了。

2. 奠定富強基礎:

漢初的社會經濟逐步好轉,為以後武帝的全盛時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乙. 漢武帝之新經濟政策:

武帝由於對外連年用兵,大興營造、遊幸封禪、鑿渠開河等工程,國力消耗甚大,文景兩朝的儲備花光用盡,遂實行聚歛的經濟政策,務求把財政大權集中在政府手中,抑制私商,大力開源。

1. 統一貨幣:

漢初郡國可自行鑄造錢幣,所以無論大小、輕重與質量均不一。武帝下令禁止郡國及私人鑄造,由國家統一鑄造新幣,鑄造新的五銖錢,作為全國統一通用的貨幣。

2. 立專賣權:

西漢初年,商人壟斷鹽鐵業,漢武帝下令改為國營,於各地置鹽官、鐵官及榷酤官,統辦一切鹽、鐵、酒的事務,禁止民間私自營造及販賣。

3. 行均輸法:

於當地設均輸官,凡地方貢物不必運往京師,可就近以高價出售,收入交官庫,避免往來輸送的浪費。

4. 設平準制:

於京師設平準官,收購各地的貨物,賤買貴賣,以平抑物價,防止商賈囤積居奇。

5. 廣徵稅捐:

從事工商業者,均須向政府呈報資產狀況,依報徵收稅項,稱「算緡錢」,百姓擁有船車者亦須課稅,一乘一算,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收一算,以此來限制與打擊商人、增加國家賦稅的收入。

6. 賣官鬻爵:

准許百姓以錢買官以及贖罪,以增加國庫之收入。


丙. 王莽改制與重農抑商的變本加厲:

王莽建立新朝,實行推德改制,他依據【周禮】,作了一系列的復古改革,企圖通過託古改制,重建社會經濟秩序。其經濟改革之措施如下:

一. 重農政策:

1. 「王田」制度:

土地兼併是當時社會最嚴重的問題。王莽認為恢復古代的「井田聖制」是解決土地問題的最佳方法。於是王莽下令:(1)田地收歸國有,稱為「王田」,私人不得自由買賣;(2)男丁八口之家,佔田一井(九百畝):(3)凡一家男口不滿八人而田地超過一井者,超額田要分與宗族鄉鄰;(4)沒有田地者,則每一夫一婦授田百畝。

2. 奴婢政策:

由於劇烈的土地兼併,造成大量的農民淪為奴婢,官貴豪強「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這便嚴重地破壞了社會農業生產。始建國元年,王莽下令改稱奴婢曰「私屬」,不准自由買賣。


二. 抑商政策:

1. 六筦 (管) 、五均政策:

「六筦」是六種重要的國營事業,即鹽、鐵、酒、鑄錢、五均賒貸及徵收山川湖澤的生產稅。而所謂「五均」(又稱五均賒貸)就是由政府在長安、洛陽、臨淄、邯鄲、宛及成都六大城市設置五均官,負責五均賒貸事宜,內容包括:

A. 平抑物價:

五均官管理五穀、布、帛、絲、綿等日常需用的貨物價格,遇滯銷跌價時,由政府平價收購;缺貨漲價時,再由政府平價出售,藉以維持物價平衡,防止囤積居奇。

B. 徵利得稅:

凡從事養蠶、紡織、巫、醫、旅店等工商業活動的人士,須繳交十份之一的利潤,作為政府放款的資金。

C. 徵荒地稅:

凡荒棄土地、廢耕的田和城郭中的空地,皆須納稅,以鼓勵人民從事生產。

D. 懲罰遊民:

凡無業流氓,每丁每年須繳納布帛一匹,不繳者則強迫勞役。

E. 政府賒貸:

凡百姓因祭祀或喪葬需錢,可向政府借貸,不收利息,但須按時歸還。此外,凡從事工商業而貸款者,每年交十份之一的利息。


2. 改革幣制:

王莽廢漢五銖錢,改為五物(金、銀、龜、貝、銅)六名(錢貨、黃金、銀貨、龜貨、貝貨、布貨)共二十八品,目的在恢復古制,禁止人民私鑄錢幣。

第六章 春秋戰國之工商業發展

春秋戰國時期,農業生產不斷發展,特別是鐵器與耕牛的普及,使農民可以施行深耕細作,而且不少大型水利工程的興建,如秦國的都江堰、鄭國渠等,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為社會提供了豐富的物質基礎。同時不少原屬於貴族私有的山林池澤逐步開放,生產範圍逐漸擴大,也為手工業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資源。至於戰事頻繁,道路的開通,也刺激了諸如兵器、造車、造船等手工業及商業往來之發展。現就春秋戰國之工商業發展概況分述於下:


一. 農業改進:

春秋末期,我國農業上又發生一大變革,即利用耕牛以及鐵器的發明,農民不但可以多耕,而且可以深耕,收成大增,農業發達。戰國時,新興的國君甚注重農田水利,如魏文侯時的鄴令西門豹,開十二渠,引漳河水灌溉農田;秦昭襄王時蜀守李冰引岷江水,開都江堰,再者到戰國時,已注意識別土壤,作不同類的種植。又懂用糞肥,草木灰和綠肥。耕地、播種、除草的方法也有改進。

二. 土地私有:

由於農耕技術之改良,私田的開墾越來越多,糧食增加,人口亦隨之增多,土地不敷分配,且加上列國兼併,井田制遂崩壞,國君徵稅亦發生困難。春秋末年,魯宣公改行「初稅畝」,實行按畝課稅,不再分公田、私田。魯哀公又徵「賦稅」作軍旅之費用,這就廢除了井田制,在法律卜承認私田主人對土地的私有權。秦孝公重用商鞅,變法圖強,「廢井田,開阡陌」,土地可自由買賣。大抵戰國初年,土地私有制在中原諸國已普遍施行。

三. 工商勃興:

諸侯開放山林川澤,令工業原料獲得充份供應;同時由於不少貴族沒落,許多過去專為貴族服務的工匠,成為自由工商業者,刺激了工商業的興盛。

當時的工業,大抵以礦產、冶金、煮鹽、絲織、舟車建造、陶器、木器及皮革業較為盛行,分工細密。以工商業起家的巨賈,有子貢(衛人)、陶朱公(越國大夫)、牛販弦高(鄭人)、冶鐵商郭縱(趙人)、鹽商猗頓(齊人)、採丹砂之寡婦清(秦國)及秦相呂不韋等。列國君主亦受工商之利,於市廛或邊隘之地立關卡,徵收關稅。

四. 貨幣流行:

此時期廣泛流行以黃金、刀、布為交易媒介。當時的銅幣形體有刀、布、圓錢及銅貝,並以斤、鎰為重量單位。

五. 都市興起:

由於商業繁榮,作為貨物集散與轉運的貿易中心便陸續設立,後來更發展成為大都市。當時著名的都市有齊的臨淄、趙的邯鄲、魏的大梁、楚的郢等。

六. 平民解放:

井田既廢,平民可以自由遷徙轉業,由於從事工商者容易致富,故棄農從事工商者大不乏人。

七. 交通發達:

由於列國交往繁密,於是修築道路,開鑿河道,溝通南北交通。

第五章 唐宋明清之重要兵制

甲. 唐代之府兵制:

西魏時,宇文泰採納蘇綽建議,創「府兵制」。迨及北周及隋代,歷經添削,其根本乃承襲前代遺規。此一兵制,至唐太宗時,乃臻完備。

一. 府兵制之內容:

1. 府兵來源:
唐代將農民按貧富分為九等,六等以上的農民,每三丁選一丁為府兵,免其租庸調,但兵器、糧食衣裝等均須自備。當兵者二十歲開始服役,六十歲免役。

2. 置折衝府:
唐太宗時,全國分置634個折衝府,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長官為折衝都尉。

3. 寓兵於農:
府兵除出征與輪流衛戍外,其餘時間均居家種田;農隙時,由折衝都尉統率教習攻戰之術。

4. 出征衛戍:
遇有戰事,府兵由中央命將率領出征,戰事結束,便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平時每年須輪流宿衛京師,還需定期鎮戍邊疆。


二. 府兵制之特色:

1. 寓兵於農:
唐代之府兵是一種徵兵制,由六等以上農民之精壯子弟組成,平時在家鄉耕作勞動,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遇有戰事,則奉命徵調,事畢返回所屬之折衝府。因此,在府兵制下,凡兵皆農。

2. 自備衣食:
府兵之兵器、糧食、日常用品,均需自備。加上由於府兵平時務農,生活無異於農民,國家毋須為其負荷軍餉,從而節省大量養兵費用。

3. 兵將分離:
戰爭時期,由中央臨時配備將領,率領府兵往赴征戰;戰爭結束,兵歸其府,將帥則解除兵權。如是措施,使軍隊不至於成為將帥私有,減少軍人擁兵專擅或割據之可能性。


乙. 宋代之禁軍與廂軍:

宋代承襲五代而實施募兵制。宋太祖鑑於五代以來禁軍驕橫,藩鎮跋扈,於是規定軍權由中央樞密院掌管,宋之兵類有:

一. 宋兵之類別:

1. 禁軍:

宋禁軍分三種:
1/ 扈從天子的禁軍,最為精銳,號稱「直班」;
2/ 負責守衛京師,有要事才出征;
3/ 被調駐戍守地方軍事重點,每兩年換防,稱為「更戍」。(宋代行更戍法,其意義有三:(1)集軍權於中央;(2)習勤苦,戒懶怠;(3)兵不專將,將不專兵。)

2. 廂軍:
即地方諸州鎮兵,廂軍職守為保衛地方,但因優秀之兵被調升為禁軍,餘下皆老弱之兵,平素缺乏訓練,待遇低微,恒不足以贍家,平時只作差役雜務,幾乎無戰鬥力可言。


二. 士兵之來源:

宋代軍隊的來源有四途:
1. 就地募集志願當兵者,加以編制訓練;
2. 招募士兵之子弟,使承其父業,世代為兵;
3. 於受災地區,招募災民為兵;
4. 以囚犯當兵。

三. 宋代之廂軍與禁軍之特色:

1. 冗兵充斥:
由於沒有良好的退役制度,老兵不可用時,只得再募新兵,於是軍隊愈來愈多。至仁宗時,已達一百二十五萬,以後續有增加,而養兵之費佔全國歲入百分之八十以上,可見冗兵過多。且當天災時,宋室時以招兵為救濟災荒的手段,用這種方式建立的軍隊,其質素自然低劣。

2. 兵不知將:
宋初行更戍法,中央禁兵輪番遠赴邊屯戍,軍隊流動性太多,影響平日之訓練工作,且無法熟習防區之地形環境,不利作戰。另一方面,三年一遷,浪費國帑,且將官不隨軍調遣,於是將不知兵,兵不習將,減低團結作戰的效果,宋代武功\不振,與此有關。

3. 地位低落:
軍人的物質和精神待遇均差,糧餉不足以養家,且禁軍要刺面,廂軍要 手,以防逃亡,加以顯貴們常把軍隊當苦工使用,社會人士對他們並不尊敬,稱他們為「賊配軍」,所以當時沒有人肯走入武人的道路。

丙. 明代之衛所制:
明朝兵制組織複雜,它是綜合漢、唐、元三代兵制而成的。
一. 衛所制之內容:

1. 起源:
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採太史令劉基言,以唐府兵制為藍本,立軍衛法。

2. 組織:
1/ 「所」:明代於每一府設所。「所」有百戶所與千戶所之分;百戶所士兵編制120人,長官稱為「百戶」;千戶所士兵編制1120人,長官稱為「千戶」。
2/ 「衛」:以五個「千戶所」組成一衛,也即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故「衛」所隸轄之兵,乃屬五個所之士兵。
3/ 衛之統領:衛之上司統領為都指揮司,它隸屬於京師之前、後、左、右、中五軍都督府。

3. 職責:
衛所之士兵,均有軍籍,無戰事時屯田練武,如發生戰事,則由兵部選派大將擔任統帥,調撥衛所兵以從征。戰爭結束,將歸於朝,兵返衛所。

4. 衛所兵之來源:
1/ 從征:即隨太祖舉兵開國之軍隊。
2/ 歸附:即歸附明軍之元末群雄隊伍或元朝降卒。
3/ 謫黜:因罪謫放之官吏或犯人。
4/ 垛集:由民間徵集之壯丁。


二. 衛所制之特色:

1. 世襲為兵:
明代衛所的士兵及一些低級軍官均為世襲,編入軍戶,父死子繼,正軍死亡,由其子弟餘丁遞補,永無失業之憂。

明中葉以後,因衛所兵常受虐待及奴役,又長期遠離鄉土,故逃亡者日眾。

2. 寓兵於農:
明代衛所兵制是自給自足,採用屯田的方法來養兵,國家每年可節省大量的軍費。

3. 兵將分離:
中央的五軍都督府,掌兵籍而無調兵權;兵部有調兵權而不統軍隊,權力劃分,可防止專權。國家有事,由兵部調兵遣將出征;戰事結束,則將還於朝,兵歸於衛所,所以兵不專將,將不擁兵,防止了將帥擁兵自重。

三. 明衛所與唐府兵制之比較:

1. 近似之處:

A. 組織方面:
唐設府兵制,明設衛所制,兩者之組織形式頗相似,當國家有事之時,兩者均臨時配搭將領,事畢將則各回「府」或「衛所」;士兵則各回原地從事農耕以自給自足。

B. 軍餉方面:
唐與明之上升期,國家均毋須竭財以養兵,因士兵乃屬兵農合一之成員,糧餉方面基本上可以自給自足。

C. 權力方面: 唐明兩代之兵制,對於杜絕武將擁兵專擅,確起作用。唐明兩代當各處於興盛時期,其武功之彪炳,誠與寓兵於農之體制有密切關係。

D. 兵源方面:
唐之府兵規定,若成員有死亡或空缺,即由中央補充;而明代之衛所制則規定,軍人屬於世襲。故當唐明兩代各處於上升期,均兵源充足,不虞缺乏。


2. 不同之處:

A. 退役情況不同:
唐代之府兵有退役年限規定,而明代衛所制之官兵及其眷屬,則均列入軍籍,以軍為終身職業,世代不改。

B. 成員成份不同:
唐之府兵徵選自農民,且挑身體強壯、家境富裕之農家子弟充任,退役年齡為六十歲。明代衛兵來源則異常複雜,分別有從征、歸附、謫發、垛集四類。


丁. 清代之八旗兵制:

有清一代之兵種及制度變化頗多,先後「有八旗」、「綠營」、「鄉勇」、「新軍」等數種。八旗兵制在滿州入關前已採用,入關後繼續施行,後來漸趨敗壞。茲略述清代八旗兵制之概況如下:

一. 內容:

1. 旗兵為清太祖努兒哈赤所創,初分八旗,旗之顏色為正黃、正紅、正白、正藍、鑲黃、鑲紅、鑲白、鑲藍,每旗有兵7, 500人。

2. 其後征服蒙古時,復將蒙古軍分八旗,後又將投降之漢軍分為八旗,合為二十四旗。

3. 此等旗兵多用於對外征戰,由將軍及都統管轄,駐防於京師及各地軍事要衝。

二. 特色:

1. 職業軍隊:

八旗兵在創立初期,乃兵民合一,具有行政、軍事及生產三重職責,但自滿清入關後,這種制度逐漸產生變化,成為純粹的軍事組織,於是八旗兵變成職業軍隊。清代統治者為了保持軍隊之戰鬥力,規定旗人不許經商、做工,只許任官、或當兵應差,給予特殊的政治地位、優厚的待遇及精良的裝備。

2. 驍勇善戰:

滿清入關前後,八旗兵軍紀嚴明,有功\必賞,有罪必罰,且保存遊牧民族勇悍之特點,故野戰必勝,攻城必克,是一支戰鬥力強勁之隊伍。其後雖日趨腐化,質素下降,但國家統治者仍視之為國家之根本,予以保留。

第四章 唐宋明清之科舉制

甲. 唐代科舉制:

漢代以察舉徵辟取士,至魏文帝時,吏部尚書陳群創九品中正制,代替察舉徵辟,然行之既久,流弊又生。隋文帝有見及此,乃廢九品中正制,以「志行修謹」及「清平乾濟」兩科舉人,即以「德」、「才」取士。煬帝時增設進士科,試以經義、詩賦及策論,是為科舉制之濫觴。唐沿隋制,仍以科舉選拔人才,並使之更為完備。

一. 唐代科舉制度之內容:

1. 取士方法:

A. 生徒:

凡屬州郡學館,或京師之國子監、弘文館、崇文館,學成之學子,均稱為生徒。上述單位每年把應考之生徒名單,送中央禮部登記以候應試。

B. 鄉貢:

屬非官學出身之士子,由州縣保送投考,稱為鄉貢。

C. 制舉:

因臨時需要,由天子自行下詔,徵求四方有德行、文學、軍事、將略等方面之特殊人才,親加考試錄用,此途試時不定期,取錄者亦少。


2. 考試期限:

分為常選及舉制兩類。前者,每年冬季保送生徒和鄉貢,隔年春季舉行考試,每年一趟,是為常選。後者,指的是特科,屬不定期舉行,視臨時需要而定。

3. 考試科目:

生徒或鄉貢之應考學士,其考試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算等科,其中以明經、進士兩科最為重要。明經先試帖經墨義,後試時務策,並進行口試;進士注重詩、賦、策、論。

4. 授官資格:

唐代考生考完禮部試,只取得做官資格,未能正式成為官員,而需再經吏部考試,謂之「釋褐試」,合格後始行授官。吏部所考的是身(體貌均佳)、言(言詞辨正)、書(楷法勁美)、判(文理優良)。


(二) 唐代科舉制度之特色:

1. 吏部授官:

唐代科舉考試及第者,只是取得出仕資格,如欲出仕,還須經過吏部的釋褐試,方得授官。吏部擇人的標準有四:一為體貌端正,二為說話有條理,三為書法工整美觀,四為文辭優美。

2. 重進士科:

唐代對進士科出身的士人特別尊重,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大抵應進士科的考生,每百人取錄一人,而應明經科的考生,則約每十人取一人。

3. 行公卷制:

唐代的科舉考試仍保留漢代以來的譽望風氣,主考官並非單憑考生的成績而定等第,還考慮考生的知名程度,故應考前,必雲集京師,競將自己的得意作品,送呈京師的達官貴人,以邀名譽,觀素學,以期即使臨場失準,亦可被錄取,此種做法稱為「公卷制」。


(三) 唐代科舉制之影響:

1. 破除門閥,人材輩出:

唐代開科取士,任何人士,不論高門大族或寒門出身者,只要有真才實學,均有獲選參政的機會。此舉不但打破魏晉以來高門大族壟斷政壇的局面,也可選拔到真正的人才。唐代人才輩出,名相如狄仁傑、烑崇、宋璟、張九齡等,均由進士科出身,制舉所得的人才亦不少,在唐代三百六十九年名宰相中制舉出身的佔七十二人。因此,科舉制為後世所沿用。


2. 宦途歧分,釀成黨爭:

唐代中葉以後,應明經試的多為世族子弟,應進士試的多為寒門士子,兩派人物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結成朋黨,援引私己,互相攻擊,形成後期之「牛李黨爭」。


3. 積久生弊,遺患後期:

科舉制創行之初,對破除門第、發掘人材頗有積極作用。但行之既久,成了入仕的主要途徑,於是士人爭相埋頭於追求功名,但求及第作官,不管實際政治才幹,結果造成吏治日壞之患,後來歷朝承襲此制,流弊不少。

4. 文學繁榮,科技不振:

由於科舉制注重文詞詩賦,對於文化促進提高,影響甚大;唐詩最為發達,唐代大詩人輩出,誠非偶然。然而因科舉最重明經、進士兩科,影響所及,中國學術領域局囿於「經義」及「詩賦」二途,導致科技無由發展。



乙. 宋代科舉制:

太祖採中央集權制,中央的官僚機構,比唐更為龐大,機關重疊,官吏人數大增,因而對於官吏的選任,在承襲隋唐科舉制度的基礎上,又有了明顯的發展。


一. 取士方式:

1. 貢舉:

A. 年限:由禮部主持,宋初無定制,至英宗時始定三年一試。

B. 科舉名目:宋初貢舉諸科頗多,包括進士、明經、明法等,但以進士科最盛。

C. 投考程序:英宗時正式確定了州試、省試及殿試的三級科舉制度,投考士子,先經州府考試,由諸州判官主持。考試及格者保送京師,應禮保大考,謂之「發辭」,經禮部考試中格,謂之「及第」,於尚書省列名「放榜」,最後再參加殿試以更定名次。殿試及第後,即行授官。

2. 制舉:

A. 制舉是不定期的,視乎當時之需要,由皇帝臨時下詔舉行。

B. 當時社會重視科舉出身,故應制舉者不多。


3. 學選:

由太學三舍選充,僅在北宋哲宗元符二年到徽宗宣和三年施行了二十二年。



二. 宋代科舉制之特色:

