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封建經濟繁榮疆域大擴張時期——唐
第一節 唐前期的政治概況
——六一八年——七四一年
唐是繁榮強大的朝代,自興盛以至衰亡,經歷二百九十年。在這個長時期裏,就統治階級內部主要矛盾的存在和變化來看,大體上可分為三個階段。唐前期自六一八年(唐高祖武德元年)至七四一年(唐玄宗開元二十九年)凡一百二十四年,其間主要矛盾是中央統治集團內部腐朽傾向和進步傾向的矛盾,由於進步傾向起著主導的作用,因而保持長期的強盛狀態。唐中期自七四二年(唐玄宗天寶元年)至八二○年(唐憲宗元和十五年)凡七十九年,其間主要矛盾是中央集權勢力和地方割據勢力的矛盾,由於鬥爭的結果,中央集權勢力取得相對的勝利,因而基本上還能夠保持國家的統一。唐後期自八二一年(唐穆宗長慶元年)至九○七年(唐昭宣帝天祏四年)凡八十七年,其間主要矛盾是中央統治集團內部宦官勢力和士族勢力的矛盾,由於宦官勢力佔優勢,中央集權勢力愈趨於衰弱,又由於黃巢所率農民起義軍被擊敗,地方割據勢力成為唯一的力量,唐朝就此滅亡,中國又出現五代十國的大分裂局面。
唐朝前期,腐朽傾向的代表者:唐高祖執政九年,唐高宗實際執政十一年,唐中宗、唐睿宗執政共八年。他們執政的時間短促,在還沒有造成禍亂以前,政權已經轉移到進步傾向的代表者手中。這些進步傾向的代表者執政時間久長,唐太宗有二十三年,武則天有四十五年(自六六○年唐高宗顯慶五年代唐高宗處理國政時起算),唐玄宗有二十九年(開元)。勞動民眾需要國家的統一與和平,這三個皇帝,高度掌握中央集權的威力,在執政期間,政治比較清明,社會比較安靜,勞動民眾得以逐漸恢復和發展生產力,補救隋煬帝大破壞的創傷,並且超越隋文帝開皇年間的繁榮景象。他們的行事,大體上符合廣大民眾的願望,特別是唐太宗,為統一與和平奠定了鞏固的基礎,無疑是歷史上少有的卓越人物。
進步傾向代替腐朽傾向,在唐朝前期相繼發生過三次。下面分次敍述兩種傾向的政治表現。
第一次 唐高祖(六一八年——六二六年)
唐太宗(六二七年——六四九年)
唐高祖愛好酒色,昏庸無能,只是憑藉周、隋大貴族的身分,六一六年,得為太原留守。他起兵取關中,建立唐朝,主要依靠唐太宗的謀略和戰功,他本人並無創業的才幹,連做個守成的中等君主也是不成的。任太原留守時,和隋晉陽宮副監裴寂非常親密。裴寂是佞人,私送宮女給他,和他通晝夜賭博飲酒。他過著荒淫生活,根本不理會太原城外的戰事,當然更不曾想要反隋自做皇帝。唐太宗和晉陽令劉文靜積極準備起兵,通過裴寂去勸說。起兵以後,裴寂又送宮女五百人。作為行軍統帥,居然收受這批宮女,他的昏謬可以想見。他登上了帝位,認為裴寂功勞最大,予以最高的信任,真正有功的劉文靜,卻被疑忌,後來借謀反罪名殺劉文靜。用佞人,忌功臣,就是他治國的方針。同樣,在帝位繼承上,也是實行這個方針。他立長子李建成為太子,李建成愛好酒色畋獵,親近賭徒惡霸,同他一樣是個紈褲無賴子。他的第四子李元吉,尤其兇險。李建成、李元吉勾結宮中寵妃們,協力謀害唐太宗。他同意李建成等人的醜惡行為,可是當時戰爭還沒有停息,不便作最後的表示。《通鑒》說“上(唐高祖)每有寇盜,輒命世民討之,事平之後,猜嫌益甚”。顯然,他是憎惡唐太宗,想傳帝位給李建成的。
到了六二六年,唐朝統一的事業已經完成,李建成、李元吉活動愈益加緊,甚至用毒酒謀害唐太宗。唐高祖也將作最後的表示,苦於還沒有找到加罪的藉口。這時候唐朝的前途十分危險。唐太宗殺李建成、李元吉,對本身說來是必要的自衛,對國家說來是有利於大局的行動。
唐太宗殺了李建成、李元吉,唐高祖無奈,只好讓位,自稱太上皇。他的寵臣裴寂等一夥佞人都失去實權。唐太宗斥責裴寂說,武德年間,貨賂公行,紀綱紊亂,都是你當權的緣故。不言而喻,自然還是唐高祖昏庸的緣故。
唐太宗登帝位,唐朝才開始盛大起來。
隋朝是唐太宗的一面寶鑒。隋朝的盛衰興亡,給他深刻的印象。特別是農民大起義,使這個出身大貴族的雄豪子弟,不得不在事實前面,認識了勞動民眾的巨大威力。得罪了民眾,就象隋煬帝那樣集全部權力于一身的皇帝,也難逃亡國殺身的後果。他認識到要鞏固自己的統治權,就必須不得罪民眾,這是他取得貞觀之治的根本原因,也是被稱為英明的封建皇帝的根本原因。
唐太宗對朝臣們說,“人君依靠國家,國家依靠民眾,刻剝民眾來奉養人君,好比割身上的肉來充腹,腹飽了身也就斃命,君富了國也就滅亡。所以人君的災禍,不是從外面來,總是由自己造成的。大抵人君嗜欲太盛就要多費財物,多費財物就要加重賦稅,加重賦稅民眾就要愁苦,民眾愁苦國家就要危殆,國危了人君那得不喪亡。我經常想這個道理,所以不敢縱欲。”又說,“我在朝廷上,要說一句話,總得思考再三,怕說錯了害民,因此不敢多說話。”晚年立子李治(唐高宗)為太子,隨事訓誨,如見太子吃飯,說, “你知道耕種的艱難,你
就常常有飯吃。”如見騎馬,說“你知道馬的勞逸,不用盡它的力氣,你就常常能騎它。”如見乘船,說“水可以載船,也可以覆船,民眾好比水,人君好比船。”一個封建統治者不可能超越這樣的觀點去認識民眾,能夠有這樣的觀點,也就是難得的封建統治者。他懂得人君與民眾相互間的關係,在即位的初年,曾和朝臣們討論如何治民。他說,“在大戰亂以後,教化怕不容易見效。”魏征說,“不然。民眾遭受戰亂的痛苦,教化正容易見效。譬如給饑人做飯,給渴人飲水,是不很費力的事。”封德彝反對魏征,說,“三代以下,人心愈來愈澆薄,所以秦朝專用法律,漢朝雜用霸道,它們是想教化而不能,不是能教化而不想。”魏征駁斥說,“如果說古人淳樸,後世愈來愈澆薄,那末,澆薄到今天,人早化成鬼怪,還要什麼人君來治理!”唐太宗贊同魏征的意見,定出“偃武修文,中國既安,四夷自服”的方針,專心從改善政治,使百姓安寧方面來著手。
六二六年,益州地方官奏稱僚人反叛,請發兵進攻。他不許出兵,說,“僚人居深山,有時出來掠奪,相沿成習慣,不算反叛。地方官如果公平對待,自然相安無事,那可輕動干戈,殺害他們,難道他們不是我的民眾麼!”中國是漢族和少數族共有的中國,唐太宗對待各少數族較為持平,因此,境內各族間很少有戰事,並且還有許多獨立部落相率要求內附。
