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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1日星期四

南北統一社會繁榮時期——隋

第三編 隋唐五代時期

第一章 南北統一社會繁榮時期——隋

  從東漢末年開始,封建割據勢力一直占巨大優勢,但統一勢力也在繼續增長,朝著統一全國的方向前進。魏、漢、吳三國分立,結束了東漢末年的大亂,到西晉實現了統一。西晉極端腐朽的政治,很快引起十六國大亂,魏太武帝掃清十六國殘餘,周武帝擴大北朝的地域,到隋又實現了統一。自東漢末至隋初四百年間,不管封建割據如何得勢,最後還是歸宿於統一。這個事實,說明秦、漢以來,漢族已經基本上形成為一個相當穩定的共同體,政治上割據只能是一時的現象,統一卻是根本的趨向。還有一點也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十六國割據,主要發動者是所謂五胡的少數族人,後來唐朝的藩鎮割據和五代十國大分裂,少數族人也起著重要的作用,所以,少數族的發動侵擾也應是破壞統一的原因之一。

  隋文帝主要的功績,在於統一全國後,實行各種鞏固統一的措施,使連續三百年的戰事得以停止,全國安寧,南北民眾獲得休息,社會呈現空前的繁榮。秦始皇創秦制,為漢以後各朝所沿襲,隋文帝創隋制,為唐以後各朝所遵循,秦、隋兩朝都有巨大的貢獻,不能因為歷年短促,忽視它們在歷史上的作用。

  隋文帝在力求鞏固國家統一的方針下,行政、定制度,對待敵國等方面,都取得了成就,西晉以來將近三百年的動亂,到隋文帝時,確實穩定下來了。他是較好的政治家,因為他多少能夠留意到勞動民眾的願望。

  

  行政方面

  

  一 建立漢族政權

  

  自十六國時起,黃河流域漢族民眾長期遭受非漢族統治者的歧視和虐待,是要求恢復漢族政權的。就是漢士族,也並不滿足於自己的政治地位。曾經取得統治權的各族,失勢後陸續融合到漢族裏,與漢族成為一體,政治要求也就一致了。宇文氏成立政權,主要依靠漢族,本身並無宇文部落作根基。周武帝滅北齊後,漢族勢力更有極大的增加,宇文氏政權象一葉扁舟飄浮在大海上,一遇風浪就會覆沒,隋文帝楊堅在風浪中輕而易舉地奪取了宇文氏的政權。

  五七八年,周武帝死,子周宣帝繼位。周宣帝昏狂暴虐,屠殺宗室和大臣。頒佈《刑經聖制》,用法苛刻。外自朝士,內至宮女,人人恐怖,不保朝夕。他掀起了這個風浪,五八○年,病死,子周靜帝年才八歲,當然無力平息這個風浪。

  隋文帝的父親楊忠,是北周勳臣;他的女兒是周宣帝正後。他系出華陰楊氏,是士族中高門,宗兵(楊氏私兵)多至三千人。這些條件使得一群關西士人在周宣帝臨死時,便合謀引他入宮輔政,總攬大權。他的主要謀士李德林和高熲(音窘ji%ng)都是山東士人,他通過二人取得山東士族的支持。五八一年,隋文帝滅周,建立隋朝。

  隋文帝在輔政時,革除周宣帝所行暴政,刪削《刑經聖制》,改作《刑書要制》,用法較為寬大。又令漢人各複本姓,廢棄宇文泰所給鮮卑姓。這都是符合漢族人願望的。周臣尉遲迥、王謙、司馬消難起兵反抗,都很快被消滅,因為隋文帝已獲得民眾的歸心。他即帝位後,首先取消北周官制,恢復漢、魏官制。宇文泰定官制,模仿《周禮》,表示上繼西周,實際是想行用一種與漢、魏官制完全隔絕的制度,同時令百官穿著鮮卑服裝,稱呼鮮卑姓字(如隋文帝姓普六如,字那羅延),希望漢族在復古形式下,逐漸鮮卑化。隋文帝恢復漢、魏官制,就是表示真正恢復了漢族政權。

  

  二 厲行節儉政治

  

