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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封建剝削的加強與農民起義

(三)封建剥削的加强与农民起义


  當金朝處在奴隸制度統治下,奴隸主要擴大财富的占有,就必然要發動戰争去擄掠奴隸,不斷擴大奴隸的來源。而在封建的租佃制發展後,擴大土地占有,以剝削農民,便成爲女真貴族主要的剝削手段。随着封建經濟的發展,金朝封建主不斷地展開了土地的掠奪,并且不斷地加強了對各族人民的賦稅和徭役的剝削。

  

  一、土地掠奪

  

  占奪民田 轉化爲封建主的女真貴族,通過多種途徑,大規模地掠奪土地。常見的現象,是所謂“豪奪民田”,即依仗權勢,非法強占女真和漢族人民的田地,據爲己有。租佃制的發展,女真猛安、謀克民戶中,出現了“富強丁多者”和“貧難者”的分化。女真貧困戶不能自存,便隻有出賣田地給“豪民”。女真貴族地主通過買田,不斷地兼并了大量的土地。貴族地主也還依仗權勢,在官府授田時,占據上等的良田、腴田(肥田),而把貧瘠的田地撥給女真的貧民。

  多占官田 女真貴族地主還使用各種手段,多占官田。女真舊制,牛一具、民口二十五,授田四頃四畝,但官員貴族卻可恃勢多占。世宗對左丞完顔襄說:“卿家原來隻七具,現在定爲四十具,你們還不願意。”可見完顔襄占田早已超過四十具,即一百六十多頃。定制以外,朝廷還有對貴族的“賜田”。如太保阿裏原曾被賜給山東地一百四十頃,又賜中都路田一百頃。貴族官僚住地遷移時,繼續占有原住地的田地,又在新住地占田。如上京路宗室貴族遷徙到河間,由官府撥地後,仍不交還舊地,“兩地皆占”。

  冒占官田 金朝占據的大批官田,被“官豪”們租去,再出租給農民。年月既久,這些官僚地主們便把原來的官田,冒爲己有,或者憑借權勢,冒占強取。海陵王時,參知政事納合椿年廣置産業,留給子孫。世宗時,納合椿年占地八百頃。椿年子猛安參謀合、故太師耨碗溫敦思忠孫長壽等三十餘家,共占田三千餘頃。山西的田地,也多被“權要”們占去,占田多的人家平均每口有田地三十多頃,以緻平民無田可耕。中都和涿州各縣大批官田,也被趙王完顔永中等四個王府冒占。世宗時,女真貴族、官豪冒占官田,已成爲一個嚴重的問題。

  括田(刷田) 貴族地主冒占官田,反映了他們和金朝官府之間的土地争奪。一一七九年(大定十九年)十二月,世宗派遣括地官張九思到各地拘括被民間占去的官田。張九思根據地名皇後莊、太子務等的田地,不論百姓有無憑據,一律指爲官田拘刷。甚至秦漢以來的名稱,如長城、燕子城之類,也都拘括爲官田,結果是一般地主甚至農民的田地被官府強行拘占。而那些權勢之家冒占的官地反而得免。一一八一年,世宗又令拘括豪家所占奪的官田。如對參謀合、溫敦長壽等所占官地,除牛頭地外,限給十頃,其餘皆拘入官。山後招讨司括地也照此辦理。同年,又在山東大規模地拘刷民田入官。世宗對官員們說:雖稱民地,然無憑據,“括爲官地,有何不可?”又說:“雖曾經通檢納稅,而無明驗者,複當刷問”。經過這樣的拘刷,山東路拘括入官的田地即達二萬餘頃。梁山泊被拘爲官地,附近民地也都被拘刷。農民被迫流亡。懿州一帶,沒入官府的田地有六萬多頃。世宗的拘田,反映了朝廷與官豪之間的土地争奪,一些小地主和農民的田地都因而被強占。廣大田地更加集中到官府和女真貴族地主的手裏。

  

  二、苛重的賦稅和徭役

  

