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搜尋結果

Translate

2008年5月13日星期二

試將孟子、荀子學說加以比較,並略述兩者對後世學術之影響。

孔子開以講學為職業的風氣,其弟子及以後儒者,多以講學為職業,所謂「大者為卿相師傅,小者友教士大夫」(《史紀》儒林傳),然能以學顯於當世的,則推孟子﹑荀子。

二人實孔子後儒家大師,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稱:孔子在中國歷史中之地位。如蘇格拉底之在西洋歷史,孟子在中國歷史之地位,如柏拉圖在西洋歷史,其氣象之高明亢爽亦似之;荀子在中國歷史之地位如亞力士多德之在西洋歷史。具氣象之篤實沈博亦似之。孟子尊孔子,以孔子為集大成者;荀子亦尊孔子,以孔子為「仁智且不蔽,知「道之全章」。孟子重孔子之仁德,荀子重孔子之學,故孟荀二人同為儒家。其思想淵源於孔子,但二人承受不同,發展亦有不同。現將其學說比較:

一、倫理觀:

孟子主張「性善」,荀子則主張「性惡」。孟子認為人性中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諸善端,故可擴充為「仁義禮智」諸善德,荀子則認為人性中有「好利」、「疾惡」、「好聲色」諸惡端,而「爭奪」、「殘賊」、「淫亂」諸惡皆由之生。二人主張恰是相反。不過,二子之主張雖不同,但目的卻是一樣--欲人向善。錢大昕說:「孟子性善,欲人之盡性而樂於善;荀子言性惡,欲人之化性而勉於善,立言雖殊。其教人以善則一也。」

其實,孟子所謂「性」,僅指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之「性」;荀子所謂「性」則兼包人與禽獸同具之「性」,一主「性善」,一主「性惡」.實因他們所謂「性」的內涵外包不同之故。

二、政治觀:

孟子主張行「仁政」。他認為人既有「惻隱之心」,故人君應從此固有善端出發。推己及人,「樂民之樂,憂民之憂」(《梁惠王》)。荀子則主張「禮冶」。他認為人性本惡。故要用禮樂制度以節制人之情欲,以克服人之惡性。他認為聖王所以創禮冶的原因在于人人同具欲求。要使他們明分能群。

孟荀論政治的根本觀念不同:一為「性善」:一為「性惡」。按孔子論政治。主張「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孟子偏重在「道之以德」,荀子則偏重在「齊之以禮J。故二人雖同秉孔子,同為儒家,但派別不同。

另一方面。「法先王」興「法後王」似乎也是孟荀的不同。孟子言必稱先王。而荀子則反對孟子之法先王。而言必稱後王。例如《王制篇》說:「王者之制,道不過三代,法不貳後王。」其實,孟平所主張的雖是三代之制,而大部份仍是周制,只不過以堯舜禪讓為最高的政治理想而已。荀了《非相篇》云:「欲知上世,則審周道」,其主張實同於孟子。所不同者,孟子託於堯舜,荀子不復托於堯舜而已,二人之學說實並沒有多大分別。

三、天道觀:

孟子以天為主宰。叉為義理之天,故曰:「存心養性。所以事天,盡心知性,所以知天」。他所言之天時為主宰之天,時命運之天,時義理之天,總之是把天抽象化。荀子受老莊學派論「天」的影響,以為「天」是「自然的天」,他云:「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天論》.但他也認為人有主觀能動作用,倡人定勝天。

四、教育觀:

孟子主張「性善」之說。性善有其良知良能。故教育主旨盡在盡性以復其初,旨在「求其放心1。故他以教育為感化人之善心,「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他又重視學習環境,並且學習態度要力求專一與重恆心。

荀子主性惡。人性既本惡,本無仁義,故化性起偽完全在學,此如逆水行舟,必真實專一。積之既久、方能使人習於仁義以化其性,故荀子教育旨在化性而不返其初。

孟子對後世學術之影響:

一、儒家學說之膿充與發揚:

儒家在孔子以後,至孟子時再一次復興,他繼承孔子,排斥楊朱和墨子,建立了儒家的道統。今儒家的學說更趨完備,地位亦更鞏固。此外,孟子主張人有善端,他尤其重「惻隱之心」興「羞惡之心」,即「仁」與「義」,此成為日後儒家學說之主流。

二.陰陽五行說方面:

據筍平說子思。孟子是五行學說的始創者。孟子云:「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公孫丑篇》).這樣周而複始循環的觀念。是逢五而來的。他又云:「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謂無論何人,其遺下文恩澤,都不會傳過五世。這亦是逢「五」起變化。這「五」行推運的學說,為稍後鄒衍所擴大,成「陰陽五行家」。

三、宋明理學方面:

孟子論心性之學,屬於唯心思想。他謂人人皆有善性,而非謂人人之性旨純乎善。他承認善中有惡。故要義理之性來支配人之欲,否則會受物欲所蔽其心。所謂「陷溺其心」,故孟了主張提出先天良心論,萬物旨備于我,叫人「求其放心」,就能向善向好。這種修養德性的方注,除了成為後世儒家思想主流,亦開程﹑朱﹑陸九淵,王陽明唯心論的先河。

荀子學說的影響:

荀子是儒家經學的傳經大師,他不但根據六經之旨,以作荀子三十二篇,且於群經傳授,有其莫大之貢獻。汪容甫云:「荀卿之學,出于孔子,而尤有功於諸經……蓋自亡十子之徒既歿,漢諸儒未興,中更戰國暴秦之亂,六藝之傳,賴以不絕者。荀卿也。因此在儒家的傳經事業上,荀子遠高於孟子,而儒家能影響中國二千餘年的思想。荀子的功勞實不可沒。

另外,法家的韓非,乃授業於荀子,而其思想也多受荀子的影響。他的法治理論。亦是以荀子的性惡論作為出發點,荀子性惡論的心理基礎建於人類利己的慾望,荀了認為要矯正人類這利己的欲望,就只有用「禮」來限制,韓非則更進一步,以為著想治人。單用「禮」治,仍嫌不足,因而演變成重「法」的法家理論。

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張,是由倫理立場為出發點,而應用于政治上。荀子雖然也講正名:但他除了政治上的意味外,更有邏輯性的意味。他以為「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荀子「正名」的學說,主要是針對當時存在的「惑於用名以亂名」,「惑於用實以亂名」,以及「惑於用名以亂實」三種情況而發明的。荀子認為早在冶世,有「明君臨之以勢,導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論,禁之以刑。」使「其民之化道也如神」因而用不著辨說。但是「今聖王沒,天下亂,奸言起,君子無勢以臨之,無刑以禁之」。因而辨說就成為必要了,故荀子提出正名,使各種事有所分別,不致混亂。他云:「名定而實辨」。「名聞而實喻」,因為「名足以指實」,如一鹿一馬,所以能別指說,全靠有「鹿」、有「馬」的名稱。這一種正名論辯的主張,大大影響到名家的發展。

儘管荀子在歷史上曾長期被冷落,但他卻是孔孟以後,無人能代的儒學大師。他的學術地位絕不低于孟子,尤其因他年高德劭,沉潛理智,博學思深,所以更能在儒家中別開生面,創造一套「天生人成」的理論,將孔子的思想深入發揮,使儒家的理論在戰國中達到一個既堅篤又穩固的地位,而且也使他自己在中國思想的領域中成為一個極特殊的人為主義論的典型。

試比較老莊思想之異同

老莊學說比較

據《漢書.藝文志》記載,「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其學說約出現於春秋戰國時代,當時社會動盪,戰爭頻仍,學者目睹人世慘變,自然容易產生厭世的觀念。其代表人物為老子及莊子,兩人學說均以崇尚自然為大要,但其中`他也有許多不同的思想,現分析兩者的思想如下:

在宇宙觀方面,兩人均以「道」為萬物之本源。他們所說的道是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者的,是超越時間、空間之外獨立地、絕對地存在。道是萬物之本體,能生萬物,但其本身卻是虛無的。兩人又說道生萬物。道是無,但產生萬物。天下萬物山川、草木、鳥獸、蟲魚、人類都是真象,是「有」,都是產生於「無」。

老子所說的道不因萬物的產生而改變,故萬物生成後,仍是支配萬物的規律。而道有正反兩面互相轉化的法則:道本身包含相反,故其所生的萬物,也包含正反的東西。天地萬物有它相反一面的存在,而且向著相反的面轉化,而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若事物反面開始是柔弱的,它可以轉化到強大方面去,取得正面的地位。正反兩面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福可以變禍,禍可以變福。這就產生了他的「禍福相倚」理論。但莊子則認為道生成萬物後,便會充塞於天地萬物之中,故道是萬物,萬物是道。世上一切事物,一切現象,都是道的變化流行,因此從道的觀點來看,不同的東西,又是相同的;故凡物皆無不好,凡意見皆無不對,推而言之,一切存在的形式,亦皆無不好。他說:「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齊一。」這就是他的「齊物論」。

在人生觀方面,兩者都主張法自然。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莊子也說萬物源於道,故做人處世亦要以道為標準。而要「法自然」就是要不爭、無欲、淡泊和虛靜。但因為老子與莊子在宇宙觀中的不同觀點,他們引申到人生的看法也不同。老子認為道有正反兩面轉化的法則,故萬物必有正反兩面,而且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福可以變禍,禍可以變福。故教人以退為進,以柔制剛。如令自己處於柔弱地位,使對方處於剛強地位,剛強至極,則會轉化到它的反面而最終失敗。又教人知足寡慾,因為人的慾望是無窮無盡,是無可能滿足的,而不滿足就造成痛苦,故去慾就是去苦。而莊子則認為萬物源出於道,故提出齊物論。既然萬物為一,人生就無所謂貧富、貴賤、高下、美醜等分別,就是生與死也一樣,提出「生固可喜,死亦不憂」的「齊生死」觀念。人生所追求的不是名利物慾,而是一個內心自由自在的逍遥境界。逍遥境界就是把貧富、貴賤、得失,一切都置諸度外,擺脫一切物質名利的束縛。

在政治方面,兩人均反對政治社會上的各種制度及政府對人民的干預,但莊子比老子更反對政治和國家的存在,可以說是無政府主義者。老子認為政府不應干頂人民的生活,主張「無為而治」。而且最好的政府是「小國寡民」的政府,在這社會中,組織簡單,「人民生死不相往來」,也没有戰爭和苛政。莊子則認為政治和社會上的制度只會予人以痛苦。因為各物之性不同,而政治和社會制度卻以劃一標準來迫人服從,是強不齊而齊之,他說現實政治是黑暗,人們互相殘害,用權謀術數爭城奪地,故不如回到原始的太古世界裏,棄絕人世,與禽獸同居比與人同居還好。

在追求知識方面,兩人均反對追求知識。老子認為文明是人類社會痛苦和罪惡的根源,因為世上許多詐偽貪婪的行為,每由智慧和知識而來。而且人類的智慧越高,知識越富,則其慾望越多,越痛苦,如去智去慾,則不致有不足感覺。莊子也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矣!」以有限的人生去追求無限的知識,就會造成不足,造成痛苦。故兩人均認為不可追求知識。

在宗教觀念上,老子所說的「天」為自然的天,是大自然的運作規律,並無主宰人類社會的「神」或「上帝」的存在。但莊子有提到「神人」。他說的神人實非鬼神之神,而是一個能做到心境逍遥的人。故兩者均可以說是無神論者,只不過莊子所描寫的神人,稍後被燕齊的方士所引伸而成了長生不死的神仙。

總結來說,老子與莊子的學說均以「道」和「法自然」為核心,但因兩人所生處的時代不同,而使兩人的學說有不同。簡單來說,莊子生於戰國,其時之禍亂比老子所處的春秋時代為多,,故其思想較為灰暗和悲觀,如其「齊生死」之論可以說是在人生無常,朝生暮死的情況下的自我解脫。又如莊子主張無政府主義,是因為其時之政府虐民的情況比老子所處的春秋更甚。

試述明代王陽明學說之大要及其影響。

明代的理學在王陽明以前,主要上承兩宋餘,恪守程朱學說,朱學較為盛行。明中葉以後,學者開始對程朱學說產生疑,朱子學說一轉而為陸學。王陽明創姚江學派,對朱學更大力批評,使久受束縛的思想得以解放,王學成為一代學術主流,現分述王學之大要及其影響如下:

王陽明繼承陸九淵「心即理」學說,主張人心是本源與人世間的唯一道德準則。換言之,離開了心,便無宇宙、天地、萬物,甚至鬼神。因此王氏提出「心外無事,心外無物,心外無理」的觀點。他所說的理,指道德標準。他強調人類的道德標準都是天生的,內在的,不是在外間客觀存在的,更不是通過認知和學習而求到的。他也認為自然界的事物與人事的道德規範,並不是連續的,即使如朱熹所說的格盡天下間所有之物,亦無法了解仁、義、禮、智四端。

王陽明由「心即理」學說中發展出「致良知」的學說。「良知」即是天理,即是人心中至善的性,是早存在人心中的。良知是與生俱來的,這種能分辨善惡是非的本性,是「不待學而有,不待慮而得」的,但仍必須要發掘才能得見。所謂「致良知」就是去盡人欲,從而把心中的善性發揮出來。「致良知」的方法就是去除私欲蒙蔽,恢復良知的原來面目。

「致良知」不是憑空造可成,而是一種認知的功夫,是透過實踐和行動來達致的。王陽明重視身體力行,故提出「知行合一」的主張。他說:「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認為一切「知」都需要「行」,不否則不可視為真知,教人不單要「靜處體悟」天理,而且要在「事上磨練」,從日常生活和行動中認識及實踐天理。他又反對把「知」和「行」劃為兩件事。他說「一念發動處便是行」,例如一個人只要有殺人放火的念頭,即使他未進行,但亦等於放了火,殺了人。他十分重視人們的動機,因意念不正動機不良,已是違悖了天理。

自王學出現,明代學者多蜂起從之,一時蔚成風氣,門生遍天下。自明中葉至清初,王學仍是主流,可見其流傳之久,影響之深,現述王陽明學說的影響。

首先,他把陸學發展成為王學。當王陽明未起之時,思想界所仰者為程朱學說,程朱教人要著力讀書,講明義理,尤注意於循序漸進,不願學者好高鶩遠,空言無實,以此為學者入德之門。這種治學方法,在朱熹時代,已被陸九淵批評為過於支離,迨至明代,治程朱學的儒者,更失去了程朱學的精神,終日埋頭古籍,認程朱學說為金科玉律,不敢懷疑,弄到士氣頹廢,為自古所未有。到王陽明時,社會及士林風氣,崇尚詞句誦,道德學問,均不能應用到事業上去,陽明乃起而倡「知行合一」,教學者身體力行,一反朱學之迂腐。因其學說淺易,直指本心,精簡直截,自然易入人心,故支配當時之社會思忌而盛極一時。所以自王學出現後,門生遍天下,可見王學影響之深。

但王學發展至未流,卻造成學術界空疏的局面。王陽明學說本著重展個性,取孟子「人人可為堯舜」之言,以喻學者,專重致良知,近於禪宗所謂「頓悟」。但後學者能力不逮,把王學歪曲,不少只知高談心性,不講學問,至於「束書不觀,談無根。」,更甚者則流於放浪自恣,言行乖謬,竟倡「酒色財氣不礙菩提路」的話。明末,王學未流只叫著致良知的口號,實隨便胡鬧,全不顧國家安危。清初顧亭林、王船山諸人皆痛心於此,曾嚴厲責備王陽明。

綜觀明代王學大盛,似乎弊多於。王學之弊,在於過份強調「良知」,缺乏了知識基,末流因而演變為空疏和狂妄怪不得清初陸稼書說「明之天下,不亡於流寇,不流於朋黨,而亡於學術。」

新文化運動的起因為何﹖其主要內容又為何﹖新文化運動對近代中國產生了什麼影響﹖

新文化運動

(一)導言:
1.新文化運動的年代:1915-1923

新文化運動是一場發生於二十世紀前期的啟蒙運動。它的時間斷限,有廣狹兩種說法。狹義的說法認為應從1917年到1921年。廣義的說法則主張從1915年到1923年。無論採取那一個說法,均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將新文化運動視為一場對政治、社會學術思想與文學藝術各方面影響重大的啟蒙運動。

2.特色:

A.與五四運動關係密切

五四運動孕育於新文化運動,而新文化運動則藉五四運動得以波瀾壯闊,瀰漫全國,促成了近代中國學思想文化空的巨變。

B.帶有強烈的啟蒙運動的特徵

當時的知識界強調應以理性的態度,藉輸入西方的新思想,新學理來對中國傳統的思想化制度價值作出重新的評估,從而打破人們崇古迷信的心態和盲從權威的習性,以啟發人們認識理性的重要性及個人的尊貴價值。從這個角度來說,新文化化運動確實帶有強烈的啟蒙運動的特徵。

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一詞始用於十八世紀法國的思想界。它包括多種含義,主要是強調「理性」,以科學掃除愚昧,以理 性思維取代宗教信仰,以懷疑的態度挑戰封建社會的種種權威。


(二.)新文化運動的由來與成因

1.政治方面-士人不滿當時的腐敗政治,求革新思想文化以救國

政治方面,辛亥革命雖然推翻了君主專制政體,但民主政治卻未能順利建立。民國初年,中國對外仍受著帝國主義的侵凌與壓迫,對內則飽受袁世凱及北洋軍閥專制亂政的苦痛。所以有識之士越來越痛切地感到,中國衰敗的社會政治局面,歸根究底是國民質素低劣所造成的後果,所以他們希望借文化思想的革新來救國。

2.社會方面-新興社會階級要求政治和經濟利益得到保障和擴充

社會方面,中國的民族資本企業得到擴張,造成了民族資本家與工人階級迅速興起。這些新興的社會階級要求政治、經濟利益得更大的保障和擴張。而當時的中國在帝國主義列強和北洋洋軍閥集團的雙重壓迫之下,新興階級不得支持新文化運動來爭取自身利益。

3.文化方面-知識份子反對軍閥「尊孔復古運動」

文化方面,袁世凱為了復辟帝制,而提倡尊孔聖、復古制度和崇尚迷信的風潮。在此剌激下,一些知識份子深感孔教與帝制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於是以反孔教的思想促成了新文化運動的產生。

4.教育方面-北大的改革

教育方面,蔡元培在1917年出任北京大學校長,他聽任各種學說自由發展,平等競爭,又羅致大批學貫中西及具有文化卓見的學者,提高了北大的教育水平外,亦改變了北大腐敗保守的風氣,作為日後孕育新思想的溫床和新文化運動的重鎮。

5.國際方面-俄國十月革命成功

國際方面,俄國在1917年革命成功,震動了整個世界。這個革命不但衝擊了中國的知識分子界,亦掀起了討論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熱潮,更鼓勵了他們打敗舊傳統的決心。

(三)新文化運動的內容

1.提倡人權、民主與科學

首先,新文化運動倡導人權、民主和科學。在<<新青年>>的創刊號上,陳獨秀即揭舉人權、民主和科學的旗幟,說這是近代西方文明的重要支柱,更是救治當時中國的貧弱與腐敗的良藥。他們擁護德先生(即民主),以法國為榜樣,反對君主專制和軍閥政治。他們又倡賽先生(即科學),主張運用自然科學知識,反對盲從迷信,宣傳無神論。

2.批判舊禮教和舊道德

其次,新文化運動批判舊禮教和舊道德。新文化運動把批判的目標對準了孔子學說,提出了「打倒孔家」的口號,因為孔子學說代表了維護封建專制制度的舊禮教、舊道德,故對孔教展開了全面的、猛烈的攻擊。陳獨秀指出封建倫理與共和制度是不相容的,擁護共和國體就必須反封建倫理和禮教秩序。新文化的領導者認為,要創造新國家、新國民就必須輸入西洋的新道德、新倫理,與中國的舊禮教、舊道德從此決絕。

3.提倡新文學

再者,新文化運動亦張起文學革命的大旗,如胡適提出改革中國文學八事,即不用典,不用陳套語、不講對仗、不避俗語俗字、須講求文法之結構、不摹倣古人、須言之有物。胡適的文學革命是以形式改革為主,即所謂提倡白話文。陳獨秀亦發表了<<文學革命論>>一文,舉出文學革命的三大主義:一.推倒貴族文學,建立國民文學;二.推倒古典文學,建立寫實文學;三.推倒山林文學,建立社會文學。在新文學倡導期間,魯迅從事了大量新文學創作,寫成一系列膾炙人口,以反封建,揭露社會陰暗為題的小說,如<<狂人日記>>、<<孔乙己>>、<<藥>>等。

4.宣揚西方新思想與新學說

最後,新文化運動亦把大量西方思想與學說紛紛介紹到中國,例如英國近代思想界的進化論和存疑主義。進化論改變了中國人的崇古心態,存疑主義促進中國疑古之風。此外,羅素的哲學和社會思想亦傳到中國。德國叔本華和尼采的思想都曾風行一時。二人主張意志絕對自自由之說,對當時思想界的影響甚大。美國的杜威實驗主義經胡適、蔣夢麟等人介紹到中國。俄國的共產主義也陸續介紹到中國,並很快成了中國佑知識界所嚮往和歡迎。


(四)新文化運動的影響

1.政治方面:掀起學生愛國運動,喚醒國人的政治意識

新文化運的影響甚為深遠,從政治上來看,新文化運動激發了五四政治運動。大學生受了新思潮感染,使學生擺脫舊思想的束縛,推翻軍閥專制政治,反對喪權辱國條約,爭取民主政治的要求。而由五四運動所激發的愛國意識,民主精神,政治活力,對中共的誕生和國民党在1924年的改組都發生了推動作用。

2.思想文化方面:傳統儒家思想受衝擊,共產主義傳播

在思想文化方面,新文化倡導民主與科學,主張打倒「孔家店」,進行「文學革命」等,都對知識青年擺脫舊思想文化的束縛,成功地位倒了中國傳統的文化秩序,並運用了無數新的、外來的觀念,以重建新的文化秩序。

3.社會方面:平民地位提高和婦女運動

在社會方面,新文化運動帶動了中國社會的變動,平民和婦女的地位日漸受重視。五四時期白話文學興起,以及其後專門描述下層民眾生活的普羅文學的發達,對平民社會政治意識的加強及其地位的提高,無疑是有作用的。此外,由於新文化運動曾對婦女問題指出過很多激烈的主張,例如反對家庭組織,反對舊禮教對婦女的束縛,提倡婦女自由擇偶、自由擇業、自由接受教育及參政等。這些婦解主張和口號逐漸得到社會的認同而得到實現。當時不少婦女成立團體來爭取參政權、教育權、財產繼承權、擇業與婚姻的自由等。此外又主張廢除歧視婦女的社會習俗、如納妾、公娼、纏足等。

4.文學方面:白話文成為主流,新文學大量湧現

在文學方面,自五四以後,白話文學逐漸成為新文學的主流,許多主要的刊物登載用白話文寫成的文學作品。在中國許多重要城市,也紛紛出現了白話報紙和雜誌。另外,在白話文逐漸普及的過程中,一批新文學家湧現,從事詩、小說、戲曲、散文的創作,使中國新文學結出了豐富的果實。其中尤以散文和小說成就最大。小說中較大影響力的是魯迅,他的作品如<<狂人日記>>、<<阿Q正傳>>和<<孔乙己>>等,膾炙人口,被認為是諷剌小說的佳作。散文方面,者名的有周樹人、周作人、朱自清、謝婉瑩、郁達夫、徐志摩等。


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評價

新文化運動是二十世紀中國尋求現代化富強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的環節。它是一場文化想上的啟蒙運動。其廣義的期限乃從1915 年至1923年間,期間以1919年五四運動作為其高峰和標誌。五四運動既有思想解放運動的性質,也有反帝國民主運動的特色。新文化運動的追求目標,要略而言,可以歸納為兩項,即民主與科學。民主,並非專指一種政治制度,而是一種自我旳人生態度和平等的人際關係的建立;科學,也非指某種專門學問,而是一種認識事物、辨明真理的思想方法的掌握。中國知識界到了這個階段,可說已把西方文化的長處學到了,也可說,已正把握到使中國富強的道理。故此,五四新文化運動實有劃時代歷史意義。

首先,五四時代的知識份子主張要對中國傳統文化進行徹底的檢討與變革,這是前所未見的。他們認為,辛亥革命後建立的民主共和政體,只有在法制層面的改變,而思想人心和價值觀念卻絲亳未變,國家的現代化工作實未算完成。因他們力主文化整體的改變,才可以與民主的體制相適應,此為中國近代史上前所未有的新認識。

