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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

唐代經濟(下)

唐前期行均田法和租庸調法,農民與工商業者關係較少,統治階級的搜括也還不是過度殘酷,工商業因而受到一些限制,發達是較緩慢的。隨著土地兼併的盛行,整個統治階級的驕侈浪費,再加以戰亂頻繁,南北物資更需要流通,自唐中期起,工商業開始活躍起來。行兩稅法以後,納稅按錢計算,官與商操縱物價,刻剝民眾,取得大量財物,工商業得到空前的興盛。官商搜括獲厚利,另方面,自然就是民眾被搜括得無以為生。不過,商業的發達,在全國範圍內特別是在黃河、長江兩大流域間,經濟上的聯繫更進一步地加強了,這對社會的發展也還是有些積極作用的。



一 手 工 業



唐朝手工業有官營、私營兩種。官營手工業的產品供宮中或朝廷使用,私營手工業生產商品,供商賈販賣致富,但商賈藉以致富的商品,主要還是廣大農民農婦生產出來的穀物和布帛。



官營手工業



宮中、朝廷的用具以至軍需、營造,凡屬於百工的事業,都設有專官掌管。少府監、將作監是各工官的長官。下面略舉兩監及所屬各工官的職掌,可以推知官營手工業的規模。

少府監(尚方監)——總的職掌是管理百工技巧的政務。除了率領五署等屬官,本監還掌管(1)供給天子和後妃常規的器物、服飾以及祭祀用的玉器、朝會用的儀仗。(2)訓練工匠。訓練期各工不同,精細刻鏤工四年,車輿、樂器工三年,刀矟(音朔 shuò)工二年,矢鏃、竹漆等工一年,冠冕等工九月。教者傳授家傳技藝,每季由官考試一次,年終大考一次。工匠製造器物,成品上都署本人姓名。

中尚署——掌製造天子後妃所用藝術品和美麗服飾。附設有金銀作坊院。

左尚署——掌製造天子後妃以至王公命婦的車輦,兼領刻鏤、蠟燭等作坊。

右尚署——掌馬轡加工以及製造刀劍、斧鉞、甲胄、紙筆、茵席、履舄(音戲xì,木底鞋)等御用器物,兼領皮毛作坊。

織染署——掌織造天子太子及群臣的冠冕、組綬及織染錦、羅、紗、縠、綢、絁、絹、布。特織品有瑞錦、宮綾,織成對雉、鬥羊、翔鳳、遊麟等形狀,文彩奇麗,織法是唐初貴族竇師倫所創。這些特製品,設專官監視,不許流傳到外面,一年中用費和織成的匹數,都得奏明。每當掖庭織錦,特給酒羊,七月七日(夏曆)祭杼乞巧。唐代宗時,下詔說,在外所織造的大張錦、獨軟錦、瑞錦等並宜禁斷;義綾錦花文織成盤龍、對鳳、麒麟、獅子、天馬、辟邪、孔雀、仙鶴、芝草、萬字、雙勝及羌樣文字(梵字)等也應禁斷。照詔書所說,瑞錦宮綾的織法也流傳在外面,並且花樣繁多,技巧不比內作差。織染署所領作坊有綾錦坊巧兒三百六十五人,內作使綾匠八十三人,掖庭綾匠一百五十人,內作巧兒四十二人。楊貴妃得寵,專為貴妃院作工的織工繡工多至七百人,其中自然有很多織錦巧兒。

掌冶署——掌熔鑄金、銀、銅、鐵,造成器物,兼領塗飾琉璃、玉等作坊。

將作監——總的職掌是管理土木工匠的政務。類似建築工程師的高級匠人稱為長上匠,州出錢雇用,因而也稱為明資匠,名額有二百六十人。柳宗元作《梓人傳》,說“食於官府,吾受祿三倍,作於私家,吾收其值太半”,就是這種長上匠。將作監率領下的各官有:

左校署——掌木工。宮室有定制,凡官修的宮室,都歸左校署承辦。

右校署——掌土工。楊貴妃的二姊虢國夫人,造新第宅,中堂造成後,召工圬墁,工價二百萬(二千緡)。工匠要求特賞自己的技藝,虢國夫人賞紅羅五百段。工匠一看也不看,說,請取螞蟻蜥蜴若干,放在堂中,過些時查點,如果短少一個,連工價也不敢要。大建築物不許有螞蟻容身的微隙,自然是很高的技藝。

中校署——掌舟車工。

甄官署——掌石工陶工。雕刻石人、石獸並製造碑柱、碾磑及瓶缶,又製造各種明器。

軍器監——掌製造弩與甲,有弩坊、甲坊。

據《唐六典》說,少府監有匠一萬九千八百五十人,將作監有匠一萬五千人。兩監挑選有技能的工匠,在原住州縣專立戶籍,按番到兩監服役,稱為短番匠。也有在家為官府作工,不必上番的工匠。王建《織錦曲》說:“大女身為織錦戶,名在縣家供進簿,……一匹千金亦不賣,限日未成官裏怪”。按限日繳納織物,大概是對待女匠的一種辦法。如工程不多,工匠無須上番,或兩監和雇其他工匠,都得由工匠戶出錢交給兩監。技藝最高的工匠稱為巧手,選入兩監所屬各署供職稱為供內,被選後不得納錢推辭。供內工匠有缺額,先補巧手的子弟。和雇的鑄匠中,如有巧手,可補為正工。兩監工匠從全國工匠中選拔出來,尤其是供內的工匠,選拔得更精。皇帝和大貴族需要的工藝品,兩監能夠全部供給。兩監是手工業的精華所在,雖然對民眾生活毫無益處,但製成的物品,足以代表當時手工業技巧已經達到的最高水準。

少府監最重要的業務是織紝,將作監最重要的業務是建築,下面舉一些例,說明當時技藝上的成就。

唐中宗愛女安樂公主有尚方織成的毛裙兩條,料用百鳥毛,正看是一色,倒看又是一色,白晝看是一色,燈影下看又是一色,百鳥形狀,都顯現在裙上。每條值錢一千緡。又令尚方取百獸毛織成韉(音煎jiān,鞍墊)面,呈百獸形狀。自安樂公主作毛裙,貴官家裏婦女多使織工仿製,南方奇禽異獸被獵獲,幾乎絕了種。

武則天在洛陽用銅、鐵鑄天樞,高一百零五尺,徑十二尺,八面各徑五尺。下有鐵山,週一百七十尺。用銅制蟠龍、麒麟縈繞鐵山。天樞上置騰雲承露盤,徑三丈,四龍直立捧火珠,高一丈。工匠毛婆羅造模。又鑄九州鼎,豫州鼎高一丈八尺,餘州鼎各高一丈四尺。鼎上圖畫山川物產,共用銅五十六萬七百餘斤。又鑄十二時神(子鼠、醜牛等十二支)各高一丈。

