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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8日星期六

遼朝的建立和統治制度的確立

(二)遼朝的建立和統治制度的確立


  一、阿保機的建國

  契丹的國家,是在阿保機取代遙輦後十年,即九一六年,由阿保機為首的奴隸主貴族建立的。如象各民族的歷史一再證明的那樣,舊制度不會自行消亡,新制度也不能自然的建立。契丹社會內部雖已具備了建立國家的客觀條件,阿保機的建國還是經歷了同氏族部落制的舊制度反復鬥爭的過程。

  阿保機取代遙輦後,不能不引起世選聯盟長的遙輦氏貴族的怨忿,但他們根本沒有和阿保機相抗衡的軍事力量,不可能發動戰亂。聯盟中的一個小部落涅剌部(涅烈部)起兵反抗,但由於他們只有很少的力量,新任惕隱剌葛便率領聯盟的軍馬,輕而易舉地把涅剌部討平。

  大規模的鬥爭是所謂“變起肘腋”,即來自迭剌部中阿保機的親族。他們是和阿保機一樣同具當選資格的貴族,阿保機要改變部落選舉制的舊制度而加強他的權力,就不能不引起他們的強烈反抗。激烈的鬥爭一次又一次地展開了。

  九一一年,即阿保機取代遙輦的第五年,惕隱剌葛和阿保機弟迭剌、寅底石、安端等共同策劃了反阿保機的戰亂。傳說契丹舊制三年一選,阿保機“久不受代”,引起部落貴族的反抗。這個傳說反映著阿保機在開始破壞聯盟選舉制,而部落貴族是作為選舉制的維護者舉行了反抗。戰亂爆發前,安端妻粘睦姑向阿保機報告了消息,阿保機隨即採取措施平息了戰亂。五月間,阿保機與剌葛等登山盟誓,祭告天地。然後罷免剌葛的惕隱職務,改任為迭剌部夷離堇。前任于越釋魯子滑哥(化葛)繼任惕隱。滑哥也是阿保機的反對派。《遼史•滑哥傳》說,阿保機“雖知滑哥凶逆,姑示含忍,授以惕隱”。阿保機的這些措施,顯然是用妥協的辦法,來換取貴族舊勢力的支持。

  九一二年七月,剌葛和迭剌、安端、寅底石等再一次發動戰亂。這次得到了於越轄底的支持,新任惕隱滑哥也參預了亂謀。阿保機以下的幾個最重要的官員于越、惕隱和迭剌部夷離堇等組成的這個強大集團,無疑是對阿保機的嚴重威脅。這時,阿保機領兵攻掠西南諸部,命剌葛分兵攻平州。當阿保機在十月間還軍時,剌葛自平州領兵阻道,企圖對阿保機進行半途邀擊。阿保機沒有展開反攻,反而引兵南移,並在這一天立即燒柴祭天,舉行了傳統的選舉儀式柴冊儀。阿保機由此鞏固了他的聯盟長可汗地位,反亂者失去了維護傳統的選舉制的旗幟,也就失去了反抗的理由。次日,即向阿保機“謝罪”,表示臣服。

  鬥爭並沒有完結。僅僅在幾個月之後,規模更大的叛亂終於爆發了。

  叛亂仍是由阿保機弟剌葛等人的集團發動的。迭剌部的兄弟部落乙室部的貴族也參加了進來,因而具有更為強大的力量。叛亂經過周密的部署。九一三年三月,剌葛一面派迭剌、安端等去謀殺阿保機,一面引眾至乙室堇澱,準備旗鼓,圖謀篡立。阿保機發覺了這個密謀,拘捕了迭剌、安端,並親自率領大兵北追剌葛。這時,由寅底石率領的另一支叛軍,乘機去攻打阿保機的可汗營帳。留駐營帳的阿保機妻述律氏阻險自守。叛軍焚燒了阿保機的輜重和廬帳,大肆殺掠,並且奪去了作為可汗象徵的旗鼓和祖先的“神帳”。述律氏派兵去救援,只能把旗鼓奪回。