  隋文帝感到自己得國太容易,怕人心不服,常存警戒心,力求所以保國的方法。他得出兩條保國法。主要的一條是節儉。他教訓太子楊勇說:從古帝王沒有好奢侈而能久長的。你當太子,應該首先崇尚節儉。其次的一條是誅殺。他假託年幼時,相面人趙昭曾秘密告訴他說:你將來該做皇帝,必須大誅殺才得穩定。他實行節儉,因而對民眾的剝削大為減輕。他實行誅殺,因而豪強官吏不敢過分作惡,也就有助於節儉政治的行施。隋文帝在位二十四年,這兩條貫注著他的全部行政,《隋書》說他“躬節儉,平徭賦,倉廩實,法令行,君子咸樂其生,小人各安其業,強無陵弱,眾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歡娛,二十年間天下無事,區宇之內宴如也”。史家這種褒辭,難免有溢美之處,但也不會離事實太遠。隋文帝政治上的成就,對將近三百年亂局的結束是有重要意義的。

  從輔政時開始,隋文帝便提倡節儉生活,積久成為風習。當時一般士人,便服多用布帛,飾帶只用銅鐵骨角,不用金玉。皇后獨孤氏是鮮卑大貴族。隋文帝要通過獨孤氏,收攬宇文氏以外的鮮卑貴族,因此畏懼獨孤後,讓她參與政權,宮中稱為“二聖”。獨孤後性妒忌,不許妃妾美飾。隋文帝曾配止痢藥,要用胡粉一兩,宮中找不到胡粉。又曾找織成的衣領,宮中也沒有。獨孤後的妒忌,倒也助成了隋文帝的節儉生活。

  皇帝躬行節儉,是改善政治的一個根本條件,隋文帝具備這個條件,在行政上得以有力地推行下列三事。

  獎勵良吏——五八一年,隋文帝下詔褒揚岐州刺史梁彥光。後來又褒揚相州刺史樊叔略,新豐令房恭懿。五九一年,臨潁令劉曠考績為天下第一,擢升莒州刺史。五九六年,汴州刺史令狐熙考績第一,賜帛三百匹,佈告天下。舊制,京內外長官都有公廨錢,放債取利息。五九四年,下詔公卿以下各官按品級分給職田,停止放債擾民。州縣官直接治民,隋文帝採取獎勵良吏,給田養廉等措施,雖然官吏未必就此向善稱職,但朝廷既明示改善吏治的方向,對民眾還是有益的。

  嚴懲不法官吏——隋文帝對待臣下極嚴,經常派人偵察京內外百官,發現罪狀便加以重罰。他痛恨官吏的貪污行為,甚至秘密使人給官吏送賄賂,一受賄賂,立即處死刑。他的兒子秦王楊俊,因生活奢侈,多造宮室,被他發覺,勒令歸第(禁閉)。大臣楊素勸諫,說罰得過重。他說,皇子和百姓只有一個法律,照你說來,為什麼不別造皇子律?任何人犯罪,都得按法律懲罰。六○○年,他發覺太子楊勇奢侈好色,廢黜楊勇,立楊廣(隋煬帝)為太子。他依靠一些左右親信,當作發覺臣下罪過的耳目,這就使得他不能不信讒言、受蒙蔽。楊廣奢侈好色,至少同楊勇一樣,只因善於偽裝,獨孤後、楊素都替楊廣說好話,終於奪得了太子的地位。楊素廣營資產,京城和京外大都會,到處有他的邸店、磨坊、田宅,家裏有成千的上等妓妾,又有成千的奴僕,住宅華侈,式樣模擬皇宮,隋文帝還以為楊素誠孝,信任有加。隋文帝憑個人權術,察察為明,功臣舊人,多因罪小罰重,殺逐略盡,剩下一個最凶狡的楊素,恰恰就是助楊廣殺害他的奸人。吏部尚書韋世康請求退休,對子弟說,祿不可太多,怕多就得早退,年不待衰老,有病就得辭官。這說明當時朝官,有些不願冒險作官,有些不敢進忠言招禍,能作大官並取得信任的人自然只能是楊素一類的奸人。隋文帝考核官吏,嚴懲貪污是必要的,但考核流為猜忌,嚴懲流為苛刻,那就無益而反有害了。不過,由於他執法嚴明,一般的官吏有所畏懼,貪污行為確是減少些,對民眾還是有益的。