武則天在洛陽造明堂,高二百九十四尺,方三百尺。明堂凡三層,上層作圓蓋形,用九龍捧圓蓋。頂上置一塗金的鐵鳳,高一丈。堂中有十圍的大木,上通頂,作為明堂的總柱,各種結構都依大木為根本,又在明堂北造天堂,高五級,到第三級,便可俯視明堂。上列三例,說明織紝、冶鑄、建築在技藝方面有很高的造詣。

少府監屬官有鑄錢監,分散在產銅地區,是一種重要的官營手工業。六二一年(唐高祖武德四年),鑄開元通寶錢,直徑八分,重二銖四累,積十錢重一兩。輕重大小最為合宜。隋文帝時鑄五銖錢,實重五銖,與漢五銖錢重量相同,形狀也相似,顧炎武《日知錄》說,“今之五銖,亦大抵皆隋物也”。隋五銖錢一千重五千銖,二十四銖為兩,五千銖得十三斤又三分之一兩。隋一斤等於古三斤,古十三斤有餘等於隋四斤五兩,每一五銖錢重六分九厘餘。唐開元通寶錢重二銖四累(十累為一銖)。這裏所說一銖、一累,等余古三銖、三累,二銖四累等於古七銖二累,比漢、隋五銖錢加重二銖二累。開元通寶錢一千重六斤四兩。每錢一枚重一錢。自唐高祖創制一枚重一錢的開元通寶錢,下至清朝,基本上相沿不變,與五銖錢成為前後兩個不同的系統。全

國鑄錢爐最多時(天寶)有九十九處,每爐每年鑄開元通寶錢三千三百緡,全國每年鑄錢三十二萬七千緡。唐肅宗鑄乾元重寶錢(一緡重十斤),以一當開元通寶錢十。又鑄一種乾元重寶錢(一緡重十二斤),以一當開元通寶錢五十。錢法紊亂,物價騰踴,米一鬥價至錢七千,貧民大批餓死。唐代宗時兩種乾元錢罷廢,專用開元通寶錢,一直到唐亡。鑄錢要有技藝,官出重價募工匠。天寶年間每一爐用工匠和丁役共三十人,用原料銅二萬一千二百斤,鑞三千七百斤,錫五百斤。每千錢工本值七百五十文,足見鑄錢贏利是朝廷很大的一宗收入。



私營手工業



唐朝私營手工業,比以前朝代都有顯著的發展,南方手工業特別顯出它的重要地位,南北技藝交流,推動整個手工業前進。

七四三年(天寶二年),韋堅引滻水到望春樓下,積成廣運潭。唐玄宗登樓看新潭。韋堅聚江、淮漕船數百艘,使一個官員坐第一船作號頭,口唱《得寶歌》,船上有盛妝美女一百人和歌,鼓笛及外國音樂齊奏,來到望春樓下,後面漕船各寫郡名,依次銜尾前進。船上滿載本郡特產,如廣陵郡(治所在今江蘇揚州市)船載錦、鏡、銅器、海味,丹陽郡(江蘇鎮江市)船載京口綾衫段,晉陵郡(江蘇常州市)船載折造官端綾繡,會稽郡(浙江紹興市)船載銅器、羅、吳綾、絳紗,南海郡(廣東廣州市)船載玳瑁、真珠、象牙、沉香,豫章郡(江西南昌市)船載名瓷、酒器、茶釜、茶鐺、茶碗,宣城郡(安徽宣城縣)船載空青石、紙、筆、黃連,始安郡(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船載蕉葛、蚦(音南n2n)蛇膽、翡翠。吳郡(江蘇蘇州市)船載方丈綾。漕船來自數十郡,駕船人都南方裝束,戴大笠子,著寬袖衫、草鞋。漕船排列在樓下,京城百姓從來沒有見過船桅,看如林的桅竿看呆了。韋堅奏上諸郡輕貨,府縣樂隊和教坊(宮中樂隊)相次奏樂,唐玄宗大喜。這是一次盛大動人的南方手工業品和特產的水上展覽會。這裏只記載幾個郡的手工業品和特產,想見其餘各郡,產品種類也不少。例如紙,據《唐六典》所載,有益州的大小黃白麻紙,杭、婺(治金華,浙江金華)、衢(治信安,浙江衢縣)、越等州的上細黃白狀紙,均州(治武當,湖北均縣北)的大模紙,宣、衢等州的案紙,蒲州的細薄白紙。韋堅獻輕貨,只宣城郡(宣州)有紙,《唐六典》則有許多州產名紙。以此為例,說明全國各州都有好產品,南方諸州產品更多。七三七年,唐玄宗令各州租稅改用土物送京城;七四八年,又令各州租稅變為輕貨送京城,土物即輕貨,足見朝廷對輕貨有很大的需要。李肇《國史補》說,天下通用的物品,多得不可計數,如絲布作衣,麻布作囊,氈作蓋,革作帶,內邱(河北內丘縣)白瓷甌,端溪(廣東德慶縣)紫石硯,天下人都通用。

(1)織紝業

織紝是民間最廣泛的手工業,《唐六典》記載全國各地織物的品質,大抵北方諸州長於織絹,南方諸州織布較多,看下頁所列表,可知大概。

《國史補》說,越州(會稽郡)人向來不擅長絲織,薛兼訓為浙江東道節度使,募軍中未曾娶妻的人,多給財物,到北方娶織婦回來,每年得數百人。從此越俗變化,競添花樣,綾紗精妙,在南方有名。這是交流技藝的一個可喜事例。南北互相效法,是唐朝手工業技藝提高的重要原因,南北互相需要和對外貿易的擴大,是唐朝手工業發達的重要原因。

勞動婦女無不從事織紝,絹和布與農夫所生產的米同為社會的基本財富,固然,很大一部分絹布被統治階級搜括去耗費了,但還有一部分,唐朝用來對鄰國進行贈送或貿易,發生政治上商業上的重要關係。中國在唐朝時期呈現的盛大景象,織婦與農夫作出的貢獻是相等的。




唐代各州紡織品等級表



在一般技藝的基礎上,還有一些特技,顯示民間卓異的創造力。敦煌千佛洞發見唐朝薄絹,並繡有精細的佛畫。據記述這種實物的人說,千佛洞所有的絹幡,都是用一種幾乎透明的薄絹,掛在穹門或到佛堂去的過道上,不阻礙光線。幡兩面都有繪畫,風中儘管搖擺,人們總可以看見繪畫。美麗的掛幅是用絲線彩繡的,人物如生,繡工甚精。唐時織紝和刺繡的技藝,既有實物作證,因之,下列文字記載的諸例,也應該可信。