1. 舉行殿試:

宋代之貢舉,在禮部試之後,須經過殿試,殿試始於唐代武后戴初元年。及至宋太祖開寶六年,太祖親自於講武殿,對落第士子進行覆試,此制遂成定制。

2. 規格嚴密:

宋代考試規則甚為嚴密,計有「彌封」、「謄錄」等法。「彌封」又稱「糊名」,即將應試人姓名加以彌封;「謄錄」即將考生的原卷命人照卷謄錄一遍,使閱\卷者無從辨認考生筆蹟,而減少可能發生的流弊。

3. 恩賜出身:

宋初諸帝,為提倡科舉,獎勵文人,對屢試不第者加以優恤,恩賜及第。此項措施增加了各科錄取的名額。

4. 及第授官:

宋代優待士子,科舉及第者,可即時授官。由於宋代科舉錄取人數多,官俸又高,故有冗員充斥之弊。


三. 宋代科舉制之影響:

1. 人才濟濟:

宋代沿唐制,開科取士,政權對各階層的人士開放。寒門山身的士子,也有參政的機會。他們一旦登第,多懷忠君報國之心,如李綱、宗澤、岳飛、張浚、文天祥、陸秀夫等忠義之士,於此可見科舉得人之明證。

2. 學術發達:

宋代之重視科舉,促進了理學、文學、史學的發達。

3. 冗官充斥:

宋代開科取士,三年一試,每次錄取數百人,恩賜出身的亦有數百人,以致朝廷冗官充斥,行政效率低下,暮氣沉沉,綱紀不振。



丙. 明代之科舉制:

明代科舉制,大抵沿襲唐宋舊制,但由於投考士子日眾,故設層層考試以限制及第者,因此有淘汰甄選的性質。此外,其重要特點亦包括了以八股文取士。茲略述明代科舉制之內容及考試方法如下:


一. 明代科舉制之程序:

1. 童試:

應試者為各府縣之童生。童試需經歷三個階段,即次第經縣、府、院的甄選考試,及格者稱為生員,俗稱秀才。

2. 鄉試:

應考者為秀才,在各省省會舉行,三年一次,於秋季應試,及第者稱舉人。

3. 會試:

應考者為全國舉人,由中央禮部主考。會試的考期在鄉試次年二月開始,及第者稱為進士。

4. 殿試:

會試及第之進士,於發榜不久後,參加皇帝主持的殿試,其主要目的在於評定進士的等第,不再淘汰。等第分一甲二甲三甲之類。一甲三名,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凡得進士之銜均得任官,或入翰林院(為進士進修之所),或為京官、地方官。

明代的科舉除文舉外,還包括武舉,制度與文舉相同。


二. 明代科舉制之特色:

1. 行四級考試制:

明之科舉制,較唐、宋時更為完整,自童試、鄉試、會試、以致殿試,形成一貫之體系,其間之遞升非常週密,可杜絕舞弊及僥倖。


2. 以八股取士:

明太祖規定用「八股文」取士。考生所作之文章必須仿宋經義,立論以朱熹的學說為根據,文章分八段,有一定之格式及字數限制。


3. 配合學校教育:

明代科舉,鄉試以下,與學校教育相輔而行。明制規定,地方所設之府、州、縣學校,每三年舉行兩次考試,第一次稱為歲考,學子成績分為六等;第二次稱為科考,是歲考中一、二等學子進行複試,及格者為科舉生員,取得參加鄉試之資格。此外,府、州、縣學校所授之科目,有禮、射、書、數四科,其中禮科所習科目,與科舉考試內容關係密切。作為最高學府的國子學(又稱國子監),所以監生,種類繁多,其中的「舉監」收納會試落第的舉人,待下次會試時再出監應試,故明代的學校可說是科舉之預備場所。


4. 重進士及翰林:

明代對進士及翰林特別重視,英宗以後,更有「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之說。由此,科場上遂有品流之分,進士及第者謂之清流,秀才舉人謂之濁流,難以出任大官。


5. 嚴防作弊:

明代防止考生作弊的制度非常嚴密,應考人必須填寫三代的姓名、籍貫、資歷;但必須避寫「朝號」及「御名」。此外,又有「糊名」、「謄錄」、「搜院」、「鎖院」、「巡邏」等制度,考官入場即鎖門,考生有軍士看守,以防士人自由進出;鄉試及會試均考三場,每場以一日為限,當晚收卷。


三. 明代科舉制度之影響:

1. 學問空疏:

士子埋首於內容空洞和形式僵化的「八股文」之中,對修身養性及治國安邦的道理反而漠不關心,故即使科舉及第,也是學問空疏,難為國家所用。


2. 才智蔽塞:

由於考試內容只能代聖人立言而不許\創新,遂令士子才智蔽塞,意志消磨。


3. 官分清濁:

明代規定進士及第,進入翰林院的人才可當大官,於是進士及第是清流,浮在上面;秀才舉人是濁流,沉在下面,任憑學問政績及修養再好,也難超升當大官。


丁. 清代的科舉:

國家政治制度的遞嬗,時代愈後,則愈見完備。考試制度,到了清代,因積了千餘年歷史上的沿革,懲前毖後,自能多所損益,益臻完密,藉以發揮考試制度最大的效用;同時因國家情形較為複雜,故科名也比較明代為多,茲略述於下:


一. 考試規格:清代科舉依循明制,以八股文取士,應考者的文章格式,有嚴密的規定,時稱「制義」。

二. 考試程序:

清代科舉每三年考選一次,分為童試、鄉試、會試及殿試四個階段:

1. 童試:

應考者為各州縣的童生,童試又分三個階段,初為由知縣主考的縣試,次為由知府主考的府試,最後為由學政主考的院試,及第者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生員於參加「鄉試」前,還須應「科考」。


2. 鄉試:

在各省的省會舉行,參加考試者為府州縣學的生員,及第者稱為「舉人」。


3. 會試:

於鄉試後一年在京師舉行,由禮部主持,及第者稱為「貢士」。


4. 殿試:

在殿試中舉行。一甲三名,分別是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皆為翰林官,或相當之職級。


三. 特別科目:

除常舉之外,清代尚有博學鴻儒科、博學鴻詞科、孝廉方正、直言、經學、山林隱士及經濟等特科的設立,以博學鴻詞科禮遇最隆,由皇帝下詔徵求,用意在籠絡漢族的士大夫。


四. 武舉科目:

制度與文科相同,設有秀才、舉人、進士諸名目,所試者為弓矢刀石之類。


五. 清代科舉之特色:

1. 制度完備:

科舉制度發展至清代已歷時千餘年,故從考試程序、內容、防止作弊方面,均吸納了唐、宋、明三代制度的優點,更趨完備,考生無論出身於何種階層,都有被平等錄用的機會。

2. 安撫士人:

清初開設的特科和獨有的翻譯科,均有懷柔性質。前者為了網羅明末遺老和山林隱逸之士,藉以消除他們恢復故國的思想;後者則是為了籠絡滿蒙子弟,給他們提供較優厚的出仕機會。


