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共專制復辟政權在形式上的複雜化和性質上的極權化
由於毛澤東一再宣稱,不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際上,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就是農民戰爭。由於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那一場農民戰爭,又打的是歐洲共產革命的旗號,並以馬列主義的思想作為這一場農民革命的思想基礎和行動綱領——用毛澤東的話來說,就是“將馬克思主義的普遍真理與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這就為中共打天下成功後所建立的專制復辟政權,帶來了雙重的復辟性質和雙重的復辟內容。即﹕它不僅與俄國的共產專制復辟具有共同性,而且具有中國傳統農民革命只能“建立新王朝和復辟舊制度”的特殊性。再加上它一是處於國際共產專制復辟勢力的鼎盛時期,二是正值二戰結束後的東西方冷戰時代,三是以革命的名義推倒了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政權,四是它自知有一個靠陰謀起家和賣國發家的骯髒歷史,所以,它才既要實行極權統治,又要掛起“多党民主”的招牌,以 “三權分立”為樣式,將集中與專政作內容,藉以達到它全面重建專制制度的目的。然而,這種形式上的“複雜化”,即裝模作樣,非但無以掩蓋它專制復辟的本質,相反,卻更加地表現了它在本質上的極權化。
第一、就中共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而論,由於其他各黨派均必須接受中共一党的領導,所以,中共的黨綱便是它們的黨綱;中共的所有政治主張,便是它們所必須遵循的主張。在組織上,這些民主黨派還必須接受中共各級黨委統戰部的具體領導,並必須由有共產黨身份者擔任其各級領導機構的第一把手和秘書長等職務,直至在該黨各級党部中建立共產黨的“地下”組織,亦即真正的領導機構。在經濟上,這些民主黨派則全部由中共各級統戰部提供活動經費,其中的專職人員由中共統戰部參考中共自身的官本位,規定其薪金級別和工資待遇。如是,它們就在實際上成為共產黨的一個個特別支部。從一九四九年前傳承下來,並曾為中共奪權賣力的這八個“民主黨派”,它們雖是中共在中國大陸勝利奪權中所接收的八個歷史包袱,卻在初期起到了為中共裝潢門面的作用。由是,他們當中的一些不夠聽話者,便在一九四九年之後有了種種的遭遇;他們當中的一些十分聽話者,則在一九四九年後擁有了種種的榮耀。同時,由於一九四九年之後,直至今天,中共仍絕對禁止任何一個新黨派、新社團的建立,凡有暗自成立者,均被視為反革命組織,或授以“顛覆國家”罪,絕無寬容姑息之時。所以,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在實際上,也就是中共這個“老子黨”和這八個“兒子党”之間的“永久性和唯一性合作”。中國大陸人民對它們的嘲弄與不齒,自不待言。
第二、就中共利用三權分立形式而建立健全的極權專制制度而論。中共在表面上確乎有一個三權分立的“政體”,但是,這個“三權分立”的政體,卻是假的。因為在三權之上,還有一個至高無上的中共党權。自中央到地方的各級“三權”機關,必須由自中共中央以及各地方黨委派出的黨組進行實際領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百分之八十以上,必須由中共中央組織部在退休的中共正部級幹部中選任;全國政協常委會的組成人員,百分之七十以上必須由中共中央組織部在現職、主要是在退休的中共副部級幹部中選任;各省、市、縣,包括各級自治區的人大常委和政協常委,均遵照這一原則依次在各級中共幹部中予以選任。各級人大代表中,共產黨員身份者必須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各級政協委員中,共產黨員身份者必須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其各級各次會議主席團成員中,共產黨員身份者必須保證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時還要設立中共臨時黨組以具體領導和指揮會議。其各級常任機關不僅接受同級黨委領導,而且同級黨委還要派出黨組具體領導之。在任何一次會議的任何一次表決前,均必須召開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的中共黨組會議,並在決定投票結果後,再召開本次會議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中的黨員會議,聲明必須遵守黨的紀律,服從黨的決定,按照黨的會議決定進行投票。俟上述一切均得到落實後,再進行代表與委員的投票活動。事後若發現有不聽話者,輕者警告,重者解除代表或委員資格,或在換屆時將其剔除。至於各級人民代表與政協委員的產生及名額的分配,則全部由中共中央及各級黨委組織部、統戰部分別或共同把持、操辦即“選拔”。以至名單公佈前不僅代表委員本身均不知內情,甚至連推薦代表和委員單位的中共黨組織亦不能預知。誠如中共一位前省委書記所言﹕“這是組織上的事情,沒有必要讓你知道。”01 至於各級公檢法機關,除掉各級均要設立黨組以實行党的領導外,更由中共中央及中共各級黨委設立各級政法委員會以實行統一指揮。各級公安、檢察和法院系統中絕大多數領導者和工作人員,包括各級判案人員,迄今基本上為中共復員轉業軍人。
這便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之下“多黨合作”、“三權分立”和“人民代表大會及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的政治本相。是自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共的每一次錯誤政策,每一種倒行逆施,每一度內訌內鬥,每一回無法無天,不僅均能夠得到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們的“一致擁護”,而且均能夠在“法律”上獲得“一致通過”的根本緣由所在。中國共產黨就是靠這樣一些根本的政治制度,靠這些在宣言上、憲法上和各種法律、法規上所根本看不到的專制極權化“操作”,才保證了它實行專制復辟統治的絕對權力,和對於這個政權之“千秋萬代永不變色”的一廂情願。
二 中共為復辟專制制度而施行教政合一、強化思想統治
如導論第一章所述,近現代任何專制復辟政權無不將強化思想統治作為實行專制復辟統治的最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在中國,民元之後,由於袁世凱、張勳的帝制復辟瞬間敗亡,北洋軍閥又不得不在“共和”的名義下以推動復辟,一九二七年之後重建的中華民國南京政權,在本質上又是一個正在實行訓政的民主政權,因而,中華民國作為一個共和國家的基本性質,便在相當程度上得到了延續和保證。由是,中國人民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持續地保有思想、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結社的相當自由。所以,不論是袁世凱還是段祺瑞,亦都只能提倡“尊孔讀經”,而不敢強迫“尊孔讀經”。北伐成功後,國民黨即便為了接受袁、張和北洋軍閥復辟的教訓,而要在一定條件下和一定時間內實行“訓政”,直至圍剿持槍反叛的新舊軍閥和中共,然而,共產書刊報紙,共產作家聯盟,以及在種種名義掩護下的共產社團,仍在相當程度上和相當範圍內擁有存在和發展的自由。王若望等許多共產黨人,曾一再聲言他們是在國民黨的監獄裏讀了大量馬克思主義著作才崇信共產主義的事實,便是明證。02
第一、取締一切思想文化自由,強化馬列毛絕對思想統治
由於教政合一之極端專制政體的特質乃是教權至上,政權次之,而教權統治又以宗教思想的統治至上,所以,維護正宗教義,反對宗教異於,排斥甚至是絕滅其他一切思想,包括思想和思考行為本身,就成了實行教政合一式專制統治的至上法權。所謂“你思考,你就不是一個忠實信徒”的宗教名言,所謂“共產黨員必須做党的馴服工具”的“黨員修養”,都是中世紀歐洲教主們和當代共產教主們,實行教政合一式專制極權統治的不二法寶。因此,由取締一切思想自由,包括取締對共產教義作出任何不同解釋的自由,而導致對於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及組党自由的全面取締,便成為“教政合一”之極權專制政體,維護其絕對思想統治的不二法門。中國共產黨正是以此為最高統治原則,才在一九四九年以後的中國大陸,全面地、並且是徹底地取締了人民的上述種種權利,將民元以來中國人民已經享有了三十八年之久的基本人權,剝奪得一乾二淨。中國共產黨不僅在教育、文化、學術、新聞、出版以及各個上層建築領域實行全面的黨治,而且還要在上述一切領域,將任何一種思想文化方面的活動,均納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導之下,將一切的思想文化學術研究工作,均要變成對於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之作為絕對真理的證明,說明和解釋。即便是自然科學領域裏的一切研究工作,包括體育比賽和文藝表演,也都要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下進行之,其成果都必須貼上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勝利標籤,以證明這個主義和思想“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絕對真理性”。中國共產黨以此來否定人類歷史上除馬列毛以外的任何思想和思潮,不論其進步還是反動;中國共產黨更以此來排斥和反對當代世界在人文科學領域所獲得的一切成就,亦不論其反動還是進步。由是,不論是在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或文學藝術等各個領域,稍有離經叛道,或僅僅是對馬列毛思想的解釋、證明或歌頌,與中共、甚至是與毛本人稍有背離或偏差,就立即要遭遇批判、鬥爭、政治處理、判刑勞改、直至處以極刑。即便是與中共一起發家,或為中共及毛的發家有過重大“理論貢獻”的共產黨人亦不能免。前中共中央黨校校長楊獻珍的遭遇,就是千千萬萬的例證之一。此與中世紀教權統治下的歐洲相比,其教權的至高無上和教權的無孔不入,及其血腥和殘酷,實有過之而無不及。
第二、取締宗教自由,毀滅宗教文化,壓制宗教發展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奪取政權以後,雖然在憲法上明文規定人民擁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在實際上,卻毫無餘地地剝奪了人民的這一自由。如果說文革開始前,和尚、尼姑尚允許存在以裝點江山的話,文革中,除馬教之外,所有宗教在“破四舊”革命口號下均被取締和打擊,所有宗教建築、宗教古跡均被搗毀和破壞,所有和尚、尼姑均被批鬥或還俗,中共所謂宗教文化政策的底牌遂暴露罊盡。文革以後,中共雖然開始修復寺廟,
重建宗教“隊伍”,但是,也正因是重建,所以,才又趁機輸入了自己的“新鮮血液”,在宗教界建立了黨政級別,即按照中共的官本位為寺廟劃等級,為和尚尼姑定待遇,所謂“處級寺廟、科級尼姑”每遇而皆是,屢見而不鮮。改革開放之後,中國大陸人民雖然因對馬教、毛教的普遍拋棄和徹底厭棄,而開始自己選擇宗教信仰,並促使了宗教活動的迅速發展,卻又因為立即造成了中共的“大不安”,而立即遭遇和正在遭遇中共的廣泛鎮壓與堅決“法辦”。顯然,要想在中國大陸回歸中華民族五千年宗教自由的文明歷史,無疑尚需要一番極其艱難的奮鬥歷程才能實現。
第三、設定反革命罪、反毛澤東思想罪和反黨反社會主義罪
