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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

劇本

劇本是一種文學形式,是戲劇藝術創作的文本基礎,編導與演員根據劇本進行演出。與劇本類似的詞彙還包括腳本、劇作等等。

劇本的寫作,最重要的是能夠被舞台上搬演,戲劇文本不算是藝術的完成,只能說完成了一半,直到舞台演出之後(即「演出文本」)才是最終藝術的呈現。歷代文人中,也有人創作過不適合舞台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劇本。這類的戲劇文本則稱為案頭戲(也叫書齋劇)。比較著名的如王爾德的《莎樂美》等。而好的劇本,能夠具備適合閱讀,也可能創造傑出舞台表演的雙重價值。

一部可以在舞台上搬演的劇本原著,還是需要在每一次不同舞台、不同表演者的需求下,做適度的修改,以符合實際的需要,因此,舞台工作者會修改出一份不同於原著,有著詳細註記、標出在劇本中某個段落應該如何演出的工作用的劇本,這樣的劇本叫做「提詞簿」或「演出本」、「台本」(promptbook)。此外,劇本是完整的演出腳本,有另外一種簡單的舞台演出腳本只有簡短的劇情大綱,實際的對白與演出,多靠演員在場上臨場發揮,而這一種腳本則稱為是「幕表」。

劇本的創作者

劇本的創作者叫做編劇,或尊稱為劇作家


劇本的內容

劇本主要由人物對話台詞唱詞)和舞台提示組成。舞台提示一般指出人物說話的語氣、說話時的動作,或人物上下場、指出場景或其它效果變換等。

一個典型的劇本例子如下:

   公馆一室内    王妈:(小心翼翼地)小姐,您还是得注意身子,就吃点东西吧。    赵小姐:(把碗砸在地上)不吃,我就是不吃。    (王妈下) 


劇本的結構

一部較長的劇本,往往會由許多不同的段落所組成,而在不同種類的戲劇中,會使用不同的單位區分段落。在西方的戲劇中,普遍使用「幕」(Act)作為大的單位,在「幕」之下再區分成許多小的「景」(scene)。中國的元雜劇以「折」為單位,南戲則是以「出」為單位,代表的是演員的出入場順序,而在明代文人的創造後,將「出」改為較為複雜的「齣」。

劇本的結構一般可分為「開端、發展、轉折、高潮、再高潮結局」。 當然根據編劇技巧的不同,結構還會變化。如「佳構劇」。


劇本的分類

按照應用範圍,可分為:

  1. 話劇劇本
  2. 電影劇本
  3. 電視劇劇本
  4. 遊戲劇本
  5. 其他

按劇本題材,又可分為 喜劇、悲劇、歷史劇、家庭倫理劇、驚悚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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