繚綾——白居易《繚綾篇》說,“繚綾繚綾何所似,不似羅綃與紈綺,應似天臺山上月明前,四十五尺瀑布泉。中有文章又奇絕,地鋪白煙花簇雪。織者何人衣者誰,越溪寒女漢宮姬。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樣人間織。織為雲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草色。……異彩奇文相隱映,轉側看花花不定。……絲細繰多女手疼,紮紮千聲不盈尺”。這是用青白兩色絲織成的花綾,絲細質輕,費功極大,宮中用作春天的舞衣,“汗沾粉汙不再著,曳土踏泥無惜心”,隨便浪費了。統治階級中人只求快心悅目,民眾的痛苦根本不在意中,繚綾作舞衣,對他們說來,不過是最小的一種浪費。

八梭綾——鄴中李母村人織綾,必三交五結,號八梭綾,一匹值米五筐。三交五結,是說一種特殊的織法,費功自然很大。

輕容——無花薄紗,是最輕的一種紗。陸遊《老學庵筆記》說,亳州出輕紗,入手似無重量,裁作衣服,看去象披輕霧。一州只有兩家能織,世世相互通婚,防秘法傳入別人家,說是從唐朝傳來已有三百餘年。亳州紗可能就是輕容的一種。

輕絹——一匹正夠四丈,稱起來只有半兩。《太平廣記》記載此物,小說容有誇張處,極輕當是事實。

紅線毯——白居易《紅線毯篇》說,“紅線毯,擇繭繰絲清水煮,揀絲練線紅藍染。染為紅線紅於花,織作披香殿上毯。……采絲茸茸香拂拂,線軟花虛不勝物。……太原毯澀毳縷硬,蜀都褥薄錦花冷,不如此毯溫且柔,年年十月來宣州。宣州太守加樣織,自謂為臣能竭力。百夫同擔進宮中,線厚絲多卷不得”。據詩人說,織造這種廣十丈餘的大地毯,要用絲一萬多兩。同情民眾的白居易,禁不住慨歎“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奪人衣作地衣”。

桂管(廣西桂林)布——布質粗澀,厚重可以禦寒,可能是木棉布。唐文宗時,夏侯孜著桂管布入朝,唐文宗也著桂管布,滿朝官員都仿效,布價驟貴。

唐朝織紝業的發達,也可以從下列的一些事例看出來。瓊山郡(廣東瓊山縣)太守韋公幹,有女奴四百人,其中一部分是織花縑文紗的女奴。定州大富豪何明遠,在驛站旁開設旅店,專住外國商人,家有綾機五百張。這種規模甚大的織造,顯然與對外貿易有關。由於織紝普遍發達,原料的生產也隨著發達。唐高祖時,梁州野蠶成繭,百姓採用野蠶繭。唐太宗時,滁(安徽滁縣)、楚、濠(安徽鳳陽)、廬等州都採用野蠶繭。唐玄宗時,益州獻三熟蠶。唐代宗時,太原民韓景暉養冬蠶成繭。野蠶被利用,又是織紝業的一個進步。

(2)染色業

染色業中新技術,有柳氏女所創印花法。《唐語林》說,唐玄宗時,有柳氏女,性巧慧,使工鏤板為雜花,印在織物上。柳氏女獻一匹給王皇后。唐玄宗看到,很喜歡這種新制,令宮中依樣仿造。當時秘惜印花法,不許外傳。後來逐漸流行,成為極普通的衣料。

(3)坑冶業

唐制:天下出銅鐵州府,聽人私采,官收礦稅。《新唐書•食貨志》概舉坑冶數:“凡銀銅鐵錫之冶一百六十八,陝、宣、潤、饒、衢、信五(六)州銀冶五十八,銅冶九十六,鐵山五,錫山二,鉛山四。汾州礬山七”。從文字看,似一百數十處坑冶,都在陝、宣等六州,事實上,他州不能不有坑冶,疑這是唐初收稅的礦,不曾收稅的礦不在此數中。此後礦數常有增減,大抵以收稅與否為准。六三六年,權萬紀上書說,宣、饒二州銀礦豐足,派官開採,每歲可得數百萬緡。唐太宗革權萬紀官,使還家。足見官是不採礦的。唐高宗時,廢陝州銅冶四十八。這裏所謂廢,當是採礦的業主因礦竭報廢,官不再收稅。七二七年,初次收伊陽縣(屬河南府)五重山銀、錫礦稅。這也是私人採礦官府收稅的一個說明。七七九年,唐德宗下詔說,邕州金坑,任人開採,官不得占。唐德宗時,規定天下坑冶統歸鹽鐵使收稅。從此,在徵收礦稅上,朝廷與地方官發生了矛盾。唐文宗大和年間,鹽鐵使王涯奏稱,今兗鄆、淄青、曹濮等三道私自占采坑冶,出產銅鐵甚多。王涯要求朝廷勒令三道長官還給鹽鐵使,以便照例收稅。王涯又免采煉民戶的其他差役,實際就是立坑冶戶,朝廷直接占坑冶。開成年間,朝廷退還諸坑冶給州縣,朝廷收得的礦稅,總數不過七萬餘緡,比不上一個縣的茶稅。這是因為朝廷有甘露之變,宦官對地方官讓步,換取對宦官勢力的承認。唐宣宗時,鹽鐵轉運使裴休,奏請收回坑冶收稅權,當時朝廷還有些威望,算是收回了一部分。唐宣宗以後,朝廷大概連七萬餘緡也收不到。

《新唐書•食貨志》載有兩個采得的礦物數字。唐憲宗元和初年,每年采得銀一萬二千兩,銅二十六萬六千斤,鐵二百零七萬斤,錫五萬斤,鉛無常數。唐宣宗時,每年采得銀一萬五千兩,銅六十五萬五千斤,鉛十一萬四千斤,錫一萬七千斤,鐵五十三萬二千斤。這種數字未必真實,實際產量可能還要多一些。

唐朝採礦業規模不大,因為缺銅,豪富人家銷毀開元通寶錢,取銅鑄惡錢並制銅器(包括鑄造佛像),唐德宗時市價,銷錢一緡,得銅六斤,每斤值錢六百文,厚利所在,重刑不能禁,流通的錢愈益稀少,農民很難得到現錢。八 ○四年,唐德宗令市上交易,可用綾羅絹布雜貨與錢並行。八二一年,唐穆宗令兩稅改收布、絲等實物,惟鹽、酒稅用錢。所謂兩稅改收實物,只是允許納稅人免繳現錢,用實物折合稅錢,並非廢除兩稅收錢的定制。唐文宗時,又宣佈交易可錢谷並用。這都說明行兩稅以後,錢重物輕的現象特別嚴重。“豪家大商,積錢以逐輕重”(《新唐書•食貨志》),官在收稅時用物折錢,也大獲輕重的利益。只有生產實物的民眾,永遠處於物輕的地位,被有錢有勢的人抑價操縱,肆行敲剝。市上錢少對剝削者反而有利,因之朝廷急於要錢,但不急於鑄錢。