中共在奪取政權後,為厲行鎮壓設定了反革命罪。所謂反革命,一是歷史反革命,即歷史上曾作為共產黨敵人者,或曾寄身在敵人陣營裏面的人,並且不論這個敵人是否真的反對過共產黨,是否幫助過共產黨,或為起義者和投誠者,或在實際上竟是抗日的民族戰士。二是現行反革命,即在一九四九年以後,有反對共產黨言行者,或僅僅在思想上表現過不滿或表示過不同意見的人,或僅僅是被共產黨“認為”有不滿者。由於對大量的思想上的反革命,無以設定硬性的界限,因而,思想上的反革命罪,就成為一種“欲加之罪”,即“反黨、反社會主義罪”,此為中國大陸“最為普遍的政治罪行”。一句話,一個字,有時不過是對一個黨員或一名幹部的一點不滿或意見,甚至僅是個人在日記上寫下的一兩句有情緒的話,或被認為是有情緒的話,有時竟是在黨的動員下向共產黨表的忠誠、提的意見,有時卻完全是因為筆誤,諸如將十月一日寫成了十月十日等等,均能構成反革命罪,或被定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罪行。一九五零年中共因發動土改而隨意將地主視為反革命並將之槍殺者,即達二百萬人以上。一九五一年因中共發動鎮壓反革命運動而成批槍殺的反革命分子,總數達四百萬之多。一九五七年因中共“引蛇出洞”而被打成右派者,竟占全國知識份子總數的五分之一強。其中更有一些人在被打成右派之後,又被判為歷史反革命或現行反革命罪而被逮捕或判刑。03 從一九六六年中共文革伊始到一九七六年四人幫垮臺,因反對毛主席、反對毛澤東思想和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反革命罪而被判刑、槍決者,和被逼自殺身亡者,難計其數。一九七八年之前,在成批槍斃死刑犯的刑場上,在人滿為患的中國大陸各地監獄中,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者,均為形形色色的反革命犯。一九七九年前後中共為維護統治,收拾人心,曾“與民讓步”而平反冤假錯案,其被平反者,基本上是反革命犯。曾容納過數十萬反革命犯的青海柴達木盆地諸勞改農場瞬間為之一空。時至一九八零年,仍然有人僅因一句“政治民主化”便被判刑十數年。殊不知“政治民主化”之一語,早在一九四五年便被寫在國共兩黨的“雙十協定”上,一九四六年更被公佈在中共也參預修改和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上。一九八九年中共的天安門大屠殺,無非是一次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的公開大屠殺罷了。
然而,正是這種對反革命罪的大量羅織,才絕對有效地維護了中共在思想上的極端專制統治,使神州大地“人皆不敢言其想言,人皆不敢想其願想”。誠如蔣介石所言﹕“在死的恐怖面前,人民除了聽從,還有什麼辦法?”(參見本卷第二章)中共教政合一的極端反動政治體制,正由是而得以建構、鞏固和維繫。
第四、中共為中國漫長的專制歷史補上了最為血腥的一課
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建構“教政合一”的極端專制統治,委實為它在中國大陸建立一個“絕對專制制度”,帶來了專制權力在結構上的根本保證。它既是中共在專制復辟統治的手段上,對“蘇化”後中世歐洲教政合一政體的照搬和發展,又是對中國漫長的專制歷史在統治方式上的一次血腥大補課。因為中國歷代王朝和歷代帝王,只借助宗教,利用宗教,卻從來沒有“為獨尊一家宗教或思想而滅絕一切宗教或思想”。即便是董仲舒要在統治哲學上提倡“罷黜百家和獨尊儒術”,也既未掃蕩得了百家,更未在中國真正建立起一個至高無上、即高過皇權的儒教教權統治。儒家思想仍然只能作為一種被皇家利用的統治思想和學術思想,而非必須頂禮膜拜的宗教統治權仗,更不能高高地懸掛在皇冠之上。中國歷朝歷代的統治者們,雖然常常獨尊儒術,但從來都能允許“儒、釋、道”三家並存、並尊,甚至是並用,以使互補和互約。即便是某個統治者要獨尊某家,他也絕不會為了此家而殺盡彼家。獨尊佛門的梁武帝竟能與反佛者“開台辯論”,雖失敗而絕不加害,足見其沒有為佛而殺人。由是可知,漫長的中國封建、君主專制社會,正因為允許數教並存,互相牽制,在政治上既沒有將專制統治推向教政合一、即在思想上實行全面專制的極端境界,卻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和相當範圍內,予人民、尤其是知識份子以“思想思考的自由和文化創造的自由”,因而,才不致因羅織種種思想罪而為教殺人,也才有可能造成“百家爭鳴”和“百花齊放”的思想文化局面,並在數千年之內創造了燦爛的文化,產生了不朽的思想成就,為思想文化的傳承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歷史條件。甚至為中國君主專制制度的綿延難絕,造就了思想文化的基礎。即便是歷史上曾出現過的幾度“文字獄”,也只是幾個君王所製造的幾個個案而已。這就較之由教政合一血腥統治所導致的、中世歐洲封建專制統治的“短命”歷程,,既顯示了它在文明發展上的歷史進步性,又帶來了它綿延難絕的歷史落後性。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所有殫精竭慮地要探討中國君主專制歷史為何如此綿延而難衰的研究中,有些成果雖然對如何造成中國專制歷史之所以如此漫長的諸種原因,都有切實的論證和睿智的發現,但是,卻又都因為對中國封建、君主專制統治和宗教的關係鮮有探討,而不能揭示出它的根本原因何在。更何況就全世界範圍來說,中國的封建、君主專制社會究否太長,亦大有值得討論的餘地。再者,世界歷史的發展,雖是大同小異,但各民族、國家的歷史發展,卻不可能完全步調一致。因此,僅僅因為在近現代世界從專制走向民主的歷史進步中,我們中華民族稍慢了一步,或曰稍稍落後了一點,我們便只想從討伐自身的歷史弱點出發,甚至走向對民族歷史、民族文化、直至對自己民族的完全否定,即將中共的復辟專制之罪完全歸咎於中華民族的民族“劣根性”,這固然是中共在思想文化上絕不允許任何自由、更不允許否定現實的一個惡果,說得直率一點,怕也是某些人,因懷有不敢、甚至是不願否定現實的心態,才使他們硬要將中華民族的歷史與文化拉來為中共的犯罪現實作替罪羊罷了。這在實質上,無非是為中共在大陸的極權專制統治,作了一種“軟性的辯護”。其實“祖宗何罪,罪在中共”。這大約也是一句應該提出來共勉的“實話”吧。
三 中共為實行全方位專制復辟統治而建立嚴密的權力結構
第一、“兩會制度”是中共表演共和的舞臺與厲行專制的框架
如前所說,中共是在革命的名義之下,假以三權分立的樣式,建立了它所謂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的,卻在實際的權力結構和實際的政治操作上,又為中共中央及其各級黨委所一統。因此,這個根本制度就成為表演共和的舞臺,而非實行共和的機關。它非但沒有成為組成共和國體的根本權力結構,相反,倒成了厲行專制極圈統治的如意框架。
第二、中共教政合一的極權政治體制是以軍事獨裁作為其統治基礎的
如果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政治協商會議制度只是在表面上裝潢與表演共和的舞臺,那麼,撐持著這個大舞臺和作為整個專制統治權力之根本支柱的,卻是號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中共黨軍。自中共一九四九年建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土上,就只有中共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共黨軍,而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軍事委員會和國家軍隊。八十年代初,為了做樣子,才由鄧小平同意“多掛一塊牌子”,即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多做了一套“國家牌的制服”而已。加之中共的黨章又規定党的主席,或曰第一把手,必須兼軍事委員會主席,因此,毛澤東便任此職至死而不放,鄧小平亦在不擔任任何黨和國家職務之後仍繼續擔任該職,直至由他來指定接班人擔任這一關鍵職務。因毛、鄧既是中共造反軍人出身,又是中共軍隊的最高統帥,是故得意時均著軍裝以顯威。毛澤東則更是在十數年中常常穿著軍裝,以逼迫人民對他山呼萬歲萬歲萬萬歲。在他所獨有的四個偉大稱號上,有一個便是“偉大的統帥”。他們與希特勒一樣,既是党的元首,國家的元首,又是軍隊的元首,因而,也就使政權本身具有了軍事獨裁政權的性質。如是,中共党指揮槍才是假,相反,槍指揮党才是真。文革開始,全黨內訌,全民遭殃。有人亦數度想在軍隊燒一把火,玩一回造反的把戲,甚至想奪軍權,毛澤東便立即指責這是要“毀我長城”。當文革之亂已經亂到了無以收拾之時,毛澤東便派出軍人“支左”,實際就是武裝鎮壓,並因此而穩定了局面,也鞏固了他重新到手的獨裁權力。而當黨的會議上出現反對他的意見和傾向,其地位與權力受到挑戰時,他則乾脆用軍隊包圍會場,迫使他的黨人在他以軍隊作底的淫威之下就範。可以說,毛澤東的數十年橫行無忌,膽量便是來自他軍權在手。毛死後,胡耀邦的被迫辭職,趙紫陽的被逼下臺,鄧小平用的也是同樣的把戲。
“中國人民解放軍”,作為一支在前蘇俄直接命令和指揮下,以公然背叛北伐和叛變中國國民革命為 “奠基”的農民造反軍隊,在它於一九四九年為中共奪取了中國大陸政權之後,亦與歷代農民造反軍人一樣,人人都必須弄一個官做做。是故,其軍事人員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便被轉業到地方擔任各級黨政領導,並且形成了傳統。這既在無形中使中共各級政權仍為軍人所掌握,使軍隊的專制作風得以在地方政權中傳承和發揚,同時,亦使得各級地方政府在構成上出現文化素質極底的特質。尤其是公、檢、法系統,至今仍幾乎為轉業復員軍人所把持。其文化素質之低,軍人作風之強,驕悍脾氣之盛,足以使各級本來就無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公、檢、法機關,“蠻橫無知和無法無天”。所以,如果說中共實行的是教政合一,倒不如說中共實行的乃是“教、政、軍合一”。因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實際上乃是一黨一姓的軍隊,豈但與國無涉,而且與民作對。一九四九年後,中共曾無數次調動人民解放軍以大規模鎮壓人民的血案,固然為外界所難知;一九八九年中共公然調動人民解放軍進北京屠城,終於使世界震驚不已。中國共產黨正是靠著這樣一支由它絕對掌握的私家軍隊,為其打天下,又為其保天下,更為其殺天下,才有力地鞏固和維繫了它的專制復辟政權。
有必要指出的是,中共的這堵“長城”和這根“柱石”,卻在中共數十年權力鬥爭和政治風雨的剝蝕之下,特別是在一九八九年之後,開始了分化和裂變。近十餘年來,解放軍裏的知識份子軍官和作家們,特別是新一代解放軍軍史研究家們,他們在對解放軍歷史的反思中,所得出的大量“反認識”,和他們對國民黨軍隊英勇抗戰的“痛苦認知”,無疑為推動中國大陸的現代歷史反思運動,起到了不容忽視的重大作用。至於新一代有文化的中青年軍官,他們而今對“党指揮槍”的巨大懷疑和不滿,以及他們渴望自己能夠成為國家軍隊的迅速民主覺醒,實已使得中共面臨著軍權的最大挑戰。誠如海外一位報人所言,而今,“解放軍還要解放何人”呢?他們剩下的唯一任務,就是解放自己了。中國共產黨想依靠這一支黨軍來維繫它搖搖欲墜的政權,來達成它“千秋萬代掌權”的願望,最終怕也只能落得個“天上人間”式的悲哀罷了。
第三、全方位實行黨政合一是中共將全社會納入教政合一體制的具體形式
眾所周知的是,中共不僅實行教政合一,而且實行黨政合一,即將黨政合一當作教政合一的具體形式,無處不以党權指揮政權,使中央及各級政權機關,包括政權機關中的各個部門,均置身於同級和同部門党權的控制之下,以党淩政和以黨控政。同時,中共還將中世歐洲教政合一的組織形式,即教權對於各級政權的控制權,和教權對於各級政權的結合權,發展到了政權以外的全社會。即在全社會的各行各業各單位中,皆視其級別和規模,設立黨的權力機構,將其領導權力政權化、級別化,同時還要建立行業、系統、或跨行歸口的黨委領導機構,以求党權至上,統領一切,重在控制思想和掌管人權。其中工會、婦女、體委、文聯(包括所屬各協會、特別是作家協會)、共青團等被中共宣佈的“五大群眾團體”,均歸中共中央即各級黨委的宣傳部直接領導和控制,如同八個“民主黨派”權歸中共中央及各級黨委統戰部直接掌控一樣。由是,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全社會,都建立起了一個個蛛網式的和等級化的“封建莊園”,並且還要視其在蛛網結構中的地位和大小,或成縱向歸屬,或作橫向牽制。其每個莊園的莊園主便是這個莊園的党的最高負責人。這個負責人由是而獲得了其領屬範圍內的一切生殺予奪大權。這樣一個嚴密的權力結構,不僅使得全社會政權化,而且使得全社會党權化;不僅使得整個國家專制化,而且使得整個國家封建化。因此而成為中央集權與封建專權的高度結合,即全方位極權化。
由是,全社會所有行業和所有單位,其內部自上而下均層層設立包管一切的政權式機關,又同時設立控制一切行政權力的党權機關,並設置黨委書記,黨總支書記,黨支部書記等職。其作為同級行政領導的領導,便理所當然地掌控了指揮行政的全部權力。由是,人民的衣食住行,婚喪嫁娶,讀書做工,包括休養生息,便全部被置於党權指揮下的“行政權”之下。中國大陸全體人民,在實際上便成了奴隸制度下的,無任何人權與民權的奴隸而已。
八十年代中共為自救而實行改革開放之後,雖然上述統治開始出現了軟化跡象,但是,其基本的黨政體制既未改變,黨政亦根本沒有分開,由党管人的人事制度雖然高喊改革已達二十年之久,卻至今沒有任何具有實際內容的改革。全社會各行各業中的党權,雖在少數領域有所削弱,如工廠廠長負責制和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的一再較量,個體經營中党權問題的亟望解決和尚未解決,以及由“人心不黨”而產生的對党權的抵抗和排斥等,但其中絕大多數領域,党權基本上沒有被觸動。尤其是在一九八九年之後的教育、新聞、出版、學術、科研、文化等上層建築領域中,反而有進一步強化的明顯趨勢。一度在高等學校實行的校長負責制,終於又退回到了“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但是,中國共產黨為復辟專制制度而苦心建立起來的這個嚴密的權力結構,畢竟因為時代的進步和中國大陸人民民主意識的覺醒和複歸,以及它為自救而推行專制經濟改良所產生的巨大“負面”作用,不僅開始出現全面的鬆動和鬆散,銹蝕和腐蝕,而且其最高權力所面臨的權力危機,亦在人心思變的基礎上,使得它的整部統治機器已經在根本上發生了衰朽。由是,中國共產黨所建立起來的這一部嚴密的和高精度的專制權力結構,也就勢必要面臨著 “一朝崩潰”的危險。蘇聯及其它共產國家的瞬間自垮,及其權力結構的轉瞬即崩,已經為中共昭示了它同樣的下場和結局。只是中共將垮得更慘而已。
