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又稱四書文、八比文、時文、時藝、制藝,制義。(註:「股」與「比」是對偶的意思),是中國明、清皇朝考試制度中所規定的一種特殊文體1。
隋唐開始,中國出現了開科取士的科舉制度,使中國社會低下層的知識分子有了成為上層官僚的途徑。在隋唐時,科舉考的是詩歌,直到明、清兩代才正式轉變為八股文。
發展歷史
宋朝
北宋王安石變法,認為唐代以詩、賦、帖經取士,浮華不切實用,於是併多科為進士一科,一律改試經義[1]。
考試的文體並無規格,沒要求對仗排偶。當時有的考生主動運用排比筆法,寫成與八股文類似的文章。被某些歷史學家視為八股文發展的開端[2]。
(註:經義即經書內經文的意義,考經義的過程是考試時讓考生選擇一經書,依本身對此經書的了解來寫文章。宋朝的考生可選擇《論語》、《孟子》及《易》、《詩》、《書》等經書。)
元朝
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3]。用「經義」、「經疑」為題述文。但把出題範圍,限制在《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四種經書中。考試時的文章格式還沒有限定對仗排偶。有些歷史學家認為這才是最早的八股文雛形。
例如鄧之誠在《中華二千年史》卷四「制藝文」道:「宋熙寧中,王安石始廢詩賦用經義,元祐後復罷,迨元仁宗延祐中,定科舉考試法。於是王克耘始選八比一法,名《書義矜式》,遂為八股濫觴。」
明朝
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詔開科舉,對制度、文體都有了明確要求[4]。士人參與科舉考試必須通過三場的考試2。不過寫法或偶或散,初無定規。明憲宗成化年間(1464年—1487年),經王鏊、謝遷、章懋等人提倡,八股文逐漸形成了以講究格律、步驟,並逐漸形成比較嚴格的程式。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始由「經義」變為開考八股文,規定要按八股方式作文,格式嚴格,限定字數,不許違背經注,不能自由發揮。
清朝
清順治三年(1646年)宣布恢復科舉取士,沿用明朝的八股文,做出一些小改變。後來的康熙皇帝意識到科舉考試中的八股文「空疏無用,實於政事無涉」,於1663年廢止八股文。1665年,禮部侍郎黃機上疏:「先用經書,使闡發聖言微旨,以觀心術。不用經書為文,人將置聖賢之學於不講,請復。」1668年,康熙恢復八股文考試。
1738年,兵部侍郎舒赫德上書乾隆皇帝:「科舉之制,憑文而取,按格而官,已非良法,況積弊日深,僥倖日眾。應將考試條款改弦更張,別思所以遴拔真才實學之道。」乾隆組織討論之後,發現沒人能提出替代科舉之方,這次提議暫且結束。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宣佈停止科舉考試使用八股。1904年,清政府舉行了最後一次科舉,翌年起廢除。
明朝八股文
題目
題目必須用四書五經中的原文。題目又分大題、小題兩類。
- 鄉試、會試多用大題,題意比較完整。又分連章題、全章題、數節題、一節題、數句題、單句題等等。
- 童試多用小題。其題意多不完整,這是為了避免重題,因童試場次多,且只考《四書》義,不考《五經》義。經歷幾百年後,四書中完整的句子不夠用。考官便想方設法出題,例如:割裂原意,將上下兩章、兩節互不相關的文句合為一題,或各取半句湊成一題,叫做截搭題或冒上題、承下題、上全下偏題、上偏下全題等。
內容
內容須以程朱學派的註釋為準。歷代解經之作很多,科舉考試只用程朱一派。《周易》依程傳朱學本義,《尚書》依朱熹學生蔡沈傳,《詩經》依朱熹《詩集傳》,《春秋》依胡安國傳,而以《左傳》為本事,《禮記》依陳澔集傳,《四書》依朱熹集註。考生行文命意,必須就題闡釋,依註作解,不得擅自生發,獨出新論,毫無獨立思考的餘地。八股文還要求代聖人立言。如題目是孔子、曾子、子思、孟子及其門人的話,則必須模擬語意,即使是陽虎、荷蓧丈人、齊人妻妾等各類人物,也要設身處地,肖其口吻。只有記事題和連章題不用模擬口氣。