錢重物輕的原因,一是鑄錢太少,二是私家囤積和佛寺用銅造像。唐憲宗曾下詔,禁止積錢,富家積錢過五千貫,處死刑,王公大臣積錢,受重罰,錢沒入官。原來京城市上所積錢,很大部分是方鎮將帥的錢,一個將帥名下,至少也有五十萬緡;一部分是富商的錢,富商與左右神策軍有關係,私人錢託名為神策軍官錢,得到宦官的保護。京兆尹想執行這個嚴詔,但根本行不通。唐文宗又禁積錢,允許富家積七千緡,余錢送市上流通。河南府、揚州、江陵府三大都會,也照京師例禁積錢。結果還是行不通。唐武宗時,廢滅各宗教,銅像鐘磬爐鐸全部銷毀,州縣得到大量的銅,又令各州按開元通寶錢模型自鑄州錢,與朝廷鑄造的京錢同樣通行。要改革錢重物輕的積弊,這是較為有效的措施。可是,唐宣宗即帝位,以否定會昌年間的一切措施為施政方針,銷州錢改鑄銅佛像,恢復錢重物輕的積弊。官商利用輕重的差別獲取厚利,發生官商與民眾間的矛盾,民眾因貧窮不能滿足朝廷收稅的要求,發生朝廷與積錢者間的矛盾。唐憲宗、唐文宗禁積錢,唐武宗鑄州錢,都是試圖解決這些矛盾,但都沒有成功,錢重物輕的緊張狀態,一直繼續到唐亡。

金銀產量遠比銅少。除了嶺南地方錢與金銀丹砂象牙同用作貨幣,其他地方只是當作一種寶,可在市上買賣。《新唐書•食貨志》說,“天下有銀之山必有銅,唯銀無益於人,五嶺以北,采銀一兩者流他州,官吏論罪。”這是唐憲宗元和初年的禁令,意思是督促採礦人專心煉銅。但金銀既然是寶,統治者首先是皇帝自然也要搜括這種寶。一九五六年西安市發現天寶時銀鋌四個,各重五十兩。銀鋌上刻呈進的郡名和官名。郡名是信安、宣城、郎寧和南海。信安郡即衢州,宣城郡即宣州。衢、宣二州在採礦六州數中。郎寧郡即邕州,南海郡即廣州。邕、廣二州在嶺南,本是用金銀的地方。往年發現的唐宣宗時端午節進奉銀鋌一個,重五十兩,進呈官是浙江西道都團練等使兼潤州刺史。潤州也在採礦六州數中。據這些少數銀鋌的呈進地看,似乎有土貢的性質,不產銀的州不一定要貢金銀。八八八年,朱全忠派人帶銀一萬兩到魏博鎮糴米,用銀作貨幣來使用,值得注意。八九四年,浙東威勝軍(治越州)節度使董昌大肆搜括,向朝廷貢獻財物,每十天發一綱:金一萬兩,銀五千鋌,越綾一萬五千匹。董昌曾發若干綱,史無記載,但當時已有相當數量的銀。可以想見,有了相當數量的銀,隨著交易上的需要,就會出現用銀當貨幣的趨向。

(4)造船業

建造航海和江河用的船艦,歷朝相沿,造船工匠積有豐富的經驗。唐太宗想再伐高麗,發江南十二州工人造大船數百艘。劉晏做鹽鐵轉運使,在揚子設十個造船場,造漕運船隻。這都說明唐朝造船能力是強的。在一般造船技術外,還有一些新的創造。

唐德宗時,荊南節度使李皋造戰艦,用人力踏兩輪,速度象奔馬。

劉恂(唐昭宗時人)《嶺表錄異》說,賈人船不用鐵釘,只使桄榔須縛船板,用橄欖糖塗抹,糖幹後船極堅固,船底如塗漆,便於速進。橄欖糖是橄

欖樹枝節上生脂膏如桃膠,采來與橄欖樹皮、葉同煎調和,製成象黑餳的膏,塗海船極堅滑。唐朝航海大船,舉世無匹,可能就是劉恂所說的賈人船。

(5)制瓷業

唐朝制瓷技術,已經進入由陶到瓷的完成階段。瓷器普遍使用,各地多有制瓷窯,其中還有不少是名窯。陸羽(唐肅宗時人)《茶經》所舉越、鼎(陝西涇陽縣)、婺、岳、壽、洪等州,都是當時著名的制瓷地方。邢州窯(包括《國史補》所說通行天下的內丘窯)與越州窯是唐朝南北諸窯的代表窯,瓷器品位不相上下。陸羽按照瓷色與茶色是否相配來定各窯優劣,說邢瓷白盛茶呈紅色,越瓷青盛茶呈綠色,因而斷定邢不如越,甚至取消邢窯,不入諸州品內。天寶時,韋堅獻南方諸郡特產,豫章郡(洪州)船載名瓷,足見洪州瓷一向著名。陸羽因洪瓷褐盛茶呈黑色,定洪瓷為最次品。瓷器應憑品質定優劣,陸羽以瓷色為主要標準,只能算是飲茶人的一種偏見。

中國最優良的瓷器產地江西景德鎮市,唐時屬饒州新平縣,唐玄宗改稱新昌縣,又改稱浮梁縣。《浮梁縣誌》說,唐高祖時,昌南鎮(景德鎮)民陶玉獻瓷器,稱為假玉器,昌南鎮瓷由此名聞天下。昌南鎮有制瓷業(《江西通志》載陳後主曾令昌南鎮制陶礎,巧而不堅),唐時制法有改進,但未必已能生產名瓷。韋堅所獻南方輕貨,名瓷獨舉豫章郡;陸羽比較越、邢兩種瓷,說邢瓷類銀,越瓷類玉;邢瓷類雪,越瓷類冰,意思是邢瓷不透明,越瓷半透明。如果昌南瓷類玉,而且唐初已名聞天下,陸羽似不會遺忘。昌南制瓷技術提到高度是在北宋時,在唐朝還未入名瓷之列。

唐三彩也是名瓷的一種。所謂三彩,就是在無色釉的白地胎上用鉛黃、綠、青等色畫成花紋,燒製成瓷器,因是唐朝創制,稱為唐三彩。

(6)磨面業

磨坊一般用馬牽磑,有水力處,設水磨。不過,普通民眾是不能有水磨的。水磨的所有者都是權豪、富僧、大賈等有勢力的人。這些人霸佔河道,築高堰阻水,利用水力推動碾磑,妨礙河道兩岸農田的灌溉。例如鄭白渠(在陝西涇陽)本來溉田四萬餘頃,到唐高宗時因水磨大增,只能溉田一萬餘頃。唐代宗時,只溉六千二百餘頃。足見富貴人的水磨是農民的大害。