其次,新文化運動中的某些知識分子,對個人權利和國家獨立兩觀念接受之 速,信仰之堅,也是前所未有的。當時這些人對個性解放,社會平等民族獨立的要求和鼓吹都非常熱烈和投入。

再者,新文化運動時期的知識分子,引進了空前大量的西方思想、新事物、新知識、新學說,為日後中國思想文化發展帶來了許多重要的新元素,要認識當代中國學術思想及文化結構的重要內涵,必須溯源於此。

最後,新文化運動以介紹自由民主科學開始,而以鼓吹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結束。集體壓倒了個人,權威取代了理性,新文化運動的結局竟與其原先追求的目標背道而馳。有些學者解釋此乃因為中國專制傳統的作用仍大,亦有學者指出是知識界為了救亡而犧牲了啟蒙所致。姑勿論對此怎樣的理解,都足以說明新文化運動只做到了揭示當時文化上和社會上的諸種病態,卻未能提出解救這些病態和問題的良方。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局限和不足之處也需要正視,避免對其作出過當的讚譽。

然而,這個運動確實對中國文化思想及社會政治等方面的發展,帶來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它促使了學生運動和勞工運動的崛起、國共兩党政治地位的奠定、其他政治團體的興起;它推動了反軍閥、反帝國主義的群眾運動的發展;它也促進了白話文學的發達,有助平民教育的推廣及平民地位的提高;它加速了中國舊家族制度的崩潰,為中國的女權運動的勃興掃除障礙。尤其重要的是,它動搖了儒家思想和傳統倫理的權威地位,並帶進近代西方各派的新思想、新學理、加速了中國此後學術與文化方面西化的趨勢。




新文化倡導者學術思想簡表

人物
學術思想
基本原理
具體主張
教育思想
*宗 旨:自由主義教育
*學術 研究要充份自由
*學術 思想應兼容並包
*教育 不應受政治與宗教的干預或影響


*方 案:教授治校
*全國 設若干學區,由大學校長領導與管理各學區
政治思想
*以西 歐近代民主政治為典範
*嚮往 社會主義
*把西 方近代自由、平等、博愛各概念與傳統中國倫理思想的仁、義、忠、恕結合
*通過 和平手段,達致財富平均
*主張 男女平等,勞動神聖,加強公民道德的教育
*贊成 孫中山民生主義是中庸的共產主義

哲學思想
二元論哲學
*世界 可分作現象世界和實體世界
*現象 世界可由認知的途徑認識,是理性的世界
*實體 世界則由心靈的直覺而得,是情感的世界
政治思想  
*前 期:是法美模式的資本主義民主政治
*中 期:是蘇俄模式的共產主義無產階級專政政治
*晚年:再肯定資本義的民主政治
*從改 造中國舊文化舊思想舊倫理入手
*主張 揚棄作為封建主義支柱的儒家理想

哲學思想
*唯物 論傾向的哲學觀
*反宗 教信仰,提出以科學及理性的態度認識宇宙萬物
*物質 因素決定社會的上層建築

文學思想
白話為文學的正宗
*要建 設平易抒情的國民文學,新鮮立誠的寫實文學和明瞭通俗的社會文學
胡適
文學觀
以白話文學為正宗
提倡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自由觀
個人主義
*恢復 人性尊嚴,發展個人自由權利
*提倡 個性解放及男女平等

哲學觀
實驗主義
*一切 真理與價必須重新加以驗證和估定
*點滴 漸進的改良是人類和社會進化的可靠道路

歷史觀
相對主義
*反對 歷史發展的規律性及必然性
*反對 僅以經濟因素來解釋歷史發展的因果關係
*認為 不能低估個人在歷史發展中所起的作用

政治觀
*反對 馬克思主義的革命觀
*主張 改良主義
*建議 成立好人政府,針對中國社會政治衰敗的問題,尋求原因,對症下藥,具體解決
政治觀
*由民 主主義轉為馬克思主義者
*中國 應跟從蘇俄的步伐,以建立一個由無產階級專政的共產主義社會

哲學思想
*唯物 主義
*宇宙 萬物都在矛盾鬥爭中不斷演進,提升,符合正--反--合的唯物辯證法原則
*社會 歷史的演進完全由社會經濟結構的性質所決定
*道德 倫理,思想意識等上層建築只能由社會經濟條件所決定
文化觀
*反對 建文化意識,揭示中國民族性的弱點
*從批 判中國封建文化著手,用理性和科學來教育中國民眾,掃除其劣根性,培養新國民,以為中國富強的保證
*反對 復古派提倡國粹

進化思想
*信奉 進化論
*反對 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觀點
*認為 革命與鬥爭是社會及歷史進化的原動力

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

秦能一統六國乃重用客卿之故?

秦統一中國是否其重用客卿之故?


秦國地處西陲,初不爲諸侯所重視,更未能參與中土之會盟。自秦立國以來,秦國一直重用客卿,而且成效非常巨大。由於客卿們的計策受君主重用,令秦國富強,因此不少學者皆以爲秦能統一中國是在於其重用客卿之故。然而,秦統一並非只是由於重用客卿之故,而是由許多其他的因素所形成的最終結果。秦一統六國,非只重用客卿為其最重要的因素。

秦自孝公以來,歷代秦王即專志統一中國,並下詔求賢,任用了衆多客卿,其中又以商鞅變法最爲著名。商鞅厲行法治,倡導生産,獎勵從軍,開墾土地,並集權於君主,令內政漸上軌道。其後的惠文王、昭襄王及秦王政皆是雄才大略之主,一心統一中國的大業。他們善用人才,如惠文王用張儀倡「連橫」之術,以破六國的合縱;昭襄王用范睢的「遠交近攻」之策,以佔領鄰國土地爲其目標,而不作越國遠征,以免耗費物力;秦王政則用李斯「離間政策」,派遣辯士遊說及賄賂各國政要,若不能利誘的便加以暗殺,用以破壞別國內政,方便秦軍進攻。錢穆在《國史大綱》中說:「秦之強,得東方遊士(客卿)之力爲多,商鞅、張儀、公孫衍、甘茂、范睢、蔡澤、呂不韋、皆東方人也,彼輩皆不抱狹義的國家觀念。若使東方貴族機體不推翻 …… 平民學者不出頭,遊士不發足迹…… 則秦人力量便不夠併吞東方。」由此可見客卿對秦國的助益很大。

在客卿之中,最著名的就是商鞅了。在秦孝公時用商鞅之變法,厲行法家思想的治國方針,強公室,並將君主之權力擴大,削弱貴族之力量,於是政令能下達至基層之什伍,上下貫通,於是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商鞅又廢井田、開阡陌,加速農業發展,土地財富漸集中央,奠下富強的基礎。其間又開發山林,秦國物産得以豐富起來。同時又厲行法治,刷新國法。變法之後,把以往「公室卑」的現象改變,從此國君力量轉強,而貴族權力大削,更推行中央集權,國力提高不少。

秦之統一不單在於其重用客卿,而是由於政治、軍事等因素,以及君臣間一致的努力才能成功統一中國的。秦之能統一全國,亦是由於其本身所在的地利以及當時的形勢才能成功的。

首先,秦本身擁有不少有利的條件,而這些優勢是六國所沒有的。

第一,秦本身地處西陲,春秋以來被東方各國以夷狄視之,因此東方國家的戰亂很少波及至秦,使秦得以休養生息,培養兵力,且秦地處關中之地,地勢險要,有崤函之固,能閉關自守,列國不能進攻;又能開關出兵,列國又不能防禦;且關中之地,土壤肥沃。《漢書.食貨志》有謂:「關中之地占天下三份之一,人口十份之三,財富卻十份之六。」再加上巴蜀的銅鐵木材、戎狄之地出牛馬,因此物資極爲富庶,地理上佔盡優勢。自秦惠王奪楚西部地後,所據版圖已為七國中最大,因此六國難以匹敵。

第二,秦之文化簡樸落後,但這樣卻能更快速的適應變法,令秦在短時間內成爲一個強國。

第三,秦國民風勇悍,因秦國接近西戎,民風本已具尚武精神。就當時的民間經濟社會狀況而言,愈東愈富庶,愈西愈貧窮,民風則相反,愈東愈怯弱,愈西愈勇悍。因此,秦國國民與西戎雜處,所以三晉民風強悍,配合戰馬強勁,更是如虎添冀。

第四,秦國有充實的經濟基礎,自商鞅變法開始,開阡陌,勵耕織,並吞併巴蜀,招三晉人民開荒,使國力更形充實,而秦在戰爭中亦不忘開發經濟,如將戰爭中因犯罪而罰爲奴隸的人赦免,允其遷到新的土地耕作,以補人力之不足;在戰爭中攻取了大城市後,亦把城中商賈及貴族驅逐,因其旨在奪取土地和農民。因此,隨著戰爭之不斷進行,秦之經濟基礎便越趨雄厚。

第五,秦國政治清明,行政效率高,全賴君主及其臣下及各官吏的合作無間,因此秦君主及其臣下也有很大的功勞。


其次,當時的客觀條件亦加速了秦統一的速度。

第一,自春秋以來,諸侯相爭,戰事連年,人民都渴望統一和平,當時的情況是「百姓不聊生,族類離散,流亡爲臣妾滿海內矣」。戰國時期,諸侯致力於戰爭之中,人民不斷地被抽調往戰場,不僅影響生産,而且加速編戶齊民經濟的破産,所以人民一致要求中國統一。此外,列國紛爭時,外族亦乘機入侵,這對沿邊國家損害甚大,故此需要一個中央集權之國家,以制止遊牧部族的入侵。商人亦渴望統一,因商人想更容易地在各國進行貿易。以上數項,均形成了統一的趨勢。

第二是當時的思想趨勢。在戰國末期,由於各國經濟交通頻繁而且發達,文化上亦出現了天下統一的渴望。而且,當時荀子所謂的「四海之內若一家」,這種統一的思想主導的需求下,支配著當時的思想界。


秦能滅六國的主因是由於列國國勢不穩。由於六國之不穩,使秦有機可乘,從而能較易消滅六國。

第一,六國編戶齊民之破産影響了各國的生産力。杜正勝在《戰亂中的編戶齊民》中指出,由於春秋之封建解體,而七國的社會基礎以編戶齊民爲主,所以他們承受了國家的賦稅,成爲了主要的經濟支柱,然而六國一直陷於戰亂之中,於是編戶齊民並不能支持之政府的開支及徵發,而政府仍不斷的壓榨,於是造成山東地區的編戶齊民經濟上的破産,六國亦因而敗亡。

第二,六國內亂頻仍,政局甚爲不穩定,而秦國內政則較爲安定。這無疑對秦之統一天下甚爲有利。

第三,六國的政治為貴族所壟斷,而諸國貴族亦不斷沒落,不再回復戰國初期諸國之軍事力量,秦遂能逐一擊破。
第四,六國爲了自保而賄賂秦國,而六國亦因利害衝突,而不能衷誠合作,北宋蘇洵指出:「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由此可見六國賂秦爲六國破亡之主因。

總括而論,客卿的作用的確很大,然而若秦無本身先天優勢,客觀條件不符,甚或六國形勢不一樣的話,仍是難以統一六國的。秦始皇統一六國後,不再重用客卿,亦可見他也明瞭不用客卿之好處。所以,謂秦之統一只是由於其重用客卿是不恰當的論調。

秦亡乃濫用民力、仁義不施?

論者謂秦亡於其濫用民力,仁義不施,此言當否?


秦國在統一前,代表著社會發展進步前進;秦統一後,因其法家思想治國,對人民采嚴刑峻法,在苛政之下,諸家思想不納,固有焚書坑儒等歷史悲劇,同時,秦朝建國後,亦急於對外擴張,征匈奴、平百越。始皇窮兵黷武,以僅有的國力,以支擴衡,至秦末國力不足,徵收賦稅繁重,人民多徵召入伍,死傷無數,國力、民力、財力陷於匱乏。加上秦王大事建設,如建阿房宮、築長城等,濫用民力極甚,秦朝負擔日漸沈重,秦國已逐漸步向滅亡。秦國的法家精神,重實際、務功利,固秦得國後即以法治國,缺乏文治教化統治,秦以馬上得之,馬上治之的方法,使人民動輒得咎。秦國君主,始皇和二世,所定下的制度皆不以仁爲目標,認爲治國成功必須要人民服從,故失去愛民觀念。仁即愛人,義即做一些合理、正直的事。而秦國根本視民命如草芥,過度濫用民力,就正是失仁的表現。其他如焚書坑儒等政策亦是不仁不義的行爲。這些不仁不義的政制使秦國人民起來反抗,大澤鄉起義,順應時勢,推翻暴秦。

首先,秦所以亡國,其極大因素是嚴刑峻法。秦國向以法家治國,始於商鞅時已奠下有系統的中央集權規模。其統治方式對於當時社會有正面的幫助,人人在亂世中,有"法"才能使政權、國家有效地運作,一旦秦國統一,若再以苛酷刑法治國,人民動輒得咎,使舊有貴族人民開始懷念以前舊有制度,以致日後他們煽動人民,速致秦亡。因秦建立後集權政策來得太快,所施之刑法也太凶,如人民犯法,誅及三族;一戶違禁,比鄰連坐,引致國家未能恢復國力,使經濟再次崩潰,人民忍無可忍、走投無路,只好投向革命軍隊。陳勝、吳廣便因長期徵調,軍令如山,凡調遣軍隊不能如期到達便執以死刑。他們既觸犯死刑,便挺以走險揭竿起義。有謂"人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秦國不能體恤民困,也不以仁政治理天下,法家精神,是其致禍原因。若君主英明,便能有效地行使政令。若以二世的昏庸,則中央便失去支柱,猶如無政府狀態,政治步向黑暗、腐敗,最終劉邦推翻秦國政權。這些都令秦國政權動搖,官吏多貪污勾結朝臣,使政治陷入黑暗、腐敗之中。這些貪官污吏只會苛索人民,徵收重稅,又使人民服役,加重了人民的負擔,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譬如奸臣趙高侍侯皇帝身邊,權力極大,把持朝政,又勾結其他官吏,貪贓枉法,指鹿爲馬,朝廷內幾乎為他收買。由此可見,當時政治黑暗腐敗,領治者的昏庸無能,使佞臣當道,地方更違反中央指示。國家本身不靖,仁義不施,雖然這項不是濫用民力,卻是導政秦亡的主因。

其次,秦採用法家治國,爲了能統一思想,除了法家外,諸家不容。尤以儒家爲甚,水火不容,成對立之勢。戰國時東方各國主要受儒家影響熏陶,故秦和東方各國形成文化上的差異。東方各國所受的爲齊魯之學,而秦乃採三晉之學,其意見甚爲不同。秦始皇統一後,爲求鞏固政權限制人民思想,施以禁制手段,防止人民高談論政。六國人民對於突如其來改變過往的思想,風俗習俗,不能適應,亦不滿人士皆要向當朝官吏學習,於是造成相互的衝突。更表面化的衝突,便是焚書坑儒。雖然最終三晉之學勝利,但卻加深了秦與中原人士之衝突。歷史潮流中,知識份子的支持,對政權鞏固甚爲重要,反之能夠傾覆政權。而秦的統一是歷史趨勢,但他不明歷史不斷演進,平民勢力早於東周時正在崛興,平民勢力足可傾覆政權。故秦亡證明了貴族代貴族的更替模式已改變。正因秦忽視平民力量,以致覆亡秦祚。始皇手段不仁道,不尊重人士,採不仁道的殘殺手段,不是用民力過度所至。然而秦亦有濫用民力之處,不過此點不足秦亡矣。

再者,濫用民力是其次,亦秦亡其中之一因素。秦始皇建國後,頗有大志,大事建設,唯過份耗損民力,秦維持前朝的力役制度,徵召役民數以萬計,只爲始皇一時享樂,炫耀之用。譬如始皇要爲自己生前建一陵墓,除了徵民力役外,建成後還把無數民工活埋。其他還有營建阿房宮,修直道,築長城等,破壞了編民戶藉的農業經濟,使勞動人口大量下降。中國向以農立國,一旦破壞勞動力,經濟亦變得蕭條,生産量不足,使秦由一個富裕之國,瞬間變成土地荒蕪、人口稀疏的貧國。故董仲舒曾謂"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以致令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織不足衣服。可見當時社會嚴峻的情況,逼使人民反抗,也理所當然。加上,始皇乃好大喜功、窮兵黷武之人,常征伐異國,攻佔土地,在短短十年間,先後征匈奴,平百越,損失軍隊數十萬,可知秦雖統一六國而其枉施政制,國民皆爲軍民,不能與民休息,濫用民力至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單在兵役上,五嶺戍兵五十萬,長城戍兵三十萬,還有多少死傷的軍民不計其數,所以,秦國滅亡的其中一個因素是濫用民力,而主要分爲力役和兵役,這足以使民怨沸騰,待一有利時機,便一夫發難,難以收拾。

雖然秦本身有很多不足地方,但是六國勢力亦是另一間接導秦滅亡的因素,秦之商鞅變法,廢封建,行郡縣,實行中央集權制,使國家軍、政、敗權集於中央,使六國諸侯王不再世襲,改而奉祿制,各國諸侯自有不滿,待適當時機,潛此勢力便一觸即發。而且,六國遺民對於秦的嚴政苛法、戰爭不斷,以及對士人、各家學術的抹殺、禁絕極爲不滿,人民怨聲載道,尤其六國遺民,激發起他們報仇的心理。至於士人亦不甘被受凌辱,以殘酷手段以待之,遂亦起來反秦,孔子的後人亦參加反秦的行列。秦國建立後,秦一改以往禮賢下士的作風,開始不再重用客卿,此表現亦是仁義不施的。當時君主昏庸無道,不恤人民,朝政乃爲奸臣當道,政治極爲敗壞,而且沒有客卿之助,秦很難成就過往的霸業。秦統一前之所以富強,乃其本身優厚地理環境因素,土地肥沃,資源物産豐富,但秦統一後,失去函、崤之利,六國勢力正好包圍著秦,固秦的統治一旦動搖,政權不固,其"攻守之勢異也"。以上的因素,雖然皆是秦亡的因素,但只是偶然或輔助的因素。秦滅亡最重要莫過於它的原動力:嚴刑峻法,濫用民力。

秦國由一個西方諸侯國過渡至一個獨立統一的國家。其間必定經歷了很多年來君主所付的心血,可惜秦祚只是維持了短短的十五年。秦的滅亡,歸根究底可說是秦本身制度的問題,領治者自己走向反面,他不明歷史趨勢,平民興起,貴族沒落,項敗劉勝,知道秦如不順應時勢,更加採不仁政策,窮兵黷武,濫用民力,人民自然起來反抗,壓逼人民越深,人民越發怨恨,待適應時機,便有大澤鄉起義,一觸即發。秦國在治國各方面,皆是對人民仁義不施,民力耗損,主要原因是秦之兵力役繁重。秦統一前,秦制爲社會發展進步力量,統一後,代表阻礙社會的反動勢力,故其嚴刑峻法實為法家精神之秦亡的精要,濫用民力爲次要,但這些足以使秦滅亡,歷史將秦稱爲"虎狼之國"。

2008年5月11日星期日

秦亡漢興乃民心之背向

有言國之與興亡關乎民心之背向,試就秦亡漢興之故事加以闡釋。


國家之興亡,除了政治因素之外,最重要的是民心背向。國家若得到人民支援,社會才會穩定,政權才能長治久安;相反,如統治者的施政殘暴不仁,國家便不獲支援,更會導致民怨沸騰,弄致官逼民反,使政權逐步推向覆亡。就以秦亡漢興爲例,賈誼在《過秦論》中指出秦的統治乃"仁義不施",秦代政權不獲人民支持的原因。秦始皇的暴政,秦二世的昏庸和暴虐,令人民不願再忍受其嚴厲的統治政策,最後更亡於劉邦、項羽爲首的義軍手上。劉邦在入關之時,表現出統治者的風範,廢除秦的苛法,與人民約法三章,而項羽則由始至終所給人民的印象是殘忍好殺,他火燒阿房宮,屠殺咸陽百姓,並坑殺受降士卒二十萬人。相比之下,劉邦更爲深得民心,最後能打敗項羽,建立漢朝,以上種種皆與民心向背有關。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對人民的勞役亦隨之增加。始皇肆意役使民衆,使人民不願支援政府。例如命蒙恬派三十萬大軍驅逐匈奴,又派屠雎帶五十萬人,分五路南下嶺南,致使"丁男被甲,丁女轉輸,民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此外,又不斷武裝移民,南征而起戍守五嶺,軍民與流放無異。此外又築長城,開馳道,修宮室,建陵墓,征伐和戍守等,皆爲苦役,且秦統一之後,沿用舊制,以致往返時間增爲十倍,而秦法過期皆處斬,民間遂爲一大苦事。故西漢董仲舒加以批評,謂秦"力役三十倍於古",秦代不惜民力,逼使人民反抗。陳勝、吳廣的揭竿而起,實爲必然的結果,而秦亦最終滅於平民階級的手裏,可見民心背向的重要性。

另外,始皇在統一中國後,窮奢極侈,大興土木。在咸陽境內建造了二百七十座殿,還興建"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萬人"的阿房宮。建築"以水銀爲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溉,上具天下,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爲燭的驪山陵墓等,始皇更迷信方土,追求神仙,凡事種種,皆耗費甚鉅,再加上浩大的軍費支出,足見其奢侈浪費之極。由於國用不足,不得不加重賦稅,使"租賦二十倍於古",以致"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織不足衣服",結果大失民心,弄致天怒人怨。

就施政而言,秦代的刑法嚴峻,專任刑罰以鎮壓人民,所施的刑罰太過分嚴苛,如"偶語詩書者棄市"、"赴役衍期者斬"、"一人犯罪,誅及三族";人民動輒得咎,而陳勝、吳廣亦是因刑法太苛而被迫抗秦。人民對於統制思想及新的法制不太習慣,開始懷念舊有制度,加上六國勢力未除,在他們煽動之下,一夫當難,全國便騷動起來,當時秦二世當政,政局更趨腐敗:君主昏庸,權臣弄政,令秦的政局岌岌可危。始皇本有建立萬世不墮政權之野心,故集軍政大權於一身,推行中央集權制,認爲這樣便萬無一失,但他卻不明歷史的潮流中,平民的勢力正在崛興,除了以往貴族代替貴族的政權更替模式外,人民亦可威脅政權,正因其忽視平民的力量,以嚴苛刑法來管束,終於令民心思變,起而反抗,使建立了十五年的秦朝覆滅。歸根究底,秦以法家治國,其立國精神本得不到人民支持。

相反,劉邦得天下,實與民心依附有莫大關係。方其初從義帝旨令,入據咸陽,即廢除秦代苛政,與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於是民皆欣悅,甘於跟隨劉邦。而且劉邦來自民間,其左右股肱,如:陳平、周勃等,莫不爲市井布衣,因而深知民間疾苦,得天下後,皆能罷秦徭役,與民休息,以黃老無爲之術,替代贏秦法家之治,故能迎合廣大百姓之要求。由於民心安定,政權由是得以鞏固。反觀以貴族身份起義的項羽卻不知爭取民心,大肆殺戮,入咸陽而盡焚宮室,屠殺秦民及士卒,自招秦人反感,更使戰敗者不敢向其投降,於彭城的遊擊中,漢軍情願投水溺弊也不肯投降。敗卒不投項羽,人心也不歸附,埋下劉成項敗的伏線。

另外,劉邦能夠打敗項羽,建立漢室政權,結束秦末混亂之局,亦爲歷史興亡,繫乎民心背向,給予有力的證明。劉邦明白欲爭天下,人心之背向極爲重要,故入關中之初即與父老約法三章,以安民心。本來劉邦本已佔領秦之宮室,但聽張良勸告封鎖宮室府庫,還軍灞上,留待兵至再作處理,以顯其嚴正不貪。除蕭何取秦富所藏的人口圖籍外,一無所取,令百姓大悅。其後,又先爲義帝發喪,傳檄諸侯以討項羽之不義,使天下諸侯皆擁護之,其部隊亦以紀律嚴謹著名,從不擾民,並安撫流亡百姓,令人心盡歸劉邦,反觀在秦代以法家治術統治國家,重法不重人,以致其法難以得到人民支持。到秦二世時,手段更爲嚴苛,曾巡行全國,查察"郡縣守尉,有罪者誅之"。其準則是"殺人者眾爲忠臣,稅民深者爲明吏",足見其昏庸的程度,秦於其統治下,人心必會背棄政府,統治力量自當動搖。