  阿保機依靠他的腹心部侍衛軍和被征服的鄰族室韋、吐渾的兵力,展開反攻。四月,由審密部的敵魯和阿古只率領侍衛軍進攻剌葛,與室韋、吐渾兵配合作戰,終於擊潰了剌葛的叛軍,奪回了“神帳”。剌葛、轄底等被擒。

  叛亂平定後,阿保機首先處死了於越轄底和乙室部的迪裏古,並在這年冬天,再次召集氏族部落長老,在蓮花泊焚柴舉行傳統的選汗禮儀。

  阿保機只是在再次舉行選舉後,才對叛亂的迭剌部貴族作了處置。參預叛亂的滑哥是經過部落長老會議把他處死。叛亂首領剌葛和迭剌僅是“杖而釋之”。寅底石和安端甚至被免罪,不加處置。這顯然不是由於什麼兄弟間的寬厚,而是說明,同具當選資格的迭剌部貴族有著傳統的舊制度作為他們舉行叛亂的根據。

  這次叛亂延續了兩個月之久,戰亂的規模是空前的。契丹的牲畜死亡十之七八,阿保機的士卒只能煮馬駒采野菜作食物。阿保機後來描述說:“他們恣行不道,殘害好人,屠殺人民,剽掠財產。民間原來有馬萬匹,現在只能徒步,這是以前沒有過的”。這顯然是契丹建國前夕的一次重大的鬥爭。阿保機是作為最大的奴隸佔有者和舊制度的改革者而遭到反抗的。他進一步破壞了古老的氏族部落組織,日益走向建立奴隸主專政的國家,破壞了部落選舉制,日益走向建立君主世襲制,這就不可避免地要和那些權勢相當的貴族們發生激烈的利益衝突。反抗的貴族們要實現奪取權位的企圖,就不能不打起部落選舉制的旗幟,從而成為舊制度的維護者和代表者。鬥爭的實質,也就不能不是舊勢力和新勢力,舊制度和新制度之間的生死鬥爭。阿保機只是在經過了激烈的鬥爭,才贏得了勝利,建立起契丹奴隸主的國家。

  九一六年,阿保機正式廢除了部落聯盟的舊制度,在氏族部落制的廢墟上建立了契丹奴隸主的國家。由於阿保機連年侵掠漢地,俘擄到大批的漢人,日益受到漢文化的影響。他摒棄了突厥可汗稱號等制度,按照漢族政治制度的模式,建立了契丹的國家機構。

  世襲皇權的確立九一六年,阿保機(遼太祖)作為契丹奴隸主的總首領,仿照漢人王朝的體制,採用皇帝的稱號,稱“天皇帝”,妻稱“地皇后”,建年號“神冊”,立子倍為皇太子,從而宣告了契丹奴隸制國家的誕生和世襲皇權的確立。此後的契丹皇帝即由阿保機一家世代傳襲,選舉可汗的“柴冊儀”,只是作為一種傳統的儀式而保存下來。在皇帝的周圍,相應地形成了一個統治機構。阿保機的親信曷魯在平亂後,任為迭剌部夷離堇,支持阿保機建國稱帝,建國後任為于越。九二一年,又“正班爵”,規定了各級官員的不同等級。

  部落居民的地區性統治遙輦氏八部以迭剌部為核心的五部和以乙室部為核心的三部,原來分別組成兩個部落集團,稱“北府”、“南府”。阿保機取代遙輦後,以八部以外的後族蕭氏(審密)“世為北府宰相”,統治北府五部。阿保機建國稱帝后,於九二一年,以皇弟蘇為南府宰相,統治乙室等三部。各部落又各規定了固定的“鎮駐”地區。這就進一步摧毀了氏族部落的舊制度,形成為以北南府以外的後族和皇族貴族直接進行的地區性的統治。各部夷離堇改稱“令穩”,成為北、南府宰相統治下的一級官員。

  被擄掠和被征服的北邊漁獵、遊牧部落居民,分編為隸屬於契丹八部的部落,在北南府宰相統治下,由契丹國家任命“節度使”,對他們進行統治。

  軍隊和衛軍隨著奴隸制的發展和國家的建立,契丹軍隊已不再是氏族部落的軍兵,而成為貴族對外掠奪,對內鎮壓奴隸的工具。在皇帝左右,設有以腹心部為核心的“宮衛騎軍”,“入則居守,出則扈從,葬則因以守陵”,實際上是皇室貴族的特殊的警衛隊。各地區有貴族將領統率的州縣部族軍,有兵事,“傳檄而集”。