《舊唐書•高力士傳》載高力士在京城西北截灃水作碾,並轉五輪,每天磨麥三百斛。這是築特別高的堰,使水力大到能並轉五輪,農田受害自然更大。不過,單從製造水磨的技術上說,一軸能轉動五具磨,卻是一個新創制。

(7)印刷業

唐初已有印刷品。《雲仙散錄》引《僧園逸錄》說,玄奘用回鋒紙印普賢像,施給四眾(僧、尼、善男子、善女子)。後來逐漸流行,見於記載的也漸多。八三五年,唐文宗敕諸道府不得私置曆日板。馮宿《禁版印時憲書奏》裏說,西川淮南等道,都用版印曆日,在市上發賣,每歲不待司天臺奏准頒下新曆,私印曆本早已通行天下。佛像和曆本都是大數量發行,利用印刷術是很自然的。紇幹泉作《劉弘傳》,雕印數千本。司空圖為東都敬愛寺講律僧惠確化募雕刻律疏,說印本逐漸散失,想再雕印版。柳玭《家訓•序》說,中和三年(八八三年),在成都市上看書,多是陰陽雜說占夢相宅九宮五緯一類書,又有字書小學,雕版印紙,模糊不很清楚。依據這些事例,唐朝印刷業在廣泛應用的情況下發展著,印刷技術也自然在繼續改進。現存唐朝印本有鹹通九年(八六八年)王玠“為二親敬造普施”的《金剛經》。全卷長十六尺,高一尺,卷首刻佛像,下麵刻經文全部。又近年四川成都唐墓中出土印本陀羅尼經咒一方,約一尺見方,中刻佛像一尊,環繞佛像刊印梵語經文,四邊印各種小佛像。這兩件僅存的實物,足以證明印刷技術已達到較高的水準,為五

代北宋的印刷業準備了條件。(8)造紙業

造紙是極普通的一種手工業。因原料和制法不同,各地多有特產,如蕭誠(唐玄宗時人)善造紙,用山西野麻及虢州(治弘農,河南靈寶縣)土穀,五色光滑,稱為斑石紋紙。又如薛濤(唐憲宗時人)僑居成都,取百花潭水制深紅小彩箋,用來寫小詩,時人稱為薛濤箋。用紙寫字印書以外,還有糊窗的紙,專包茶葉稱為茶衫子的紙和作紙錢的紙。《封氏聞見記》說,送葬用紙錢,從魏、晉時開始,現在自王公至於庶民,通行紙錢,葬時焚化。紙的用途極為廣泛,足見造紙業的發達。

(9)制糖業

六四七年,唐太宗遣使人到天竺摩揭它國學熬糖法,令揚州送上甘蔗,榨取蔗汁,如法制糖,色味遠勝西域糖。《元和郡縣圖志》載蜀州貢沙糖,青州貢糖,足見制糖法已經流傳。《幽燕記異》說,茅草地冬季燒去枝梗,到春季掘取土中潔白的餘根,搗汁熬制,得糖味極甘,稱為洗心糖。又有糖霜(一名糖冰),制法是唐代宗時人鄒和尚所傳,原料用甘蔗,遂寧(四川遂寧縣)產最有名。

上列手工業只是許多種手工業中的一小部分,唐朝手工業生產確是超過以前各朝代。唐朝農業生產不見顯著的提高,據各種記載,田有地勢高下、土壤肥瘠、年景豐耗的區別,平均計算,一頃田不過得粟一百斛或米五十餘斛,這和東漢仲長統所說平均一畝產粟三斛(隋唐一斛等於東漢三斛),北宋范仲淹所說“中田一畝,取粟不過一斛”(《上資政晏侍郎書》),產量相等,農業的進展,比不上手工業的進展。凡是精美的手工業產品,總是供統治階級享用的,統治階級從農民得到米絹布或錢,轉向手工業者取得消費品和奢侈品,因之,手工業的進展與統治階級從農業方面取得財物的增加是聯繫著的。隋唐以及後來的封建朝代,儘管每畝產量不比兩漢有所提高,但中國南部的繼續開發,卻使剝削者取得大量的財物,藉以滿足奢侈品的需要。自隋唐以後,手工業比兩漢大進一步而且繼續進步著的原因在此。這種情形對唐朝說來,自唐中期起,農民破產流亡,農業一直在下降,手工業卻一直在上升,與手工業關係較密的商業也一直在上升。



二 商 業



商業在交易有無、加強黃河、長江兩大流域的經濟聯繫以及與四鄰各國進行貿易等方面,是有積極作用的。但是,商人對農民和手工業工匠,剝削的殘酷,並不次於以皇帝為首的官吏。官與商各有一套剝削方式,韓愈說官商賣鹽事,可以當作一個例。

八二二年,有一個官替唐德宗想括錢法,建議官自

己賣鹽,可以獲利一倍。韓愈逐條駁斥,說,鄉村居民,很少有現錢,他們買鹽,多用雜物交易,鹽商什麼東西都要,也有人一時沒有雜物,先賒貸得鹽,日後償還。這是商人的剝削方式,居民得到一些必需品,僅有的一點雜物卻被商人拿走了。韓愈又說,現在,如果吏人坐店鋪賣鹽,不得現錢,決不敢賣,貧民無錢買鹽,官怎能獲利一倍?又,貧家吃鹽極少,淡食往往十天一月,非不得已不吃鹽,如果官吏按戶強迫買鹽,勢必用威刑逼勒民眾出錢,這樣,到處會發生騷動,對朝廷很不利。這是官府的剝削方式,用威刑要錢,不顧民眾的死活。商人是巧取,官府是豪奪,方式不同,目的都是要吸盡民眾的膏血。

商人用商品獲利,官府用威刑獲利,剝削的範圍,同樣廣泛。商人所憑藉的商品生產者自然是農民和手工業工匠。特別是行兩稅法以後,農民所有的米和絹布,必須先變錢才能納稅,商人因而有更多的獲利機會,商業也就大大發達起來。

下面略述唐時商業的一般情況:



(1)市



兩京市

全國最大的市是西京、東京兩市,兩市中西京市更大。

西京皇城南面有一條大街名朱雀街。朱雀街東有五十四坊,屬萬年縣管,西也有五十四坊,屬長安縣管。每坊廣長各三百余步。東市(隋時名都會市)在朱雀街東,西市(隋時名利人市)在街西,各占兩坊(兩坊太小,恐有誤)的地面。東市是四方財物的聚集處,有二百二十個行。貴族和官員住宅多在朱雀街東,因之東市商業尤為繁盛。西市店肆略同東市,居民多是浮寄流寓,人口比東市多。

