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即賭博,是人類最容易上癮的行為之一。賭博的工具可以是動物,有鬥雞、鬥鵪鶉、鬥畫眉、鬥鷦鷯、鬥蟋蟀以及鬥鴨、鬥鵝,還有賽馬、走狗等。也可以是棋牌類,如:六博、樗蒲、塞戲、彈棋、圍棋、馬吊、麻將、押寶、花會、字寶等。
許慎《說文》載:「古者烏曹作博。」烏曹是夏桀的臣子。最早在夏桀時,即發展出六博的遊戲,《說文》稱:「(六博)局戲也,六箸十二棋也。古者烏曹作簙。」
《史記·卷003·殷本紀》上說,武帝乙「為偶人,謂之天神,與之博」。
春秋戰國
《列子·說符》載,大梁虞姓富戶好博戲,每日開設博局招賭,四方賭徒聞風而來。
《史記·卷069·蘇秦列傳》殷本紀載齊國臨淄「臨淄之中七萬戶……其民無不吹笙、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犬、六博、踏鞠者。」。
《穆天子傳》上說穆王「北入於邴,與井公博,三日而決」
《史記·卷038·宋微子世家》記載渭公與大夫南宮萬在外狩獵時作六博戲,雙方發生衝突,渭公說南宮萬曾作過俘虜,南宮萬大怒,用六博盤砸死渭公。
《左傳》載季氏鬥雞。
漢朝
漢武帝時,翮侯黃遂因賭被判處帶刑具服苦役。另外兩名翮侯張拾、蔡辟方也因賭被削爵,賭風稍有收斂。
晉朝
東晉謝安在淝水之戰時,「命駕出山墅親朋畢集,方與玄(謝玄)圍棋賭別墅。安常棋劣於玄,是日玄懼,便為敵手而不勝。安顧謂其甥云:『以墅乞汝』安遂游涉,至夜乃還。」
唐朝
唐朝流行葉子戲,是骨牌戲的一種。唐玄宗跟楊貴妃常玩「葉子戲」。《咸定錄》載「咸通以來, 天下尚之」。至明朝時成為「馬吊」,最終演化為「麻將牌」。
宋朝
北宋初年禁賭甚嚴,在京城賭博者一律處斬,《宋史·太宗紀》載:太宗「淳化二年閏二月己丑,詔京城蒲博者,開封府捕之,犯者斬」。
蘇軾在《奏議十四·乞降度牒修定禁軍營房狀》中指出:京城有「櫃坊百餘戶」、「招軍民賭博」。宋西湖老人的《西湖老人繁盛錄》載「中作夜場」,以「賭賽輸贏」。
《宋史·賈似道傳》:「似道,少落魄,為游博,不事操行。 」元兵南下,宋宋岌岌可危,「時襄陽圍已急,似道日坐葛嶺,起樓閣亭榭,取宮人娼尼有美色者為妾,日淫樂其中。惟故博徒日至縱博。」
遼、金
遼道宗「晚年倦勤,用人不能自擇,令各擲骰子,以彩勝者官之。」
明朝
明朝盛行馬吊,王崇簡《冬夜箋記》說:「士大夫好之(馬吊),窮日累夜,若痴若狂。」文人士子多熱衷此道,馮夢龍還寫有《馬吊牌經》。吳偉業的《綏冠紀略》認為明朝亡於馬吊。
清朝
《大清律例》中規定:「反賭博,不分兵民,俱枷號兩月」:凡民人「開場誘引賭博,經旬累月,聚集無賴放頭、抽頭者,初犯杖一百,徒三年:再犯杖一百,流三千里」。
康熙「蒞位之初,即用為大禁。」「由是鬥狠酗博之羌民,屏息而不敢出,內則五城衙巷市井之賊日稀,外則商旅恬安,宵行夜宿,少遭劫盜,田疇益治,並里宴眠」。
雍正時對賭博一再嚴禁,「日夜嚴緝」,史載「道路少響馬及老瓜賊而商旅以寧,賭博及造賭具者漸已改業而家室以安」。
清人吳文暉曾寫有《賭徒》一詩:「相喚相互日徵逐,野狐迷人無此酷,一場縱賭幾家貧,後車推鑒前車覆。」
咸豐時,孝欽皇后嗜賭,經常與諸王福晉聚賭。沈梓稱江浙一帶「咸豐年賭風大盛」。《寇難瑣記》亦稱「賭博之風,遍地盛行」。趙菁衫「嗜博成癖」,「一日不博,若荷重負」,賭技頗佳,「常勝不負,人至莫敢與角」[1]。
洪秀全定都天京,頒布《太平刑律》,規定賭博者處以極刑,當街絞死。
汪兆鏞形容澳門的賭風:「賭館林立,皆層樓崇敞,光怪陸離」。
同治、光緒年間,京師「遍九城皆有賭坊」。龔自珍嗜博,尤喜搖攤,「每戰輒北,不三五次,資復全沒」[2]。
蒲松齡曾說:「天下之傾家者,莫速於賭;天下之敗德者,亦莫甚於博」。
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記載一位賭徒名馬書新,將家資賭盡。其妻之兄送她絮被,馬又要以絮被作賭資。其妻不肯,被馬用鍘刀砍死。
吳熾昌《續客窗閒話》卷七《鬥鶉》中說:「禽之善鬥者,有雞、有畫眉、有鵪鶉。鬥雞,古法也,而今亡矣。南人好鬥畫眉,北人好鬥鵪鶉,惟山右為甚。富室貴胄,遇有俊物,不惜重價購之。……示日開圈,鶉客麇集,挾資千萬。」
光緒年間有無名氏的《早回頭·勸戒賭博》道:「……見幾個為賭博家產敗盡,見幾個為賭博滅了人倫,見幾個為賭博與人拚命,見幾個為賭博昧了良心,見幾個為賭博提刀弄棍,見幾個為賭博黑夜撬門。世上人聽我勸回頭速醒,自古道久賭餓神仙難贏。」
中華民國
魯迅在《偽自由書·觀鬥》裏說:「最普通的是鬥雞,鬥蟋蟀,南方有鬥黃頭鳥,鬥畫眉鳥,北方有鬥鵪鶉,一群閒人們圍著呆看,還因此賭輸贏。」
1930年胡適寫《漫遊的感想》感嘆道:「男人以打麻將為消閑,女人以打麻將為家常,老太婆以打麻將為下半生的大事業 ! 」「我們走遍世界,可曾看到哪一個長進的民族、文明的國家肯這樣荒時廢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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