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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

第十五章 明清傳教士之東來

元代時基督教一度很興盛,明清之際,許多耶穌會教士來華傳教,造成了一次西學東傳的高潮,西洋的科學技術,一新國人耳目,為中西文化交流,帶來了深遠之影響。


甲. 西方傳教士東來的原因/背景:

1. 新航路之發現:

公元1486年,葡萄牙人狄亞士發現非洲好望角,其後,葡人伽馬繞好望角,橫渡印度洋而達印度,因而激發歐人東來之興趣。

2. 宗教改革:

公元1517年,歐洲發生基督教宗教革命,分裂為新舊兩派。舊派失去原有西北歐之全部教區,其教士為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乃紛紛向海外發展,以廣傳其教,其中以「耶穌會」之傳佈最力。


乙. 傳教士東來之概況:

1. 自1579年 (明萬曆七年) 起,西方傳教士不斷來到中國。到了公元1636年(崇禎九年),全國信教者已達三萬八千多人,至公元1683年(清康熙二年),信徒幾近廿萬。

這些傳教士學識精博,他們利用西方的科學技術來取信於中國官民,把傳播西方科學文化知識與傳教給合起來,既有利於他們的傳教事業,也為東西文化交流作出重大貢獻。

2. 明末清初來華的傳教士很多,著名的有艾儒略、湯若望、南懷仁等,其中對東西文化交流有重大貢獻者,首推意大利人利瑪竇。他到中國後,先居澳門。公元1583年(萬曆十一年)到廣東肇慶,並留居了十五年。這期間,他學習華語,翻譯西方數學、地理等書籍,並遵守中國習俗,甚至留髮蓄鬚,一如中國儒者。

3. 其後於公元1601年至北京,向萬曆進貢方物,並上「陳情表」,表述自己對中華文化之仰慕,以及對天文地理素有研究的情況。自此他定居北京,開始介紹西學、傳教及將中國【四書】等經典翻譯成西文。公元1610年(萬曆三十八年),利瑪竇病歿\於北京,終年58歲,欽賜葬於北京城外。朝廷為其立之墓碑稱讚他是「彬彬大雅君子」。

4. 清朝初年,由於歐洲教皇嚴禁中國教徒尊孔祭祖,而清廷又懷疑外國傳教士參與反清之活動,遂決定禁教。公元1723年(雍正元年),規定除在北京供官職外,其餘傳教士均逐出中國,並嚴禁百姓信教。清廷禁教,傳教士在華活動因而中斷,東西文化交流也隨之停止。


丙. 明末清初傳教士傳入中國的重要科學知識:

明末清初,西方教士東來,並連帶其所傳來的西學使中國之士大夫耳目一新。

1. 銃炮製造:

公元1622年,明朝召羅如望、龍華民等教士用葡萄牙的銃炮製造法為明廷造炮,李之藻、徐啟等皆精於裝置,能製造數十種銃炮,為明、清戰爭中的新武器。

2. 天文曆法:

明朝本有「大統」和「回回」兩種曆法,但都粗疏不合實則。利瑪竇及李之藻合譯【乾坤體義】一書,將西方的天文學傳入中國。明廷開始注意西洋曆法,設局修曆。明末所編之「時憲曆」,在清初頒行,沿用至清亡。

3. 地理學:

利瑪竇獻給萬曆的貢物中,便有【萬國圖志】,其後又屢繪【坤輿萬國全圖】,加上艾儒略的【職方外記】、南懷仁的【坤輿全圖】等書,使中國人對世界空間有了新概念。

4. 數學:

徐光啟及利瑪竇合譯了【幾何原本】,其後有艾儒略的【幾何要義】和湯若望的【新法算術】。

5. 物理學:

熊三拔著【泰西水法】,對疏引水道大有幫助,湯若望著的【遠鏡說】,為光學傳入中國之始;鄧玉函和王徵合著【遠西奇器圖說】,為中國第一部機械工程學。

6. 哲學:

李之藻及傅汎際合澤亞里士多德的【名理探】,介紹西方論理學說,艾儒略著【西學凡】,介紹西方哲學的理論。

7. 美術:

利瑪竇曾以天主圖像及聖母像獻於明神宗,是為西洋繪畫傳入之始;其後湯若望進呈六十四幅基督教故事圖像,羅如望著有【天主聖像略說】,引起國人對西方人像寫真的興趣,因而加以仿效。

8. 建築:

明代所建的天主教堂和外國商館皆採西式建築,這對以後中國的屋宇形態,影響甚大。

9. 音樂:

利瑪竇曾獻西琴一具,並撰有【西琴曲意】一書,為西洋音樂和樂器傳入中國之始;此外,西班牙教士徐日昇又著【律呂正義續編】,是西方樂理傳入中國之始。

10. 其他:

王丰肅著【空際格致】,說明火、氣、水、土為宇宙四大元素。鄧玉函著【人身概說】,介紹西方人體學,比利時人金尼閣之【西儒耳目資】一書,對中國音韻學貢獻極大。


丁. 西學東傳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1. 文化交流:

外來傳教士一方面介紹科學技術,以取信於國人,從而宣傳教義,另一方面則努力吸取中國的文化,傳回其本國,促進東西文化之交流。

2. 客觀精神:

明代理學家對事物的看法純據主觀,而西學中的天文學、數學、物理學等都是著重客觀的科學方法,此種精神影響到不少學者拋棄理學那種主觀態度,而改用科學方法來從事學術之研究。

3. 考據興起:

由於西方邏輯學的傳入,使學者得以客觀態度研究學術,整理古籍,分辨真偽,有助於清代考據學之興起。

4. 譯書風氣:

在外國教士的協助下,翻譯西方書藉的風氣大開,使西方科技知識、思想、藝術不斷傳入中國。

5. 重視科學:

中國傳統上皆視科學為奇技淫巧;至西方科學傳入,以其具有富國強兵及改善生活之價值,國人遂開始重視科學。

6. 基督盛行:

傳教士來宣揚基督教教義,基督教在中國社會遂日漸興盛,信徒日眾。

7. 社會改變:

中國一向閉關自守,依其傳統文化、習慣而生活,及西學傳入以後,使中國各種物質建設和精神活動,均加了西方色彩,因而發生巨大的變化。

8. 藝術技巧:

西方的建築術及藝術技巧傳入中國,影響中國的藝術甚大,如北京的圓明園和長春園,皆集中亞式的大成;國人繪畫亦滲入了西洋畫法。

第十四章 明代鄭和下西洋

甲. 鄭和的生平大略:

鄭和本姓馬,雲南人,小字三寶。朱元璋平雲南後,鄭和被迫投靠朱棣。後從燕王起兵有功,賜姓鄭,擢為內宮監太監。

鄭和出身回教,其父曾朝回教聖地,對「西洋」地方有一定程度之了解,他識阿拉伯文,富航海知識,長於外交及軍事天才,再加上他是王府舊人,深得成組信任,於是下西洋之使命便由鄭和擔任了。


乙. 鄭和下西洋之原因/背景:

1. 政治方面:

明成祖雄才大略,欲以龐大的軍事力量,從海上征服世界,打通中西交通,顯示中國無比的富強。且朱棣靖難起兵,奪得帝位,自知不得人心,於是希望遣使出洋,耀兵異域,招諭外國朝貢,以增加自己在政治上之威望,鞏固帝位。

2. 經濟方面:

A. 傳統貿易:

中國遠自秦漢,已與南洋地區發生往來,宋元以來,官方或私人與南洋通商更為頻繁,發展貿易對國帑收入助益甚大。迄明朝,太祖也於廣州、泉州、寧波置市舶司,並遣使招諭南洋各國。明成祖更積極發展,遣鄭和率武裝商隊,往海外各國進行貿易。

