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邊疆戰事的發展與思想統治的加強
乾隆帝即位之初,曾标榜“既鮮靡費之端,亦無兵役之耗”,在朝臣中則力倡消除畛域,以鞏固其統治。但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後的三十年間,逐漸向相反的方面轉化,邊疆戰事頻繁興起,皇室貴族奢靡無度,在誇耀武功,競尚浮華的背後,日益消耗着前朝積聚的國力。清王朝走上由盛而衰,外盛内衰的歷程。政治上和思想上的控制也随之日益強化了。
(一)西北和西南的戰事
一、準噶爾部戰争的繼續
雍正帝擊敗準噶爾部噶爾丹策零,定界遊牧,十年間不再有大的戰事。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噶爾丹策零死,次子多爾濟那木紮爾繼承汗位。一七五○年(乾隆十五年),被衆台吉攻殺。大策零敦多布之孫達瓦齊、小策零敦多布之子達什達瓦和輝特部台吉阿睦爾撒納,策劃擁立那木紮爾弟策妄達什爲汗。其兄剌麻達爾紮乘機奪取汗位,将策妄達什與達什達瓦除滅。達瓦齊和阿睦爾撒納逃往哈薩克,剌麻達爾紮派兵三萬人,跟蹤追捕。阿睦爾撒納潛回故地,組織精兵一千五百人,從闼勒奇山路突入伊犁,襲殺剌麻達爾紮,推戴達瓦奇爲汗。阿睦爾撒納原在雅爾(塔爾巴哈台)遊牧,娶杜爾伯特台吉達什女,後殺害達什,控制了達什子納默庫所屬的杜爾伯特部,并移居額爾齊斯河。在庫什烏蘇遊牧的和碩特台吉班珠爾是他的同母兄,與他聯爲一體。阿睦爾撤納調動輝特、杜爾伯特、和碩特等三部兵力,威脅伊犁。達瓦齊親自率兵三萬進攻額爾齊斯河,并派勇将瑪木特率烏梁海兵八千,東西夾擊。達瓦齊與阿睦爾撒納交攻經年。一七五四年(乾隆十九年),阿睦爾撒納兵敗,遂與納默庫、班珠爾率所部二萬人降清朝,在紮蔔堪遊牧。乾隆帝在熱河行宮召見阿睦爾撒納,封爲親王,納默庫、班珠爾爲郡王。在此之前,準噶爾部宰桑薩賴爾(台吉達什達瓦部屬)、杜爾伯特部台吉策淩也各率所部先後降清。達瓦齊汗的大将瑪木特,見諸台吉相繼降清,也脫身來投。
阿睦爾撒納、瑪木特向清廷建策進攻達瓦齊,說:到秋天,我軍馬肥,敵人(指達瓦奇)馬也肥。不如在春天,乘敵人沒有防備,不能遠遁,可一戰成功,永除後患。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二月,清朝分兵兩路向伊犁進軍:命班第爲定北将軍,統北路軍,阿睦爾撒納爲副将軍,瑪木特爲參贊,從烏裏雅蘇台出發;又命永常爲定西将軍,統西路軍,薩賴爾爲副将軍,班珠爾爲參贊,從巴裏坤出發。兩路軍約定在博洛塔拉河會師。清軍所到之處,額魯特各部大者數千戶、小者數百戶,相繼降清。準噶爾部大台吉噶爾藏多爾濟和維吾爾族的和卓,也先後迎降。清兵不戰而進軍數千裏。五月五日,兩路清軍到達伊犁,達瓦齊率領萬人,退守伊犁西北一百八十裏的格登山。清侍衛阿玉錫率騎兵二十二人,乘夜直搗大營,準噶爾兵潰散,黎明收降七千餘人。達瓦齊率二千人南逃,沿途兵丁逃散,到烏什城時僅有百餘人,被維吾爾族的阿奇木伯克霍吉斯擒獻清軍。清朝順利地控制了天山南北兩路。
清朝釋放了被準噶爾拘留在伊犁的維吾爾族的大和卓波羅泥都,讓他返回天山南路統轄舊部;又示意額魯特各部台吉,将分封四汗統轄四衛拉特。阿睦爾撒納企圖專制西域,做四部之汗,不穿戴清朝賞給他的袍褂頂翎,不用清朝頒發的定北副将軍印,仍用準噶爾舊傳小紅钤記調兵,揚言:“不立阿睦爾撒納爲汗,終不得甯帖。”清廷命阿睦爾撒納入朝,拟封他爲輝特汗。八月十九日,阿睦爾撒納從伊犁行至烏隆古河,詭稱回紮蔔堪舊遊牧地治裝,策劃起兵。這時,清軍已撤,隻留班第、鄂容安率兵五百人,處理善後事宜。阿睦爾撒納襲殺班第、鄂容安。永常率兵數千,從烏魯木齊退回巴裏坤,天山北路又被阿睦爾撒納軍攻占。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正月,清軍反攻,二月至伊犁,阿睦爾撒納逃往哈薩克。六月,蒙古喀爾喀郡王青滾雜布也起兵反清,盡撤北路軍台。西路軍中清朝冊封的綽羅斯(準噶爾)部汗噶爾藏多爾濟、輝特部汗巴雅爾等,也參加戰亂。駐防伊犁的定邊右副将軍兆惠,率兵一千五百人,由濟爾哈朗河轉戰而南,幾次沖破包圍,退回巴裏坤。準噶爾貴族紮那噶爾布襲殺噶爾藏多爾濟,尼瑪又圖謀殺害紮那噶爾布,準噶爾貴族之間争奪汗位的鬥争非常激烈。阿睦爾撒納從哈薩克回到博羅塔拉河,大會諸部,欲自立爲汗,聞清軍将至,慌忙逃走。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定邊左副将軍成衮紮布出北路,兆惠出西路,夾擊準噶爾部。當時額魯特各部正在痘疫流行,已無抵抗能力,巴雅爾等被俘,紮那噶爾布病死。六月,兆惠、富德進軍哈薩克,追擊阿睦爾撒納。哈薩克汗阿布赍布署逮捕阿睦爾撒納,阿睦爾撒納逃往俄羅斯界内,不久病死。
次年,兆惠、富德分兵數路,搜捕山谷間的準噶爾殘部。連年進兵,對準噶爾部衆進行了殘酷的鎮壓。
二、對回部霍集占的鎮壓與天山南北路的統治
對霍集占的鎮壓聚居在天山南路的維吾爾族,清廷沿襲古譯,稱爲回部。回部伊斯蘭教長者尊稱爲和卓。準噶爾部噶爾丹攻占天山南路,回部和卓阿布都什特被拘于伊犁。噶爾丹敗後,阿布都什特降清。康熙帝命他返回葉爾羌故地。阿布都什特子瑪罕木特和卓,又被準部噶爾丹策零俘擄,囚禁在伊犁病死。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清軍攻占伊犁,命瑪罕木特子波羅泥都(布拉呢敦)回葉爾羌,統領舊部,被尊稱爲大和卓木(意爲我的大和卓)。波羅泥都弟霍集占仍留伊犁,被稱爲小和卓木(我的小和卓)。阿睦爾撒納起兵反清時,霍集占逃回葉爾羌。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五月,殺清副都統阿敏道,唆使其兄乘機起兵。
一七五八年(乾隆二十三年)正月,清廷調任兆惠部下的雅爾哈善率領索倫兵一千,綠旗兵五千往征和卓,加号靖逆将軍。雅爾哈善自吐魯番進軍庫車,七月,在庫車擊敗霍集占軍。雅爾哈善失誤戰機,緻使霍集占兄弟突圍逃走。清廷命兆惠領兵南下追擊。兩和卓逃至阿克蘇,阿克蘇城的伯克(管城官)霍集斯已降清受封,閉城不納。小和卓霍集占逃往烏什,又被拒絕,遂逃回葉爾羌。大和卓波羅泥都逃往喀什噶爾。十月,兆惠率先行的步騎四千至葉爾羌,命霍集斯随行。兆惠的先行軍在葉爾羌城外的黑水河畔駐營,以待南下的大軍。霍集占有步、騎兵萬餘,屢出兵攻擊。兆惠軍被圍困三月,傷亡日衆。
天山北路的富德軍奉命南援兆惠。一七五九年(乾隆二十四年)正月進至黑水。駐巴裏坤大臣阿裏衮也奉命領兵來援。二月,霍集占兵敗,退守葉爾羌城。清廷斬雅爾哈善,晉封富德一等伯。兆惠、富德兩軍會師後,返回阿克蘇,命霍集斯駐和阗,斷霍集占退路。六月,兆惠進兵喀什噶爾,富德進兵葉爾羌,分道追擊兩和卓。閏六月,霍集占棄葉爾羌城逃跑,并通告大和卓波羅泥都棄喀什噶爾,同往巴達克山(今阿富汗境)。七月,兆惠軍由烏什進駐喀什噶爾城,富德軍由和阗進駐葉爾羌城。兩路各有兵一萬五千餘人。八月,富德部明瑞率軍追擊霍集占,至阿勒楚爾,大敗其軍。回部一萬二千餘人投降,霍集占兄弟逃入巴達克山。霍集占受傷身死,波羅泥都被當地部落首領素勒坦沙擒捕。素勒坦沙奉乾隆帝谕,将霍集占首級呈獻,由兆惠送至清廷,在京師示衆(《高宗實錄》卷五九八——五九九)。三年後,波羅泥都的屍首也被尋獲(《聖武記·平定回疆記》)。天山南路諸城的回部伯克和部衆相繼降清,西布魯特十五部(柯爾克孜人)也緻書兆惠,歸附于清朝。
對天山南北路的統治乾隆帝在戰勝阿睦爾撒納和霍集占後,先後攻戰了準噶爾部和回部地區,在天山南北路建立起清朝的軍事統治。南路回部西有喀什噶爾、葉爾羌、英吉沙、和阗,稱西四城;東有烏什、阿克蘇、庫車、拜城,稱東四城。天山東路哈密城回部早在康熙帝時降清,依蒙古旗制編旗。吐魯番城回部曾受準噶爾部侵迫東遷,準噶爾敗後,又返回吐魯番。一七五四年(乾隆十九年),依哈密旗制編旗。此外,哈剌沙爾城也爲回部駐地。南路與東路合共十一城。各城又分領若幹大小城堡。管城長官稱伯克。管領數城的大城長官稱阿奇木伯克。回部舊制,例由貴族世襲。乾隆帝鎮壓大小和卓木後,改革舊制,各城阿奇木伯克均由清廷任免,廢除世襲,依清官制,分定爲三品至六品的品級。吐魯番、哈密和較早降清并在對大小和卓木作戰中立有軍功的回部伯克,多被任爲阿齊木伯克。
清廷在各大城也直接派駐官員,統轄地方事務,稱爲辦事大臣或領隊大臣。南路在喀什噶爾城設參贊大臣統領諸臣,北路在伊犁和塔爾巴哈台兩城各設參贊大臣統領。一七六二年(乾隆二十七年),在伊犁設總管伊犁等處将軍,統管天山南北路軍兵。參贊大臣受其節制。下設都統一人,駐烏魯木齊,統轄烏魯木齊至巴裏坤等地軍兵。乾隆帝又在伊犁北、東建固勒劄、烏哈爾裏克兩城,賜名綏定、甯遠。烏魯木齊城賜名迪化。
清廷在連年作戰中,先後調滿、蒙、索倫、達呼爾、錫伯及綠營等各族兵士一萬六千餘人,分駐天山北路各地,此後即長期在當地駐紮,受伊犁将軍調遣。南路各族兵約五、六千人,每隔三至五年換防一次,成爲定制。
蒙古四衛拉特的遷徙 在清廷對準噶爾部的長期作戰中,原被稱爲四衛拉特的蒙古諸部,屢經遷徙,部衆分散各地。清廷即分別在各地編旗統治,不相統屬。
杜爾伯特部——杜爾伯特部台吉車■在達瓦齊稱汗時,率部衆萬餘人降清。一七五四年(乾隆十九年),設盟編旗。左翼盟十一旗,右翼盟六旗。在科布多北境遊牧,由科布多參贊大臣統轄。
輝特部——遷往青海的部衆,一七二五年(雍正三年)獨立設旗,由西甯辦事大臣統轄。遷往外蒙古的部衆,于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降清編爲一旗。另有二旗依附杜爾伯特部,在伊犁降清編旗,也由科布多參贊大臣統轄。
準噶爾部——在長期戰亂中,四處逃散,不再沿用準噶爾部名。逃往青海者稱綽羅斯部,編爲二旗,分別在青海東南岸和西北岸遊牧,由西甯辦事大臣統轄。遷往外蒙古二旗,稱爲額魯特。一七六一年(乾隆二十六年),清廷指定在烏蘭烏蘇遊牧。移駐伊犁三旗,稱額魯特上三旗。逃往哈薩克,布魯特又遷回伊犁的五旗,稱額魯特下五旗。共八旗編爲二十佐領,由伊犁将軍統轄。
土爾扈特部——康熙時(一七○四年)降清的部衆,被安置在色爾騰遊牧,編爲額濟納旗,由陝甘總督節制。遷往青海的部衆,曾依附于青海和碩特部。雍正時(一七二五年),清廷編爲四旗,由西甯辦事大臣統轄。早在清太宗皇太極時,土爾扈特部曾有五萬餘帳西越烏拉爾山,遷徙到伏爾加河下遊遊牧,自成部落,首領稱汗。此後,仍不時向清廷遣使進貢。康熙帝曾派遣内閣侍讀圖理琛前往該部駐地探問,受到土爾扈特部阿玉奇汗的款待。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土爾扈特部渥巴錫汗(阿玉奇後裔)遣使者來京朝見。乾隆帝在承德和北京,先後接見了使臣。在這一時期裏,俄國沙皇政府日益加強了對土爾扈特部的控制,多方限制汗的權力,并不斷向土爾扈特部征調兵役。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春,渥巴錫汗率領所部三萬三千餘戶十六萬九千餘人脫離俄國,返回天山。沿途不斷抗擊俄軍的追擊,沿巴勒喀什湖南下,六月到達天山北路本原。清伊犁将軍伊勒圖在伊犁會見渥巴錫汗,并奏報乾隆帝。乾隆帝命土爾扈特部衆暫駐博羅博拉,渥巴錫汗來避暑山莊朝見。九月,乾隆帝在熱河接見渥巴錫,封他爲舊土爾扈特部卓哩克圖汗。以下貴族首領加封親王、郡王,各有賞賜。土爾扈特部衆被分別安置在天山南北遊牧,北路在塔爾巴哈台附近,編爲三旗;南路在珠勒都斯河一帶,編爲四旗。另外安置在東路庫爾哈剌烏蘇一帶遊牧的部衆,編爲兩旗。西路精河一帶另編一旗。四路共十旗,均歸伊犁将軍統轄。随同渥巴錫汗回歸的和碩特部衆,也被安置在珠勒都斯河遊牧,編爲三旗,由伊犁将軍節制。同歸的台吉舍楞部衆,被稱爲新土爾扈特部,編爲二旗,在阿爾泰遊牧。舍楞加封爲新土爾扈特部弼哩克圖郡王,所部由科布多參贊大臣兼轄。乾隆帝親撰《土爾扈特全部歸順記》,在承德刻石紀功。
三、第二次大小金川之戰