  改良統治術——隋文帝對待民眾比較寬平。五八一年,制定隋律,廢除前朝酷刑。民眾有枉屈,本縣官不理,允許向州郡上告,最後可上告到朝廷。窮苦人雖未必能到朝廷上告,但在對待官吏極嚴的當時,也多少起些保護民眾的作用。五八三年,又刪削刑條,務求簡要。五九二年,下詔:諸州死罪囚,不得在當地處決,須送大理寺(最高司法機關)複按,按畢,送尚書省奏請皇帝裁定。五九六年,下詔:死罪囚要經過三次奏請才行刑。隋文帝往往小罪重罰,在朝廷上殺官員,對民眾犯死罪,用心卻是平恕。六○○年,正是他晚年對待官吏更嚴、誅殺尤甚的時候,齊州一個小官王伽,送囚人李參等七十餘人去京城,行至滎陽,王伽對李參等人說,你們犯國法,受罪是該當的,你們看看護送你們的民夫,多麼辛苦,你們于心安麼!李參等謝罪。王伽遣散民夫,釋放李參等,約定某日都來到京城,說,你們如果失約,我只好代替你們受死。到期都來到,不缺一人。隋文帝聽了很驚異,召見王伽,大為歎賞。又召李參等攜帶妻子入宮,賜宴後宣佈免罪,並且下了一道只要官有慈愛之心,民並非難教的詔書,要求官吏學王伽,以至誠待民。《隋書》說他留意民間疾苦。五九四年,關中饑荒,他派人去看百姓所用食品,是豆粉拌糠。他拿食品給群臣看,流涕責備自己無德,命撤銷常膳,不吃酒肉。他率領饑民到洛陽就食,令衛士不得驅迫民人,遇見扶老攜幼的人群,自己引馬避路,好言撫慰。道路難走處,令左右扶助挑擔的人。他這些表示,在帝王中確是罕見,因為他深知要鞏固政權,首先必須取得民眾對自己的好感。

  

  制度方面

  

  戰國時,秦孝公、商鞅創立秦制,高度的君主集權精神有異于山東六國。秦始皇統一天下,稍作修補,成為通行全中國的制度。兩漢以至南北朝(北周中央官制模仿《周禮》,是例外),基本上沿襲秦制,自然也陸續有不少改革。隋文帝統一天下,綜合前代各種制度,有沿有革,厘定成隋制。自唐至清,基本上沿襲隋制,自然也陸續有不少改革。隋文帝所定制度,同秦制一樣,都有劃時代的意義。

  官制—— 五八一年,隋文帝即帝位,即廢北周官制,恢復漢、魏舊制。中央官制有三師、三公及尚書、門下、內史(中書)、秘書、內侍(宦官)五省。管理政務的機構是尚書省。尚書省置令一人,左右僕射各一人,下設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每曹設尚書一人。六曹尚書分統三十六侍郎。五八三年,改度支為民部,都官為刑部。左僕射判吏、禮、兵三部事,右僕射判民、刑、工三部事。五省以外,有禦史、都水(掌水利,五八三年廢)二台,太常(掌禮樂等事)、大理(掌刑法)、國子(掌教育)、將作(掌營造)等十一寺,左右衛(掌禁衛兵)十二府。又置上柱國至都督十一等勳官,特進至朝散大夫七等散官,作為榮譽名號,授給有功勞的文武官。六部尚書分掌全國政務,自隋時定型,一直沿襲到清季。漢、魏以下,州郡縣長官得就地自辟僚佐,後魏、北齊已多由吏部選授,隋確立制度,全國任何小官,任用權都操在吏部。就地征辟僚佐,自然多是本地豪強。隋制,縣佐須用別郡人,地方長官不得自用僚佐,縣佐回避本郡,使本地人不得把持本地政務。這些,都有利於中央集權的進一步加強。地方官制隋以前極為紊亂,南朝有僑州郡縣,南、北兩朝都濫立州郡縣名目,民少官多,耗費甚巨。五八三年,隋文帝廢郡

