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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1日星期一

農業與農民

第三節 農業與農民

  西漢農業,大體上前期恢復,中期發達,後期因豪強無限止的兼併,農業在發達的基礎上呈現衰落現象。三個時期裏,數量逐漸增加的一部分農民總是在失去自己的田宅,有些轉業為小工商,有些陷身為奴隸,這種情形中期已經嚴重,到後期更趨嚴重。

  中期農業發達的原因,主要由於漢武帝大興水利和推廣較進步的農具與技術。

  漢武帝發動巨大的民力,進行著興修水利與對匈奴作戰兩大事業。水利促進農業,農業支持戰爭,漢武帝取得戰爭的勝利,是與水利上的成就相配合的。

  水利工程是發展農業的一個重要基礎,自傳說中的大禹以下,治水常是大的政治措施,但巨大規模的治水,卻自漢武帝開始。

  漢武帝採用鄭當時的建議,令水工徐伯測量地形,發卒數萬人開漕渠,自昆明湖(陝西長安縣西南)到黃河,長三百餘裏,節省漕運時間一半,並灌溉渠下民田萬餘頃。漢武帝又發卒萬人開掘管道,自徵縣(陝西澄城縣)引洛水至商顏山下。洛水岸常崩壞,開渠不成,水工卻發明了開井渠法,在地下開水渠,鑿井深數十丈,井井相連,自商顏山西引水到山東,長十餘裏。稱為龍首渠。前一一一年,採用倪寬的建議,在鄭國渠旁開六條小渠,灌溉高地,稱為六渠或輔渠。前一○九年,漢武帝發卒數萬人塞瓠子口(河南濮陽縣),親自到河上,令隨從官員自將軍以下與卒同負薪。二十餘年黃河大決口,終於堵塞了。這是和水鬥爭最大的一次勝利。自此以後,更大興水利,獎勵朔方、西河、張掖、酒泉、敦煌、北地等郡開渠溉田,如敦煌郡魚澤障(堡)尉官崔不意,教民力田得谷,漢武帝特改魚澤障為效穀縣(甘肅安西縣西)。這都是邊郡,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又是新郡,興修農田水利,大有利於邊防的鞏固。其他如關中有靈軹(音紙zhǐ)渠、成國渠、 (音違wéi)渠、白渠,溉田數千頃至萬餘頃;汝南、九江郡引淮水;東海濱引钜定澤水;泰山下引汶水;開掘管道,各溉田萬餘頃。至於各地小渠及蓄積山谷水成陂池,不可勝數。普通旱田,每畝約收一石(合今二市鬥),水田約收四石(合今八市鬥),漢武帝大規模治水,對中國北部廣大地區的農業生產,具有重大的進步作用。

  漢武帝晚年推行趙過的新田器和耕作技術,農業開始發生大變革。

  趙過創代田法,又創制新田器,耕耘下種都有巧便處。所謂新田器就是耦犁和耬車。有了這些新田器,實行代田法,便用力少而得穀多。代田比縵田顯然是一個大進步。

  代田——用耒 (音叉chā)發土後,即在土上散播穀種,不分行列,稱為縵田。縵田是原始的耕作法,地力用盡,必需休息(上田一年,中田二年,下田三年,稱為萊田),或雜種五穀(黍稷麻麥豆),調劑地力。這種耕作法,障礙著農業生產的發展。趙過代田法,突破了這種障礙。代田法是一畝(直測,橫一步,縱二百四十步;方測,橫十五步,縱十六步)中每步分三畎,每畎寬一尺深一尺。一步寬六尺,三畎每年換位一次,能常保地力。畎中發出的土置畎旁,稱為壟。谷種播畎中,苗逐漸長大,耨草時撥壟土培苗根,到盛暑壟畎都平,根深不畏風旱。

  耦犁——自春秋時期起,可信已有牛耕,但極少使用。趙過改善舊法,創制耦犁,推廣牛耕。法用二牛挽二犁,二人各扶一犁,一人牽引二牛,共二牛三人。

  耬車——耬車是下種器,一人一牛,挽耬下種。

  人力犁——用趙過的田器和代田法,比縵田每畝一年多收一石或二石。一般農民無力養牛,有人教趙過作人力犁。人力多一天能耕三十畝,人力少也能耕十三畝(一畝約合今半畝)。

  漢武帝提倡新田器和新耕作法,令大農官選取有技巧的手工業奴隸制造新田器,又令全國郡守派遣所屬縣令、三老、力田(地方小農官)、鄉里老農,到京師學習新田器使用法及耕種養苗法。提倡的結果,邊城戍卒及河東、弘農、關中諸地豪富家實行代田法,其他地區仍用耒、 等田器。趙過以前,《淮南子》說,農夫一人用耒耕種,不能過十畝,一歲收穀,不能過四十石。趙過以後,漢昭帝時桓寬《鹽鐵論》說,內地郡縣人口稠密,缺少牛馬,用耒耕田,百姓貧苦而衣食不足。這說明推行代田法,主要在關中等地區,能行代田法的又不是貧苦農民而是地方豪富。但趙過創新法的功績無疑是重大的,因為農業開始走上新的階段,舊耕作法勢必逐漸被捨棄。