六. 清代科舉之影響:

清代統治者對於被征服的漢人,推行「抑其道器而揚其文辭」的文化政策,故不但保留八股取士的辦法,而且變本加厲,割裂四書五經的字句以出題,其八股格式,較之明代更為煩瑣和機械化。

此外,由於考試內容太狹,使人易於擬題傳習,於是士人只習所擬之題,而於本經之文,反而置之不讀。因此,清代士人的學問空疏,不切實用。

第三章 漢代之察舉徵辟及魏晉南北朝之九品中正制

甲. 漢代之選士制度:

我國選士制度,淵源於成周時代。周室東遷以後,春秋時期,仍然是世卿的局面;降及戰國,各國引用游士,始開布衣卿相之局。中國所行的以賢能為標準來甄選政府官吏,和儘量避免政治上親私作用的各種方法,其中很多創治於漢代,其主要的方法有「察舉」、「策試」、「徵召」、「辟舉」等。現詳述於下:


一. 漢初入仕概況:

漢初,高祖得天下,有賴功臣宿將貴冑之功,為求報答他們汗馬功勞,故選拔官吏,多從功臣及三公九卿子弟中挑選。

其後,隨著國家組織擴展,選官的範圍不能再囿於一途。高祖十一年,遂下「求賢令」,詔令公卿及地方太守察舉賢才,正式擴大了選舉的範圍。


二. 察舉制度:

自西漢高祖下詔求賢,惠帝下詔徵求「孝弟力田者」,尚未形成經常制度。至漢武帝納董仲舒之議,於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下令郡國舉孝察廉,從此察舉成為定制,「察舉」又名「鄉舉里選」,務求選拔廉能的官吏。此法又分為不定期及定期兩類:不定期以「策賢選良」及選拔特殊人才為主;定期以「舉孝廉」為主。

1. 策選賢良:

為不定期的選舉法。當國家有需要時,詔令中央大臣或郡國太守薦舉「賢良方正」,天子親自策問,由被薦者對答,謂之「對策」,入選合格者為「中策」,並因才授官。


2. 選拔特殊人才:

此為特科,為求取非常人才,如武帝時詔舉「秀材異等」、「明當世之務」,元帝時詔舉「明陰陽災異」,光武詔舉「茂才」、桓帝詔舉「至孝篤行」等,士人可自由報舉或推舉。


3. 孝廉:

為漢代最重要的一種定期察舉。武帝時董仲舒在對策中指出孝廉德行,可作為國家良才。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下詔令郡太守歲舉孝子廉吏各一人。元朔元年,武帝再下詔令地方遵行,「舉孝廉」遂成定制。


三. 徵辟制度:

徵辟即徵召及辟舉之簡稱,是一種非常的榮譽。徵召,即由皇帝下詔指定姓名徵召,委任要職;辟舉,為三公相府自行選用僚屬,初為公府掾吏,日後若政績良佳,更可遷升為九卿大臣。


四. 察舉徵辟與漢代士人政府之關係:

1. 漢武帝確立察舉制,以孝子廉吏為官,一改高祖時無功\不封侯,非侯不拜相的習慣,使察舉制成為漢代最重要的選吏途徑。

2. 西漢時,孝廉出身者大多是通曉經書的儒生,漢 帝以後的君主多任用儒生為相,形成了一個崇尚文治的士文政府。

3. 此外,應詔舉者亦不乏「經明行修」之大儒,如董仲舒、公孫弘等,此二人對漢代士人政府之形成,影響頗大。

4. 由於漢武帝以後的政府均為士人政府,而政府的主要成員多由察舉而產生,故察舉、徵辟制歷三百五十多年而不墜。昭宣以下的宰相及重要公卿,幾乎全是讀書人出身,而且都經過選舉及學校兩途入仕。由漢以後,歷代政府(除元代外)均崇尚文治,可說是受漢代由察舉徵辟產生的政府影響所致。


乙. 魏晉南北朝之九品中正制/九品官人法:

漢代以察舉徵辟取士,為當時士子一種晉身方法,然行之既久,流弊遂生,於是曹魏以九品中正制取代之,其後沿用於魏晉南北朝。此制的創立,一方面是為了革除漢末選舉的流弊,另一方面也是適應當時政府環境的要求。現分述此制產生之背景、內容及其影響於下:


一. 九品中正制 興起的背景:

1. 察舉制度破壞:

漢代施行鄉舉里選的察舉制度以選用人才,而漢末大亂,「人士流移,考詳無地」,察舉制無法維持,只好改弦更張。

2. 察舉制度生弊:

察舉制度行之既久,弊病叢生。東漢末年,地方官吏察舉人才,往往憑個人的喜惡,或受賄徇情,或受託虛薦,所舉者多名不副實,故當時人譏之曰:「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

3. 清議之風流行:

東漢末年頗重清議,品評人物之風頗為流行。其實所謂九品中正制,只不過是將原來由少數人控制的清議品評官式化,改由中央派官員主持而已。

4. 曹丕釐定為制:

曹操崛起於漢末喪亂之餘,思才若渴,於是「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包括才德技能)」,以隨品錄用,開九品中正制的先聲。及至魏文帝曹丕用吏部尚書陳群之議,正式創立了「九品中正制」。


二. 九品中正制之內容:

1. 中央政府於每郡設小中正,每州設大中正,均以在朝為官、才德兼備之本郡人士充任。

2. 由郡之小中正把本郡之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3. 小中正把選定人才上報大中正,大中正核實後,轉報吏部擢用。

4. 中正官對人才的品定,以三年為一更,中正有權根據掌握的調查材料進退其等第。

5. 若小中正品評失當,大中正有權糾正;若大中正品評失當,吏部亦可更定。


三. 九品中正制之影響:

1. 統一用人標準:

東漢末年以來,戰亂頻仍,政局動盪,中央政令不行,朝廷用人漫無標準。九品中正制推行初期,重視品狀,吏部根據人物的品級授官,用人遂有了客觀標準。因此頗能矯正東漢末選舉之時弊,使吏部用人便利,政治清明,有利於鞏固曹魏之政權。

2. 形成門閥政治:

九品中正制創立之初,本為一權宜的選才任官制度,但行之既久,出身世族的大小中正官,便不免徇私舞弊,官官相護,而不復以品德學識為標準,只問出身,不辨賢愚,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不公平現象,此制遂成為世族壟斷政權的工具,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門閥政治。

3. 造成政治腐敗:

九品中正制發展至後期,官位多由高門子弟所壟斷,他們只知有家,不知有國,關心的是維護其門第的地位和利益。且他們又多注重玄學清談,不理朝政,於是魏晉南北朝之政治日趨腐敗。

第二章 唐宋明清之中央政制

甲(一)唐代三省六部制之內容:

隋唐時期行政中樞機構是三省六部。三省,是指中書、門下、尚書;六部,是指尚書省所屬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三省制萌芽於東漢,東漢以來的尚書台,至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發展為尚書省,以後中書、門下二省也相繼出現,而且有時也曾掌握宰相職權,然而,終三國兩晉南北朝之世,中書、門下二省並未最後完備。就地位而言,中書、門下均低於尚書。同時中書、門下二省的具體職責也還沒有詳細規定。發展到隋代,確立了中央政府的五省六部制(五省即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然實際行使行政職權的是前三省)。到了唐太宗時,又在此基礎上發展為比較完整的三省六部制,取代了秦漢之三公九卿制,現略述三省六部之職權於下:


(1) 三省:

A. 中書省 (隋初叫內史省) :

中書省掌管機要,決定軍國大政,為最高發令機關。全國最高政令,皆由中書草擬,以皇帝的名義和詔書的形式發出。中書省的長官稱為「中書令」,負責領導中書省。中書省除草擬詔令外,還處理尚書省及其它中央及地方機關的上行奏章、公大。並可「參與機密」,研討軍國大事,是皇帝的重要助手,權力極重。

B. 門下省:

門下省之長官為侍中,是宰相之一,除參與軍國大事的討論外,還審閱上行文書,並提出意見,送呈皇帝裁決。同時對中書省草擬的詔旨如認為內違失,可以批注送還,叫做「封駁」或「封還」,即對原詔旨提出不同意見,送回中書省重新擬撰。如果門下省覆核後沒有意見,便送尚書省執行。

C. 尚書省:

隋唐時期皆以尚書省為最高執行機關。全國一切行政事務都由其管轄,所以機構也最大。尚書令除「參與機密」,研討軍國大事外,主要是具體執行中書起草、門下審核而最終經皇帝批准頒佈的各項詔令。設左右僕射為副長官(唐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


(2) 六部:

尚書省長官總辦工廳,稱「都堂」,下設六部,吏、戶、禮三部在其左;兵、刑、工三部在其右,由左、右僕射分領。六部制從公元六世紀隋代確立後,一直到十九世紀,清朝相沿不改,存在一千三百多年。

A. 吏部:掌管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

B. 戶部:掌管天下土地、戶口、賦稅、錢糧、財政收支。

C. 禮部:掌全國禮儀、祭祀、科舉及學校教育。

D. 兵部:掌武官選授、獎懲、地圖及軍政事務。

E. 刑部:掌全國律令、司法行政、審判重大案件及刑獄等事務。

F. 工部:掌天下各項工程、工匠、屯田、山澤、水利和交通等政令。


(3) 御史台:唐之御史台大致為西漢之制,為中央監察機構,長官為御史大夫,下有御史中丞輔之,職掌以刑法典章糾正百官罪惡,直接向皇帝負責。御史台分台院、殿院、察院等,分掌糾彈朝中百僚、殿廷供奉與肅正朝儀,巡察州縣屬僚等事。

(4) 九寺:

唐代中央政府機構中,司理全國庶政的,除上述六部之外,尚有九寺、五監,尚書省的六部是掌握方針政策的全國行政管理中樞,而九寺、五監乃具體的辦理機構。九寺沿襲秦漢時的九卿而來,其主要職權實歸六部所握。

a. 太常寺: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

b. 光祿寺:掌酒醴及膳食。

c. 衛尉寺:掌武庫器械文物。

d. 宗正寺:掌皇室及外戚事務。

e. 太僕寺:掌廄牧及車輿。

f. 大理寺:掌刑名及斷獄。

g. 鴻臚寺:掌賓客、凶儀及四夷朝見之事。

h. 司農寺:掌倉儲及營田。

I. 太府寺:掌財貨及貿易。


(5) 五監:

五監亦如九寺,大抵均遵循舊制遺規而設,彼此各有分工:

a. 國子監:掌儒學訓導之政,管國子太學等教授事。

b. 少府監:掌百工技巧之政,包括織染、鑄幣、互市等。

c. 將作監:掌土木工程營造、工匠事。

d. 官器監:掌軍器製造。

e. 都水監:掌川澤、津梁、渠堰、陂池之政。


(二) 唐代三省六部制之特色/優點:

1) 三權分立:

唐宰相制無專政之弊。一度命令的頒發必須經過三省。其過程是先由中書省起草詔令,經門下省同意及副署,然後再交尚書省執行。而門下省對不當者,有權駁議。可見三省制把宰相職權劃分為三,既可將相權徹底分化,又可以互相牽制,避免權臣專政。

2) 平衡君權:

中書省向政府提出建議,議好後便呈交皇帝檢察。當皇帝認可時,便在其中寫「可」,不同意則交回中書省。故此皇帝無提議權,只有贊同權。而皇帝簽「可」後,交門下省審查,若門下省同意,才交尚書省執行。任何政令未經中書、門下而發出者均屬違法。換句話說一切皇帝詔令,必經中書門下兩省。此對君權有一定的平衡作用。

3) 設政事堂:

唐代不僅將原宰相的職權分由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共掌,而且太宗設立了政事堂,形成一套三省長官會議政事的制度。除三省長官外,其他較低的官員也可參加機務,只要在他的原有官銜下,加上一個「參議朝政」、「平章政事」或「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名號,便有資格參加政事堂會議。因此通過集體議政,不單只解決互相間之爭執,而且審慎穩重,可收集思廣益之效,又可以彌補帝皇才幹之不足。

4) 職務分明:

三省六部是一種比較健全的中央政制,不僅各部門職責有明確的規定,而由對員額也有嚴格限制,可謂分工明細、組織精密。

5) 規模完備:

六部乃政府機關,而秦漢之九卿則是王室的,從九卿轉變到六部,正是政府逐步脫離王室獨立之證明,規模趨於完備。


(三) 三省制之弊病:

1) 因為三省分別掌管對詔令的制定、審核與執行,使原來獨立的相權分屬三個部門,結果往往造成相互掣肘、職責混淆,雖有政事堂之設以協調矛盾,然並未能收到預期效果。即如【資治通鑑.唐記】所云:「每議政之際,是非蜂起,上不能決也。」

2) 唐代宰相又失之名稱過多,重床疊屋。「唐世宰相,名稱尤為不正」,除了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等原三省長官外,後來尚書僕射、參議得失、參知政事等等,「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往往造成「有宰相之職,而無宰相之權;有宰相之權,未必有宰相之責」的流弊,及至中唐以後,乃導致宦官擅政、朋黨為奸等弊政。


(四) 隋唐中央政制之影響:

隋唐中央政制對後世影響很大,如宋代大體均沿襲唐代的三省六部制。明代雖廢宰相,但六部之職卻進一步發展。


乙(一)宋代之二府三司制之內容:

宋代之中央政制,名義上是沿襲唐制,保留三省六部制,但實際上是行二府三司制,因為其時的三省,只有中書省設於禁中,單獨取旨;尚書、門下兩省已移於宮禁之外,不得預聞政事。而為了分割相權,宋代仿五代之制,另設樞密院掌軍事,與中書省合稱「二府」。又以度支司、戶部司、鹽鐵司掌財政,稱為「三司」,不受宰相節制。至於用人方面,則另設考課院主銓敘選舉之事,相權也大受侵奪。這樣,宰相上下左右均受牽制,只能管行政,不得預聞別事,其權力遠遜於漢唐。

1. 中書省:

宋初中書省居禁中,掌政務,傳達天子政令,其餘尚書、門下兩省官員多為名譽職,無實權。中書省最高長官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即「宰相」,而別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宋太祖為防宰相攬權,故對宰相職位不專任,位無常員,任相之人數也不超過五人。(事實上,北宋的宰相之職權有限,除處理日常政務外,宋以前宰相所有的議政、軍事、財政、監察以及考課用人等權力,全被剝奪,且處處受御史臺及諫院的掣肘。此外,凡政府出命,宰相必須先寫劄子送交皇帝決定,然後再照皇帝之意見正式擬旨。可見宋代的宰相,其地位只相當於皇帝的秘書長而已。)

2. 樞密院:

最高長官為樞密使,掌軍事,樞密院為全國最高軍事機構,與中書省並稱「二府」。

3. 三司:

包括鹽鐵、度支、戶部,總攬全國財政,長官為三司使,地位僅次於宰相,又稱為「計相」。

4. 御史臺與諫院:

負責監察百官,其長官分別為御史中丞和知院官。(宋初為防大臣專擅,特許\諫官隨時彈劾執政而不加罪譴,使宰相處事受掣肘。)

(二) 宋代中央政制示意表:

*宋代行政、軍事、財政、監察、用人五權並立,由皇帝總其成。

(三) 二府三司制之特色及流弊/宋代相權削弱之影響:

1. 相權薄弱:

宋太祖為加強中央集權,實行「強榦弱枝」政策,大大削弱了宰相的權力,將立法、行政、司法、軍事及財政等權力集中在皇帝手上,因此宋代之相權低落,事事須聽命於皇帝,故辦事效率甚低,政風因循苟且。

2. 政出多門:

宋初,二府三司各自獨立,發號施令,互不統屬,使行政、軍事、財政無法協調,造成政出多門、政令難以貫徹始終之弊病。

3. 冗官充斥:

宋代百官既無定員,又無專職,皇帝往往在職官之外,另派「差遣」執行政務,換言之,有官職者未必有實權,必須由皇帝另下敕令「差遣」,才能行使其職權,即使是宰相權力範圍以內的事,皇帝也可以別遣他官辦理,因此許多官職只是徒具虛名,空耗國家的俸祿。

4. 職掌重複:

宋代中央政府各部門的職掌不明確,往往互相重複,如銓選官吏本是吏部的職責,但宋代另有考課院主其事。行政機關重複,造成冗官冗員增加。


丙(一)明代之中央政制之內容:

如果說,宋代之強榦弱枝還只是分割了相權,那麼到了明代,君主集權的結果卻導致了宰相的廢除。

公元1380年(洪武十三年),明太祖藉口左丞相胡惟庸謀反,取消中書省,廢除宰相一職,將六部提升為中央政府之最高行政機構,直接向皇帝負責,由皇帝總理全國政務,實行高度的君主獨裁。

太祖廢相後,原來幫助皇帝批閱\奏章、起草詔令的大學士之地位便逐漸提高,後來成祖又正式以大學士為內閣長官,形成一套以「內閣制」為特點的中央政治制度:


1. 內閣:

洪武十五年,設華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閣等大學士,使侍左右備顧問。成祖時開始選儒臣入閣,參預機務,稱為內閣大學士,於是始有「內閣」之名。

仁宗之後,大學士專任票擬,事權益重,地位漸崇,班次在六部之上,其中一人為「首輔」,握昔日宰相之責,但無宰相之名,終不如舊日丞相那樣名正言順。

英宗時,宦官權盛,司禮監漸奪內閣之權,成為「太上內閣」,控制「內閣」。

2. 六部:

六部是明代中央行政之核心組織,由天子直轄,以尚書為長官。六部中以吏部為首,次為戶部、刑部,再下為兵、禮、工諸部。

3. 監察:

都察院即從前之御史台,職司糾彈百官,為天子耳目。另有六科給事中、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及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二) 明代中央行政系統簡表:

皇帝

內閣

內侍省(太監) 五軍都督府 六科 都察院 大理寺 六部

工 刑 兵 禮 戶 吏



(三) 內閣制對明代政治之影響:

1. 形成專制統治:

明太祖廢除丞相制度而建立個人絕對權威。內閣後來雖有票擬批答、起草詔令、與議、立法、用人等權,首輔表面上更儼如秦漢之宰相,但內閣官員的品位不高,凡事必須仰承皇帝的旨意辦事,且無力節制君權。事實上,內閣僅為皇帝之私人秘書而已,皇帝往往利用內閣,以遂其私心,形成極權的專制統治。

2. 政治日趨腐敗:

明代之內閣僅為皇帝的秘書機關,既無宰相之名,亦無宰相之責,當皇帝信任時,則委以權力,故內閣無事時互相爭權奪利,有事則諉過於他人,明代中葉以後,政風因循腐化,與此不無關係。

3. 形成宦官專權:

明代宦官為禍之烈與太祖廢相有莫大關係。英宗以後的君主,或資質昏庸,或不理朝政,故皇帝與閣臣之間唯有派太監聯繫。後來司禮監更獲得批紅權,權力膨脹,成為明代實際的統治者,而內閣為保其位或希望在政治上有所為者,均須與宦官勾結,特別是須獲司禮監的支持。明代宦官專政,使朝政紊亂,黨爭不息,綱紀敗壞,及至末年,民變一起,朝廷無力剿滅,終至滅亡。故黃宗羲稱:「有明之無善政,自高皇帝罷丞相始也。」可見明太祖廢相,改以內閣輔政,與明代之滅亡,關係極大。


丁(一)清代之內閣及軍機處:

滿清入關後,逐漸以明制為基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官制。但和明代不同,清之中央官制充分顯示其部族統治之特點,各部門之主管多滿漢並設而以滿人為主,漢人為副貳,大權操於滿州貴族尤其是清帝之手,君主集權比明代有過之而無不及。

清代之中央政制起初仍以「內閣制」為其特徵,但自雍正起另設軍機處,並漸凌駕於內閣之上。茲略介清之中央政制如下:


1. 內閣之組織及職掌:

清代內閣的最高長官為大學士,其職掌與明代內閣大致相同,負責起草詔令、票擬批答、收發本章、撰擬徽號謚號、保管御寶、纂修實錄等。不過,其時的軍國大事,必須由議政大臣會議商討(又稱「國議」),皇帝裁決,因此清代內閣之權力遠不如明代,其後更為「南書房」及「軍機處」所侵奪。

公元1677年(康熙十六年),康熙設南書房,初為行政顧問,其後權勢日隆,例由皇帝之親信擔任,成為皇帝發佈政令的重要機關。軍機處成立後,內閣及南書房的權力移歸軍機處,內閣只負責主持典禮儀式及保管部份檔案,大學士成為榮譽職銜,內閣制發展至此已名存實亡。


2. 軍機處之組織及職掌:

軍機處全名「辦理軍機事務處」。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青海,為防止洩露機密,乃設軍機房,後改稱軍機處。軍機處之設立本屬臨時性質,其後卻成為永久權力機構,並接管了原屬內閣之大部份權力。清世宗利用軍機處,成功地削弱了內閣及南書房之權力及加強君主集權,把原來屬於內閣的權力收歸己有。