  一級地方官,只存州縣兩級。隋煬帝改州為郡,全國有一百九十郡,一千二百五十五縣。隋簡化地方官制,消除了東晉、南北朝以來的紊亂現象。

  禮樂——皇帝祭天地眾神、祭祖先以及朝廷吉凶等大事,一切禮樂,歷朝相傳,都有詳備的規定。自孔子以來,儒家以議禮樂為專掌,積累起繁縟的學說,朝廷採用它,與實際政治並無關係,背棄了它,卻不成其為中國皇帝。非漢族人做中國皇帝,對漢族傳統禮樂,只能加入一些本族的舊慣例,不敢有較大的改變,如果改變較大,就會更顯著地被看作“異類”而遭受反對。所以,禮樂有精神上的作用,任何封建朝代都得加以重視,隋文帝從來不喜歡儒學,但對禮樂的重視並不能例外。

  東晉和南朝,雖然偏安在長江流域,北方佔據者卻不得不承認南方是華夏正統。魏孝文帝力求華化,恰好南齊高級士族王肅逃奔到北魏,魏孝文帝極為敬重,請王肅為魏興禮樂,定制度,儘量模仿南朝。後來梁武帝制禮作樂,聲望甚高,大得北方士族的仰慕,連高歡也害怕蕭衍老翁。北方士族聚集在山東,北齊時,以鄴為中心,文化比魏都洛陽時更高。北齊後主高緯,令薛道衡與諸儒修定五禮,按當時儒學水準來說,大概齊禮僅次於梁禮。至於蘇綽、盧辯為宇文泰所造的周禮,在南朝和山東儒生心目中,只是一些陋儒的杜撰,距離正統禮樂甚遠。隋文帝以恢復華夏正統為號召,當然要廢棄周禮,依照梁禮及齊禮來修定隋禮。

  五八一年,隋文帝下詔:祭天祭祖時冕服必須依照《禮經》。所謂依照《禮經》,就是採用北齊冕服。五八五年,命禮部尚書牛弘修五禮(吉、凶、軍、賓、嘉),成書一百卷,下詔行新禮。牛弘等人不懂音樂,議定雅樂,積年不成。五八九年,滅陳,得南朝舊樂器及樂工。隋文帝聽南朝樂,讚歎說,“此華夏正聲也”。牛弘奏稱中國舊音多在江南,梁、陳樂合于古樂,請修補以備雅樂。魏、周樂雜有塞外聲音,請停止演奏。五九三年,雅樂成。六○二年,命楊素、蘇威、牛弘等修定五禮,參加修定的有許善心、虞世基、明克讓、裴政、袁朗等人,原來都是南方士族,顯然,隋禮大量採用了梁禮。隋文帝並不懂得禮樂,這樣做,目的在於從南朝接收華夏正統的地位。

  刑律——五八一年,隋文帝命高熲、楊素、裴政等十余人修定刑律。裴政為主要修定人,上采魏、晉舊律,下及齊、梁,沿革輕重,務取平允。廢除前世梟(音消xi1o斬後懸首於木上)、轘(車裂)、鞭等慘刑。除了犯謀叛以上罪,一概不用滅族刑。死刑分絞、斬二等;流刑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三等,服刑最多不超過五年;徒刑分一年至三年五等;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凡五等;笞刑分十至五十凡五等。廢前世審囚酷法,規定敲打數不得超過二百。枷和杖,大小都有定式。民有枉屈,得依次上告到朝廷。五八三年,因刑部奏,每年斷獄數還多至一萬件,隋文帝認為犯罪人多,由於律太嚴密,命蘇威、牛弘等再定新律,刪去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徒、杖等罪一千多條,剩留五百條,制定:名例、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偽、雜律、捕亡、斷獄凡十二卷。自此刑律簡要,基本上為唐、宋至清各朝所沿用。大理寺設律博士八人,討論疑獄,全國死罪囚,都得經大理寺複按。五八六年,廢除孥戮相坐之法。孥戮見於《湯誓》,連坐創自商鞅,這種野蠻的刑法,至隋始廢除,實是法律上的一個大進步。五九六年,規定死罪囚要經過三次奏請,才決定行刑。秦律殘刻,漢沿秦律,直到南北朝一脈相承。隋定新律,標“以輕代重,化死為生”的律意,比秦、漢系刑律確有很大的改進。不過,在封建朝代裏,法律的條文與法律的使用,有很大出入。隋文帝自己就在朝廷上律外殺官員,並且允許長官對屬官,以律輕情(罪情)重為理由,杖責屬官。皇帝和長官可以不守法律,官吏對民眾能否守法,也就難說了。隋文帝定新律是有進步意義的,但律外施刑,卻大大損害了新律的進步作用。