  造文字 契丹原無文字,刻木契記事。神冊五年(九二○年)正月,阿保機從侄魯不古和突呂不受命依仿漢字偏旁,制契丹大字。九月,大字製成,頒行。此後,阿保機弟迭剌習回鶻語文,又制契丹小字,數少而連貫。

  定法律九二一年,阿保機告侍臣說:“國家事務,大小不一,法度不明,何從治理。”命大臣“定治契丹及諸夷之法”,契丹統治下的漢人仍依漢律。突呂不受命撰“決獄法”,成為契丹最早的一部基本法典。法律的規定,鞏固了契丹奴隸主國家的統治。在這同時,設置了決獄的法官“夷離畢”。

  建都城史稱耶律釋魯為于越時“始置城邑”,大抵只是處置俘虜奴隸的寨堡。九一八年,阿保機在潢河沿岸契丹故地“城西樓為皇都”(契丹以東向為尚,皇室居地稱西樓)。據《遼史•康默記傳》記載,阿保機在薊州俘擄的漢人康默記,董理建都城的工役,一百天而完工。這當是仿照漢人城邑建造的不大的城。九二六年,又在此基礎上,擴建城郭,建築宮殿寺廟。據《賈師訓墓誌》說:後唐使臣賈去疑,被留在契丹,營建都城。阿保機建皇都,顯然受到漢文化的影響。後來,遼太宗耶律德光時,皇都稱上京,成為城牆高二丈,幅員廣二十七裏的大城。北魏以來,潢河流域一直是拓拔、契丹人的漁獵畜牧之所。都城的營建,是一個重大的創舉。

  阿保機時代,契丹奴隸主的國家還只是粗具規模,但它的當建立無疑是契丹族歷史上劃時代的大事件,也是中國歷史上有深遠影響的大事件。契丹的歷史由此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

  

  二、對鄰族的侵掠  

  作為階級壓迫機關的國家,是社會階級形成的必然結果,它的建成又反轉來加強了奴隸制度的統治和發展。阿保機建國後,隨即展開對周鄰各族的更大規模的侵掠,擴展地域,擄掠奴隸。

  南侵中原九○七年,阿保機取代遙輦,唐朱全忠也恰在這年推翻唐朝建立梁國(後樑)。九○八年,晉王李存勗與後樑作戰,河北州縣漸為晉有。阿保機建國後,九一六年八月,南侵朔州(《舊五代史》作蔚州),擒晉振武節度使李嗣本。乘勝而東,侵掠蔚、新、武、媯、儒五州。自代北至河曲,越陰山,都為契丹佔有。九一七年二月,晉新州副將盧文進來降。三月,契丹兵進攻幽州,大破晉周德威軍。九二一年,晉新州防禦使王鬱以所部兵降契丹。阿保機率大軍入居庸關,分兵侵掠檀、順、安遠、三河、良鄉、望都、潞、滿城、遂城等十餘城,俘掠大批居民而還。皇子倍與王鬱侵定州,被晉李存勗、李嗣昭部戰敗。九二三年,晉李存勗滅梁,建立唐國(後唐)。阿保機還軍,以次子德光為天下兵馬大元帥,繼續南侵。次年,德光略地薊北,佔領平州,攻幽州,拔曲陽,侵佔了唐的大片地區。

  侵掠西北諸族九一六年七月,阿保機侵掠突厥、吐渾、黨項、沙陀諸部,俘虜各部酋長及民戶萬五千六百,駝馬牛羊無數。九二四年,阿保機及大元帥德光大舉西征吐渾、黨項、阻蔔(韃靼)諸部。九月,至古回鶻城(鄂爾渾河畔、哈剌巴剌哈孫)刻石紀功。十月,越流沙,拔浮圖城,征服西北諸部。十一月,捕獲甘州回鶻都督畢離遏。九二五年四月,甘州回鶻烏主可汗遣使“貢謝”。契丹的政治勢力由此西達甘州、西北至鄂爾渾河。