秦的滅亡,主要其仍帶春秋戰國以來的貴族習氣,不恤民力,役民過甚,而戰國以來平民階級的力量不容忽視,故秦亡之際,平民階級勢力之大,可從陳勝、吳廣起義一事可所映出來。劉邦的基礎,正好來自這班"父老"及平民,故劉邦的施政,往往符合平民的要求,針對秦代之弊,深受支持。劉邦在漢初實行無爲而治,順應了歷史的要求。他吸收了秦代亡國的教訓後,命陸賈將之總結,於是撰《新語·輔政篇》謂:"秦以刑罰爲巢,故有覆巢卵之患"。(無爲篇)又謂:"秦非不欲爲治,然失之者乃舉措暴衆而刑太極故也"。蕭何乃主張爲政須輕徭、薄賦、緩刑、與民休息、以恢復社會元氣,遂開無爲而治之局,由於治國方針以人民的角度出發,因此民心歸附,到文景時期發展興盛,國家開始強大起來。

秦自始皇二十六年併天下,至二世、三世而亡,前後只有十五年國祚,主要是因爲始皇好大喜功,不知與民休息,久經戰亂之後,國力未復,即大興土木,引致民力盡竭,又由於君權轉變爲集權的時間過速,人民難以在短時間內適應,秦又不施仁義,不斷向人民榨取剝削,以嚴峻刑法鎮壓人民,使人民生活於水深火勢之中。而歷史的趨勢顯示出平民階級迅速冒升,不甘忍受其嚴峻之法。始皇雖建立大一統皇朝,但亦種下了其帝國覆亡之遠因,因此秦始皇一死後不久,民心皆以抗秦,秦國便宣告覆亡。諺語云:"水能覆舟,亦能載舟。"然則民心背向亦由水之覆載也。秦漢之得國,實符合歷史時勢,順應民衆意願,而秦之乍滅亦沿自其施政嚴苛,不施仁義,使百姓背離秦國。雖然秦之覆滅與漢之繼統,亦繫於政權本身軍力、政治之始消彼長,惟就歷史發展過程而言,仍不知可爲"民心背向乃歷史興亡主因"一說下有力之註腳也。

漢初施政乃以秦亡為鑑

有言漢初施政革秦弊或以秦亡爲鑑,試就史實加上個人識見評述之。

秦滅亡後,由漢代之。漢高祖劉邦即位後,命賈誼總結秦亡教訓,於是撰《新語·輔政篇》曰:"秦以刑罰爲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鑑於秦代以法治國,仁義不施,最終因爲刑法過濫而招致滅亡,乃改變治國方針;加上當時社會久經戰亂,人口死亡過半,土地荒蕪,饑餓頻仍,國家元氣尚未恢復。蕭何乃主張爲政須輕徭薄賦、緩刑、與民休息、以恢復國家元氣,遂開始行無爲而治,及至文景二時,皆一直沿用,並取得理想的效果。從漢初的施政作風可見,以道家爲主的無爲而治有別於秦的法家治術,其目的在於針對秦政政繁苛而主無爲。因此漢初施政是吸收秦亡教訓之故。

秦代政治的失敗,運用法家治國是其中之一。秦自商鞅以來,一向以嚴法爲治,自始皇即位後,更變本加厲,專以刑法來鎮壓人民。然而,始皇卻不明"馬上得之"不能"馬上治之"之理,以嚴刑峻法統馭臣民,埋下了秦滅亡的伏線。雖然嚴法治國,雖云足可禁奸,惟一意用法而無教化,終不免傷恩薄厚,而且法令嚴苛,如"偶語詩書者棄市"、"赴役衍期者斬","一人犯罪,誅及三族"等,人民動輒得咎,幾至舉國"赫赭衣滿路,囚徒成市。"而棄市、車裂、腰斬等刑層出不窮,百姓終日惶恐渡日,朝不保夕。由於治術不以人民爲本,往往重視集體而忽略個人,因此民怨沸騰,起而抗秦。秦又因推行郡縣制而失去封建屏藩,導致速亡。
 
除刑法太重之外,對人民過份勞役也是秦之弊政。秦以耕戰立國,全民皆兵,在戰國時代是無可避免的。但是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仍沒有減少對人民的勞役,不偃兵掩甲,與民休息,繼肆無疆之欲,則民不得不怨耳。據《漢書·食貨志》謂:秦之力役"三十倍於古",足以證明當時人民的苦況。另外在統一之後,國家元氣仍未恢復,即遣蒙恬發兵三十萬北伐匈奴,又在五嶺戍兵五十萬,長城戍兵三十萬,又多次發動對外戰爭,兵士皆死傷無數。還有始皇大興土木,其築長城、修宮室、闢馳道、營運河等,無不動輒徵用民伕數十萬計。秦始皇的役民措施,令人民苦不堪命,最後逼使人民反抗,把秦推至滅亡的境地。他不恤民力,大規模徵詔民伕服役,動搖國本,秦代自當滅亡。

秦之賦稅亦極之繁重。始皇北伐匈奴,南征百越,大事興築,無不需用大量資財,而財政支出,便轉嫁至百姓。在《漢書.食貨志》有云:秦之"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結果導致"男子耕,不足糧食,女子紡織,不足之衣服"之民窮財竭的境地。秦代苛徵賦稅,經濟凋弊,黎庶對秦政治皆感到怨憤。一俟皇綱淩夷,國力消褪,自必相率反叛。中國以農立國,農業爲經濟基礎,農民的收入大致穩定。但是始皇大興土木,入不敷之,向人民徵收重稅,不單加重人民負擔,而且令整個平民階層充斥著對秦統治的不滿。秦之滅亡,其實與民心思變有極大的關係。

秦代的統治僅十五年而亡。西漢的政權建立後,百廢待舉,社會百孔千瘡,國力尚未恢復。漢高祖劉邦爲扭轉頹局,其施政多革除秦弊,或以秦爲鑑,藉以穩定局勢。到了文景兩帝時,皆奉行無爲而治的路線,國家的經濟開始復甦。

鑑於秦代用法太濫而遭亡國,漢高祖劉邦早在入關滅秦時,廢除秦代的嚴刑峻法。並約法三章,以順民心。不過最重要的,要算是漢初採行的無爲而治的治術,到了文景之世仍然沿用。文帝爲人寬厚,主張"約法省禁",即位第一年便廢秦以來一直實行的"妻拏相坐之律",第二年廢除誹謗妖言之罪,及後更下令廢除肉刑,改爲"城旦舂"及笞刑。刑法遠較秦朝輕。《史記·孝文本紀》載文帝說:"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爲善,而道無由至,朕甚憐之……豈稱爲民父母之意哉!",足見文帝仁厚。其減少刑法的動機在於以德化民祖的施政,主張"清靜無爲"、"無爲而治"。可說其施政以人民爲本,廢除秦代以來的苛法,並減輕刑罰。

漢初經濟蕭條,入不敷支,因此漢初提倡節儉,亦是吸收了秦代過賦役繁重的教訓。統治者如文景二帝,皆能減輕百姓負擔,與民休息,從而恢復國家經濟。文帝躬行節儉,以身作則,不濫用錦繡,又不大興土木,遂爲國家儲下資本。在文帝時,曾下詔賜天下民,今田租之半,到了景帝時,又有三十稅一的政策。因此在文景時,國家未曾取賦於民。文帝亦有減輕人頭稅,當時漢代的人民凡從十五至六十歲,每人出一百二十錢,稱作一算,到文帝時減民賦四十。爲了調動農民的生産積極性,在文帝即位前,朝廷已將秦時的"秦半之賦,減為十五稅一",農民的負擔相對地減輕,糾正了秦朝濫收賦稅的弊病。漢初推行無爲而治,與民休養生息,月勞役明顯地有所減少。成年男子每年服役期爲一個月,生産時間有所增加。不過文帝將男子每年服役一個月改爲三年而一事,削減三分之二。文帝時的徭役,與農民起義高潮中的徭役相比,只是新王朝對農民的一種讓步政策。不過糾正了秦朝的繁苛賦役制度,其實是一大進。說漢初施政革除秦弊,實無不可。

鑑於秦代廢封建行郡縣,導致屏藩盡失而速亡。爲了維護統治,漢高祖廣封同姓宗室,培植親信。此舉在於避免重蹈秦滅亡的老路,因子孫不得封王,使秦朝孤立無助。因此,劉邦即位後,以同姓宗室代替異姓諸王,分封至各地,作爲鞏固中央的屏藩。另外,爲有利維護西漢皇權的專制與集中及防止諸侯割據重演,因此與郡縣制同時並行,合稱郡國雙軌制度,既有屏藩之利,又能集權中央。尤其漢初開國以後,繼續維持秦朝時所形成的格局,各地所設關卡一仍其舊,發揮故有作用,對制衡諸侯,甚至有制助。

觀乎以上史實,可知漢初施政多以改革秦弊或吸收秦亡教訓。秦的滅亡在於始皇濫用民力、嚴刑峻法等,皆導致官逼民反,民心思變,使秦的統治不能夠長治久安,僅十五年而亡。相反,漢的統治階層多以平民出身,深知民疾苦,劉邦在入關時盡除秦代苛法,與人民約法三章,因而深得民心。漢得國後以秦亡爲鑑,訂立各種措施,如黃老無爲而治、輕徭薄賦、提倡節儉等,皆能與民休息,令國家日漸恢復元氣。秦亡漢興,雖是一次改朝換代、政權轉移,但是漢能夠成功地代秦,其實與漢初統治者得以革除秦弊有關。由於漢初能施政能夠順應時勢,革秦弊政,令人心歸附政府,固能夠長治久安。

漢武帝文治武略

試評論漢武帝文治武略之功過得失

西漢歷史中最輝煌的一頁,是漢武帝統治的時期。漢武帝雄才大略,登位一改漢初的無爲而治政策,如罷百家,尊儒術等,取消和親政策,主動出擊匈奴,統一貨幣等,使西漢進入黃金時代。但漢武帝亦是令西漢步入衰落的始端。現就分析漢武帝文治武略之得失。

中央集權國家由秦始皇開創,武帝時則進一步發展"皇權至上"的觀念。武帝即位後即建立年號,稱"建元",此制一直爲後世沿用,有學者曾言:"自古帝王,未有年號,始起於此。"武帝並依據董仲舒的"五德終此說"以漢屬土德,秦爲水德,而土克水,實行改制易服。又命司馬遷等二十餘人修訂曆法,成"太陰曆",以正月爲歲首。雖然這些措施加強了皇權,達至"皇權至上"的效能,但"五德終此說"卻滲入儒學,儒生們喜以自然現象附會人事禍福,常以天變災異爲籍口,攻擊當政的人,加之讖緯盛行,成爲野心家篡位的理論根據。如昭帝以後,即有人指出漢運以衰,應該更換朝代,王莽把握此種輿論製造許多對他有利的符端纖語,暗示了自己就是天子,可說當時儒生替他奠下篡漢基礎。

鑑於吳楚七國之亂的教訓,武帝繼續執行景帝的削藩政策,依主父偃主張,用推恩的方法,迫使諸侯將自己的領地,分封給自己的子弟。這令一下,諸侯王相率分封其子弟爲侯,封土便越分越少,漢室也正式承認新諸侯的地位,使其後封土漸變爲漢之郡縣,《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載:"大國不過數十城,小國不過百餘裏,漢郡贏錯諸侯間……強本弱枝之勢也。"武帝不僅矯正了吳、越連兵之弊,更不讓諸侯國相連,控制險要地帶,使諸侯王失去地利及不易互通消息。同時,武帝又藉口列侯貢獻祭祀宗廟的"薪金"份量和成色不足,對皇帝不敬,實行奪爵,曾嘗一次剝奪了106個侯王的爵位。據統計,至太初年間,侯王只剩五人。除此之外,武帝亦削奪諸侯官屬。漢初諸侯可自任官屬(除丞相外),此乃諸侯王坐大的主因。景帝於七國之亂後,把王國之"丞相"改爲"相",並省去御史大夫、廷尉、中正、博士等官,諸侯王只可選派四百石以下的官,這抑制了諸侯王的治國權力。武帝更積極推行此政策,並訂附益之法及左官之律,"附益之法"是禁止奉承諸侯。"左官之律"即一旦為諸侯之官便不可再事於皇帝,令諸侯之屬官受岐視,杜絕人才向地方外流,亦令諸侯之策士減少。另一方面,武帝亦採取統制經濟之策,《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謂:"吳、齊、趙、梁諸郡--一切山澤之利皆納入漢朝中央。諸侯之富強是因地方有錢、賓客又多之故,現在武帝從土地、人才、財政三方面打擊諸侯王,使諸侯王只成一虛名,徒得食邑而無權。

元封五年(西元前106年),武帝把全國除京師附近七郡外,另加設多十三郡,長官稱刺史,又以京師附近七郡設司隸校尉,性質略同於剌吏。當時的州仍不算正式的行政區域,但刺吏可代表中央督察州內各部。除了擴大地方監察外,武帝爲了加強皇權,選用一批低級官員隨待左右,使其出入禁省,策問應對,另又允許原爲武帝掌書禮的尚書,可出納章奏、操持權柄,並用宦官爲中書以行尚書之職。於是皇帝身邊就形成一個宮內的決策機構,稱"內朝"或"中朝","內朝"與以丞相爲首的,與"外朝"相對,權力更凌駕於外朝。故此丞相的權力被削弱,皇帝則進一步獨裁。但是在地方加設刺史及司隸校尉,就開啟了東漢軍閥州牧割據的先河,使東漢滅亡;而削弱相權,令皇帝輔弼無人,令戚宦之爭産生,間接更促成王莽篡漢的野心。

博士遠站於戰國齊之稷下先生亦博士之類,秦博士七十人,掌通古今,漢承此制。博士本無政治上實際任務,只代表古代貴族政府、軍人政府下的一輩隨從之知識份子,因此性質極卒,占夢卜巫的人亦得成爲博士。武帝時,依董仲舒之議,罷黜百家,只立五經博士。從此博士一職,漸漸從方技、旁門雜流中解放出來,純化爲專門研治歷史和政治的學者。武帝又採納公孫弘的建議,爲五經博士置弟子員,額定五十人,選拔各地優青年隨博士學習一年,若能通一經以上得補史,高弟可以爲郎中。除此之外,武帝又按董仲舒之議令郡國每年察舉孝子、廉吏各一人,推薦到中央爲郎中。又命丞相、列侯等推與才幹之士,親加策問,以選拔人才。由於崇儒的關係,官吏多由太學出身的讀書人出任,自此漸有文學入仕一正途代替以前之蔭與貲選,打破漢初朝廷大臣多為宗室、軍人、功臣、商人組成的局面,形成以士人爲主導的"士人政府"。而且漢初丞相均爲貴族或軍人階級所獨佔,自武帝從公孫弘爲相後,始以布衣儒術所進,遂打破先封侯,後封相的慣例,從此漢代政治實權由軍人轉入儒生之手,也可說漢代政治轉向文治精神的表現。但相反來說,崇行儒學卻扼殺了其他科學發展的機會,堵塞了人民的才智,亦妨礙各家思想和一切技藝的發展,使學術不能分途競進,使中國文化從此走上偏狹之路,科學陷於停滯不前。

中國史上的外患,因地勢及氣候關係,其主要者來在北方。秦漢之大敵便是北方之匈奴,秦始皇對付匈奴,採驅逐政策,派蒙恬北逐匈奴,收河南地。秦末天下大亂,匈奴復起,雄踞北方,常爲邊患。漢初,匈奴冒頓單于統一匈奴各部,東敗東胡,西破大月氏,領土遼闊,兵騎衆多,對漢成半包圍狀態,高祖時曾出兵征伐,被圍於平城,大敗而歸,乃改用婁敬的和親政策以緩敵。文景之世,匈奴仍時至邊境寇掠,漢室只隨時發兵防備,缺乏有效之對策。至武帝即位,國力充裕,對屈辱及和親政策不再忍耐,開始對匈奴進行長期討伐戰爭。

漢武帝伐匈奴的策略是:在西方一邊切斷匈奴與青海姜族的聯繫,一邊遣張騫出使西域聯絡西域夾擊匈奴,在東方,切斷匈奴與姜族的聯繫 ,又在隴西代郡一帶集合大軍作爲主力,給匈奴以正面的打擊。以後許多戰役與許多軍事措施,都是在這個戰略原則下推行的。據統計,武帝曾三次大規模攻伐匈奴。武帝一方面打擊匈奴,一面方加強北部邊防,首先是大量移民,曾一次移民七十餘萬。在東起朔方,西至今居,設立田官,督戍卒屯兵,官供給農具及穀種,以前的草原牧場變成農産區,經濟文化遂大有發展。而且爲確保河西地區的安全,武帝築新長城,自敦煌郡起接連秦長城,此新築邊城每隔五里十里地方,築有烽火臺,設戍卒瞭望,另外築有許多小城堡,有烽火設備,駐有較多士卒,以保邊境安全。除北伐匈奴外,武帝還東征西討,先後平定百越、朝鮮及南夷等地方。漢武帝派兵北伐匈奴,南征百越,西通西域及西南夷,東平朝鮮,初步奠定漢之版圖,較秦時更爲廣闊。隨著漢代版圖擴張,匈奴、百越、西南夷都受到漢文化的薰陶而開化。如匈奴單于降漢,使人奉地圖來附一事觀之,是匈奴亦一如華夏有文字與圖藉,足見受華夏文化所薰陶;百越、西南夷與漢族人習居,漢文化助各族脫離落後狀態,向高級文化發展,漢在各族的統治比原來豪強統治文明、各族生産力亦得以提高。不過漢武帝本人好大喜功,動輒對外用兵,勞民傷財,李華《 弔古戰場文》有云:"漢擊匈奴,雖得陰山,枕骸遍野,功不補患",兼目大建官室,大事遊幸,尤其晚年更求神仙進方士,使國力大耗,並影響以後宣帝對外的政策。

武帝對外用兵,國力不繼,令居納資爲吏,後世捐納之例始於此。《漢書》卷二十四下《食貨志》述:「武帝即位……干戈日滋……財賂衰耗而不贍。入物者補官……選舉陵遲,廉恥相冒……其後四年置賞官大諸侯、卿大夫、小者郎吏。」武帝既連年征伐,以金幣招致外國,又好神仙,廣營官室,興造遊幸,消耗國力太大,將文景兩朝的積貯用光,還覺不足,除開損納外,尚不得不採取聚斂的經濟政策,如定鹽、鐵、酒爲國營專賣,課緡錢,設均輸、平準之法,以"東郭咸陽與大治孔僅爲大司農丞,桑弘羊爲大司農,主持財政及分頒鹽鐵公賣之事,時稱計吏"。三人之言利事,折秋毫諸兵事外交,莫之能先也。國家專賣鹽鐵,利潤由國家賺取,用此從事建設國家所需,免商人謀取私利。此政策對商人爲一大打擊,商人無多利潤可賺,聰明人士皆棄商而專攻學術。而詔平準均輸之制,爲防止商人操縱資本和囤積居奇,藉比調整物價,流通有無,並增國庫收入,亦爲打擊商人之措施。

漢武帝雖然施行了很多措施、政策、建設,令西漢步入黃金時期,但亦令西漢走進衰亡之路。

政治方面,武帝確立中央集權制,建立察舉制,造成士人政府的出現,擴大監察制度,削弱封國及建年號,加強了中央集僅的組織,但重用治法之吏,律令嚴苛,刑獄甚濫,而且武帝容許人民納粟贖罪,以錢買爵,造成貪污成風,仕途太濫,迷信巫蠱,造成冤陷。此外武帝獨攬大權,九卿可不通過丞相而直接向他奏事,使丞相權力大爲減弱,促成王莽篡漢。又武帝表面崇儒,內實重法,故用法吏,對臣民嚴苛。

經濟方面,採納桑弘羊的鹽鐵酒專賣政策,設平準均輸法,統一貨幣造權,重農抑商,興修水利,務把財政大權集於中央。但推行經濟政策,擢用了桑弘羊、孔僅等搜刮大臣,處處與民爭利。加上對外連年用兵,又大興土木,鑿渠開河,遊幸封禪,並開通西南夷邊郡,幾歲出龐大開支。

對外方面,抗擊匈奴,保衛邊疆的安全,派張騫通西域,促進中西文化交流,並開拓西域孔道,間接開發交廣道。但武帝在位期間,先後多次派兵出擊匈奴,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更使國家財政陷入窘境。

另外,武帝又設五經博士及博士弟子員,今經學空前發達,又廣設學校,重用大學出身的讀書人,構成士人政府及布衣卿相之局。武帝尊行術,罷百家,諸子思想受到壓抑,而科技亦無發展機會,使中國文化走上偏僻之路,科學從此停滯不前。

雖然武帝做了這麽多事,但幸好武帝好賢不倦,納董仲舒之建議,又以公孫弘爲相等等。而且晚年肯知過而改,爲巫蠱之禍,悔悟之餘,族殺江充,又下"輪台的詔"停止對外戰爭。

王莽篡漢

有言王莽之所以篡漢"亦天時,非人力所致",此言當否?試加論析。

"亦天時,非人力所致",即是王莽篡漢既是天時,亦是人力所致,但當時天時的重要性遠大過人力的所爲。西漢末,土地兼併問題嚴重,以致農民與商賈的貧富縣殊日趨嚴重。漢武帝時雖用經濟政策,令商賈無法得漁鹽之利,但對外用兵傷了國家財力;宣帝時進行減稅,希望使農民受惠,然而這卻深化了當時的情況。改革失敗,天災頻仍,國庫空虛,無力賑災,農民更形窮困。且當時流行乃陰陽五行思想,漢中葉後盛行有兩種觀念,一是授命說,二是五德終始說;況且王莽乃擁著外戚身份,利用這些天時可爲他篡漢提供了非常重要條件。最後,王莽憑著其力量、才智而篡漢。《漢書·王莽傳》中記載王莽代漢時,群臣向他朝拜,沒有任何反對聲音,更無反對勢力,不廢一兵一卒,可以將天下得手。這也說明不可忽視王莽的重要性。

西漢當時社會經濟狀況,最主要便是貧富縣殊的問題。早在武帝時,土地兼併日趨嚴重,董仲舒曾提出一套改革建議。然而,西漢晚年,成哀二帝、師丹等人曾提出限制田地、奴隸的建議,可惜商賈、富豪的勢力加深,反對聲音甚多。宣帝曾提議減稅,但大量土地乃集中於商賈之手,商賈得益,農民反未受其利。故此,土地兼併,蓄奴成風、貧富縣殊不但未得解決,反之更趨惡化。故有云:富者田連阡陌,貧者地無立錐"。正好反映土地兼併之烈。

漢自文帝以來,由於工商業大幅發展,以致商賈、小販等享阡陌之得。農民卻生活困苦,耕者不能自給自足,致人以相食。有謂:"民有七亡、而無一得"、"民有七死,而無一生"等說。這些情況都導致農民窮困的必然結果。西漢末,國庫空虛,糧食不足,土地兼併嚴重,問題不能解決,使官吏貪污、商賈等積財富。譬如成帝時張禹據田四百頃,哀帝時董賢家產達十三萬頃,社會經濟惡劣,政治黑暗,君主治國失策,天災發生而國家無力解決,使人民遂思轉變,渴求一新政權之出現。王莽憑藉這種有利的天時,成就王莽日後利用此天時而有賑災濟民之舉。其他如供給農民田宅、農具、供人治病、給錢予死者安葬等措施,皆是王莽針對此天時而制的。