文章格式
八股文中的「八股」為:
名稱 | 另名 | 行文格式 | 內容要求 |
---|---|---|---|
破題 | 無 | 二句散行文字。 | 將題目字面意義破釋。 |
承題 | 無 | 四、五句散行文字。 | 將破題中緊要之意,承接而下,引申而言,使之曉暢。要求明快關連,不可脫節。 |
起講 | 小講、原起 | 散行文字 | 渾寫題意,籠罩全局。 |
起股 | 起比、題比、提股、前股 | 四五句或八九句雙行文字,兩扇句式必須相同,要求相對成文,形成排偶。 | 開始發議論 |
中股 | 中比 | 句式雙行,句數多少無定製。要求相對成文,形成排偶。 | 內容是全篇的重心所在,必須盡情發揮,進一步搜剔題中正反神理奧妙,要求鎖上關下,輕鬆靈活,宜虛不宜實。 |
後股 | 後比 | 句式雙行,多少無定製。需相對成文,形成排偶。 | 作用是暢發中比所未盡,或推開,或墊襯,要求莊重踏實,振起全篇精神。 |
束股 | 束比 | 雙行,每扇二、三句或四、五句。需相對成文,形成排偶。 | 用來回應、提醒全篇而加以收束。 |
大結 | 無 | 散行,不一定用對偶。 | 全文結束語,不用聖賢口氣,可以發揮己意。 |
八股文起承轉合有一定的規矩。最初三股和末一股可採取散文形式,中間四股需用排偶的句子。
字數
八股文的字數有限定。明初制度:鄉試、會試,用《五經》義一道,500字。《四書》義一道,300字。
清朝八股文
大部分與明代類似,但將八股中最後可以發揮己意的大結改為三、四句收束,不能發揮己意思,又叫收結或落下。
八股文評價
正面評價
讓科舉能夠發揮朝廷選任人才的功用
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年),開啟中國科舉取士制度之先河,通過科舉考試,按成績來選取任用人才。科舉考試由唐、宋時期的重視個人才氣的詩賦、策論轉而為明代的以《五經大全》的儒學經義為主,乃是科舉制度為追求公平原則的落實。但是由於考試範圍的限定化以及題目的不斷重複,再加上參與科舉考試的考生大幅的增加,因而造成了士子素質參差不齊以及「廢書不觀」等壞現象。為了解決這一經由科舉市場決定政府人才來源所必須承受的「劣幣驅逐良幣」的風險,於是在科舉題目上出現了截題、搭題以及在文章寫作上出現了綜合了詩賦、策論的八股文等應變措施,這也就是說士子對於題目必須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時在八股文章的寫作能力上也必須具備一定的水平,才能進一步的獲取考官的青睞。
是諸儒在經學義理詮釋方面沉澱昇華所得的規範準則
明初大儒唯程朱之式是依,是一種普遍現象,故其於諸子學之觀點亦因仍於程、朱,宋濂、解縉以及薛瑄等皆是如此。在明成祖永樂年期修撰的《五經大全》,如以科舉制度的發展來看,顧炎武曾質疑「僅取已成之書,抄謄一過,上欺朝廷,下誑士子」、「…故使治經者以宋儒朱考亭先生之說為宗。上之所取,士之所以取於上;師之所教,弟子之所以傳於師,其說皆必出於是。上之所以取而不出於是,由變禮易樂,叛於時王之法也,無所逃當世之責;師弟子所習而不出於是,其罪若偽符節尺量之罪也,徇於路者得而譏之。」,可說是經過宋、元以來,諸儒在經學義理詮釋方面的沈澱以及昇華所得出的一個共同的規範準則。
引發研究古籍文理的風氣