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乾隆帝在作戰經年後,結束了大小金川的戰事。藏族土司之間的争鬥并未因而終止。大金川首領莎羅奔老病,侄郎卡主持土司事務。小金川首領澤旺也因年老不理事,子僧格桑主事。郎卡不斷侵掠小金川及革布什咱土司。一七六六年(乾隆三十一年),四川總督阿爾泰從中調解。郎卡以女嫁僧格桑。大小金川結姻後,又聯合向鄰近土司攻掠。郎卡病死,子索諾木于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誘殺革布什紮土官。僧格桑也于同年進攻鄂克什、明正兩土司,清朝派兵救援,遂與小金川開戰。阿爾泰進軍延緩,乾隆帝以大學士兼兵部尚書溫福赴四川,另任桂林爲四川總督會同進兵。冬十二月,清軍分兵攻打大小金川。一七七二年(乾隆三十七年)二月,澤旺代子請罪,索諾木請求交還僧格桑侵地。乾隆帝不準。四月,溫福、桂林進攻小金川,兵敗。五月,乾隆帝罷桂林,仍以阿爾泰署四川總督。六月,又罷阿爾泰(以貪贓罪,于次年賜死),以陝甘總督文绶爲四川總督。大小金川各寨堅持抵抗,清軍連克數寨。原雲貴總督阿桂署四川提督,随軍效力,以皮船夜渡河,攻小金川。十二月,乾隆帝以溫福爲定邊将軍,阿桂、豐升額爲副将軍,福康安爲領隊大臣,分路進攻,奪取小金川的根據地美諾寨,俘澤旺。僧格桑逃往大金川。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正月,清朝命令大金川索諾木獻出僧格桑,索諾木不聽,清兵進攻大金川。溫福仍采用張廣泗、納親的戰法,以碉逼碉,以卡逼卡,緻使兩萬官兵,分散四處。六月,索諾木派遣小金川諸首領收集部衆,攻陷提督董天弼營,劫奪糧台,攻襲木果木溫福大營。溫福戰死,清軍大敗,傷亡将官多人,兵士三千人,軍營被劫銀五萬六千餘兩。金川軍乘勢奪回美諾,乾隆帝急谕阿桂、豐升額等退師。八月,以阿桂爲定西将軍,增派健銳營、火器營、索倫以及各省兵數千人,再次出兵。九月,索諾木與僧格桑返回大金川。十月,阿桂乘機進軍,攻占小金川的美諾,随即進攻大金川。大金川增壘設險,比小金川嚴密十倍,據點在勒烏圍與噶爾崖兩地。清軍分路進攻,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七月攻克薩斯甲嶺,圍攻勒烏圍外的遜克爾宗壘。索諾木部下毒死僧格桑,獻屍清軍。清軍繼續進攻,索諾木率部死守。清軍分道攻下附近諸寨。至一七七五年(乾隆四十年)八月,清軍攻克勒烏圍,莎羅奔及其親屬事先逃走。十二月,清軍直進噶爾崖,用大炮轟擊。索諾木之母及姑、姐、妹等與部衆二千餘人出降。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正月,索諾木與其祖莎羅奔等被迫出降。四月,阿桂押解索諾木、莎羅奔等及僧格桑屍首,回京獻于朝廷。乾隆帝親審俘囚,将索諾木等以磔刑處死,并懸僧格桑首示衆。
乾隆帝再次鎮壓大小金川之戰,仍由當地土司間的相互攻掠而引起。戰争先後延續五年之久,調動兵士數萬人,損失溫福等将官多人,耗費軍帑銀至七千萬兩(與準部、回部作戰,耗銀三千萬餘兩)。清廷付出的兵力、财力是巨大的。清軍連年掃蕩各寨堡,大小金川部落流散,人民遭到慘重的傷亡。戰争之後,部落統治不能繼續,清廷實行所謂“改土歸流”,在大金川設阿爾古廳,小金川設美諾廳,依内地制度,設官統治。
(二)侵緬戰争的失敗
緬甸原與明朝爲鄰。清順治時,李定國轉戰滇緬邊境抗清,南明桂王(永曆帝)逃入緬甸。一六六一年(順治十八年),清軍攻入緬甸境内,追索桂王。緬甸國王莽白将桂王獻給清軍。吳三桂在昆明殺桂王。吳三桂據守雲南,随後又掀起所謂“三藩之亂”。在此期間,緬甸與清廷不曾有更多的聯系。直到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由于雲南茂隆銀場商人吳尚賢的聯絡,曾有緬甸使者來北京貢獻商品。
緬甸在莽白後王的統治時期,各地的小邦相繼叛離。下緬甸的孟族攻占了國都阿瓦。上緬甸木疏村首領雍籍牙聯合各村寨,擊敗孟族,于一七五三年攻占了阿瓦。雍籍牙進而南下追擊,于次年攻占大光(今仰光)。一七五六年,攻下孟族都城白古,從而占領了整個下緬甸。但是,上緬甸北部的木邦和桂家人都并不服從雍籍牙的統治。桂家是随從桂王入緬的雲貴軍兵和家屬。他們在緬甸各地擄掠爲生,後被安置在者梗(實階)地區。桂王被殺後,仍留居緬甸,被稱爲桂家,即桂族。一七六四年,桂家首領宮裏雁(一作古利宴)被雍籍牙兵打敗,逃入雲南界内,被雲貴總督吳達善誘騙處死。木邦首領也兵敗逃亡。宮裏雁妻囊占嗾使緬甸孟艮(今景棟)首領攻打車裏,清兵屢次戰敗。雍籍牙軍也進入雲南境内,追索木邦首領。乾隆帝調吳達善爲湖廣總督,另命劉藻代爲總督。一七六六年(乾隆三十一年)正月,以劉藻無功,調爲湖廣總督。又降爲湖北巡撫,褫職,留滇效力。劉藻畏罪自殺。大學士、陝甘總督楊應琚調任爲雲貴總督,領綠營兵進剿。
楊應琚二月至軍,恢複車裏,進占孟艮等地,遣人至緬甸北境各部招降。楊應琚見進軍順利,企圖僥幸邀功,親自帶兵三千移駐永昌,向緬甸發布檄文,虛稱領兵五十萬,大炮千門大舉進讨。楊部騰越副将趙宏榜領兵五百出鐵壁關,乘隙占領緬甸邊境的互市地新街。緬軍大舉反攻,趙宏榜退回鐵壁關,緬軍入境追擊。九月,楊應琚至永昌,木邦等地也又被雍籍牙軍占領。楊應琚見勢不利,十一月急向乾隆帝奏報各部首領已相繼被招降。奏勝不奏敗。又奏原有心神驚悸風痰流注之疾, “今因自省前赴永昌,舊疾複作”,“仰懇簡員來滇接買”。(《高宗實錄》卷七七二)乾隆帝命兩廣總督楊廷璋前往永昌接辦,傳谕“若該督至永昌而楊應琚已痊愈能辦事,則該督即行回粵。”(同上)并遣侍衛福靈安帶領禦醫赴滇。十二月,楊應琚命雲南提督李時升調兵一萬四千,總兵烏爾登額率領攻取木邦,總兵朱■出鐵壁關取新街。緬甸軍繞道入雲南境,圍攻永昌。朱■由銅壁關退軍。緬軍乘間攻雲南猛卯城,不勝。烏爾登額不來策應。緬軍退走。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正月,兩廣總督楊廷璋至雲南,見局勢混亂,奏稱楊應琚已病愈辦事,随即返回廣東。楊應琚謊報得勝,奏稱“若欲直搗巢穴,恐曠日持久,得不償失”,“似即可宥其前愆,酌與自新之路。”(《高宗實錄》卷七七六)乾隆帝覽奏,懷疑“所報剿殺克捷之處,俱未盡可信”,命福靈安“就近馳往軍前,詳悉體察。”(同上)福靈安查實奏報趙宏榜、朱■失地退軍等情。三月,乾隆帝将趙宏榜、朱■、李時升、烏爾登額等逮治處死。斥責楊應琚“前後所奏,種種乖謬”,“執迷不悟”, “病愦無能”,命其罷任回京,随即賜死(勒令自盡)。乾隆帝在谕中說:“且我國家正當全盛之時,準夷、回部悉皆底定,何有此區區緬甸而不加翦滅乎?” (《高宗實錄》卷七八○)調任伊犁将軍明瑞爲雲貴總督,接辦軍務,再次發動對緬甸的戰争。
三月間,明瑞到永昌,陸續調集滿兵三千人、雲貴和四川綠旗兵二萬餘人,于九月間分兵兩路進攻。明瑞統率清軍主力,出宛頂,經木邦,向緬甸首都阿瓦(今曼德勒附近)進軍;命參贊大臣額爾登額率兵趨蠻莫(今八莫),沿伊洛瓦底江而下,在阿瓦會師。額爾登額在老官屯頓兵堅城之下,贻誤戰機。十二月,明瑞軍攻破蠻結,屢遭緬軍襲擊,供應困難,卻向朝廷報捷。次年正月,乾隆帝封授明瑞一等誠嘉義勇公,賞給黃帶子。明瑞軍轉向勐籠就食,以待額爾登額軍。緬軍跟蹤追擊,明瑞率領清軍取道大山土司、木邦土司回師,在木邦被緬軍圍困。額爾登額擁兵不救。雲南巡撫鄂甯奏聞,乾隆帝命将額爾登額押解來京,并傳谕明瑞突圍退兵。明瑞在蠻化設伏擊敗緬甸軍,間道出波■銅廠,急向雲南境内撤退。緬甸軍不斷增援,二月初十日在小勐育結集四、五萬人,包圍清軍。明瑞命諸将在夜間帶兵突圍,自領親兵數百名斷後。兩軍激戰,清領隊大臣紮拉豐阿陣亡,領隊大臣觀音保自刎,明瑞身負重傷,在軍中自缢死。清軍損失慘重。
乾隆帝任命大學士傅恒爲經略,阿桂、阿裏■爲副将軍,增調索倫、吉林兵四千人,健銳、火器營兵一千人,荊州、成都駐防八旗兵五千人,以及各省綠旗兵數萬人去雲南,又在雲南趕造船隻槍炮,準備再次進軍。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十四年),清軍分三路進兵:傅恒率主力部隊渡■鸠江(又名槟榔江,即大盈江)西行,經孟拱、孟養土司地方,由陸路攻阿瓦;阿桂率兵萬人出虎踞關,進取孟密,到阿瓦會師;提督哈國興率兵三千及湖廣造船工匠,出銅壁關,在蠻莫造船,編成水師,作爲策應。十月,清軍合爲一路,在依洛瓦底江口打敗緬軍主力,進而攻打老官屯。緬軍防守嚴密,清軍用炮擊,用火攻,埋火藥轟,都不能攻破。
十一月,阿裏■死于軍中。傅恒患病,退居銅壁關。奏報老官屯久不下,本年瘴疠過甚,領隊大臣也多患病。乾隆帝得報,谕令傅恒撤兵。傅恒派提督哈國興去緬甸軍營,與緬甸将領眇旺模議和。商定:緬甸交還侵占的雲南土司地,雙方交還俘虜。十二月,清軍焚毀舟船大炮,退出緬甸。傅恒奉旨回京,不久病死。
清廷自一七六五年(乾隆三十年)發動對緬戰争,前後将近五年。調兵數萬人,損失總督以下将領多人,耗費饷銀一千三百萬兩。此次戰争原來隻是由于邊界土司的糾紛而引起,乾隆帝以所謂“張國威”爲名,連年興兵。清軍兩度侵入緬甸,最後仍不得不撤回,實際上是以失敗而告終。此後,兩國之間不再有戰事。英國殖民勢力日益侵入緬甸。一七八八年(乾隆五十三年),緬甸國王孟雲(雍籍牙子)遣使與清朝通商,并交還俘虜楊重英(楊應琚子)。一七九○年(乾隆五十五年),遣使爲乾隆帝祝壽。乾隆帝敕封他爲緬甸國王,每十年入貢一次。
(三)巡遊的繼續與皇家園囿的修建
自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來的三十年間,乾隆帝在頻繁發動戰争,消耗國力的同時,仍然連年去各地巡遊,玩賞山水,并在京師和承德等地不斷擴建園林,以供帝後遊賞消閑。朝廷有限的财賦,日益虛潰。
一、巡遊的繼續
乾隆帝在連年的戰争中,從未親臨戰場,卻依然每年去各地遊玩。其中耗費最大的,是幾次“南巡”。
乾隆帝自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奉皇太後去江南巡遊,耽樂于蘇杭山水。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一七六二年(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五年(乾隆三十年),又連續三次奉皇太後南巡。所謂南巡,隻是在蘇州、杭州和江甯府一帶留連觀賞,并未遠涉南方的廣大地區。一七七七年(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孝聖皇太後崩。一七八○年(乾隆四十五年),乾隆帝年屆七十,又舉行第五次南巡。一七八四年(乾隆四十九年),最後一次即第六次南巡。爲觀賞江南春色,孝聖後與乾隆帝的每次南巡,大都于正月間自京師出發,四、五月間返回。南巡之年,前後約有五個月的時間在外地遊玩,兼理公務。
帝後南巡途中,曾視察高家堰堤工和海甯石塘的改築,并曾在江甯閱兵,但這些都隻是便道舉行,并沒有什麽重要的意義。主要目的還在于遊賞春景。沿途官商接駕,布置繁盛即得到獎掖,接駕不周,便受到懲處。各地争奇鬥巧,以博取帝後的歡心。巡遊的規模和耗費越來越大。沿途所經之地,一處供設即耗銀二、三十萬兩,超過康熙帝南巡時的十倍。蘇州、杭州、江甯和揚州等地是遊賞的勝地,陳設更爲侈靡。帝後所到之處,必先鋪修道路,碼頭鋪棕毯,禦道用文磚,水路特制龍舟,彩繪雕镂,陸路兩旁結彩棚,搭戲台,布列花石,陳設文玩。帝後所居的行營營帳,備設各種豪侈的家具用品。遊覽的寺觀,也即爲修飾,以供瞻仰。沿途官民商賈還要供獻各種珍寶、器物、文玩、字畫等等,不一而足。乾隆帝有《駐跸姑蘇》詩雲:“牙樯春日駐姑蘇,爲問民風豈自娛?豔歌新舞翻覺鬧,老扶幼挈喜相趨。周谘歲計雲秋有,旋察官方通弊無。入耳信疑還各半,可誠萬衆慶恬愉。”(《南巡盛典》卷八)乾隆帝幼居深宮,南巡經行各地,得與官民接觸,自可略知世情。但六次南巡,均在蘇杭山水之間,“爲問民風”顯然不足以爲“自娛”作辯解。他所體察的民情,也隻是“有秋無弊”一類的谀詞。乾隆帝爲粉飾的升平而陶醉,而自炫,直到晚年退位後才多少有所醒悟,說他在位六十年,“惟六次南巡,勞民傷财,作無益,害有益。”(《清史稿·吳熊光傳》)爲“南巡”作出了恰當的評語。
