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假設的夏朝遺跡
夏朝文化遺址,迄今還沒有得到確實的證明。但龍山文化層在仰韶之上,殷商之下,卻是確然無疑的事實。本節所說,只是一種假設,合事實與否,有待於更多的地下發掘。
山東濟南附近龍山鎮的城子崖,曾發見大量古文化遺物,其中有石器、陶器、骨器、蚌器及角器。陶器有白、灰、黑、紅、黃等色,以漆黑發光(亮黑),形制精美,陶片薄如蛋殼而又堅硬為特徵。凡與城子崖遺物同一系統的文化,統稱為龍山文化或黑陶文化。
龍山文化分佈的區域很廣,東起山東,西至陝西,北至遼東南部,南至浙江,已經證實確為龍山文化的遺址約有二十餘處,日後可能有更多的發見,特別是夏朝作為根據地的西部地區。
據傳說,有虞氏、夏后氏都尚(上)黑。墨子行夏道,衣服用黑色布。韓非子說,舜和禹都在木制飲食器、祭器外面塗漆,當是尚黑的意思。應用在陶器上,就有黑陶的創造。相傳舜陶於河濱,制陶器遠在舜以前,舜以制陶器著稱,可能有些新的創造。《韓非子·十過篇》說禹作祭器,外面黑色,裏面紅色,城子崖遺物中正有一種表面漆黑,裏面紅色,叫做亮黑紅的陶器。傳說夏有城郭叫做邑,城子崖遺址環繞著長方形的板築城牆,南北約
從龍山文化遺物推測當時的社會情況如下:
農業 相傳《夏小正》是夏朝的曆書。夏帝有胤甲、孔甲、履癸等名,當是農業知識提高了一些,發明節氣和干支紀日法。龍山文化遺址裏只有石斧、石刀、石鏟及蚌鋸、蚌刀(蚌刀形狀近似鐮刀),還沒有發現銅器。夏朝銅器可能因太貴重,不輕易遺棄在普通器物中,也可能因最重要的遺址,現在還沒有發見,據鄭州發掘,商朝早期已有高度的制青銅器技術,似不可斷言夏朝只有石器,沒有銅器。
畜牧業 城子崖遺址積有大批零整的獸骨,其中以狗骨豬骨為最多,馬骨牛骨次之。當時農業工具還沒有顯著的改進,想見畜牧業在生產中仍有較重要的地位。
制陶 黑陶多為輪制。陶器常見的有盆、盤、碗、罐及豆形器、鼎形器、甗(音獻xiàn)形器、甑形器、鬲(音利lì)形器、鬶(音規guī)形器等。陶器種類的繁多及制陶技術的精工,說明龍山文化顯然高於仰紹文化。
紡織 城子崖遺物有骨梭與陶制紡輪。骨梭的應用,對紡織是一個進步。
卜骨 城子崖遺址發見十六塊卜骨,都帶鑽痕。推想當時可能有一種叫做巫的人,脫離生產勞動,從事祭祀與文化事務。
文字的發明是人類社會由野蠻時代轉移到文明時代的一個重要標幟,城子崖遺址發見了文字,雖然還不能肯定它是夏朝文字,按照殷墟文字已經達到的程度,上推夏朝已有原始的文字,似乎也是有理由的。
考古學上按照遺址的器物主要是陶器的某些特徵,為便於說明起見,定出仰紹文化、龍山文化、小屯文化等名稱。這是完全必要的,但不可誇大它們的差異性,抹煞它們的共同性,不適當地說是三種不同的文化或三個不同的“民族”。因為它們是一種文化的逐次進展,某些特徵表現出它們年代、環境和條件的不同,並不減少它們共同性的顯著存在。仰韶、龍山、小屯可以說是一脈相傳的華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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