唐太宗採取緩和階級矛盾及各族間矛盾的方法,以求國內和平,取得了極大的效果。這個效果的取得,是和他的具體措施分不開的。主要的具體措施有兩個:一個是納諫,一個是用人。
納 諫
納諫的意思是傾聽不同的意見,判斷是非,擇善而從,如果擇非而從,那就不能叫做納諫。在封建帝王中,唐太宗應是最善於納諫的一人。他曾對大臣蕭瑀說: “我少年時就喜愛弓箭,得好弓十幾張,自以為再不會有更好的弓。近來給弓工看,工說,都不是好弓。我問緣故。工說,木心不直,自然脈理都邪,弓固然硬,發箭卻不能直。我才知道過去的鑒別不夠精確。我用弓箭定天下,還不能真正懂得弓箭,何況天下的事務,我怎能都懂得。”他知道自己不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這就有納諫的度量了。他問魏征,人君怎樣才能明,怎樣才是暗?魏征答“兼聽則明,偏聽則暗”。他很贊成這個見解。他告戒群臣說,“中書、門下都是執掌機要的機關,詔書敕令有不便行施的,他們都應該提出異議。現在只見他們順從,不見反對。如果單做行文書的事,那末誰都會做,何必選拔人才來做這些機關的官。”朝廷本來有一種議事的制度,凡是軍國大事,中書省各官員都得用本人名義提出主張,可以各執所見,不受限止,稱為五花判事,中書省長官中書侍郎、中書令審核這些主張,再由門下省的給事中、黃門侍郎加以駁正,最後奏請皇帝裁決。不過這個制度並沒有切實執行。唐太宗申明制度,令各級官員負責實行,因此軍國大事很少有錯誤。
唐太宗鼓勵群臣犯顏直諫,魏征在諫臣中尤為特出。魏征敢於據理力爭,即使引起唐太宗的盛怒,也還是神色不變,繼續講理。某次唐太宗退朝回宮中,發怒道,“總有一天殺死這個鄉下佬!”長孫皇后問殺誰。他說,“魏征常常當眾侮辱我。”長孫皇后道賀,說“魏征忠直,正因為陛下是明主。”他聽了怒氣才平下去。他出身大貴族,在戰陣上又是奮擊無前的猛將,性格非常雄豪,自然忍受不得魏征的直諫,可是他有一個最大的畏懼,就是怕亡國。魏征看准這一點,往往引隋事作例證,使他忍氣接受諫諍。他曾對群臣說,“人家都說魏征態度粗暴,我看起來卻覺得更加柔媚。”這是因為他知道魏征是幫助他避免亡國之禍的忠臣,諫諍愈益激切,正好證明愛朝廷的心情愈益真實。六四三年,魏征病死,唐太宗大哭,說 “人用銅作鏡,可以正衣冠,用史作鏡,可以見興亡,用人作鏡,可以知得失。魏征死去,我喪失一面鏡子了。”直諫較易,納諫實難,唐太宗能納諫,所以魏征等人敢直諫。
用 人
能否知人和能否用人,是判斷人君賢愚的一個重要標準。唐太宗能知人,又能用人,是歷史上少見的明君。他在即位時,對群臣申明用人的規矩。他說,“人君必須至公無私,才能服天下人的心。我和你們每天的衣食,都是從民眾取得,所以設立官職,要為民眾做事。應當選用賢才,不該按關係的親疏、資格的新舊定官職的大小。如果疏人新人中有賢才,親人舊人中有庸劣,怎末可以舍賢才取庸劣。現在我的秦府(唐太宗即帝位前封秦王)舊官屬專憑關係和資格來較量官職,發出怨言,實在是不識政體。”他曾和魏征討論用人,他說,“為事擇官,不可粗率。用一好人,別的好人都來了;用一壞人,別的壞人都跟著進來。”魏征說,“這是對的。天下未定,主要用人的才幹,顧不得德行;天下已定,那就必須才德兼備才可用。”他基本上遵守這個規矩來用人。他曾要大臣封德彝舉薦賢才。封德彝說, “我不是不留心,只是當今沒有奇才。”他駁斥說,“用人如用器,各取所長。古時有過太平世,難道那時候的賢才是從別一時代借來的麼!你自己不能知人,那可妄說今世沒有奇才。”他相信人才就在今世,隨時留心,從新人疏人甚至敵人中得到了許多文武奇才。六四三年,唐太宗在淩煙閣畫二十四功臣像,以這些功臣的來歷作例證,可以知道他用人是比較不局限於一格的。
納諫和用人是唐太宗取得政治成就的兩個主要原因。他又利用當時的人才,對隋制度有因有革,建立起唐制度。下面略述一些重要的制度。
官制——唐初沿隋制,以尚書、中書(二省長官稱令)、門下(長官稱侍中)三省長官共議國政,行施宰相的職務。唐太宗曾作尚書令,以後不再授臣下,由僕射代任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同為宰相。三省長官品位崇高,不輕易授人,宰相卻不可缺員。唐太宗特置參議得失、參知政事、參預朝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中書門下三品等名號,職務都是宰相,不過作相的官員品位不高,進退較易,在使用上顯得便利。自唐高宗以後,除了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中書令受命任宰相職以外,其餘官員作宰相,都給同中書門下三品名號,或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名號(四品以下官作宰相,加平章事名號),成為定例。作三師、三公、中書令的人不是常有,得這些官位的人未必可作宰相,有同三品、平章事等名號,皇帝得在較多的官員中選相,用人權加強了。
科舉——唐取士制度,大體沿襲隋制。士的來源主要是從學校來的生徒和從州縣來的鄉貢。學校分六種:國子學收高級官(文武三品以上)子孫,名額三百人。太學收中級官(五品以上)子孫,名額五百人。四門學收低級官(七品以上)的兒子和普通民家的聰明子弟,名額一千三百人。其中官家子五百人,民家子八百人。又有律學,名額五十人;書(寫字)學、算學,名額各三十人。這三學學生收八品以下官家子和普通民家子。以上六學統稱為國子監,設祭酒一人為監長。京都、都督府、州、縣各設地方學校,學生名額最多八十人(京都),最少二十人(下等縣)。此外又有門下省的弘文館(名額三十人),東宮(太子宮)的崇文館(名額二十人),專收皇帝、皇太后、皇后的親屬及宰相高級官的兒子。顯然,這些學校是為貴族和官員子弟設立的,所謂民家子也無非是豪富家的子弟。地方學校招收生徒,大概也有資格的限制。看來,無論國子監(律、書、算三個專學除外)和地方學校,不會有較多的生徒肯用苦功。