江南賦稅是清朝廷财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乾隆帝先後六次南巡,都不得不減免江浙以及經行的山東等地的賦稅,以至逋賦。這種減免使朝廷的收入大爲減少,江南百姓的負擔卻并未因而減輕。相反,每次南巡都使沿途人民增加了繁重的勞役和各種額外加派的負擔。各地鋪治道路、搬運花石、修建行宮殿宇以及一切供設,均征用大批民夫服役。朝廷使臣報道說:“治道則編茅篩土、轉■磨堅,數百裏内丁夫裹糧赴役,最爲民弊。”又說,南巡時“供億浩繁,州縣凋弊,農民舉未息肩,商船或不通津。雖值豐登,無異歉荒。”(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一)朝鮮使臣的客觀報道,比起那些爲迎合乾隆帝誇耀的心理而極力讴歌“盛典”的記述,當更爲接近實際。南巡中的大量耗費,均由地方官員承辦。各級官府又向民間征索。乾隆帝初次南巡,已要各地鹽商供給需費。此後五次南巡,也多取自鹽商。鹽商不足,又向其他商人富戶征取。正賦以外,于是又添出多種名目的“加派”(參見下節)。加之官吏從中侵漁中飽,以迎駕爲名多方敲榨勒索。巨大的耗費,最後都還是落到了廣大民衆的肩上。六次南巡,爲江南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多方面的損害。
南巡而外,乾隆帝還曾先後五次遊幸五台山,四次東巡谒陵。至于熱河避暑、木蘭行圍,更是每年的常例。乾隆帝在位之年,幾乎每年都有數月時間在外遊幸,可稱爲曆史上最能遊樂的皇帝。隋炀帝以遊樂而緻亡國,乾隆帝在連年歡慶“盛典”的一片頌聲中,使清朝的國力日益虛耗了。
二、皇家園囿的修建
乾隆帝幾次南巡,對江南的樓閣園林,愛羨不止。經行之處,賦詩刻石,以志其盛。巡遊不足,又在避暑山莊和京城内外,廣建園囿。南巡時所見蘇杭等地的樓台景物,依樣重建于園中,以便及時遊賞。乾隆帝有詩雲:“因教規寫阊城趣,爲便尋常禦苑臨。”自乾隆帝初次南巡以來,京城内外園囿的修建,連年不斷。其規模之大與持續時間之久,爲曆史上所罕見。乾隆帝是曆史上最善遊樂的皇帝,也是修建園囿最多最頻的一位皇帝。把江南景觀移建于北方,自然有助于園林建築藝術的交流,但也和南巡一樣,不能不嚴重地“勞民傷财”。
避暑山莊的擴建曆史上的北方民族,如契丹、女真、蒙古等族,在建立國家後,爲保持騎射的傳統,皇帝和大臣例于不同季節,在不同地點從事騎射漁獵等活動,并在當地處理政事。駐地稱爲納■(參見本書第五冊)。清康熙帝于夏秋間去木蘭行圍,在熱河駐夏,處理政務,正是繼承了北方民族的這一傳統。一七○三年(康熙四十二年)在熱河駐地,依仿漢族建築,營造宮室,一七○九年(康熙四十八年)稱熱河行宮。一七一一年(康熙五十年),改名爲避暑山莊,使傳統的滿漢文化得到自然的融合。乾隆帝即位,曆年奉皇太後在避暑山莊駐夏、木蘭行圍。又依仿江南園林山水,對山莊多次擴建,形成爲一座瑰麗的行宮離苑。
一七四三年(乾隆八年),在湖中造大型禦舟青花舫。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修築了松鶴齋,接着又翻修了正宮,新建了東宮。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後,乾隆帝連年南巡,又在避暑山莊的平原區修建春好軒;湖區建築煙雨樓、文園、文津閣、戒得堂、繼德堂;在山區增建綠雲樓等十三處景區。這些建築和園林,多依仿江浙景觀。如金山島仿鎮江的金山寺,千尺雪和笠雲亭仿蘇州寒山寺的千尺雪與笠雲亭,文園獅子林和滄浪嶼仿蘇州獅子林和滄浪亭,一片雲仿杭州萬松嶺上的一片雲,文津閣仿甯波範氏天一閣,煙雨樓仿嘉興南湖鴛鴦島上的煙雨樓,永佑寺舍利塔仿杭州六和塔與江甯報恩寺塔。此外,廣元宮仿泰山碧霞元君祠,清音閣仿北京皇宮内的暢音閣。避暑山莊經過曆年的陸續擴建,到一七九二年(乾隆五十七年)才最後完工。山莊占地八千四百餘畝,宮牆周長近二十華裏。牆内由宮殿區與苑景區兩大區域組成。苑景區山水園林輝映,構成七十二景,各有名目(康熙時有三十六景)。滿族傳統的騎射理政的納缽行宮布滿了江南風貌的樓閣園林,顯示着滿族皇帝已是多麽沉溺于漢族的文明。
乾隆帝在避暑山莊駐夏理政,也在這裏接見蒙古和西藏的官員。蒙古杜爾伯特部策淩、輝特部阿睦爾撒納、準噶爾部達瓦齊、土爾扈特部渥巴錫和喀爾喀蒙古喇嘛教領袖哲布尊丹巴三世、西藏班禅六世,都曾來這裏朝觐。乾隆帝在山莊宮牆外的山林中,依仿西藏的桑鸢寺、布達拉宮和劄什倫布寺,先後建造了普甯寺、普陀宗乘之廟和須彌福壽之廟,以便蒙藏喇嘛教僧俗前來朝拜并接待來觐的貴族、首領。乾隆帝曾自認是文殊菩薩的化身,在山莊外又依仿五台山殊象寺的模式,建殊象寺,以暗示他在佛教中的地位的尊崇。又建普樂寺、安遠廟、溥仁寺、溥善寺。俗稱外八廟。如果說,山莊内樓閣園林的建造,主要是爲了遊賞,那麽,喇嘛教寺廟的修建,則顯示了對蒙藏民族和宗教信仰的尊重。對于維護各民族間的聯系和鞏固清朝對邊疆地區的統治,起過積極的作用。
圓明園的擴建一七○九年(康熙四十八年),康熙帝将圓明園賜給皇子胤■(雍正帝)。雍正帝即位後,在圓明園内建立殿署,接見臣僚,處理政務。據稱園内“或辟田廬,或營蔬圃”,“校文于墀,觀射于圃。”(《世宗憲皇帝禦制圓明園記》)乾隆帝也說當時是“不尚其華而尚其樸,不稱其高而稱其幽。”(乾隆帝《禦制圓明園後記》)乾隆帝即位後,自一七四○年(乾隆五年)即開始在園中建築樓閣園林,陸續建成四十景(雍正時有二十八景)。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孝聖皇太後六十壽辰時,在圓明園旁建長春園,作爲附園。一七七○年(乾隆三十五年),乾隆帝六十壽辰,又建成附園绮春園(後名萬春園)。合稱圓明三園。圓明園内的樓閣和園林風景,多至三百餘處。宮殿十九座。占地五千餘畝,周回二十裏。成爲京郊最大的一座皇家園囿。
圓明園中布列的樓閣和小型園林,也多依江南景物仿建。乾隆帝幾次南巡,都到蘇州獅子林遊賞,賦詩紀盛。在圓明園的長春園中,依獅子林圖仿建,仍名獅子林。清漪園中仿無錫惠山的寄暢園建惠山園,仿海甯陳氏安瀾園建安瀾園。杭州的西湖蘇堤風景和甯波範氏天一閣藏書樓,也在園中依樣仿建。仿建的樓台風景,不能不依傍當地形勢,又不能不融入北方的建築技巧和風格,使再建的江南園林,各具特色,布滿圓明園及其附園,号爲“萬園之園”。乾隆帝又命來華的意大利畫家郎世甯與法國建築師蔣友仁、王緻誠等,依仿西方建築,設計樓台群,名爲西洋樓,在園中別具特色。
雍正帝時,即在圓明園内建置官署理政。乾隆時,各類官署更爲齊備。據《日下舊聞考·園囿》記載,圓明園南門大宮門内,東西兩廂,宗人府、内閣、南書房、軍機處、六部以至都察院、理藩院、翰林院、内務府等朝中機構,均在此建有房署。入賢良門内爲正大光明殿,東爲勤政殿。在園内形成爲一個小朝廷。乾隆帝每年夏季去避暑山莊,春秋二季在南苑、西郊行圍,在圓明園與大臣理政。圓明園實際上成爲園林化的春納缽與秋納缽。
京師園囿乾隆帝在京城内外,還陸續修建多處園囿,蔚爲大觀。京城内的皇宮西苑,包括南海、中海、北海等處,增建樓閣寺院和各種景物。南海建寶月樓,中海建紫光閣,北海建閱古樓、闡福寺。城南二十裏的南苑,爲順治以來的圍獵之所,舊有行宮,附近有德壽寺。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毀于火,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重修,規模更加宏偉。城西三十裏有甕山,山前有湖,原稱西海。一七五○年(乾隆十五年)引玉泉山水疏浚,賜名昆明湖。次年皇太後六十壽辰,賜甕山名萬壽山,山前建延壽寺。寺西有羅漢堂,塑五百羅漢。玉泉山下有湖名西湖,山下修建十六景,稱靜明園。西郊香山舊有香山寺,爲金世宗時所建。乾隆時修建樓閣景物,成二十八景,賜名靜宜園。自香山靜宜園至圓明園十餘裏間,三山五園相聯,形成爲浩大的園囿區,爲前代所未有。
乾隆帝連年修建園囿,以資“遊目賞心”,雖然客觀上促進了園林建造藝術的發展,但财力物力的耗費也是巨大的。臣僚中不斷有人對此提出诤谏。一七八一年(乾隆四十六年),乾隆帝在避暑山莊自撰《知過論》,說他在京師和熱河修建園囿、行宮、寺廟等等,“是皆弗用正帑,惟以關稅盈餘及内帑節省者,物給價、工給值,更弗興徭役、加賦稅。”又說:他不敢因“遊目賞心”的小事荒廢“敬天勤民”的大事。但也不得不承認,各處行宮争奇較勝,“究其緻如此者,過應歸于予。謂之無過,實自欺也。”乾隆帝引過自咎,以搪塞臣下,但園圃的修建,此後仍在繼續,直到他退位時,迄未終止。
三、皇室慶典的靡費
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乾隆帝爲皇太後慶祝六十壽辰,舉國上下,造成極大的靡費。由此開端,此後幾十年間,皇室各種喜慶典禮,競尚豪侈,愈演愈烈。一七六一年(乾隆二十六年),皇太後七十壽辰;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八十壽辰,都舉行盛大的慶祝。《清史稿·後妃列傳》描述說:“慶典以次加隆。先期,日進壽禮九九。先以親制詩文、書畫,次則如意、佛像、冠服、簪飾、金玉、犀象、瑪瑙、水晶、玻璃、琺琅、彜鼎、瓷器、書畫、绮繡、币帛、花果,諸外國珍品,靡不具備。”皇太後自西直門去暢春園,途經萬壽寺,爲明萬曆時所建。皇太後六十壽辰時,曾加修葺,乾隆帝撰有碑記。皇太後七十壽辰時,重加修建,在此頌經祝壽。寺外并建蘇州街,以供太後遊賞。昭■《嘯亭雜錄·蘇州街》條說是因皇太後“素喜江南風景,以年邁不宜遠行,因于萬壽寺旁造屋,仿江南式樣。市廛坊巷,無不畢具,長至數裏,以奉銮輿往來遊行。”慶祝活動的靡費,難以計數。
一七八○年(乾隆四十五年),乾隆帝在避暑山莊度過他自己的七十歲生日,慶典更爲隆盛。朝鮮使節樸趾源記載當時各地向乾隆帝祝壽進貢的情況說:“餘從使者出長城,晝夜兼行,道見四方貢獻,車可萬輛,又人擔、駝負、轎架而去,勢如風雨。其杠而擔者,物之尤精軟雲。每車引騾馬六、七頭,轎或聯杠駕四騾。上插小黃旗,皆書‘進貢’二字。進貢物皆外裹猩猩氈、諸色氆氇。……日既黃昏,益見車乘争道催趕,篝燈相照,鈴铎動地,鞭聲震野。”(朝鮮樸趾源《燕岩集》卷十四,《山莊雜記》)朝鮮使臣親見“有進貢複黃帕架子,盛以金佛一座,■入阙中,聞是戶部尚書和■所獻。”(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二)另據記載,王公大臣等僅造佛像一項,就用銀三十二萬一千多兩(《慶典章程》)。金銀、玉器、古玩和人參、珍珠等山珍海寶,不計其數。
八月十三日慶祝壽辰時,乾隆帝先在避暑山莊内的澹泊敬誠殿接受滿、蒙、漢、藏、回(維吾爾族)等族貴族的朝賀,然後在東西配殿舉行宴會,宴後看戲。劇場除清音閣外,“另立戲台于行宮東。樓閣皆重檐,高可達五丈許,廣可容數萬人。設、撤之際不相挂礙。台左右木假山高與閣齊,而瓊樹瑤林,蒙絡其上,剪彩爲花,綴珠爲果。”(《燕岩集》卷十三,《熱河日記》,千餘人提燈表演名爲“萬年春”的歌舞祝嘏。
一七九○年(乾隆五十五年),乾隆帝過八十歲生日,慶典由熱河避暑山莊延續到北京。參加祝壽的除親王、郡王、各部院大臣和各省督撫、将軍外,還有蒙古、維吾爾等少數民族首領及安南國王阮光平與朝鮮、南掌、緬甸等國使臣。阮光平的臣僚■從,凡一百八十四人(柳得恭《灤陽錄》卷一),慶典規模之大,可想而知。内務府原拟經費一百七十一萬八千兩,嗣減定一百十四萬四千二百九十七兩五錢(吳振■《養吉齋叢錄》卷十一)。“各省督撫獻結彩銀屢钜萬兩,……兩淮商賈獻銀二百萬兩”(《灤陽錄》卷一)。自一七八九年(乾隆五十四年)起,從皇宮到圓明園,都加修飾。自京城至西山四十裏,複道亭台寺刹,也都重葺。經大學士阿桂、和■等奏請,令戶部計其容入之數,多至一百四十萬兩(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二)。自熱河至京城四百裏,處處結彩。自西華門至圓明園三十裏,左右排比起假樓,覆黃琉璃瓦。由各省、各部以至舉人,立牌分掌。又立牌書某戲、某曲,自某處起到某處止。八月十二日乾隆帝自圓明園入京城,左右彩樓中,一齊唱曲。内而軍機處、内務府大臣,外而各省督撫、将軍,競獻珍玩。據說,玉如意最多,陳列殿陛,觸目琳琅。小金佛一辇數十,覆黃帕舁入宮門,絡繹不絕,無慮萬軀。官員們的奉獻,自然都是搜括百姓得來。