其次,第二個重要天時是王莽乃以外戚身份掌權弄政。武帝以後,經昭宣兩代,政治尚算清明,不過其政治最大轉變爲外戚專政,但不多任職不久,未能爲患。至成帝時,情況轉變,王政君乃元帝的皇后,元帝早死,繼位的成帝年幼,由母后等外戚掌政,分別用王鳳、王音、王商、王根、王曼、王譚等兄弟掌政,音、商、根甚至爲大司馬。哀帝時雖改擢用丁氏、博氏及寵臣董賢,王氏的大權大為旁落,但哀帝死後,王莽等人僞矯立平帝、孺子嬰爲帝,繼而掌據朝政。然而,王莽乃能以外戚身份鑽營,主要憑藉叔伯餘陰,而王政君獨掌大權六十多年,歷元成哀平四帝,母儀天下。加上西漢末的皇帝奢侈成風,生活荒誕。元帝勾結宦官閻顯,政治腐敗,成帝好微行,鬥雞等,不理國事,哀帝荒淫任性,寵倖董賢,他賞賜田二千頃,家奴也得十萬錢,至其抄家,共得四十三萬緡。可證明當時君主昏庸無道,政風不靖,貪官勾結,農民卻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王莽便在此情況下,藉以外戚身份,經過多番積極救世救民之措籠絡人心。所謂:"在家必聞,在國必聞"、"色取仁而行違"者邪!莽既不仁而有佞邪之材,又乘四父歷世之權。遭漢中微國統三絕,而太后壽考,爲之宗主,故得肆其奸匿以成篡盜之禍。推是廣亡,亦天時,非人力所致。王莽利用此有利時機,擅於鑽營各階層人士,上至權貴,下至士人、人民乃是他所利用而提高個人聲望的。加上,王莽和其他王氏子弟截然不同,他一反輕挑、奢侈之風氣,甚得人民支持,此乃爲王莽不費一兵一卒,天下歸心而篡漢作註腳也。

漢武帝時已用儒家治國,儒家學術思想大爲流行。因當時儒家的思想混合了戰國時的陰陽學說及法家等學說,但當儒家已變質,而繼秦滅學之後,董仲舒注《公羊春秋》,儒者爲宗,始推陰陽。而陰陽學說多解悉怪異之象。漢中葉後,另外兩種的觀念亦隨之盛行,乃授命說和五德終始說。"授命說"即皇帝做事要先得天命,已天命不只賜於一家,而是常變更的,"古無不滅之國"乃是"授命說"的要旨。還有,五德終始說亦的相生相度,中國自古受行家思想熏陶,認爲"君權天授",故有見災累既,告譴天子失德,應留意政事。成帝時,翼奉以成帝獨親信異姓大臣,陰氣大重,必有火災,後長安自鶴失火。配合當時流行的五德終始、授命之學說,繁衍出禪讓之說。當時大多儒家認爲漢乃堯舜之後,應效法堯舜的禪讓美德。而且當時君主亦篤信此道,如哀帝欲讓位予董賢,可見的禪讓說影響之深。漢儒天命轉移的理論是聖人授命,天降符端、封禪告兩,天子失德,上天便譴責,災異興起,遜位讓賢,此乃禪讓步驟。當時已有天災等異象,如蝗災、火災等,接照帝時又有人見大石自立、數千大鳥圍繞,昌色枯樹重生等,此乃被喻爲漢統緒已近終,王莽利用當時風偽造符端,加速篡漢。如平帝時,王莽爲外戚身份,當時已可見其居心可測。因爲時勢造就了王莽擁有發揮其過人之處,篡漢亦事在必得了。

雖然王莽憑藉當時天賜的良機而成功篡漢,但亦不容忽視其個人之力量。王莽雖爲權貴,然自幼生活儉恭,皇后對他特別憐惜。他一反王氏子弟般的奢侈之風,令他得攀引援進,可知他爲人心謀遠慮才智有過人之處,亦懂憑藉勢力,以增加自己的政治本錢,如將女兒嫁給平帝為后,又收買人心,各階層人士皆爲他所拉攏。譬如擴充大學、廣招生徒、徵集古今文經等,使士人投其懷抱。他又大封宗室功臣一百七十一人,官員退休也有養老金,這使貴族功臣加以擁戴。而獻田三十頃及錢一百萬賑災濟民,這些措施主要安撫貧民,亦使人民歸心於他。這些皆是爲國家服務的,是盡心盡力的爲人民固是人力也,而他亦積極製造"機會",譬如王莽授意蜀人哀章,身穿黃衣,手持銅框,內裝天書兩卷,謂王莽代漢即因安漢公攝政。

以上各點,是王莽爲了適應時勢而産生的人力。他是有政治理想,故王莽以天時爲基礎,在其之上建立人力之爲,使漢政權輕爲莽所奪。

天時爲王莽篡漢的先決和最重要的條件,而人力爲其次要的。必然先有天時,才能有力所致。例如,以漢武帝爲例,當時政治清明、國家興盛,然而有才幹的外戚如衛青,這名大將軍曾擊退匈奴,幫助國家建功立業。固一個人的作爲成功與否,不可單靠其本身能力,而先天即"亦天時,非人力所致也。"

2008年5月10日星期六

北魏孝文帝漢化運動

試言北魏孝文帝推行漢化政策原因,並論此政策之成效。


北魏孝文帝時期,人民因久居中原而逐漸受到漢文化的渲染,孝文帝有見及此便進行全面漢化,順應時勢。希望透過漢化來解決北魏國內的問題。除此之外,更欲以提高統治權及打擊貴族暮氣。再者孝文帝推行漢化的原因亦可以客觀及主觀性去討論,又討論漢化的成效能否達到文帝最終的目的。現論述如下:

孝文帝推行漢化政策,客觀因素為漢人政治勢力逐漸抬頭,北魏游牧部族以強悍的武力征服中國,其統治農業社會的經驗本不充足,為求便於統治,與學取統治經驗,實非引用文化先進的漢人不可。入中原後,此種需要更為迫切。因為中國的北方自五胡亂華後,就陷入長期混亂之中,地方秩序全靠貴族豪強來維持,他們無形中成為地方之實際統治者,故要想統治中國,鞏固政權,勢非得到此等豪族的合作不可。自始,豪門世族的優秀分子被大量網羅,漢臣大量增加,更掌詔令或參幃或贊庶政,扮演重要的角色,所以孝文帝欲以漢人的勢力來提高治權。

中國儒學經兩漢魏晉發展後,於五胡亂華之際受到極大的摧殘,但當拓跋氏平定北方,社會比較安定,儒學遂得以復興,而南方的學者亦有此流,對北方儒學之復興亦有幫肋。早於世祖平涼州時,將河西士人集體徒平城,搜羅大量的傳士,令各地的名傳齊集北方。到孝文帝時,儒學進一步盛行,不少鮮卑貴族受到薰染,故孝文帝本人就長於文學和禮節,為他指出了一條治國應走的路,推行漢化。

此外,游牧民族的文化太低,只求維生,不談享受,因此一旦征服較高文化,又往往因追求生活的享受,而反被較高文化所征服。加上他們道德觀念本極簿弱,束縛力較弱,故易流於奢侈,日趨腐化,使原有獷悍善戰的風氣乃回漸喪失,無法維持政權,拓跋氏也不例外。北魏自太袓之後,問題日益明顯,到孝文帝時,雖未達極點,但已有跡可尋。獷悍之風氣隨之喪失,令統治權受到動搖。故以武力維持其統治地位的企圖,既不可恃,孝文帝遂不得不謀全面的漢化,把立國基礎由武質一變為文治,一方面可以避免因武質之喪失而動搖其政權;一方面又符合漢化的自然趨勢。再者,全面漢化亦可以利用儒家的道德觀念以稍稍約束宗室之中的貪殘無行與腐敗奢侈之風。

其次,魏初的征討原與劫掠不分,戰爭勝利,敵人的子女、玉帛、牛馬匹都一起掠奪,朋比瓜分,因此戰爭不單是政治行為,也是經濟行為。因戰爭有所獲,軍士都能出死力作戰,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但建國之後,政治略具規模,軍隊征討時的掠行為漸受到限制。豐裕的生活過久了,不但生命比以前看得重要,出生入死的作戰,亦不能吸引其興趣,甚至產生厭倦恐懼的心理。因此,北魏軍隊漸喪失戰鬥的力量,如任其繼續持續必至崩潰。孝文帝欲求挽救之法:一是用強制的手段,使拓跋舊人與漢人隔離,恢復其強悍的游牧之風,二是全面漢化,融漢胡一家,消除彼此間的歧視,奠立長沾。前者的可能性不大,遂使孝文帝推行漢行。

另外,漢族文化經過長期發展,於各方面都有較游牧文化為高的使用價值,故游牧民族向漢文化學習與融和是必然的趨勢;鮮卑入主中國之後,面對繁華絢爛的漢文化,耳濡目染早已同化於漢人,故此,孝文帝推行漢化,從客觀因素來說可謂順應時勢。

除了上述客觀的因素,孝文帝個人的喜好更為重要,正當社會情況已經改變,故孝文帝欲更有效地推行漢化,便決定由上而下去做起,他個人主觀的因素亦對漢化起了重大的影響。

孝文帝的袓母對他影響甚大,他生而喪母,即為太后所養。而太后本是漢人,通書知禮,更親受其教育,使文帝學識優異,並於孝文帝在位時,正值儒學文學並盛,朝中濟濟多士的時代,造成孝文帝響慕華風,與傑出的文才經術。再者,於太后駕崩,文帝堅持以古禮行事,改變原有的喪莽制度,廢革代替北魏鮮卑族的傳統習俗,格外顯出孝文帝對漢文化的喜好及對漢化的一意孤行。

加上,孝文帝有統一中國的雄圖,鮮卑人雖以其強悍之氣統一了中原之地,但南方仍有蕭齊與之隔江對峙,而鮮卑舊族則逐漸因優悠逸樂的生活而喪失其戰鬥力。孝文帝眼見於此,欲藉著推行漢化融合胡漢民族,洗脫一切的暮氣及腐敗之風,以鞏固的立國基礎,再望去統一中國。因此,漢化是他統一中國的先決條件。

從客觀及主觀角度去分析,孝文帝推行漢化實為順應時勢及掁興鮮卑族及統一中國的必要性,現論述他進行漢化運動所收的正面及負面影響,從而這些成效能否達到孝文帝的目標。

所為成效,可分為正面及負面,孝文帝推行漢化運動的正面目的故然是漢化,但其最終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漢化運動去鞏固政權,改革軍隊,振興鮮卑族,務求統一中國,但究竟漢化後能否達到文帝預期的成效,現論述於下:

從正面的成效來看政治改革方面,文帝遷都洛陽,由於平城僻處塞北,戶口稀少氣候嚴寒,河流缺乏,又常有水旱疾疫,糧食常見不足,平城僅可視為用武之地,不符合文治之國家首都之原則,加上北方保守勢力,對他的改革有一種難以排除的壓力。故此,若不離開平城,則不可能有效推行漢化,既不能成功打破鮮卑族積累多年的暮氣,也不能刺激其重復生機,並離開鮮卑權貴的影響,以建立一個中國式的文治禮樂國家。

官制的漢化,孝文帝以王肅訂定官制,去除鮮卑官名。依魏晉制度置三師、三公、尚書、九卿等中央文武官吏,文頒行官祿制,成功禁絕貪污,官吏臟一匹者死。

經濟方面的成效,孝文帝於太和九年從李安世之議,下詔均田,把土地均分予農民耕種,此外又力行租庸調制,減輕了人民之負擔,如北魏當時規定凡一夫一婦之戶,每年繳帛一匹,粟二石;男丁並須服國家兵役,行之長制,「魏初不立之長,故民多蔭附,蔭附皆無官役,豪強徵斂,倍於公賦。」故此,為保均田制施行及控制農民,於太和十年行之表制。規定五家為一鄰,五鄰為一里,五里為一黨。三長負責檢查戶口,徵收租調。通過此制把蔭戶從宗主手中歸入國家戶藉之下。

士族制的訂定,孝文帝用李彪議應於漢人中選擇高門,召來京城與鮮卑貴族同檥受官,以爭取大族支持及防其投向南朝,這樣令鮮卑與漢族社會的習慣越趨越近。再者,改姓氏,禁歸葬:鮮卑族的姓氏多為複姓,與漢人之性一聽而別,孝文欲使其簡化。姓氏統一,促進了遷洛鮮卑與漢族合流。禁鮮卑服飾及語言,孝文倡導衣冠禮樂,太和十八年令族人所穿衣服須依漢制,又獎勵胡漢通婚,孝文帝鼓勵鮮卑與漢人大族通婚,自己更選擇了濟河崔氏、范陽盧氏、太原王氏等女子作後官,從而消除了胡漢間的隔閡,形成一個強固的統治集團。為配合漢化,孝文帝極重漢文化教育推行,建立國子學、太學、命鮮卑官員把子弟送至太學學習。

此等乃孝文帝漢化的正面成效,而反面的成效如下:

負面的成效,漢化運動後,導至鮮卑內部不和,遷都後,北魏內部出現了派系的分裂,反漢化的保守派認為此舉必消磨鮮卑勇武之風尚,且欲奔返代北。此外,由於漢化愈深,武人地位愈形低落,他們得七進路難,有的更被稱為「代來寒人」,被鮮卑貴族及漢族七人排抑,故引起他們的抗爭,這些六鎮的士兵起初「專擅肥美,瘠土荒疇以給百姓」,但遷都後弄到「供民並累,率皆飢儉」,經濟日困,遂於523年,六鎮鎮民爆發大規模叛亂,北邊幾盡成盜區。

孝文帝採用漢族的門第制度,制定姓族,當評定門第後,乃嚴格根據門第的高下來選拔人才,所以北朝的「以貴承貴,以賤襲賤」的門閥制度,也就在此時確立。另外,北魏初以六鎮守邊,但遷都洛陽後,武備漸弛。因在一種長期的太平狀況下,鮮卑統治者養成一種重文輕武的意念,結果使北魏安定之局面遭遇動搖。而且在南遷的鮮卑人中,因學習漢人的柔靡之風,故由一強悍民族而變成文弱。

漢化又使鮮卑人落後的生活文化提高,但鮮卑人在漢化的同時,必須延用漢人,以收其效,政權亦漸漸落入漢人手中。北齊的高氏、西魏的宇文泰執政時,他們都能重用漢人,尊為帝師。此外,北魏早期的軍隊是由鮮卑人充任的,但漢化後,習染了漢族柔靡貪逸之風氣,故鮮卑人當兵者日少,漢人當兵者日多,軍權亦轉到漢人手中。這些便是孝文帝漢化的成效。

總括而言,孝文帝推行漢化運動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這次改革,以提高施政及打擊貴族的暮氣,而經此改革後,基本上已受其成效,達到漢化的要求,但成效中可分為正面及負面,正面有助孝文帝鞏固政權,負面則是其意料不及的。

2008年5月9日星期五

安史之亂

闡析安史之亂的產生與玄宗個人操守,國家制度演變之關係。


唐國力在開元年間達到了極點,但這個外表繁盛富強的背後,卻潛伏了重重的危機,腐蝕著唐的國基。唐鑑卷九范袓禹評:「其(唐玄宗)終也,惑女寵,極奢侈,求長生,悅禨祥,以一人之身而前後相反如此,由有所陷溺其心故也。」唐玄宗在位四十年,初時尚知革弊圖治,但隨著經濟富裕和社會安定,唐玄宗驕侈日甚,疏於理政,又追求聲色享樂,寵愛楊貴妃,信任楊國忠與李林甫等臣,以致朝政日非。再加上政治、經濟、軍事等制度之改變,卒引起安史之亂的發生。尤其兵制改變,府兵已為了彍騎所代替,以往關中府兵兵力可統制四方的局勢不復存在,內地兵力空虛,國家的精兵猛將皆掌握在節度使手中,形成內輕外重之勢,助長安史之亂的產生。可知安史之亂與玄宗個人操守及國家制度之演變有著密切的關係,現論述如下:

關於玄宗個人的因素,主要有三種。即寵楊貴妃,生活窮奢極侈,好長生不老之法,導致政務廢弛,亂象漸生。玄宗晚年,厭於為治,遊宴後庭,初幸武惠妃,後寵楊貴妃,於是禍胎宮掖,唐祚幾因此而中絕。玄宗自寵楊貴妃後亦厭於政事,治績不大如前。楊妃姿質豐艷,智算過人,每倩昐承迎,動移上意。宮中呼為「娘子」,禮數實同皇后。有姊三人,俱封國夫人,叔伯昆仲,並得美官。玄宗既寵揚貴妃,奢糜日甚,宮中供貴妃院,總錦刺銹之工有八七百人。貴妃之姊妹昆仲,奢侈尤甚,私第立戰,甲弟洞開,每構一堂,費逾千萬,見制度宏壯於己者,即徹而復造,土木之工不舍晝夜。韓、孚虎、秦三夫人,歲給錢千貫,為脂粉之貨。四方胳遺,其門如市。安祿山亦嘗母事貴妃。河北亂起,玄宗以太子為天下兵馬元帥。監撫軍國事,諸楊聚哭,貴妃替其陳清帝遂不行內禪。遂使賊氣益熾,然楊氏姊妹昆仲之淫侈貪賄,弄權致亂,實玄宗之荒淫有以啟之焉。

唐玄宗即任既久,國內承平,天下晏安,玄宗表現便判若兩人,不但縱情色酒,寵倖楊貴妃,並且花費無度,奢侈成風,任意賞賜,對楊氏恩寵備致,對大臣亦過於豪綽。生活既如此奢侈豪華,漸漸造成入不敷支,於是冀望臣下進獻,一時有進獻者俱得高官,政治由此漸趨腐化。玄宗初政,「焚後庭珠翠之玩,戎其奢也;禁女樂而出宮嬪,明其教也。」故開元之治,幾致太平。惜晚年讌私,禍胎官掖。自於天寶四載,冊壽王妃楊氏為貴妃後,宮中服玩,斷傷奢麗,於是聚歛之臣如宇文融等輩因緣以興,專事朘刻,州縣督送,歷年不止。凡非租庸政額者,皆積百寶,大盈庫以供天子燕私。玄宗生活既趨靡爛,於是政事外則委之李林甫、楊國忠,內則交付宦官高力士,自此唐政轉衰,大難將作,玄宗天寶以後厭於政事,漸事奢侈,恣意聚歛,務倖邊功,又崇信神仙,企求長生,政治遂由盛而衰,且寵信諂佞,政權先後委於李林甫、楊國忠,遂招安史之亂。

玄宗於心政理,奸佞如李林甫、楊國忠遂能蠹政。李林甫本唐宗室,開元二十二年始為相,然其「向無學術,僅能筆。」惟欲養君欲,導帝深居燕適,遂操權柄,公卿不由其門進,必被罪徙;趨附者,雖少人,且為重用。當時賢相如張九齡、李適之皆被排癠,其餘楊憤珍、張瑄等,緣坐數百人,並相誅除。以王 、羅希奭為爪牙,數興大獄,衣冠為累息;李林甫在任其間排斥異已,用胡人為節度使,以杜絕邊將入相之路。此實玄宗政治衰落之關鍵。李林甫居相位十九年,固寵市權欺蔽天子耳目,綱紀遂亂。唐鑑崔群亦謂:「人皆以天寶十四年安襐山反為亂始,臣獨以為開元二十四年罷張九齡相,專任李林甫,此理亂之所分也。」繼李林甫者有楊國忠,國忠乃楊妃之族兄也,皆「責成胥吏,賄賂公行」,選官時則「私第暗定」,又專帝嗜欲,不顧天不成敗,又寡謀矜躁,見安祿山方有寵,知終不出已下,乃暴發其反狀,屢激怒之,使之必反。後祿山終叛,一舉滔天,楊國忠實不得不任其責也。綜上所言,玄宗任用奸佞,實致亂之由,至於安史之炬,亦由李林甫燃之,楊國忠煽之,斷送唐室。

唐初行府兵制,但玄宗時代缺乏遠見,變更軍事體制,又聽信李林甫之言,大量起用藩將為節度使,造成外重內輕的現象。唐行府兵之制,本上承周隋以來的一種地方性的軍事組織,其優點是國家不需花費巨量錢養質素優良,數目很大的兵額。時天下置府六百三十四,故中央兵力幾佔全國半數,內重外輕,地方欲為變亂,殆無可能。及武后以還,府兵漸壞,至玄宗天寶八載,諸府無兵可交,而且府兵質數日差。另外,玄宗勒遠略,變軍制,重兵猛將,皆置塞上,弄致中央軍少而弱,邊兵多而強之現象,邊鎮之兵,悉統於十道節度使。節度使之任務主要在防邊然亦兼掌屯田,度支安撫,觀察等務,故漸成為邊彊之軍政、財政、行政長官,且其所統領之軍隊,非復征點輪番之府兵,而是召募長駐邊塞之建兒悍將得專兵,軍隊成為將帥之私人武裝力量,邊師遂有稱兵作亂之能力。貞觀以來,蕃將雖以忠力奮,然猶不為上將,皆大臣總制之,先天、開元中,大臣若薛訥、張嘉貞、李適之等,皆自節度使入相天子。李林甫為相,欲杜其本,以固己權,乃說帝曰:「以陞下雄才,國家富強,而夷狄未滅者,由文吏為將,憚矢石不身先,不如用蕃將。彼生而雄,養為上,長行陣天性然也。若陞下感而用之,使必死,夷狄不足圖也。」蓋李林甫利其胡虜,無入相之資也。玄宗不察,遂納之,故安祿山得專三道勁兵,處十四年不徙,卒稱兵蕩覆天下。

綜觀而論,安史之亂主要是由於玄宗之個人因素以及兵制之改革所引致的。社會安定後,玄宗不理政事,縱情色酒,又寵倖楊貴妃,誤信奸臣,率令到政治敗壞。另外,擁有強大的兵權的節度使出理邊事,甚至威協著皇朝,旋即引發安史之亂。安史亂後,中央不得意的人,往往投奔河北藩鎮,由是造成唐代衰亂之局面。

2008年5月8日星期四

唐宋之宰相制度

試比較唐、宋之宰相制度,並論其對兩代政治之影響。


宰相是輔弼重臣的總稱,既是君主的最高幕遼又是百官之長,宋史稱「宰相之識,佐天子,總百官,平庶政,事無不統」(職官志),故宰相在歷代官僚制度中,恆居樞紐地位。唐承隋制,新唐書載「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此宰相之職也」(百官老)。宋承唐官,亦以「三省長官皆為宰相之任」(宋史、職官志),然兩代宰相之職官組織、設制精神;權責與發展,卻頗相歧異。

就職官組織比較:

唐代三省為中書、門下、尚書:中書掌定旨出命,門下掌審議封駁,尚書主執行政令,權責分明,然中書、門下既一主出命、一主審議,不免時有各持已見之事發生,太宗乃設「政事堂」,以為議政之所,由是政事堂乃成為實際決策的中樞所在,於是中書令和門下侍中為真宰相,代政事堂議事,而尚書左右僕射要兼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同中書門下三品」等職,亦即獲真宰相身份,於政事堂會議;宋制雖有三省之名,實際則甚不同。宋初宰相亦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實則就中書內省為政事堂,門下及中書外省、以其他官主判未嘗預聞政事,故宋史謂「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未書門下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謂政事堂。」(職官老)此相異之一也。

又唐代除三省長官為當然宰相外,凡加「同三品」,「同平章事」,皆為宰相,並無軒輊;至宋則設副宰相為「參知政事」,宋史載其職掌為「掌副宰相,毗大政參庶務」(職官老),此又其另一不同也。


就設制精神比較:

唐代相制的創設精神,一方面在謹慎大政;另一方面在使君主與權臣俱不能獨斷,因此,一切政令,由中書進擬,經門下審議後,天子不得輕易改動,而「不經鳳閣(中書)鸞台(門下)」,未得為敕(資治通鑑唐紀)充份,顯示上述的設制精神,但宋太祖即位,懲於唐末五代之權奸肆燄及藩鎮跋扈,設制精神放地方於中央,再集中央權在君主,故宋初定制,以中書省與樞密院分掌文、武二柄,使行政與軍事不專委一人,使兩權及互相牽制,以杜絕強臣專擅之弊,然而,卻步入君主專制的局面。由是觀之,兩代掌相制及之設制精神不同。


就權力所及之事項比較:

唐代相權雖出令封駁執行三分程序,然軍國大政以至刑獄、用人、考績等權,仍極完整,至宋相權已被分割,權責有限。唐時,軍事原由宰相下的兵部,財政本屬戶部,而宋的軍事和財政大權,則分別為「樞密院」與「度支」、「鹽鐵」、「戶部」三司所有,宰相一般無權過問。所謂中書治民、樞密主兵,三司理財是也。又進賢用人方面,唐由宰相以的吏部主管,五品以上官,由宰相決定;五品以下官,則全部由吏部依法任用,至宋則設考課院,王金全選之事,「以分中書之權」(宋史.蘇紳傳),後改名審官院,並分東西,東院主文選,西院主武選,所以宋代宰相,用人之權亦大受侵奪。此外,宋又設審刑院,主覆核刑部之重大案件,由此可見宰相權力所及的事項大為削減,唐三省至宋時在權力來說是「名存實已」。