生徒入學年齡是十四歲至十九歲。學習的功課是大經(《禮記》、《春秋左氏傳》)中經(《毛詩》、《周禮》、《儀禮》)小經(《周易》、《尚書》、《春秋公羊傳》、《谷梁傳》)和共同必修的《孝經》、《論語》。學習的年限是《孝經》、《論語》共一年,《尚書》、《公羊傳》、《谷梁傳》各一年半,《易》、《詩》、《周禮》、《儀禮》各二年,《禮記》、《左氏傳》各三年。卒業的標準是通二經(大經小經各一種,或中經二種)、通三經(大經中經小經各一種)、通四經(大經二種,中經小經各一種)。學校的考試是讀和講。讀,要求生徒熟記經文,博士(教師)掩蔽經書前後兩邊,中間只留一行,又用紙帖一行中的三個字,使生徒讀出被帖的三個字。這種考試法,叫做帖經。六三○年,唐太宗使顏師古考定“五經”(《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左傳》)經文。六三三年,頒行新定五經,自此經文有定本。講,要求生徒通經義,博士口問經義若干條,生徒按條答復。唐太宗使祭酒孔穎達等撰《五經疏》,六四二年成書,稱為《正義》。六五三年,唐高宗頒行《五經正義》於全國,自此經義有定準。學生考試及格,由國子監貢到尚書省,受吏部考試。
隋輕蔑儒學失士人心,唐高祖初即位,就設立京師和地方學校,收攬士人。唐太宗尤提倡儒學,對群臣說,“我只喜愛堯、舜、周、孔的道理,有了它,好比鳥有翼,魚有水,失去就要死,不可暫時失去。”他召集天下名儒做學官,經常到國子監聽講學。生徒能通一大經以上都給官做。添築學舍一千二百間,添加名額滿二千二百六十員。各地學生相率來京師,高麗、百濟、新羅以及高昌、吐蕃等國也派遣貴族子弟來入國學,生徒多至八千餘人,學校可稱極盛。用這種讀和講的方法,使學生只能記憶經文和《正義》,不再考求異說,比起南北朝,唐儒學可稱極衰。
鄉貢是在家自學的士人。學業有成,自向州縣求舉,經考試及格,由州貢到尚書省,受吏部考試。
學生和鄉貢都受吏部考試(唐玄宗時改由禮部考試),科目有秀才、明經、俊士、進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等,其中明經、進士兩科,尤為重要,名臣多從這兩科出身。明經主要考帖經,進士主要考詩賦。考試及格稱為及第。詩賦固然是浮文,但比帖經,思想較為自由;又齊、梁、陳、隋以來,詩賦對文士有吸引力,已相沿成習,文士多願應進士科,表現自己的才能,因此唐朝進士科特盛,名人多從進士科出身。及第人數,一般是進士百人中取一二,明經十人中取一二,難易懸
殊,唐人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諺語,因此朝野都重進士、輕明經。
唐太宗以後,唐朝考試法常有一些修改,大抵應考的人愈來愈多,考試的方法也愈來愈苛,及第的困難也愈來愈增加。科舉作為一種取士的制度,從隋朝開始,到唐太宗時才固定下來。
氏族——三國時,魏文帝立九品官人法,州有大中正,郡有中正,執掌用人權,從此形成把持政權的士族制度。東晉、南朝,特重家譜,朝廷設立譜局,用人必須查考譜籍。北方士人避亂過江,稱為僑姓,其中王、謝、袁、蕭為大姓;東南土著士族,稱為吳姓,其中朱、張、顧、陸為大姓。北方山東士族稱為郡姓,其中王、崔、盧、李、鄭為大姓;關中也稱郡姓,其中韋、裴、柳、薛、楊、杜為大姓。又有所謂虜(鮮卑)姓,其中元、長孫、宇文、于、陸、源、竇為大姓。以上諸大姓,有些是曆世相沿的舊姓,有些是後代新起的大姓(如南方的蕭,北方的宇文),也有原來是大姓,後世衰微不顯,也有新起的大姓,不為士族社會所公認。士族門第大抵由祖先有聲望、代代保持富貴、常有功臣名人、一家男女熟習禮教的形式和表現異于常人的風尚(如王、謝家子弟手執麈尾)、能談論(儒、佛、玄)、有文章(詩賦)等各種因素構成的。既成以後,高門大姓在社會上保有一種特殊的威望,非士族或低級士族出身的富貴人,也會感到自卑,不敢和他們比門第。隋文帝廢中正官,不承認士族的社會地位,有意消滅魏、晉以來的士族制度。唐柳芳論氏族,說“隋代官人,以吏道治天下(吏部掌用人權),人(士人)之行不本鄉黨(不設州郡中正官),政煩於上,人亂於下……故亡”。隋朝亡國,當然與廢中正官無關,但士族不滿隋朝,也是事實。六二四年,唐高祖依照北周、北齊舊制,每州置大中正一人,以本州高門士人充任。大中正是名譽職,用人實權仍在吏部。這是對士族的讓步,但不是恢復士族制度。
唐太宗想造成以唐宗室和大臣為主體的新士族集團,以便於李氏的長遠統治。同時南方北方士族,山東、關中士族,漢、鮮卑士族,各有界限,也需要有一個統一的等第。他使高士廉等撰《氏族志》,收集全國士族家譜,依據史書,辨別真假,考正世系,推進忠賢,貶退奸逆,分清高低,定為上上至下下共九等。六三八年,書成,列崔民幹為第一等(上之上),足見門第觀念確是牢不可破。唐太宗很不以為然,說,“我和山東崔、盧、李、鄭並無嫌怨,只因他們早已衰微,沒有人得做大官,卻還自負門第,嫁娶要多索錢財,棄廉忘恥,不知世人為什麼看重他們。從前高齊只據河北,梁、陳偏在江南,雖然也有些人物,實在算不得什麼,可是世俗相沿,至今還以崔、盧、王、謝為貴。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是在朝大官,或功業顯著,或德行可稱,或學術通博,所以擢用到三品以上。為什麼要和那些衰落戶結親,多送錢帛還是被輕蔑,自討沒趣,難道你們看不起我的官爵麼?”唐太宗令高士廉等修改,明白指示不得論數世以前,要憑現今官爵高低定等級。高士廉等經唐太宗斥責,才改定以皇族為第一等(上之上),外戚為第二等(上之中),崔民幹仍列第三等(上之下)。崔民幹當時作黃門侍郎,正四品上,是中級官員,按照唐太宗的原意,不該列第三等,由於皇族已列為第一等,唐太宗也就不再堅持了。《氏族志》共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唐功臣很多不是士族出身,《氏族志》規定他們的等級,使取得士族地位。關中士族一向比不上山東士族,《氏族志》承認他們的門第,使和山東士族平列。南朝滅亡後,南方士族被北方士族輕視,《氏族志》恢復他們的舊聲望,使正式列為士族。當時奉命修《氏族志》的四個人,高士廉是山東士族(勃海高氏),韋挺是關中士族,岑文本是南方士族,令狐德棻(音分f5n)是河西士族。四人熟悉各地士族的門第,按照唐朝的新情況,重新排列,造成一個以宗室為首、功臣(包括外戚)和關中士族為重要輔佐,山東和南方士族為次等輔佐的新統治集團,這是符合唐朝以關中為根本,統一全中國的政治需要的。