  兵制——自魏末至齊,朝廷宿衛兵(鮮卑人)分為六坊。六坊也稱六府。坊兵以戰爭為專業,完全脫離生產。五五○年,齊文宣帝挑選坊兵中最勇健的人,稱為“百保鮮卑”,充皇帝的衛士。又挑選勇健漢人,稱為“勇士”,充邊塞要害地的守兵。宇文泰在關中,人力財力都不及北齊,因此創行府兵制,來對抗北齊的精兵。府兵是挑選有勇力的農民充兵。平時,仍從事生產,並免本身租庸調,只在農閒時候受戰陣訓練。戰時,鄰居六家供給軍需。府兵制既能寓兵于農,又有各級軍官督率,自立軍籍,不編入民籍,可以隨時調發,比完全依靠軍餉為生的坊兵制至少有省費的優點。五七三年,周武帝準備滅齊,招募百姓當兵,免除民籍,《隋書•食貨志》說,“是後夏(漢)人半為兵矣”。隋恢復兵農合一的府兵制度,歸十二衛大將軍統率。周武帝滅齊,坊兵制並無改變。五八九年,隋滅陳。次年,隋文帝下詔說,六坊軍人,都由州縣官管理,墾種田地與民人同樣待遇。原有統領坊兵的軍府,照舊不廢,僅廢山東、河南(與陳接境地)及北方邊境的新置軍府。隋文帝取消坊兵制,也就是擴大府兵制,統領坊兵的軍府改為統領府兵,也是較為順便的辦法。全國通用府兵制,對久苦軍費重擔的民眾有很大的利益。滅陳國後,下詔“戎旅軍器,皆宜停罷,……武力之子,俱可學文,人間甲仗,悉皆除毀”。五九五年,下詔收藏天下兵器,禁止私造。關中和邊地不在此例。隋文帝惟恐民間有兵器,自然也不要民眾有作戰技能,大概府兵的訓練,在一般地區不再認真實行了。

  科舉——隋朝用人主要是北周舊貴族。南朝的江南士族和北齊的山東士族只能保持傳統的社會聲望,卻失去了政治上的特殊權利。朝廷採取考試法,這就逐漸形成為科舉制度,使士族有入仕的途徑。五八七年,隋文帝定制,每州每歲貢士三人。州縣保薦貢士的標準是文章華美。文章尤美的士人,州可保薦應秀才科,受特別考試。山東士族受南朝影響,學華美文章為專業,早成風氣,朝廷無法抑止。五九九年,隋文帝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有德)、清平幹濟(有才)二科舉人。取士按德才,是想改變文章取士的慣例,可是事實上還是行不通。李諤上書請正文體說,魏晉士人“競騁文華,遂成風俗,江左齊梁,其弊彌甚……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據茲擢士”。可見齊梁以來,南朝士族求官,不僅憑門閥,還要憑文章。南北統一後,南方士人一向有這種慣例,自然要用文章作仕進的工具。六○七年,隋煬帝定十科舉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當即進士科。隋煬帝本人是個文學家,創立進士科,以考試詩賦為主,是不足為奇的。這是科舉(主要是進士科)制度的開始,南北士人憑文才來競爭高低,魏、晉以下憑門閥高低作官的制度,從此逐漸為科舉制度所代替。進士科的作用,不僅在提倡華美文學,更重要的意義還在消除南北士族的界限。

  度量衡——官吏總想多取民財,因之度量衡總是由小變大。東晉至南北朝,增大尤為急劇,但各國情形也並不全同。以古度量衡(指王莽所定度量衡)為標準,南朝尺增大不到一寸,北朝增大到二寸至三寸。南朝,齊一鬥等於古一鬥五升,一斤等於古一斤八兩。梁、陳兩朝恢復古鬥秤。北朝,魏、齊一鬥等於古二鬥,一斤等於古二斤;北周一鬥比古鬥僅大百分之六,一斤比古秤僅多二兩。隋文帝制定度量衡,一尺等於古尺一尺二寸八分(約合今九市寸),等於南朝尺一尺二寸,一鬥等於古鬥三鬥(約合今六升),一斤等於古秤三斤(約合今一市斤三兩)。顧炎武《日知錄》說,“三代以來權量之制,自隋文帝一變”。這個大變革,當時並沒有引起民間顯著的反對,因為賦役減輕以及南北統一後的經濟繁榮,衡量驟增也就不甚感到負擔的過重。唐以後歷朝沿用隋制,變動不大。