  西漢三十稅一制,便利了豪強兼併。漢武帝興修水利,提倡新田器和代田法,更增強了豪強兼併的力量,加速了農民階級的分化。到西漢後期,土地高度集中與奴隸大量被使用,造成豪強在政治上不可抑制的勢力。

  農民要逃免破產的災難,只能在耕作技術上求生存。漢成帝時,氾勝之總結農業經驗,作《農書》十八篇,對節候、辨土、施肥、選種、下種、禦旱等農事,各有敍述(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引氾勝之書)。特別是區種法,為氾勝之書的新創。區種法分上農區、中農區、下農區三種。上農區是發土方、深各六寸為一區,每區相隔九寸,一畝得三千七百區。壯男長女一天可作一千區。每區下好糞一升,粟種二十粒,一畝用粟種二升。中農區發土方七寸,深六寸,每區相隔二尺。下農區發土方九寸,深六寸,每區相隔三尺。用區種法的田稱為區田。區田法可用在山陵、坡阪、城上、宅旁零星小塊土地和澆薄、未墾的土地上,農具、粟種、肥料也比較省便,遇旱災可挑水灌溉,費力雖多,收穫卻頗可靠。一家有田十畝,便不愁餓死了。區種法適合於最窮苦的小農經營,對豪強兼併多少起些延緩破產的作用。

  漢成帝時已有溫室,種冬生蔥韭菜蔬,這當然也是農民的一種創造。

  農民在開闢耕地,在改進耕作法,在增加農業生產,西漢末年,墾田多至八百萬頃,這是農民勤苦勞動的成就。西漢社會繁榮的基礎,主要是農民造成的。

  晁錯敍述漢文帝時農民的生活狀況說:農夫一家平均五口人,其中應服徭役的壯男至少有二人,一年裏有幾個月不能在自己田地上勞動。一家人合力種田不能超過一百畝,收穫不能超過一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採伐薪柴、給官府服徭役,一年到頭,不得一天休息;另外還要有些耗費,如送往迎來、吊死喪、問疾病、養育孤兒幼童,實在是勤苦已極。一遇到水旱災荒,急征暴賦,那就只好賤賣農產品和借貸錢物,忍受商賈的盤剝,最後只好出賣田宅子孫來還債。晁錯所說,正是當時農民一般的普遍的生活狀況。他們過著這樣勤苦的生活,在繼續增長的剝削下,一部分農民失去田宅,破產逃亡。《鹽鐵論》敍述農民破產逃亡的過程說:貧苦農民不堪賦稅徭役的壓迫,大抵逃到豪強家裏供役使。官吏不敢得罪豪強,賦稅徭役加到還沒有逃亡的中小人家,小家被迫逃亡,中家變成小家,最後也只好逃亡。逃亡者多數變成下列各種身分的人。

  佃農——董仲舒說,貧民耕豪富家田,按收穫量繳納一半作田租(“見稅什五”)。

  雇農——貧民受雇耕主人的田地,稱為傭耕或田客。客與奴地位極相近,《史記》、《漢書》多是奴客並稱。東漢崔寔《政論》說,如果沒有奴,可以用客,客庸(雇價)每月一千錢,西漢客庸可能也是一千錢。

  田僮——是耕田的奴隸。漢武帝曾沒收商人的大量田地與田僮,足見一般地主(包括商人)都願意使用奴隸。佃農要分穀物一半,田客要月錢一千,兩漢奴價普通是一萬五千錢,耕作技術最高的奴隸,買價不過二萬餞,用奴比用客便宜得太多。因此凡是地主都希望農民破產變奴隸。不過這種願望與地主首領的皇帝(儘管皇帝本身兼做大奴隸主)在賦稅徭役的收入上有利害的衝突。皇帝從農民可以取得各種收入,從私家奴隸卻僅取得加倍的口算。私家奴隸愈多,皇帝損失愈大,因此政論家和政治家有限田限奴隸的議論和措施。西漢地主確實使用巨大數量的奴隸,但這並不能改變下列一個事實,即奴隸只是破產農民中的一部分,構成西漢社會的主要階級,不是奴隸而是與地主對立的,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小私有生產者——勤苦農民。

  破產農民的另一部分,即是所謂“背本趨末”“離鄉輕(棄)家”的小工商和傭工。漢景帝時丞相周亞夫的兒子買葬具,雇了傭工搬運回家,卻不給工錢,被傭工告發。傭工出賣勞力,比小工商更是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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