  滅渤海建東丹國渤海原是居粟末水(松花江)的部落,有較高的文化。唐高宗時,徙居營州,鄰近契丹。武后時,契丹李盡忠反唐,渤海部又東奔挹婁故地東牟山,酋長大祚榮建國自立,稱震國王。七一二年,唐睿宗封大祚榮為忽汗州都督、渤海郡王,後世遂號渤海。唐玄宗時,大祚榮子大武藝(武王)繼位,征黑水部,擴大疆土,建元仁安,成東北方強國。大武藝死後,子大欽茂(文王)繼位,經常派遣學生到長安,學習唐朝制度,並遣使抄錄史書、字書和詩文。渤海使用漢字,形成以唐文化為遼太祖陵園發現瓦當、滴水紋飾(拓本)基礎的渤海文化。大仁秀(宣王)進一步擴展領域。西與契丹為鄰,南與新羅的泥河為界,東盡於海(今日本海),設率賓府。渤海這時確立封建制度,達到全盛時期。渤海人民對我國東北地區的開發作出了貢獻。此後,文化極盛,武力漸衰。

  九二五年冬,阿保機領兵東征渤海。阿保機皇后述律氏,太子倍,次子德光等隨行。薊州漢人韓知古、康默記、幽州漢人韓延徽等統率漢軍出征。阿保機赦免安端後,又任為惕隱,也隨同作戰。在契丹方面顯然已集中了它的全部軍事主力。但渤海此時處在大諲譔統治下,卻日漸衰弱,遠不是契丹的對手。十二月,契丹扶兵圍扶餘,天贊五年(九二六年)正月,佔領扶餘城,殺渤海守將,進圍渤海忽汗城。諲譔率僚屬三百余人出降。阿保機進駐忽汗城,輕而易舉地滅了渤海。阿保機改渤海為東丹國,封太子倍為東丹王,統治新佔領的渤海舊地。

  九二六年七月,遼太祖阿保機滅渤海後,死在扶餘府。遼太祖死,皇后述律氏月理朵稱制,攝軍國事。九二七年十一月,掌握兵馬大權的大元帥耶律德光在述律後支持下,繼皇帝位(遼太宗)。契丹國家的統治制度和統治領域在遼太宗時才進一步確定下來。

  

  三、遼太宗的繼續南侵和人民的反抗

  阿保機死後,契丹皇族內部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政治傾向。皇子耶律倍是漢族封建文明的嚮往者,述律太后和遼太宗則極力發展契丹的奴隸制。耶律倍能作遼、漢文章,知音律,善繪畫,在東丹國建立制度全用“漢法”。耶律倍被奪去了繼承皇位的權力,又被遷到南京東平府(遼陽)並受到監視(一說謀害)。九三○年,耶律倍作詩說:“小山(指弟太宗)壓大山,大山全無力,羞見故鄉人,從此投外國”。泛海投奔後唐,改姓名為李贊華。

  述律太后和太宗都是契丹奴隸制的維護者,但他們的主張也有不同。述律太后主張在契丹本土和北方諸遊牧族中實行奴隸主貴族的統治,而不去深入侵掠漢地。她說:“我有西樓羊馬之富,足以娛樂,得漢地不能久居,萬一有失,追悔不及。”太宗主張繼承太祖的事業,繼續進兵漢族地區,擄掠財富和奴隸。太宗統治二十年間,一再親自率領兵馬南下,展開了大規模的侵掠戰爭。

  九二八年,唐定州守將王都降契丹,唐派兵討伐。遼太宗命奚兵統帥鐵剌去救定州,敗唐將王晏球。唐兵又大舉攻定州。遼惕隱涅裏袞等出兵增援。七月,唐兵破定州,鐵剌戰死,涅裏袞等被俘。十一月,太宗準備親自領兵攻唐。唐停止進攻,遣使臣來遼。太宗班師。九二九年十月,遼太宗檢閱諸軍,命皇弟李胡領兵攻掠雲中諸郡。李胡攻下寰州。次年二月,還軍。太宗以李胡為天下兵馬大元帥。