  上列隋文帝所定制度,顯然是總結了秦、漢至南北朝一段的制度,從而提高到新的階段。唐以後歷朝的制度,都溯源于隋制。一般說來,隋中央集權制度比秦、漢又有加強,這對經濟上同樣繁榮的黃河、長江兩大流域,在一個朝廷統治下統一起來,是有重大意義的。

  

  對待敵國方面

  

  隋文帝在行政、定制度方面,都以安定社會、鞏固政權為目標,而且也確實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如果不善於對待敵國,那就無法取得這些成效。隋文帝對待敵國特別是對待北方邊境外的突厥,政治策劃多於軍事行動,大有助於國內安寧的保持。

  廢梁國——梁武帝的嫡長孫蕭詧投靠北周,在江陵立梁國,自稱皇帝,對周稱臣。五八七年,隋文帝命梁帝蕭琮入朝,蕭琮率臣下二百余人來長安。梁國大臣蕭岩驅文武官及民眾十萬人投降陳朝,隋文帝廢梁國。這個弱小的梁國,因為國君門第高貴,一向被北朝重視。五八二年,隋文帝納梁帝蕭巋女為楊廣妻。隋煬帝時,蕭家很多人做朝官。

  滅南朝陳國——陳後主(陳叔寶)是極度荒淫昏暴的國君:親信小人,任用閹宦,賦稅繁重,刑罰苛暴。腐朽的陳和新興的隋南北隔江對立,陳國滅亡是無可避免的定局。

  五八一年,隋文帝即位,就有意滅陳,命賀若弼為吳州總管,鎮廣陵(江蘇揚州市),韓擒虎為廬州總管,鎮廬江(安徽合肥市)。賀若弼、韓擒虎是隋名將,鎮守兩個重鎮,作軍事準備,陳後主全不在意,淫暴愈甚。

  要滅一個國,即使是極其腐朽的國,也不可以輕率從事。隋文帝滅陳,是作了充分準備才行動的,單是散發到江南宣佈陳後主罪惡的詔書,就多至三十萬紙。五八八年,正式出動大軍,命晉王楊廣、秦王楊俊及大臣楊素為行軍元帥。楊廣軍從六合(江蘇六合縣)出發,楊俊軍從襄陽出發,楊素軍從永安(四川奉節縣)出發,劉仁恩軍從江陵出發,王世積軍從蘄春(湖北蘄春縣)出發,韓擒虎軍從廬江出發,賀若弼軍從廣陵出發,燕榮軍從海上進攻南沙(江蘇常熟縣西北),各路軍共有總管九十員,兵五十一萬八千人,統受楊廣節度。五八九年,賀若弼、韓擒虎率兵渡江,分南北兩路進攻陳都城建康,陳兵潰敗,陳後主投降,將近三百年的南方政權,到這時候一戰便歸消滅。隋文帝用兵著重在準備,時機到來,大舉出擊,是取全勝的一個原因。

  東晉朝至陳朝,一向刑法廢弛,高門壓抑寒門,士族侵陵民眾,是典型的士族政權。隋滅陳後,隋地方官按照隋制度大加變革。五九○年,陳舊境自長江南岸到泉州(治福建晉江縣)再南到嶺南,士族和土豪到處起兵叛變。首領有的自稱皇帝,有的自稱大都督,聚眾多至數萬,少也有幾千,攻陷州縣,殺害地方官,甚至抽腸割肉,發洩破落地主的野蠻性。隋文帝遣大將楊素率兵討伐,先攻下京口,繼續進兵掃蕩,一路入山區,一路沿海岸,擊破各地叛軍,最後克復泉州,江南兵亂迅速消滅。嶺南少數族豪酋紛紛起事,圍攻廣州,裴矩率兵三千,會同高涼郡(治安甯,廣東陽江縣西)洗夫人,安撫嶺南諸豪酋。隋用兵不過數月,陳舊境全部平定,顯然由於隋制度得到多數民眾的同情。這次用兵,打擊了南方士族豪強積累已久的惡勢力,使南北統一進一步趨於穩定。