唐太宗用心培植這個新集團,諸王和公主,都與當朝勳貴名臣家通婚,不取山東舊族。國子監各級學校按官品招收生徒。鄉貢要經過州縣官和當地耆艾(老搢紳)的承認,再由戶部審閱,才送吏部考試,不是二百九十三姓的人,難得參加鄉貢,更難得被錄取及第。《新唐書》特列宰相世系表,足見唐朝還是很重門望。不過,科舉制度代替了士族制度,士人仕進不專憑門第高低;統一時期的全國氏族代替了分裂時期的小國士族,人才來源也比較寬廣,因之唐朝用人,比起魏、晉南北朝來,算是有一些改進。
自唐高宗時起,《氏族志》有幾次改動,但基本上不離以品位高低定等級的本意。
刑律——隋文帝定隋律,比之前朝,號稱寬平。隋煬帝法令苛刻,民不堪命。唐高祖起兵,廢除隋煬帝法令,大得民眾的擁護。房玄齡等定《唐律》五百條,凡十二篇,分刑名為二十等(笞刑五等,十至五十;杖刑五等,六十至一百;徒刑五等,一年至三年;流刑三等,二千里至三千里;死刑二等,絞、斬),比隋律減斬刑九十二條,減流為徒七十一條,其餘刪煩除細,改重就輕,為數頗多,但大體上仍依據隋律。又定令一千五百九十餘條。六三七年,唐太宗頒行《唐律》、《唐令》。唐高宗命長孫無忌等撰《唐律疏議》。今存《唐律疏議》三十卷,是中國古代流傳下來的重要的律書。
地方行政單位——南北朝地方行政單位有州、郡、縣三級,隋文帝改為州、縣兩級,隋煬帝改州稱郡。唐高祖即帝位,首先下令改郡為州,改太守為刺史,表示恢復開皇舊制。隋末群雄割據,各擁大小土地,唐興,相率來降。唐高祖多立州縣名目來安置這些割據者。州縣數比隋多一倍。六二七年,唐太宗以民少官多,大加並省;又按山河形勢,分全國為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共十道。每道不設長官,有時派遣大臣為黜陟大使,分巡諸道。貞觀時期對外擴張,六四○年,全國共有州、府(都督府和京兆、河南兩府)三百六十,縣一千五百五十七。七三三年,唐玄宗添京畿(西京)都畿(東都)黔中三道,又分山南為山南東道、山南西道,江南為江南東道、江南西道,共十五道。每道設採訪使一員,職權如漢朝的州刺史。唐地方官制自唐太宗時開始固定,此後只是在這個體制上有些變動。
府兵——府兵是周、隋舊制,唐府兵大體沿襲隋制。唐太宗分全國為十道,共置府六百三十四,其中關內一道有府二百六十一(府數據《新唐書•兵志》說)。關內外諸府統歸中央十二衛統率,一小部分歸東宮六率統率。府分三等,上府兵一千二百人,中府兵一千人,下府兵八百人。統兵官每府設折沖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三百人為一團,團有校尉;五十人為隊,隊有正;十人為火,火有長。民年二十服兵役,六十免役。兵士自備甲仗糧食和衣裝,存入官庫,行軍時領取應用。兵士應徵入府服兵役,兵部按路程遠近給番。據《唐六典》說,五百里內五番,五百裏外七番,一千裏外八番,各一月上(一次服兵役一個月)。二千裏外九番,倍其月上(一次服兵役兩個月)。《新唐書•兵志》說,五百里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二千里以外為十二番,皆一月上。以上兩說,姑不論何說近似,給番的本意,在於各地合兵役年齡的男丁,距離京師及府所在地愈近,入府當兵的次數愈多,距離愈遠,次數愈少,這是兩說一致的。
十二衛和邊防重鎮需要精壯和可信賴的兵士。十二衛是皇帝的禁軍(衛兵),兵士從各衛所轄各府中抽調。邊防重鎮需要較大的兵力,本地兵力不足,也要從各府抽調兵士。兵部給番就是指抽調的兵士說的。假如一個府平均有兵一千,其中百分之二十是有抽調資格的人,五番即五個月內輪流抽調這二百人,即每月抽出四十人,也就是一千人中每月有四十人脫離生產,到十二衛或邊鎮去當兵。七番即七個月內輪流抽調這二百人,即每月抽出二十八九人;十二番即十二個月內每月抽出十六七人。這樣的抽兵法,對生產的影響不大,又有全國保衛朝廷和防守邊鎮的意義,民眾服兵役的勞苦也比較均平,所以在貞觀時期,府兵制是一種好的兵制。
府兵制的缺點在於國家出動大兵力時,調集須較多時日,超過役期要免租調,也減少國家的收入。兵士出征,荒廢農事,損失尤大。因此,募兵制常作為一種臨時措施,補府兵制的不足。六四四年,唐太宗出兵攻高麗,曾用募兵制,對群臣說,“我募兵,募十得百,募百得千。”當時水陸兩軍,總數在十萬人以上,其中很多是募兵,名將薛仁貴就是這次應募從軍的一人。募兵比
府兵容易集合成軍,到後來,募兵制終究代替了府兵制。
唐朝重要制度,都在貞觀時期制定。這些制度基本上沿襲隋制,但也有所修改,使更適合於當時統治上的需要。唐太宗在隋制以外,曾自創一種宗室勳貴世襲州刺史的反動制度。他令群臣議封建諸侯,魏征等都說封建害民,不如州縣制有利。唐太宗不聽。六三一年,決定實行世襲刺史制。六三七年,令皇弟、皇子二十一人所任州刺史,都由子孫世襲,又令功臣長孫無忌等十四人為世襲州刺史。諫官多上書諫阻,以為非久安之道;長孫無忌等也不願出京作刺史。六三九年,唐太宗只好下詔停止世襲刺史制,對長孫無忌等說,“我原想你們的子孫輔助我的子孫,共同保有土地,永久傳下去;你們既然不願意,我也不能勉強你們了。”