  九三六年,後唐河東節度使石敬瑭反後唐自立,向契丹求援救。八月,太宗親率大兵南下救石敬瑭。九月,入雁門,進駐太原,大敗後唐張敬達軍。十月,太宗在晉安行帳召見石敬瑭,對他說:“我三千里舉兵而來,一戰而勝,這是天意吧!我看你雄偉弘大,應該領受南邊的土地,世世作我的藩臣”。十一月,太宗與石敬瑭約為父子,冊封石敬瑭為“大晉皇帝”。唐將趙德鈞、趙延壽父子投降。閏十一月,石敬瑭進駐河陽。唐廢帝李從珂兵敗,殺死投奔後唐的耶律倍,然後自焚而死。太宗自太原領兵北還。九三七年,石敬瑭遣使臣來,願以幽、薊、瀛、莫、涿、檀、順、媯、儒、新、武、雲、應、朔、寰、蔚等十六州土地“奉獻”給契丹。九三八年,後晉遣使送來十六州圖籍。燕雲十六州從此歸入契丹的統治領域。遼太宗把皇都建號上京,稱臨潢府。幽州稱南京,原南京東平府改稱東京。又改年號為會同。九四○年三月,太宗到南京,設宴召見降臣。又在宮殿接見晉國及回鶻的來使。六月才返回上京。

  九四二年,晉石敬瑭死,石重貴(晉出帝)繼位,向契丹稱孫,拒不稱臣。九四三年冬,太宗到南京,以晉降將趙延壽為先鋒,統兵五萬,大舉代晉。九四四年,晉貝州守將開城投降。太宗采趙延壽議,大兵直趨澶州,石重貴也親至澶州督戰。兩軍在澶州北戚城交鋒,互有勝負。契丹不能勝,沿路擄掠大批財物和民戶北還。這年冬季,太宗再度領兵南侵,進圍恒州,晉兵退守相州。

  會同八年(九四五年)正月,契丹分兵在邢、洺、磁三州大肆殺掠,進入磁、洺之間的鄴都。太宗在邯鄲駐營,指揮作戰。晉將安審琦等在相州安陽水南列陣,命皇甫遇、慕容彥超二將率領數千騎前往偵察契丹兵勢,至鄴都,遇契丹大兵數萬,且戰且退,至榆林店被契丹兵包圍。晉安審琦等自安陽發大兵救援,契丹兵解圍。太宗見晉兵勢盛,自邯鄲退兵。

  晉兵乘勢反擊。晉石重貴下詔親征,至澶州。晉北面行營都招討使杜重威領兵北進。三月,攻下契丹佔領的泰州。太宗命趙延壽領前鋒軍攻泰州,晉杜重威棄城南逃,退至陽城,又大敗,退守白團衛村,埋鹿角(拒馬樁)作行寨。太宗命令契丹鐵鷂軍(穿鐵甲的騎兵)下馬拔鹿角,乘大風放火揚塵,以短兵進攻。晉軍士憤怒求戰,呼喊說:“都招討使為什麼不出兵,讓士兵們等死嗎?”副將李守貞要杜重威在寨駐守,他和符彥卿、皇甫遇等自西門出擊。晉兵逆風而上,奮勇死戰。契丹鐵鷂軍不及上馬,倉皇敗逃。太宗被晉兵追趕,乘駱駝逃走,敗回南京。晉兵退守定州。

  泰州戰後,契丹受挫,準備再度大舉南侵。晉兵獲勝,卻以為從此太平無事。九四六年八月,太宗再次領大兵南侵。九月,先鋒趙延壽軍在定州敗後晉張彥澤部。十月,後晉石重貴命杜重威為元帥,李守貞為副,自廣晉合兵北上作戰。杜重威至瀛州,契丹高模翰(渤海人)來戰,晉部將梁漢璋敗死。太宗率領契丹大兵自易、定至恒州。杜重威領後晉兵迎敵,兩軍夾滹沱河對陣。