  削弱突厥——突厥木杆可汗滅柔然後,成為北方唯一的強大國家。北齊、北周對立,各送重賂求突厥援助,突厥愈益驕橫。佗缽可汗死,沙缽略可汗立。貴族爭繼承權發生糾紛,沙缽略只好使庵邏為第二可汗,大邏便為阿波可汗,玷厥(玷音店di4n)為達頭可汗,與貪汗可汗並稱四可汗。沙缽略弟處羅侯,與沙缽略不睦,因勢力較弱,不得可汗名號。這些人各有部眾和居地,聽沙缽略的號令。沙缽略兵力最強,是突厥大可汗。

  隋文帝即位,不再給突厥禮物,突厥怨恨,起兵入寇。長孫晟在突厥時,曾與處羅侯秘密結盟,熟悉突厥情形,上書獻謀略,說:現在對突厥用兵,還不是時候,可是不用兵,突厥將大肆侵擾,應該用遠交近攻、離間強部、扶助弱部的方法,派遣使人到西面聯絡達頭和阿波,使沙缽略分兵防西,又到東面聯絡處羅侯和奚、契丹等部,使沙缽略分兵防東,突厥各可汗間互相疑忌,十數年後,乘機出擊,可以成大功。隋文帝完全採納長孫晟的獻策,遣元暉出伊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縣)道,去見達頭。達頭派使官來朝,班位比沙缽略使官高。達頭是強部,這樣,更增加了反對沙缽略的意圖。長孫晟走黃龍(即柳城,遼寧朝陽縣)道,賞賜奚、契丹等部,使作嚮導,去見處羅侯。他們本有舊盟,這樣,處羅侯更增加了內附的意圖。五八二年,沙缽略盡起本部兵十余萬及所屬四可汗兵共四十萬人大舉侵入長城。五八三年,突厥兵深入武威、天水、延安等地,擄掠人畜,百無一留。沙缽略還想南侵,達頭不從,引兵自去。沙缽略也只好退兵。隋文帝命楊爽為行軍元帥,率兵分八路出擊突厥。楊爽出朔州(山西朔縣)道,大破沙缽略軍,沙缽略逃走。竇榮定出涼州(治姑臧,甘肅武威縣),擊敗阿波軍。長孫晟說阿波歸附,阿波遣使來朝。沙缽略襲破阿波居地,阿波逃歸達頭,得達頭援助,回擊沙缽略。貪汗與阿波友善,被沙缽略廢黜,也逃歸達頭。突厥內亂,攻戰不息,各可汗都遣使入朝,請和求援,隋文帝一概不許,讓他們繼續互鬥。

  隋兵專擊沙缽略,沙缽略屢敗,五八四年,遣使來求和。阿波與沙缽略戰,勢力漸強大,東與沙缽略居地接境,西有龜茲、鐵勒、伊吾等西域地,號稱西突厥。自此突厥分為東、西兩部。五八五年,隋文帝遣使聯絡阿波,表示對阿波的支持。沙缽略西面為達頭、阿波所困,東面又怕契丹的攻擊,遣使來求救,請率部落到漠南,寄居白道川(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北)。隋文帝允許他的請求,命楊廣出兵援助。沙缽略得隋兵聲援,擊敗阿波軍。沙缽略與隋定約,承認隋皇帝為真皇帝,自己是藩屬國,受隋保護。

  五八七年,沙缽略死。沙缽略嫌兒子雍虞閭懦弱,不能對抗西突厥,遺令立弟處羅侯為可汗。處羅侯立,號莫何可汗。隋文帝使長孫晟賜莫何旗鼓。莫何得隋旗鼓,西擊阿波。阿波部眾以為隋出兵助莫何,多不戰求降,莫何因此生擒阿波。五八八年,莫何死,雍虞閭立,號都藍可汗。

  沙缽略的兒子染幹,號突利可汗,居北方。五九七年,隋文帝允許突利娶隋安義公主為妻,故意給他優厚的禮遇,藉以離間都藍。都藍果然發怒,說,我是大可汗,反不如染幹體面。從此斷絕朝貢,侵擾邊境。突利偵察動靜,有事先來告知,隋邊境先作準備,都藍不得逞。