B. 貿易所需:

此一時期中國傳統之出口商品,如絲織品、瓷器、鐵器等,產量大增,可以更多出口;另方面對國外的香料、染料以及珠寶等物,也亟於需求。

3. 交通方面:

A. 西北通道受阻:

明初因西北地區與歐洲交通,為帖木兒帝國及蒙古餘族所阻,故派鄭和另闢海外航線,冀以突破障阻。

B. 造船技術發達:

據馬可孛羅記載,元朝之中國船舶,已有房五六十間,可乘千餘人,海上行駛平穩。迄至明初,鄭和之「寶船」比之元朝,該有過之而無不及。


丙. 鄭和下西洋之經過:

鄭和艦隊七下西洋,規模異常龐大,盛況為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現綜述如下:

一. 時間:

1. 自永樂三年至宣德八年 (公元1405年至1433年) ,中經成祖、仁宗、宣宗三朝,歷時廿七年。

2. 先後七次出海,共歷五十餘國。


二. 規模:

1. 類型與數量:

船艦有大中兩類,最多達百餘艘,少者也有四五十艘。

2. 載量:

平均每艘船可坐四百五十人,並載有大量貨物,攜備航海圖、羅盤等。

3. 裝備:

每次遠航,所帶士兵及隨員,多則三萬人,少則二萬人。船上人等主要為將士、船員、醫官。

三. 任務:

1. 宣揚威德:

艦隊每到一國,先頒詔給賜,恩威並施,宣揚明朝威德,以冀不辱君命,對詐降而劫奪寶船者,則予擒拿,如舊港(今印尼巨港)土酋陳祖義等是。

2. 進行貿易:

鄭和船艦每到一處,即以金銀鍛帛瓷器等物,與當地人民進行交換,主要換取象牙、寶石、香料、珍珠、珊瑚之類,故其船隊被稱為「寶船」。

3. 武裝自衛:

船上軍隊主要為了自衛,只有遭受襲擊才用武力。


四. 航程:

1. 路線:

艦隊由蘇州劉家港出發,經福州而向南海航行,途經占城,再到西洋群島,東南西亞各國及印度洋西部

2. 航程:

前三次航程均只到達印度西南的古里,後四次均到達波斯灣的忽魯謨斯,並派遣分隊赴非洲東海岸的木骨都束(今索馬里摩加迪沙)和幔八撒(今肯尼亞蒙巴薩)。其中第六次到達紅海的吉達(今沙特阿拉伯吉達港)和回教聖地天方(麥加)。


丁. 鄭和下西洋之影響:

1. 聲威遠播:

鄭和七次下西洋,恩威並施,使南洋數十餘國皆派使入貢中國,明朝聲威遠播;中國聲威隆盛於國際,間接亦提高了華僑在南洋之地位。

2. 拓展貿易:

鄭和七下西洋,使明朝與海外之貿易日趨發達,國人紛紛輸出綿繡、茶葉、瓷、漆等,以換取南洋的香料及土產等。其貿易範圍遠至波斯諸國,更刺激了中國手工業的躍進。

3. 文化西傳:

中國文物大量傳入南洋諸國,南洋諸國亦多派士人至中國留學,於是中國文化傳播外地,使南洋土人的文化得以提升。

4. 交通發達:

鄭和七下西洋,他和隨從回國後都寫下了他們的見聞。如費信之【星槎勝覽】、馬歡之【瀛涯勝覽】、鞏珍之【西洋番國志】,均是很珍貴之史料。特別是【鄭和航海圖】和【鍼位編】,更是精密而忠實的航行紀錄,對東西交通貢獻甚大。

5. 移民西洋:

鄭和之出使,使國人了解海外之情況,南洋地區的富庶,亦漸為國人所知,故廣東、福建沿海的居民,紛紛移民南洋,從事經商及開礦,奠定今日後華人在南洋之經濟地位,也對南洋之開發起了積極之推動作用。

第十三章 元代東西文化交流

蒙古大帝國是中國歷史上版圖最大的國家,橫跨歐亞,當時交通異常發達,東西接觸頻繁,文化交流亦很興盛。


甲. 交通發達之原因:

1. 政治需要:

元朝版圖幅員廣闊,為了對這個龐大的國家建立有效的統治,必須發展中外交通。

2. 承宋餘緒:

宋代交通異常發達,元承其餘緒,大力拓展,自然更佳。

3. 商業利益:

元人重視商業利益,故大力發展海陸兩路交通,以便開拓對外貿易。

4. 管理完善:

元朝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在陸路交通的驛道,沿途均設有驛站,除護商衛旅外,還供應驛馬、車輛及食宿,並傳遞信息,由是陸路交通四通八達,暢通無阻,行旅稱便。此外海路方面有廣州、泉州、溫州等優良港口,又設市舶司,船隻出入極為方便。


乙. 元代東西文化交流及其影響:

一. 東方文物之西傳及其影響:

1. 火藥之西傳:

改變了歐洲人的武器及戰術,尤其是火炮的發明及改良,摧毀了諸侯的堡壘,打破了歐洲的封建制度,由分立之城邦漸變成為民族國家。

2. 羅盤之西傳:

促進歐洲人航海技術之發展,後來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及葡人東來,將人類歷史發展推上一大步。

3. 印刷術之西傳:

使得書籍的流傳更廣泛,教育與學術更普及,使歐洲出現了文藝復興及宗教改革時期,揭開了歐洲文明之一頁。

4. 紙幣之西傳:

啟發了西方人的貨幣意識,促進了歐人的財政與商業經濟發展。


二. 西方文化之東傳及其影響:

1. 宗教方面:

蒙古人對宗教採寬容態度,西方教士便來華傳教,包括回教、也里可溫教、猶太教、喇嘛教,元朝並定喇嘛教為國教。

2. 科學方面:

元朝對中亞以西來華的人士,甚為優渥禮待,於是印度、波斯、阿拉伯、意大利、法蘭西各國的學者、軍事家及工藝家都紛至沓來,因而西方的文學、天文、曆算、砲術、醫術、工藝等,遂逐漸傳入中國,豐富了中國文化的內涵。

3. 藝術方面:

西歐的畫法及胡琴彈奏之術在元代時傳入中國。此外,回教的建築藝術亦已傳入中國,泉州清淨寺及廣州懷聖寺,都是用回教寺格式營造,加深了我國建築技巧與藝術之認識。

第十二章 唐代中外文化交流

甲. 唐代文化向東方的傳播:

在朝鮮半島上的高麗、百濟、新羅均受唐文化的影響,特別是新羅所受的影響最大。

一. 唐文化對朝鮮之影響:

1. 制度方面:
新羅之中央及地方政制組織方面,是以唐制為本。

2. 科舉方面:
朝鮮科舉考試,是以中國古籍【左傳】、【禮記】、【孝經】等作為主要科目的,可見受唐文化影響之深。

3. 文字、曆法方面:
新羅的文字稱「吏讀」,是利用中國字音轉化而成的。此外新羅亦施行唐曆法。

4. 宗教方面:
唐代盛行的佛教四宗:法相宗、天台宗、華嚴宗、禪宗,在朝鮮也很流行。


二. 唐代文化東傳對日本之影響:

日本自東漢以來正式與我國交往,至魏晉南北朝時未曾中斷過。隋時,日本也曾四次派遣使臣來華,至唐時,其「遣唐使」亦未曾中斷,而唐代中日間頻密之交往,使唐文化對日本產生巨大的影響:

1. 政制:
公元645年,日本孝德天皇下令改革政制,推行大化革新運動,模仿中國的官制、禮制、學制、田制及刑法。

2. 社會:
日本一切的習俗,如服飾、節令、曆法、娛樂、坐臥習慣等,皆模仿中國;中國的崇孝尚儉精神,也流傳於日本。

3. 宗教:
佛教自中國傳入日本,君主篤信,使佛教在東方的勢力大增,在日本流行的宗派多至十宗以上,佛經的輸入亦多。

4. 文字:
日本文字也是模仿中國的。「片假名」是留學生吉備真備取漢字的偏旁造成;「平假名」是日僧空海用漢字的草書作成,是日本有文字之始。

5. 文化:
中國文化於六朝時由朝鮮傳入日本,自那時起,日本受儒家學說影響甚深。

6. 教育:
日本仿照唐代學制設立學校,亦有科舉考試,一切科目都與唐代相同。

7. 藝術:
中國的樂書、樂器及樂曲,陸續由唐朝傳入日本。日本的雕刻、繪畫亦多模擬唐法;金工、陶製和染織等法,俱受唐朝之影響。


乙. 玄奘法師西行:
一. 西行之背景/目的/原因:

1. 玄奘俗姓陳,河南偃師人,在洛陽淨土寺出家。他感到佛經譯文多缺漏錯誤,遂決心西遊印度,求經解惑。

2. 同時,他又想效法高僧法顯、智嚴等,親至佛教寶地禮拜聖蹟。


二. 西行之經過:

玄奘從西遊赴印度至返國,前後凡十七、八年,其經過大致如下:

公元627年玄奘法師經沙州出玉門關,越過沙漠,經伊吾、高昌、碎葉城,翻過大雪山,經過長途跋涉,歷時五年,到達中天竺摩揭國,進入佛教學術中心那爛陀寺,拜年逾百歲的戒賢為師,學習【瑜珈師地論】等佛經。其間又到南天竺各地遊學。

之後玄奘重回那爛陀寺,代其師講經,主講【攝大乘論】等佛學,又發表重要論文【會宗論】。公元642年,中天竺戒日王舉行有十八國王、數千僧人參加的佛學辯論會,玄奘作了【大乘論】等演講,經過十八日答辯,駁難者被一一折服,玄奘遂被尊為三藏法師。在此期間,玄奘又向天竺人民介紹唐代的政治、經濟、文化情況。

公元645年,玄奘帶著六百七十五部佛經回長安。回國後,他立即投入譯經工作。先後主持弘福寺及慈恩寺的譯場,十九年間譯經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共一千三百餘萬言。他又倡造大雁塔,以儲經書。玄奘還根據旅途所見,寫成【大唐西域記】,記述阿富汗、印度等一百一十一國之情況。

公元664年,他圓寂於玉華寺。


三. 西行之影響/貢獻:

1. 促進中印文化交流:
玄奘西行之後,中國與印度的往來十分頻繁,十世紀及十一世紀,中國人到印度求經者絡繹不絕,印度文化對中國文化之影響至為深遠,其中雕刻、繪畫、佛寺及佛塔的建築、醫葯、天文、音樂等尤其明顯,而中國文化也傳入印度,如老子之【道德經】等書便被譯成梵文。

2. 促進中西交通發展:
玄奘在十七八年間走了五萬里,遊歷了一百一十國。他去時遵西域北道,回程則遵西域南道,而在印度之行程尤為前人遠遠不及,足跡遍及印度次大陸,包括今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和孟加拉。故玄奘於中印交通之貢獻,允稱空前之壯舉。

3. 介紹西域南亞文化:
玄奘所著之【大唐西域記】,介紹了西域及南亞一帶的社會文化風俗,使國人對該等地方之見聞大增。

4. 促進佛教之傳播:
玄奘翻譯的【大般若經】六百卷,是中國佛學中卷帙最為浩繁的經典,他又創立法相宗(又稱唯識宗),成為唐代佛教四大流派之一。佛教又由中國傳至朝鮮、日本,使中國成了佛教之傳播中心。


丙. 唐代中西文化交流:

七世紀中葉,唐軍攻滅西突厥,恢復了在西域的統治,絲綢之路自此進入鼎盛時期。當時,阿拉伯、波斯以至歐洲國家的商人,絡繹不絕來到中國,由於絲路之興盛,唐與西域各國的交流均十分頻繁。茲就將唐代與西域的文化交流的影響分析於下:

1. 宗教:
唐代僧人玄奘、義淨遠赴天竺取經,使佛教在中國傳播日盛;而西方宗教如景教、祅教、回教及摩尼教等,亦於此時傳入中國。

2. 藝術:
因佛教的輪入,使中國有佛塔、佛寺、佛畫及佛像雕刻等新興藝術。隋唐的音樂,也受西方的影響很大,如胡琴、琵琶是從西域傳過來的。中國的繪畫也受影響,如唐代畫聖吳道子的凹凸畫法,頗有天竺的風味。

3. 工藝:
西方之珍奇器物如珊瑚、珍珠、琥珀、琅玕、琉璃及象牙等輸入中國,使中國的手工業也發生變化。此外製糖法、葡萄酒製法、種棉、紡織、玻璃製造法等技術,也經西域傳入中國。同時,中國的絲綢及工藝品也大量輸往波斯。中國之造紙術也經過大食人傳到西亞,以後再傳到非洲和歐洲。

4. 文學:
唐朝文化因受外來佛教之影響,使小說之題材更形豐富,對後世之話本小說等頗具影響。

5. 科學:
佛僧於傳入宗教的同時,亦將外國的科學介紹入中國,使唐代曆法更為精密,醫葯更為進步。

6. 都市:
唐時因外商來華絡繹不絕,商業都市因此興起,著名者有長安、洛陽、敦煌、汴州、交州、揚州、泉州及廣州等,乃商人之集中地區。

7. 貿易:
為求促進各國平等貿易,唐政府於重要的港口如交州、廣州、交州、登州等地設立「市舶司」,在陸路交通要衝如武威、張掖等地,設有互市監,分別管理中外通商事務。

第十一章 兩漢通西域

甲. 張騫通西域:

漢朝時候,甘肅至玉門關和陽關以西,包括新疆和蔥嶺(帕米爾高原)以西地區,稱為西域。漢帝時曾派張騫出使。

一. 張騫出使西域的背景/目的/原因:

1. 一雪前恥:

漢初四朝,皆對匈奴採取和親政策,至武帝時,國力充沛,極欲討伐匈奴,一雪數十年來和親的恥辱。

2. 牽制匈奴:

漢武帝為實行東西夾擊匈奴的戰略,先後兩次派張騫出使西域。

第一次出使,是希望聯絡大月氏夾擊匈奴。

第二次出使,是希望說服烏孫等西域國家與漢聯盟,進一步打擊匈奴,以斷匈奴的右臂,這是以夷制夷之方法。


二. 張騫出使西域的經過:
1. 第一次:
公元前139年,張騫率領一百餘人從隴西出發,向西域進發,在西行途中,被匈奴俘獲,被扣留十年,後來匈奴內亂,得機逃脫,西至大宛,當時大月氏已臣服於匈奴,無復仇之意,結盟事不得要領,張騫居歲餘而歸。在歸途中經過羌中,又被匈奴俘獲,扣留了一年多,其後張騫乘匈奴內亂逃回長安。

2. 第二次:
公元前119年,匈奴為漢所敗,漢武帝再遣博望侯張騫出使西域。張騫率使團三百人,帶備金銀玉帛至烏孫,欲說服烏孫與漢結盟,藉此牽制匈奴,並分派副使至大宛、康居、大夏、安息諸國聯絡,但因烏孫不不知漢朝虛實,臣服匈奴已久,故不敢與匈奴為敵。