  苛重的賦稅 金朝的賦稅基本上沿襲遼、宋舊制,分正稅和雜稅兩種。對猛安、謀克部則隻征牛頭稅。

  正稅,即夏、秋二稅。夏稅規定每畝農田征糧三合,秋稅每畝征糧五升、稭一束(每束重十五斤)。交稅的期限,夏稅爲六月到八月,秋稅爲十月到十二月。

  雜稅,主要是物力錢、鋪馬錢、軍需錢、免役錢及黃河夫錢等。

  物力錢——依據民間私有的田園、邸舍、車輛、牲畜、樹木的價值和收藏金銀的多少,征取稅錢,叫做物力錢。民間自己居住的宅院不征。猛安、謀克戶和監戶、官戶在住所外,自置田宅,也征物力錢。遇有臨時的差役,即按物力錢的多少攤派。

  鋪馬錢——金朝設遞鋪,築小塢,四角插黑旗作标志。凡朝廷有事,頒發金牌、銀牌或木牌,調發遞鋪兵騎馬傳達。遞鋪所養馬匹的費用要向民間征收,稱“鋪馬錢”。

  軍需錢——一一六三年,世宗因“南征”軍士每年所需軍費一千萬貫,官府隻備二百萬貫,不足的八百萬貫向官戶和民戶征收。這是軍需錢的開始。各地元帥府的開支本來就毫無節制,軍需錢出現後,都以此名義向百姓勒索。

  免役錢——山東、河南、陝西等路沿襲北宋舊制,州縣按民間物力多寡征收稅錢雇募司吏和弓手,稱爲“免役錢”。一一六三年,世宗下令罷征弓手錢,司吏錢依舊不變。

  黃河夫錢——金朝黃河數次泛濫,河道遷徙不定。築堤等工程所需民夫,大部分征發附近農民,此外又以治河名義征錢,稱“黃河夫錢”,又稱“河夫錢”。

  預借——世宗初年,因朝廷經費不足,有的官吏建議預借河北東、西路和中都路的租稅。《金史·食貨志》記載,世宗認爲“國用雖乏,民力尤艱”,沒有同意。但實際上還是實行了,不僅上述三路,連河東南、北兩路也實行預借。據《龍岩寺記》說:一一六二年,轉運司預借澤州陵川縣民間三年租稅,并強迫百姓運往陝西,以作爲軍糧,來回路程三千多裏。(見《山右石刻叢編》)此後,由于社會經濟的恢複和發展,官府經費足用,漸少預借民間租稅,但到金朝後期仍屢見不鮮。

  通檢推排 金朝制定了繁重的賦稅剝削制度。廣大的各族農民交納正稅和多種雜稅時,還要承受官吏們的中間盤剝和勒索,而且,官員、地主占據良田,隻交輕稅,農民隻有貧瘠的劣等田,卻要交重稅。特別是物力錢,貴族、官員、地主們用各種辦法隐瞞财産,逃避賦稅。貧苦農民僅有很少的财物,卻要負擔很重的稅錢。結果是:繁重的賦稅都被轉嫁到各族人民身上,貴族、官僚、地主們大量隐漏賦稅,使金朝的收入受到嚴重的影響。

  金世宗多次派出官員去清查土地、核實财産,稱作“通檢”或“推排”。實行的結果,卻又給廣大人民帶來了災禍。

  一一六四年,金世宗派遣泰甯軍節度使張弘信等十三人到各路通檢物力錢。諸使在各路以苛酷多得物力爲功。張弘信通檢山東州縣尤爲酷暴,妄加百姓産業幾倍,百姓來申訴,立即嚴刑拷打,甚至被打死。一一六五年,有關官吏向世宗報告各路通檢不均的情況,世宗下令以戶口多寡。貧富輕重爲标準“适中定之”。之後,又訂出各路“通檢地土等第稅法”,統一各路的通檢标準。

