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是指專門記載歷史的書籍,狹義的說法是指記載歷史的古籍,依種類可分成正史、野史、別史、雜史等,依體例又可分為紀傳體(以人物為主軸)、編年體(以時間為主軸)、紀事本末體(以事件為主軸)、別史體(以國為主軸)、雜史體(以遺文舊事為主軸)、政書體(又稱會要體,以典制為主軸)、史評體(以史事評論為主軸)、綱目體(以年表為主軸)、譜牒體(以宗譜為主軸)等等,依時間又可分通史與斷代史、國別史。中國最著名的史書莫過於司馬遷的《史記》與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人稱「史學兩司馬」。
中國西周末年各諸侯國已有歷史記載,如晉國之《乘》、鄭國之《志》、楚國之《檮杌》、魯國之《春秋》等[1],早期的史書都是以編年史的形式存在,晉朝太康年間汲塚出土的《竹書紀年》也是編年體。東漢末年,荀悅撰成《漢紀》,開創了編年體的斷代史。北宋司馬光撰《資治通鑑》,更開創了撰寫編年史的高潮。
史書分類
- 阮孝緒《七錄》分史部為十二類,即國史,注歷,舊事,職官,儀典,法制,偽史,雜傳,鬼神,土地,譜狀,簿錄。《隋志》分為十三類,即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雜傳,儀注,地理,譜系,簿錄,刑法。
學派
章炳麟稱明末浙東史學:「自明末有浙東之學。萬斯大、斯同兄弟,皆鄞人,師事餘姚黃宗羲,稱說禮經,雜陳漢宋,而斯同獨尊史法。」
真實性問題
史書未必一定能如實紀錄歷史,而是收集各地事件,再編集成書。中國王朝歷史的真實性一直受到質疑,被指是統治者的治國工具。其中有諸多不合理或以神鬼描述的文字,如皇帝未出生便有龍氣包圍之類。而在當時修書時皇帝必定會對史官加以控制,增加奉承之說話,刪除負面事件,如唐太宗的皇位問題。而後代的皇帝亦會對前朝的歷史加以篡改,以保證江山正統,清朝的歷史則被指是褒揚滿族對中國的貢獻。即便在現代,不論資訊如何發達,亦常常出現消息被封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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