  晉杜重威怯懦不敢戰,置酒作樂。契丹別部由蕭翰(太宗妻兄)率領,出晉軍之後,切斷晉軍糧道和歸路。蕭翰至欒城,晉守城軍投降。契丹兵俘獲晉民,在面部刺上“奉敕不殺”等字放回。晉運糧夫在路上遇見,都棄糧逃跑。十二月,晉朝廷與前軍被隔絕,消息不通。杜重威部將張清請求出兵作戰。張清渡河,在河北岸與契丹兵力戰,互有殺傷。張清請發援兵,杜重威一兵不發。張清對部下說:“上將(指杜重威)掌握兵權,坐看我們危急而不救,一定已有異心。我們當以死報國”。張清及部下兵士全部戰死。杜重威、李守貞被契丹兵前後圍困,軍中糧盡,不戰而降契丹。恒州、代州相繼投降。

  太宗率領契丹兵自相州南下,杜重威率領晉降兵從行。太宗命皇甫遇作前鋒攻打晉都城開封,皇甫遇拒命自殺。後晉降將張彥澤領先鋒軍攻開封。晉石重貴奉表投降。

  會同十年(九四七年)正月,太宗進入晉都開封,改穿漢族皇帝的服裝,受百官朝賀。二月,建國號大遼,改年號為大同。

  遼兵一路四出擄掠,稱為“打草穀”。進開封後,俘擄了晉出帝,並把後晉宮女、宦官以及方技、百工、圖籍、曆象、石經、銅人、明堂刻漏、太常樂譜等運走。遼兵還在開封居民中,大肆掠取財物,俘擄奴隸。佔據各州縣的遼兵也四出擄掠。

  遼兵的野蠻侵掠遭到各地人民群眾的堅決抵抗。原來聚集在山林的後晉起義軍與各地人民相結合,反抗契丹的擄掠,大部數萬人,小部千百人,到處攻打州縣。滏陽起義民眾在梁暉率領下,攻打契丹佔領的相州,殺契丹兵數百人,奪得相州,自稱“留後”。契丹命將鎮陝州,甚至索要晉指揮使侯章身上的毛衫、束帶。另一指揮使趙暉對侯章說:“到這步田地,還管什麼?今夜領二三十人入館,砍蕃使頭,因便入衙殺了蕃王所差使長。得則固守,不得就去投奔劉大王(晉陽劉知遠)。” (《洛陽搢紳舊聞記》)趙暉等斬契丹將,據州城。契丹遣使以趙暉為留後,趙暉殺契丹使,拒不受命,投附劉知遠。澶州人民在王瓊率領下結合夏津起義軍張乙等共千餘人,攻佔澶州南城,圍攻契丹守將。晉州民眾群起殺契丹派遣的漢官趙熙,丹州指揮使高彥珣殺契丹刺史降漢。東方各州,人民起義軍四起,攻佔宋州、亳州、密州。起義領袖李仁恕率眾數萬攻打徐州。此伏彼起的抗遼鬥爭給予遼太宗率領的契丹軍以沉重的打擊。

  遼太宗遭到打擊後,歎息說:“想不到漢族人這樣難對付!”他自開封回軍的路上,總結這次南侵,有三個錯誤,第一是縱兵擄掠芻粟,二是括民私財,三是沒有及早派遣諸節度(晉降將)回本鎮統治。第一、二兩項,其實是說,不該在漢地實行奴隸制的擄掠法,第三是說不該不用後晉降臣維持原有的封建統治。人民群眾的反抗鬥爭宣告了遼太宗在漢地推行奴隸制的破產。他從失敗中得出經驗,只有任用降臣維護漢地原有的封建制,才能鞏固契丹的統治。契丹在燕雲十六州所實行的,也就是這個經驗。九四七年四月,遼太宗自開封北還。

  遼太宗滅晉,晉河東節度使劉知遠在晉陽稱帝,建漢國(後漢)。

  

  四、遼朝統治制度的確立

  契丹奴隸主的國家遼朝的建立,比起原始的氏族部落制來,是一個歷史的進步。但這個進步是建立在殘酷的階級壓迫的基礎上。作為階級壓迫機關的遼朝,保護著奴隸主階級的利益,對契丹奴隸和人民實行殘酷的奴役和統治。隨著對外擄掠戰爭的發展,遼朝奴隸主貴族擄掠了大批的各族人作奴隸,並進而統治了渤海和漢人的居地。由於人民群眾的堅決反抗,遼朝奴隸主不得不在一些地區繼續維持原有的封建的社會制度,從而也不能不實行原有的政治制度。遼朝奴隸主的國家由此形成它的許多新特點。