東京市稱為南市(隋時稱豐都市,又稱東市,有一百行。又有大同市,其中有一百四十一個邸和六十六個行)。南市占兩個坊的地面,有一百二十個行,三千 多個肆,四百多個店(《唐律疏議》“居物之處為邸,沽賣之所為店”。旅舍也稱為店,這裏所說四百餘店,當包



括旅舍)。又有北市,本是臨德坊,唐高宗對立市。

州縣市

下列諸市,也是較大的市。廣州從來就是中外貿易的重要商埠,到唐朝,廣州貿易更盛。李肇《國史補》說,“南海舶,外國船也,每歲至……廣州。師子國(斯里蘭卡)舶最大……至則本道奏報,郡邑為之喧闐(熱鬧)。” 《唐大和上東征傳》也說,西江中有波斯、波羅門、昆侖等舶,不計其數。廣州市規模自然遠不及兩京市,但在州市中與揚州同屬第一等。揚州是南北交通的樞紐,江、淮鹽茶漕米和輕貨,先彙集在這裏,然後轉運到關中和北方各地。揚州有大食、波斯賈人居住,多以買賣珠寶為業,朝廷在廣、揚二州特置市舶使,足見揚州也是一個對外貿易的重要商埠。詩人張祜(唐憲宗時人)《縱遊淮南》詩,有“十裏長街市井連”句,商業大概比廣州更繁盛。福建泉州(治晉江,福建泉州市)唐時已成通商口岸。唐文宗大和八年(八三四年)《病癒德音》說,南海外國船來到中國,地方官應優禮相待,嶺南福建及揚州的外國商人,除舶腳(船稅)、收市等外,任其往來流通,自為交易,不得重加稅率。福建與嶺南、揚州並列,足見泉州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商埠。此外,楚州(治山陽,江蘇淮安縣)、洪州(治南昌,江西南昌市)、荊州(治江陵,湖北江陵縣)、明州(治鄞縣,浙江寧波市)以及成都、汴州等,都是著名大州市,唐人稱揚一益二,就是諸州市中揚州第一,成都第二。各縣也有市,如富陽(浙江富陽縣)縣市在縣城西北隅,周圍二裏五十步。鹽官(浙江海寧縣)縣市在縣城西南二百五十步。杜甫《鹽亭縣》(四川鹽亭縣)詩:“山縣早休市,江橋春聚船”,縣市商業,一般比州市小,山縣自然更要小些。

草市

離州縣城較遠,在交通便利的地點因商業上需要自然形成的市稱為草市。陳谿所作《彭州新置唐昌縣》(四川崇慶縣)《建德草市歇馬亭並天王院等記》,可以說明草市的情形。《記》中說,從前商人往來,苦無投宿的地方,因而在建德鄉立起一個草市。現在旗亭旅舍,屋屋相連,珍貴的貨物都有,享用的器具全備,成為興盛的商業區。《唐會要》載德州安德縣(山東陵縣)與齊州臨邑縣(山東臨邑)接壤處有灌口草市一所。大抵草市所在,都是交通要道。杜牧《上李太尉論江賊書》裏說,凡江、淮草市,都設在水路兩旁,富室大戶,多住市上,近十幾年來,江南、江北,所有草市全被搶劫,只有三年遭兩次劫,沒有一個五年得安。唐人詩文和小說中,多說到草市,想見州縣市以外,還有為數更多的草市存在。這種草市與當地的大莊主有關係,杜牧所說富室大戶,就是兼營商業的大莊主。

行市、墟市、亥市、集、廟會

某地有大集會,商賈來會地出售貨物,稱為行市。嶺南有墟市,西蜀有亥市,北方有集,都是村落間定期交易的小市。在神廟定期舉行交易,稱為廟會,性質與行市相似。

自兩京到鄉村,都設立大小不等的市,說明唐朝有比較發達的商業。



(2)行



同業商店的組織稱為行,行有行頭。《周禮》地官司市職:“以次敘分地而經市,以陳肆辨物而平市”,意思是司市官劃分市地成行列,同類的貨物陳列在同一行列內稱為一肆。一肆立一肆長,賈公彥疏說,“若今(唐時)行頭者也”。肆長由司市指派,是服徭役的性質,並非官吏。唐時行頭也是服徭役的商人。從春秋戰國時期的記載中,市確是劃分行列,如“伯有死于羊肆”(《左傳》襄公三十年),“與小人遊,如入鮑魚之次”(《大戴禮記•曾子疾病篇》),“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史記•循吏•孫叔敖傳》),“曾不如索我於枯魚之肆”(《莊子•外物篇》)。這裏所說肆、次、次行,都是指市上的行列。《漢書•食貨志》“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又“(桑)弘羊令吏坐市列,販物求利”;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隧分”,左思《吳都賦》“混品物而同廛”。這裏所說列、隧、廛,也都是指市上的行列。自春秋、戰國以下,儘管名目不一,市上同業商店開設在同一地點卻是定制。隋、唐時肆專指各個店鋪,行是若干同業店鋪的總稱。隋豐都市有一百行,唐西京市有二百二十行,行數增加,顯示唐商業比隋更盛。行有行頭,又有牙人(也稱牙子、牙郎、牙儈)。牙人招攬買賣,協議物價,官府和商人交涉,有時也使牙人出面。

諸書所記行名,有金銀行(又稱金市)、鐵行、太衣行、絹行、織縐錦行、秤行、肉行、魚行、藥行、鞦轡行等。以此為例,二百二十行出售的商品,種類是很多的。唐武宗求長生藥,道士獻藥方,內開李子衣十斤,桃毛十斤,生雞膜十斤,龜毛十斤,兔角十斤。唐武宗使人到藥行尋找,所有藥店都說沒有。一個大官要用白牛頭作藥,果然在肉行買到。大抵難得的物品,在行裏總可以找到,只有象道士開出的那種藥方,藥行才無法供應。

行是商店的組織,自然也是商人的組織。為商人製造物品的工匠,附屬于商人,本身並不組織成行。如果工匠自己製造物品,由自己直接出售,那末,他加入本行是因為有商人身分。唐時手工業工人沒有行,凡是行都是以商人為主、工匠為從的商業組織。隋、唐以前,行的意義僅僅是同類的貨物須在市上同一地點出售,唐朝的行,又有拒絕非本行人任意加入本行的權利,例如織宮錦巧兒李某,要求加入織錦行,行中人藉口如今花樣與前不同,拒絕李某入行,顯然,行有行會的性質,工匠不得行中人同意,便不得入行。