皇室侈靡之風日熾,皇子、公主自幼即習于豪侈,婚嫁尤爲奢費。■妃汪氏所生和孝公主,一周歲時,乾隆帝即賞給她漢玉撇口鍾、漢玉娃娃戲獅、青玉匙、紅白瑪瑙仙鶴、油珀圓盒、玉扇器等珍寶。六歲時,指配和■子豐紳殷德;十三歲,封“固倫和孝公主”,賜乘金頂轎。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卷二記載,乾隆帝攜和孝公主遊買賣街(圓明園中仿民間交易而設的商業街),見有大紅夾衣一領,即讓和■“以二十八金買而進之”。一衣之費如此,其它用度可以想見。一七八九年(乾隆五十四年)下嫁時,乾隆帝依親王例賞給大量土地和奴仆,并賞賜數量驚人的妝奁。現存妝奁清單檔分頭飾、朝珠、皮衣、衣料、各種用具、梳妝用品、陳設品等七大類。頭飾及各類用品多用金銀珠寶裝嵌。碎小正朝珠一盤,即有珍珠一百零八顆。珊瑚佛頭塔、銀鑲珠背雲等,均極華貴。另賜帑銀三十萬兩。此外,禮部還要備辦珍貴禮品,各級官員也要送上大宗賀禮。這些禮品,據說價值數百萬兩。和孝公主婚禮的奢靡,是一個典型事例。宗室王公生活的豪華揮霍,也于此可見一斑。
(四)滿洲貴族與八旗兵丁
自順治帝建都北京以來的一百多年間,滿族在政治上鞏固了統治地位,在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也在不斷的演變。乾隆時期,更加速了演變的過程。康熙、雍正、乾隆諸帝,都酷嗜漢文化,親自撰寫詩文。乾隆帝“禦制詩集”多達四百三十四卷,收入詩作四萬一千八百首。巡遊各地,題字刻石,更是到處可見。在皇帝提倡下,滿族貴族子弟自幼習讀漢文詩書,甚至已不再通習滿語、滿文。乾隆帝炫耀盛業,帝後皇室侈靡逾度,上行下效,王公貴族也競尚浮華。任職的官員貪賄公行。不任職的王公貴族依然享有優厚的殊遇,終日嬉遊享樂,日趨腐惰。八旗兵丁享有其他民族所沒有的特殊的優遇,不事生産,閑散嬉遊,日益喪失騎射善戰的武風。廣大八旗人戶則由于生計無着,日益陷于貧困。所謂“八旗生計”,已成爲乾隆朝難以解決的嚴重問題。作爲統治民族的滿族,在“漸染漢化”的同時,又在加劇分化。
一、王公貴族的遊惰
乾隆帝以生長深宮的太子繼承帝位。乾隆時期的王公貴族,也大都依父祖的世職承襲爵位。他們中間的大多數人,并不像他們的父祖那樣,爲建立清國而馳騁沙場,而是以“天潢貴胄”深居府第,慣于優遊。
清初定宗室封爵爲十等。親王一子封親王,餘子爲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爲貝勒;貝勒之子封貝子,貝子之子封鎮國公,鎮國公之子封輔國公,輔國公之子授三等鎮國将軍,鎮國将軍之子授三等輔國将軍,輔國将軍之子授三等奉國将軍,奉國将軍之子授奉恩将軍。一七四八年(乾隆十三年),增定爲十二等,即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将軍、輔國将軍、奉國将軍、奉恩将軍十二個等次,其中鎮國、輔國、奉國、奉恩将軍又分一二三等,并有兼與不兼雲騎尉之分。親王的世子(候襲親王)和郡王的長子(候襲郡王)也受封食祿(《清朝文獻通考》卷二四六)。
宗室王公中的禮(初封代善)、鄭(濟爾哈朗)、睿(多爾■)、豫(多铎)、肅(豪格)、莊(碩塞,初封承澤親王,其子博果铎襲封時,改号莊親王)六親王和克勤(嶽托)、順承(勒克德渾)二郡王世襲罔替,号稱“鐵帽王”。雍正年間又封怡親王允祥亦世襲罔替。
受封食祿的八旗王公,在朝中任職者多位居顯要。由于清初幾代皇帝不斷采取措施削弱諸王的權力,他們的子弟中也有相當多的人不再任職,但仍享受種種優厚的特殊待遇。不僅占有大量莊園人丁,而且仍領有數量可觀的俸銀。親王歲給一萬兩,世子六千兩;郡王五千兩,長子三千兩;貝勒二千五百兩;貝子一千三百兩。各級公爵、将軍,也都以次領有多少不等的俸銀(參《清朝文獻通考》卷四十一,《國用·俸饷》)。
清初功臣、外戚,也多封有世爵。世爵分公、侯、伯、子(精奇尼哈番)、男(阿思哈尼哈番)、輕車都尉(阿達哈哈番)、騎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雲騎尉(拖沙喇哈番)、恩騎尉九等,又有實任與閑散之分。其中公、侯、伯爲“超品”,即在正一品之上,各分爲三等。子爵爲正一品,男爵爲正二品,輕車都尉爲正三品,也都分一二三等。騎都尉爲正四品,雲騎尉爲正五品,恩騎尉爲正六品,不分等。他們的俸祿是公一等七百兩,二等六百八十五兩,三等六百六十兩,閑散二百五十五兩。侯一等兼雲騎尉者六百三十五兩,不兼者六百一十兩;二等五百八十五兩,三等五百六十兩,閑散二百三十兩。以下遞減。
受有封爵的王公和功臣的後裔,俸銀之外還有祿米,每銀一兩,給米一斛。遇有婚嫁喪葬,另由皇帝給予賞賜。《中樞政考》載有賞銀的規定數額。但事實上,往往由皇帝任意頒賞,賞銀可超過定額的數十倍以至百倍。
王公既爲世襲,他們的子孫往往在幼小時即可襲封,爲王爲公。如敬謹親王尼堪第二子尼思哈襲封親王時隻有三歲,十歲時便病死。肅親王豪格之子富绶襲封親王時,也隻有九歲。乾隆時襲封多羅順承郡王的恒昌(勒克德渾六世孫),四歲時封王,二十六歲病死。世襲的王公自幼即高爵厚祿,養尊處優,日以遊樂爲事。雍正帝曾在一個敕谕中對八旗貴族子弟指斥說:“平居積習,尤以奢侈相尚。居家器用、衣服飲馔,無不備極紛華,争誇靡麗。甚至沉湎梨園,遨遊博肆,飲酒賭博于歌場戲館。……不念從前積累之維艱,不顧向後日用之難繼,任意靡費,取樂目前,彼此效尤。”(《八旗通志》卷首九,敕谕)雍正帝指出的這些現象,到乾隆時更加發展。
乾隆帝連年廣建園囿,京師王公競相效尤,營建豪侈的宅第和江南式的園林。簡親王德沛(費揚武曾孫)用銀數萬兩建造別墅,據稱“亭榭軒然”,在諸王邸中爲最優(《嘯亭雜錄》卷六)。定親王綿恩(乾隆帝孫)令護衛“點綴園庭”,“任其通下吏苞苴(賄賂),動辄巨萬。”(《嘯亭續錄》卷五)兩江總督尹繼善說他曾到忠勇公、大學士傅恒的府第,“不是前途頻指引,回廊曲檻路常迷。參差畫棟接飛霞,翠閣凝香護绛紗”,有如蓬萊島境(《尹文端公詩集》)。大學士和■以聚斂著稱,據說“園寓點綴,與圓明園蓬島、瑤台無異。”(《清史列傳·和■傳》)以廉明著稱的宗室長麟,出任江蘇巡撫時,置私宅數千廈,毗連街巷,說是爲了“使此巷人知有長制府之名。”(《嘯亭續錄》卷三)宗室王公大臣,紛紛營建宅第園囿,說明滿洲貴族的崇尚浮華,已成爲風氣。大量的花費,自然是來自下吏的苞苴。
八旗王公及其子弟,平居優閑無事,耽于遊樂。标榜高雅者,或賞玩花鳥珍奇,或唱曲演戲。等而下者,聚賭宿娼,無所不爲。乾隆帝第八子永璇“沉湎酒色”, “做事顛倒”(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二)。十七子永■”不甚讀書,喜音樂,好遊嬉。少時嘗微服出遊,間爲狹巷之樂(嫖妓)。”(《嘯亭續錄》卷五)京師東城某寺院中,經常聚集王公貴族和富室子弟,設局賭博,又私蓄女伎,日夜淫縱(前引書卷八)。乾隆朝領兵作戰的名将福康安(傅恒子),享用豪奢,又喜唱曲,軍中往往通宵彈奏。據說:“雖前敵開仗,血肉交飛,而袅袅之聲猶未絕。”(《清稗類鈔》第七冊)金德純《旗軍志》說:“八旗将佐居家,皆彈筝擊築,衣文繡,策肥(馬),日從賓客子弟飲。”從家居的八旗貴族子弟到外出領兵的将佐,都日益沉溺于豪奢遊樂之中。
八旗貴族依仗權勢,恣爲不法。昭■《嘯亭續錄·宗室積習》說:“近日宗室蕃衍,入仕者少,飽食終日,毫無所事。……每有淫佚幹上之事,有司以其天潢,故爲屈法。市井之良善者又多畏其權勢,不敢與抗,适足以長其兇焰,其俗日漸卑惡也。”這種情形,在乾隆朝已經習見。《嘯亭雜錄·權貴之淫虐》記:“乾隆中,某驸馬家巨富,嘗淫其婢不從,命裸置雪中僵死。其家撻死女婢無算,皆自牆穴棄屍出。”朝廷的大臣,如大學士和■、福長安等“擅弄威福,大開賄門,豪奢富麗,拟于王室。”(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二)外省的官員,“奉差收稅,即不守本分,恣意花消,虧竭國帑。”(《八旗通志》卷首十一,敕谕)領兵的将軍“凡有征讨,軍饷一邊用,一邊奏,十萬■減五萬。”(柳得恭《燕台再遊錄》)從京師到外省,從相臣到将軍,耽于享樂,貪賄不法,滿族貴族統治集團日益腐敗了。
滿洲貴族原以騎射善戰而建立起統治,百餘年間,久居漢地,在沉溺遊樂的同時,也逐漸廢棄了習練弓馬的舊俗。滿洲貴族要統治廣大漢族人民,就不能不通曉漢族的語文和文化。王公子弟幼讀漢文詩書,以應科舉考試,甚至逐漸不習滿文滿語。這在乾隆時已成爲普遍的現象。乾隆帝曾有詩一首,概括地說明了當時的情景: “八旗讀書人,假藉詞林授。然以染漢習,率多忘世舊。問以弓馬事,曰我讀書秀。及至問文章,曰我旗人胄。兩歧失進退,故鮮大成就。”(乾隆《禦制詩四集》卷五十九)早自清太宗皇太極以來,曆代皇帝都已提出過保持滿洲文化傳統的告誡。乾隆帝更提出“騎射國語”的口号,說是“滿洲之根本”。乾隆帝每年在避暑山莊駐夏,在木蘭行圍,象征着納■騎射的傳統。但京師宗室多不善射獵,盛京地區甚至還不如京師。乾隆帝酷嗜漢文化,每年都要親自撰寫詩文。宗室王公大臣也多習作詩詞,與漢族文人相唱和,甚至不能用滿文奏對。乾隆帝雖然一再把提倡“騎射國語”作爲根本大計,但并不能改變滿洲貴族“漸染漢習”的趨勢,以至在他晚年,不得不下谕允準滿族地方官員的某些章奏,可用漢文繕寫,不再用滿文。滿族在統治漢地後不能不采用漢族的制度、文化,以至漢族的語文。這是由客觀的曆史條件而決定的。從某些方面說,也是曆史的進步。但滿族王公貴族子弟依恃特權,棄武習文,優遊享樂,則不能不日益削弱。震鈞《天咫偶聞》評論說:“習于漢人者,多得其流弊而非其精華。所存舊俗,又多失其精華而存其流弊。”八旗貴族在“漸染漢習”的同時,漸趨腐化。作爲統治民族的統治集團,日益削弱了它的統治能力和作戰能力。
二、滿洲軍兵的衰落
滿洲自建立八旗制度以來,各旗兵丁地位高于平民。初期作戰獲勝,俘掠生口财物,即可上升到貴族行列。在北京立國後,八旗成員也通過各種途徑,成爲大小官員。旗丁除服兵役外,不再有漢人平民所有的各種賦役負擔,并享有各種特權。旗人犯法,不由地方官審理,統歸步軍統領衙門或慎刑司減等量刑。八旗人丁依舊制,每丁撥給田地五垧(三十畝)。旗兵依職位不同,每月分別發給一至四兩的饷銀,三至四斛的糧米。較高的糧饷約略相當一個七品縣令的俸祿。外出作戰,另有 “行糧”。
八旗兵丁多常駐京師,駐防外地者不到總額的一半。屬于京旗的兵丁,隻準在京居住。分授給他們的旗地,也在近京五百裏内各縣。這些旗地原系圈占漢人民衆的耕地。“雖将民地圈給旗人,但仍系民人輸租自種。民人自種其地,旗人坐取其租。”(《清朝經世文編》卷三十五,《八旗公産疏》)旗兵占有民地,并不是“亦兵亦農”,而是坐取地租和糧饷,不戰不耕。京師八旗兵丁久居城中,疏于訓練,甚至不能騎射。乾隆帝曾率領他們行圍,學習技勇,給予賞賜,但兵丁希圖安逸,并不樂從。乾隆帝曾慨歎說:“不肖之徒,不識朕教養滿洲之志,反以行圍爲勞衆,不無怨望。”(《八旗通志》卷首十一,敕谕)又曾說:“升平日久,八旗子弟如鷹居籠;日飽肉,不能奮擊。”(柳得恭《灤陽錄》卷一)乾隆帝把八旗子弟比喻做不能奮擊的鷹,飽食終日,無所事事。八旗兵坐享優厚的待遇,在京城中四處流蕩。或三五成群,臂鷹架雀,在街上閑遊。或結幫聚夥,在茶坊酒館裏消磨日子。或鬥鹌鹑、鬥蟋蟀。乃至嫖妓聚賭,變賣房地揮霍。震鈞《天咫偶聞》評論說:“後生小子,既不知征役之勞,又不習擊刺之法,下至束伍安營,全忘舊制,更安望其殺敵緻果乎?”八旗兵丁逐漸變成浮蕩子弟,骁勇善戰的滿洲傳統日益丢失了。