  遼朝的統治制度在太祖阿保機和太宗耶律德光統治時期,逐步建立起來,重要的有以下幾項:

  斡魯朵宮帳制 皇帝宮帳稱斡魯朵。斡魯朵有其直屬的軍隊、民戶、奴隸和州縣,構成一個獨立的軍事、經濟單位。皇后也可有自己的斡魯朵。

  阿保機宮帳稱算斡魯朵(算,契丹語,義為心腹)。侍衛親軍,稱腹心部。另在地方要地設提轄司。各地蕃漢民戶抽丁充軍,歸提轄司統轄,稱提轄司人戶,直屬斡魯朵。太宗宮帳直屬軍稱皮室軍(契丹語,義為金剛,取堅強之意)。述律後也有宮帳直屬軍稱“屬珊”。

  宮帳設有著帳諸局,如筆硯局、牌印局、裀褥局、燈燭局、車輿局、禦盞局等等。契丹奴隸編入“瓦裏”,為皇室製造各種器物,由著帳郎君統轄。後妃也各有自己的著帳局。又有“著帳戶”,是為皇室宮帳服役的契丹奴隸。服役奴隸首領稱“小底”,如筆硯小底、寢殿小底、鷹坊小底,盥漱小底、尚膳小底、尚衣小底等,統由承應小底局統領。宮帳的祗從、伶官也屬著帳戶。著帳戶隸屬宮帳,又稱“宮戶”。遼朝皇帝有時也把宮戶賜給臣下貴族,成為他們的私奴。

  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記契丹制度說:“每其主立,聚所剽人戶、馬牛、金帛及其下所獻生口,或犯罪沒入者,別為行宮領之,建州縣,置官屬”。《長編》所記與遼朝史事基本相符,但斡魯朵所屬瓦裏奴隸,是契丹人“犯罪沒入”,著帳戶主要也是契丹本族的奴隸。對外剽掠的外族人戶,只在特殊情況下,才被“著帳”。如阿保機時,奚撒裏葛等三營乞降,“願為著帳子弟”。述律後征渤海,“掠有技藝者多歸帳下”。

  斡魯朵所有的奴隸財產,為皇帝所私有。皇帝死後,他的斡魯朵依然存在,由帝后家族所繼承,以奉陵寢。

  投下州縣制阿保機南侵漢地,俘擄大批漢族居民作奴隸。由於奴隸不斷逃亡反抗,降臣韓延徽建言:“請樹城郭分市里以居漢人之降者(俘虜)”。“又為定配偶、樹墾藝以生養之,以故逃亡者少”(《遼史•韓延徽傳》)。被俘掠的渤海人也擄到契丹故地建置州縣統治,或與漢人俘戶雜居。在阿保機和遼太宗時代,先後建置了許多這樣的州縣。如阿保機破代北擄掠的漢民建龍化州,燕、薊所俘建龍化縣。潢河之北,以燕、薊的俘虜建臨潢縣。潢河之西,以渤海俘虜建長寧縣。這樣的州縣,有時仍然沿用俘戶原屬州縣的名稱,如以檀州的俘戶建檀州,俘三河縣民建三河縣,俘密雲縣民建密雲縣。俘渤海長平縣民,與漢民雜居建長泰縣。這些所謂縣,民戶少則一千,多也只四五千,其實只是奴役外族奴隸的寨堡。

  俘戶州縣起初當是屬於契丹最大奴隸主阿保機所有,或者說,其實只是他私有的奴隸,隸屬于宮帳斡魯朵。皇后另有自己的州縣。述律皇后以西征的俘奴建儀坤州廣義縣(本回鶻牧地),當是屬於述律後的“私奴”。