  一一七五年,離第一次通檢已經十年,賦役仍然輕重不均,世宗第二次又派濟南尹梁肅等二十六人到各路通檢物力錢。

  随着封建租佃關系迅速增長,女真族急劇分化後,猛安謀克戶的地主和農、牧民的賦役負擔也出現了嚴 重不均的現象。一一八○年四月,世宗召集百官商議如何推排猛安謀克戶的家産,以便遇有兵役時可以“均平”負擔。右丞相徒單克甯、平章政事唐括安禮、樞密副使完顔宗尹認爲:“女真人除猛安謀克仆從有差使外,其他人都沒有差役。現在不需要推排奴婢、牲畜和土地的數目,隻驗現有的産業定科差就行了。”左丞相完顔守道等說:“隻驗财産的多寡,分成四等,依舊置簿籍科差,就能均平。”左丞蒲察通、右丞移剌道、都點檢完顔襄反駁說:“必須通括各謀克人戶物力的多寡,貧富之間的差別才判然分明。貧富分別清楚了,版籍就能确定。一旦官府有緩急,即可檢驗簿籍來科差,富者不能逃避,貧者不緻增加負擔。這與不管貧富一律科差的辦法迥不相同。”又建議到農閑時,拘括土地和牛具等數額推排。世宗采納蒲察通等人的主張,說:“每一謀克部人戶的貧富,謀克怎麽不知道?一猛安領八個謀克,各謀克奴婢人數多寡不等,一律科差,怎能均平?”“海陵王正隆時興兵,朕的奴婢上萬口,牲畜幾千頭,但不科差一人一馬,這怎麽能說平均!”十二月,世宗下令從中都路開始推排。據《金史·食貨志·通檢推排》記載,一一八二年八月,又“诏令集耆老,推貧富,驗土地、牛具、奴婢之數,分爲上、中、下三等。”派同知大興府事完顔烏裏也先推排中都路,接着又派戶部主事按帶等十四人,與各路官員一起推排。九月,又因爲猛安謀克舊有的簿籍不清楚,遇到簽軍、差役、赈濟、戶口增減,不以實報,下令在推排的同時,兼括戶口。

  一一八六年,世宗再次派吏部侍郎李晏等二十六人到各路推排物力。次年,李晏上奏所定全國物力錢數,共三百萬多貫。

  兵役和夫役 金朝封建制确立後,徭役大緻可分爲兵役、夫役兩種。擔任官職的品官全家免除雜役,隻按物力所應交納的部分出雇錢。納粟補官而官階還不夠蔭子孫的進納官,各司吏人、譯人,系籍學生,醫學生等,都享有免除一身之役的特權。廣大農民、牧民、手工業者和小商販等則必須負擔繁重的徭役。

  兵役——北宋實行雇募制度,農民不必服兵役,比較能安定地從事生産。金初,在奴隸制統治時期,女真人當兵參戰,“進行掠奪在他們看來是比進行創造的勞動更容易甚至更榮譽的事情”。①海陵王時,不僅女真族平民,連漢族、契丹族百姓也經常被簽發當兵。撒八、移剌窩斡等人領導的契丹農、牧民起義,就是以金朝簽發契丹人當兵作爲導火線的。宋人樓鑰一一六九年到一一七○年間出使金朝,在滑州胙城縣遇到漢族人對他說:“我的女婿戍邊,已十年不歸,苦于久役。今又送衣裝與之。”金朝“天使”往山東簽兵,“人不肯從,執天使殺之”(《北行日錄》)。這個故事反映了金朝強迫漢族農民服兵役的情況,也反映了漢族農民的反抗鬥争。女真族向封建制過渡後,由于激烈的階級分化,女真人民生活日益貧苦,要求安于田裏,從事生産。一般富戶也因爲生活優裕,坐享田租,不願當兵,或者用奴婢來代替自己服兵役。一一七○年,世宗說:“北邊輪番戍守之人,每年冒着寒暑,往來千裏,甚爲勞苦。即使有一二匹牛馬,一去即無還,而且奪其農事,不得耕種。”一一八○年,金朝規定戍邊的軍士,年齡到五十五歲以上,允許由其子或同居弟侄承替;以奴婢代戍者,治罪。世宗不斷實行通檢推排的目的之一,就是爲了核實各戶物力,按籍征兵。