(3)交通



交通對政治、經濟、文化有極其重大的意義。唐國內水陸交通暢達,就在許多地方被割據的唐後期,交通仍保持暢達狀態,這給商業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陸路交通——全國交通以長安為中心,分為四條幹線。東路自長安經洛陽至汴(河南開封市)、宋(河南商丘市);西路自長安至岐州(陝西鳳翔縣)以至成都(中唐以來改由郿縣經漢中入成都),夾路都有店肆待客,酒食豐足,每店備驢供客租用,稱為驛驢。南路自長安至荊(湖北江陵縣)、襄(湖北襄樊市襄陽城),再南入長沙經廣西達交州。北路自長安渡河至太原(山西太原市)出娘子關至范陽(北京市),或沿黃河東進轉北,沿現在的京廣線至范陽。沿路也都有店肆供商人旅客住宿。遠行數千里,無須帶兵器。上列諸城市都是西京以外的四方交通樞紐,從這些樞紐再到其他城市,同樣安順。例如出西京安遠門,西到涼州(河西節度使駐在地,甘肅武威縣)再西到西域諸屬國凡一萬二千里,沿路有驛,供行人酒肉。

以上陸路交通是安、史作亂前情形,安、史作亂後,行路有時會遇到危險,但交通並未阻塞。唐玄宗時,張九齡開鑿大庾嶺路,唐憲宗時,陸庶開福建陸路四百餘裏,兩條新路的開闢,主要是為商業上的便利,想見其他地方也會有新開闢的商路。

水路交通——東南州郡,大都通水路,商運多用船舶。唐憲宗元和初年,宣歙遭旱災,穀價上漲,有人主張平抑穀價,觀察使盧坦說,宣歙地狹穀少,一向依靠外地輸入,如果抑價,商船不肯來,糧食將更困難。宣歙地方多山,仍能利用水路通商,江湖附近地方水運的作用自然更大。長江中大船,載重量不超過八九千石。唐中期有俞大娘航船,比一般大船又大得多,船上駕駛工數百人,南到江西,北到淮南,每年來往一次,獲利很大。凡是大船都為富商所有,他們以船為家,居柂樓下,奏樂歌舞,使喚婢僕,生活非常安適。至於洪、鄂等地,很多人水居,泛舟謀生,大抵從事商業或運輸業。

水陸交通以揚州為中心,通濟渠是南北水路交通的總幹線,自揚、益、湘南至交、廣、閩中等州,所有公家運漕、私行商旅,都依靠通濟渠。《元和郡縣圖志》說“隋氏作之雖勞,後代實受其利”,唐朝廷收入主要來自江、淮,唐朝人特別感到通濟渠的重要性,是很自然的。

唐建都關中,漕運有三門砥柱的險阻,從洛陽運米到長安,漕船多在三門峽覆沒,一斛能送到八鬥,就算是最好的成績。改走陸路,兩斛要運費一千文。民間苦於漕運,有鬥錢運斗米的謠諺。唐高宗以後,朝廷經常想開鑿砥柱,暢通河道,都未能成功。五代以下,不再有建都關中的朝代,三門為害,漕運不暢,是最重要的原因。

水陸驛——兵部屬官有駕部,專管驛務,全國有官

驛一千六百三十九所(《通典》作一千五百八十七),其中水驛(備有船隻)二百六十所,陸驛(備有馬驢)一千二百九十七所,水陸相兼驛八十六所。陸路上一般是三十裏設一驛(不在通路上的驛稱為館),每驛有長,管理本驛,招待旅客。官驛館在全國交通線上普遍設立,對商業有很大的便利。

對外海陸交通——唐朝前期國勢強盛,威力遠被四方,中期以後,仍保持大國聲望,中外交通主要是海上交通,暢達無阻。《新唐書•藝文志•地理類》所錄有關海外諸國的記載,為數不少,唐德宗時宰相賈耽著《皇華四達記》十卷,《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四十卷,最為詳備。《新唐書•地理志》采賈耽書,敍述唐與外國交通最重要的路線凡七條,五條是陸路,兩條是海路。陸路:(一)自營州(河北昌黎縣)入安東道;(二)自夏州(陝西橫山縣)通大同雲中道;(三)自中受降城入回鶻道;(四)自安西入西域道;(五)自交州通天竺道。海路:(一)自登州(山東蓬萊縣)海行入高麗渤海道;(二)自廣州通海夷道。所謂海夷道,就是從廣州出航,經越南、馬來半島、蘇門答刺等地以至印度、錫蘭,再西至阿拉伯(大食國)。上列七路中,海夷道是商業上最重要的道路,也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道路,中國在兩漢時已是航海大國,到唐朝海路走得更遠,比兩漢又有進一步的發展。



(4)對外貿易



《唐律疏議》引《關市令》,說:“錦綾、羅縠、綢絹、綿布、犛牛尾、真珠、金、銀、鐵,並不得度西邊北邊諸關”。西邊、北邊外諸鄰國,向來有侵擾邊境的慣習,唐禁止鐵出關,顯然是防止鑄造兵器。其餘禁物,衣料是要控制進關貨物,目的在換取以馬匹為主的各種牲畜,真珠、金、銀、犛牛尾,國內稀少,不願外流。少府監屬官有互市監,在邊境上掌管外國貿易,可見唐對西北邊市,商業與軍事兼顧,不許商人任意謀利。

從南方海路上來通商的各國,都是遠國,不會發生軍事行動,因之,禁令稀疏,朝廷在廣州設市舶使,專管收稅,外國商人,只要不違犯唐法律,貿易往來,完全自由。中國商人到外國通商,也很發達。據阿拉伯人蘇萊曼《東遊記》說,唐時中國海船特別巨大,波斯灣風浪險惡,只有中國船能夠航行無阻。阿拉伯東來貨物,都要裝在中國船裏。當時中國船稱雄海上,也就意味著中國對外通商的繁盛。中國輸出的主要商品,絲織物以外,瓷器也以世界最先進的資格受國際市場的歡迎。埃及開羅南郊福斯他特遺址,發現唐至宋初的瓷片數以萬計,敘利亞沙瑪拉遺址發現大批唐陶瓷器,其中有三彩陶器、白瓷器、青瓷器。印度勃拉名納巴特遺址也發現唐瓷片。可以設想,瓷器在唐朝已是大宗出口貨。婆羅州北部沙撈越地方,發現唐朝人開設的鑄鐵廠,據當地考古學者的論證,鑄鐵技術自中國傳入,對當時還在銅器時代的社會,起著推動作用。依據這些事例,唐朝高度發展的手工業產品和技術,通過商人曾對海外諸國作出了貢獻。