四 中共為強化專制復辟統治而重新建立嚴酷的等級制度
中共重新劃分等級的手段,一是軟劃分,二是硬劃分。所謂軟劃分,即由中共從其復辟專制的需要出發,使整個社會在觀念上形成嶄新的等級觀念。文革前,其第一等級是中共黨員幹部,特別是党的高級幹部。第二等級為非黨員幹部。第三等級是號稱領導階級的工人。第四等級為農民中的貧下中農。第五等級為知識份子。第六等級為小生意人。第七等級為無業遊民。第八等級為階級敵人。八十年代中共實行改革開放後,因鄧小平曾一度鼓吹知識份子也是工人階級,故知識份子曾一度榮列第三等級。但隨著“八六學運”和“八九動亂”的爆發,其等級又有明顯下降的趨勢。相反,因小生意人即個體戶,在改革開放中的日漸“財大氣粗”,地位乃有明顯的躍升。特別是在出現了“官倒、權倒”為代表的大生意人以後,因其中一些官倒、官商和權商本人就是中共的高幹、老幹及其子弟,故他們在實際上已經成為今日中共權錢並擁的第一等級。原第八等級,蓋因右派平反摘帽,階級鬥爭已經抓而不靈,所以只剩下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反革命罪一九九七年後改名為顛覆政府罪)。因反革命和所謂顛覆政府者在人民心中已經“變味”,甚至得人尊敬,如“六四”通緝犯等,所以中共對這一等級的製造,也就徒勞而無功。另外,因為犯罪分子獲釋後,按照中共不成文的制度,乃成為“勞改、勞教釋放犯”,已永入另冊,終生不再享有被錄用權,只能成為小生意人,做個體戶,因此,在八十年代以後,他們的等級也就要根據他們經商規模的大小,以及他們與中共當權人物的關係來確定。八九年後傳遍中國大陸的“十等人”歌謠,應該說是十分形象和十分準確地道出了當前中國大陸社會等級觀念的本相。04
所謂硬劃分,是指中共通過建立嚴酷和嚴密的封建等級制度,所進行的社會等級和社會待遇劃分。其具體手段如下﹕
第一、重新劃定封建官僚等級,確立官本位
一、封建官本位的建立和健全
自一九四九年中共在北京建立政權,即開始實行所謂供給制。按照初步劃分的“革命等級”予以不同的供給。由於此路不通,遂實行工薪制,開始明確劃分幹部的級別,逐漸地建立了以官僚級別為準繩的“官本位”工薪制。工薪級別分為二十八級,十三級以上謂黨政高級幹部;十三級至十七級謂黨政中級幹部;十七級以下者謂普通幹部。高級幹部取工薪與供給相結合制,即除掉按級領薪外,其秘書、住房、汽車、電話等一切“革命消費”,均由國家供給,並有詳細的規定。工薪只作為其職務收入的象徵而已。五、六級以上的高級幹部,基本上已經能夠予取予求。中共最高統治集團成員,則能隨心所欲。文革初期被揭發出來的許多中央和地方高級幹部的豪華腐朽生活,曾叫普通幹部和民眾目瞪口獃。由毛澤東專職醫生李志綏所揭露出來的毛的腐化事實,較之在中共高層和大陸民間所流傳的“故事”,尚相去甚遠。
官僚級別一經劃定,即“全國通用,終生享用”。不僅退休之後仍享受原有的政治、經濟待遇,即特權,而且死後的追悼會與骨灰盒的安放,亦有明確的等級規定,訃告上則要明確指明生前所享有的官僚級別,哪怕是一個科級或股級幹部。如此常令無級無別的普通民眾笑恨難抑。與中國封建專制時代和君主專制時代相比,實有過之而無不及。
黨政以外的各行各業,也普遍分行業劃定了工薪級別。但只作工薪級別,而不含有其他任何政治級別和其他任何特殊待遇的意義,更無特殊的享受和需要。
新的等級制度,一方面隨著歲月的流逝而問題愈來愈多,一方面則在一九六六年文革開始後被“革”亂了套。文革中被打破的官僚等級,雖然在改革開放後立即得以恢復,並將十三級以上才作為高幹的規定,放寬到了十四級。然而,由於中共老幹部相繼“向馬克思報到”,新提拔的幹部日益增多,職別和級別的不統一已經愈來愈明顯,中共遂於八十年代中期以機構改革為名,一是將官僚等級(含工資級別)劃定為辦事員級,正副科長級,正副處長級,正副局(廳)長級,正副部長級,正副總理級和正副國家元首級。其中正副局級以上者為党的高級幹部,明文規定享有不同等級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仍然取工資與供給相結合的制度;處級為中級幹部,視其實際許可權的大小,而予以一定的供給;科以下為一般幹部,其中有實權者,一樣敢多占,也一樣敢多吃。改革期的中共各級領導幹部爭級別、鬧待遇的種種醜惡表演可謂無奇不有,實為古典小說《官場現形記》所揭露的晚清官場腐爛之風所不堪比,也不能比。
八十年代中期的“級別改革”,終於使“官本位”的嚴酷等級制度得以完善化,即將上述各級官僚級別作為“本位”,將自五十年代後期以來就沒有升過級、加過薪的教授、醫生、工程師,以及一切有社會公職者的工資級別,包括和尚與尼姑,均靠近到官僚級別上,並由此劃定為﹕知識份子的最高工資級別,即正教授的最高工資待遇可以比照副廳級,以下按級類推。而今,隨著党權更加膨脹,改革開放又為不受制約的權力大開了綠燈,因此,稍有職權者,不論科、處,廳、部級等,均能夠公款吃喝,公款旅遊,甚至“吃喝嫖賭都報銷”。而無職無權的知識份子,非屬於中共上層知識份子的教授專家,尤為一般工人農民,即一切僅靠工資吃飯和勞動吃飯的社會主要構成,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起高樓,宴賓客,樓卻塌不了”。其所造成的人心憤懣自不待言。中國大陸正在流行著的一首首生動深刻的民謠,已經成為歷史最有力和最生動的見證。
二、官本位成為在全社會劃分封建等級的嚴酷標準
中共為了讓官本位成為全社會唯一丈量森嚴等級的準繩,由是,企業始分為國營、集體、鄉鎮與個體四大類。其中國營分為一級二級三級等;集體分為大集體、小集體;鄉鎮企業有公營和公私聯營之分;個體則予以規模與範圍的限制。在改革開放之前,他們常常是被打擊的“投機倒把對象”,非但生計難保,有時連命也難保。改革開放之後,他們雖因“黨的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而時起時落,卻在終於和腐敗官場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繫之後,才熬到了可以作成大款和大個體戶,而今已經被稱做民營企業家的的非常歲月。
企業的級別雖如是劃分,但除掉八十年代以後的大小個體戶外,不論是各級國營,大小集體,還是鄉鎮企業,其領導者,均按國家的統一官本位按級拿錢,享受同級待遇。如地、市、縣級的書記、廠長,均能夠享受地、市、縣級待遇。至於級別外的佔有,則隨著中共改革的逐步“深化”而當然要“愈來愈往高處走”了。雖然工廠虧本,工人發不出工資,廠長書記非但工資分文不少,而且吃喝玩樂、出國考察照舊。即便是這一家工廠被他們搞垮了,他們仍會被調到另一家工廠去當廠長、做書記,照樣吃喝玩樂。
官本位的確立同樣給事業單位帶來了森嚴的等級標準。教育、衛生、科研、新聞、出版、文化、“群眾團體”,亦被全部按照官本位納入了官僚級別的體系之中。因此,中共事業單位的官僚們為升級和爭待遇,可謂機關算盡。中國大陸的許多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的書記及校長,為將自己從副廳級升上正廳級,乃使用各種辦法,包括用教育經費向上級主管行賄等,務使本院校改名為大學。中國作家協會為了能夠“復辟”到文革前的准部級單位,以與全國文聯平起平坐,竟指使它下屬各省的分會紛紛要求“升級”,終於在八十年代末被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為“副部級單位”。事成之後,其書記、副書記們與主席、副主席們,便紛紛慶賀自己的官僚級別隨之升了半級。“少數對文化不重視”的省委,因沒有為本省的作協升級,而使作家協會的官員們怨氣沖天。
第二、戶籍制與戶籍等級制
一、中共實行嚴密的戶籍制度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建政後實行了嚴格的戶籍制度,使中國大陸人民從此失去了遷徙與居住的自由。可以說,這是中共北京政權為強化專制極權統治之最為險辣的一著。因為戶口制加上糧票制度(糧票分為地市、省市和全國範圍內通用不等),再加上任何人外出,不論公、私,都必須持本單位或本地區黨政機構的介紹信(在農村,直至八十年代末期發放身份證之前,都必須由人民公社或生產大隊、以及後來的鄉政府開出介紹信),以說明自己的政治身份。否則,就會隨時有遭遇扣留或逮捕的危險。這就使得任何一個公民都失去了最起碼的人身自由。
二、中共實行嚴酷的戶籍等級制度
中共不僅實行戶籍制,而且實行嚴酷的戶籍等級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境內,分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兩大類。在城市戶口中,尤以大城市戶口為最貴重,中小城市次之,縣鎮又次之。在農村戶口中,又分為吃商品糧者,如城郊菜農;和不吃商品糧者,如糧棉生產者。縣以下的城鎮裏,又分吃商品糧的城鎮居民,為城鎮戶口;和不吃商品糧的城鎮居民,為農村戶口。然而,由於每年又要給予一定比例的“農轉非”指標,可以由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於是,這些指標便成為縣以下各級官員的“專利”,直至成為縣市公安局的“錢袋”。時至今日,不僅億萬流民早已橫決大江南北,農民的不滿和反抗正在此起彼落,而且呼喚陳勝、吳廣的喊聲,早已震動“天聽”,深入人心。
第三、中共對國民進行分類等級劃分以實行層層“裂民”而治
中共建政後,即將中國大陸人民劃為兩大範疇。一是人民內部,二是人民外部、即階級敵人。在人民內部,中共又將工人劃為第一等,是為領導階級;農民劃為第二等,是為同盟者。農民中又分為貧農、下中農和中農,屬人民內部。地主和富農劃為階級敵人,是為專政物件。小生意人為第三等,是常常要進行改造的對象,其中改造不好者或在運動中成為打擊對象者,亦能當作敵我矛盾來處理。第四等為無業遊民。在人民外部,即在敵人中,中共又將其劃為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和右派。其中反革命分子為最,現行反革命分子為最中之最。其餘為地、富、壞、右。在地、富、壞、右和歷史反革命中,又有改造好的和未改造好的之分。自然未改造好的又次之。但在地、富、反、壞、右和歷史反革命中,在押者,自不待說,勞改勞教釋放後,即為“勞改釋放犯”和“勞教釋放分子”。因此,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和右派,即便是改造好的,也永遠不能改變身份,仍然是最底層,屬於永久性的專政物件。他們的配偶自然也要低人一等。他們的子女在一九七七年之前,絕大多數被剝奪了升學、招工、晉級的權力。至於參軍、入黨和“提幹”,就不用說了。在政治鬆動期,他們當中極少數人尚能考取大學或被招工;在政治收緊期,則他們當中的任何人,成績和政治表現再好,也沒有可能考取大學或被招工,甚至連中學也“考”不取。在一九六四和一九六五年的歷次全國高考中,某省考區的前三名學生,俱因出身不好而概不錄取。農村地主、富農子女的處境就更為淒慘,女性尚有出嫁的可能,男性常常無人願嫁。中國大陸農村中,終身不能成家的地主、富農之子,比比皆是。
一九六六年文革開始後,人民內部的等級無大的變動,但人民外部的階級敵人猛增,故五種人,又變成了九種人,即增加了叛徒、特務、內奸和走資派。他們的子女亦分為“可以教育好的”,和“不可以教育好的”兩種。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七九年,鄧小平為收拾人心,曾先為黨內叛徒、內奸、特務、走資派平反,後為“改造好的地、富、反、壞、右分子們”摘帽、改正。由是,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和右派分子之人民外部等級,才逐漸消失。
總之,中共為實行專制復辟統治,而建立了中國數千年歷史所從未有過的嚴酷等級制度,又藉劃分等級為手段,製造人民之間的隔閡與仇恨,以進行“裂民而治”,或曰“分而治之”。中共雖然藉此而維繫了它的極權專制統治,但是,由這一森嚴等級所逼迫出來的人心覺醒與人民反叛,最終必將成為它覆亡的重大社會原因之一。
五 中共為維護專制復辟統治而厲行殘酷的鎮壓手段
中共厲行鎮壓的第一手段,便是建立鎮壓的理論根據。即在憲法上和其他重大立法上,確定共產主義信仰、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一黨專制的絕對合法性和永久合法性。由此而將一切不信和詆毀共產主義信仰,批評和動搖社會主義制度,不滿和反對中國共產黨一黨專制的“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行”,均定為“反革命罪”,且為重罪。同時又以此為根據,視需要而羅織種種屬於反革命罪的“欲加之罪”。於是,這些根本“大法”就為中共所有“無法無天”的鎮壓手段,打開了廣闊的門路。
中共厲行鎮壓的第二手段,便是要造就一個有權無法的社會觀念和社會結構。其做法為﹕
第一、厲行黨大於法。中共中央及各級地方黨委不僅要向同級政府的公安、檢察與法院三大機關派出“黨組”,以在內部領導公檢法以外,而且在同級地方黨委內部設有“政法委員會”,以統管同級的公檢法機關。當對案件的處理,包括審訊,在公檢法機關內部發生重大分歧時,由該委員會拍板定案;或由該委員會直接上報同級地方黨委決處。公安、檢察、法院也就因此而由權力機關變為中共一黨的職能機關和辦事機關,其作為司法、權力及執行機關的應有獨立功能,便被一筆勾銷。