駐防外地的八旗兵也是養尊處優,久不操練。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禦史和其衷上疏,劾奏駐防旅順口和天津的八旗兵海防水師營說:“該管各員,既不勤加操練,兵丁巡哨,不過掩飾虛文。即軍營器械,半皆朽壞。似此怠玩成風,何以固疆圉而資彈壓!”(《清朝經世文編》卷三十五,和其衷《根本四計疏》)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乾隆帝南巡至鎮江(京口),較射而有弓箭落地者。一七八四年(乾隆四十九年),乾隆帝至杭州閱兵,八旗兵射箭箭虛發,馳馬人堕地,當時人以爲笑談(《清仁宗實錄》卷三十八)。盛京八旗兵丁在行圍演武獵獸時,上繳的鹿多于吉林、黑龍江兵丁,但并非自行射獵,而是從漢民那裏買來。乾隆帝大怒,訓斥說:“盛京爲我朝根本之地,兵丁技藝宜較各處加優,乃至不能殺獸,由漢人買取交納,滿洲舊習竟至荒廢,伊等豈不可恥!……傳谕福康安留心訓練騎射,行圍時将軍親自督率射獵,務令技藝精強,以複滿洲舊習。”(《清高宗聖訓》卷三○○)事實上,旗兵長期不事生産,荒廢騎射,“恢複滿洲舊習”,是不可能的。
八旗兵丁,如此荒嬉。各級軍官,更加腐敗。他們平日克扣軍饷,優遊享樂。遇有戰事,沿途勒索,乘機中飽。作戰時則擁兵自衛,不敢向前。不僅下級軍官如此,朝廷欽命的領兵将軍,也很少知兵善戰者。大金川之戰,經略大臣讷親(清初名将額亦都後人),臨戰躲在帳内指揮,傳爲笑柄。三千兵士攻碉,遇敵即作鳥獸散。大學士溫福領兵出征大小金川,隻知在軍中置酒高會,撻辱士卒。同行的四川提督馬铨譏笑他是“空搖羽扇,無計請纓。”乾隆朝官至領侍衛内大臣的索倫人海蘭察曾說:“近日大臣中知兵者,惟阿公(阿桂)一人而已,某安敢不爲其下?其餘皆畏懦之夫,使其登壇秉钺,适足爲殃民耳。某安能爲其送死也。”(《嘯亭雜錄》卷九)
滿洲貴族将領多不知兵,八旗兵丁多不能戰。乾隆帝在連年發動的邊疆戰事中,不能不調遣綠營兵和索倫、錫伯、達斡爾等各族兵,組成作戰的中堅力量。清朝發展到乾隆時期,綠營兵額經常在六十萬左右。據魏源《聖武記》統計,中外禁旅即駐防的八旗兵,共有二十萬餘人,其中一半在京師。八旗兵包括滿洲、蒙古、漢軍在内,按照乾隆朝編制的比例,八旗滿洲兵不過十二萬左右。滿洲兵雖仍保持着優越的地位,但已基本上喪失了戰鬥能力。漢人組成的綠營兵,這時已逐漸代替八旗兵,成爲國家軍隊中的事實上的主力軍。
三、八旗生計問題
滿洲八旗兵丁不加訓練,又不事生産,如此世代相傳,不僅無力作戰,而且家口生活也日益困窘。于是出現了所謂“八旗生計”問題,京師尤爲嚴重。
乾隆一朝對這一問題的産生,曾有過種種議論。歸納起來,主要是源于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不事生産,收入減少。八旗兵丁久居京城,不事耕種,按照清朝規定,又不得經營工商,隻靠朝廷發給糧饷和出租旗地爲生。如果擅自外出謀生,即被視爲“逃旗”,從重治罪。旗人長期遊惰,靡費無節,糧饷不足即向佐領等官員借債(放印子)。再不足,便變賣朝廷地産和住房抵用。借貸放印子錢,錢糧即被扣還。土地變賣後不能再收取地租。房産賣後還要再出銀租房。這樣下去,收入越來越少。一年不如一年,一代不如一代,不能不陷于困窘。
另一方面是滿洲八旗人口不斷增加。滿洲八旗隻有旗兵本人領取糧饷,旗丁分授耕地。百餘年來,旗人生活安閑,家口不斷增殖,生活負擔也不能不随之增長。戶部尚書梁詩正在奏疏中說:“而百年休養,戶口衆多,無農工商賈之業可執,類皆仰食于官”,是旗人窮乏的原因。(《清朝經世文編》卷三十五)禦史赫泰說,順治初年到京的一人,現在已成爲一族,“以彼時所給之房地,養現今之人口,是一分之産而養數倍之人。”(《皇清名臣奏議彙編》初集卷一四五)
滿洲八旗人戶生齒日繁,收入日绌,在乾隆朝已成爲急待解決的社會問題。乾隆帝的處置辦法是:(一)增發賞銀。以恩賞名義,發給貧困戶賞銀,以爲赈濟。又動用國帑,贖回旗人典賣給漢人的旗地,由官府收租,将租金分賞給八旗兵丁。據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清查,贖回旗地一萬四千餘頃,歲征租銀三十一萬五千餘兩(《石渠餘記》卷四)。這些賞銀,對于貧困的旗戶,雖然可緩解一時,并不能解決長久的生計。(二)增加養育兵額,“出旗爲民”。雍正時設養育兵額四千八百人,乾隆帝擴大到二萬五千人。八旗兵原有滿洲、蒙古、漢軍之分,乾隆帝準令八旗漢軍“出旗爲民”,即脫離八旗兵籍,另謀生理。由此空出的兵額,改由滿洲旗丁補充。如廣州、杭州駐防漢軍和福州水師漢軍,各出旗一千餘人,由京師滿洲旗丁往補。駐防福州的八旗漢軍步兵改設爲綠營兵,另派京師八旗滿洲兵丁二千餘人駐防。
此外,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乾隆帝還曾遷移京師滿洲八旗三千戶去東北拉林等地開墾荒地,建房屯種。說是“但念現在京中滿洲,生齒日繁,額缺有定,恃一人錢糧,供贍多口,終恐拮據”。“欲我滿洲世仆,仍歸故土,生計充裕。”前往人等,每戶賞給治裝銀兩,沿途給與車輛草束,到達後又賞給立産銀并官房田地、牛犋籽種,每戶約需銀百餘兩。乾隆帝告誡說:“伊等至彼,各宜感戴朕恩,撙節用度,以墾屯爲務。稍有餘暇,勤習騎射技勇。”(《高宗實錄》卷五○四)但是滿洲“故土”的旗人,也并非“生計充裕”,典賣旗地,生計困乏的現象也在發展。據一七四一年(乾隆六年),甯古塔将軍鄂彌達的奏報,吉林烏拉滿洲兵丁三千,其中可稱富戶者僅二十一戶。貧戶一千一百八十五戶,八千九百三十五口。赤貧戶六百七十八戶,兩千八百九十四口。兩者合計一千八百六十三戶,一萬一千八百二十九口。其餘爲中戶,共八百四十八戶,八千八百二十九口(《軍機處滿文月折檔》,乾隆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這個典型材料反映出,當地八旗滿洲兵丁中,可以溫飽的中戶還不足半數,絕大多數是貧困戶以至赤貧戶。乾隆帝遷往拉林的三千滿洲戶,實際上隻有二千戶前去。其中老幼約十分之一,壯年而不會耕作者有十之六、七,能耕作者不過十之二、三。因此,去拉林等地不久,便又相繼逃回京師。留在拉林等地者,也多雇用關内流民代耕。所領旗地又通過典賣,漸歸漢民所有。
廣大八旗滿洲人戶從不耕不戰到難以存活,顯示着滿族的統治危機,也表明滿洲貴族與旗戶的分化,日益加劇了。
(五)思想統治的加強
乾隆時期的清王朝,已經經過了一百多年的統治。作爲統治民族的滿族,漸染漢習,漸趨腐化,也日益加深着本民族内部的分化。表面的繁華掩蓋不了統治集團的腐朽,武功的炫耀也不能掩蓋八旗兵力的衰弱。滿洲民族和清王朝一樣,經曆着由盛而衰的過程。
大抵一個王朝,越是處在強盛的時期,在政治上越能包容大度,具有較強的自信心。相反,一個王朝處在日趨衰朽的時刻,越是難以自保,越加偏狹疑忌,強化暴力統治。乾隆帝初即位,繼承父祖盛業,力矯前期嚴政,宣示寬仁,标榜滿漢一體,顯示出有信心建立功業。大約自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後,滿族上下日趨衰弱,對漢人的疑慮也日益加深。由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強對漢人的統治。
一、文字獄的叠起
康熙朝曾嚴厲鎮壓反清複明思想的傳播,雍正朝先後興起汪景祺、錢名世、查嗣庭等大獄及呂留良、曾靜案,指責語言文字之過,以鎮壓漢人反滿思想,被稱爲 “文字獄”。乾隆帝初即位,力圖消除滿漢朋黨畛域,曾收到一定的成效。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處置胡中藻獄,又恢複了以文字之過懲治大臣的惡例。
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後的二十餘年間,文字獄連年興起,形成嚴厲的思想統治。與前朝不同,鎮壓的對象,既不是“複明”的志士,也不是結黨的權臣,而是一般的漢人文士。見于記載的約七十餘起文字獄中,六十六獄都是懲治舉人、貢生以下的生員以至塾師、術士。興起這些案獄,目的不在限制臣僚的結黨擅權,而在于控制民間的反滿思想,用意是明顯的。下面是一些影響較大的文字獄的概況。
彭家屏案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正月,乾隆帝南巡。曾任江蘇布政使的河南夏邑鄉紳彭家屏在迎駕時面奏,去年河南數處被災,河南巡撫圖爾炳阿匿而不報。乾隆帝查詢河東河道總督張師載,得知夏邑被災甚重。二月,命圖爾炳阿親往查勘,并下谕申斥他“玩視民瘼”,“存心回護”。四月間,乾隆帝南巡回京途中,又先後有夏邑居民張欽、劉元德陳訴,被災散赈不實。乾隆帝以爲“有刁徒從中主使”,劉元德供出生員段昌緒曾商同具詞。圖爾炳阿命夏邑知縣孫默查拿段昌緒,在段家卧室中搜出吳三桂反亂檄文一紙,“濃圈密點,加評贊賞”。乾隆帝命圖爾炳阿繼續搜查,并召彭家屏至京師面詢。彭家屏奏稱并未見過吳檄,隻是家中藏明末野史,未嘗檢閱。乾隆帝命侍衛三泰去夏邑彭家,搜出記載李自成事的刻本《豫變紀略》一書(彭家屏有序)。圖爾炳阿又奏稱彭氏族譜題署“大彭統紀”,“甚屬狂妄”,查取進呈。乾隆帝指責彭氏族譜稱彭氏得姓本于黃帝,是“自居帝王苗裔”。又指責譜中萬曆年号“曆”字不避諱缺筆(乾隆帝名弘曆),“足見目無君上,爲人類中所不容。”(俱見《高宗實錄》卷五三七至五四二)賜彭家屏自盡,将段昌緒斬決,彭家屏子傳笏斬監候,沒收家産入官。圖爾炳阿和孫默查辦此案“緝邪之功大,諱災之罪小”,俱免革職,仍留原任。此案源起于河南百姓被災,滿官匿而不報,經查核屬實。乾隆帝雖然不得不下谕斥責,卻又以文字之罪轉而嚴懲了揭發此事的鄉紳和文士。諱言疾患,粉飾升平,乃是乾隆朝習見的現象。但鄉民控告封疆大吏,卻被乾隆帝認爲是“此風不可長”。乾隆帝親自處置此案,意在回護滿洲大員,鎮壓漢人士民的反抗,目的十分清楚。
蔡顯案江蘇華亭舉人蔡顯,字景真,号閑漁,平生所作詩文,自編爲《閑漁閑閑錄》,刊印行世。書中對邑紳及知府、禦史等官員,多有指責。鄉紳因而嫉恨,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指書中引古人詠紫牡丹詩句“奪朱非正色,異種盡稱王”,是對清朝“怨望讪謗”,向松江府檢舉。蔡顯已七十一歲,自信無罪,向松江府出首。松江知府鍾光豫呈報兩江總督高晉、江蘇巡撫明德。檢閱《閑漁閑閑錄》及蔡顯的其它著述,指爲“語含诽謗,意多悖逆”,逐條粘簽标出,進呈乾隆帝。乾隆帝親自查閱蔡書,指書中稱“戴名世以南山集棄市,錢名世以年案得罪”及“風雨從所好,南北杳難分”等詩句,是“甘與惡逆之人爲伍,實爲該犯罪案所系。”乾隆帝并且嚴厲斥責督撫于此等處“轉不簽出”,“簽出各條,多屬■傺無聊”,所拟有關案犯治罪等節,是“意存姑息”,“苟且完事”。(《高宗實錄》卷七八六)傳谕嚴加懲處。蔡顯斬決,十七歲的兒子蔡必照發往黑龍江爲奴。爲《閑漁閑閑錄》作序的聞人倬及蔡顯門人劉朝棟等二十四人被株連,遣戍伊犁等處。
蔡顯所稱戴、錢得罪事,是人所共知的事實。隻是因爲隐含同情語氣,便被指爲“甘與惡逆之人爲伍”,鑄成此獄,罪及家屬門生,在江南文士中引起極大的震動。