貞觀時期確實做到“中國既安,四夷自服”,文治和武功都達到空前的盛況,唐太宗也就成為空前成功的皇帝。由於功業的巨大成就,他的驕矜心和享樂心逐漸在滋長,不過,他始終不敢放棄隋朝這面鏡子,經常以“慎終如始”警戒自己,除了晚年侵高麗,幾乎走隋煬帝的舊路,其餘行動一般都取得勝利的後果。他曾問侍臣們說,“古代帝王有的能平定境內,卻不能服境外戎、狄。我才能比不上古人,成功比他們大,這是什麼緣故。你們不要有顧慮,直說自己的見解。”侍臣們歌頌功德,說的都是諛言。他說,“你們說得不對。我成功的原因只有五條:第一,從古帝王往往妒忌有才能的人,我見到別人的才能,好似就是我自己的才能;第二,一個人做事,不能樣樣都會,我用人總是用他的長處,避免用他的短處;第三,人主升進賢良的人,喜愛得要抱到懷裏來,黜退犯錯誤的人,厭惡得要推到溝裏去,我敬重賢良,原諒犯錯誤,使他們都得到適當的待遇;第四,人主常憎恨正直人,明殺暗殺,歷朝都有。我即位以來,褒獎正直,從沒有黜責過一人;第五,從古以來,都是貴中華,賤夷、狄,我獨不取這種偏見,同等看待漢族和非漢族人,因此境外部落都來親附。我有今天的成功,就是因為實行了這五條。”他總結取勝的原因,得出這五個要點,應該說是符合事實的。
唐太宗總結歷史上各朝特別是隋朝的統治經驗,作《帝範》十二篇,傳授給繼承人唐高宗。篇目是《君體》、《建親》、《求賢》、《審官》、《納諫》、《去讒》、《戒盈》、《崇儉》、《賞罰》、《務農》、《閱武》、《崇文》。他對唐高宗說,“修身治國,都說在這本書裏。我死時用不著再說別的話了。”又說,“你應當學古代聖王。象我這樣,做過不少煩勞民眾的事,說不上盡善盡美,是不足為法的。我功大過小,所以還能保持大業。你沒有我的功勞卻承受我的富貴,竭力學好,也只能得個平安;如果驕懶奢侈,那就連生命都保不住。要建立一個國家,成功很艱難,破敗卻很容易;要保持一個帝位,失去很容易,穩固卻很艱難。你得愛惜呵!你得謹慎呵!”人難得有自知之明,何況是功成業就的帝王,唐太宗列舉自己的過失誥戒唐高宗,可謂有自知之明。
第二次 唐高宗(六五○年——六六○年)
武則天(六六○年——七○四年)
唐高宗是長孫皇后的兒子,得母舅長孫無忌的助力,才被選為太子。六四九年,唐高宗即位,長孫無忌、褚遂良遵守貞觀遺規,執掌朝政。六五四年,他從尼寺裏取唐太宗的幼妾武則天入宮,大加寵愛。六五五年,他廢皇后王氏,立武則天為皇后。
唐高宗臨朝,臣下來奏事,不會作判斷,要宰相提出意見,才算自己有了主意。他這種昏懦的性格,勢必扶植起統治階級內部的腐朽勢力,引導國家走上從亂到亡的道路。可是,六五五年以前,政權執掌在以長孫無忌為首的貞觀老臣手中,六五五年以後,剛強機智的政治家武則天已經參預朝政,六六○年以後,政權全歸武則天。因之,他雖然是個亡國的昏君,但腐朽勢力並沒有在他的扶植下滋長起來,也沒有因帝位易姓而引起危害民眾的禍亂。貞觀時期所取得的成就——統一和強盛,在武則天統治的半個世紀裏,得到切實的鞏固,這是她對歷史的貢獻。
武則天通文史,多權謀,自然是取得政權的一些條件,但突破太后臨朝稱制的慣例,正式登皇帝位,建立朝代,卻是歷史上唯一的創舉。她能這樣做,是和當時社會習俗有關聯的。《顏氏家訓•治家篇》說,“鄴下風俗,專由婦人主持門戶,訴訟爭曲直,請托工逢迎,坐著車子滿街走,帶著禮物送官府,代兒子求官,替丈夫叫屈,這是鮮卑的遺風吧!”又說,“南方貧士,都講究場面,車馬衣服一定要整齊,寧可讓妻子在家饑寒。北方人士,多靠婦人管家,精美的衣服、貴重的首飾,不可缺少,男人只有瘦馬老奴供使用。夫婦之間,你我相呼,不講婦人敬夫的禮節。”大抵北方受鮮卑統治的影響,禮法束縛比較微弱,婦人有發揮才能的較多機會,成為一種社會風氣。武則天就是從這種風氣裏產生出來的傑出人物。
六五五年武則天作皇后以後的一些重要措施:
六五五年,黜逐褚遂良。六五九年,逼迫長孫無忌自殺,黜斥長孫無忌一派的官員二十余人,朝政開始受皇后支配。六六○年,受唐高宗的委託處理朝政。六六四年,唐高宗感到自己無權,行動不自在,密謀廢皇后,被皇后制止。從此政權更進一步地歸皇后掌握,群臣並稱帝后為二聖。唐高宗想禪位給太子李弘(武則天生四子,李弘是長子),武則天用毒酒殺死李弘,立次子李賢為太子。唐高宗曾使李賢監國,李賢處理政務,頗稱能幹,又招集著名學者注范曄《後漢書》(後漢政權落在母后外戚手中,李賢注《後漢書》,可能有微意),在士人中有聲望。六八○年,武則天廢李賢為庶人,立第三子李顯為太子(唐中宗)。唐高宗總想傳位給比較有才能的兒子,李弘、李賢相繼被殺逐,束手無策了。六八二年,李顯生子李重潤,唐高宗特立這個初生嬰兒為皇太孫,破例給太孫開府置師、傅等官屬,希望太子、太孫名義既定,有官屬擁護,或可保持李家的帝位。六八三年,唐高宗死,唐中宗即位,武則天以皇太后名義臨朝稱制。六八四年,武則天廢唐中宗為廬陵王,立第四子李旦(唐睿宗)為皇帝。六八四年,改東都洛陽為神都,改唐百官名,如尚書省改稱為文昌台,左、右僕射為左、右相;門下省改稱鸞台,侍中為納言;中書省改稱鳳閣,中書令為內史。宰相稱同鳳閣鸞台三品。禦史台分為左肅政、右肅政兩台,左台糾察朝廷,右台糾察郡縣。百官改名,是女皇帝準備登位元的一種步驟。六九○年,僧法明等十人獻《大雲經》四卷,說武則天是彌勒佛下生,當代唐作天子。武則天頒佈《大雲經》,令諸州都建大雲寺。接著唐睿宗等六萬餘人上表請改國號,武則天算是順從眾議,宣佈改唐為周,立稱號為聖神皇帝。她經過三十六年的經營,終於得到皇帝的稱號。
武則天一面用謀略奪取唐朝的政權,一面用政治維持既得的地位。她的政治才能主要表現在堅執刑賞大權,用各種不同類型的人為自己效力。
使用酷吏——徐敬業等人先後起兵反抗武則天,都被擊敗。武則天厲行殘酷的鎮壓來防止唐臣的繼續反抗。她在朝堂放四個銅匭(音軌guǐ),其中一個收受告密文書。有些告密人,她還親自召見。擢用索元禮、周興、來俊臣等人,專辦謀反密件。來俊臣撰《羅織經》一卷,教黨徒按經文佈置,被告人就無法自辯。他們造多種可怕的刑具,使被告忍受不住酷刑,寧願承認謀反罪求早死。朝臣人人自危,不知死在什麼時候。她用索元禮、周興、來俊臣為首的二十三個酷吏,先後殺唐宗室貴戚數百人,大臣數百家,刺史、郎將以下官不計其數。索元禮、周興、來俊臣所殺各數千人,來俊臣所破千余家,其餘諸人所殺人數多少不等。酷吏濫殺無辜,到了群情過度緊張的時候,她也陸續殺一些酷吏來緩和形勢,最大的酷吏也不得免。六九○年,她達到稱帝的目的,次年,殺索元禮,流放周興到嶺南,表示濫殺之罪在二人。六九七年,殺來俊臣。仇家爭咬來俊臣屍體的肉,立刻咬盡,挖出眼珠,剝去面皮,剖腹取心,蹋成泥漿。她看到群情憤激,隨即下制書,曆舉來俊臣的罪惡,並且加以滅族罪,說是“以雪蒼生之憤”。實際上酷吏都是稟承她的指使行事的。