第二、厲行政策大於法。自人類有法制以來,法總是具有權威性和穩定性,而政策卻常常具有靈活性和時間性。法既是制定政策的基本根據,政策的制定則必須受到法的制約。但是,中共在其五十年的專制復辟統治中,卻造成了政策大於法的悖反現象。中共一黨的政策不僅必須是國家立法的依據,而且其政策由權力的更迭,或由最高權力者及各級掌權人的隨心所欲所造成的多變和劇變,更造成了法的無所適從,或“有法難依和有法不依”,直至造成法在實際上的消亡。五十年代初,毛澤東在審訂“憲法草案”時就曾說過“憲法還不是我定的”的話,無非說明了他對法的輕蔑。至於他的名言“我就是禿子打傘 —— 無法無天”,就更是證明了他的目中無法。八十年代,中國大陸民間歌謠所唱的,“黨的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等“絕響”,實是形象地表述了中共政策多變和法制無歸的真相。多變的政策既使法制歸於虛無,更使得法制觀念在全社會蕩然無存。由是而造成了中共無法無天和人民無法可據的畸形社會局面。
第三、厲行權力、地位、人情大於法。由於党大於法和政策高於法,因而,權力、地位、人情之大於法,便成了普遍的社會現象。一般來說,任何案件,只要擁有党權的干涉,便既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也可以小事變大,無事生非。任何案件,只要能夠找到有地位的人向掌權者打通關節,亦都可以網開一面,反之冤網難逃。至於中共黨人一旦違法亂紀,則黨紀既可以代替國法,地位亦可以免除國法的制裁,除掉黨內鬥爭的需要。前者使同罪者因具有黨員身份,而僅受黨紀處分或免於刑事處罰;後者即使罪大惡極,亦只會重罪輕責,直至尋機開脫。難怪中國大陸人民常說“在中國,沒有一件好辦的事,也沒有一件事辦不好。”而由大陸人民悲憤填膺地唱出來的“大蓋帽,吃完原告吃被告”等民謠,實已徹底揭穿了中共法制的本相。
中共厲行鎮壓的第三手段是敢於公然地和肆無忌憚地濫殺無辜。其具體手段 —— 第一便是革命即法。自一九五零年六月始,繼所謂清匪反霸已經屠殺了數百萬人之後,中共又在保衛革命政權的名義下,厲行“鎮壓反革命”的政策。時不足一年,僅為毛澤東和劉少奇等所公開承認的就有七十一萬(參見前文及注釋)。其執刑場面之大,一次槍殺者之眾和每每陪斬者之多,史無前例。毛澤東的名言“秦始皇算什麼!他只殺了四百六十個儒,我們一次就殺了四十六萬”,實在將一個流氓暴君的形象表現得栩栩如生。其時,毛澤東不僅屢屢叫囂“要大張旗鼓地殺反革命”,而且一再地親自決定殺人的數字和比例。為彭真所主持制定的“懲治反革命分子條例”,竟能規定對傳謠者也要“斬立決”。其目的,就是要殺得所有人都不敢說甚至不敢想為止。05 據近年來中國大陸各方面的不完全統計,直至毛澤東死,中國大陸人民被中共公然殺害和迫害致死者,不包括被中共“人禍”餓死者在內,決不下四千萬之數。是日本帝國侵略我國十四年所殺害者數倍以上。這只是一個最保守的數字。完全的數位,只有等到中共檔案完全解密和人民能夠真正申冤的那一天。
第二便是運動即法。即在中共所發動的一場又一場政治運動中,根據運動的要求和目的,竟可以隨時隨地地“殺人無罪”,逼死人和害死人更無罪。自一九四九年前後直至毛澤東死,中共曾連續地和不間斷地發動過 —— 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思想改造、三反五反、批判《武訓傳》、批判胡風反革命集團、統購統銷、農業合作化、肅清反革命、城鄉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反右派、大躍進、反右傾、人民公社、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四清、批判合二而一、批判文化界的修正主義路線、文化大革命、清理階級隊伍、一打三反、批林批孔等二十餘次大型政治運動。其間,為發動、深化和證明歷次運動勝利的需要,被關、被判刑、被處決和被迫害致死者,難計其數。文革中以反對毛主席、反對毛澤東思想罪和反黨反社會主義罪而被殺害、迫害致死者,和造反派中為中共製造派性惡鬥、武鬥、直至被中共武裝鎮壓而死亡者,不下二千萬人。06
中共所發動的歷次政治運動,不僅是對於人民生命的殘害,而且是對人民精神和心理的無限摧殘。於政治運動中被逼瘋者固然是次次都有、處處都有,文化革命中因被迫害而罹患精神病者,至今于國中比比皆是。文革中,全國各地均有未成年孩子因喊錯口號,或不懂事孩子胡亂塗鴉而被打成反革命者,或連累父母被打成反革命者。其中絕大多數孩子被逼成了瘋顛和癡獃。至於中共利用歷次政治運動在廣大人民中間所播下的互相仇恨、相互猜忌、互相防範的情結,及其對人民心理所造成的壓抑和扭曲,已經極大地改變了我們偉大民族好俠尚義和樂天達命的美好性格。中共五十年來的殘暴統治,對中國大陸人民和中華民族所造成的史無前例戕害,及其所留下來的“嚴重民族傷痕”,將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被撫平。
第三是權力鬥爭的需要就是法。毛澤東在其當政的二十六年中所發動的歷次政治運動,雖然都打著革命的旗號,但在實際上,他的目的無非有二﹕一是對外迫害人民以鞏固共產黨極權統治,二是對內清除異己以鞏固個人最高權力。為了這兩個目的,他對外講階級鬥爭,並且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對內講路線鬥爭,並倡言“路線是個綱,綱舉目張”。由是,什麼革命元勳,開國功臣,党中元老,國家主席,均可以在他的鐵腕下被他打成血人,直至慘遭迫害致死。不論是高、饒反黨集團,彭、黃反黨集團,還是劉、鄧資產階級司令部和林、江反黨集團等等,都既無需黨紀來處理,更無需國法來制裁,全都在毛澤東一句“最高指示”之下,就可以成為權力鬥爭下的犧牲品。
中共厲行鎮壓的第四手段,就是建立黑暗的多重監獄制度。
第一、正宗監獄制度。中國大陸的犯人之多,大約為世界歷史和中國五千年文明歷史所不能想像。因此,中國大陸的監獄星羅棋佈。一九七八年前主要是“冤獄”。因為人犯的基本成份,是各種名目的歷史反革命犯和現行反革命犯,大都是歷次政治運動被整肅的物件,即便是按照中共的“反革命”罪來衡定,其中絕大多數也都是冤假錯案。故有史家稱,一九四九年之後的中國大陸,乃是 “冤獄遍中華”。07 因此,在革命的名義之下施用酷刑,或進行種種迫害,直至隨意處決和折磨致死,對監獄的管理者來說,便具有一種“神聖”的意味。加上中共農民造反在本質上所具有的嗜殺特徵,遂使“酷刑毒吏遍中國”。八十年代中期,某省一個水庫抽水重修時,竟發現庫底白骨累累,原來是在五十年代萬餘修建水庫的犯人中,僅有一人搶槍造反,便招致中共調動解放軍趕赴水庫將全體犯人剿盡殺絕。至於像張志新那樣在監獄中被獄吏指使刑事犯人輪奸,死刑犯人在行刑前被割斷喉管或活剝器官等慘無人道的情形,則事所不鮮。文革後期和八十年代,由於社會動亂益生,刑事犯罪指數劇升,因而,由於平反冤假錯案而一時成空的監獄,複又人滿為患。08 自八十年代伊始直至九十年代末,中國大陸的刑事犯罪可謂從無緩解的時候。監獄人滿為患,犯人生活條件之惡劣,和在獄中遭受迫害摧殘之慘毒,為外界所難以想像。此其一。
其二、中共監獄實行勞動改造制度。犯人一旦被判刑之後,即須赴勞改工廠或農場進行勞動改造。單就改造刑事犯而言,勞改制度並非沒有積極意義。但是,中共的勞改制度,一屬強迫性無償勞動,二屬折磨人犯的一種手段。遍及國中的勞改工廠、農場為中共所創造的無本產值,雖為可觀,然其勞改工廠、農場在犯人的生活待遇和對待犯人的折磨及迫害上,卻與在押的監獄犯人大同小異。動輒便是毆打、禁閉、酷刑或加刑。這在一九七八年前,固因“革命”對於反革命的巨大壓力,和因受刑者大都為知識份子而難有反抗和暴動的可能,但一九七八年以後,刑事犯的猛增卻造成了監獄暴動和暴亂的疊起,劫獄叛亂的情形已經時有發生。中共政法界有人估計,在中國大陸發生巨大政治變動時,歷年來積累而成的數千萬“勞改釋放犯”,尤其是其中的被冤枉者和曾慘遭虐待者,其必圖報復的行為,完全可能造成變革期的社會災難,並成為中共致命的災星 —— 尤其是對那些手中有血債的中共基層官僚而言。
第二、獄外之獄,即群眾專政。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奪取政權後,還創造了所謂群眾專政的辦法,用一部分“人民”來專另一部分人民的政,遂使中國大陸形同一個自監監人的大監獄。所謂群眾專政,其手段,就是既要將一切夠不上判刑鎮壓的“地、富、反、壞、右”分子和“內控”分子交由“群眾”監督看管;又要將刑滿釋放的勞改、勞教人員重新戴上一頂“勞改、勞教釋放分子”的帽子,置於所謂群眾的監控之下。只許他們規規矩矩,不准他們亂說亂動,凡事必須向本地的派出所、街道、鄉村治安人員或有關的積極分子報告,定期寫思想檢查和彙報。此其一。其二,為了保證群眾專政的威力,一再確立“誣告保護法”,即誣告者受保護,甚至受表揚和提拔。中國大陸社會由是而冤假錯案迭生,陰謀權術遍出,到處彌漫著互相猜忌和相互陷害的陰險風氣,善良民眾只能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其三,群眾專政一詞雖因毛澤東時代的結束而消失,但自八十年代下半期開始,在中國大陸農村,由於農民不堪盤剝,遂有自發反抗的出現。各地的鎮、鄉一級政權,複收買流氓地痞成立“鄉鎮小分隊”以鎮壓之。用農民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讓這些“流氓小分隊”幫助共產黨向他們“要錢、要糧和要命”。09 遇有違抗者,便拆屋(現已經發展到燒屋)、抄家、奪牛、甚至課以私刑直至害命。廣大農民雖然對之痛恨已極,但無賴他們有中共鄉鎮政權支持及上面各級政權的支撐,而徒喚奈何。近年來中國大陸農民疊呈反叛和廣大農村一再呼喚陳勝、吳廣的狀況,亦無非表明,中國就要迎來又一個“官逼民反而民不得不反”的時代。一句“該出手時就出手”的唱詞(電視劇《水滸傳》插曲),由是而能夠唱徹人心,響徹全國。
第三、過渡監獄 —— 勞動教養制度。中共除掉以監獄看押犯人,以勞改農場、工廠強迫犯人做無償勞動,實行所謂群眾專政之外,還建立了一個所謂的過渡監獄、即勞動教養制度。被中共決定勞動教養者,乃是一些交給群眾監督專政既不放心,交給監獄關押或勞改又不夠格的一大批“非犯之犯”。一九七八年前,被逮捕或被押送強迫勞動教養者,大都為有思想問題卻又不夠“反革命”罪的知識份子,或是有所謂“生活作風”問題卻不夠判刑勞改者,直至形形色色被中共各界各層領導“看不順眼”者。如五七年不夠資格判刑勞改的右派分子,特別是學生中的右派分子。他們有的雖要通過“逮捕法辦”這樣一個所謂的“司法過程”,並且由法院判處勞動教養年限,然而,他們當中亦有相當一部分人,則僅需要本單位党的領導的一句話,或一張紙條,便可以被押送勞動教養。他們的身份似乎介於敵我之間,甚至被稱為“人民內部矛盾”,但他們又極容易因為“種種欲加之罪,而於莫名其妙之中便被送進了真正的監獄”。他們在勞動教養期間與被判刑勞改者一樣沒有自由,一樣被強迫進行無償勞動,或僅給極少的生活費;他們在勞動教養結束後,一樣要戴上一頂“勞動教養犯”的帽子,而永遠被注入另冊。這一“非刑之刑”,一方面為中共隨意刑處不放心者和看不慣者大開了方便之門,一方面則為壓迫人民內部不滿和強化專制統治起到了特殊的作用。一九五六年,毛澤東就曾親自指示,要將那些在鎮壓反革命和肅清反革命運動中被殺者的家屬,包括殺錯的,送去勞動教養,以防止他們的“階級報復”。10
一九七九年後,中共的勞動教養制度雖然沒有廢除,但因為人民已經有了強烈的抗爭意識,中共各級領導的權威已經掃地,再加上平反冤假錯案又給中共某些官僚以教訓,是故,隨意押送勞動教養的情形也就有所收斂。但八六年之後,特別是八九年以後,隨著中國大陸民主運動的升級,中共的鎮壓手段又開始了升級,一些所謂的民運人士被中共判處勞動教養的事實,乃使中共勞動教養制度又獲得了一次“中興”的機會。
六 中共全方位專制復辟統治下的用人制度、即組織路線
中共之所以敢於在中國大陸倒行逆施,但看上去又似固若金湯,亦得力於它的一整套用人制度,或曰無制度的官吏選拔制度。而所謂無制度,是指中共向未建立起一套“官吏選拔制度”。它既不像成熟期的中國君主專制王朝,尚有科舉等一整套開科取士的標準和辦法,更不像西方現代國家和中華民國,已逐步地成熟了公務員和文官考試制度。中共雖然是一個獨尊馬列的教政合一式專制政體,但它卻不以“馬列取士”。八十年代,因民眾對中共選官拔士物議洶洶,中共才開始表示“要實行公務員制度,規定公務員考試辦法”。但是,時至今日,時間已經過去了若干年,檔發了數十起,試點試了幾多回,沒有學歷、文憑的未來公務員們,也早已將 “學歷、文憑”準備好了,但是,公務員制度和公務員考試仍邈不知其蹤影。其根本原因是因為它行不通。而之所以行不通,還是因為官場中儘是不可雕的朽木,一旦當真實行公務員制度,其整個的統治基礎就會面臨全面變色、甚至全面崩塌的危險。當然,形式上的公務員考試與公務員制度,不得已時也同樣會實行,但無非是 “走過場”,做做樣子而已。現任各級官員更難有“落第”者。在上有政策和下有對策的今日中國大陸,什麼事情都會走向它反面的成功。但是,指中共沒有用人制度,卻並不等於說它沒有用人辦法,其官吏選拔的根本辦法是﹕