就權力行使之方式比較:

唐三省權責分明,凡有軍國大事,先由中書全人草擬,經中書令,待郎決定了審議後,進呈畫押,敕旨即下;送門下省駁止;然後送尚書執行。故君主、權臣無由專斷,而宋制則有事時,宰相須光用劄子向皇帝請旨,由皇帝裁決,稱「面進取旨」,然後再由皇帝正式擬旨,故宋之宰相已無唐之宰相議政之權,宰相不過聽命執行而已。

又唐之政令,雖出於中書門下然政事堂所下之「堂帖」,亦足號令四方;至宋而「有詔禁止」,不許宰相有指揮公事之權,惟聽命於皇帝之敕旨之權,與唐又有所不同,蓋在君主而不在宰相,相權僅及於畫敕,權力大削。


就君主對宰相之禮遇比較:

唐代宰相,坐而論道,「宰相早朝上殿命坐,有軍國大事則議之,常從容賜茶而退」(筆錄)。至宋,啜茶及宰相「奏事,坐論殿上」之禮遇,亦自宋太祖而廢止。


就宰相與台諫之關係比較:

唐代御史,主要職責在彈劾百官之違法行為,並不輕言政治上的得失;反觀宋制,臺官動輒批評時政,彈劾宰執之臣。諫官亦然,唐代諫官多受宰相之統率,以糾正君主缺失。宋代諫官則脫離門下省而獨立成「諫院」,極少受宰相之節制,且每以宰相為其論奏對象,相權受(言官)牽制,「宰相但奉行召諫風旨」(宋史)。


就相權之發展比較:

唐初以三省長官,共議國政為宰相之職互相制衡。至武后,引文學之士密議國政,以分宰相之權,由是,即使有宰相之職,仍需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始有宰相之權。及玄宗時,安史亂起,中樞幾度播遷,中書門下兩省組織漸壞,翰林學士代興,中書省遂逐喪失出命擬詔之權;德宗以後,樞密使權勢漸盛,終而內可決詔書,外可與宰相議政。至唐末,大權操於內廷之手,外廷宰議相,遂成傀儡,權責日削。北宋時,宰相在行政決策、單事、財政、用人等各方面的權力雖較唐代為低,但南渡以後,宰相多領兵,政則相權有提升趨勢,與唐之發展不同。

唐初宰相,權責三分,相互制衡,亦足制衡君權,不失為善制,惜武后以後君權日漲,相權日輕,至宋代,宰相權位更不足以牽制君權,君主復以台諫節制,相權更削,由是而漸開君主專制之局,影響政治之發展極大。



首就影響唐室政治而論,唐初宰相,定策出令,均有一定程序,且「政事堂」議政更集思廣益之效,具「合議制」性質,對減少決策過失及防止權力集中,實有宏效。故唐太宗時凡事百司商量,然後經宰相籌劃,諸事穩當才能上奏施行,故舊唐書稱唐太宗時,朝政「鮮有敗事」,則太宗時貞觀治世之出現,宰相制度的影響,實不容忽視。

然而,「合議制」亦易引起宰臣之意見分歧,根據資治通鑑記載,「文宗時,每議政之際,是非蜂起,上不能決也」(唐代)是一明證,此情形自然影響朋黨之出現。現代史家薩孟武分析「宰相為要實行自己的主張,不能不結集朋黨,於是朋黨之禍就發生了。」(中國社會政治史),唐代朋黨之爭,影響唐代晚期政治敗壞,此亦唐代宰相制度之負面影響也。

另一方面,唐代相權已較漢代為輕,亦顯示皇室地位上升,與基礎的趨於鞏固,又相權三分,互相牽制,不致權臣篡奪,不易成功。因此,雖有奸相而少權相,李林甫、楊國忠雖權傾一時,但龍頻震怒,立即去職,減少政治上不穩定的因子。亦因此,唐代雖幾經變亂,然卒能自力維持,保大統於不墜,以相權互相制衡、君權高之影響。如安史之亂,玄宗雖蒙難播遷,然卒能平定大亂,是一明證,故林天蔚總結唐代相制對政治之影響曰:「安史之亂後,三省制破壞,宰相職權被侵奪,唐因此而衰亡」(隋唐史新論),可見宰相制度影響唐代治亂興衰之大也。

次就宋代而言,宋初削弱相權,集中央大權於君主,大大加強君權。而宋無時不在異族強鄰壓迫中,處危治國之力量微弱,然宋室卒能安然保持,未遭強權重臣的篡竊,張金鑑在「中國政治制度史」中稱「蓋君主專制政權之功也」,確是也。則知此宋之政治的穩足與北宋宰相制度有極密切關係。

同樣,宋以台諫官牽制相權與宰相對峙,於是雙方為求鞏固權位,遂黨同伐異,由是而造成宋代的黨爭,影響宋代政治極大。

宋代相權,自神宗元豐改制以後,宰相之權漸重,如將三司所掌移歸六部,審官院歸入吏部,罷審刑院,歸其職於刑部,仍由中書宰相統屬,兵權仍在樞密,但每由宰相兼領,由是而相繼出現權奸,如此北宋之蔡京,南宋之秦檜、汪伯彥、史彌遠等,均禍國殃民,終使宋政權不穩而衰亡。

總之,君權、相權相互制衡,而非宰相相制,國家才可治平。唐代三省雖相權三分,然君相之權較均衡,故此形成唐之盛世,宋之君主刻意裁抑相權,宰相職權被削,又受諫官之制肘,以致事事被阻撓。力不均衡,造成了宋代積弱不掁的局面。

試述兩漢地方政制之演變

漢代的地方政制沿自秦朝,但因高祖有鑑於周行封建而享國百年,秦用郡縣而速亡,故用郡國並行制。但其後諸侯勢力坐大,威脅中央,經景帝及武帝整頓後,郡國制名存實亡,實際行郡縣制。至東漢末,因黃巾賊亂,中央改地方監察官剌史為州牧,並加大其權力,遂令原本為二級的郡縣制變為三級的州郡縣制。現述說其演變情況如下:

內容

高祖立國之初,有鑒於周行封建而享國八百年,秦用郡縣而速亡,故用婁敬計,折衷而行之,其意在使封國之王國與隸屬於中央之郡縣相雜處,以收控制之效。他一面鏟平異姓王,一面卻大封同姓王,但同時又保留全國仍有的十五郡直屬中央。王國內也往往置郡縣,實行郡國並行制。

高祖把全國五十四郡中三十九郡的土地,分封給九個劉姓子弟,使其鎮撫天下。又封了大批功臣為侯,建一百四十餘侯國,大小相當於一縣之地。中央直接管治的只有十五郡。同姓的九王國,其大者跨州兼郡,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王國的組織自宮室至百官名謂儀制,與中央的體制相同。王又可自置相國以下諸官,在封國內,國王得行政、司法、兵權和賦稅權。

由中央管治的郡,設太守。太守秩二千石,權責甚大,包括有人事權。太守的佐官,即郡丞與長史,雖然是由中央政府任命,但因太守是主官,郡丞長史也不敢與他對抗。至於主簿、功曹史等屬吏,由於歸太守自行任免,又可由太守自行賞罰,所以屬吏對太守如同臣事君、子事父一樣,絕對服從。

太守對屬縣有控制權。太守對於所屬的各縣,除了太守本人定期到各縣巡視、檢查工作外,太守官署中還置有督郵,由督邸代表太守,經常到本郡所屬各縣,督察縣政。如有必要,太守可將所屬縣官治罪,並有權另派他人去暫代縣官的職,稱為「權知縣事」。

太守又有推薦權。太守可向中史政府透過「舉孝廉」推荐本郡吏民,使其取得作官的資權。太守有軍事權,支配地方軍隊,軍事設都尉佐之,太守責成都尉處理軍務,而自身則兼統節制之地位。

此外,太守有財政權:儘管中央政府要對地方財政進行監督,但只是憑各郡上報的「上計簿」進行審核,而且每年才審查一次,故太守對本郡財政有自由支配權。

最後,太守有司法權。太守對本郡的司法案件有近乎絕對的判決權。儘管對死刑的執行必須上報皇帝,應該得到皇帝的批准,但往往僅屬形式,上報後一般都能被認可。

太守下有都尉佐太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又有郡丞與長史負責文書副署權,郡守奏疏及一般文書,均經郡丞簽署。

郡下有縣,縣設縣令或縣長,負責掌治地方。「皆掌治民,顯善勸義,禁姦罰惡,理訟平賊,恤民時務,秋冬集課上計於所屬郡國。」縣令或縣長並會向所屬郡國及中央推荐人才。縣有縣丞署文書、典倉獄及縣尉治盜賊、編排兵役。

但到文景時,諸王勢力坐大,卒引致七國之亂的發生。七國亂事平定後,景帝不准諸侯王自治其國,規定諸侯王無權過問王國之政務,王國行政權和官吏任免權悉歸中央。又留部分王於京師,不遣就國。

漢武即位後,繼續採取削藩政策,行「推恩令」,令諸王分其地給子弟,把諸侯之王國分裂為眾多的侯國,以削弱諸王勢力。這樣,王國、侯國的地位就和郡縣相等。後又以各種藉口,取消大批的王、侯國,結果地方割據勢力基本消除,漢初的郡國並行制重新變為郡縣制。

武帝又為加重對地方的監察,分全國為十三州(監察區),稱為「部」。每部設剌史一人,以監督各郡國。刺史為中央派員,秩六百石,位卑而權大,具「六條問事」之權,監察地方。剌史的監察對象,只是太守,不及於其他官員,如剌史濫用權力,吏民亦可批評。剌史每年八月出巡郡國,並無固定治所,也無屬員,年終回京匯報郡國吏治後,亦須丞相覆核,方作處理,更重要的是,剌史並無黜免太守的權力。

東漢光武帝時,剌史地位大為提升,如有固定治所,並可辟除屬員,亦無須自行上京匯報,只須派「上計史」代行。光武時又廢內郡都尉,故地方軍力被削弱,遂由剌史兼領軍權。東漢剌史旳監察權力,已超出六條範圍,監察對象遍及州境內所有官員,甚至邊疆將領,又每年可舉荐人才,也可罷黜地方官員,東漢晚年,綜攬民刑諸政。

靈帝時,黃巾之亂起,這些大型地方動亂,非一郡之力可以平定者,每以剌史統籌應付。宗室劉牧以剌史權輕,又非牧民之任,建議設立州牧,以重臣出任。各州牧統領全州軍事,並兼剌史之職,州剌史於是由監察區變為地方最高行政區。地方政制亦由西漢的郡、縣二級制演變為州、郡、縣三級制。

總括而言,漢代的地方政制最初行郡國制,以致封國諸侯勢力坐大,做成七國之亂。後經景帝及武帝整頓,削弱王國勢力,解除中央威脅。當時郡太守權力適中,有力建設地方,使西漢的地方政治清明。史家錢穆更稱漢代的地方政制為歷代中最好的。可惜,其後因要平黃巾之亂,中央改剌史為州牧,使地方權力過大,卒變為州牧割據的局面,而促成漢的衰亡。

試述軍機處設立之由來及其對清代政治的影響。

滿清入關,仍沿明制,內閣總理政務,大學士官至一品。康熙十六年,選翰林等官入南書房入值,一度成為發佈政令之所在。

雍正七年設軍機房,命怡親王允祥、大學士張廷玉密辦軍需一應事宜,贊襄機務。雍正十年三月,用兵西北的準噶爾,因內閣位於太和門外,人事複雜,易於外洩機密,於是在軍機房處理有關軍務,後來改名為軍機處。清史稿職官志:「雍正十年用兵西北.....始設軍機房,後改軍機處。」可知雍正為保守出師征準噶爾軍事策劃之機密而設軍機處。後則涉及保守軍務外之國家機密,因當時之大臣不能保守機密,雍正元年諭議政大臣曰:「今議政王大臣議而未行,早已洩露,人人皆知。」而世宗乃一持重保密亦善用保密之君主,故不滿大臣之口疏,故設軍機處以保密。

世宗又好用密奏制度,硃批雍正六年十月兩廣總督孔毓珣奏摺,被批曰:「此數摺之奏詞及所批之旨,俱當密之又密,若稍漏一二語,將來必見棄於朕也。」此外,世宗即位,宗室兄弟各持朋党,不甘臣服,對世宗之統治構成威脅。(康熙有子卅五人,長子胤禔,非嫡出,次子胤礽為嫡出,立為皇太子,但聖祖死,四子胤禎繼位。為王子時,雍正便勾結大臣,即位後,削部分兄弟的宗籍,把他們幽禁而死,更改其名為「阿其那」、「塞思黑」,即豬狗也。)諸王及八旗大臣乃議政王大臣組合之骨幹,對世宗之統御未必臣服,故世宗欲對諸王加以裁制猶恐不及,更遑論把軍務交之統籌。故他另揀親信重臣任之,遂有軍機處之創立。

乾隆即位,曾罷辦理軍機處,改設總理事務處,命鄂爾泰、張廷玉等八人值勤。乾隆二年復設辦理軍機處,並成定制。乾隆曾諭:「莊親王專奏辭總理事務,朕勉強從所請,但月前兩路事務尚未全竣,且朕日理萬機亦間有特旨交出之事。皇考當日原設有辦理軍機大臣,今仍著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公納親、尚書海望、侍郎納延泰,班第辦理,嗣後永以為制。」

軍機處設立後,使政府提高機密程度及行政效率。軍機處是以「廷寄」方式行事,即軍機處擬旨後,交皇帝御覽,再直接下達受令者,無須經六部輾轉傳達,使軍國要務得以保密。此外,軍機處規模小,可隨時便宜行事,靈活性大,行政效率因而提高。

又軍機處使清代君主權力達至歷朝之最高峰。軍機大臣如明代內閣大學士,屬兼官性質,因而皇帝能透過軍機大臣,掌握各部門情況,方便統治。最重要者,軍機處是正規官制以外的機關,無固定員額及規章,規模可隨實際需要而作彈性改動,加以軍機處的決策權掌於君主,權力大小視乎皇帝信任而定,對加強君主集權甚有幫助。

透過軍機處,君主更有效地控制全國,形成嚴密的統治網。軍機處是特殊機構,行政程序獨立,奏章上呈及命令的下達,均由它直接傳承,不須經本部長官及地方督撫,中央及地方官員均可直接聯絡皇帝,皇帝便能輕易掌握各地、甚至各官員的情況,使清代的君主掌握了一嚴密的統治網。

軍機處的設立替清政治帶來不少壞影響。第一是養成貪污風氣。清代官俸微薄,成為官場貪污風氣不絕的禍根。軍機大臣雖極尊崇,但因為是加職,故額外俸給極少,一切費用皆由大臣自己負擔。由於軍機大臣負責軍國要務,時常與其他官員來往,於是更易造成貪污風氣,如乾隆時的軍機大臣和珅,即為顯例。

第二是清代君主變成絕對專權。傳統相制中,相權對皇權多少有制衡作用。但清軍機處的本質,是皇帝私人秘書,無制度上賦予的權力,權力大小全視皇帝的信任而定,無法從法制上約束君主。軍機大臣對君主須俯首聽命,對皇權的限制力幾等於零,於是清代的君主變成絕對專權。

最後,軍機處之設立亦形成了清代秘密政治的出現。雍正設立軍機處的其中一個動機是要保持機密,於是發展出「密摺制度」。使到清代任何一個官員均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可以彈劾長官;而皇帝亦可對官員直接下令,上級長官皆無權過問。皇帝對全國的控制,更為嚴密,使全國陷於秘密統治。更甚者,密摺制度破壞了國家行政運作機制,侵奪了正常的行政程序。

總結來說,清代初年雖然仿明設立內閣制,但君主仍嫌內閣制不能幫助君主專權,於是在雍正首創軍機處,到乾隆時成為定制。清軍機處的設立不錯是有利君主專權,有利君主控制全國,但亦使君主權力過力,軍機大臣成為君主的附屬品,只供君主差遣,不利於政治發展。

試闡述隋開皇中廢除九品中正制原因,並略述隋唐兩代科舉制度之演進及影響。

九品中正制之設立本為曹魏尚書陳群為補救漢代察舉制的流弊而設,初不失為一種因時制宜的選舉方法,但行之既久,又不加改革,便流弊叢生,高門大族壟斷政權,庶姓寒門苦無參政機會。至北周時蘇綽已建議革除此種不合理的政治制度,《通典‧選舉典》載蘇綽:「深恩本始,懲魏、齊之失,罷門資之別,」至隋文帝統一全國,參考北周時期蘇綽奠立的典章制度,於開皇七年罷九品中正制,建秀才枓,令諸州每年選送三人至京師,加以考試,試策得高第者為秀才。又《隋書‧高祖紀>>載開皇十八年命:「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干濟,枓舉人。」可明顯看出隋廢九品中正而轉向科舉制的發展。而文帝廢九品中正制的原因,有下列數點:

一、革除門閥政治之弊:

九品中正制發展的結果,造成高門大族壟斷政治,寒門無入仕機會,文帝為針對此弊,打擊高門大族的政治力量,達致中央集權的目的,使平民皆得仕進,各州郡賢能得平均加中央政局,對大一統政府之維繫尤為有效,故開科取士實有選拔真才為國所用之目的,以打破自南北朝以來世族壟斷仕途的局面。

二、削弱地方士族的勢力:

在九品中正制下,中正官既由本族人仕出任,自會在選拔人才的過程上維護本族人的力量,久而久之,遂在地方上形成士族的勢力。但這樣對楊氏政權的鞏固自形成一種阻力,故隋文帝乃要廢除九品中正制,正如《通典‧選舉典》載:隋氏罷中正,選舉不本鄉曲,故里閭無豪族,并邑無衣冠,人不土著,萃處京畿,……五服之內,政決王朝;一命免,必歸吏部,」,門閥把持選舉的弊端,經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後,已達至集權中央的目的。

三﹑適應廢除九品正制的歷史潮流:

西魏時已罷門資之制,當時認為:「周氏以降,選無清濁。」(《隋書。盧愷傳》),亦即不全憑門第,能夠注意到「才幹」,及至北周蘇綽更廢除『九品中正制」,這個事實正好說明到了南北朝後期九品中正的選舉制度已經開始失掉作用,故隋文帝乃順應此種歷史潮流,廢止了九品中正制。

既然九品中正制令到人才無由上進,造成門閥政治,使魏晉南北朝社會集「貧」﹑弱」、「愚」、「亂」的大成,政治不能納上軌道,又使高門子弟坐致公卿,對國家全無感激或責任心,遇有權臣篡反,各人亦改面事之,故文帝乃有廢除九品中正制以糾正弊病。

科舉制在隋代的演變:

自隋文帝開皇中廢九品中正制後,到煬帝大業二年始置進士科,策試諸士,于是奠定了科舉取士的基礎,開啟唐代科舉的先河。到大業三年煬帝更下詔明令廢除門閥,注重才藝,于是中國選拔人才制度遂發展至進入純粹之考試階段,但因隋之國祚短,科舉制度要到唐代才有完備之發展。

科舉制在唐代的演變:

唐代取士,多因隋舊,主要途經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貢,皆升於有司而進退之。……其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焉。」(《新唐書。選舉志》現分述各種形式之演變如下:

一、鄉貢:

凡應鄉貢的都先到縣考試,而縣試「皆懷牒自列於州縣」(《新唐書‧選舉志》)即應試者自己可到其所在的縣報名,先考縣試,再考州試,合格後便報送到朝廷,與學館生徒一齊參加禮部考試(亦叫做省試)。

邊疆各郡因文化較低落,難與中原知識分子相比,故於玄宗時定制由地方政府推荐一定名額直接到中央參試,名為「貢舉」,不須參加吏部考試,但晚唐時才經常舉行。

二、生徒:

生徒指中央六學(國子學、大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和二館(弘文館、崇文館)的學生,由國子監祭酒每年挑選學業有成若干人,送禮部參加考試,至文宗太和年間,規定凡公卿士族的子弟,須先入「國學」肄業,方准應「明經」、『進士」考試;武宗會昌年間又規定不論中央或地方,一切須由學校出身的方可應試,此為考教合一的先例,學校與科舉的關係頓形密切。

三、制舉:

國家因臨時需要,由皇帝下詔徵求人才之特枓」。制舉始於高宗顯慶三年,考試日期和名目都是臨時決定,考取後可得較高的職位,是專為綱羅天下非常人才的一種手段。各科名目雖異,考試內容則大致相同,唐初試以文策,玄宗天寶十三年後。加試詩賦各一道。

四、考試科目上的演進:

唐所開的科舉名目很多,據《新唐書》載:「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書、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等,而其中最常舉行的是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算、明書六科。秀才科是初唐諸枓最高者,試方略策五條,看文理是否通順,貞觀年間曾廢,至開元廿四年復置。明經科以經義策問為要,所考內容有變者在于《老子》,武則天及玄宗時曾罷,貞元五年後叉再恢復,其餘經解以《五經正義》為依據,所考有帖經、墨義、口義。先考帖經墨義,再者口義稱為「經問大義」,及格後再試時務策。《通典》載「禮部之試,科目雖多,而士族所趨,惟明經、進士二科。」其中更以進士科最高貴,高宗永徽以後,更形成進士科獨盛的局面,即使位極人臣的士大夫亦要以進士出身方覺滿足。從考試的難易來看,亦以進士科最難,故當時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語。進士科所考主要為時務策,帖經為副,唐高宗以後加考詩賦和雜文,玄宗時詩賦更成為科學考試必考之枓。

五、考試過程之演變:

唐代『懷牒自投」的鄉貢和中央學館的生徒均需經過中央省試,十月集中戶部報名,正月就禮部試,二月放榜,四月遞交吏部參加『釋褐試」,考身、言、書、判四項,合格後才授官,不合格則三年後再試。凡經省試「及第」後再經「釋褐試」中式後始可授官。唐中葉前進士出身者第一任官可至宰相,中葉後進士出身及第者,多在藩鎮為書記﹑判官之屬。科舉每年應考人數為一千至數千人不等,武宗時李德裕以為太濫,規定各地送考人數共只五百餘,但此制不能久行,而科舉取錄人數則甚少,故《通典》載:其進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經倍之,得第者十一二。」

隋唐科舉制的影響:

1.魏晉的九品中正,考核人物成為重門閥而輕孤寒,凡有志於仕進的都未能夠自進,但科舉制度下,所謂「士子懷牒自投」是一種自由應試,考試的機會在這種情形下得到平等。所以有志之士,開始得到自動而普遍的參政權和服官職機會,破除門閥把持朝政的弊端,同時亦削弱了門閥士族在政權上的地位和勢力。

2.科舉挑選細密,使唐一代人材輩出,奠定了唐室富強之基。科學分科細密,禮部試後,還要經吏部「釋褐試」後才可授官,使士子於未得官前已得到政治上的歷練,釋褐後便能對為官有較深刻的認識,因而唐代名臣輩出,如房玄齡、姚崇、宋璟、張柬之等,俯拾皆是。唐代國勢之強,文冶武功之鼎盛,實有賴於科舉之完備,故社牧云:「國家自房梁從以降,有入功立大節,率多科第人也。」

3.唐的科舉一方面科目繁多,而另一方面國家的考試和學校課程合而為一,因而學術發達,人才輩出。除進士、明經二科得人最盛外,其他如明法、明書、明算等科目都是兼考詩賦文,使他們各有專長和普通技能,所以中國的法律以唐為最精,可算開宋、元、明、清諸律例之祖。至于明書一科,有筆法遒麗之規定,故唐人對書法很擅長,著名書法家如虞世南、褚遂良、顏真卿、柳公權等均是唐人。宋朱弁《曲洧舊聞》云:「唐以身言書判設科,故一時之士,無不習書,猶有晉宋餘風。」唐以詩賦考試,因此唐的詩人輩出。

4。唐代提倡科舉,當時一般非門第中人,貧窮子弟為要應考,往往借佛寺道院讀書,隱逸求仕以及私家講授文選經史之風漸盛,至宋代遂有書院制之出現,但另一方面,唐代科學重考選而不重學官,懷牒自列之「鄉貢」者,其地位學館出身之生徒相等,考試中式後,其榮譽高於生徒,學校制度因而為人所忽略,學校徒有其名,歷宋元明清而學校制度始終未能走上軌道,人才無從培養。