齊周華案浙江天台縣生員齊周華,早在雍正帝時,曾撰拟“獨抒己見疏”爲呂留良案申辯,赴刑部具呈,被解押回浙江,永遠監禁。乾隆帝即位,遇赦出獄,遊曆各省,卒居湖廣武當山道觀。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其子齊式昕接他回籍。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浙江巡撫熊學鵬至天台巡查,齊周華将已刊及未刊的曆年所撰文稿《名山藏初集》等書奉呈,請求熊學鵬作序,并将當年的“獨抒己見疏”稿附呈。熊學鵬将齊周華押解至杭州,與閩浙總督蘇昌會同審訊,随即向乾隆帝奏報說,書中《祭呂留良》一文,“将逆賊呂留良極力推崇,……希圖煽惑人心,其存心黨逆,牢不可破”。“其已刻、未刻諸書,牢騷狂悖之言,不一而足;廟諱禦名,公然不避。”(《清代文字獄檔》)經乾隆帝欽準,将齊周華依大逆律,淩遲處死。子孫四人從寬斬監候,秋後處決。齊周華堂兄齊召南,原任禮部侍郎,爲當代名儒。齊周華書中《天台山遊記》一文,有齊召南跋。熊學鵬召齊召南至省訊問,供稱雍正二年曾“爲跋數語”,“今所刻者,系齊周華自行添改。”乾隆帝命召齊召南進京候審。軍機大臣會同刑部拟處杖流。乾隆帝谕令寬免,遞回原籍,傳谕他“閉戶安分”。浙江巡撫覺羅永德将齊召南交原籍地方官,向乾隆帝奏報說: “奴才仍随時查察,如再不知感恩警惕,稍有掉弄筆頭怨诽情事,即行嚴參,從重治罪。”(同上書)齊召南四月回籍,五月間即病死。此案因涉及名士齊召南而轟動士林。
王錫侯案江西新昌人王錫侯,三十八歲才考中舉人,會試落第,仕途無望,便在家編書,刻印發賣謀利。所編書如《國朝試帖詳解》、《唐人試帖詳解》等,都隻是供考試舉子參閱,并沒有什麽政治見解可言。另編有《字貫》一書,是就《康熙字典》摘編,使散字聯貫,以便檢索。一七七七年(乾隆四十二年),他的仇家王泷南乘文字獄叠起的時機,告發他删改《康熙字典》,“與叛逆無異”。江西巡撫海成(滿人)親理此案,查閱《字貫》序中有議論《康熙字典》“穿貫之難”,“學者查此遺彼,舉一漏十”等語,指爲“雖無悖逆之詞,隐寓軒轾之意,實爲狂妄不法”,請旨革去舉人,并将《字貫》粘簽進呈。乾隆帝親閱《字貫》,在書前凡例中發現康熙、雍正及乾隆三帝的名字,開列不諱,大爲震怒。說:“此實大逆不法,爲從來未有之事,罪不容誅!即應照大逆律問拟。”(《高宗實錄》卷一○四三)并嚴厲申斥海成“茫然不見”,“漫不經意”,命海成親往王錫侯家繼續搜查并将王錫侯領押來京。十一月,海成查出王錫侯編纂書十種進呈,并奏稱“檢閱各書,俱有悖謬不法之處。”乾隆帝又申斥海成“身爲巡撫,乃于初次條奏王錫侯《字貫》時,并不将伊書内大逆不法之處據實核出,轉稱尚無悖逆之詞。實屬昧盡天良,罔知大義,不可不重加懲處。”(同上書,卷一○四四)随将海成革職,交刑部治罪。命兩江總督高晉前往,暫管巡撫事,繼續收繳江甯等地流傳的《字貫》等書。王錫侯斬決,子、孫五人斬監候,所著書概行銷毀。
王錫侯原是科場失意、編書求活的鄉曲文士,在政治上、學術上并無建樹,對清廷也未必有謗言。乾隆帝由此興起大獄,株連甚廣。《字貫》另本前有工部侍郎李友棠題詩一首,乾隆帝斥責李友棠“身爲卿貳,乃見此等悖逆之書,尚敢作詩贊美,實屬天良已昧。”李友棠即著革職。江西布政使贛南道周克開、按察使馮廷丞因未能檢出《字貫》“悖逆重情”,俱被革職,交刑部治罪。大學士管兩江總督高晉以“失察妄著書籍”,降一級留任。江西吉安、南昌二處曆任知縣、知府,從寬免于治罪,交部分別議處。乾隆帝嚴懲王錫侯,旨在表明不準許漢人文士對滿族皇帝有任何不忠不敬;嚴懲地方官員,則在激勵所屬,加強統治。他傳谕說:“各省地方官當共加感惕,務須時刻留心查察,倘所屬内或有不法書籍刊布流傳,即行禀報督撫,嚴拿重治”,倘若“漫不知儆”,“嗣後別經發覺,必當從重辦理。”(《高宗實錄》卷一○四九)此案之後,各省先後設立“書局”,專門負責查繳不法違礙書籍,對詩文著述的控制,大爲加強了。
徐述夔案一七七八年(乾隆四十三年)春,江蘇東台縣民徐食田與蔡嘉樹發生田畝糾紛。東台縣出示收繳違礙書籍,蔡嘉樹即指控徐食田祖父徐述夔(已故)所著《一柱樓詩》中多有違礙。徐食田将已刻書及書闆向知縣塗躍龍呈交。塗躍龍将田畝糾紛事結案,見徐述夔所著書中有引呂留良語句,送呈江甯書局查處。書局局員因原書未粘簽指出違礙,退還東台縣。蔡嘉樹又徑赴江甯布政使衙門控告,并将《一柱樓詩》中“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等句粘簽摘出。布政使陶易命幕友陸炎批交揚州府,批語中有“若有違礙,俱應收解奏繳;若隻字句失檢,将舉首之人以所誣反坐”等語。揚州知府謝啓昆簽出“悖逆”詩句,送呈督撫。署兩江總督薩載、江蘇巡撫楊魁将書稿及有關案卷解京。這時,江蘇學政劉墉也得到民間告發,将《一柱樓詩》及原禮部侍郎沈德潛(已故)所撰《徐述夔傳》呈送乾隆帝。徐述夔先世世代爲官。一七三八年(乾隆三年)考中舉人。進京會試時,勘磨官指他試卷中有“不敬”字句,停止考試,永不叙用。徐述夔家居吟詩,不無怨望。一七六三年(乾隆二十八年)病死。一七六八年(乾隆三十三年),子徐懷祖将其遺作《一柱樓詩》、《和陶詩》等詩集刻闆流傳。一七七七年(乾隆四十二年),徐懷祖病死。乾隆帝審閱送呈詩集,傳谕說:“《一柱樓詩》各種妄肆诋譏,狂誕悖逆。”“伊子徐懷祖并敢将伊父逆詞公然刊刻,均屬罪大惡極。”“沈德潛敢爲逆犯徐述夔作傳,……實爲喪盡天良,負恩無恥。”(《高宗實錄》卷一○六八)将此案交軍機大臣等議處。軍機大臣阿桂等遵谕鎖拿徐食田等人,會同刑部嚴加審訊,奏稱徐述夔引據逆犯呂留良邪說,是“悖逆不法”;《一柱樓詩》“犴肆謬妄”;“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之句,是“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顯寓欲複興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極。”徐懷祖刊刻流傳,是“父子相繼爲逆”,“照大逆淩遲律■碎其屍,枭首示衆。”(《掌故叢編》第九輯)布政使陶易以“故縱大逆”之罪處斬,揚州知府、東台知縣也以懲治遲延不力,分處流刑和徒刑。徐食田及弟食書,參與校刻的徐首發、沈成濯及陶易幕僚陸炎等俱從寬定爲斬監候,秋後處決。已故沈德潛曾爲徐述夔作傳,内有“品行文章皆可法”等語,廷臣請旨将官爵谥典盡行革去,禦賜祭葬碑文一并撲毀。碑不移置他處。長洲人沈德潛自乾隆初年以進士入爲翰林院編修,以詩名一時,在上書房行走,與乾隆帝作詩唱和。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以禮部侍郎休緻歸籍。曾進呈所著《歸愚集》,乾隆帝親爲作序。乾隆帝曆次南巡,沈德潛均被召見。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加禮部尚書銜。一七六一年(乾隆二十六年),入朝祝皇太後七十壽辰。入朝賜杖,爲緻仕九老之首。一七六五年(乾隆三十年),在常州迎駕,加太子太傅。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十四年),在家死去,年九十七。贈太子太師,谥文悫。沈德潛晚年入仕,備受乾隆帝眷遇,爲一代名士。死後遭此惡譴,使士林再次震動了。
尹嘉铨案一七八一年(乾隆四十六年)二月,乾隆帝西巡五台,三月中回銮至保定。原大理寺卿,在博野縣休緻家居的尹嘉铨,連上兩折,命其子尹紹淳至保定奏呈。一折請求乾隆帝對其故父尹會一賜予谥法,一折請将清初漢人大臣湯斌、範文程、李光地、顧八代、張伯行諸人從祀孔廟。尹會一曾任巡撫,休緻時,請返籍終養老母,乾隆帝曾賜詩褒獎孝行。尹嘉铨在奏折中說:“既蒙禦制詩章,褒嘉稱孝,已在德行之科,自可從祀。”乾隆帝覽奏甚怒,在第一折批:“與谥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要他“安分家居”。第二折批:“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命将尹嘉铨革去頂戴,交刑部治罪。又命直隸總督袁守侗查抄尹氏在博野的家産,大學士英廉查抄尹嘉铨在京的房舍。谕令“至伊家如果有狂妄字迹詩冊及書信等件,務必留心搜檢。”(《清代文字獄檔》)英廉與大學士三寶詳查搜獲的書冊,有尹嘉铨編《近思錄》書稿,将湯斌、陸隴其、張伯行與尹會一合稱爲“孔門四子”。又所著《随五草》,内有《朋黨說》,與雍正帝所著《朋黨論》相背。又編有《本朝名臣言行錄》,列入高士奇、張廷玉、鄂爾泰等多人。廷臣會審,尹嘉铨不得不自認“狂悖糊塗,罪應萬死。”乾隆帝覽奏,指斥尹嘉铨文中“朋黨之說起,而父師之教衰,君亦安能獨尊于上哉”等語,是“反以朋黨爲是,顛倒是非,顯悖聖制,誠不知是何肺腸?”又指斥所編《本朝名臣言行錄》是“以本朝之人,标榜當代人物”, “将來伊等子孫恩怨即從此起”,關系“朝常世教”,其他狂悖誕妄,不一而足。命将尹嘉铨以絞刑處死,立決。
乾隆帝處死尹嘉铨後,特發布“明辟尹嘉铨标榜之罪谕”。說:“朕以爲本朝紀綱整肅,無名臣亦無奸臣”,“乾綱在上,不緻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乾隆帝提出的這個新論點,是說清朝的統治,一切決定于皇帝,如果“社稷待名臣而安之,已非國家之福。”皇帝英明,就不需仰賴“名臣”,也不會容納 “奸臣”。臣下都不過是效忠于他的奴仆。尹嘉铨要求崇列這些奴仆,自是乾隆帝所不能容許的。
以上文字獄,是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至一七八一年(乾隆四十六年)二十餘年間幾樁影響較大的案件。其中大多數是鄉裏文士的語言文字的疏失被加以悖逆不法的罪名,并非确有反滿的思想和行動。尹嘉铨身列九卿而遭顯戮,也隻是由于請求表彰他的父祖和名臣,更沒有什麽反清思想可言。但崇顯名臣,卻觸犯了乾隆帝的忌諱。乾隆帝不斷處置文字獄,是要以暴力鎮壓的手段,強制漢人臣民文士對滿洲皇帝絕對效忠和安分,而絕不容許任何不忠或不敬。但文字獄興起,卻又帶來了難以預料的後果:(一)仇家告讦。乾隆帝嚴治文字之罪,不逞之徒因而摘引文字告讦仇冤之家,借以報複私仇,奪取私利。随着文字獄的叠興,社會上到處出現了誣告之風。(二)官員嚴處。乾隆帝查處文字獄,經辦的各級官員往往以失察得罪,遭到嚴厲的處治,輕者革職,重者流放或處死。官員們畏罪,不得自安,遇有告讦,即從重審理,以求免禍。此類冤案從而更爲泛濫。(三)師友株連。文字獄起,例需查抄家藏書稿、詩文、書信。一人在案,曾爲撰寫序跋、碑傳、唱和詩詞以至書信往來的師友,往往橫被株連,禍從天降。文字獄叠起,廣大文士惴惴不能自保,造成社會上人心動蕩。以上這些現象日益嚴重,勢将反轉來搖撼清朝的統治。面對這一形勢,乾隆帝不得不多方收斂,以穩定人心。一七八一年(乾隆四十六年),福建海成縣人周铿聲挾嫌誣告在籍知縣葉廷推纂輯縣志“載入碑傳詩句,詞語狂悖。”巡撫楊魁上奏。乾隆帝查閱,認爲“俱系剿用腐爛舊句,原無悖逆之處”,命依誣告律,将周铿聲“嚴示懲創”。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湖南龍陽縣監生高治清刊行《滄浪鄉志》,被告“語句狂悖”。署巡撫李世傑奏請究治。乾隆帝傳谕:鄉志“不過無識鄉愚雜湊成編”,“若俱如此吹毛求疵,謬加指摘,将使人何所措手足耶?”同年,安徽巡撫譚尚忠奏報已故貢生方芬詩集中有“蒹葭欲白露華清,夢裏哀鴻聽轉明”句,請将其孫依大逆律治罪。乾隆帝認爲,詩句“雖隐躍其詞,有厭清思明之意”,但還不是“公然毀謗本朝”,“若必一一吹求,繩以法律,則詩以言志,反使人人自危。”谕令“毋庸辦理”。(以上俱見《清代文字獄檔》)乾隆帝親自連駁數案,使官員嚴處、仇家告讦之風有所遏止。風靡一時的文字獄,漸趨平息。但就在此前後,又興起了禁毀書籍的浪潮。
二、禁毀書籍的浪潮
乾隆朝在叠興文字獄的同時,又在全國範圍内大規模地查禁時人著述與藏書,先後延續了十餘年之久。
早在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十四年),乾隆帝閱錢謙益所著《初學集》、《有學集》等書後,說“其中诋謗本朝之處不一而足”,傳谕各督撫在各地查繳銷毀。錢謙益是明末清初文壇巨擘。叛明降清後,因病乞歸,死于家中。所著文集在各地流傳甚廣。乾隆帝怒斥他“大節有虧”,“不足齒于人類”,令各地不得再遺留片簡。銷毀錢書,是焚毀書籍的開始。大規模禁毀書籍,大體上是和《四庫全書》的編纂同時進行。一七七二年(乾隆三十七年)正月,乾隆帝即曾傳谕直省督撫學政,廣泛搜訪民間書籍,彙送京師。“在坊肆者或量爲給價,家藏者或官爲裝印,其有未經镌刻隻系鈔本存留者,不妨繕錄副本,仍将原書給還。”(《高宗實錄》卷九 ○○)次年初,安徽學政朱筠上疏,請将《永樂大典》中分在各卷的佚書,分別輯錄校閱。乾隆帝诏谕依經、史、子、集四庫分類輯出,流傳已少者先撮要旨進呈。随即開設四庫全書館,以大學士劉統勳、于敏中等人爲總裁官,在全國範圍内,搜采遺書,編纂以四庫分類的圖書總集《四庫全書》(參見另章)。乾隆帝诏谕各地督撫,以半年之限,采進民間藏書,若因循搪塞,惟該督撫是問。又诏谕兩江總督與江、浙巡撫,就江浙著名藏書家和坊間書賈中搜訪進呈。私人進獻藏書,将來仍與發還并給予獎勵。進書五百種以上者,賞内府所藏《古今圖書集成》一部,百種以上者賞給内府刊印《佩文韻府》一部。各地進呈私獻書籍不下萬餘種。