第一、用人權歸党權和党權歸書記。中共黨政兩方面所有的官吏選拔,均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與中共各級黨委的組織部直接管轄。各單位在本行業和本系統,亦全部歸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分管組織的書記——常常是第一把手主管,並逐級受管於黨委的組織部門。各級黨的組織部,一般由各級黨委的第一把手、即書記掌控。自一九四九年以來,除文革初的短暫混亂以外,所有中共官吏,包括各行各業的官吏選拔,均由党權處之。這就造成了党對官吏選拔的絕對權力。
第二、任人唯黨和任人唯親。所謂任人唯黨,即非中共黨員,不得提拔與任用。除掉人大、政協與各級政權需要極個別作為配相的“統戰花瓶和民主花瓶”以外。如前所說,即便是八個民主黨派的各級負責人,也必須由中共的 “地下黨員”擔任。所謂任人唯親,即既然人權歸党,党權歸黨的組織部,組織部權歸書記,因此,中共中央及各級地方黨委,以及各行各業党的主要負責人,便由此獲得了管轄範圍內的用人權。中共自中央至地方,直至各行各業黨政兩套領導班子中永無休止的互鬥即內訌,蓋因人權而起。因為人權才是党權的根本權力。一位市委秘書長曾感慨萬端地說﹕“書記、副書記、常委們,他們所有的精力,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用在為自己安插親信上面。因為這才是他們真有權和假有權的分水嶺。”至於“黨政機關親連親、公檢法父子兵”的“親親風範”,亦早已形成為一朝“國風”了。
第三、時期不同而選拔各異。基於上述用人原則,即組織路線,中共亦隨著各個歷史時期的不同,而採用不同的官吏選拔手段。
一、建國之初,根據農民造反打天下就必須坐天下的需要,中共遂于建立政權後進行黨內分封,使參加過中共革命者,人人大小有個官做。一是建立官位、權力和 “爵位”的終身制度,二是形成了“天下是我打的,天下就該我坐”這樣一個普遍的党人心理。這就使任何對中共的不滿或反對,都會被視作“要搶它的江山”,從而被中共深惡痛絕之,更要嚴刑擊殺之,直至屠城亦在所不惜。一九八九年鄧小平叫囂“江山是我們用鮮血換來的,要搶,也要拿血來換”和“殺二十萬保二十年”,即是上述中共党人心理的突出表現。
二、建國之後直至一九七八年,中共在組織路線上一是任用所謂出身好者,二是任用無文化和低文化者,三是強調所謂“外行領導內行”,四是採取將工農兵送到知識份子成堆的地方去“摻沙子”,五是大量提拔歷次政治運動中的積極分子,說穿了,就是提拔曾積極向共產黨告密者和幫助共產黨整人害人者。今天,充塞在中國大陸黨政各級權力崗位上的老共產官員,基本上都有一段整人或助黨整人的歷史,其中有大多數人欠有血債,甚至是大筆血債。文革十年,上述種種被提拔者中的大多數,曾上打走資派、即打過提拔他們的恩人,下打過知識份子和一般群眾。其中有不少人因摸透黨脈而能隨機應變,故文革後仍能據高位,善始終。
三、一九七八年以後,因鄧小平表示要重用知識份子“奔四化”,中共的組織路線亦開始有了改變。在一九八三年的“機構改革”和“調整領導班子”中,中共各級黨委組織部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開始不計出身地提拔並重用了一批知識份子。但是,這一任用和提拔知識份子的政策,在名額上既有限制,其比例由中共各級組織部門控制;在使用上亦有區別,主要是企、事業單位居多,行政、黨政和要害部門居少;在目的上亦有明確劃分,有的純為對外統戰的需要,諸如特別提拔在海外和在臺灣有影響的華人國內親屬。在被提拔和重用的知識份子中,有一些人成為對黨感恩戴德者,有一些原就屬於品學不夠高者,還有一些是野心、權力和欲望較強者。用普通人的話來說,即“混混”多而賢者少。當這樣一些“內行”一旦走上領導崗位,其對於真正內行的“控制與壓迫”,常常並不稍減,有的已經完全墮落為中共的幫兇。
四、一九八九年之後,中共的組織路線又發生了一次重大轉變。這個轉變是基於對知識份子的不能信任與重用。一九八九至一九九一年,中共各級黨的組織部對被提拔起來的知識份子幹部進行了一次考查。對其中一些參加了一九八九年民主運動者,進行了堅決的清洗,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其中態度曖昧、立場不穩、有同情學生運動言行者,則採取調職的辦法,使其脫離重要崗位,或加派信得過的幹部去進行領導和制約。例如,在歷來由共產黨員作家和藝術家擔任主席和書記的文學藝術界,中共自中央到地方各級黨的宣傳部門,就派出了大批党棍和政客去“加強領導”,使文藝界出現了“外行領導內行”的突出局面。一九八九年後,中共一方面修正了提拔知識份子的組織路線,一方面執行了一條“唯壞人和小人是舉”的政治路線,即凡是人民痛恨者,人心厭惡者,便會成為它要提拔與依靠的對象。民間所謂“雞魚肉鴨不再用,烏龜王八爬上臺”的比喻,便是因此而發。目前中國大陸的各級黨政機關和各行各業各單位都提拔了這樣一批“領導幹部”。中國共產黨終於走到了“只能赤裸裸地依靠流氓惡棍以治國制民”的絕路之上。有必要指出的是,一九八九年不僅促成了中國大陸人民的徹底覺醒,而且使其党人中的大部分開始走向了醒悟。這種醒悟,一方面表現在“及時行樂和搞錢留後路”的消極作為上,一方面則表現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執行策略上。特別是對“六四”之後,按中共中央“層層清查”的要求應予以處罰、處分和清洗的物件,各級黨政機關與各行各業的大部分黨政領導,除掉對其中突出者不辦不足以交差外,其餘都是能將就者則儘量將就,能幫其隱瞞者便儘量幫其隱瞞“過關”。雖然其中也不缺少效忠者。
五、特別要指出的是,如果說毛澤東和他的中共曾認為自身的“革命江山勢將千秋萬代永不變色”,那麼,到了鄧小平時代,鄧和他的中共則已日漸喪失了這樣的自信。因此,由最高權力和層層權力的交接,所帶來的對“接班人”的選擇,就成為中共江山如何傳宗接代的大問題。由是,自八十年代上半期第一次機構改革始,中共中央就開始在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子弟中物色接班人,以李鵬、李鐵映為代表的一大批“太子党”遂開始接班掌權。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開創的革命事業由他們的後代來接班,他們最放心的理論,亦在黨內公開出籠。八十年代,中共中央組織部已在每一位部長以上幹部去向“馬克思報到”以前,向其詢問由他的哪一位子女“接班”為最好。從此,中共各級黨委紛紛仿傚。一九八九年前太子党譜系既已繪成全圖,新一代大官、高官和官倒也都已登臺亮相。一九八九年後,由於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對中共的未來江山憂心忡忡,從而加速了其子女在權、商兩個方面的全面接班。甚至連所謂民主黨派的領導人,也一樣要其子弟來接班,他們才能放心。被殺的李濟深之子即是一例。11 由是,而使五十年代對於“老革命”的革命分封,變成了八十年代對其子女的全面加封。中國共產黨由是而在中國漫長的封建專制和君主專制的歷史上,開創了層層級級和方方面面均由兒子女兒、侄兒侄女、女婿媳婦全面接班的“嶄新歷史景象”,不僅全面復辟了秦以後在中國君主專制的歷史上早已沒落了的封建制和分封制,而且將這一封建制和分封制推向了史所未有和世所沒有的荒誕地步。因為中國自秦以後的歷朝歷代,除掉皇位由皇子傳承以外,對皇室也只是封王位,晉爵位,而不授實權和官職。至於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僚,即便因其功大,皇帝要加封晉爵,一般情形下亦同樣不能不經過考試而“子繼父業”。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壞當權宰相秦檜,其子就因為在殿試中落第,狀元即被安徽一個貧民知識份子張孝祥所得。
中國共產黨雖因他的一整套組織路線,而幫助它鞏固了党權和政權,並得以苟延殘喘,然而,這一整套組織路線,作為其專制權力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亦開始隨著其權力結構自身的銹蝕,而就要瀕臨徹底崩解的境地。
七 中共全方位專制極權統治下的經濟形態、即權力經濟
由於中共將党權至上的教政合一式極端專制體制擴張到了全社會,在各行各業各生產經營單位均建立了完全教政合一式的“權力結構”,使之全面黨政化,因此,作為“國計民生”的經濟,也就同樣地被置身在中共一黨的專制權力之下。其專制經濟形態,也就由是而迅速形成。
第一、中共建國之後不久,即以殺害二百萬地主為手段,實現了土地改革。從表面上看,這是對支持了它造反的農民“重然諾”,實際是要借土改而在廣大農村建立殘暴的專制統治。因為中共自知發家的根本緣由,乃是煽動農民造反。一俟目的達到,中共即迅速掀起農業合作化運動,並迅速地由互助組而合作社,由低級社而高級社,於轉瞬之間便剝奪了農民對自己土地的生產權,及其對農業生產資料的擁有權和使用權,使土地改革頓成一場血腥的“鬧劇”。
第二、在剝奪了農民對自己土地的生產權和對自身生產資料的擁有權和使用權之後,中共又極端地發展了歷代專制王朝“積穀”與“和糴”的辦法,迅速實行糧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政策。即一方面只有國家才有權力徵購糧農產品和用權力強行徵購,另一方面則只有國家才有權力銷售糧農產品和掌控全部銷售管道。由是而使得全體農民、即糧農產品的生產者,又被剝奪了對自身糧農產品的佔有權和經營權。廣大農民,由是而成為既無糧農產品生產權又無糧農產品經營權,因而在實際上只能成為空有土地的真正“雇農”。但他們又不是原有意義上的農村雇農。因為,原有意義上的雇農,其雇主是地主或富農,而地主和富農既有自由的生產經營權,雇農亦同樣有受雇傭和不受雇傭的自由,雇傭雙方不受任何一級政權、以及對方的轄治與指揮,也不受政權的保護與支撐。但合作社卻必須受到中共農村基層政權的指揮和管理,高級社甚至已經有政社合一的趨向。因而,已經成為合作社雇農的農民,也就成了同級農村政權的雇工。而這個雇農和雇工又是沒有任何選擇自由的,甚至完全沒有不受雇傭的自由。
第三、因為中共領袖及其主體構成來自農村,發自農村,又依靠農民打的天下,所以,它對於農民瞭解的深度,也就決定了它對農民統治的程度。由是,已經剝奪了農民糧農產品生產權和經營權的中共,緊接著又強制進行了農村的人民公社化運動,一方面使土地“國有化”,一方面則使教政合一的專制極權政治體制,在農村變成了“教政合一、政社合一和政經合一”以及“工農商學兵一體”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從此成為包攬一切權力的中共農村基層政權,不僅設立黨委,領導一切和掌管一切,而且劃分為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三級,形同農村的三級封建莊園,其莊園主就是公社黨委和大隊總支,或乾脆是公社書記、大隊書記兩人。生產隊對內代表一級領導,對外尚不代表一級政權。從此,政治、經濟、生產、教育、文化、參軍、經商包括婚姻等一切權力,統歸這個三級所有。至此農民的一切權力,包括自身的全部人權乃全部被中共所剝奪。中國農民在度過了幾千年“日出而作、日入而歇、帝力於我奈何”的自由耕作歷史,即做了幾千年的自由農民之後,終於由中國共產黨將他們全部變成了一切權力歸中共的共產農奴。從此,他們唯一的權力,便是對於中共的人身依附權。這個權力,遂使中共對他們實現了史所未有的壓迫和剝削。自合作化開始就已經餓死人的農村,終於在人民公社化的當年歲尾,就開始大面積餓死人。然而,即便是“萬戶千村人已死”,中共仍然堅決地拒絕開倉放糧以救民命,有敢違抗命令者,唯“法”是問。以產稻米著稱的安徽省無為縣,當其全縣一百四十余萬農民已經餓死半數時,時任安徽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的張凱帆,曾被迫開倉放糧以救命,卻被毛澤東指名稱作“壞人”,被捕下獄,重刑拷打,二十年後才被平反。自一九五九至一九六二年,農民中有不甘餓斃而搶糧者,重則處以極刑,輕則判刑勞改。其“風調雨順三年間”,12 竟能完全因人禍而餓死四千三百萬人,農民易子而食、己子自食之慘毒之狀比比皆是,為亙古所未有。毛澤東的行為更為中國數千年間任何一個帝王所不敢,也不會。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當中共搞農村改革時,許多地方的農民都不約而同地說道﹕“三十年了,共產黨一不讓我們吃飽,二不讓我們說話。”據中共官方統計,一九四九年後的數十年間,甚至包括現時的某些地區,中國農民的生活水準和平均收入尚遠不及二十年代軍閥混戰和整個國民政府時代。“素稱魚米之鄉的安徽巢湖地區,一九四九年農民的人均收入合人民幣三百六十圓,但一九七九年其人均收入竟只有人民幣八十圓。”八十年代以後直至現在,中共對中國農民的稅收種類,竟是一九四五年之後內戰時期“國統區”稅收種類的數倍以上。13