軍機處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等滿漢大臣組成,最高官員稱軍機大臣。軍機大臣例為兼職,其職權範圍甚廣,權力極重,但無明文規定。軍機大臣可批答奏章、起草上諭、奏請任免官吏、議決國家大事等;此外,也兼管工務、考試、外交、財經等事務,有時也參與重要的案件之審訊。不過清代之軍機處實際上只相當於皇帝之秘書處,它必須得到皇帝賦予權力,方能行使其職權。

第一章 秦漢之宰輔制度

(一) 先秦封建制度之崩潰及秦代中央政制之確立:

嚴格來說,要到秦漢才是中國歷史上正式有統一政府。秦以前的中國,只可說是一種封建的統一。周天子雖號稱天下之共主,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實際上是封國裂土割據,尤其是春秋戰國更嚴重,天子名義上被尊為天下諸侯之共主,但全國只是形式上之統一,有類鬆散的聯邦。天子除接受朝覲、貢獻、勤王等外,只直轄王畿;諸侯享有封國土地、居民及財產的支配權,形同獨立王國。

西周時期,天子雖不能真正控制全國,但還受到諸侯所尊重,但平王東遷以後,天子的地位一落千丈,其威信盡失。列國諸侯不僅競相爭霸稱雄,而且其統治方式已逐漸產生重大變化。由西周至春秋時代,只有周天子才可稱王,諸侯則稱公稱侯,或稱「霸」一時,但到戰國時代,各國君主紛紛稱王,與周天子看齊。而且此時之諸侯國國君多實行改革,大大加強君權,並一改從前之逐層分封制,代之以由國君直轄之郡縣制。於是封建制日趨崩潰,一種新的集權政制便脫胎而出。及至秦統一六國,各國國君統治下之集權政制便演化為全國皇帝統治下的中央集權政制。

秦始皇併滅六國後,即推行一系列措施實行大一統。為了使中央對地方能有切實、有效的指揮與控制,樹立了皇帝尊嚴、加強了中央集權,他以皇帝為核心,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嚴密的管理制度:在中央,建皇帝尊號及實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廢封建行郡縣。從中央政府到地方郡縣各級官吏都不得世襲,而由皇帝選任,他們的報酬是俸給,由秦開始就注意選拔中央及地方的各級循吏及其接班人,尤其是宰相等主要官員之選擇。於是秦推行的三公九卿制,也就成為了後世宰輔制度之濫觴。

(二) 秦漢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制:

秦代的中央政制稱為「三公九卿制」,是一種「丞相集權制度」,丞相對國家任何政事,均可管治,其權力極為龐大, 為文武百官之長。兩漢大致因襲其制,唯名稱及職責 有變更,茲略述秦代及西漢初期的三公九卿制內容如下:

(1) 三公:

A. 丞相:是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輔佐皇帝總理百政,有左右丞相之分。(丞相一職始於戰國時期的秦國,秦稱丞相或相國;西漢稱相國、丞相或大司徒;東漢稱司徒或丞相。)

B. 太尉:為協助皇帝總領全國軍事的最高長官。(太尉是由戰國時期「國尉」發展而來,由太尉到郡尉、縣尉,是為中央至地方的軍事領屬系統。西漢初沿置太尉,至武帝建元二年罷。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冠軍將軍之號。到了東漢,司馬與太尉官職常更迭互置。)

C. 御史大夫:相當副丞相,總領圖書秘籍,四方文書奏章以及監察和彈劾百官之職,故實權有時超越丞相,彼此互相制約,是故丞相府及御史府常被稱為「二府」。(御史大夫是由戰國時各國的御史發展而來的。當時在國王身邊主要是記事。秦統一後隨著組織機構的擴大,設了御史大夫為眾御史之長。西漢成帝時,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哀帝時再改為原名,是後此兩種稱呼互相更迭。)

(2) 九卿:

A. 奉常:掌宗廟禮儀,即管皇家祭祖的一個家務官。(西漢景帝時改稱「太常」。)

B. 郎中令:是負責宮廷警衛之官,守衛宮廷門戶。(西漢武帝時更名「光祿勳」。)

C. 衛尉:掌管宮門衛屯兵,統率衛士,負責皇城警衛。(景帝初一度更名大夫令,後復原名。)

D. 太僕:管理皇帝的車馬及馬政。皇帝出行,親自為皇帝御車。

E. 廷尉:負責司法審判及管刑獄。(景帝時一度更名大理。)

F. 典客:管與少數民族的交往事務。(武帝時改稱「大鴻臚」。)

G. 宗正:掌皇室親屬事。(西漢平帝時更名「宗伯」。)

H. 治粟內史:管全國農田穀\物及財政經濟等事務。(景帝時更名「大農令」,武帝時改稱「大司農」。)

I. 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及皇室雜務、宮中供奉等。


(三) 秦漢中央政制之特色:

秦漢是中國作為統一中央集權制國家的形成、鞏固時期,其中央政制的特色與此有莫大關係。現詳述此政制之特色於下:

(1) 三公九卿等對皇帝負責,是皇帝臣下,分掌中央政府事務。最高之政治、經濟、軍事大權由皇帝一人獨攬,而且所有官吏都由皇帝任免,官吏只能領取俸祿,不能世襲。這反映由秦代起,皇帝已確立了無上的威權。

(2) 因為中央王朝「日理萬機」,靠皇帝一人自難處理政務,故皇帝必需選拔像宰相這樣高的行政官來輔助自己進行統治,所以起初丞相的權力是比較大的。丞相不但擁有內政、外交、教育、財政、交通及司法等方面的權力,而武事亦可過問,儼然為文武百官之長。不過皇帝為了加強監察,也漸以御史大夫或自己的近臣來削弱、分化丞相的權力,而這種趨向在後代不斷地發展下去,皇權不斷增強,遂使相權日趨削弱。


(四) 秦代中央政制之影響:

(1) 從秦代起,以丞相為首輔的三公九卿制度逐漸完備,對百官的監察制度也已形成,從中央到郡縣,均有比較系統的設官制度,包括官吏的員額、職稱、俸祿、選舉、培養、考課、監察等等。這一切都成了後世政制、官制之藍本,雖然各代中央政制、官吏之名稱或亦不同,但多從秦漢制度脫胎而出。秦漢中央政制的基本模式及若干優點為其後歷朝承繼。

(2) 弊端方面,由於皇帝握有絕對的統治權,故一切制度的設廢均須服從皇權的鞏固。皇帝本想利用丞相等官來輔政,但又時時提防相權之龐大,千方百計地限制、削弱之,曾幾何時,丞相等三公已成了有名無實的虛職,而尚書令或中書令等組成之「內朝」則甚囂塵上,成為皇帝心腹之寄。於是外戚擅權、宦官亂政等禍端不斷呈現,並成了以後歷代反覆發生的弊害。

(五) 秦代中央政府組織簡表: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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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太尉 左右丞相 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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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卿)
奉常 郎中令 衛尉 太僕 廷尉 典客 宗正 治粟內史 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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