控制親近人——武則天的愛女太平公主,多有權謀,參與密議,但畏武則天的嚴厲,常自檢點,不敢犯法。武則天稱帝,封武家人武承嗣等多人為王。武承嗣、武三思是武則天異母兄的兒子,親屬最近,也最得信任。六九○年,武承嗣為文昌左相,同鳳閣鸞台三品,在宰相中權力最大。六九二年,同平章事之一的李昭德,密言武承嗣權太重,恐養成篡奪帝位的危險。武則天說“我沒有想到這裏”,即免去武承嗣的宰相職。武承嗣也詆毀李昭德。武則天說,“我任用李昭德,才覺安心,他替我分勞,你怎能和他比較。”僧懷義是武則天的內寵,恃勢驕橫,武承嗣、武三思以下各親貴都象奴隸尊主那樣尊敬他。有一天,宰相蘇良嗣在朝堂遇見僧懷義,蘇良嗣大怒,令人拉下去,打嘴巴數十。僧懷義見武則天訴苦,她說,你應該出入北門,南牙(尚書省等官府在宮南)是宰相往來的地方,你不要觸犯他們。後來殺僧懷義,用張易之、張昌宗作內寵,二張權勢顯赫無比,遭到朝臣們的猛烈攻擊。武則天雖然保護二張,但也下敕書說,張易之、張昌宗作威作福,著到肅政台受審,張昌宗被罰銅二十斤,表示重視朝臣們的公憤。她控制這些親近人,不給他們行政上的重權,因此,成群的齷齪小人,作惡還有一定限度,基本上不甚損壞當時的政治。
放手招官——武則天招來大批想做官的人,給他們官做,藉以收攬中小地主的人心。招官的方法有:(一)自舉。六八五年,令內外九品以上官及百姓,都得自己舉薦請求升官或作官。(二)試官。六九○年,令存撫使十人分巡十道,薦舉本道人才。六九一年,武則天親自引見,一律讓這些被舉的人試作某官,稱為試官。(三)員外官。六九七年,吏部設員外官數千餘人,都是權貴家的親戚,同正官一樣受俸祿。(四)殿試貢士。舊制,貢士考卷都糊名,防考試官作弊。武則天以為應該信任考試官,廢糊名制,實際是要從寬取士。六九○年,武則天在洛成殿考試貢士,表示皇帝親自錄取,貢士應該感皇帝的大恩,從此貢士有殿試。(五)武舉。七○二年,初設武舉,招收有武藝的人。武則天廣開仕途,放手給人官職,同時又用嚴刑來控制仕途,發現不稱職的官,便革免或殺戮。每任用一官,戶婢(管宮中門戶的官婢)私下說,死鬼又來了。不多時,這個官果然被殺甚至滅族。劉知幾上表論當時官員的冗雜,其中一條說,賜勳階太濫,每逢集會,緋服(緋音飛fé四品五品官服色)比青衣(八品九品官服色)多,象板(五品官以上用象笏)比木笏(九品官以上用木笏)多。又一條說,取士太寬,因而六品以下官毫不希罕,和土芥沙礫一般賤,應該大加淘汰。又一條說,地方官調動太快,忽往忽來,好比蓬轉萍流,誰也不作長久打算。她假手酷吏,殺刺史、郎將以下官不計其數,可是做官的人還是象劉知幾所說的那樣多,如此冒死貪競,被殺實是咎由自取。《通鑒》說“是時官爵易得而法綱嚴峻,故人競為趨進而多陷刑戮”。武則天設下這樣一個誘人的陷阱,讓愛做官的人紛紛跳進去尋死,用心也實在太險惡了。
選拔才能——《通鑒》說武則天“雖濫以祿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稱職者,尋亦黜之,或加刑誅。挾刑賞之柄以駕禦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斷,故當時英賢亦競為之用”。《通鑒》這個評語是愜當的。武則天的長處,就在於善於選拔人才,委以重任。在她的統治時期,朝中有才能的文武大臣,幾乎不比貞觀時少,她能聽諫,也多少有一些唐太宗的風度。鯁直的人只要不被她懷疑為謀反者,她能從酷吏、親近人的陷害中保全這些鯁直人。她前後任用的主要宰相,如李昭德、魏元忠、杜景儉、狄仁傑、姚崇、張柬之等,邊將如唐休璟、婁師德、郭元振等,都是一時人選。這些人用作將相,使得國家能夠保持正常狀態,免於內亂外患。她經常留心人才,如張循憲為河東採訪使,有疑難事不能解決,請當地一個免了職的小官張嘉貞辦理。張循憲回朝,保薦張嘉貞。她召見張嘉貞,任用為監察禦史。禦史中丞宋璟性剛直,力爭要殺張昌宗,她不得已令張昌宗到肅政台受審。宋璟正在審問,宮中出特敕赦免。宋璟發怒道,恨不一來就打碎這小子的腦袋!她聽說,叫張昌宗到宋璟處謝罪,宋璟拒絕不見。她知道宋璟剛直,二張進讒言她都不聽。憑她的明察善斷,朝廷上有一批願為她效力的能臣,所以成為成功的皇帝。
武則天從前在唐太宗宮中時,唐太宗有一匹壯馬名叫獅子驄,非常暴烈,沒有人能制服它。武則天對唐太宗說,我能制服它,但要有三件器物:一鐵鞭,二鐵■ (音抓zhuā),三匕首。用鐵鞭打它,不服,用鐵■打它的頭,再不服,用匕首割斷它的喉。唐太宗很稱讚她的氣概。她用制壯馬的方法駕禦群臣,造成歷時半個世紀強有力的專制統治,對國家統一的進一步鞏固,和社
會安寧的長時期保持,是有貢獻的。
因為武則天是女皇帝,在繼承問題上,不得不陷於難以解決的困境。她變李姓的唐朝為武姓的周朝,當然想傳位給武姓的人,但朝臣們毫不猶豫地公認國家是李姓的國家,周皇帝是李姓的皇太后,沒有人認真看待武姓諸王。武承嗣、武三思力求作周皇帝的繼承人,朝臣們卻都要求傳位給皇太后的兒子。武則天到六九八年,才決定立唐中宗為皇太子,取消唐睿宗的皇嗣名號,封為相王。武承嗣因此氣憤病死。七○五年,武則天病重,宰相張柬之等率文武群臣入宮殺張易之、張昌宗等,擁唐中宗即皇帝位,恢復唐國號和一切唐制度。八十二歲的武則天就在這一年死去,遺制說,“去帝號,稱則天大聖皇后”,表示又回到李家來當先妣。
第三次 唐中宗(七○五年——七一○年)
唐睿宗(七一○年——七一二年)
唐玄宗(七一二年——七四一年)
武則天本人剛退下舞臺,唐中宗、韋皇后又重演唐高宗、武皇后的故事。唐中宗比唐高宗更昏懦,韋皇后只有暴行,並無武則天的政治才能。昏懦加昏暴,演來形式頗相似,結果卻完全不同。
七○五年,唐中宗在張柬之等唐舊臣擁護下,恢復唐朝,但是,他並不信任這些唐舊臣。他唯一信任的是韋皇后。韋皇后和武三思勾結,形成武、韋二家外戚合作的腐朽集團。這個集團驅逐張柬之等出朝廷,獨佔了全部政權。