第四、中國共產黨在獲得了對農村政權、農業經濟和廣大農民人身的全部控制權之後,便發起了城市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運動。這個運動一是建立在土改、鎮反、思想改造、三反五反和肅反等政治鎮壓運動的背景之下,即在許多民族資本家早已于三反五反等運動中被鎮壓或被逼自裁,倖存者已經心驚肉跳之時;二是進行在農業合作化運動已經成功,統購統銷政策已經全面實現,自由主義工商業賴以生存與發展的生產資料來源,特別是輕工業生產資料的來源已經完全被斷絕,市場經濟的空間已經化為烏有,民族資本家已經無以經營之時。由是,自晚清經濟改革而得以發生與奠於基礎,並由中華民國的自由經濟制度保護、推動和發展起來的市場經濟及其體制,終於一朝而覆亡。中國大陸的所有民間企業,自此不僅在中共的嚴酷等級制度之下化級、排名、合縱、連橫,而且迅疾於各生產單位建立起黨政兩套班底,以党淩政,以政治企,形同封建工業莊園,使一切管理人員、技術幹部乃至廣大工人,均必須將自身的一切權力都依附于作為党權和政權化身的企業黨委書記們、黨委常委們和廠長主任們。從而,在繼全體農民成為中共的農奴之後,全體工人又成了中共的工奴。此後,中共一方面欺騙工奴們乃是“領導階級”,以激發他們“主人公”的勞動熱情;一方面則持續地對工人階級進行瘋狂的剝削和剝奪。一九六八年,毛澤東派工人宣傳隊進駐上層建築時,工人宣傳隊曾廣泛帶領中學生去工廠“學工”,開展接受工人階級的再教育活動。某市一所中學的學生曾在工人師傅的帶領下,對該地一家大型企業進行調查,結果表明,一個工人一天勞動的個人所得,僅占其一天所創造的勞動價值的二十七分之一。一九八零年的統計表明,該年全國工業總產值為五一七八億圓人民幣,其中職工工資總額為七七三億圓,其餘作為剩餘價值被國家拿走,剩餘價值為總產值的百分之八十五點一。 14 比馬克思所認為的最壞資本家,即榨取工人剩餘價值高達百分之五十者,大有過之。然而這不過是中共官方公佈的數字。因為如果再將職工工資總額中要以種種名義予以剝奪的成份除掉,則工人所獲就更是不可以言喻了。最富於革命性的上海工人階級在談到錢時,可謂無人不懷念舊社會資本家對他們剝削的“有情和有意”。
第五、中共既全面地掌控了農業經濟和工業經濟,即整個社會經濟,更將整個社會經濟運作、即生產經營置於其党權之下,因而,才迅速地造成了其經濟形態的專制極權化。但是,正因為“黨內路線鬥爭”的此起彼伏,和黨內各級掌權者的不斷更迭,又必然要造成被世所稱為“中央計劃經濟”的中共經濟,會不斷地出現一種自上而下全無計畫,即計畫因權力的更迭而被一再推翻或改變的混亂狀態。京九鐵路雖在六十年代就拍板建造,但其後二十餘年間,只因中央政策的改變和國務院分管鐵道部的副總理數易其人,竟一會兒上馬,一會兒下馬,一會兒敲鑼打鼓開工,一會兒又悄無聲息地停工。幾十根巨大的橋墩數十年間只能無望地佇立在江心, “遙望”長江天際流。這自然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例子罷了。至於中共一會兒大躍進,一會兒“大躍退”;一會兒要扶“鋼鐵元帥”上馬,一會兒又要強迫“鋼鐵元帥”下馬;一會兒要“以糧為綱”,一會兒又要“以鋼為綱”;一會兒要分田到戶、恢復單幹、大搞“資本主義”;一會兒又要對不願走社會主義道路者痛加韃罰,甚至逮捕“法辦”,殺雞儆猴;此無非使它的“中央計劃經濟”,只能更加沒有計劃罷了。一九二七年至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政府僅能憑權力調動全國財力的百分之三,而中共卻能夠任其所欲,幾乎百分之百地調動全國的財力,連賣公債、賣國庫券都能夠使用強制執行的辦法,其專制權力在整個社會經濟中所表現出來的淫威,實為所有非共產專制國家不能想像。由是可知,所謂中央計劃經濟,在實際上和本質上,乃是隨權所欲的一種既無計畫更無秩序的專制權力經濟。這才是中共經濟制度的本質,也是中共為鞏固其專制權力與極權統治,而不得不採用的超級專制型經濟形態。中國大陸在中共統治的近半個世紀歲月裏,其經濟發展竟遠遠地落後在亞洲四小龍的後面,在世界經濟排行榜上竟能從三十年代的世界前十數名倒退至世界倒數前幾名,在人民平均生活水準和農民普遍收入上,竟能夠遠遜於外患內憂交相煎迫的國民政府時期,其根由盡在此中。難怪中共的憶苦思甜教育,竟常常因工人、貧下中農憶的是“新社會餓死人、害死人和窮死人”的苦,而下不來台。自然,這也是中共今天絕對不准人民“向後看”,而要強迫人民“向前看”的原因。
必須指出的是,正因為中共的經濟制度本質是專制權力經濟,因此,鄧小平才在奪取權力後,以其一人之權力,而推動了中共專制政體下的經濟改革運動。十年改革中,鄧小平的專制權力,固因屢屢受到黨中頑固派的挑釁和干擾,而使經濟改革不斷出現“或前或後、或左或右”的景象,然而,也正因為鄧小平畢竟佔據了主要的和主導的專制統治權力,因而,十年改革尚能夠在 “摸著石頭過河”的景狀下顛躓而行。並由著他自己對權力的使用,而使整個經濟改革不斷呈現混亂狀態。一九八九年,當鄧小平的專制權力受到來自人民和黨中頑固派兩個方面的強烈壓迫時,鄧小平又終於象毛澤東一樣地大開殺戒,自毀改革了。一九八九年後,當鄧小平在黨中頑固派的逼迫下退無可退,並決心奪回權力時,他又只好重新祭起代表了他一生事業與成就的“改革開放”大旗,以再一次在他的專制權力推動下,重新反擊頑固派和進一步推動經濟改革以自救。因為,他說得相當明白的,“改也要垮,不改也要垮,不改垮得更快”15 的話,實已將由他所推動的兩度經濟改革,畫龍點睛般地說得明明白白。
一言以蔽之,正是專制權力經濟的本質和本性,才既造成了中國大陸前三十年經濟的長期停滯與巨大倒退,又造成了十年經濟改革的極端不穩定性,二度經濟改革開場後的極端混亂性,和兩度經濟改革所造就的徹底腐敗和腐爛。由此可知,中共全方位專制極權統治下的專制權力經濟,既非中央計劃經濟,更非自由市場經濟。而這個專制權力經濟究竟是否能夠在中共的經濟改革推動下轉變成為“市場經濟”,關鍵就是要看那個制約著整個經濟形態和經濟運轉的專制權力,是否能夠走向最後的瓦解了。
八 中共全方位專制復辟統治下的少數民族政策與未來國家分裂的危險及責任
第一、中共全方位專制復辟統治對少數民族人民殘害的特殊性
之所以稱中共全方位專制復辟統治對少數民族人民的殘害,具有特殊性,是因為中共全方位的專制復辟統治在對漢族和少數民族的殘害上,首先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說,在中共的殘暴專制統治下,凡是漢族人民曾遭受過的種種痛苦,少數民族人民皆不能倖免。在此意義上,少數民族人民與漢族人民可謂“共有一個悲慘的命運”。
但是,中共全方位的殘暴專制統治,卻又使得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人民,遭受了較之漢族人民更加可怕和更加痛苦的傷害。
原因之一,就是中共“獨尊馬教、殺盡百家”的教政合一專制統治,對崇尚信仰的少數民族人民造成了更大的傷害。因為,少數民族在宗教上的信仰,常常不僅僅是簡單的信仰問題,而且是他們維繫族群生存、團結和發展的重要精神旗幟,是理性和感情的高度結合,甚至是生命意識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但是,中共一方面指斥宗教是精神鴉片,一方面卻用權力和暴力強迫人民信仰馬列主義這個新“邪教”,這就對篤信宗教的少數民族人民帶來了“致命”的壓迫。中共和它的軍隊,中共和它的文革,中共和它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實際掌權者們對少數民族宗教、宗教設施及宗教事業的戮力破壞和摧殘,實在不能不說是對少數民族人民心靈的最大傷害和殘害。無知的江澤民先生和朱熔基先生將中共“解放”西藏喻作美國總統林肯對黑奴的解放和對蓄奴制的廢除,甚至妄言,是中共才推倒了壓迫在西藏人民頭上的“教政合一反動政體”。殊不知,就前者而論,將黑奴從南方奴隸主那裏解放出來的林肯總統及其繼任者們,並沒有將南方的黑奴們重新變成為自己的奴隸。就後者而言,則推倒了西藏“教政合一反動政體”的中共,卻將人類歷史上最反動和最殘酷的“新馬教教政合一政體”強加到了西藏人民的頭上。正因為如此,自以為對西藏人民“功德無量”的中共,在西藏人民,包括在漢族人民的心裏,卻是罪惡無窮。
原因之二,是中共党領導一切的“黨性原則”,對少數民族民族性的壓迫和摧殘。在中國大陸,雖然每一個少數民族地區都有所謂自治區、自治州和自治縣的招牌,但是,每一個自治區、州、縣政府的主要領導人,都必須是漢人,或必須是已經完全皈依了中共的人,都必須接受中共同級自治區、州、縣地方黨委全方位專制領導,這就將少數民族地區的所謂自治,全然翻作了一篇篇假話。這在漢族地區,人民尚因為自己是漢人而少了一分民族情緒上的反感,但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人民則無疑會對這種完全虛假的自治,充滿憤懣之情。特別是中共早已在實行的“先赤化而後漢化”的策略,即在少數民族地區遷居大量漢族移民,和由漢人對少數民族人民施行長期專制統治的事實,實已造成了少數民族人民對中共、直至對漢族和中國的痛恨與日俱深。
原因之三,是中共以馬列的“階段鬥爭”理論和毛澤東的“民族鬥爭問題說到底還是階級鬥爭問題”的“鬥爭理論”為根據,在少數民族地區以進行階級鬥爭來實行民族鎮壓,不僅造成了少數民族人民的更大災難,而且造成了少數民族人民對於漢族人民、直至對於整個中國的巨大離心力量。因為,無論中共怎樣地壓迫和殘害漢族人民,都還不會造成漢族人民的民族分裂和民族獨立意識。甘當“馬列子孫”的一代又一代中共黨人,雖然他們人人宣稱“等到他們死了,他們就要去向馬克思報到”,但他們畢竟是漢人的一個部分,說“逆子叛孫”也行。但是,對於同漢族人民不同種,不同族,甚至是不同文字、不同文化和宗教的少數民族地區人民來說,中共用鬥爭的方法,專政的方式,特別是暴力鎮壓的手段來對付少數民族人民,無疑只能形成由民族壓迫所造成的民族對抗局面。而由民族壓迫所導致的民族對抗,其最後的結局,不是少數民族的消亡,便是少數民族的分離和獨立。由是,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問題,就勢必要演化成為少數民族地區人民與漢族人民的關係問題,直至和中國的關係問題。並且,國家認同和國家分裂的問題便會接踵而來。今天,在中國西藏、新疆、內蒙,包括同種、同族、同文化的臺灣,所已經發生和發展著的,要從中國分離出去的民族運動和非民族的政治獨立運動,便是現實的明證。中國國家統一的進程非但沒有加速,相反,中國國家分裂的危險卻反而在急劇增強。
第二、中共對漢族文明統一理念的破壞和未來國家分裂的危險及責任
一、漢族國家文明統一理念的逐步發展和形成
中共這群“馬列子孫”對於漢族文明的摧殘固已不待言,但中共對漢族國家文明統一理念的破壞,卻給我們這個文明的古國,製造了當代國家分裂的巨大危險性。歷史的事實是﹕中國古代帝王們造長城,固是為了守遍而非為了侵略,諸葛亮七擒孟獲的故事,則說明了漢文明的重教化而非重殺戮。雖然漢初六十年的和親政策,乃因國勢不強而被迫為之,但唐王朝太宗、玄宗兩代君主都是在反侵略戰爭勝利之後,竟以和親政策與和平政策對待土藩即西藏,恰恰說明了漢族文明統一國家理念的發展和成就。至清,康熙帝不僅率先邀請五世達賴喇嘛訪問北京,而且親赴遠離北京二十公里處迎接賓客,與五世達賴喇嘛平起平坐以飲茶論事。一位元絕不承認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國記者曾在他鼓吹藏獨的書中說,一九零四年,英國曾為野心,竟能以“商業任務”的名義派出三千英軍在西藏南部發動對西藏的喋血進攻,造成西藏軍隊潰不成軍,西藏政府遂在英軍武力威脅下被迫簽訂了屈辱的“拉薩條約”。同是這位元法國記者,卻在同一本書中說道﹕“一七二零年,清軍曾應邀進入西藏拉薩,驅逐入侵的蒙古人,監督西藏對蒙古的防衛,卻從未干涉過西藏政府的統治”。這位元法國記者雖在同一本書中指責說﹕“一九零九年六月,十三世達賴喇嘛訪華歸去後,清庭曾決定派兵入藏。一九一零年二月兩千名川軍入藏,軍紀敗壞,迫使十三世達賴喇嘛逃往印度。”然而,作者卻說,“一九一零年的軍事行動卻是清政府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武裝侵略’”。16
讀者顯然能夠從這裏看見漢族文明統一國家理念的逐步形成,和中國以往統治者們對少數民族高度自治的認可。至於清政府一九一零年對西藏的唯一一次“武裝侵略”,究竟是清政府要“侵略”西藏,還僅僅是因為一個眼看就要敗亡的王朝在滅亡前的“腐敗軍事現象”,那也只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漢文明在國家統一理念上的表現和發展,雖然證據豐富,但是,這種標誌著文明的進步,卻在孫中山先生提出三民主義思想之後,得到了質的提升。因為,孫中山的民族革命理論,曾十分明確地指出“反滿並不是要殺滿”,不是要報滿人滅我漢族大明江山的仇恨,而是要對外爭取民族獨立,對內實現“五族共和”與“各民族一律平等”,即要實現漢族與各少數民族“共用”共和平等的歷史目標。至於辛亥前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綱領,不過是要“借助民族革命之義,為推翻滿族君主專制統治之一助”罷了。新生的中華民國在外患內憂的艱難歲月裏,既恪守了孫中山先生的民族問題理念,又繼承了漢文明在國家統一問題上的進步遺產,自始至終沒有對少數民族採取武力統一和武力壓迫,尤未在各方面進行瘋狂摧殘的政策。可以說,自一九一一至一九四九年間,雖然多有少數民族趁亂作亂和趁亂附亂的現象,卻鮮有中華民國政府對少數民族的武力鎮壓事實。然而,漢文明在國家文明統一理念和國家文明統一實踐上的發展和成就,漢民族與各少數民族在長達幾千年的歷史發展中,所逐步結成的良好民族關係,卻因為一九四九年的一聲槍響,而歸於灰飛煙滅。
二、中共對漢族國家文明統一理念的破壞與未來國家分裂的危險及責任