在八股文對於外在形式上的「學古」以及風尚的追求之下,士人逐漸重視秦漢典籍於時文方面的運用,因此此時編纂的諸子學書籍也以盡量能符合士子的需求為首要,因而產生了對於古籍進行文章行文脈絡的文理、文氣以及文法、文句的評點書籍,如沈津《百家類纂》、陸可教、李廷機《諸子玄言評苑》、陳深《諸子品節》、焦竑、翁正春、朱之蕃《新鍥翰林三狀元會選二十九子品彙釋評》、焦竑、翁正春《新鍥二太史彙選註釋九子全書正集》、歸有光、文震孟《諸子彙函》、陳仁錫《諸子奇賞》、郭偉《新鍥分類評註文武合編百子金丹》、譚元春《莊子南華真經評》、孫、鍾之衣《六子全書》、鍾惺《老子文歸》、陳繼儒《老子雋》等書籍的產生皆是為應科舉需求而為之評點。
負面評價
對學術的影響
八股文題目,內容,格式都限制太嚴。考生們只是按照題目的字義敷衍成文,因此扼殺了作者的創意。結果造成八股文內容空洞,專講形式,成了文字遊戲。讀書人為了考取功名專研析八股文,但八股文的限制太嚴,而且題目限於經書,束縛了讀書人的思想,程朱義理之學在科舉制度的引導下逐漸僵化。顧炎武言:「八股之害等於焚書,而敗壞人才,有甚於咸陽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餘人也。」[5]
對政治的影響
讀書人「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竭盡一生精力鑽研八股文的寫法,對政治,社會實際情況缺乏了解。而有些讀書人亦對人情世事缺乏了解,一旦為官,缺乏足夠的知識來應付民間大小事情,只好委任幕僚師爺及下級官吏決策事宜,使得吏治日漸敗壞,政治難上軌道。
註解
註解1:近人蔡元培認為:「八股文的作法,先作破題,上兩句,把題目大意說一說。破題作得及格了,乃試作承題,約四五句。承題作得合格了,乃試作起講,大約十餘句。起講作得合格了,乃作全篇。全篇的作法,是起講後,先作領題,其後分作八股(六股亦可)。每兩股都是相對的。最後作一結論。由簡而繁,乃是一種作文的方法。」
註解2:初場主要是以儒學典籍來測驗士子對於經學義理的理解能力,並進而闡發微言大義,以「代聖人立言」;次場則以朝廷文告寫作以及法令的裁判,來測驗士子對於古今朝廷事務之了解,以及對於辭彙掌握之能力;第三場則以古今治道、學術之演變及其良莠,來測驗士子對於歷史事件的遞嬗並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式。楊慎即認為:「初場在通經而明禮,次場在通古而瞻辭,末場在通今而知務。」
參考文獻
- ^ 明人茅坤在給王進士的信中說:「仆嘗謂舉業一脈,蓋由王荊公厭唐、宋來以辭賦取士,故特倡此經義以攬天下材茂之士。妄謂舉子業,今文也;然苟得其至,即謂之古文,亦可也。世之為古文者,必當本之六籍,以求其至;而為舉子業者,亦當由濂洛關閩以溯六籍,而務得乎聖賢之精,而不涉世見,不落言詮。」(《茅坤集》第321 頁,《復王進士書》)
- ^ 周德昌《中國教育史研究·明清分卷》:「八股之法,源於宋,定於明之洪武,而完備和盛行於明憲宗成化以後,泛濫於清代。」(第161頁)
- ^ 皇慶二年中書省上奏:「學秀才的經學詞賦是兩等,經學的是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勾當,詞賦的是吟詩課賦作文字的勾當。自隋唐以來,取人專尚詞賦,人都習學的浮滑了。罷去詞賦的言語,前賢也多曾說來。為這上頭,翰林院、集賢院、禮部先擬德行明經為本,不用詞賦來。俺如今將律賦省,題詩、小議等都不用,止存留詔誥章表,專立德行明經科。明經內四書五經,以程子、朱晦庵註解為主,是格物致知修己治人之學。這般取人呵,國家後頭得人才去也。」(《通制條格》卷五,《科舉》)
- ^ 洪武三年首次舉行 科考規定:「《易》程朱氏注,古註疏;《書》蔡氏傳,古註疏;《詩》朱氏傳,古註疏;《春秋》左氏、公羊、穀梁、胡氏、張洽傳;《禮記》,古註疏。」(李調元《制義科瑣記》卷一,《初設科舉條格記》)
- ^ 顧炎武,《日知錄·卷一六·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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