  都藍與達頭結盟,五九九年,合兵襲擊突利,大戰長城下,突利大敗。突利只剩下部眾數百人,覺得降隋不會被重視,想投奔到達頭那裏去。實際上隋要利用的是他的名號,部眾散亡,勢力微弱,利用起來更為方便些,因此,長孫晟設計挾突利到長安歸降。隋文帝大喜,厚待突利。隋大將高熲、楊素率兵出塞,大破達頭、都藍軍。隋文帝封突利為啟民可汗,使居五原,招收舊部落。都藍敗後,被部下殺死,達頭自立為步迦可汗。隋兵屢次擊敗步迦,六○三年,步迦所部大亂,鐵勒、僕骨等十余部叛步迦,歸附啟民。步迦喪失部眾,逃奔吐谷渾。啟民在隋保護下成為東突厥可汗。他是完全依附隋朝得國的,不得不對隋表示忠誠,隋也利用他的衰弱,取得邊境的安寧。六○九年,啟民死,子始畢可汗立。六一五年,始畢叛隋,舉兵入寇。隋末大亂,內地人避亂入突厥,始畢強盛,突厥又成為北方大國。

  阿波可汗建立西突厥。阿波被莫何生擒,西突厥立泥利可汗為主。泥利死,子處羅可汗立。處羅部眾多在烏孫故地遊牧。隋煬帝時,裴矩經營西域,設計分裂西突厥。達頭的孫子射匱可汗,居地在處羅居地的西面,遣使來隋求婚,隋煬帝要射匱攻殺處羅,才允許通婚。六一一年,射匱起兵攻處羅,處羅大敗,向東逃走,被迫歸降隋朝。處羅部眾分為三部,居住中國,不得歸

  

  西突厥故地。

  隋文帝用長孫晟的謀略,中國邊境安寧,突厥分裂破敗。從隋朝方面說,是用力少而收效多;從突厥方面說,由於貴族爭奪權位,給隋以可乘之機,部落離散,幾至滅亡。在剝削階級統治的社會裏,國與國的關係,總是處於角力狀態中,按照力量的強弱與暫時的平衡,呈現出勝敗存亡榮辱與暫時的和平等複雜現象。產生力量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內統一,喪失力量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內分裂。北朝,齊、周分裂,爭向統一的突厥忍辱獻厚禮,隋文帝統一,擊破分裂的突厥。隋末大亂,當時割據者如薛舉、王世充、劉武周、梁師都、李軌、高開道之流,都向統一的突厥可恥地稱臣求援。突厥給他們稱號,助長他們的分裂勢力,藉以坐收大利。統一是立國的生命,分裂是衰亡的根源,歷史上無數事實證明了這個規律,隋與突厥勝敗的變化也是許多證明中的一個。

  攻高麗——高麗國建都平壤,國王姓高氏。隋滅陳,高麗王高湯怕隋兵來攻,作戰守準備。這本是立國應有的要務,隋文帝卻認為高湯有罪。五九七年,高湯死,子高元立。五九八年,高元率眾萬餘人攻遼西,被隋兵擊走。隋文帝得到這個藉口,發兵三十萬,分水陸兩路進攻高麗。陸路出臨榆關(山海關),軍中發生疫病,海路向平壤,遭遇大風,船多覆沒。隋文帝只好退兵。史書說,兵士死去十之八九。他無故興兵,表現了大國的驕橫態度,出兵受挫,他當然不會甘心。可是,他終究是個有經驗的皇帝。當時正是與突厥達頭、都藍兩可汗決勝敗的緊要關頭,他利用高元遣使來請和的機會,宣告罷兵,恢復兩國原來的關係。後來隋煬帝驕橫無比,繼續走隋文帝受挫的舊路,對高麗發動大規模的侵略戰爭,終於引起國內的大亂,隋朝也就崩潰了。

  隋文帝為鞏固國家統一作出了貢獻。首先是厲行節儉政治,使民眾在較輕的剝削下得以發展生產。其次是修定刑律和制度,使適合於南北統一後的中國。刑律刪去若干秦、漢、南北朝相沿的酷刑,更是一個重大的改進。隋文帝利用突厥內部存在的弱點,以謀略為主,軍事為輔,避免發生大戰爭,這對國家的安定是很有利的。西晉末年開始的國內分裂,經隋文帝積極經營,造成了較為穩定的統一局面,盛大的唐朝就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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