其一、中共從來就是分裂國家的罪魁禍首。本書下卷早已揭露了中共於三十年代在蘇俄命令下分裂祖國和製造兩個中國的事實。現在我們同樣有必要將中共在民族問題上前後兩個截然不同的“政策”予以厘清。因為中共為蘇俄一手扶植和豢養,所以,在奪權前為了適應和執行史達林專制帝國的對外擴張及顛覆政策,中共曾在建黨後的第一次代表大會上宣稱﹕“必須要讓蒙古、西藏及新疆自治,並且將他們轉化為民主聯邦。”實際是要他們“化入蘇俄聯邦”。一九二五年,中共即在蘇俄的授意下,贊成外蒙古獨立,並贊成蘇俄在外蒙古駐軍。一九二八年,在莫斯科召開的中共第六次代表大會宣稱﹕“如果不承認民族的自決權及分離權,中國是無法統一的。” 一九二九年,蘇俄曾為中華民國政府要收回在東北的主權而大舉侵略中國,這也是孫中山創建的中華民國第一次遭受外敵的大規模侵略。但彼時的中共,卻決策“武裝保衛蘇聯”以裏應外合,並連續發出十數號通告,命令中共江西紅軍發動大規模武裝叛亂,命令中共城市地下組織發動大規模武裝暴動,以策應蘇俄對我國的大規模侵略戰爭。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之後,中華民國雖然國難當頭,中共卻在蘇俄命令下,於是年蘇俄國慶日在江西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人民政府”,其“憲法”竟明文規定﹕“各民族有民族自決權,少數民族有分離及宣告獨立的權力……”然而,一九三九年,當中共因決策日蔣火拼和假抗日真擴張的陰謀策略,而擴張成了擁有五十萬不抗日的農民造反大軍之時,毛澤東乃第一次提出了“民族問題說道底還是階級鬥爭的問題”的理論,並從此將階級鬥爭的原則視為解決民族問題的方針。這個方針,在中共奪取政權後終於成為中共決策少數民族問題的根本方針,中共亦從此為了在全中國建立和實行他們的全方位專制復辟統治,而在這個“鬥爭理論”的指導下,居然對自己曾決策的上述“民族政策”遺忘罄盡。
其二、中共製造了迄今為止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民族裂痕、民族矛盾與民族仇恨。正因為漢族文明統一理念在歷史的長期發展中逐步得以形成,所以,中國境內民族之間的矛盾、裂痕和仇恨亦在逐漸地減少,大規模的和持續的民族衝突,已經基本得以消泯。但是,自一九四九年中共奪取政權之後,這種矛盾卻在一派虛假的輝煌團結局面之下,在武裝和暴力的統治和壓迫之下,迅速地、並且是劇烈地發生和發展起來了。首先,對少數民族實行自治的允諾,蓋因自治區州、縣黨委的同時成立,而變成了轍頭轍尾的假話。其次,“民族鬥爭問題說到底還是階級鬥爭問題”的理論,又驅使著中共在少數民族地區,對少數民族人民實行“分而治之”的專制統治策略,以造成少數民族內部的分裂和對抗。再者,在上述行為得手之後,中共即開始以“馬教”來誘導和壓迫少數民族的宗教,既誘使部分少數民族人民轉移宗教信仰,以製造少數民族地區在信仰上的分裂,又逐步地、並且是迅速地企圖用“馬教”代替少數民族的宗教,以在少數民族地區建立和健全中共獨尊“馬教”的反動教政合一政體,並以決策大量漢族移民的辦法,企圖將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民,變成少數民族地區真正的少數民族。自然,這一切均必須在中共暴力專政的前提之下以進行之。但中共的收穫,卻是終於逼迫著少數民族人民開始了對他們的暴力反抗。由是,中共亦因“圖窮匕首現”,而開始大規模地和殘酷地鎮壓少數民族的“叛亂”,亦不管這個叛亂是自發還是自覺,是有理還是無理,是中共陰謀誘發還是由少數民族人民自己發動。一九五零年中共炮轟大小涼山,意在對彝族人民轟盡殺絕的滅族之舉,其誘因乃是中共自食其言,才迫使彝族人民要求中共兌現曾經答應給予的自治權力。17 一九五九年的所謂西藏叛亂,便是中共在青海“誘發”的結果。18 一九七零年代在內蒙古發生的“內人党”事件,便是中共利用一個蒙族共產黨作家的所謂交待,而對蒙古人民所進行的大規模血腥鎮壓。19 八十年代西藏的歷次“叛亂”,雖然大多數是西藏人民對中共暴政的自發反抗,但是,西藏人民自發反抗和有組織反抗中共對他們的長期殘暴專制統治,不僅有理,而且值得同情和支持。因為數十年來,中共對西藏、西藏人民和西藏宗教文明所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已使得這一反抗具有正義性和合理性。否則中國大陸人民反對和反抗中共一党專政的民主抗爭,也就無理可言了。一個對自己的同族人民尚且能夠多次施行公開鎮壓和屠殺的專制政黨,其對少數民族地區人民反抗的血腥鎮壓和屠殺,不僅可以想見,而且不難想像。在中共當政的近五十年歲月裏,在中共至少殘害了七千萬無辜同胞生命的統治“實績”裏,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人民究竟被中共無辜殺害了多少,也只有在中共殺人檔案解密的時候,才能為世所知。
顯然,中共對少數民族進行瘋狂迫害和鎮壓的明顯惡果,便是對在數千年中才逐步形成的漢族文明國家統一理念的徹底破壞,便是民族裂痕和民族仇恨的急劇加深和民族問題的急劇惡化。特別是隨著中共專制統治的被迫弱化及其對“亡黨亡國”的日益擔憂,中共為強化專制統治而對本族人民和少數民族人民所進行的更加殘酷的鎮壓,實際上正在給中國境內民族問題的爆發,埋下了巨大而且深重的歷史性危機。
其三、中共將留下中華民族民族問題的痛苦遺產。一個不幸的事實即是,由於在近五十年的時間裏,中共乃是中國大陸的統治者,並且中共政權又是一個漢人的政權,所以,在一個極其廣闊的社會層面之上,甚至是在廣闊人心的約定俗成之中,中共政權就是漢人政權固不待言,而且“中共就是中國”的錯誤認識,亦得到了國內少數民族和海外華人的廣泛“認同”。特別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人民心裏,這種認同就更是難以改變的了。由是,厭惡中共和反對中共,便會迅速地轉化成為反對漢族和厭惡漢族,直至走向對中國的厭惡、否認和反對。由中共所製造的民族矛盾、民族裂痕和民族仇恨,終於招致了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的巨大危險和危機。這個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的危險和危機,一方面因為中共仍然在使用殘酷鎮壓的辦法來解決民族問題而愈益加重,一方面又得到了某些國際輿論的支持;一方面卻給一些心懷叵測的政客以積極利用的機會。由是,中國國家分裂的危險就不僅成為中國一國的問題,而且成為世界某些國家所關心、甚至想插手的問題。這既給中國民族問題的解決帶來了異常的複雜性,而且為中國的國家分裂製造了更大的危險,並將為中國大陸在即的偉大民主變革,帶來了解決民族問題的困境,甚至為民主變革過程中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現象的有可能出現,帶來了可以想像的責難和非難,即所謂“正是民主變革才造成了中國民族和國家的分裂”。猶如某些心懷叵測者正在借用前蘇聯共產專制制度崩解後其“加盟”民族的必然分裂,以煽惑人心地指責說,它正是俄羅斯民主變革的惡果一樣。因此,必須首先指明的是,當代中國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的危險,既由中共的專制統治所造成,那麼,中國未來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的責任就必須由中共及其專制政權來承當。也就是說,如果中國在將來的民主變革進程中,出現了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的嚴重問題,它將不是民主變革之罪。因而,屆時如果有人指責是搞民主搞壞了,或者指責造成了中國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的原因乃是民主變革本身,就不但是毫無道理的,而且一定是某些別有用心者的陰險責難而已。
其四、我們的歷史使命 ——對孫中山“五族共和”思想的再繼承。當代中國有可能出現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的嚴峻事實已在提醒我們,在中共實行了近五十年專制復辟統治的中國大陸,在人民正在堅決反對中共專制統治、艱難追求民主與自由的中國大陸,在一場偉大的民主變革就要來臨的中國大陸,中國大陸的民主力量,包括海外和港臺的民主力量,和一切關心祖國、熱愛祖國、渴望中國走上“民主統一”而非“專制一統”的中國人,我們的一個共同歷史使命,就是要向一切關心中國民主進步和中國民族問題者說明,一是中共專制政權不能代表中國,更不能代表全部的中國。二是中共政權雖然是漢人的政權,但是這個漢人政權同樣不能代表廣大漢人和整個漢民族。三是以漢族人民為主體的中國各族人民,今天正在艱難追求著的民主變革,其目的,就是要終結這個在中國大陸已經喪盡人心的中共專制政權。因此,漢族人民在反抗中共專制暴政上,是和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奮鬥目標完全相一致的。四是漢族人民對民主的追求和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對推翻中共專制壓迫的追求,本身就具有相當的一致性,並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所以,民族問題的解決,完全不必為難漢族人民的民主追求;同樣,漢族人民對民主的追求,更不應該犧牲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解放鬥爭。而是應該將中國大陸少數民族反抗中共暴政的鬥爭,和漢族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追求結合起來,建立各民族反對中共專制統治的民族民主統一戰線,互相支持,相互援助,共同防止民族分裂和國家分裂,為既能實現中國的民主統一大業,又能實現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真正的和高度的民族自治而共同奮鬥。
繼承孫中山先生“五族共和”的思想,認清中共與中國的區別,研究民主問題和民族問題的關係,追尋民族解放和祖國統一的道路,這才是中國境內各民族人民的當務之急。
九 文革 —— 十七年專制復辟統治的大曝光和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歲月 —— 毛澤東時代
第一、文革是中共十七年持續內訌內鬥的大爆發和總爆發
歷史的事實是,中共自一九二七年開始蛻變為一個農民造反党起,便開始了以嗜殺為特徵的無休止內訌。特別是江西肅反、富田事件、川康分裂和延安整風,曾屢造翻船之險。及至造反成功,建立政權,新的內訌遂激烈開張。從毛澤東對各路“開國元勳”削藩奪兵權,到整倒高崗、饒漱石集團始,歷經數次黨內鬥爭,直至一九五九年彭黃“反黨”集團罪名成立,毛澤東固然因此而維護了自己在党中的領袖地位,劉、周、鄧等人亦于合縱連橫之中,或助毛以滅高、饒、彭、黃,或為己而與毛暗中對抗,或拳腳相連以共同迫害人民與知識份子。一九五九年後,蓋因毛的三面紅旗造成曠古奇冤,餓死人民數千萬,劉、鄧遂趁收拾大躍進殘局,逼毛退居二線,奪權之心益盛。至一九六六年中共中央委員及各省黨魁已逐漸為劉、鄧所安插,“毛主席三天不學習就會趕不上劉少奇”的中央指示,也已口頭傳達到基層黨支部。中共黨內遂有“毛家天下劉家黨”之論,從而造成了毛的大權旁落,亦導致了更大內訌與全面內訌的必然爆發。此尤不論,十七年間,特別是中共一旦興內訌於內,便必然要張外鬥於外,從而交相呼應,疊呈“中共領袖內訌、普通黨人遭殃、無辜人民橫屍”的淒慘局面。就內訌而言,毛、劉、周、鄧等鬥倒了高、饒、彭、黃,便以所謂“高、饒、彭、黃分子”為罪名,施以大清洗。就外鬥而論,自合作化至文革前,凡黨內起風,便民間有難。一九五七年,中國大陸知識界因此而招致百萬知識份子的勞改、勞教和家破人亡。一九五九年,毛在劉、周、鄧等支持下,為鬥倒彭德懷,尤不惜餓死人民數千萬,雖餓殍遍野卻不願與聞。一九六四至一九六六年文革伊始,劉、鄧為自保,而兩度轉移“四清”和文革的大方向,變鬥當權派而為鬥群眾,瞬間便使人民冤命連城、血肉橫飛。如果說中國歷史上唯一貧下中農出身的皇帝朱元璋,因革命成功而興胡、藍之獄,不過誅殺其党人二萬有餘;與毛澤東同為鄉村小知識份子出身的洪秀全,為興內訌而盡殺楊、韋二黨,亦同樣不過三萬之眾,則中共十七年內訌、外鬥之株殺、迫害、連坐其黨人,再加上被枉送掉性命的無辜民眾,矗不知有幾百萬幾千萬之多。
應該說,正因為十七年內訌外鬥不止,才會有文革的全國奉旨惡鬥。前者為後者的準備,後者為前者的必然。文革中,毛澤東就曾在天安門城樓上對斯諾說,他五九年就已經想搞掉劉少奇。一九六二年他又因劉趁其退居二線攫取党權,而提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口號,以便將不抓階級鬥爭的罪名禍於劉少奇一身。一九六四年,毛一邊指使江青在上海建立勢力,借批判“文藝界已經跌到了修正主義邊緣”,以暗示“黨內有一條修正主義的路線”;一邊發動“四清”運動,首度提出要整“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一九六五年一月,毛在最後作出搞掉劉少奇的決定之後,又立即指使江青及其上海幫拉開了對劉、鄧進行反攻倒算的序幕。一九六六年蓋因陰謀就緒,毛乃迫使政治局發出“五一六通知”,斬卻了劉少奇的四員大將 —— 彭真、陸定一、羅瑞卿和楊尚昆,文革遂轟然而起。