乾隆帝廣泛征求已刻未刻書籍,包含着查檢“違礙”的目的,即所謂“寓禁于征”。但文字獄叠起,各地官民多有顧慮,不敢将稍涉違礙者進呈。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八月,乾隆帝降旨明确規定收繳禁毀。傳谕各地督撫,“其或文字觸礙者,亦當分別查出奏明,或封固進呈,請旨銷毀;或在外焚棄,将書名奏聞。” 明末野史“必有诋毀本朝之語,正當及此一番查辦,盡行銷毀。”稗官私載、詩文專集,有诋毀者,也不準隐匿流傳。各省已經進到之書,交四庫全書處檢查,有關礙者,撤出銷毀。并令派員傳谕藏書家,如有不應存留之書,即速交出。此後若再有存留、有心藏匿,罪在不赦。(《高宗實錄》卷九六四)同年十一月,再次降旨,收繳銷毀“明末國初悖謬之書”。禁毀書籍,逐漸形成浪潮。一七七五年(乾隆四十年)閏十月,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乾隆帝一再谕令嚴厲查繳“違礙”書籍,查禁的範圍也越來越擴大。
一七七八年(乾隆四十三年),乾隆帝谕令四庫全書館拟定“查辦違礙書籍條款”頒布,規定了查禁的範圍和處理辦法。
全毀——全部銷毀的書籍,稱爲全毀。所謂“诋毀本朝”、“語涉狂悖”的清人著作、文集,原在全毀之列。條款規定的銷毀範圍,還擴大到前代的著述。明萬曆以前各書,涉及遼東、女真,語有違礙者,銷毀。明代各書載及西北邊外部落,語涉偏謬者,銷毀。爲了扼制漢人反滿思想,甚至對宋人關于遼、金,明人關于元代的記述,“議論偏謬尤甚者”,也拟銷毀。書籍内容并無違礙,但作者在清朝得罪者,如錢謙益、呂留良、金堡、屈大均等人的著作,也一律銷毀。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帝在上谕中說:“其人實不足齒,其書豈可複存!自應逐細查明,概行毀棄。”曆朝文字獄之起,是因詩文著述中有狂悖字句而罪及其人,又因其人得罪,而焚毀其所有的文字著述。因書罪人,因人毀書,加以彼此株累,禁毀數量極大。
抽毀——即抽出違礙字句,部分銷毀。門各爲目,人各爲傳的著述,将其中有違礙的門、傳抽毀。選編的奏議、科舉對策之類,如明經世文編、明狀元策等書,将其中有違礙者抽毀。錢謙益、呂留良等獲罪者的詩文被錄入他書或被人援引者,摘出抽毀,從原版内鏟除。如此等等。曆年被列入抽毀之書,多達四百餘種。
删改——在上引乾隆帝曆年谕旨和“條款”中,還有對原作删改的規定。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的上谕中提到明人所刻類書邊塞、兵防等門,可删去數卷或數篇,或改定字句。“他若南宋人書之斥金,明初人書之斥元,且悖于義理者,自當從删;涉于诋詈者,自當從改。”一七七八年(乾隆四十三年)頒布的“條款” 中,也提到“凡宋人之于遼、金,元明人之于元,其書内記載語句乖戾者,酌量改正。”(《辦理四庫全書檔案》)删改的範圍也極廣泛。甚至被認爲“非斯文正軌”、“詞意■■”、“有乖雅正”以及所謂“乖觸字句”等,都可酌改。被收入《四庫全書》而又經過删改的書籍,不計其數。往往面目全非,與原義乖違。
除以上這些專制而愚蠢的規定外,乾隆帝還先後實行了兩項虐政。
改譯古史——和乾隆帝下谕搜訪遺書約略同時,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乾隆帝又命改譯遼、金、元三史中的音譯專名。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改譯完成。乾隆帝親自作序,說:“遼、金、元三國之譯漢文,則出于秦越人視肥瘠者之手,性情各別,語言不通,而又有謬寓嗤斥之意存焉。”三朝“漢人之爲臣仆者,心意終未浃洽”,所以“必當及此時而改譯其訛誤者。”(乾隆帝《禦制文集》二集卷十七)所謂“改譯”,即将三史中契丹語、女真語和蒙古語的人名、地名、部名、制度專名等,都依照清代滿語漢譯的方法,修改譯字,換成新的譯名。結果造成極大的混亂。乾隆帝卻認爲這是他的一大功績,在序中說:“是則吾于遼、金、元三代,實厚有造而慰焉。”查禁書籍和編修《四庫全書》時,又将改譯的辦法加以推廣。大抵自宋人以至明清人著述中有關契丹、女真、蒙古的譯名,也都按三史的辦法予以改譯。改譯中又因斷句錯誤、缺少知識和漫無準則,而錯上加錯,給讀者帶來極大的幹擾。如果說乾隆帝删改“違礙”字句是爲了箝制反滿思想,用滿語譯名改譯其他民族的古史,則全屬無知且愚昧了。
查禁戲曲——乾隆帝在大規模查禁史籍、詩文等書籍後,又進而對民間戲曲予以查禁。一七八○年(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谕旨中說:“因思演戲曲本内,亦未必無違礙之處。如明季國初之事,有關涉本朝字句,自當一體饬查。至南宋與金朝關涉詞曲,外間劇本往往有扮演過當,以緻失實者。……亦當一體饬查。”(《高宗實錄》卷一一一八)乾隆帝因蘇州、揚州爲戲曲盛行之地,傳谕當地官員将“應删改及抽撤者,務爲斟酌妥辦,并将查出原本暨删改、抽撤之篇,一并粘簽,解京呈覽。”蘇、揚等地以昆腔(昆山腔)最爲流行。蘇、揚查禁後,又傳谕江蘇、廣東、福建、浙江、四川、雲南、貴州各省督巡,對當地流行的石牌腔、秦腔、弋陽腔、楚腔等,也分別饬查。地方戲曲是民間的文藝創作。乾隆帝爲壓制民間反滿思想,對關涉本朝以至宋金間事的曲文,也嚴加饬查,删改、抽撤,這自然又是極端專制的暴行。
乾隆帝自一七七二年(乾隆三十七年)下谕搜訪民間書籍,結合編纂《四庫全書》實行了大規模的查禁。《四庫全書》完成後,直到一七八五年(乾隆五十年)仍在嚴谕江西、江蘇、浙江等省繼續查禁民間書籍。據近人考證,先後被銷毀的書籍約三千種,七萬卷以上,與《四庫全書》所收三千五百餘種,七萬九千餘卷,數目大體相近。(孫殿起:《清代禁書知見錄·自序》)收入《四庫全書》的書籍中,經抽毀者四百餘種,删改者不計其數。乾隆帝編纂《四庫全書》,保存了大量文化典籍,又由于廣泛禁毀書籍,造成了一次文化浩劫。有人認爲這是秦始皇焚書後的又一次焚書劫難,并非苛論。不過,遭到禁毀的某些有價值的著述,此後仍然長期在民間秘密流傳。這又再一次證明,應用嚴刑峻法的暴力手段去加強文化思想的統治,雖可震動于一時,并不能阻止文化著述的傳播。
三、《貳臣傳》的編修
乾隆帝大批焚毀“讪謗”書籍,以加強所謂“獎忠懲逆”的思想統治。但在處置明清之際的某些著述和人物時,卻遇到了難以解決的矛盾。明朝末年,特別是南明時期,不少忠臣義士堅持抗清鬥争,也有不少文臣武将叛明降清。如果以清朝本位判忠奸,明朝的忠臣将是清朝的奸逆,降清的叛臣,反而成爲忠臣。這将使大批明末文獻難于處置,而且從根本上違背了乾隆帝所倡導的“忠君”的思想原則和道德标準。
一七七五年(乾隆四十年)閏十月,乾隆帝在一道谕旨中,正式提出承認南明王統和褒獎抗清死難的南明忠臣。浙江巡撫因見朱■之所著《明紀輯略》一書附記南明福王、唐王、桂王事,奏請銷毀。乾隆帝在這道谕旨中指爲“不宜在概禁之例”,并指示四庫館臣在編纂《通鑒輯覽》時,應載入南明三王事迹,因福王承繼江山半壁,唐王、桂王也是“明室宗支”,不應稱“僞”。當時“各爲其主,始終不屈”而死節者,與宋末之文天祥、陸秀夫“實相仿佛”,雖然清初“不得不行抗命之誅”,但他們“有死無二,洵無愧人臣忠于所事之義。”對這些“仗義死節之人”的事迹,也都應該寫入《通鑒輯覽》,說是“崇獎忠貞,亦足以爲世道人心之勸。”十一月,又發出谕旨,重申“崇獎忠貞”,“風勵臣節”。谕中說世祖(順治帝)時,曾對崇祯末年殉難的明朝大學士範景文等二十人“特恩賜谥”。至于史可法“支撐殘局”,劉宗周、黃道周“臨危授命”,都足爲一代完人。其他死守城池、戰死行陣或被俘後視死如歸者,無愧于“疾風勁草”。舍生取義,忠于所事者,也“一體旌谥”。薩爾浒之戰時的明将劉■、杜松“冒镝撄鋒,竭忠效命”;孫承宗、盧象■等“抵拒王師,身膏原野”。凡明季盡節諸臣,爲國盡忠,都應優獎。慷慨輕生的諸生韋布,由鄉裏供祭。(《高宗實錄》卷九九五至九九六)次年,在揚州爲史可法建立祠堂,乾隆帝親自爲史可法劄稿題詩說:“經文已識一篇笃,予谥仍留兩字芳(谥忠正);凡此無非勵臣節,監茲可不慎君綱!”(同上,卷一○三五)乾隆帝表彰明末死難臣民,旨在倡導“忠君”,詩句說得很清楚。
乾隆帝在連年文字獄後,陸續發出這些谕旨,實際上是把“忠君”視爲超乎本朝或本族狹隘範圍的最高道德标準,這不能不在漢人臣僚文士中引起震動。一些漢臣稱頌說:“聖人至公無我之思,教孝教忠,萬世瞻仰。”(龔炜:《巢林筆談續編》卷下)其實,乾隆帝并非是“無我”,恰恰是把“我”即皇帝置于至高無上的地位,告誡人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絕對向皇帝效忠。但這一原則确立後,如何處置清初歸降的漢人和他們的著述,又使乾隆帝面臨另一個難題。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乾隆帝提出了編寫《貳臣傳》的辦法,把曆事兩朝的臣僚稱爲“貳臣”。這年,江蘇呈繳拟毀書籍中有《明末諸臣奏疏》、《同時尚論錄》等書。乾隆帝閱後傳谕說,劉宗周、黃道周等人的奏疏,隻需修改“不當”字句,原奏保存。王永吉、龔鼎孳、吳偉業等人,“在明已登仕版,又複身仕本朝”,其人不足齒,作品也不應保存。在這道谕旨中,乾隆帝進一步指出,洪承疇因兵敗被俘歸順,祖大壽因懼禍投誠,馮铨、王铎等人在明朝是顯宦,在本朝又“忝爲閣臣”。左夢庚等人是在清朝大軍到後,才解甲乞降。當時,對這些人不得不加錄用,以安人心。事後平情而論,他們都是遭逢時難,畏死■生。“至于既降複叛,或又暗中诋毀者,更不能比之人類”。乾隆帝指令把這些“大節有虧之人”,在國史内另立《貳臣傳》一門,據實直書,送呈裁定。
乾隆帝力倡忠君,不惜獎谥明末忠臣,貶抑降清的貳臣。但據此實行,忠于明者得到表彰,降清後忠于清者又遭到貶斥。而且降清者或忠或叛,不加區別,一律對待,也顯然難以服人。一七七八年(乾隆四十三年),乾隆帝又下谕說,列入《貳臣傳》的諸人,事迹不同,邪正各異,不可不分。洪承疇、李永芳等屢立戰功, “雖不克終于勝國(明),實能效忠于本朝。”錢謙益等降清後又在詩文中對朝廷诋毀,“進退無據,非複人類。”命國史館考核各人行事,分編爲甲、乙二編,以示區別。一七八九年(乾隆五十四年),館臣将乙編進呈,乾隆帝又命将行爲卑劣者從中撤出,不予立傳。吳三桂、李建泰等降清後又行叛逆者,也從《貳臣傳》撤出,另編《逆臣傳》。一七九一年(乾隆五十六年),最後編定的《貳臣傳》,甲、乙兩編共收一百二十五人。又依其行事之不同,在甲、乙編各分爲上中下三等。
乾隆帝褒獎明末忠臣,又将曆仕兩朝的漢臣分別列等編傳,可謂用心良苦。他自稱這是出于“大中至正之心”,“爲萬世子孫植綱常”。實際目的,還是要控制廣大漢人臣僚效忠于滿洲皇帝,以鞏固清朝的統治。他的這些舉動,雖然在漢人官員中不無成效,但并不能弭止廣大人民的反抗。
(六)人民的反抗鬥争
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至一七八五年(乾隆五十年)這三十年間,清王朝沿着由盛而衰,外盛内衰的道路演變。社會各階級的矛盾日益激化。廣大農民、手工業工人、商人陸續掀起了各種形式的反抗鬥争。清王朝不斷受到多方面的沖擊。
一、佃農抗租鬥争