七○七年,皇太子李重俊約集左羽林大將軍李多祚等,發羽林兵三百餘人,殺武三思等人。唐中宗殺李重俊。韋皇后藉口追究李重俊的同謀者,驅逐宰相魏元忠,又謀陷害相王李旦和太平公主。唐中宗不願牽連到他們,二人算是免了禍。李旦的第三子李隆基(唐玄宗)暗中準備消滅韋、武集團。
韋皇后等殺李重俊後,覺得事情很順手,愈益肆無忌憚。她們大賣官職,不論什麼人,只要出錢若干萬就給官做。這種官當時稱為“斜封官”,有同正、試、攝、檢校、判、知官等名目,人數多至數千人。出錢較少的人可到吏部候選,一年有數萬人。出錢三萬得度為僧尼。員外官比正官多數倍,都坐享俸祿。唐初食實封的功臣,不過三二十家,這時候封家多至一百四十餘,國家分六十余萬丁來供養這批封家。充當封戶的民戶,比充當兵役還要困苦。封戶散佈在五十四個州,也就是五十四州的民眾直接受到封家的侵害。
七一○年,一個地方小官燕欽融上書指責韋皇后淫亂,干預國政。唐中宗召燕欽融當面詰問。韋家徒党喝令衛士打殺燕欽融,唐中宗看了也感到難受。韋皇后恐慌起來,安樂公主想韋皇后臨朝,自己做皇太女,二人合謀毒殺唐中宗。韋皇后令韋家子弟及重要徒党分統兵士五萬人,照武則天故事,準備臨朝稱制。
李隆基曾任潞州別駕(四品官),在潞州(治上黨,山西長治)募集一批人,罷官回京師,仍秘密招集勇士,特別在羽林軍中號稱“萬騎”的隊伍中結識他們的雄豪,等待時機到來。唐中宗被殺,李隆基發動羽林軍,攻入宮中,殺韋皇后、安樂公主、武延秀等,接著大舉殺逐韋、武集團中人,韋家連幼兒都殺死,武家只剩下少數人,韋家派全部消滅,武家派基本消滅了。太平公主出面,恢復唐睿宗的帝位。唐中宗、韋皇后重演故事以慘敗告終,緊接著唐睿宗和太平公主又登上了舞臺。
唐睿宗也是一個昏懦人。他依靠李隆基和太平公主的力量得帝位,因此,立李隆基為皇太子,使太平公主干預朝政。宰相奏事,唐睿宗總要問有沒有同太平商量過,也要問有沒有同太子商量過。這種昏懦表現,勢必助長太平公主的專橫,也自然要引起公主與太子間的衝突。太平公主專力謀害李隆基,引用大量徒党來把持朝政,七個宰相中,五個是她的私人,其餘文武官,依附她的有一大半。當時政事昏暗,與唐中宗時無異。七一二年,唐睿宗讓位給太子。唐玄宗即帝位,唐睿宗改稱太上皇。太平公主準備用羽林兵入宮殺唐玄宗。七一三年(開元元年),唐玄宗殺太平公主及重要徒黨數十人,其餘徒黨一概黜逐出朝,唐政權才切實為唐玄宗所掌握。
唐玄宗在開元年間,是勵精求治的皇帝。但是,比起唐太宗、武則天來,就顯出他是弱點最大的一人。唐太宗經常以“守成難”、“慎終如始”警戒自己,武則天執持政柄,權不下移,唐玄宗恰恰相反,在勵精求治,取得成就以後,便精疲力盡,驕侈心代替了求治心。唐朝到開元時期才達到極盛的頂點,也就在這個時期的季年,造成了天寶時期的亂源。唐太宗曾說,“治安則驕侈易生,驕侈則危亡立至”,開元時期正是從治安轉向危亡的過程,唐玄宗的驕侈心又正是這個轉向的關鍵。
從七一三年(開元元年)至七三六年(開元二十四年),唐玄宗為求國內的安寧,曾表現出卓越的政治才能,主要表現在用人和納諫上。他所用宰相,先後有姚崇、宋璟、張嘉貞、張說、李元紘、杜暹、韓休、張九齡等人,這些人各有所長,都能直言諫諍,補救缺政。例如韓休與蕭嵩同作宰相,韓休正直,見唐玄宗有過差,即上書指陳得失。一次,唐玄宗照鏡子,默默不樂。左右人說,韓休作宰相,陛下比前些時瘦了,為什麼還要用他。唐玄宗說,“我雖然瘦了些,天下人卻一定肥了。蕭嵩來奏事,一味順從我的意旨,他退下去,我總不敢放心。韓休常常力爭,他退下去,我睡得很安穩。”我用韓休,是為國家,不是為我一身。唐玄宗懂得納諫的重大意義,這是取得開元之治的根本原因。可是,他納諫非常勉強,這些直臣都因忤旨被罷免,不得久居相位。七三六年,他連勉強納諫也不能了。當時,宰相張九齡遇事力爭,他很不耐煩,發怒問張九齡:事情都得照你辦才行麼?他在位年久,驕侈心壓倒求治心,想要一個順從意旨的人作宰相,自己可以縱情享樂,老奸李林甫(七三四年已為相,位在張九齡下)因此被用來代替張九齡。能否納諫是封建時代區別明君與昏君的標準,帝王愈是能虛心兼聽,擇善而從,朝廷的權力也就愈益堅強。反之,帝王獨斷獨行,形式上權力似乎無限大,實際是墮入奸佞人的術中,權力下移而不自知。唐玄宗重用李林甫,李林甫要蔽塞他的耳目,自專大權,告誡諫官們說,“現在明主在上,群臣專心順從就成,用不著多說話。你們見過朝會時儀仗隊裏的馬匹麼?它吃的是三品食料,叫一聲便斥去不再用,後悔那裏還來得及!”諫諍的路被李林甫斷絕,開元之治轉向天寶之亂了。
開元年間,經濟繁榮,國威遠揚,是唐朝的黃金時代,事蹟將在別節敍述。下面列舉新創的制度,在當時並不顯出重要意義,可是,到了唐朝中期和後期,都發生巨大的影響,這裏需要作一些簡略的敍述。
改兵制——唐太宗侵高麗,開始用募兵制。唐高宗、武則天時,天下久不用兵,府兵制實際上已經廢壞,偶有戰事,就得臨時招募。六六四年,劉仁軌經略高麗,上書論兵事說,往年朝廷募兵,百姓爭著應募,甚至請求自備衣糧,隨軍出征,稱為“義征”。現在情形完全不同,原因是顯慶五年(唐高宗年號,六六○年)以來,官府不關心從軍者的困苦,又前方將帥為鼓勵士卒力戰,優給勳賞,回到本籍,州縣官為保持賦稅額,否認已得的勳賞。百姓服兵役,富家行賄得免,貧家連老弱人也要被徵發。照劉仁軌所說,募兵制也行不通了。六七八年,為防禦吐蕃,唐高宗派人到河南、北募猛士。六九六年,為防禦契丹,武則天募罪人和士民家奴隸當兵。六九八年,武則天募兵防禦突厥,月餘還不得一千人,後來聽說太子(唐中宗)作元帥,應募人雲集,不久就得五萬人。這些事例說明府兵制、臨時募兵制都不能適應國家的軍事需要,如果突然發生戰爭,唐朝是沒有兵備的國家,一蹴而倒的危險是存在的。
唐玄宗對京師宿衛兵和邊境戍兵進行了改革。
京師宿衛兵士逃亡略盡,府兵制事實上不能再保存。七二二年,唐玄宗採納宰相張說的建議,召募壯士充宿衛。七二三年,在京師及附近諸州選府兵和白丁十二萬人,號稱長從宿衛。七二五年,改名為彍騎(彍音擴kuò),分屬十二衛。天寶年間,彍騎又只存兵額和官吏,與改兵制以前一樣,京師並無宿衛兵。