但是,文革與十七年持續內訌的不盡相同之處,一是十七年的內訌雖與外鬥交相呼應,但外鬥畢竟只是內訌的曲折外化,並非中共將內訌公開化所使然。二是十七年中共的每一次內訌,因能自訌自消,固只需要公佈內訌結果,而不公開內訌經過,對外仍講“團結一致”。三是十七年內訌毛澤東皆因權、威具在,或尚在,穩操勝券,而不必非求助於“民力”不可。但是,一九五九年之後,其權力與權威的迅速弱化,尤其是劉少奇黨中勢力的日漸崛起,已使他頗有“盛名之下,其實難副” 之感。因而,他既不能夠穩操勝券,尤不敢掉以輕心,遂決意“利用自己在黨內國中的神秘領袖地位”,決策“發於外而攻於內”,實際上已經是“拼死一搏,以求奇效”。同時亦因劉、鄧黨中勢力,特別是在中央委員會的勢力過大,從而又使毛決心于文革爆發後,誘使對方犯錯誤,即“權付劉、鄧”,自己卻抽身事外。待到劉、鄧果如其料,依十七年內訌外鬥的老例,更為轉移運動的大方向而大派工作組,大興外鬥,大整群眾,並已造成全國血淚交迸之時,他才突然回到北京,公開拋出“炮打司令部”的大字報,公開聲明“此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公開指出黨內有一個“資產階級司令部”。由是劉、鄧因整群眾而獲罪於群眾,毛澤東則因“解救”群眾而獲得群眾擁護。這樣,一場“由內謀內和由外攻內、以上誘下和以下攻上、以黨殺民和以民攻黨”的更大內訌和內亂,才算是真正爆發。毛因此而旗開得勝,文革由是而顯示了它與中共十七年內訌外鬥的巨大不同之處,便是“中共內訌的全盤公開化”和“借民之力以助黨訌”局面的形成,以及“全黨奉旨惡鬥和全國奉旨內亂”的發生。
第二、文革使中共從一黨專制復辟走向了毛氏君主專制復辟
誠然,要想解開文革大亂,只亂了劉鄧黨人,只害了黎民百姓,卻非但亂不了中共於十七年所復辟成功的專制制度,甚至還強化了這個專制制度,並將這個專制制度完全徹底地復辟到了君主專制制度的“謎底”,就必須認清,正是“十七年”才在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等各個方面為文革的爆發奠於了全面的歷史基礎。這個基礎,就是中共全面復辟專制制度和架構教政合一極權制度的成功,和它對人民實行絕對專制和殘暴統治的成功。由是,任何人一旦於中共黨內權力鬥爭中獲勝,尤其是獲得了他個人對黨的專制權力,他就能夠輕而易舉地由一黨專制走向一人專制,從而造成君主專制的複歸。毛澤東之所以能夠在文革和文革後數年中成為千萬黨人和億萬人民的最高主宰和絕對主宰,20 毛澤東之所以敢於“捧後宮、興閹党”,姬妾成群、荒淫無恥,非但造成“其之不死,江亂不已”的局面,而且形成了“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毛要民亡,民不得不亡”的“帝王氣派”,其專制的淫威連秦皇漢武、唐宗宋祖都不敢望其項背,就是因為他將中共一黨專制變成了毛式君主專制,從而在實際上走上了對於君主專制制度的全面復辟和超級復辟。
第三、文革使中共從堅持“馬教”治國走向了堅持“毛”教治國
文革前十七年,毛澤東雖然深感獨尊“馬教”對於鞏固一党專制權力卓有奇效,卻又感到對於鞏固他個人的絕對專制權力依然大有問題。因為中共黨內權力鬥爭的需要,已經使毛意識到,是獨尊馬列,還是獨尊毛思想、毛政策和毛權力,實已成為中共黨內鬥爭的焦點。毛甚至意識到,有人已經企圖利用馬列思想來排斥毛思想,諸如中共“八大”借反對個人崇拜而張黨徒對他的對抗,實使他痛恨在心。此時,林彪因懷有個人野心,又深諳個中道理,遂于六十年代初即開始在軍隊“大樹特樹毛澤東思想的權威”,甚至把毛澤東思想推崇為當代最高最活的馬列主義,直至以編選《毛主席語錄》的方式,將毛澤東的每一句話都“神聖化和經典化”,所謂“一句頂一萬句”,企圖使之完全取代馬列主義在黨內和黨外、甚至是在國內和國外的獨尊地位。而文革之所以能夠成功發動的重要思想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在中國大陸,毛澤東思想已經比天高皇帝遠的馬列主義愈來愈具有實際上的權威性。由是,“毛澤東思想萬歲”既成為文革時期最嘹亮的革命口號,“毛澤東思想”更從此成為統帥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的最高統治思想。而反對毛主席和反對毛澤東思想,亦從此成為最高罪行,而必須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共討之。從而把十七年間的兩個最高統治原則,發展成了“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毛澤東思想,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偉大領袖毛主席”。毛個人在文革中和文革後數年間的絕對專制,由是而得到了全面保證和絕對保證。從而將中共教政合一之全方位專制復辟統治,推向了毛澤東兼“教主”和“君主”于一身的全方位專制復辟統治的極端。在中國數千年的封建專制歷史和君主專制歷史上,就中國歷代帝王從未實行過宗教統治和教政合一統治的事實而言,毛式宗教專制統治,即被“蘇化和毛化”了中世歐洲教政合一式統治,實在是對中國專制歷史和專制政治的最高發展和極端發展。
第四、文革使中共從專制的等級森嚴走向了反動的血統至上
在中國大陸,舉凡親身經歷者,無不對文革前期血統論者的橫行與暴行,以及整個文革期間血統論對於每一個人命運的巨大影響,雖然記憶猶新,卻又不堪回首。但是,文革期間產生的血統論,自然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十七年間中國大陸社會嚴酷等級劃分和出身論猖行的罪惡結果和惡性膨脹。在它的前期,中共新貴族子弟因高喊血統論而私刑虐民和酷刑殺民,固已留下了血跡斑斑的罪證;其“老子革命兒革命、老子反動兒混蛋”的瘋狂叫囂,就更是表現了這一夥掌權土貴族的無知、野蠻和顛狂。在它的中後期,血統論又始終作為一種殘酷的政治原動力,而時刻壓迫著整個的世道和人心。十七年間,因出身不好而薄冰難履者,至此已冰河難渡。而由出身不好、血統“低賤”所釀成的種種個人悲劇、家庭悲劇和社會悲劇,更是生生不已。“革命”派固因權力鬥爭的風雲變幻,而造成了自身等級的暴起和暴落;“反革命”派則因文革無窮盡地擴大了它的“陣營”,連劉少奇也成了反革命,而使它的等級劃分,由黑五類擴大到了黑九類。至於在文革造反風雲中,因跳上竄下竟一時富貴、而終身作囚者,以及曾短暫掌權的“軍宣隊、工宣隊”等時髦政治集團,亦在社會等級的巨大迭變中,嚐足了上下翻滾的喜樂和哀怨。文革之後,即便是鄧小平要借改革以救黨,中共的出身論、血統論看似壽終正寢,但僅僅是在數年之後,中共“龍子龍孫”們又迅速展現出來的全面接班、掌權和抓錢的 “革命風貌”,特別是那個“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由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子女來接班,我們最放心”的理論在現實中的猖行,不僅為中共的出身論和血統論另辟通途,大獲成功,而且將秦以後早已沒落和絕跡的封建貴族政治,重新予以復辟和發展,直至造成了一派倒退和腐爛的社會政治景象。
第五、文革使中共的殘酷鎮壓走向了鎮壓的“無法無天”
毛澤東在文革初期曾不止一次地狂言過“我就是禿子打傘 —— 無法無天”。但就事實而論,自文革前至文革後數年,無非是毛澤東無法,國家人民無天。誠然,毛澤東無法,乃是從中共十七年法守虛陳而來。國家人民無天,亦是從十七年中共對大陸人民疊行殘酷鎮壓所致。換言之,若沒有十七年中共殘酷鎮壓人民的“豐富”歷史經驗和“寶貴”政治手段,文革絕不會一開場便腥風貫日,血雨連天。其種種荼毒人民直至其黨人的手段,更是紛至遝來、交相並作,直至“展陳而出新”。因為,對於“法守虛陳、革命即法”的十七年而言,文革所掃蕩掉的,不過是中共一整套完全虛假的法制而已;對於十七年“運動即法”這個中共最根本的法制要害而言,文革恰是中共“運動即法”的最高體現;對於中共於十七年間所創制的種種殘酷鎮壓人民的手段而言,文革不過是各種殘酷手段的公開大亮相和公開大表演;對於中共於十七年間疊造冤獄以無端整肅人民及其少數黨人而言,文革無非是將“冤獄遍中華”擴張成了“中華即冤獄”和“冤獄遍中共”罷了;對於中共於十七年間為殘酷鎮壓人民而創建的多重監獄制度而言,文革無非是將它的獄外之獄 —— 群眾專政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更何況中共十七年專制殘暴統治,早已使得中華大地到處都有為劃清界限而拒不為“反動父母”裹屍送葬的不肖子孫,卻再也沒有所謂“路見不平而拔刀相助的中華壯夫”,由是而將我們古老民族重情、重仁、重孝、重節和尚俠好義的種種優秀民族性格破壞罄盡。此無疑為毛氏“運動群眾”,發動文革,造就了先決的“人性惡化”條件。而毛澤東和中共在文革中無法無天的最突出表現,就是既連“法”的任何虛假形式都不再顧忌,又空前地發展了他的“裂民而治”手段,無限地擴張了“群眾專政”的範圍,史無前例地迫害人民,草菅人命,從而在實際上將整個中國大陸完全變成了一個暗無天日的“大監獄”。如前所述,僅在文革數年之中,被毛澤東誘以造反,挑以武鬥,釁以互鬥和大規模鎮壓而致死者,就達兩千萬之多,是日本十四年侵華戰爭期間被害中國軍民的一倍以上。
第六、文革使中共從架構權力經濟走向了毀滅國民經濟
文革和文革後數年,毛澤東和中共亦在經濟上將中國大陸推向了國空民絕的境地。這雖是毛澤東以革命破壞經濟,以政治壓迫經濟,直至為了權力而不惜毀滅經濟的一個惡果,又是十七年所架構的專制經濟形態所必然要造成的結果。文革前,相對於毛澤東重權力、輕經濟和不懂經濟、卻又好大喜功而言,劉、鄧一路似因權力鬥爭的啟示,而心存發展經濟的要求。文革開始後數年,相對于毛澤東唯權是問的心態而言,周恩來似乎因“當家之難”而不敢歧視經濟為無物。是故,毛、周兩大政治集團間的長期鬥爭,便使得整個文革和文革後數年的經濟,處於無休止的“毀滅性震盪狀態”。周恩來既要緊跟毛澤東幹革命,又不得不抓生產;江青為了革命奪權,乾脆連生產也不給抓。及至一九七四年鄧小平上臺,雖痛言“積重難返”,卻又因權力到手,而要整頓經濟。然而,事不過一載,江青四人幫已唆使造反派喊出了“萬里不倒、火車不跑”的口號。鄧小平的二度政治前途,遂在毛所點燃的“批林批孔”烽煙中,再度毀於一旦。專制經濟,由是而在中共一黨之長期內訌內鬥中走向了死地。由十七年所建成的專制經濟形態,不僅成為文革和文革後數年中毀滅經濟的藪淵,而且成為鄧氏經濟改革的強大反制力量,至今難逃其臼。
總而言之,上述種種無非證明了一條真理,即﹕沒有中共十七年在中國大陸的專制復辟統治,便沒有文革的爆發。換言之,十七年固是文革發動的歷史準備,文革則不過是十七年專制復辟統治的大曝光。進而言之,就對中共數十年專制復辟統治的認識而言,在中國大陸,早就有越來越多的人,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了,文革前十七年的專制復辟統治較之文革開始後十年的更加黑暗性,和文革開始後十年較之前十七年的更加瘋狂性。而也正是十七年專制復辟統治的迅速建立及強化,和文革開始後十年的瘋狂倒行逆施,以及其後近二十年為自救而推行的兩度專制改良,才真正地凸現了中共整個專制復辟統治迅速由興而衰的歷史三階段。
似乎已經沒有必要再來論證毛澤東時代才是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了。因為,當太陽過於燦爛的時候,你的眼前常常會一片漆黑。因為,在中國的歷史上,確實不曾存在過這樣一個“太陽最紅”、但“人間最黑”的時代。因為這個以毛澤東的名字命名的時代,確實是史無前例的黑暗,確實是史無前例的血醒,確實是史無前例地好話說盡和壞事做絕。
兼 問 “左”禍還是“俄”禍?
一個很普遍也很奇怪的現象是,不論是在中共黨內,還是在海內外,許多人在談到中國共產黨所犯下的“錯誤”時,常常都是用一個“左”字便把它輕輕一提就算完了。此就中共黨人的心態而言,尚可以理解,但對普通人,特別是對某些學者來說,就是咄咄怪事了。
因為,如果說中共持續數十年“造冤獄,虐民眾,踐踏文明文化,迫害知識份子,公開殺人屠城,持續禍國殃民”的種種行徑,都只能稱做是“左”的“錯誤”,那麼,只殺了四百六十個反動儒生的秦始皇,和中國數千年歷史上那些殺人遠沒有共產黨多,害人遠沒有共產黨廣,破壞文明文化遠沒有共產黨烈,戕害民心民智更遠不及共產黨深的歷朝歷代統治者們所犯下的錯誤,又該叫做什麼樣的錯誤呢?是不是連“左”的錯誤都根本“不夠資格”呢?如果是,那他們為什麼偏偏要被我們後人稱為封建統治者,專制統治者,禍國殃民者,國民黨反動派,並且還一定要推翻,要打倒,要永遠批判、絕不輕饒呢?
中國共產黨所犯下的不是錯誤,而是史無前例的罪惡;中國共產黨所犯下的更不是“左”的錯誤,而是專制的瘋狂復辟與超級復辟。在中國的數千年歷史上,既不存在這樣一種可怕的“左”禍,在中國現代由專制向民主過渡的歷史上,這個“左禍”的實質,便是“俄禍”。因為,正是這個由蘇俄蓄意在現代中國所製造的“俄禍”,才阻斷了我們應有的民主進程,才在共產革命的名義下瘋狂地復辟和發展了中國舊有的專制制度,並且將它推向了極端。從而將我們的現代中國強阻在反動倒退的死港之內。
由是,要研究共產黨,就要跳出共產黨;要認清共產黨的禍患,就要將歷史上的所有禍患都拿來跟共產黨所製造的禍患比上一比。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地認識共產黨,才能真正地對我們祖國的過去有一個公道,對祖國的未來有一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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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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