  夫役——世宗時修治黃河,營建宮室,修築城牆,運輸官物,圍場打獵等,無不征調民夫服役。世宗初年,就開始擴建宮殿,之後又不斷興工。他晚年承認:“省朕之過,頗喜興土木之工”。世宗回上京大會親舊,所過州縣大發民夫,治橋梁,修馳道,沿途農民深受其害。僅蔚州一地專爲世宗采集地蕈(音訓x)n)的役夫就達數百千人。由于官府役使頻繁,農民不堪其苦,經常全家外逃,或者出家爲僧道,以逃避服役。

  

  三、農民起義

  

  世宗初年,金朝統治者交替使用血腥屠殺和“招撫”的兩手政策,把漢族、契丹族等農牧民趙義鎮壓了下去。此後,女真貴族的封建統治相對穩定,農、牧民的階級鬥争也趨于低潮。但哪裏有壓迫和剝削,哪裏就會有鬥争。被壓迫民族和被壓迫階級從來沒有停止過各種形式的反抗。《金史·石琚傳》記載,一一七一年前後,民間“往往造作妖言,相爲黨與謀不軌”。表明廣大人民不斷制造革命輿論,互相聯絡,采取一定的組織形式,準備推翻女真貴族的統治。但往往因爲事機不密,被金朝所鎮壓。

  大名府李智究起義——李智究是大名府僧人,決心反抗金朝的統治,領導群衆舉行起義。他假托化緣,跑遍大名、東平等路,鼓動信徒,組織骨幹,計劃在大定十一年(一一七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攻下兖州,然後在峄山集合起義軍,以“應天時”三字爲号,分別攻取東平各州府。到約定的時間,李智究派胡愛智等人攻打附近的女真猛安謀克軍寨,奪取武器,被女真軍士打敗。與此同時,陽谷、東平等地起義軍中出現了叛徒。起義軍來不及集中。金軍在各地捕捉起義軍。起義軍骨幹四十多人被殺。一一七三年九月,李智究英勇就義。

  冀、同、鄜、潞、绛、解等州農民起義——一一七二年,河東、河北等路出現了大饑荒,金朝統治者僅僅頒發了“所在開倉赈恤”的一紙诏書,卻沒有半點救濟的實際措施,因此廣大農民掙紮在死亡線上。北京曹貴、西北路納合七斤、鄜州李方、同州屈立、冀州王瓊以及洛陽縣民,紛紛率領當地農民揭竿而起。世宗诏令元帥仆散忠義等人率軍前往鎮壓。起義軍利用當地的有利地形,與金軍展開英勇的搏鬥。當強大的金軍到達時,起義軍就分散轉移到各個山谷;當金軍撤走時,起義軍又聚集起來。金軍找不到起義軍的蹤迹,就對各地村莊實行報複,進行大規模的屠殺,有時“連十數村屠之,戮及無辜”。各地起義軍終于先後失敗,領袖們英勇犧牲。

  恩州、獻州、密州等地農民起義——一一七二年後,金朝統治者進一步加緊對人民的控制。各地農民剛剛點燃起義的烈火,就被金軍撲滅下去。一一七六年恩州鄒四,一一七八年獻州殷小二,一一七九年密州許通和濟南劉溪忠,都曾發動當地農民舉行起義,但都被迅速鎮壓下去,首領被殺。金朝統治者還極力箝制人民的言論,隻要人民稍有不滿的言論,即加以“亂言”的罪名,予以處死,借此對反抗者實行威吓。一一八一年遼州人朱忠等、恩州人鄒明等,一一八三年潞州涉縣陳圓,就是這樣慘死在金朝統治者的屠刀下的。

  除上述規模較大的起義外,各地還有不少小股的起義隊伍,前仆後繼地反抗金朝的統治。滕陽軍和沂州之間,有來二郎領導的起義隊伍,長期在蒙山中堅持戰鬥。河北有任郎君、李川領導的起義軍,入城奪取官物,發給缺用的貧民。徐州有江志領導的起義。東京還有僧法通組織的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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