  皇帝、皇后以下的契丹貴族,也各自佔有這樣的寨堡,稱“投下”或“頭下”。《遼史•地理志》說:“又以征伐俘戶,建州襟要之地,多因舊居名之,加以私奴,置投下州”。又說:“頭下軍州,皆諸王外戚、大臣及諸部從征俘掠,或置生口(奴隸),各團集建州縣以居之。橫帳諸王、國舅、公主許創立州城,自餘不得建城郭”。投下州城之設,限於諸王、國舅、公主,如瓊州、原州、福州等州即是國舅宰相“南征俘掠漢民”建置。所謂“自餘不得建城郭”,當是較低的貴族奴隸主,不能私建城郭,但他們仍各有自己的奴隸和“投下”。《遼史•百官志》頭下州軍稱:“不能州者謂之軍,不能縣者謂之城,不能城者謂之堡”。遼朝境內,分佈著大小奴隸主所佔有的大大小小的“投下”城堡,以奴役“團集”的俘掠奴隸。

  早在遙輦氏時,于越釋魯俘掠黨項、吐渾居民作奴隸,運回契丹故土放牧,建于越王城,當是最早的投下城。後晉的亡國之君石重貴被俘到契丹,請求遼朝在“漢兒城寨”側近賜給他養種之地。遼朝在建州割寨地五十余頃,石重貴一行人即在寨地內建築屋室居住,分地耕種。在契丹看來,石重貴一行人也不過是一批俘擄來的奴隸。這所謂“漢兒城寨”,當即俘掠漢民建置的投下城。

  遼滅渤海後,東丹國內基本上仍保持原有的封建制度和文化,只是以漢人和渤海俘戶新建了一些州城。燕雲十六州漢族居住地區,仍然實行原來的封建社會制度。這樣,遼朝境內,便以上京、南京(幽州)和東丹國為中心,形成為社會狀況互不相同的三大區域。

  北南面官制《遼史•百官志》說:“遼俗東向而尚左”。皇帝宮帳設在西方,所以官職都分為北南,和漢族官職的分為左右相似。遼太宗佔領燕雲十六州後,建立起兩套政治制度,“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國制”即契丹官制,統稱北面官,漢制官職統稱南面官。《遼史•百官志》說:“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

  北面官——契丹建制受到唐制的影響,官制雜用漢官職名,但含義已不相同。契丹舊八部的兩個集團,仍設北、南府宰相統轄。阿保機以迭刺部強大難制,分為五院、六院兩部。太宗改兩部夷離堇為大王,稱北院大王、南院大王,分別統領兩部的兵馬(乙室部夷離堇也改稱大王)。遼朝皇族事務仍由惕隱管領,設“大內惕隱司”。另設“大國舅司”,管領後族審密部(蕭)乙室己、收裏兩族事務。“遙輦九帳大常袞司”管領遙輦九可汗家族宮帳之事。朝中設夷離畢院,掌刑獄;大林牙院掌文翰;敵烈麻都掌禮儀。軍政大權集中于皇帝。

  南面官——基本上沿襲唐制。太宗入汴,因後晉制度,置樞密使“掌漢人兵馬之權”。朝官有三公三師,設中書省(初名政事省),門下省,尚書省,翰林院(又稱南面林牙),國史院。南面朝官不象北面官那樣再各分北南,而是仍沿襲漢人舊制,稱左右(如左、右丞相,左、右僕射)。遼朝南面官制沒有留下完整的記錄。《遼史•百官志》參照唐制,羅列職名,與事實多有出入。近年出土遼墓誌所見官職,多為《遼史》所不載。《遼史•百官志》所錄,也未必都實有其職。大抵遼朝沿襲唐、晉舊制,但因事因人而設官,時有增損。燕雲十六州地仍用舊制:州設刺史,縣設令。

  遼滅渤海,得燕雲後,在不同的地區,存在不同的民族,並且存在不同的社會制度,即契丹的奴隸制和漢族、渤海的封建制,在此基礎上也建立起不同的政治制度。在遼朝的統一統治下,不同的制度當然不可能互不干擾地平行發展,而不能不相互影響和鬥爭。遼朝貴族內部由此形成兩種不同的傾向和勢力。他們之間的搏鬥,在皇子倍和太宗之間已經展開,太宗以後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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