(5)大商業和商人



唐時商業多至二百餘行,每行總有較大的商店。據現有材料看,最大的商業當是放高利貸的櫃坊。櫃坊又有僦櫃、寄附鋪、質庫、質舍等名稱,類似後世的當鋪。唐德宗借長安富商錢,僅得八十余萬緡,搜括僦櫃的錢物,借四分之一,得一百多萬緡,足見櫃坊是大商業。櫃坊所藏物品,主要是錢帛、粟麥。錢,一部分是櫃坊自備的資金,一部分是別人的存款。唐僖宗乾符二年《南郊赦文》裏說:自今以後,如有入錢買官,納銀求職,發覺後,錢物沒收。櫃坊明知事情,代為隱瞞,不來告發,要嚴加懲罰。因櫃坊資金大,有錢人願意寄存錢財,櫃坊又兼似後世的錢店。錢以外的帛、粟、麥,是農民借錢的抵押品。櫃坊剝削的主要對象,仍是農民。七三二年,唐玄宗下詔說,近來公私放債,取利息頗多,自今以後,天下放債或收息,私人只許收四分,官本收五分。朝廷規定四、五分,實際收息當高於規定。

開設櫃坊的人,自然是巨富,還必須與權貴有關係。長安大商小販多列名神策軍籍。求官人通過櫃坊等富商向宦官買官職,宦官也通過櫃坊等富商成為工商業者的政治代表。

次於櫃坊的大商業有鹽商、茶商及波斯珠寶商。八八○年,侯昌業上書斥責唐僖宗和田令孜,說“強奪波斯之寶貝,抑取茶店之珠珍,渾取櫃坊,全城般(搬)運(藏匿財物)”。楊師立《數陳敬瑄十罪檄》裏說,“搜羅富戶,借彼資財;抑奪鹽商,取其金帛”。田令孜又想借京外富戶及胡商的貨財,鹽鐵轉運使高駢上書阻止,說,“天下‘盜賊’(指黃巢等起義軍)蜂起,皆出於饑寒,獨富戶胡商未耳”。田令孜被阻不敢再奪取。田令孜強奪富商,失去作為政治代表的地位,但唐朝廷與富戶胡商的關係,高駢卻說得很清楚,即這種人受朝廷保護,與官吏相輔而行,刻剝民眾使陷於饑寒的絕境。黃巢在廣州為什麼殺胡商,理由就在這裏。

隋煬帝時商業已很發達,唐高祖時富商鄭鳳熾(一作鄒鳳熾,說是唐高宗時人),家產不可計數,邸店園宅,遍滿海內,與權貴往來,勢傾朝市。曾對唐高祖誇富說,終南山上每株樹掛絹一匹,山樹掛滿,我家裏還有餘絹。這種記載未必可信,鄭鳳熾是隋、唐間巨富,卻是事實。唐太宗時,安州(湖北安陸縣)人彭通獻布五千段供攻遼東軍費,賜文散官宣義郎(從七品下)名號。唐高宗時,安州人彭志筠願獻出絹布三萬段助軍費,賜奉議郎(從六品上)名號。武則天時,張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數人在內殿賭博。唐玄宗時,京城富商王元寶,被稱為天下至富,也稱為王家富窟。這些都是唐前期的巨富,都和朝官甚至皇帝有來往,但除兩個姓彭的人,得低級文散官名號,其餘都沒有官位。自唐中期起,富商依靠宦官得入仕途,正如唐中宗時辛替否《陳時政疏》說“遂使富商豪賈,盡居纓冕之流”,商人加上官勢,更便利於剝削。



(6)官商合流



唐制,士族稱為清流,作官稱為清資官,不許兼營商業,工商算是賤業,不許入仕。隨著宦官勢力的興盛,商人入仕的禁例逐漸消失;另方面,士流兼營商業,在開元年間開始,此後愈益盛行,禁例也逐漸消失。官商合流,都增加了刻剝民眾的力量,同時,也加劇了宦官與士流的衝突。下面舉出士流兼營商業的事例。

《舊唐書》開元二十九年,唐玄宗禁九品以下(當是上字之誤)清資官置客舍邸店車坊。詔書說,近聞南北街百官等在京城東西兩市及近場(市場)處廣造店鋪出賃,妨害商賈的利益。自今以後,凡出賃店鋪,每間每月賃費,不得超過五百文,依法令清資官不許置產,已造的店屋准許出賣。開元末年,朝政已極腐朽,這種詔書,只表示朝廷要清流保持形式上的所謂高尚,並不求有實效。唐肅宗女政和公主,經營商業,獲利逾千萬。千萬當是萬緡錢,她在短期內成巨富,自然是憑藉貴族勢力。其他官員勢力較小,獲利也會少些。商業與官勢相依附,才能獲更多的利,是很顯然的。唐代宗時,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長官不得與商人爭利,在揚州所設邸店,一概禁止。原來諸道節度使、觀察使,多託名軍用,派人到揚州開設店鋪,經營商業,官勢再加軍勢,不僅普通商人受損,就是王公、朝官也不能相敵。唐代宗下令禁止,據《唐會要》說,諸道的店鋪“至是乃絕”。朝廷禁令所以生效,因為得到王公、朝官和商人的擁護,但地方長官勢力在上升,朝廷只能做到暫時的禁絕。

京城大商業多使用地方長官的存款。自唐代宗時起,節度使多從神策軍大將出身。大將出加倍的利息,向商人借鉅款,送給中尉,到方鎮後,儘量搜括,償還本息,自身還私蓄一大批錢存放在商店。足見唐中期以來,極大部分的錢是在神策軍系統的內外各級軍官手中。士流也不放鬆商業利益,唐武宗《赦文》裏說聽說朝外衣冠(士流),私置質庫樓店,與人爭利。歸根說來,唐朝文武百官,在直接剝削民眾以外,還利用商業作為另一種剝削手段。商業特別是高利貸業和奢侈品業的興盛,正說明民眾生活的極端貧窮和合流了的官商貪得無厭。

京城有大量的方鎮存款,大商業也多是方鎮所經營,因此,唐憲宗時,出現一種稱為“飛錢”或稱為“便換”的匯錢法。商人在京城,送錢到諸道進奏院(駐京辦事處)及諸軍、諸使、富家,自己輕裝出京,在當地憑券取錢,購買貨物,運回京城。飛錢法可免帶現錢行路,對商業大有便利處。朝廷想取得飛錢的利益,令商人到戶部、度支、鹽鐵三司飛錢,每千錢官收匯費一百文。沒有一個商人肯來三司飛錢,朝廷只好允許免收匯費,結果還是沒有人肯來。飛錢是官商合流的產物,朝廷意在收取商人的錢,不準備再付出,自然不會得到商人的信任。

漢、魏以來的士族制度,唐朝還保持著,到北宋才廢除,這在科舉制度裏表現得很清楚。士族制度所以不能再繼續存在,官商合流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唐朝手工業比前朝有很大的進步,商業也比前朝發達。手工業進步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起著有益的作用,商業的發達刺激著手工業進步,也加強著各地區的經濟聯繫,但官商合流卻使官僚和商賈都增加了剝削的力量,受害最重的自然是農民。自唐中期起,農民破產流亡愈來愈普遍,反之,莊田和商業一直呈現殷富氣象,顯然,官商的殷富是從農民的窮困中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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