5.考試內容自進士科獨盛後,以詩賦取士,于是士子唯釣心鬥角於文章,再加上帖經在于記誦,因此到代宗時士人便出現膚淺浮薄的弊端,故《新唐書‧選舉志》說:「然進士科當唐之晚節,尤為浮薄,世所共患也。」應試者由于只重詩賦創作及經籍之記誦,對于國家行政卻欠缺訓練,因而漸使吏治日壞,對社會風氣及國運均有極不良的影響。

6.唐代貢舉之士呼有司為「座主」,自稱為「門生」,到中唐時便形成朋黨之禍,其次進士枓多為庶人,而士族子弟多應明經科,由于地位不同,士族子弟及望族大臣鄙視進士及第者,進士及第者則極力攀上統治階層,打擊高門士族,到唐後期兩派黨同伐異,朋黨之爭益烈,而以「牛李黨爭」為基。

7.隋唐之考試制,實開後世科舉之先河,觀中國考試制,凡三變,自漢之察舉演為魏晉之九品中正,再變為隋唐之科舉制,此後均為宋、元、明、清各代沿用,然自唐開科舉以後,歷代明經試經義,貴記誦,進士試詩賦務辭藻,全國尚文之風盛,尚實之意衰,機械工藝則被目為奇技淫巧不被重視。

試述明清兩代科舉之內容,並言其影響。

明清兩代是主要以科舉取士,而由於清代科舉制是繼承明代,故明二朝之科舉之內容大致相同,現述如下:

首先說兩朝科舉的考試內容。明清二朝的枓舉考試內容主要是經義和策論,而其範圍不出四書五經。科舉考試的試題和應考的文式,都有嚴格的規定。考試的試題主要出自四書,而應考旳文式主要模仿宋時,但必須以古人語氣為之。至於其立論,即以朱熹的<<經學集註>>為依據。憲宗以前,制義或散或對,無嚴格規定。但憲宗以後,規定格式分為八步驟:破題、承題、起講、提比、虛比、中比、後比和大結,稱八股文。而考生試卷首頁要寫上考生三代的籍貫,姓名和歲數。而考生答題時應避免提及廟號、御名和透露個人資料。

明清二代的科舉不但在考試內容上十分相似,即使是其考試程序和考生的待遇也相同。首先,地方的考生會先考童試,童試每三年舉行一次,考生通過童試後,其頭為秀材。他們可姒加鄉試,或入學讀書。秀材參加鄉試,同樣地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考生通過鄉試後,被為舉人。(鄉試第一名稱為解元)鄉試合格的舉人,可繼續考會試,或人國子監讀書,或任職小官,如地方知府、知縣或任教職。會試在春天舉行,故又稱春闈試,會試合格的考生會稱為貢士(會試第一名稱為會元)。殿試就在會試榜後舉行,會試成功的考生一甲三名(第一名為狀元,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並有進士二甲為進士出身,進士三甲為同進士出身。

童試的主考官為知縣考縣試,知府考府試,提督學政考院試。鄉試的主考官為省布政使司,而會試就由中央禮部主考,殿試由天子策問。至於其待遇,狀元會被委任為翰林院修撰,而榜眼、探花則被委任為翰林院編修。進士二甲和三甲可參加庶吉士的考選,若被取錄的話,就會由職位高、學識博的翰林官教導,加以培訓。學習三年後便會有選拔考試,成績優異者石在翰林院任編修或檢討,其餘的會委任為中央或地方要職。

以上便是明清兩代的科舉內容,而清代設有武科,特科和翻譯科。武科的考試程序跟文科一樣,同為童試、鄉試,會試和殿試。主要考策論、騎射和兵法。考生名銜為武秀才、武舉人、武貢士和武狀元。至特科為特別的科舉,設立目的主要是招攬明末遺臣,滅其復明之志,而特科考試有一定規限,取士人數不多,如乾隆三年取博學鴻詞科,人數僅五十。特科的科目內容有博學源詞科、山林隱逸科、經濟特科等。至於翻譯科,設立目的主要是給八旗子弟一種鼓勵,每年考秀材二次,舉人、貢士各一次。其要能把漢文譯為滿文,即能授以秀才、舉人、貢士等名銜。

從上面我們可知明清二朝的科舉內容,其實大玫相同,故其影響亦十分相似,現述如下:

首先,就是影響中國的學術發展。明清二朝科舉題目主要出自四書五經,其出題方法主要是從四書五經中找一句為上題,再找一些毫不相干的句子的下半句為下題,稱斷題法,又有以一些句子尾的二三字為題目。但其實這樣出題目完全無意義,彼此間又無相關。在四書五經中出題目,並以朱熹的<<經學集註>>為依據,使士子只埋首熟讀四書五經。加上考試形式八股文有八個步驟,士子不能出其方法,這使士子終日埋首格式的研究,欠缺個人創作。士子終日背誦四書五經,鑽研八股的格式,不務實業,加上考試範圍定於四書五經內,完全限制了文人的創作和學習,這都重影響學術的發展。

另外,就是胥吏政治的形成,影響政治。在明朝,只有進士出身才能入翰林院為官,故進士地位日隆。而考取不到進士的秀材、舉人等地位相對降。他們因考取不到進士,只有地方上的胥吏。所謂胥吏,不是由朝廷委任的地方屬吏,他們不能考取進士而不能任官,只好出任地方的屬吏,負責協助地方官處理地方事務。由於社會地位低微,他們無升職機會,無前途,故此他們只有在經濟上獲滿足,例如貪污舞弊,這都影響到政政治的發展。同樣地,滿清時為大官者多科舉出身,但科舉時只重四書五經的背誦,不重實,故他們多不諳世務,為,此他們在地方為官時多聘用胥吏,以致胥吏為所欲為,貪污舞弊,嚴重影響政治。

其次,就是箝制了讀書人的思想,從而鞏固政權。明清二朝的科舉考試,重視四書五經的背誦和八股的格式,這使士子終日埋首於四書五經的背誦,而忽略了實學。又科舉所依據的四書五經,提倡儒家忠君愛國的思想,士子終日背誦,思想自自然受到薰陶和統一。忠君的思想深入士者腦中,十分有利統治者控制國家,政權得以隱定。

最後,就是增加了社會的流動性和民族融和。明清二朝除犯人、賤民等不能考科舉外,其他人士一律可以考科舉,甚至商人也可參加。這樣增加了社會的流動性而又能正人才,有利國家統治。加上分區取士,使各地有才華人均能到中央為官,集各地人才於中央,使彼此間互相交流,增加向心力,消除地域界限,有利隱定政權。

總結來說,明清兩代的科舉考試不但繼承了隋唐科舉的精神,更進一步改善考試的規矩,使其更完善,而成為一個公平而客觀的制度,但基於統治者利用科舉來控制士人,用八股文考試,蔽塞了士子的頭腦,使科舉不但不能提高士人的學術水平,反而遺害中國的學術思想。

試言有明一代內閣制度之由來與發展

明代是君主專制的朝代,官制的最大特色是廢除宰相,政事總承於君主,但又因君主無力兼顧全部政務,故此不得不找官員幫手。久之,幫手的官員得到皇帝信任,由備顧問而掌實權,卒之,變成為有實無名的宰相茲將明內閣制之由先述如下:

內閣制之由來

明初,中書省總文治,都督府總兵政,御史台振紀綱。到洪武十三年,因宰相胡惟庸謀反,太祖實行廢相。自後,並無宰相之設,廢中書,門下兩省,只留尚書省,但不設最高長高官,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

自從廢相後,皇帝的權力加強了,所管的事也大大增加了。但全國事務繁忙,皇帝一人實無法一一兼顧;故於同年九月置「四輔官」以為皇帝的輔弼。四輔官是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官秩是正三品,多以當時宿儒充任,其職掌在與君主講論治道,衡鑑人才,對刑獄疑讞有封駁之權,但不過問政治。

但因四輔官多淳樸無他長,無法勝任其職權,因此洪武十五年,罷四輔官仿宋制設殿閣學士,為皇帝襄理文墨。太祖時:設有華蓋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閣等,當時設有殿閣大學士為皇帝顧問,官正五品,朝位班次在尚書侍郎之下。所謂內閣,就是皇帝的秘書辦公的地方設在內廷的殿閣。(仁宗時曾設謹身殿,世宗改華蓋殿為中極殿,謹身殿為建極殿,共為四殿二閣。)

成祖時,開始選儒臣簡解縉、胡廣、楊榮等入直文淵閣,參預機務。當時初入閣者,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屬官,不得專制諸司,其官銜僅是「入閣辨事」,「入閣預機務」。須經升遷,才能任大學士,自此才正式有「內閣」之名。成祖時雖未設屬官,但已開始參預政務,成為明代內閣之雛型。

內閣制之演變

由此可見,內閣制實草創於太祖廢相後,而成形於成祖時。內閣成立後,其組織和權力,歷有所變,現分述如下:

太祖時,內閣是處於創設期。此時的殿閣學士僅為皇帝的侍從,屬正五品官,以備顧問。當時的學士多由翰林院擢升,職銜為「入文淵閣辦事」、「值文淵閣」等。學士只能與皇帝討論經史義理’至於奏章的批答是皇帝的專責。皇帝不能一一親自動筆,便口授大學士出,即所謂「傳旨當筆」,大學士只照皇帝意見寫下,政治大權還是在皇帝不在大學士。

到成祖時,內閣已經成型。當時已有較多的閣臣入直內廷,逐漸形成一個比較穩定的機構,自永樂以後,閣臣的設置沒有中斷過,雖無定員,但已成為常制。而閣臣的職責已明確為「參預機務」,不像洪武朝般偏重於經史義理,非僅以文字翰墨為勳績。又此時閣臣常侍天子殿閣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內閣,他們常在皇帝左右備顧問,國家機密重務悉預聞,其時章疏常直達御前。

在仁宗、宣宗時,內閣地位明顯上升。仁宗時,常召閣臣密議國家大事,但奏章的批答,仍出自皇帝,不委他人。到宣宗即位,三楊(楊溥、楊士奇、楊榮)皆以三孤、尚書等官而兼任大學士,地位日隆。由於三楊地位特殊,皇帝遇事與他們規劃,而楊榮等人則以條對,再以文淵閣印封入,外人不得預聞,久之,成了定制。自此,宣宗開始命內閣學士用小票墨書,具陳意見貼於奏疏表面,由皇帝裁奪,謂之「條旨」,又稱票擬,如皇帝同意,即以書照條旨批出,但遇大事,猶命大臣面議。自楊榮以後,諸文淵閣者皆相繼晉升尚書、保傳,於是閣職漸崇,至此內閣地位既尊且親,又有票擬大權,儼然漢唐宰輔。

到英宗和武宗時,內有閣有首輔出現。首輔也稱首揆。內閣大學士多至六、七人,少亦三、四人,或二、三人。但在閣臣中有一人為內閣首領,大都憑入閣先後,資歷及皇帝的旨意來確定,此內閣首領便是首揆。大事皆由首輔主持,特別是首輔主票擬,於是閣權又集中到首輔一人身上。至此,首輔的地位,已儼如宰相。)內閣制發展至此階段,在體制上,已鞏固了自己的權位,閣權已全面超過六部,同時閣臣中的首輔地位也日漸顯著。

內閣的全盛期出現在世宗倻神宗時。這時期,閣臣不僅權力威望已超過六部,而且出現了不少赫赫有名的首輔,他們雖無宰相之名,卻有「權相」之實,閣臣間為爭奪首輔地位,相互傾軋愈演愈烈,甚至不惜朋黨台諫,依傍宦官。如世宗時的嚴嵩,任閣職長達二十一年,任首輔時也相當霸道,地位顯赫。又如神宗初年的張居正,他為有明一代的顥赫宰輔,任閣職十六年。他內結宦官馮保,傾軋同列之大學士高拱,於萬曆年間出任首輔,威權震主,群臣都俯首聽命。明代內閣制度至此發展至高峰。

神宗以後,是內閣制的衰落期。萬曆以後,內閣制度便漸趨衰落,因為明中葉以後的皇帝日益腐朽無能,精力逐代萎縮,他們不再親政,深居內廷,不復常與大學士相見,如世宗、神宗竟至二十餘年不視朝,於是皇帝一面專命內閣首輔票擬,一面假手宦官居間傳遞奏章,內閣的意見亦同樣需要通過宦官之手始能呈達給皇帝,由於宦官漸得皇帝之信用,而內閣益與司禮監狼狽為奸。因為皇帝日益疏懶,自己不親批公事,私下內授司禮監批閱,於是「批紅」的實權落到宦官手中。因為內閣的權力最高僅止於票擬,而票擬是否照准,則取決於批紅,當司禮監掌管內外奏章文書並有權批紅後,司禮監之權使居內閣之上,操縱內閣,為所欲為,成為太上內閣。

總結上文,我們可知在明太祖廢相後,不得不找人輔助處理政務,而演變成內閣制的出現。太祖雖欲君主獨裁,但其子孫卻昏庸無能,令閣臣由備顧問,演變成世宗時的位高權重,但最後權力卻落在宦官之手,明代的政治更趨腐敗。

試述九品中正制產生之原因、內容及影響。

魏晉南北朝政局混亂,戰事頻仍,無法依照漢代舊制選才,遂出現九品中正制。這是適時的選士方法,現分析其施行原因如下:

第一,魏晉時由因士人之流徙,故漢代察舉制下的鄉舉里選不行,故要以九品代之。鄉舉里選基於事實,孝子須有孝行,廉吏須有廉蹟,是事實形成個人在鄉里的聲望,稱為鄉論、鄉評,如同現在的社會輿論,是優是劣,難以假藉。鄉評是地方公意,必須受評者久居斯土,無形中養成,在社會安定時才可做到。反之,可受推舉者,若居所不定,鄉人未見其事蹟,鄉論則難以下論。而漢末大亂,人口流徙,戶籍紊亂,鄉論不能建立,鄉舉里選也不能實行了。於是以該地之賢能有識者,出而評論當地之人少優劣,以代鄉論於是有九品中正制之產生。

第二,行九品制是要改進漢末察舉之頹風。因後漢察舉流弊叢生,選舉為郡國官吏把持,至曹操秉政,唯才是用,不求德性,社會風氣敗壞,鄉舉里選己不可行。

第三,行九品制是要抑制後漢浮華標榜之風氣。東漢時士人為急功求名,不務實學,競浮虛名,自難發掘真正人才。再者漢未用人,只重才能,忽視品德,曹操總攬大權,用人惟才,只要有才能,不論有任何污點惡蹟,均可獲得任用。這種措施,更使以德行為主的鄉舉里選,摧毀無遺。故不得不以新制度來選士,遂有九品中正制之產生。

最後,魏時行九品是要鞏固曹魏權。後漢的選舉制度,長官對察舉與辟召負很大的責任,但長官與皇帝的關係和長官與門生、故吏的關係構成二重的君臣觀念。但曹氏父子掌握政權後,對於皇帝的統制大下內涵著長官與門生故吏的結合關係,自然不能容忍。中正設立於地方,但中央有司徒和尚書吏部主任免之事,中央收回地方官之用人權。

九品中正制之內容

九品中正的內容是在地方設中正。政府選擇賢而有能的朝官,兼任其原籍的中正官,負責察訪本地的士人,郡為小中正,州稱大中正。中正以現任官員充任,不拘年齡大小,有時辭官之人,亦可任中正,例如陶侃便是一例。大中正由司徒或吏部尚書任免,大中正可以荐舉及監督小中正。中正只能品評人才,無權任免。中正把品級評定後送有關機構決定,無權任免。任免之權則在尚書,尚書據中正所之品級,量人授職。

中正把人材分九品,評的方法是,先由小中正把本郡的人材分成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登記成冊呈報大中正。大中正核實後,轉呈吏部選用,以便依品授官。人品有升降,三年一清之。人材分品後,凡言行有修著則升進之,如五升四、以六升五;倘道義虧缺則降下之,如自五退六、自六退七。每隔三年清理調整一次。

品材三標準,由中正申報品評人材的標準有三,包括簿世(家世出身)、行狀(個人才德)和鄉品(中正鑑定)。中正負責提供此三項材料,先由小中正列入記錄,再報大中正轉呈司徒,銓敘之權則在吏部尚書。中正鑑人才,不限白衣平民,現職人員也在內。

值得一提的是,九品中正的品,是人品,論人才的高低,自一品至九品。而官階亦分九品,但並不相等於人品。一品人才,並不一定能任一品大官。如溫嶠,他被評為二品人才,但卻只被委任為七品官階的東閣祭酒一職,又如有廉吏仇勃和尚書令史郭貞二人,雖各被評定為四品人才,但只能任七品官階的縣令。依此推論,不管人品是何等級,大概只能充任六七品的官。至於人品中的一品,只有貴門閥可以被推。

九品中正制之影響

九品法原為權宜之法,但竟一直施行四百年之久,期間產生的影響著實不少。首先,九品法鞏固曹魏政權。中正制度建立後,把漢末大族名士操縱的評議變為官家的品第,遂使士大夫的清議被政府有效的控制。曹魏時代便是用此制度,鞏固其統治基礎;而且初行此制度時,亦扭轉了漢末漫無標準,各自援用私人的流弊,得以澄清吏治。曹家得天下,與此制度實有密切的關係。

此外,九品法導致門閥政治的出現。中正制只重家世,不問賢愚,造成高門士族有世及之榮,庶姓寒門無寸進之路。魏晉南北朝的門閥政治由是形成,高門大族長期壟斷政治,以致出現世族政治的局面。門閥政治使人材不振社會風氣浮靡。高門子弟在政治及社會上享有特權,然彼輩盡多互相標榜浮誇虛飾之士。除少數傑出之士在佛教及文學方面較有貢獻外,就治國人才而論,兩晉南北朝可謂是一個人才凋零的時代。世族以其優越地位,無須建功立業,多以文雅自況而不尚習武事,體嬴氣弱,終日崇尚清談,縱情聲色,生活腐化助長了社會浮靡風氣。

又九品法使士庶天隔,界限森嚴。世家豪族在社會上有特殊地位,於是士庶對立。不相坐語,不通婚姻。世族為維持門第血統固定性,婚姻必擇門當戶對之家。而寒門欲高攀門第,往往以財賄賂求婚,士族士庶之嚴分,形成社會上的矛盾鬥爭。

最後,九品中正制之出現促成了譜牒學之興起。九品制最重家世,世族最重視的問題;便為防止家世血統混淆。於是辨別姓族和編寫譜牒的風氣達到顛峰。為防止庶族假冒士族,世家大族便編寫家譜,記載世系源流。而政府亦派人選姓氏譜以為用人的根據。宋齊以後,政府甚至設專人負責掌管士族的家譜,譜牒之學便發展成為一種專門學問。

總結來說,九品中正制原意是抑壓地方大族。但因魏晉南北朝,中央政府缺乏有力統治,門第成為社會主要力量,九品中正制注重社會輿論的特點,便為門閥大族把持,以致流弊叢生,到隋時,不得不以科舉制取代之。

2008年5月6日星期二

宋之積弱源於都汴?

有言宋定都汴京乃導致宋代積弱不振的原因,此說當否?試論述之。


宋太袓創立宋朝後,捨周、秦、漢、唐之傳統古都洛陽及長安而擇都於汴京,無疑是中國政治重心變遷的顯著標誌。然而縱觀北宋一代歷史,定都汴京後,雖曾適應了宋初社會發展變化和政治、軍事的形勢,在一定時期發揮過相當重要的政治作用與經濟效益。但是,畢竟由於建都汴京本身在不利的因素,隨著社會各種問題的加深,很快就暴露出很多弊病。於是,在北宋中後期引起了一系列嚴重後果,給後世留下的深刻歷史教訓,今天看來仍不失其借鑒意義。故此宋都於汴乃導致宋代積弱不掁的原因,現論述如下:

首先,汴京處於黃河中下游平原上,而“魏地四平,諸侯輻湊,無名川大山之限”,從軍事地理與城市設防角度看,有其先天不足的成份。在中國古代以陸地作戰為主要戰爭方式的條件下,國家的都城除了要保証有充分的給養外,軍事地理上的有險可憑與否,同樣不可忽視。周、秦、漢、唐建都長安,從地理因素來看,主要都是依靠關中山河之險以保障首都的安全。北宋定都汴京,雖使漕糧運輸有了可靠保障。但汴京周圍乃一馬平川的地埋形勢,卻給趙宋帝都造成了沒有天然屏障這一重大缺陷。南宋史學家鄭樵總結歷代王朝建都特點時指出,“建邦設都,皆憑險阻。山川者,天下之險阻也;城池者,人之險阻也。城池必以山川為固”。清代學者顧袓禹進而評論河南政治地理說:“河南者,古所稱四戰之地也。當取天下之日,河南在所必爭;及天下既定,而守在河南,則岌岌焉,有必亡之勢矣”。應說皆不失為真知灼見。正因為地理形勢上的無險可守,汴京常常暴露在異族入侵的直接威脅之下,而且隨著契丹族的逐漸強盛以及北守軍事上的節節失利,這種危機日益嚴重。故宋初曾有過的遷都之議,在北宋中初又再次出現。范仲淹曾說:“洛陽險固,而汴為四戰之地,太平宜居汴,即有事,必居洛陽。當漸廣儲蓄,繕官室”。慶曆四年,韓琦上書仁宗:“清修京師外城,言北戎勢重,京師堰而無備,若無一朝稱兵深入,必促河塑重兵與之力戰”;同時主張「備河北,營洛邑」。由此可見在北宋中期已有遠見之士對定都汴京重新發生了懷疑。錢穆先生評論北宋定都汴京之弊時說:“北方的強敵一時既無法驅除,而建都開封,尤使宋室處一極不利的形勢下,藩籬盡撤,本根無備”。可謂切中其弊。

其次,正因為汴京處於無險可守的四戰之地,而周圍又曾有許多割據集團,這就迫使北宋政府不得不在京城和京畿集中龐大禁軍,“以兵為險”,“設險以制敵”,對付周圍敵對勢力。這雖在初期取得防範唐末五代割據局面之再起,鞏固趙宋政權的作用,但同時卻又帶來了導致北宋積貧積弱重要原因的冗兵之弊。(宋代的重文輕武政策,使大量文士透過科舉入仕;真宗時官吏人數已達萬人,英宗時更增至二萬四千人。宋代官吏不但人數激增,且俸祿亦相當傳厚,除正俸外,還有各項津貼。再加上恩蔭制度,官吏的子孫親屬也可有蔭俸,使政府的財政開支十分龐大。)

史學界歷來認為,北宋採取重內虛外政策,主要是為了防止兵變與農民起義,這無疑是不錯的。但是,如果從北宋建都角度再加考察,不難發現趙宋統治者還有其更深的憂慮。宋太袓曾給其弟趙光義推心置腹地講過: “國家若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為之防:惟奸邪無狀,若為內患,深為可俱,帝王可當用心如此”,可見“防內”之心正是深恐有人重演“黃袍加身”的故技之心情寫照。故“防內”的核心內容顯然是防守京師安全。從這一需要出發,宋廷將大量隊集結中央,“盡收天下勸兵列營京幾,以備藩衛”,其用心是很明顯的。

所謂“以兵為險”,秦觀曾有過論析:“本朝懲五季之弊,天下之兵宿於京師,各掛於籍者,號百餘萬,而衣食之給一毫以上,皆仰縣官,又非若府兵之制一寓之於農也,非都四通五達之郊,則不足以養天下之兵,此所謂以兵為險者也”,張方平也說:“今京師礦平沖會之地,連營設衙,以當山河之險”。此應該說“以兵為險”確是北宋建都不同於漢的顯著特徵和以汴京為都後的必然措施。正如富弼所說:“我太祖以來,罷諸候權,聚兵京師”,都對“以兵為險”大加讚頌。然而,正因為北宋統治者如此重視京城屯兵防守,致使京師禁軍數量年增加,冗兵之弊也隨之日趨嚴重。