邊鎮戍兵經常有六十余萬人。戍兵被鎮將當作奴僕來經營私利,根本失去了兵的作用。七二二年,張說建議減二十余萬人。七三七年,招募丁壯充邊鎮戍兵,號稱長徵兵。七三八年,招募足額,原有戍兵一概放還本籍。
府兵本是寓兵于農的一種兵制。平時,府兵大部分人從事農耕,小部分人按番到京師宿衛或戍邊。戰時,朝廷任命將帥率兵出戰,戰事結束,兵散歸府,將帥歸朝,將帥不可能擁兵養成自己的勢力。唐朝前期沒有武夫割據事件,行府兵制是一個重要的原因。自從唐玄宗改府兵制為募乓制,兵農分離,兵成為一種專門的職業,特別是邊鎮設長徵兵,野心將帥與職業兵士相結合,禍亂的發生就難免了。
設節度使——唐睿宗時,已有節度使的官名,如七一一年,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河西節度使。唐玄宗開元年間,有河西、隴右、幽州(七四二年——天寶元年改稱范陽)、劍南、朔方、天兵(天兵後改稱太原以北,又改稱河東)、安西、北庭等節度使。宰相往往出任節度使,節度使有功,也往往入朝作宰相。節度使領若干州,在一個地區內是最高的軍官,在朝廷上是和宰相地位相近的重臣。當時邊境外並無強敵,唐玄宗設這樣的官,目的是在對外侵略,結果卻沉重地打擊了自己。早在七一六年(開元四年)宰相宋璟已經看出唐玄宗喜武功,為了防止邊將生事邀功,賞賜特加謹慎。事實正如宋璟的預料一樣,唐玄宗終於在驕侈心驅使下,“有吞四夷之志”而反為“四夷”所侵害。
募兵和節度使造成了唐朝中期的禍亂。
信任宦官——唐中宗時宦官開始用事,人數多至千餘人。唐玄宗更信任宦官,即帝位以後,人數漸增至三千餘,穿紫衣(三品以上)緋衣(四品五品)的就有千餘人,有些得三品將軍職位。楊思勖、高力士尤被重用。楊思勖屢率兵出擊南方少數族人,殺戮極慘,曾一次斬六萬級。唐玄宗給他輔國大將軍(正二品)稱號,後來又加驃騎大將軍(從一品)稱號,封虢國公。唐舊制,宦官品級最高不得登三品,楊思勖竟得從一品,並封國公,宦官地位大大提高了。高力士常在宮中侍衛,比楊思勖更得寵信,開元末年,外間進奏文表,都得先經高力士閱看,小事便直接處理,大事才告訴唐玄宗。唐玄宗說,高力士值班,我才睡得安穩。意思是說,高力士替我辦了事,我可以安心去享樂。宇文融、李林甫、楊國忠、安祿山、安思順、高仙芝等人取得將相高位,都是走高力士的私門;經他吹噓取得較小官職的人,更是不計其數。楊思勖、高力士以外,還有許多得寵的宦官,有的監軍,有的出使。唐舊制,大軍出戰,朝廷派遣禦史監軍。武則天廢監軍制,說,將帥應有權處理軍事,禦史監軍,軍中事不論大小,都要受監軍干涉,怎能要求將帥立功。唐玄宗恢復監軍制,派宦官監軍,權力超過節度使。出使到諸州,沿路地方官盡力奉承,惟恐不合意,到了目的地,按地方富力,索取賄賂。其他委任宦官做的事還很多,當然每做一事都要取得大量的財物。所有宦官都受高力士指揮,宦官是唐玄宗權力的化身,高力士是這些化身的指揮者。太子(唐肅宗)呼高力士為二兄,諸王、公主呼為阿翁,駙馬輩呼為阿爺,高力士擁有極大權勢可以想見。高力士資產殷富,非王侯貴族所能比擬,其餘宦官也各有大財產,京城內外邸第田園,幾乎一半為宦官所有。宦官都出身寒微人家,幼年被閹入宮,沒有家族和親戚,唐玄宗以為這種孤身的宮廷奴隸是最忠實可靠的,也是最能順從意旨的,付託權力給這種人,不會有什麼危險。唐太宗定《氏族志》,承認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士族,意思是依靠這個士族階層來行施唐的統治權。唐玄宗在士族階層外,扶植起宦官階層作為行施統治權的核心,這是唐政治上最大的一個變動。士族中人有統治階級的鯁直派也有腐朽派,宦官則是完全腐朽派,自從宦官成為核心勢力,唐朝統治階級內部相互間的關係變得愈來愈複雜,到唐朝後期,宦官操縱朝政,自皇帝以下都得順從他們的支配。
禁閉諸王——諸王是最有可能奪取帝位的人,唐玄宗本人就是以諸王資格發動禁衛軍,滅韋氏取得太子地位。七一三年,他即帝位,首先使高力士為右監門將軍,又使一些親信宦官為三品將軍,掌握禁衛軍。他嚴禁諸王不得與群臣交結。七二二年,令宗室、外戚、駙馬,非至親不得往來相見。宰相張說曾秘密到皇弟岐王私宅,被姚崇告發,張說貶官出朝。兄弟封王的共五人,都受到極優厚的生活待遇,但不得任職事。皇子為王的先後共十六人,在宮城旁各住一宅,號稱十王宅,也稱十六宅,每宅派宦官管理。只有侍讀官定時入宅教書,王府其餘官屬一概不許和諸王見面。後來皇孫漸多,又設百孫院,也派宦官管理。皇太子不住東宮,經常隨從皇帝,居住別院,實際上也是受宦官監視。唐玄宗對諸王懷著猜忌心,用宦官來監視他們的行動,諸王和太子的禍福安危,決定于宦官的愛憎,因之宦官是監視者又是保護者,太子或諸王得登帝位,總有一些宦官以擁戴有功執掌大權。到唐朝後期,皇帝的廢立和生命,都落在宦官手中,宦官政權消滅,唐朝也就滅亡了。
信任宦官和禁閉諸王造成了唐朝後期的禍亂。
唐朝前期從唐高祖開國到唐玄宗開元年間,統治階級內部腐朽傾向和進步傾向經過三次衝突,每次衝突都限於宮廷方面,對政治全局牽涉不大,進步傾向統治的時間又遠比腐朽傾向統治為長久,因之唐朝前期是隋末社會從恢復到發展的強盛時期,代表進步傾向的唐太宗、武則天和開元年間的唐玄宗,雖然程度不同,對這段歷史卻都有貢獻。同時,在剝削階級統治的社會裏,政治上的腐朽傾向總是要得勢的,武則天的政治就不及唐太宗,唐玄宗又不及武則天,也就是說,腐朽傾向愈來愈增長了。自開元末年起,腐朽傾向壓倒了進步傾向,因而唐朝前期轉入中期,統一與和平的唐朝變成分裂與戰亂的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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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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