乾隆初,江西、福建的佃農,即不斷發動抗租鬥争,抵抗地主收租,聲勢浩大。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上杭羅日光曾領導佃農千人抗租,毆打地主,抗拒官兵。江西、福建佃農中有佃長、長關令、會館等,逐漸形成自己的鬥争組織,提出均田(佃)、永佃、田骨田皮等口号,以争取耕種田地的權利。
江蘇佃農,往往聯合抗租。吳縣人黃中堅說:“今鄉曲細民,無不醵金演戲,詛盟歃結,以抗田主者。雖屢蒙各憲曉谕,而略不知懼。間有一二良佃願輸租者,則衆且群起攻之,甚至沉其舟,散其米,毀其屋,蓋比比然。”(《蓄齋集》卷四)一七四一年(乾隆六年),靖江縣徐永祥等率領佃農進城報荒,要求免租;崇明佃戶,“捏災爲名,結黨鼓衆,不許還租”,并聚集在一起,要求該縣縣丞出示減租。(《高宗實錄》卷一五一、一五三)一七五八年(乾隆二十三年),崇明佃農再次抗租,燒毀草房,毆傷差役兵丁,圍攻縣丞、守備。一七六五年(乾隆三十年),浙江永嘉胡挺三領導佃農抗租,毆打典史,并把他拘留。
直隸省經管旗地的滿族地主、莊頭以及州縣官吏,對壯丁、佃戶的剝削和壓迫非常嚴重,農民的反抗鬥争也十分激烈。一七四○年(乾隆五年),豐潤縣莊頭蔡懷碧承領十五頃多莊地,王公顯等串連佃戶拒不交租。蔡懷碧要收地自種,遭到佃農群衆的堅決抵制。王公顯等率領佃農二百餘人,打傷蔡懷碧“壯丁”二人,“并将農具犁铧打碎,兇猛異常。”(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乾隆六年内務府來文》)從這一年起,清朝禁止增租奪佃。可是佃農的“抗租霸佃”鬥争,仍在繼續發展。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直隸總督英廉統計,全省經理旗地的共七十七州縣,積欠旗租的有四十二州縣,達二十年之久,數至二十四萬餘兩之多。其中一部分是被官侵吏蝕,大部分是佃農抗欠。
清王朝要求各地官府對佃戶抗租嚴厲鎮壓。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禮部侍郎秦惠田說:“頑佃抗租,欺慢田主,有司聽其刁脫”,應依法嚴懲。(《高宗實錄》卷二四八)現存《昆山縣奉憲永禁頑佃積弊碑》中記述說:“乃日見城廂内外之以抗租枷示者,相望于途。”
地主向佃戶勒索租米。佃戶迫于饑馑,往往搶米求生,是鬥争的另一形式。一七四四年(乾隆九年),左副都禦史範燦說:“查乾隆七年之冬,八年之春,湖廣、江西、江南等處搶米之案,俱未能免;而江西尤甚,一邑中竟有搶至百案者。”(《高宗實錄》卷二三○)此後,浙江、福建、直隸、陝甘等地都發生過饑民搶米鬥争。
二、農民反封禁鬥争
清初,八旗滿洲人戶大批進關,關外呈現出一片荒涼景象。一六六一年(順治十八年),奉天府尹張尚賢報告說:“合河東、河西腹裏以觀之,荒城廢堡,敗瓦頹垣,沃野千裏,有土無人。”(《聖祖實錄》卷二)康熙時,直隸、山東無地農民多逃往奉天耕墾。一六八○年(康熙十九年),清朝劃定旗民開墾界限,民界地畝約等于旗界地畝的五分之一。一六八九年(康熙二十八年),康熙帝明确地指出:“奉天田土旗民疆界,早已丈量明白。以旗下餘地付之莊頭,俟滿洲蓄衍之時,漸次給與耕種。”(《聖祖實錄》卷一四一)這是保護滿族地主占有土地,限制漢族人民開墾的政策。但直隸、山東農民繼續出關求活,并未因而終止。一七四○年(乾隆五年),乾隆帝又規定,奉天流民要取保入籍,否則必須在十年之内返回原籍。此後,在山海關嚴厲查禁攜眷農民出關,并在山東登、萊、青和奉天複、海、蓋、甯等處海口,查禁運載流民的船隻,對東北地區嚴格封禁。但出關流民依然有增無減。一七四六年(乾隆十一年)查明,從一七四○年(乾隆五年)以後,出關人數續添四萬七千餘口。一七五○年(乾隆十五年),在甯古塔和船廠的工商傭作人等,不下三、四萬人。清朝又于一七六二年(乾隆二十七年)制定《甯古塔禁止流民例》,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宣布吉林是“永禁流民,毋許入境”。實際上,流民出關的洪流已無法制止。據《盛京通志》記載的數字統計,一七八○年(乾隆四十五年)在東北的漢族人口有十六萬五千四百九十五戶,九十六萬一千三百二十八人,民賦田有三百七十九萬八千零六十畝,比一六五七年(順治十四年)增加了六十二倍,占當時全部墾田四百二十六萬九千七百一十八日(二千五百六十一萬八千三百零八畝)的百分之十四點八。
清初,蒙古地方不準漢人居住,戶部發票八百張,許漢人領票春去秋回。一七○七年(康熙四十六年),康熙帝巡行邊外,“見各處皆有山東人,或行商,或力田,至數十萬人之多。”(《聖祖實錄》卷二三○)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發現喀喇沁等旗種地漢人已達數萬,清朝認爲蒙古人“漸将地畝賤價出典,因而遊牧地窄,至失本業”。遂規定喀喇沁、土默特、敖漢、翁牛特以及察哈爾八旗,“嗣後将容留民人居住,增墾地畝者,嚴行禁止。”(《高宗實錄》卷三四八)一七七二年(乾隆三十七年),更制定一項律例:“口内居住旗民人等,不準出邊在蒙古地方開墾地畝,違者照例治罪。”(《理藩院則例》卷十)這如同奉天的封禁政策一樣,并不能阻止流民出邊。一七六○年(乾隆二十五年),在古北口外蒙古地方種地的漢人,即不下數十萬戶。
漢族農民反封禁的鬥争,是在中原地區階級矛盾日益尖銳,貧困無告的情況下進行的。一七四八年(乾隆十三年),山東人民“南走江淮,北出口外。揆其所由,實緣有身家者,不能贍養佃戶,以緻衆生無策,動辄流移。”(《高宗實錄》卷三○九)遇到荒年,清朝也不得不暫弛關禁,放流民出口覓食。過後雖然仍勸流民回籍,并重申禁令,但是關口一開,再想封閉就更加困難了。滿族地主、蒙古王公都招佃收租,“巧爲庇護”。在這種情況下,封禁政策更成爲具文。
清廷在一六八三年(康熙二十二年)設立台灣府後,隻準閩、粵人民春去秋回,不準攜眷居住。從一七三二年(雍正十年)起,這項禁令幾次暫停執行,又幾次恢複。人們有時冒着生命危險偷渡,有時賄賂官兵私渡,據一八一一年(嘉慶十六年)統計,台灣漢族人口已達二百萬零三千八百六十一人,比一六八三年(康熙二十二年)增加了将近十倍。
三、手工業工人和商民的反抗
清初,手工業工人就進行有組織的罷工鬥争。據蘇州現存石刻(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輯》)記載:一六七○年(康熙九年)踹匠窦桂甫,“倡言年荒米貴,傳單約會衆匠停踹。”處罰了不參加罷工的王明浩,所有工匠都停止工作。一六九三年(康熙三十二年),踹匠羅貴又齊行增價,“聚衆毆搶,複毀官示”。一七○○年(康熙三十九年),劉如珍等湊錢演戲,号召工匠參加反抗鬥争。一七一五年(康熙五十四年),王德等倡議創立踹匠會館,正式成立自己的組織。布商非常恐慌,說“倘會館一成,則無籍之徒,結黨群來,害将叵測。”因此,屢次請求地方官查拿“流棍”,管束工匠。一七二○年(康熙五十九年)建立的《長吳二縣踹匠條約碑》規定八條,就是要把踹匠置于包頭、坊長、巡役的嚴密控制下,制止罷工鬥争。這表明工匠的罷工鬥争,已經十分激烈。乾隆時,鬥争在繼續發展。
蘇州的機戶,多數雇用織工。織工常因機戶無故解雇,或要求增加工資,發動罷工鬥争。據一七三四年(雍正十二年)建立的碑文記載:“倡爲幫行各色,挾衆叫歇,勒加銀口,使機戶停織。”一七三九年(乾隆四年),王言享等反對布商扣克工價罷工。一七七九年(乾隆四十四年),李宏林等要求增加工價罷工。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十年),又有蔡士謹領導的罷工鬥争。
江西景德鎮官民窯戶,每窯一座,需工數十人。“一有所拂,辄然停工。”(《道光浮梁縣志》卷二)他們罷工也是知會同行共同行動,“甚至合黨成群,恣行抄毆。”(淩■:《西江視臬紀事》卷四)。
北京戶部寶泉局在一七四一年(乾隆六年)發放工價時,鑄錢工匠聲稱不敷應用,四廠同時罷工。經署侍郎三和出面“曉谕”,在童光榮領導下,東廠工匠仍然拒不開工。
陝西周至縣南山木工,在一七四六年(乾隆十一年)聚衆毆差,反抗縣官。
貴州威甯州媽姑鉛廠,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因廠官毆打廠丁,遂聚衆擁入官房,拴毆廠官。
各地手工業工人的各種形式的鬥争,此伏彼起,彙成巨大的力量。
商人罷市,清初已見記載。一六六○年(順治十七年),潞安織綢機戶不堪官府勒派,焚機罷市。一六八一年(康熙二十年),蕪湖鈔關額外征稅,蕪湖商民罷市三天。乾隆時,各地時有罷市鬥争。一七四七年(乾隆十二年),乾隆帝指出:“近據各省奏報奸民聚衆之案,如江南宿遷、山東蘭山皆因求赈,浙江臨海則因求雨,福建上杭則因抗租,山西安邑、萬泉則因丁糧豁免,遂至聚衆多人,抗官塞署,放火罷市,肆爲不法。”(《高宗實錄》卷二八九)事件發生的原因各有不同,參加鬥争的民衆也不隻是商人。
四、王倫領導的農民起義
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山東爆發了王倫領導的農民起義。
王倫,山東壽張人,于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從張既成學道,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開始收徒傳教。運氣治病,學習拳棒,名爲清水教,實是白蓮教的一支。
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山東年歲歉收,地方官額外加征,農民無法生活。大路上常有饑民圍住行旅乞食,車輛不能通行。王倫在民衆中傳布:“八月之後,有四十五天大劫,從我都可得免。于二十五日,差孟燦到王經隆處,傳人起事。”(《剿撲臨清逆匪紀略》卷十四)黨家莊有數百人參加,張四孤莊有五、六百人參加。二十八日夜,攻破壽張縣城,捕殺官吏,大開監獄,釋放犯人。九月初四日,連克堂邑、陽谷,都棄城不守,奔襲東昌、臨清。初七日,占領臨清舊城,并控制了三十裏以内的地區,起義軍發展到五、六千人。清軍在堂邑和柳林兩次被起義軍打敗,巡撫徐績在臨清的梁家淺被起義軍包圍。據徐績說:“初七日領兵交戰時,見其領衆之人,兩手持刀,疾走如飛,宛如猕猴;其餘亦俱■不畏死,不避槍炮。”(同上書,卷二)王倫在臨清舊城宣布擁立明朝後裔朱兆龍(實無其人)爲帝,加封王樸爲王,又封國公、元帥多人。于初七日、十三日、十九日三次進攻臨清新城,招集南下的糧船短纖參戰。但是,兵臨堅城之下,未能擴大戰果。
清廷命大學士舒赫德佩欽差大臣關防,趕赴山東督師;派額驸那旺多爾濟、左都禦史阿思哈率領健銳營、火器營兵千人,以及吉林、索倫射手五十人,赴山東增援;并命令直隸總督周元理防守廣平、大名一帶,河道總督姚立德防守東昌。二十三日,舒赫德率領清軍進攻臨清舊城,起義軍出兵千人北去,牽制敵軍;挑選精銳部隊五、六百人,在東門迎擊清軍。舒赫德親自指揮清軍攻擊東門,二十九日突入城内,巷戰甚爲激烈。起義軍中的“無生娘”(即入教婦女)數十人,參加戰鬥,都壯烈犧牲。王倫登樓自焚死,王樸、孟燦、王經隆等被俘,臨清舊城落入清軍手中。北去起義軍千人,在塔灣與清軍作戰失敗。總計起義軍陣亡一、二千人,被俘近二千人。
這次起義雖然由白蓮教徒秘密組織,主要還是由農民饑馑無告而被迫反抗。禦史李漱芳在奏報中也不得不承認:“雖曰奸民,其實大半皆無告之饑民,激而成之也。”(《剿撲臨清逆匪紀略》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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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3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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