北宋初年到中期,號稱“守京師,備征戰”的禁軍人數直線上升,到仁宗時已超過了太祖禁軍的四倍多,竟至佔全國軍隊三分之二以上,其膨脹達到了驚人的地步。而如此龐大的禁軍,其軍費開支使政府財政發生嚴重危機,造成“農疲於養兵,而兵且恥予為農”的狀況。兼以禁軍素質很差,兵將不專,臨陣輒敗,意徒貽西夏軍嘲笑。這些情況,引起士大夫們的憂慮,王禹稱一針見血地指出: “當乾德、開寶之時,土地未廣,財富未豐,然而擊河東,備北鄙,國用未足,兵威亦強,其義安在,由所蓄兵銳而不眾,所用之將專而不疑也。自後盡取來東南數國,又平河東,土地財富可謂廣矣。而兵威不振,國用較急,其義安在?由所之兵冗而不盡銳,所以之將從而不自專放也“;嘉祐七年,韓琦也上書痛陣其害;”今日京師至天下州郡大率無儲蓄,邊城甚者或無三數月之備,不幸有連年水旱,將何以養此兵乎?此兵不足以養,則其憂不在契丹也”。蘇軾更深刻地指出:“以不生息之財養不耕不戰之兵,塊然如巨人之病腿,非不拐然大矣,而手足不能以自舉”。結果使國家“內則庫府空虛,外則百姓窮匱,飢寒交迫”。可見北宋冗兵之弊,不僅僅是出於防範農民起義,聯繫定都以靖四方和御外來考察,就不難看出,趙宋統治者自有其更深的難言的苦哀,兵冗之弊對於朝統治者來說,也實是一個難以砌底醫治的一大痼疾。

再次,就漕運主要干線的汴河來看,也並非絕對有益於害。大量史實証明,汴河雖有利於漕運而穩定政權民生,但經常發生的水患,給汴京帶來日益增多的困難,成為北宋國都的又一隱憂。曾被宋太祖譽為“寶帶”汴河,從北宋初年就經常決溢,史載:太平興國二年七月“汴水溢,壞開封大寧堤,浸民田,害稼。詔發懷,孟丁夫三千五百寒之”。此後這類汴河決溢的災害充斥史載,清代史地學者對此論道:“蓋宋漕渠之利莫過於汴,而亦時被決溢之患”。而宋廷也一直未能解除汴河水害對京師的威脅。嘉祐年間,大水浸入京城,竟使樞密使狄青被迫“徒家相國寺,行止殿上”。元豐六年,步軍副都指揮使劉永年上奏宋神宗說:“臣竊以京關防河,事體至重,迄自今遇水大漲或淫雨不已,令都巡地分如救火法,於近使增發三、兩指揮”。把汴河防汛視為救火一樣緊急,可見水患對京城威脅之嚴重。同時,汴口常開閉,危及京師安全。熙寧八年冬,因汴口未閉,使“汴水凌牌擁遏至京城中”,神宗聞訊大驚,緊急下詔“連夜堵塞”,“不得誤事”。汴河一出事端,就對國都危害非淺,使“京師常有決溢之虞”,這是北宋統治者當初擇汴定都時始料未及的。為了解決汴河對京師造成的威脅,北宋五朝政府都曾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治汴,然而效果甚微,從未根除水患。到了北宋後期,汴河每歲疏浚制度漸趨鬆弛,淤淀情況更加嚴重。自汴流湮定,京城東水門下至雍丘襄邑,河底高出堤外平地一丈二尺餘。自汴堤下瞰,如民居深谷。這樣一旦堤決,後果是不堪設想的。這是以往漢唐建都長安所未曾遇到的特殊危險情況,對於北宋政權來說,則是難以克服极為不利隱患。

歷史証明,當國家政治、經濟發生危機,而國都所在之地又不能緩解這仲矛盾的時候,擇地遷都,更圖掁興,不失為解救危機之良方。盤庚遷殷,商王朝中興;西周由周原而移鼎鎬京,終於逐步強盛而滅殷商;北魏孝文帝自平城遷都洛陽,削弱反對改革之貴族勢力而使漢化後之北魏經濟文化得以很大發展,這些都是我古史上遷都治國的典型事例。由此說明國都絕非既定則不可遷徙,在一定條件下,遷都重建確是一個緩和矛盾、因勢利導的行之有效的途徑。同樣,如果趙宋統治者能在社會危機日趨嚴重的北宋中期適應形勢的變化,將國都出汴京,移鼎江南,以江南經濟的豐富彌補軍事上的不足,帝王勵精圖治、軍隊提高素質,不處處因汴京所在而左右為難,然後以精兵全力北伐,敗契丹而復燕會,則時局將為之改觀,宋室擺脫積弱之困境,創中興之業也並非沒有可能。遺憾的是北宋自宋太宗以後,歷代帝王無不因循守舊,代代相襲、死守列祖陵寢不放,最終以靖康之恥宣告了北宋的滅亡。誠如近人錢穆所說:“其先則畏難因循,其後又偷安苟且,而宋事終不可為矣”。當然,北宋建都汴京的歷史早已一去復返了,然而其教訓,值得總結及借鑒的。

2008年5月5日星期一

明代宦官權力的擴張及其原因

  明代的宦官權力在經過一段冷寂之後,居然死灰複燃,悄無聲息地擴張成彌漫之勢,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重要領域,成爲曆代宦官權力中最爲炙手的一朝,這确實是一個頗爲奇特的曆史現象。這一現象是怎樣發生與發展的?它根植的土壤究竟在哪裏?本文試作探讨。

  據史書記載,明代的宦官,最初除了做奴才的份兒外,無任何權力可言。雄才大略的朱元璋,征戰一生,馬上得天下,殊屬不易,權力禁脔,旁人當然不得染指。朱元璋先是誅殺功臣,後于洪武十二年(1379年),又殺丞相胡惟庸,罷中書省,朝政不論大小,事必躬親,目的就是要将大權獨攬于自己手中。朱元璋對功臣故吏尚且如此,那些非親非故的宦官就更不用說了。況且,朱元璋深谙曆史上閹宦之禍帶來的災難,便決定從制度上鏟除宦官幹政的一切可能。《明史·職官志》:

  洪武十七年鑄鐵牌。文日:“内臣不得幹預政事,犯者斬。”置宮門中。又敕諸司,毋得與内官監文移往來。

  又,《明史·王徽傳》:自古宦官賢良者少,奸邪者多。……願法高皇帝舊制,毋令預政典兵,置産立業。家人義子,悉編原籍爲民,嚴禁官吏與之交接。

  由是可知,明朝初年,宦官的權力跌入了曆史的低谷,不僅不得幹預朝政,與官吏交通,甚至連置産業的權力也沒有。據《明史·宦官傳》:“有内侍以久事内廷,泛言及朝政,即日斥還鄉,終身不齒。”可見,朱元璋對宦官的防範措施不可謂不嚴。但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正是他自己費盡心機、不遺餘力推行的極端君主專制制度,爲日後宦官幹政預埋了禍亂的種子。

  朱元璋當政不久,就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制度,成爲空前的封建專制的獨裁者,并将此規定制度化,讓子孫後代依樣畫葫蘆:“以後嗣君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①本來,即便是有丞相協助處理政務,朱元璋也已累得疲乏不堪,僅每天的奏疏,就令他頭暈目眩,難以将息。如今,廢除中書省,罷丞相,攬大權于一身,日理萬機,事無巨細,事必躬親,這種情形難以持久,其結果必然仰賴宦官。正如他自己所說的:“閹寺之人,朝夕在人君左右,出入起居之際,聲音笑貌,日接乎耳目,其小善小信,皆足以固君心。”②所以,嚴禁宦官幹政的朱元璋在不知不覺中将那些曾被他視爲權柄天敵的宦官當作助手,繼而使之參與國家的政治活動了。如洪武八年(1375年)派“内使趙成往河州,以绫绮帛市馬”③。洪武十一年(1378年),“遣内臣吳誠詣總兵官指揮楊仲名行營觀方略 ”④。洪武十九年(1386年),“行人劉敏、唐敬偕内巨赉磁賜真臘等國”⑤。由此可見,明代宦官參與政事,實由朱元璋開其端。

  然縱觀洪武一朝,宦官雖參與政事,但由于朱元璋對太監管束非常嚴格,隻要稍有違法,就嚴加懲罰,因此,尚未釀成禍害。不過,僅僅到了兒子朱棣手中,就使這一祖訓起了一個微妙的變化。《明史·職官志》:

  成祖亦嘗雲,朕一遵太祖訓,無禦寶文書,即一軍、一民,中官不得擅調發。朱棣明曰遵奉祖訓,但卻将乃父規定的“内臣不得幹預政事”悄悄地改爲不得擅自作主。換言之,隻要在皇帝可控制的範圍内,宦官自可做主。于是,明代的宦官悄悄地走上了問鼎權力峰巅的第一步。永樂元年(1403年),内宮監李興奉敕往勞暹羅國王。永樂三年(1405年),遣太監鄭和率舟師下西洋。永樂八年(1410年)都督譚青營内有内官王安等,又命馬靖鎮甘肅、太監馬骐鎮交趾。永樂十八年間(1420年),設立東廠,由太監頭目掌握。從此,明代宦官權力從無到有,獲得了出使、專征、監軍、分鎮與刺臣民隐事之權。此明代宦官權力嬗變之一。

  至朱棣兒子宣宗時代,采取了一項措施:在宮中設立“内書堂”,收容十歲以下淨身兒童二三百人,由翰林院學士當教師,學習儒家經典,對宦官進行文化教育。《明史·宦官傳》:

  後宣宗設立内書堂,選小内侍,令大學士陳山教習之,遂爲定制。用是多通文墨,曉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

  如果說成祖對朱元璋之祖訓還有所顧忌,而隻是陽奉陰違的話,那麽,宣宗則是公然陽奉陽違了。衆所周知,曆史上太監大多不學無術,甚至識字無幾。在唐朝曾有不通文墨的太監抱來通曉文字的女官刺聽皇帝與大臣密議内容的笑話。有鑒于此,朱元璋立下祖訓:“内臣不許讀書識字。”《明史·宦官傳》載,宣宗設立内書院,事在宣德元年(142年)七月,目的是提高宦官的文化素質,以便讓他們将來做秉筆太監時,能夠遵照閣中票拟字樣用朱筆批文,以減輕宣宗本人每日批閱大量奏文的政務負擔。從設立内書院始,宦官讀書成爲定制。這就爲日後宦官在荒主執政時幹預政治作了重要的鋪墊。此明代宦官權力嬗變之二。

  到了英宗時代,宦官權力進一步擴張,開始握有典兵之權。《明史·葉钊傳》:

  應诏陳八事,中言……宦官典兵,于古未見,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統朝用之,而銮輿北狩。

  正統是英宗的年号,他重用宦官王振,不斷地委以重任。然自正統元年至土木之變,英宗被俘,凡十四年,前七年上有太皇太後,下有三楊,号稱治平,王振尚不得逞其奸。而後七年太皇太後及楊榮、楊士奇相繼去世,三楊在世者唯有楊溥,但也年老多病,于是王振便肆無忌憚,爲所欲爲。他竟然把太祖立于宮門上的那塊禁止宦官幹預政事的鐵牌摘了下來,世人無不知權在王振,公侯勳戚皆呼之日“翁父”。及瓦刺來攻,英宗親征,授王振以指揮軍事的大權,這是明代宦官直接握有兵權之濫觞(以前僅是充任“監軍”)。此明代宦官權力嬗變之三。

  明代宦官權力全面擴張,是在憲宗朱見深統治時期,他賦予親信宦官以軍政大權。鄒智于憲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上疏:

  臣又聞高皇帝制阍寺,惟給掃除,不及以政。近者舊章日壞,邪徑日開,人主大權,盡出其手。内倚之爲相,外倚之爲将,藩方倚之爲鎮撫,伶人賤工倚之以作奇伎淫巧,法王佛子倚之以恣出入官禁,此豈高皇所許哉。

  鄒智所言,指的是憲宗任用宦官汪直。汪直當時領西廠,氣焰熏灼。汪直每次外出,随從甚衆,前呼後擁,遮街塞巷,朝中公卿大臣遇之皆避其道。一次,兵部尚書項忠遇之不避,備受其辱,可謂一手遮天,以至“今人但知汪直太監也”,朝中大臣皆唯其馬首是瞻,汪直實際上掌握了朝政。并且,汪直還于成化十四年(1478年)、成化十七年(1481年)兩次外任邊将,指揮軍隊打仗。明代宦官被用如将相,此明代宦官權力嬗變之四。

  至此,明代宦官的權力完成了其擴張的全部過程,明代宦官終于登上了權力的頂峰。以後劉瑾的肆虐,魏忠賢的專擅,不過是上述先例的曆史延伸與再現罷了,從實質上說,明代宦官于政的法定手續,在憲宗時代就已完成。此距洪武頒布“不許宦官幹政”的祖訓僅一百年耳。何以洪武之祖訓會背棄得如此之速呢?究其原委,筆者認爲有三:

  其一,政治需要。明成祖朱棣任用宦官,委以權力,完全是因爲當年在靖難之役中,尚爲燕王的朱棣就是靠勾結受建文帝壓迫的太監而掌握了建文帝的動向,此後又在其圍攻南京時,與宮内的太監裏應外合取得了勝利,登上了皇帝的寶座。因此,朱棣上台後,也害怕會有失意的宦官像出賣建文帝一樣出賣自己,故而不惜背叛祖訓,拉攏宦官。《明史· 刑法志》雲:“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宮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爲耳目,故即位後專倚宦官,立東廠于東安門北,令劈昵者提督之。”而朱棣自己的宦官,如狗兒等,在“靖難”之役中,也爲朱棣在戰場上立過功。說白了,明成祖授宦官以權柄,完全是一筆政治交易。

  其二,主怠賴宦。與創始基業的開國帝王們不同,越到後來,其繼承者們便越趨于荒怠、腐化,這是中國每一個朝代都反複上演的一部回旋曲。繼位的帝王們坐享其成,當然體會不到其先祖創業的艱辛,遂享樂深宮,不問政事,權柄往往被委以親信宦官。于是,宦官的權力便得到了不斷地擴張。宣宗設立“内書堂”,提高宦官的文化水準,本意是把他們培養成秉承旨意的幫手而已,所謂秉筆太監。故宣宗雖然讓太監批閱文書,自己亦每日親筆批閱奏本,并對太監的批文進行審查,秉筆太監未敢售其私。但後來的帝王們就沒了這份閑情逸緻,爲了有更多的時間享樂,有的幹脆撒手不管,宦官們“遂逞其志矣”。武宗時的宦官劉謹,遇一軍人向其賄賂,他便批示:授某某官,轉發兵部。兵部在批示上蓋上大印,就成了正式任命書,武帝則完全蒙在鼓裏。至于熹宗,更是曆史上有名的“頑重”,走馬、戲水、做木匠,無所不能,就是不理朝政,因此,魏宗賢才得以售奸。

  其三,人治随意。缺乏法治的保障,政策的決定完全取決于人主的個人意志,這是明代,也是曆代宦官權力失而複得的根本原因。明朝并非沒有制度,甚至應該說,制度還很嚴厲。明太祖把宦官不得幹預朝政的規定不僅定爲祖訓,還被制成鐵牌立于宮門外,其用意就在于永遠地告誡子子孫孫,謹防大權旁落宦官之手。但爲何僅僅隔了一代,從建文帝開始就漸漸地棄之不顧了呢?關鍵就在于封建社會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統治者對制度法律的确立與廢除有很大的個人随意性,他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頒布新的法律,而不受包括祖訓在内的一切制度的約束。于是,曆史就上演了這樣一幕諷刺劇:朱元璋最怕宦官專權,但恰恰是這個明朝,成爲中國曆史上宦官最有權勢的時代,被人們恥之爲“最大的太監帝國”。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注釋:

  ①《明太祖實錄》卷239。

  ②《明太祖實錄》卷112。

  ③④《國榷》卷6。

  ⑤《國榷》卷8。

明代宦官之禍

一、明代宦官得勢的原因

明代宦官權勢極盛,常居要津,掌握政權,朝中士大夫皆與之勾結,甚或諂媚攀附猶恐不及者。明代內政腐敗,宦官弄權,實為主因。而宦官所以得勢,有下列原因:

1. 君主寵信:太祖以淮西布衣仗劍討亂,十五年間成帝業,即位後,勵精圖治,就抑止宦官而論,太祖鑒於前代宦官之禍,於是定下許多條例以防宦官干政。《明史‧宦官傳》云:「明太祖鑒於前代之失,定制: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銜,不得御外臣官服,官無過四品,月米於一石,衣食於內庭。嘗鑴鐵牌置宮門曰:『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敕諸司不得與文移來往。」又恐閹宦逞其智巧,逢君作奸,而禁其讀書識字。《明史‧宦官傳》云:「太祖制,內臣不許讀書識字。」最初宦官之職,不過是灑掃宮廷。太祖之法雖嚴,然太祖卻自亂之。《明會要‧卷39宦官》:「洪武八年正月,遣中官趙成使河州市馬。十一月詔以辰州指揮楊仲名討蠻人,遣內官吳誠往諭仲名且觀兵。」《明史‧職官志》亦云:「洪武二十五年,命聶慶童往河州諭茶馬,中官奉使自此始。」太祖馭內使甚嚴,而使之觀兵奉使則是自亂其禁,又何怪後來宦官之亂變本加厲?不過,明代宦官政治勢力的抬頭,則始於成祖;太祖崩,惠帝立,馭宦官益嚴,引起宦官不滿。靖難師起,燕軍逼江北,宦官多逃附燕軍,洩漏朝廷虛實,成祖因得定金陵,成功篡位,故成祖以為忠,對宦官異常信任,以出使、統兵、監軍等職作酬答。

永樂元年,遣中官侯顯使烏斯藏,李興使邏羅;馬彬使爪哇、蘇門答臘諸國;尹慶使滿刺加、柯枝諸國,是為宦官奉使外國之始。三年六月,遣中官鄭和等率兵27000餘遍歷西洋諸國,後遣中官山壽帥師出雲州,是為宦官將兵之始。八年十二月,內官王安監都督譚清軍營,馬靖巡視甘肅,是為宦官監軍之始。十八年,立東廠於東安門北,以內監掌之,便刺外事,以察臣民,是為宦官預政之始。至此宦官掌握生殺大權,氣燄益張。宣宗時,因其叔高煦欲奪皇位,恐朝臣與之私通,乃以宦官為耳目,於宮中設內書堂,選小內侍,命大學士教其讀書識字。《明史‧宦官傳》:「初太祖制,內臣不得讀書識字。後宣宗設內書堂,選小內侍,令大學士陳山教習之,遂為定制。自是宦官多通文墨,曉古今,逞其智巧,逢迎君上,奸勢遂成。」宣宗更以中官馬騏任監軍,肆虐安南,激成變亂,宦官之害已開其端。

2. 太祖廢相,帝王無能,宦官遂竊權:洪武十三年,太祖以胡惟庸案廢宰相,政歸六部尚書,由皇帝總其成,然因天下事繁另設殿閣大學士,使侍左右,備顧問,可是並無實權。成祖以後,大學士漸受親任,始有「內閣」,但奏章批答仍出於皇帝,不委他人。然由皇帝包攬國家大政,以太祖成祖的英明,固能應付裕如。但以後嗣君,或少幼、或昏庸,懶於視政,遂命內閣條旨,令宦官代擬決,於是國家大權遂落入宦官手中,司禮監之權力漸變,內外奏章由掌璽太監管理,奏章批決,則由秉筆太監及隨堂太監擔任;皇帝降旨,也由司禮監宦官寫出題目,交閣臣擬稿。因此明代司禮監,權力實超過宰輔,閣臣想把握實權,必先結納宦官,如張居正亦以勾結司禮太監馮保,才能掌握大權,故黃梨洲謂:「有明之無善政,自高皇帝廢丞相始也。」

3. 朝臣結黨相傾,附宦官以增聲勢:明代士大夫注重名節,不惜性命,但見解不免迂腐,朝臣常為一些小事發為意氣之爭而各立門戶,朝臣為鞏固權位,排除異己,乃不顧名節,依附宦官,圖增聲勢以相傾軋,如非東林黨附魏忠賢以對付東林黨,由是魏閹勢力坐大。

二、明代宦官為禍概況

1. 英宗時王振:王振,山西大同人,本進士出身,曾為縣令,因失職當斬,乃求為宦官,得赦,被選入內書堂,侍東宮。宣德十年,宣宗崩,太子九歲即位,王振因狡黠獲帝寵,掌司禮監,因而得權。當時張皇太后賢能,委政於閣臣楊士奇等,三楊累朝元老,王振亦忌憚,末敢逞。至英宗正統七年,皇太后崩,三楊亦去,閣臣勢力轉弱,王振遂跋扈,稍有忤恨者,即加罪謫。英宗頗尊崇王振,稱之「先生」,權力日重,諸侯勳戚,呼之「翁父」,畏禍者爭相依附。

正統十四年,瓦刺也先入寇,王振挾帝親征,兵至土木堡,瓦刺兵進至,王師大潰,英宗被擄,王振為亂兵所殺。成王監國,盡誅其族。計王振擅權七年,籍其家得金銀60餘庫、玉石盤徑尺者10面、玉珊瑚六七尺者20餘株,其他珍玩無算。

2. 景帝時曹吉祥:景帝即位,又復任用宦官曹吉祥、劉永誠等,管制諸軍,此內臣總京營之始也。景泰末年,曹吉祥勾結石亨等擁英宗復位,由是宦官亦預廢立大權。後曹吉祥掌司禮監,總督三營,嗣子曹欽、曹濬皆官都督,門下私養官員多至千人,朝臣亦多有依附。適會言官,有說石亨壞事於帝,帝乃治可亨及其黨羽徐有貞等。石亨既敗,曹吉祥不自安,與子漸懷異謀,曹欽密結千戶馮益,謂:「自古有宦官子為帝者乎?」益曰:「君家魏武其人也。」天順五年七月,欽舉兵反,王師討平,礫吉祥於市,黨羽皆被殺。

3. 憲宗時汪直:宦官汪直於昭德宮侍侯萬貴妃,為人狡猾,得擅權。成化十三年建西廠,由汪直領導,屢興大獄。汪直每外出,隨從甚眾,公卿皆避。兵部尚書項忠不避,慘遭侮辱;大學士商輅等劾汪直擾民,帝閱後震怒,罷西廠,然仍用汪直,西廠廢後,憲宗感耳目不靈,御史戴縉心明帝意,乃議復西廠,罷大學士商輅等,九卿被罷者數十人,汪直勢傾天下。後因東廠有盜賊,獲之,適逢汪直洩宮中秘事,帝始疏遠汪直。成化十七年,派汪直往宣府禦敵,後徙鎮山西大同,寵遇日衰,給侍御史交章論汪直苛擾,乃調汪直往南京為御馬監,罷西廠,汪直竟得善終。

4. 武宗時劉瑾:正德年間,劉瑾用事,日進歌舞之戲,導帝微行,帝大歡樂,漸寵用之。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聚諫不聽。會星變,劉健、謝遷等上疏請誅瑾,瑾等伏帝前環泣,於是帝不追究,並令劉瑾掌司禮監,馬永成掌東廠,谷大用掌西廠。劉瑾既得志,乃散佈近侍四出偵察。劉瑾奏事,必在武宗戲時。至此,遂能專決國家大事;是時劉瑾權傾天下,威福任情,公侯勳戚以下,莫敢無禮,每私謁,皆相率跪拜。奏章先交劉瑾,號「紅本」,然後上通政司,號「白本」。皆稱「劉太監」而不名,間有匿名書,詆毀劉瑾,即矯詔召百官,令跪奉天門下,誥責日暮;有不聽命者則逮捕,一家犯,鄰里皆坐,屢起大獄,冤號遍道路,邊將失律,賄入即不問,有反升擢者。劉瑾又遣其黨羽掌邊塞防地,剋扣苛刻,邊軍不堪其苦;正德五年,安化王寘鐇反,檄劉瑾罪,瑾懼,匿其檄文,以都御使楊一清、太監張永為總督討伐。及張永班師,欲誅劉瑾,楊一清為策削,先入朝獻俘,武宗置酒慰勞張永等。及夜,劉瑾先退,張永與楊一清乃出寘鐇檄文奏瑾十七罪。帝俯首嘆曰:「瑾負我!」遂執瑾,分遣校尉封其私邸。數日後,帝親籍其家,得偽璽一、穿宮牌五百,玉帶諸禁品等,又於劉瑾所持之扇內發現藏利匕首二,帝怒曰:「奴果反!」詔磔於市,族人皆伏誅。

5. 熹宗時魏忠賢:魏忠賢自萬曆中選入宮中,與長孫乳母客氏相結。神宗死,光宗立,不久而崩,長孫嗣立,是為熹宗。《廿二史劄記‧明代宦官》云:「忠賢則目不識丁,而禍更烈。大概由於人主童昏,漫不省事,故若輩得以愚弄。而竊威權……英熹二朝皆以沖齡嗣位,故振忠賢得肆行無忌。」故知魏忠賢得權,主要是熹宗沖齡嗣位,昏庸愚魯,以魏忠賢為司禮監秉筆太監,忠賢密結大學士沈確為援。熹宗天啟初,魏忠賢勢盛,非東林黨人謀倚之以傾東林。天啟三年,魏忠賢主東廠。四年副都御史楊漣劾忠賢廿四大罪,帝不辨,竟責楊漣。當時魏忠賢常逼殺異己,並用廷杖威脅廷臣。遭罷職者有吏部尚書趙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龍及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等數十人,正人紛紛去國,乃詔用阮大鋮為爪牙。初,朝臣爭三案及熊廷弼時,忠賢本無參預,惟非東林黨欲借其力以傾諸正人,遂相率投歸魏忠賢而稱「賢兒」。且云:「東林將不利於翁」,於是忠賢欲盡誅東林始甘心,由是正人君子,朝署一空,忠賢黨羽遍要津。天啟六年,浙江巡撫潘汝楨奏請為魏忠賢建生祠,甚至爭廢書院以應之,於是頌功德者相繼,由是忠賢祠遍國內。凡忠賢所恨者,削藉充軍,死必追贓,波及其家。或忠賢偶忘之,其黨必追論削事。

當時,內外大權歸魏忠賢,文臣有崔呈秀等,號「五虎」,武將有田爾耕等,主殺戮,稱「五彪」,又吏部尚書周應秩等,號「十狗」,此外,還有十孩兒、四十孫。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更一歲數出,所過大夫遮道拜伏,呼「九千歲」。忠賢無專長,惟其黨日夜教之而客氏為內主,群小煽虐,以至流毒海內。明代宦官肆虐,以魏忠賢最烈。崇禎時,雖欲糾正,磔殺魏忠賢,殺客氏而逐其黨,復任東林黨人,然已積重難返,閹黨阮人鋮等,仍肆毒江左至於亡。

三、明代宦官之禍的影響

明代自成祖至熹宗二百多年間,除孝宗、世宗兩朝外,都是宦官專權的日子,宦官把持的司禮監,有批決奏章權,加以皇帝支持和信任,成為政治中心,閣臣無論賢愚,若要安於其位,必須與宦官聯結,若要傾軋敵黨,更不能不依附宦官以增聲勢,宦官遂成為真正的領袖,對政治影響極大。

1. 蠱惑帝君,胡作胡為,作威作福:如英宗時王振,攬權恣縱,公卿大夫畏之,稱為「翁父」,擅作福威,移去太祖所立禁宦官預政的鐵碑,朝臣諂媚他,可得升官,稍有牴牾,便逮捕下獄,不少忠良死於其手下。憲宗時汪直,設內廠,刺探民情,有宦官梁芳與萬貴妃相結,進士李攷省、僧繼曉等導帝淫樂,共為奸利。武宗時,寵信宦官劉瑾、馬永成、谷大用、高鳳、羅祥、邱聚、魏彬、張永等,尤以劉瑾最狡黠,時稱「八虎」。每日導武宗嬉遊,不理朝政,乘機攬權,掌握內廠及東西廠,有攻擊劉瑾者,即矯詔罰百官跪宮門前,自午至暮,有因而致死者。熹宗時魏忠賢更甚,勾結非東林黨人,起黨獄,刊示東林黨人姓名,傳佈天下,建生祠,稱九千歲,更有主張與先聖並尊,與孔子相配,權勢之盛,逢迎之眾,古今所無。

2. 貪贓枉法,迫使民變:宦官既掌握大權,又得君主信任,朝臣多與之勾結,奉以金帛。劉瑾時,官員入覲,例索千金,甚至四五千金;劉瑾死後,籍沒黃金白銀數百萬兩,珍寶無數,惟劉瑾竊權不過七年。魏忠賢富裕尤勝劉瑾,其他皇莊礦稅上供、採造等擾民事,皆宦官所掌,宦官侵奪國家財政,並在各地設置莊田,兼併民田,苛捐雜稅,使民不堪命,遂成民變。

3. 殘客忠良,朝政腐敗:成祖設東廠,負責刺探民隱,憲宗加設西廠,武宗更設內廠,三廠皆由宦官主理,伺察百官及民間隱事,所領緹騎日眾,蹤跡遍及全國,可以不待奏請,自行逮捕臣民,且刑罰嚴酷,每辦一案,株連無數,至魏忠賢時,更附非東林黨排斥東林黨,楊漣、左光斗等皆以劾忠賢罪而下獄慘死,致使朝中善類一空,朝政日非,國勢岌岌河危。

宦官專權也及於軍事,成祖後,宦官被任命為監軍、專征,英宗時王振剋扣馬價,激起瓦剌也先入侵,王振欲邀功,勸帝親征;遂有土木之變,英宗被擄。幸得于謙力挽狂瀾,國家才轉危為安。至魏忠賢更因熊廷弼不和,藉詞誣殺二人,使邊防廢弛,女真乘機入侵,取代明祚。

東林黨爭

中國史上屢有黨爭,如東漢黨錮、唐代牛李黨爭、北宋新舊黨爭。至明代黨爭再起。大抵在士人政府的模式下,皆有黨爭;乃因士大夫以道德治國,不期然評擊群小,引致小人挾私相爭,結果兩敗俱傷。在腐敗的政治環境下,必有黨爭發生,成為人民一種自覺現象;黨爭的形成,至少有兩個條件:一是人民必須有發揮言論的自由,二是政府必須有發揮言論的機構。當政局崩壞時,政府裏既設有彈劾官員的機構,故一般正直之士,自然爭相彈劾政府的施政,而一般讀書人,也藉機談論國是。觀三朝黨爭,亦具此因素。


一、明代黨爭的由來

明太祖為關注民間疾苦,故廣開言路,吏民均得上書言事。《明史》卷164贊曰:「明自太祖開基,廣開言路,中外臣僚,建言不拘所職,革野微賤,奏章盛得上聞,沿及宣、英、流風未替,雖昇平日久,堂陛深嚴,而逢掖布衣,刀筆掾吏,抱關之冗吏,荷戈之戍卒,朝陳封事,文達帝閽。」由是養成士人正直敢言的風氣。

明代政府的監察機構權力特重,掌監察之職者是御史和六科給事中。御史隸屬於都察院,有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等官。都御史專司糾劾百官,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凡大臣姦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皆受其彈劾。此外又設十三道監察御史,糾察內外百官,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至於六科給事中則屬稽察六部的機關,並有封還奏章的權力。由是可知明代的監察機構,以御史大夫監督政府內閣,六科給事中則監察六部。這些規諫言官的設置,其初頗能糾朝政的得失;但自中葉以後,君主荒於政事,政治開始腐化,其時內閣權力提高,六部不能不聽命於內閣,御史大夫遂起而彈劾政府,政府與言官勢成水火。因為言官代表一般的輿論,人民多同情言官,所以言官的清望日高。內閣的勢力稍一低落,則不能不勾結言官,由於言官並非全屬正人君子,所以內部已分黨派,一者以彈劾正人君子以取媚閣臣,另者則裁量執政,抨擊政府。

神宗時張居正為內閣首輔,權力盡歸內閣,言官形同虛設;為取媚於內閣,一般無恥士大夫亦借機彈劾正人君子,以取悅當權者。張居正死後卻被劾,削爵抄家。自張居正後,一班庸愚首輔如申時行、王錫爵之流,只知唯諾因循,取媚君主以固祿位,竟不顧國家大計,各樹黨羽,加上皇帝日益荒怠庸劣,所有奏章皆留中不發,曲直不分,諸臣意見無由申訴,於是益樹黨援,意氣用事,任情恣橫,事事抨擊,言官與政府敵對既成,終致不問是非,不顧國家安危,只爭意氣,黨爭遂成。

明代政治日壞,內監亦乘君主昏庸懦弱,獲寵幸而攫奪政權,內閣首輔只得聽命於內監,形成御史和六科給事中與宦官對敵;其時士大夫中的正人君子,既不屑與閹黨為伍,又目睹國事日非,於是糾合同志群起抗爭,而依附內監一派,為保持地位,不惜運用權柄,加以反擊,黨禍變成必然現象。除政治因素外,明代士人風尚亦引發黨爭,中國自漢以來,政府提倡儒術,崇尚氣節,故在士林中養成一種砥礪學行、批評政治的傳統,名為「清議」。清議在政治上成為一股力量,自然為敵對勢力所嫉視,當這兩股勢力達到白熱化時,黨爭便興起。明代理學盛行,士人以名節相尚,敢於批評政治,與政府當權派形成兩大壁壘。明代士大夫又好意氣用事,而文人見解有時不免迂腐,爭論之事難免小題大造,他們一面攻擊宦官,一面又互相攻擊,往往徇於私見,不肯和衷共濟,各走極端,終至黨見日深。當時士人論政往往過激。神宗時國事日非,君主昏庸,無錫顧憲成、高攀龍重建東林書院,聚徒講學,砥礪風節;講習之餘,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東林黨既興,敵黨亦立,皆欲吸收黨羽,號召浮薄好事者黨同伐異,樹立門戶,排斥異己,終成朋黨之爭。

二、黨爭的經過

明代黨爭早於世宗時已有「大禮議」之爭,至神宗初年,張居正專政,為朝臣攻擊,然此只為明黨爭的前奏,當中最激烈者當以東林黨與非東林黨之爭。

神宗後期,竟二十餘年不視朝,群臣奏章多不省覽,且各結朋黨。當時有齊、楚、浙、宣、崑五黨說,其中齊、楚、浙三黨為言官,糾集同志以排斥異己。宣、崑兩黨則非台諫官員,卻廣收朋徒干預朝政。五黨代表人物如下:

齊 黨

楚 黨

浙 黨

宣 黨

崑 黨

代表人物

兀詩教

官應震

姚宗文

湯賓尹

顧天俊

五黨外,在野有東林黨。東林黨的領袖是神宗萬曆後期的吏部文選郎顧憲成。萬曆廿二年,顧憲成因會推閣臣忤旨,被削職歸無錫故里。無錫原有東林書院,為宋代大儒楊時講學之所;顧憲成歸里後,與弟顧允成倡議重修書院,並與同志高攀龍、錢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等在此講學。他們多不滿時政及朝中官員,故於講學之餘,常諷議朝政,臧否人物,有如今日的在野黨。大抵自中葉後,政治日壞,諂媚結附之風日甚,守正不阿之士,不甘屈辱於權勢下,起來反抗。此種反對勢力多集結於書院,他們以氣節自負,又為時人推崇,其中以顧憲成最著名,學者起而附和者不少,就是朝中執政者,也有與之遙相應和。自此,東林黨之名日著,嫉忌者亦日多,其後孫丕揚、鄒元標、趙南星等相繼講學,都是自負氣節,守正不阿,不向權勢低頭,而持論多與執政者對抗。於是有心世道而不滿現實的士大夫,皆聞風景仰,朝士退隱者爭趨之,南州才俊,悉聚東林,而浮薄好事之徒,或亦附麗其間,他們經常諷議時政,裁量人物,由是忌者側目,欲伺機而圖。由於在東林書院的學者議論一致,抨擊朝政,敵對者遂以「東林黨」稱之。

東林黨人自負氣節與政府相抗,依附者日眾,他們的言論頗有左右輿論的潛力,時稱「黨議」。朝中五黨聲勢相倚,皆以東林黨為公敵,共同攻擊,排除異己,快意報復為能事,故在政治上形成東林黨與非東林黨兩派。

是時東林黨與非東林黨對立,彼此攻擊不絕,勢同水火。神宗遇兩黨爭論不休時,把奏章留中不問,以致是非曲直無所判定,而樹黨相仇之勢則日甚。其中齊、楚、浙三黨無不任意氣、快恩怨,大臣若非其同黨,幾不能安於位;因為明代台諫權甚大,三黨官員位居台諫,恃權結黨,把持言路,對於非其同黨大臣,往往藉故而群起攻擊,以至被攻擊者,有時不待皇帝斥逐,自有求去之勢,故時人號為「當關虎豹」。東林與齊、楚、浙三黨相爭的結果,令神宗後期,東林黨人排斥幾盡。

黨爭發展至光宗、熹宗時,方從哲出仕,葉向高為首輔,韓爌為禮部尚書兼大學士,他們起用東林黨人,於是東林黨與非東林黨相激相盪。神宗、光宗、熹宗三朝恰好發生「三大案」,於是兩黨借三案互相攻擊,令黨爭愈演愈烈。

三大案即「梃擊」、「紅丸」、「移宮」,其實都是內宮事,惟參與黨爭的人,皆以此為藉口,借題發揮,彼此互不放過,故三案成為黨爭的激發點。兩黨對三案的主張:東林黨以「梃擊」為鄭貴妃主使;進紅丸為方從哲之過;不移宮乃李選侍之罪。至於非東林黨則以張差為顛人;紅丸本有效;移宮則薄待先人妃嬪。是時葉向高、閣臣劉一與韓爌等,對於東林黨主張皆表同意,東林黨人趙南星官至吏部尚書,高攀龍、左光斗也各掌科道。熹宗初年,東林黨人多居要位,而非東林黨人兀詩教、趙興邦等皆被削職,因而對東林黨人恨之刺骨,非設法報復不可。

熹宗性極愚怠,宦官魏忠賢導帝倡優聲伎,狗馬射獵,故獲帝寵幸,乘機專擅朝政,妄作威福。非東林黨人為排除東林黨,不惜甘居下流,勾結閹宦。其時魏忠賢亦欲借群臣依附,使其能殘害忠良,把持朝政,於是非東林黨人與魏忠賢朋比為奸,大興黨獄,構成中國史上最殘酷的黨禍,因為非東林黨人依附魏忠賢,助閹為虐,結成黨派,故稱「閹黨」。

熹宗天啟三年(1623),顧秉謙、魏廣微為大學士,諂諛魏忠賢。同年魏忠賢掌東廠,跋扈日甚。顧、魏二人撰《縉紳便覽》,把葉向高、韓爌、趙南星、楊漣、左光斗、高攀龍、魏大中等百餘人列為邪黨,以「閹黨」崔呈秀、黃克纘、王永光、徐大化及阮大鋮等六十餘人為正人,進呈魏忠賢,作為黜陟的依據。僉都御史王紹徽仿《水滸傳》編東林108人為《點將錄》,獻於魏忠賢,使其按名黜汰。後崔呈秀又造《天鑒錄》、《同志錄》,以不附魏忠賢者為東林黨人,由是群小皆居高位。

天啟四年(1624),左副都御史楊漣疏劾魏忠賢24罪,熹宗不予查究,反嚴旨斥責楊漣,於是廷臣交憤,相繼上疏劾魏忠賢者達70餘人,熹宗不理。魏忠賢深恨楊漣疏劾自己,認為非除不可,於是矯詔將楊漣、趙南星、高攀龍、陳於廷等削籍為民,從此朝中善類一空,天下大權盡歸閹黨。

魏廣徵及御史崔呈秀導魏忠賢興大獄。天啟五年興汪文言獄,為黨獄中最慘酷者;汪文言為安徽歙人,任俠而有智謀,神宗末年北遊京師,以計破齊、楚、浙三黨,並結交司禮監太監王安;光宗初立,朝中大事則倚劉一,宮中則賴王安勸帝,汪文言則從中協助。當葉向高為首輔時,用汪文言為內閣中書,及魏忠賢得勢,閹黨阮大鋮與左光斗、魏大中有怨,藉詞劾左光斗與魏大中,謂他們與汪文言勾結,魏忠賢矯詔逮捕汪文言。是時閹黨許顯純為北鎮撫司,以酷刑迫汪文言誣告楊漣等納贓案,刑極慘酷,汪文言終不肯屈,遂殺汪文言滅口,並偽造供詞,謂汪文言供稱楊漣曾納邊將洪廷弼之賄,與御史袁化中、僉都御史左光斗、給事中魏大中、太僕少卿周朝瑞、陝西副使顧大章等有關,將六人下詔獄。獄中非法拷打,血肉狼藉,楊漣與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俱受酷刑而斃,顧大章則因不堪酷刑之苦,在獄中投繯自盡。時人感此六人忠烈,稱六君子。後閹黨又逮捕高攀龍、周順昌、李應昇、周宗建、黃尊素、周起元、繆昌期等下獄,高攀龍以大臣不受辱,聞緹騎至,先投水自殺,餘者於獄中備受酷刑慘死。此七人亦名七君子。

魏忠賢大殺東林黨人後,把未殺的東林黨人姓名榜示天下,永久禁錮,一面又盡廢毀國內所有書院,使他們無所寄跡,其後又盡翻三案,命館臣編《三朝要典》,痛詆東林黨人。書成刊佈天下。於是朝廷正人盡去,其餘朝臣盡皆魏忠賢黨羽,對魏忠賢爭相諂諛,盛極一時。

魏忠賢專權禍國有五六年。思宗立,以魏忠賢及客氏惡跡昭彰,即位數月即戮忠賢,處死客氏。魏氏、客氏兩家家屬,無論少長皆被處斬,其餘閹黨或殺或充軍,或下獄,無一得脫,又毀《三朝要典》,東林黨勢力又膨脹起來。但崇禎一朝仍不能擺脫兩黨的暗鬥,如錢謙益、周延儒相爭,周延儒、溫體仁相傾軋,袁崇煥被戮,鄭鄤獲罪,熊開元、姜埰被廷杖等,皆兩黨傾軋。袁崇煥冤死後,牽累遼東軍事失利,遂使滿族入關,黨爭至此告終,明朝亦亡。

總括而言,東林黨與非東林黨相爭,其發展可分三階段,萬曆年間是東林與五黨相爭時期,天啟年間是魏黨(閹黨)專橫時期,崇禎至永曆(桂王)是兩黨相軋時期。

三、黨爭的影響

1. 政治腐敗

凡有黨爭必使政治腐敗,以明朝黨爭之禍害最深重。漢、唐、宋三代皆有朋黨相爭,然唐宋朋黨,雙方皆為士大夫,故競爭雖烈,傾軋亦甚。唐代牛李兩黨雖各倚仗宦官以為聲援,但仍存道德觀念,流血慘劇不多見。至於漢、明朋黨,一方為君子士大夫,一方為小人閹宦,而閹宦的地位人格以至學識思想,與正人士大夫絕無調和餘地,所以漢明朋黨的慘殺,較唐宋為甚。

自東林黨與非東林黨互相傾軋,專以排斥異己為能事,罔顧國事,遂使明代政治陷於昏亂,至非東林黨依附魏忠賢後,結果奸邪得勢,忠良盡去,朝廷善類一空。自是國事更不可為,社會不安,流寇縱橫,而明之國運亦盡。平心而論,魏黨的跋扈,禍人誤國,固不足道,但東林黨亦太存意氣,在危如累卵的時局,還要鬧私見家務,存門戶之見,置國事於不問,終使明室危亡,其禍匪淺。

2. 禍及邊事

明末與清對峙,如非屢殺名將,國事本尚有可為。但黨爭之風已成,範圍更不限於官府,對外邊事亦被波及。在遼東戰事日益告急之際,兩黨仍各樹黨羽,邊將屢被更易,甚至貶殺。如遼東經略熊廷弼因牽連黨禍而罹極刑,督師袁崇煥復以「縱敵脅和」被誣冤死,孫承宗被言者責難其築城起釁,忿然引病辭職。明廷對遼用兵以來,邊將的才略莫如此三人,三人去後,邊防無人,邊事更不可為,遂助長清兵氣燄,使其得以長驅直進,加速明代滅亡。明之亡國,黨爭實有促成作用,時朝臣議論,全不知兵,僅空言高論,不顧實情,力圖進取者則以開釁非之,若急存持重,則以促戰困之,不理國家安危,便明末邊務日壞。

3. 禍及南明

北京被陷,清軍長驅南下,福王弘光帝即位南京,半壁天下本應和衷共濟,但福王立,馬士英掌政,起用魏黨阮大鋮,二人重修《三朝要典》,此時猶不脫黨爭的糾紛,只顧排斥正人,引用小人,以致朝政日非,而唐王聿鍵處福建,魯王以海監國於紹興,二人還要辨明叔姪名份,至桂王由榔僅有雲貴兩省,其朝臣還分吳黨、楚黨,南明國事更不可收拾,因為南明諸臣不識大體,缺乏遠見,彼此爭權奪利,各樹朋黨,最後終亡於滿清。

總括而言,唐宋明三代黨爭皆使政治腐敗,國家元氣大傷,內政不穩,甚而禍及邊軍,以致外患有機可乘。在內外不應的情況下,國家的滅亡似難避免,故士大夫之爭引致亡國是難辭其咎。



有言東林黨因有政治理想而為士人擁護,卻因缺乏政治經驗而為閹黨所乘,終未能施展其抱負。此說當否?試評述之。(簡述)

東林黨的失敗,顯然是缺乏政治經驗的結果。明代黨爭,是東林黨與齊、楚、浙、宣、昆等非東林黨相爭,而黨爭的形成,主要是地方勢力的坐大。而黨爭的高潮,則與魏忠賢弄權有莫大關係。

一、東林黨勢力的形成

東林黨的產生,主要是源自反對張居正的施政,顧憲成、高攀龍、李三才等先攻擊張居正,成為日後東林黨的先聲。自張居正死後(萬曆十年),繼任的大學士首輔:申時行、沈一貫等,皆缺乏威望,言官、朝野遂群起攻擊內閣,故有:「內閣所是,外論必以為非,內閣所非,外論切以為是。」隨著立儲的問題,內閣、鄭貴妃及言官各有爭持。當時,首輔申時行態度因循,由次輔王錫爵提出三王並封,終招來錢一本上疏彈劾。顧憲成因而罷官,返無錫與高攀龍、錢一本等重建東林書院,講學之餘,品評人物,諷刺朝政。時士大夫多聞風向附,形成一股與朝廷抗衡的地方勢力。

二、非東林黨的產生與爭議

內閣的地位與聲望,自張居正後,每況愈下,閣臣為求鞏固政治地位,只有勾結掌權的宦官,其實,張居正亦結納宦官馮保,才能順利施政。此外,朝中御史亦結交齊、楚、浙等黨,與東林黨相爭。黨派既現,爭議漸多。如:國本論、建儲議、科場案、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等。

三、東李黨人的政治理想

顧憲成等東林黨人認為黨爭的根源,除因制度流弊外,還有道德問題。他們反對王學的空泛狂妄,亦不滿朝臣的投機諂媚,故要求重建傳統道德,標榜廉潔不阿、勇於任事與匡濟時艱。不過,東林黨人只有零碎的政治主張,缺乏全盤理論,他們只將重點放在重建道德的觀念上,並非建立一套改良的制度,以致無法挽救明朝的困局。故東林黨人徒有政治理想,卻無具體政績與政論以救國。

四、東林黨人缺乏政治經驗

東林黨人以為憑道德的重建,便能挽救國家,明顯是缺乏政治經驗的表現。他們忽視制度的作用。此外,東林黨人的門戶之見亦強,對於非東林黨人則不論才幹,盡數擯斥。其實,東林黨人亦曾掌握大權。在16201623年間,東林黨人藉宦官王安之助,在政治上取得優勢,如:趙南星任吏部尚書,葉向高任大學士、高攀龍為都御史;因而排斥、整肅兀詩教、趙興邦、官應震等非東林黨人。然而,東林黨人不懂保有權力,對於日漸興起的魏忠賢,並未加以壓制,以致王安一死,東林黨便失依恃,魏忠賢乃乘機竊權;而非東林黨人則投向魏閹。況且,東林黨掌權期間,趙南星曾拒絕魏忠賢為其姪請託,結下積怨。當魏忠賢掌權後,屢興大獄,捕殺東林黨人,又毀東林書院,故東林黨人不懂保有權力,乃其無法盡展抱負的主因。

東林黨人既不懂保有權力,且黨內意見分歧,如:對移宮案,左光斗唾罵楊漣,葉向高認為楊漣彈劾魏忠賢並非時機。東林黨人內部不和,削弱對外力量。實不暗察形勢,缺乏政治經驗所致。

總括而言,東林黨對晚明政局只著眼於道德的層面,既無具體改革,以扭轉頹勢;當國家危急時,徒以殉節以報國。故明朝的覆亡,東林黨亦有責任,故謂:東林始以正而終於亂」。

總網頁檢視次數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