公元前115年,烏孫及其他各國使臣隨同張騫回國;其後,分遣西域國家訪問的副使,也同這些國家報聘漢朝的使者一起,陸續返回長安,而烏孫使臣目睹漢朝殷實,遂與漢朝結盟。


三. 張騫出使西域之影響:

1. 了解西域:
張騫先後兩次出使西域,歷盡艱險,獲得了大量的西域資料,深入了解西域各國的政治民情,山川形勢,有利於以後對西域的用兵及經營。

2. 傳漢聲威:
張騫出使西域,傳播漢朝聲威於西域,使西域各國紛紛遣使與漢訂交,發展了漢與西域的關係。

3. 開闢交通:
自張騫出使西域起,中國與西域的交通孔道,得以逐漸溝通,漢與西域的來往漸趨頻繁。

4. 文化交流:
自張騫出使西域後,西域的汗血馬、樂器、樂典等傳入中國。印度的佛教哲學與藝術、希臘的雕刻美術等,亦輾轉傳入中國,葡萄、石榴、胡桃、胡麻、胡豆、胡瓜等也移植中土。而中國的絲織品、鐵器及冶鑄、鑿井等技術,也相繼傳入西域,中外文化交通逐漸開展。


乙. 班超通西域:

一. 班超通西域之背景:
1. 王莽時期,與西域斷絕了關係,於是西域諸國再次役屬匈奴。由於匈奴稅歛苛刻,西域諸國希望與漢朝恢復關係。

2. 光武中興,著重安內,無暇遠顧西域。明帝時,東漢國力漸強,遂於公元73年(永平十六年)派竇固率兵進駐西域。在車師置西域都護進行屯田和防衛匈奴。其後多數國家歸附漢朝,少數仍從匈奴,為了穩定與西域各國的關係,並打擊匈奴,竇固便派班超出使西域。


二. 班超通西域的經過:

1. 明帝時:
公元73年,班超率領36人出使西域,先後在鄯善、于闐擊殺匈奴使者,並擊退龜茲、助疏勒復國,漢朝聲威一時大振。西域各國又重新歸附中國,於是復設西域都護府羈縻他們。

2. 章帝時:
公元80年,班超為西域長史,會合西域諸國兵力,先後擊敗姑墨、于闐、莎車諸國,西域南道從此暢通。

3. 和帝時:
公元90年,班超配合竇憲對匈奴的攻勢,擊敗了大月氏;翌年,又降服了龜茲等國,並受命為西域都護。公元94年,焉耆歸漢。至此,北道完全打通,西域五十餘國,全部內附。

公元97年,班超派遣甘英出使大秦,甘英經安息、條支(今伊拉克)等地,到達波斯灣後便回國。

公元102年,班超奉詔回京後一個月病故。


三. 班超出使西域之頁獻/影響:

1. 降服西域:
班超出使西域凡三十年,憑其智勇,幫助西域諸國擺脫匈奴的控制,自是西域五十餘國重新附漢,恢復了漢朝在西域的統治,鞏固了已經開拓的疆土。另一方面,亦加強了漢與西域各國的友好關係,打擊了匈奴的侵略力量。

2. 發展交通:
班超通西域,不但恢復了西域與漢斷絕了六十餘年的交通,而且其派遣甘英出使大秦,也為開闢中國通向西亞、歐洲的通道作出貢獻。

3. 文化交流:
班超出使西域,促進漢代與西域各國的文化交流和貿易往來,西域商人以及中亞、南亞商人沿著西域大道,向內地運來毛皮、毛織物、香料等物品,換取內地的絲織品及銅鐵器物;同時,中土文明西播,得以逐漸同化鄰接西北各地的異族。


丙. 絲綢之路開拓之影響:
經過張騫、班超的先後努力,兩漢和西域得以溝通,絲綢之路大開,這對中西之間的交流產了重要的影響。現就政治通交、商業往來、物產輪入和文化交流四方面,說明兩漢通西域之貢獻:

1. 政治通交:
經過張騫、班超的屢屢出使,兩漢之國威遠播於西域。西域諸國紛紛派使者至中國通好。這就使漢朝得以在西域設立行政機構,進一步加強了彼此的聯繫。

2. 商業往來:
由於絲綢之路的打通,中西貿易因而大盛,商旅絡繹不絕,中國絲織品等大批西傳,遠達於歐洲。

3. 物產輪入:
西域傳入的物產,有胡豆、胡瓜、胡蒜、胡桃、葡萄、西瓜、石榴、苜蓿等植物、驢、汗血馬、大象、孔雀、犀牛、駝鳥、駱駝等動物、玳瑁、珠璣等寶物,這些物產使中國的社會生活發生了重大的改變。

4. 文化交流:
漢族的一些先進生產技術也向西域各國傳播,如冶鐵、鑿井等,同時,西域的音樂、樂器、舞蹈、波斯、希臘、羅馬的藝術輾轉傳入中國。此外,佛教傳入中國,令中國人之精神生活更為豐富,連帶佛教藝術、雕刻、佛典翻譯工作也日漸發達。

第十章 明代賦役與經濟發展

甲. 明初之賦役制度:

一. 魚鱗圖冊與黃冊的編訂:

明太祖為使田租力役的課徵能夠公平確實,使國家田賦收入充實和穩定,故大規模進行全國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查,編入總登記簿,記載各戶土地之位置、肥瘠、圖形、面積、田界及所有者之姓名,作為產權糾紛判決之根據,名之曰「魚鱗圖冊」,政府據此定賦稅標準。另又調查全國戶口,將一里(一百一十戶)之人口編入一冊,名之曰「黃冊」,分存戶部、布政司、府及縣。


二. 田賦徵收法:

明初田賦仍行「兩稅法」,有「夏稅」與「秋糧」,夏稅不過八月,秋糧不過明年二月。所徵多以土地所出,以米、麥等實物為主,亦可折納銀鈔錢絹代輸。以米糧為徵者稱「本色」,折納謂之「折色」。

三. 徵收率:

明代田賦分官田和民田兩等,官田稅重,每畝課稅五升三合;民田稅輕,每畝課稅三升二合。

四. 攤派力役:

1. 明初役制規定丁男十六歲為丁,必須服役,六十歲免役;

2. 明代力役分三種,一是「里甲」,以戶計算;二是「均徭」,以丁計算;三是「雜泛」,臨時攤派。

3. 三者的役法皆有兩種。「力差」即親身服役,銀差為輸銀代役。


乙. 明中葉後之一條鞭法:

一. 推行之原因:

明神宗萬曆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實行一套新的賦役制度,名為「一條鞭法」,用以代替舊制,其施行新制的原因如下:

1. 兩冊失修:

明代自中葉以後,黃冊和魚鱗圖冊久不整理,調查土地和戶口的工作己趨鬆弛;官吏乃乘機舞弊,因而課稅失實,弊病百出。

2. 賦役混亂:

明世宗以後,因國力不足,政府經常額外加派賦稅,項目繁多,使賦役混亂,人民不堪其苦,加上其時土地兼併問題嚴重,失去土地的人民遂大量逃亡,進一步破壞原有的賦役制度。


二. 主要內容:

公元1578年(萬曆六年),張居正任首輔,下令全國進行土地清丈,並於萬曆九年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又稱「條編法」),作為統一的賦稅制度,其主要內容如下:

其辦法是將田賦、力役、土貢合併,計畝徵收,即總計一州或一縣中百姓應出租稅,加上服役的代價,均攤在田畝之上,按畝計算,徵收用銀折納,免徵實物,一次交訖。


三. 優點:

1. 手續簡便:

將田賦力役合併,計畝徵銀,在徵收數字上好像是加了田賦,可是豁免了差役雜賦,省卻甚多麻煩,官民兩便。

2. 貧民受惠:

將力役併入田畝計算,可使家無恒產之貧戶無須負擔是項差遣。

3. 刺激工商:

由於不徵丁稅,無田產百姓可自由流徙向城市,這對疏散較密地區人口及發展城市之工商業,起了刺激作用。此外,由於折現徵銀,無形加重貨幣使用價值,使商品交換得到更大便利,間接促進明代中晚期工商業貿易的發展。


四. 制度之破壞:

一條鞭法實行後,國家在糧食和銀鈔方面都有較大的增長,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財政的危機,鞏固了明王朝之統治。不過,至神宗末年,由於與女真族交戰,為籌措軍費,遂大量增加田賦,並徵民服役,一條鞭法遂遭受破壞,思宗時,又有「三餉加派」,人民不堪其擾,而一條鞭法也不能維持。


丙. 明代工商業發展盛況:

明代中期以後的嘉靖、隆慶、萬曆、天啟四朝共百多年,我國手工業生產有進一步發展,地域性分工更加明顯,白銀成為更廣泛使用的通貨,加上國外市場的開拓,整個社會的商品經濟都有飛躍的進展,其中以江南地區最為突出。

1. 棉織業:

明代棉織業普及各地。其時已有腳踏紡輪、手紡雙紗或三紗的紡車,技術也較前代進步,生產效率因而提高,有「棉布衣被天下」之說法。

2. 絲織業:

明代民營絲織業非常發達,江南的蘇州、杭州、嘉興以及山西、四川等地均盛產絲織品。而蘇州及杭州是絲織中心,居民大都「以機為田」,「以梭為耒」,且每所機戶僱用工人數目甚多,存在著「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的關係,可見當時已產生資本主義的萌芽。

3. 瓷器業:

以江西景德鎮最為發達,人口逾十萬,陶戶和舖店十分之七八。除官 外,民 多達二三百座,每座產量比官 多出三、四倍。

4. 印刷業:

明代印刷事業頗發達,能印製精美的彩色套印版畫,由二色至五色,此為前代所無。此外,無錫、常州、蘇州等地均流行以銅活字印書,規模頗大。

5. 造船業:

明代造船工序已有細緻的分工,如南京之龍江船廠設有細木、油漆、鍛鐵、船蓬、纜索等作坊,可見造船業之先進。

第九章 宋代之工商業與海上貿易

兩宋時期,在政治及軍事方面,雖處於積弱狀態,但在經濟方面,卻有當相大的發展,從宋手工業代及商業的繁盛,可見一斑。

甲. 兩宋工業之發展概況:

1. 礦冶:

宋代大量開採煤炭作燃料,金、銀、銅、鐵、錫和鉛的產量都超越了唐代。冶鋼、冶鐵、冶銅的技術突飛猛進,磁州的工匠更使用「灌鋼法」煉出了純鋼。

2. 紡織:

宋代絲織業發展蓬勃,開封、洛陽、定州、成都等地皆有規模龐大的紡織作坊,紡織品有綾羅、紬、紗、錦等名目,其中以成都的織錦最為名貴。

3. 陶瓷:

宋代陶瓷器的製造十分精巧,瓷質細膩,花紋別緻,是對外貿易的重要品類,其中江西景德鎮的「影青瓷」,更是飲譽中外。

4. 造紙:

宋代造紙業有極好的發展,宋紙品質輕軟薄韌,四川成都、福建建陽及江浙一帶,都盛產紙張。南宋時所製色箋十分精緻,有紅、紫、黃、碧等多種顏色。

5. 印刷:

雕版印刷業在宋代進入了全盛時期,北宋畢昇發明了活版印刷術,提高了印刷技術水平,開封、杭州、成都、蘇州及紹興等地,皆成為著名的刻書中心。

6. 漆器:

宋代漆器產品造型精巧,花彩以內紅外黑或純紅、純黑為主。漆品產地以江浙為中心,包括杭州、溫州及江寧等地。

7. 火器:

宋代利用火藥製造火器,用於戰陣,有火槍、灰炮、霹靂炮和回回炮等。

8. 造船:

兩宋時期,造船業不斷發展精進,南宋時製造的車船,上有二十四車,分為三層,高十幾丈,可乘千人,在船上置有羅盤針,遠航時可以測定航海方向。


乙. 兩宋商業之發展概況:

1. 官賣制度:

宋代商業盛行官賣制度,官賣物件計有鹽、茶、酒、醋、金、銀、銅、鐵和錫等,商業利潤成為政府的財源之一。

2. 商業都市:

宋代的商業都市,首推東京、成都、慶元及蜀州,南宋時則偏於兩廣、江浙及福建等沿海州郡。當時的商業都市,已突破了坊和市的界限,也突破了晝及夜的界限。

3. 農村集市:

從北宋開始,農村出現了定期的集市,稱為「墟」,政府亦在「墟」中徵收商稅。

4. 商人入行:

宋代商人都必須入行,以便官府課稅;不入行者,其貨不得上市,每行置「行頭」一人,負責管理同業事務。

5. 紙幣流行:

商業的發展需要大量貨幣流通,但宋代每年雖鑄造數百萬貫的銅、鐵錢,仍不敷所需。因此北宋時已有「交子」出現,是為世界上最早的紙幣。至南宋,紙幣日益代替銅錢,成為主要的交換媒界,除「交子」外,又發行「會子」、「鈔引」等。


丙. 兩宋海外貿易概況:

一. 宋代對外貿易發達之原因:

宋代東北與西北兩方,皆為強大外族所盤據,中斷宋與西亞之陸路貿易,惟有靠東南海上交通來維繫南洋諸國與宋的貿易關係。促使宋代海外貿易發達的原因如下:

1. 經濟重心南移:

自唐末五代以來,中原殘破,中國與西方的陸路交通中斷,經濟中心遂自黃河中下游南移至江淮一帶。北宋積極發展江南地區的經濟,百業興隆,手工業製品,遠銷海外,輸出路線自然倚重水路航運,遠達南洋及非洲東岸。

2. 工商業發達:

宋代手工業上承唐與五代以來的發展而更趨專業化,手工業作坊分工細密,質量精美,產品激增,故極需發展海外市場。

3. 政府獎勵:

宋代國家財政困難,政府非常重視海外貿易,把海關稅收作為國家財政主要來源。宋政府沿海重要港口設市舶司,又立法保護外商權益,並設「蕃坊」、「蕃市」以方便外商,並籠絡來華的阿拉伯人。

4. 造船業發達:

宋代造船業發達,尤以明州、溫州兩處最多。船舟之大,種類之多,式樣之新,皆超越前代。且北宋時已懂得使用指南針測定航行方向,有力地幫助了海外貿易之發展。


二. 宋代之市舶司:

1. 設立原因:

宋代海外貿易發達,為招徠外國商船,促進國際貿易及增加稅收起見,乃於沿海都市設置市舶司,以便接應商船及管理商務。

2. 設置地區:

北宋時於廣州、杭州、明州、泉州及密州等地設立。南宋時又於溫州、江陰等地增設。

3. 職責範圍:

A. 管理外國之進口船隻。
B. 負責徵收外來貨物的關稅。
C. 明確規定進口貨物的種類。
D. 劃定蕃坊和蕃市,利便外商居住與進口貿易。
E. 管理由中國駛往外國的貿易船隻,及一切有關事務。


三. 宋代對外的貿易概況:

1. 貿易路線:

宋代有四條主要的海外貿易路線,分別是從廣州通往今越南、印尼等地;從明州或杭州通往日本及高麗;自密州入渤海至高麗;由泉州至大食等國。

2. 貿易方式:

北宋與海外諸國的貿易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朝貢」的方式,為官方直接貿易,可免交稅;另一種是「通商」方式,為民間貿易,由市舶司管轄。

3. 貿易對象:

兩宋對外貿易的國家有大食、占城、高麗、東非、日本、印度、波斯等,其中以大食最為重要。

4. 貿易商品:

宋代輸出品以絲織、布帛、茶葉、瓷器、漆器、金、銀、鉛、錫及緡錢為主;輸入商品以香葯、蕃布、木料、犀角、象牙、珍珠、琥珀、珊瑚、瑪瑙等數量最多。

5. 貿易數量:

北宋熙寧九年,僅杭、明、廣三處市舶司已歲收淨利三十多萬緡。南宋紹興二十九年,全國歲入三千萬緡,而市舶司收入達二百萬緡,約為歲入總數之十五分之一,可見對外貿易之重要。


四. 宋代海上貿易發展之影響:

1. 鞏固統治:

海上貿易收益彌補了宋室財政的空虛,鞏固了兩宋王朝的統治,特別是南宋時期,使政府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與金人對峙,維持半壁江山。

2. 促進生產:

海上貿易的興盛,進一步刺激了東南沿海手工業及商業的發展,外貿所需的瓷器、紡織品需求量日增,有利於東南沿海的經濟持續穩定。

3. 市鎮興起:

由於海上貿易發達,令東南沿海地區興起了不少新市鎮,如北宋密州板橋鎮,平江府昆山縣黃姚稅場。


五. 市舶司制度對海上貿易帶來之影響:

市舶司制度之設立,有利於海外貿易的管理與開拓,進一步促進了海外貿易的不斷發展。

第八章 唐代賦役與經濟發展

甲. 租庸調制:

1. 基礎:

租庸調制是建立在均田制上的一種賦役制度。唐初,承襲隋朝的舊制,採用均田制,規定:

A. 十八至六十歲的男丁,授田百畝,其中二十畝為永業田,可傳子孫,八十畝為口分田,身死還官。

B. 嚴禁買賣土地,但若因遷徙或家貧無力料理喪事者,可出賣永業田。


2. 內容:

A. 租:指的是田租。規定丁男十八歲以上者,由政府授田一百畝,受田者每人每年納粟兩石或稻三斛予政府。

B. 庸:指的是力役。規定丁男十八歲以上,每年須替國家服役二十天(遇閏月加二天)。凡不願服勞役者,每天須納絹三尺代替。

C. 調:指的是貢物。規定各隨其鄉所出,每戶納絹或綾二丈、麻二斤,如納貢布料者,加五分之一。


3. 優點:

A. 為民制產:

唐初政府授田予人民,因其產而課以賦稅,從而使無產者保有恒產,使其生活安定。況且又便於杜絕兼併(因規定土地不能買賣),賦稅也較易徵收。

B. 輕徭薄賦:

唐代所定的稅額較前代為輕,以稅額言,僅是四十稅一,較漢代還輕;以庸而言,每歲服役二十日,較漢代減少十日;以調而言,北魏一對夫婦,徵調帛一疋,較唐調大約多了一倍。

C. 稅項分明:

租庸調制有田則有租,有丁則有庸,有戶則有調,項目分明,官吏不能作弊取巧,人民亦無從隱瞞。


4. 由租庸調制改行兩稅制之原因/租庸調制破壞之原因/兩稅法施行的背景:

公元780年(建中元年),德宗接納宰相楊炎之議,廢除租庸調制,改行兩稅法,原因如下:

A. 制度漏洞:

租庸調制有「課戶」和「不課戶」的規定,「課戶」是一般農民;「不課戶」是貴族官僚、廢疾、僧尼和工商業者。於是許多「課戶」都盡量設法化為「不課戶」,以逃避賦役,影響了租庸調制之實施。

B. 戶籍失修:

開元年間,國家昇平日久,官吏耽於逸樂,因而人口的死亡,田畝的轉讓,戶籍皆未嘗記錄,政府逐漸難於按戶籍徵稅。再者安史之亂後,逃戶極多,田產戶籍無從稽考,政府遂圖謀他法,增加稅收,租庸調制遂日漸廢弛。

C. 均田破壞:

中唐以後,均田制日漸破壞。貧民無田仍需按戶納稅、豪強大戶兼併所得的田產既非政府授給,徵稅自無憑藉,故租庸調制難以繼續推行。


乙. 兩稅法:

1. 內容:

A. 量出為入:

政府預先計算中央及地方每年所需的支出,量出為入,確立徵稅的標準,然後向戶主攤分徵收。

B. 按田徵稅:

政府將人民現有的土地,改為私有的永業田,取消租庸雜役,按每家資產多寡以定其稅額,按田畝數目以徵收田稅,即只抽取戶稅及地稅。

C. 夏秋兩徵:

稅項分兩次徵收,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

D. 徵商人稅:

沒有固定居住地的行商,一律依傍所在的州縣繳納其資產的三十分之一為稅收,務求人民公平繳稅。

E. 以錢折算:

地稅原規定按畝納米麥;戶稅是按戶等高低而定稅錢,但徵收時則要稅戶先以錢幣計算,而折合綾絹繳納。


2. 優點:

A. 簡化手續:

兩稅法將各種複雜的稅項,統一為戶稅及地稅,簡化了手續;分夏秋兩季繳納,人民籌措較易,可說是官民兩便。

B. 制度公平:

田賦是按每戶實際擁有田畝的數量課稅;戶稅則按各戶的貧富等級而定其稅額,資產多的稅重,資產少的稅輕,可算是公允合理。

C. 改善財政:

社會上各階層的人都要交稅,繳納網擴大,使唐政府的財政一度得到改善。


3. 缺點:

A. 加重負擔:

戶稅定額本是以錢計算的,但徵收時都要折錢納物,後來價錢高漲,物價下跌,同樣的稅額,無形中增加負擔。

B. 土地兼併:

兩稅法再為民制產,政府允許\土地私自買賣,加速了土地的兼併,社會上形成了貧富對立之現象。


4. 兩稅制與租庸調制之比較:

一. 內容比較:

A. 租庸調制分為「租」、「庸」、「調」三項徵收,而兩稅法則將三項稅收納入田租,一併徵收。

B. 租庸調制需要繳交實物,兩稅制則以錢計算。

C. 期限方面:租庸調每年納稅一次;兩稅法分夏秋兩季繳納。

D. 租庸調制,戶籍有主客之分,若有遷徙,仍須向原籍繳納;兩稅法則「戶無主客,見居為簿」。

E. 租庸調制,人丁分為中男、丁男,繳交稅額,各不相同;兩稅法無中男、丁男之分,一律按富貧程度徵稅。

F. 租庸調制有固定稅額,兩稅制則量出為入,沒有固定稅額。

G. 租庸調制下,人民不得自由買賣土地,蓋\所有田土均屬政府;兩稅制之下,土地屬人民私有,故可自由買賣。


二. 得失比較:

A. 租庸調制: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才有調;稅目分明,人人有能力負擔。兩稅制則將各項稅目合而為一,只徵租稅,不再授田,失去了為民制產的精神,於是土地兼併之風大盛。

B. 兩稅制規定「戶無主客,見居為簿」,人民得到遷徙的較大的自由;「人無中丁,以貧富為差」,繳稅得到較公平的標準,比起租庸調制之硬性規定稅額為佳。

C. 兩稅制規定繳稅以錢來計算,不像租庸調制實物力役並重;從稅目的意義上來看,兩稅制是比較進步的。

D. 兩稅制將租庸調歸併一起徵收,手續簡便,且分夏秋兩季繳納,人民負擔較易,以後各朝的稅法,皆以此為藍本。

E. 租庸調制具有為民制產的精神,頗似近代主張經濟平等的社會主義;兩稅制准許\人民自由買賣土地,任意兼併,造成貧富懸殊的現象,頗似近世主張自由的資本主義。


乙. 唐代經濟重心之東南移:

自古以來,中國的經濟、文化重心一向在黃河流域的所謂「中原」地區。通過三國時期吳國等的開發,和晉室的衣冠南渡,使長江流域進一步發展,經濟重心開始南移。及至唐中葉以後,中國的經濟重心進一步轉移到長江流域下游一帶,考其原因約有以下數項:


一. 唐代經濟重心南移之原因:

1. 安史影響:

安史之亂的戰事主要在北方發生,黃河流域飽受戰亂摧殘,破壞不堪,人口銳減,土地荒蕪,而南方江淮一帶未受戰火蹂躪,經濟得以繼續發展。所以安史之亂奠定了日後中國經濟、文化南遷的基礎。

2. 藩鎮割據:

唐中葉以後藩鎮跋扈,北方戰亂也較多,再加上運河淤塞,以致地方不靖、商旅裹足。而淮南、江南等地則未受太大影響。因而唐室的財政收入漸漸倚重於東南的租賦、鹽稅等,中國之經濟、文化中心逐漸南移。


二. 五代十國經濟重心進一步南移之原因:

由於北方飽經戰亂,長安和洛陽殘破不堪,中原地區人口銳減,經濟受嚴重破壞。相反,南方戰亂較少,社會安定,戶口充實,各國君主皆注意興修水利,勸課農桑,促進商業貿易,社會經濟凌駕於北方之上,中國經濟重心進一步南移。


三. 唐代經濟重心南移之概況:

1. 人口增加:

中國歷史上,每當北方有戰亂,百姓便會大批南逃避難。安史之亂後,北方人口銳減;相反,南方州郡的戶數卻不斷上升,為南方提供了大量的勞動力,加強了南方的社會經濟的發展。

2. 財政重地:

安史之亂後,唐室的財政收入主要依靠江南區。北方的大批移民南遷,不單只增加了南方的勞動力,而且還帶來了先進的生產技術及經驗,大大推動了南方的經濟發展。如當時的浙東地區,單是漁鹽之利,已是「衣食半天下」;而且對外貿易的收益,也主要集中在南方的廣州、泉州、明州等地區,可見其時南方地區的經濟地位已遠遠超過北方。

3. 農業發展:

中唐以後,唐室相當注重南方的農業發展,特別在江南地區,興修了不少水利的工程,較大型的如代宗大曆年間在升州勾容的絳岩湖周圍百里,開置水塘,立斗門調節乾旱,灌田萬頃。水利事業的發展促進了糧食的生產,亦反映出唐政府對南方農業的重視。

4. 工商業發展:

中唐以後,江南地區在手工業和商業方面的發展迅速,其時著名的手工業和商業城市在南而不在北,如江蘇浙江一帶的綾紗、四川成都的蜀錦、浙江紹興的越 ;江西南昌的陶瓷均很著名。商業城市方面,如成都、揚州、廣州等均在南方,反映出南方經濟的發達。

第七章 漢代重農抑商政策

甲. 漢初之經濟政策:

漢初之經濟政策主要是指高祖、惠帝、文帝及景帝時期的政策,重點在重農與抑商,其措施大致如下:

一. 重農政策之內容:

1. 增加農業人口:

漢高祖讓部分士兵復員回鄉,給予田地,免除徭役,使其從事農業生產。又下令凡庶民因饑貧而賣身為奴婢者,一律釋免為平民,以增加農業的勞力。此外高祖又制定鼓勵增殖人口的政策,於公元前200年(高祖七年),下令凡「民產子」,可免除兩年徭役,這些措施均有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

2. 減免田租徭役:

漢高祖輕徭薄賦,取十五稅一以利農桑。文帝還免收天下農田租稅十二年;又縮短徭役的期限,由一年一次改為三年一次。

3. 重視農業發展:

漢初的皇帝較為重視農業生產,曾修築黃河堤岸,又溝通渠道,以復興農業。當時賈誼、晁錯等都上書,要求勸農務本。文景二帝更親自耕種,賈后則親自採桑,以示提倡農業。


二. 抑商政策之內容:

漢高祖仿效秦之辦法,實行抑商,壓抑商賈在政治及社會上的地位,規定商人另立戶籍,稱為「市籍」,凡有市籍者,一律不准衣絲乘車、不得攜帶兵器、子孫不得任官,且要交納加倍的人口稅。其後的惠、文、景三朝,基本上沿用高祖的抑商政策,以限制商人的活動。


三. 漢初重農抑商政策之影響:

1. 經濟迅速恢復:

漢初各朝實行的重農抑商政策,對於恢復漢初的經濟具有重大作用。漢初的經濟迅速恢復,人口增加,政府的財源充足。據載景帝末年,國家的糧食堆滿庫房,以致腐爛,國庫裏的藏錢太多,連穿錢的繩子也朽壞了。

2. 奠定富強基礎:

漢初的社會經濟逐步好轉,為以後武帝的全盛時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乙. 漢武帝之新經濟政策:

武帝由於對外連年用兵,大興營造、遊幸封禪、鑿渠開河等工程,國力消耗甚大,文景兩朝的儲備花光用盡,遂實行聚歛的經濟政策,務求把財政大權集中在政府手中,抑制私商,大力開源。

1. 統一貨幣:

漢初郡國可自行鑄造錢幣,所以無論大小、輕重與質量均不一。武帝下令禁止郡國及私人鑄造,由國家統一鑄造新幣,鑄造新的五銖錢,作為全國統一通用的貨幣。

2. 立專賣權:

西漢初年,商人壟斷鹽鐵業,漢武帝下令改為國營,於各地置鹽官、鐵官及榷酤官,統辦一切鹽、鐵、酒的事務,禁止民間私自營造及販賣。

3. 行均輸法:

於當地設均輸官,凡地方貢物不必運往京師,可就近以高價出售,收入交官庫,避免往來輸送的浪費。

4. 設平準制:

於京師設平準官,收購各地的貨物,賤買貴賣,以平抑物價,防止商賈囤積居奇。

5. 廣徵稅捐:

從事工商業者,均須向政府呈報資產狀況,依報徵收稅項,稱「算緡錢」,百姓擁有船車者亦須課稅,一乘一算,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收一算,以此來限制與打擊商人、增加國家賦稅的收入。

6. 賣官鬻爵:

准許百姓以錢買官以及贖罪,以增加國庫之收入。


丙. 王莽改制與重農抑商的變本加厲:

王莽建立新朝,實行推德改制,他依據【周禮】,作了一系列的復古改革,企圖通過託古改制,重建社會經濟秩序。其經濟改革之措施如下:

一. 重農政策:

1. 「王田」制度:

土地兼併是當時社會最嚴重的問題。王莽認為恢復古代的「井田聖制」是解決土地問題的最佳方法。於是王莽下令:(1)田地收歸國有,稱為「王田」,私人不得自由買賣;(2)男丁八口之家,佔田一井(九百畝):(3)凡一家男口不滿八人而田地超過一井者,超額田要分與宗族鄉鄰;(4)沒有田地者,則每一夫一婦授田百畝。

2. 奴婢政策:

由於劇烈的土地兼併,造成大量的農民淪為奴婢,官貴豪強「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這便嚴重地破壞了社會農業生產。始建國元年,王莽下令改稱奴婢曰「私屬」,不准自由買賣。


二. 抑商政策:

1. 六筦 (管) 、五均政策:

「六筦」是六種重要的國營事業,即鹽、鐵、酒、鑄錢、五均賒貸及徵收山川湖澤的生產稅。而所謂「五均」(又稱五均賒貸)就是由政府在長安、洛陽、臨淄、邯鄲、宛及成都六大城市設置五均官,負責五均賒貸事宜,內容包括:

A. 平抑物價:

五均官管理五穀、布、帛、絲、綿等日常需用的貨物價格,遇滯銷跌價時,由政府平價收購;缺貨漲價時,再由政府平價出售,藉以維持物價平衡,防止囤積居奇。

B. 徵利得稅:

凡從事養蠶、紡織、巫、醫、旅店等工商業活動的人士,須繳交十份之一的利潤,作為政府放款的資金。

C. 徵荒地稅:

凡荒棄土地、廢耕的田和城郭中的空地,皆須納稅,以鼓勵人民從事生產。

D. 懲罰遊民:

凡無業流氓,每丁每年須繳納布帛一匹,不繳者則強迫勞役。

E. 政府賒貸:

凡百姓因祭祀或喪葬需錢,可向政府借貸,不收利息,但須按時歸還。此外,凡從事工商業而貸款者,每年交十份之一的利息。


2. 改革幣制:

王莽廢漢五銖錢,改為五物(金、銀、龜、貝、銅)六名(錢貨、黃金、銀貨、龜貨、貝貨、布貨)共二十八品,目的在恢復古制,禁止人民私鑄錢幣。

第六章 春秋戰國之工商業發展

春秋戰國時期,農業生產不斷發展,特別是鐵器與耕牛的普及,使農民可以施行深耕細作,而且不少大型水利工程的興建,如秦國的都江堰、鄭國渠等,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為社會提供了豐富的物質基礎。同時不少原屬於貴族私有的山林池澤逐步開放,生產範圍逐漸擴大,也為手工業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資源。至於戰事頻繁,道路的開通,也刺激了諸如兵器、造車、造船等手工業及商業往來之發展。現就春秋戰國之工商業發展概況分述於下:


一. 農業改進:

春秋末期,我國農業上又發生一大變革,即利用耕牛以及鐵器的發明,農民不但可以多耕,而且可以深耕,收成大增,農業發達。戰國時,新興的國君甚注重農田水利,如魏文侯時的鄴令西門豹,開十二渠,引漳河水灌溉農田;秦昭襄王時蜀守李冰引岷江水,開都江堰,再者到戰國時,已注意識別土壤,作不同類的種植。又懂用糞肥,草木灰和綠肥。耕地、播種、除草的方法也有改進。

二. 土地私有:

由於農耕技術之改良,私田的開墾越來越多,糧食增加,人口亦隨之增多,土地不敷分配,且加上列國兼併,井田制遂崩壞,國君徵稅亦發生困難。春秋末年,魯宣公改行「初稅畝」,實行按畝課稅,不再分公田、私田。魯哀公又徵「賦稅」作軍旅之費用,這就廢除了井田制,在法律卜承認私田主人對土地的私有權。秦孝公重用商鞅,變法圖強,「廢井田,開阡陌」,土地可自由買賣。大抵戰國初年,土地私有制在中原諸國已普遍施行。

三. 工商勃興:

諸侯開放山林川澤,令工業原料獲得充份供應;同時由於不少貴族沒落,許多過去專為貴族服務的工匠,成為自由工商業者,刺激了工商業的興盛。

當時的工業,大抵以礦產、冶金、煮鹽、絲織、舟車建造、陶器、木器及皮革業較為盛行,分工細密。以工商業起家的巨賈,有子貢(衛人)、陶朱公(越國大夫)、牛販弦高(鄭人)、冶鐵商郭縱(趙人)、鹽商猗頓(齊人)、採丹砂之寡婦清(秦國)及秦相呂不韋等。列國君主亦受工商之利,於市廛或邊隘之地立關卡,徵收關稅。

四. 貨幣流行:

此時期廣泛流行以黃金、刀、布為交易媒介。當時的銅幣形體有刀、布、圓錢及銅貝,並以斤、鎰為重量單位。

五. 都市興起:

由於商業繁榮,作為貨物集散與轉運的貿易中心便陸續設立,後來更發展成為大都市。當時著名的都市有齊的臨淄、趙的邯鄲、魏的大梁、楚的郢等。

六. 平民解放:

井田既廢,平民可以自由遷徙轉業,由於從事工商者容易致富,故棄農從事工商者大不乏人。

七. 交通發達:

由於列國交往繁密,於是修築道路,開鑿河道,溝通南北交通。

第五章 唐宋明清之重要兵制

甲. 唐代之府兵制:

西魏時,宇文泰採納蘇綽建議,創「府兵制」。迨及北周及隋代,歷經添削,其根本乃承襲前代遺規。此一兵制,至唐太宗時,乃臻完備。

一. 府兵制之內容:

1. 府兵來源:
唐代將農民按貧富分為九等,六等以上的農民,每三丁選一丁為府兵,免其租庸調,但兵器、糧食衣裝等均須自備。當兵者二十歲開始服役,六十歲免役。

2. 置折衝府:
唐太宗時,全國分置634個折衝府,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長官為折衝都尉。

3. 寓兵於農:
府兵除出征與輪流衛戍外,其餘時間均居家種田;農隙時,由折衝都尉統率教習攻戰之術。

4. 出征衛戍:
遇有戰事,府兵由中央命將率領出征,戰事結束,便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平時每年須輪流宿衛京師,還需定期鎮戍邊疆。


二. 府兵制之特色:

1. 寓兵於農:
唐代之府兵是一種徵兵制,由六等以上農民之精壯子弟組成,平時在家鄉耕作勞動,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遇有戰事,則奉命徵調,事畢返回所屬之折衝府。因此,在府兵制下,凡兵皆農。

2. 自備衣食:
府兵之兵器、糧食、日常用品,均需自備。加上由於府兵平時務農,生活無異於農民,國家毋須為其負荷軍餉,從而節省大量養兵費用。

3. 兵將分離:
戰爭時期,由中央臨時配備將領,率領府兵往赴征戰;戰爭結束,兵歸其府,將帥則解除兵權。如是措施,使軍隊不至於成為將帥私有,減少軍人擁兵專擅或割據之可能性。


乙. 宋代之禁軍與廂軍:

宋代承襲五代而實施募兵制。宋太祖鑑於五代以來禁軍驕橫,藩鎮跋扈,於是規定軍權由中央樞密院掌管,宋之兵類有:

一. 宋兵之類別:

1. 禁軍:

宋禁軍分三種:
1/ 扈從天子的禁軍,最為精銳,號稱「直班」;
2/ 負責守衛京師,有要事才出征;
3/ 被調駐戍守地方軍事重點,每兩年換防,稱為「更戍」。(宋代行更戍法,其意義有三:(1)集軍權於中央;(2)習勤苦,戒懶怠;(3)兵不專將,將不專兵。)

2. 廂軍:
即地方諸州鎮兵,廂軍職守為保衛地方,但因優秀之兵被調升為禁軍,餘下皆老弱之兵,平素缺乏訓練,待遇低微,恒不足以贍家,平時只作差役雜務,幾乎無戰鬥力可言。


二. 士兵之來源:

宋代軍隊的來源有四途:
1. 就地募集志願當兵者,加以編制訓練;
2. 招募士兵之子弟,使承其父業,世代為兵;
3. 於受災地區,招募災民為兵;
4. 以囚犯當兵。

三. 宋代之廂軍與禁軍之特色:

1. 冗兵充斥:
由於沒有良好的退役制度,老兵不可用時,只得再募新兵,於是軍隊愈來愈多。至仁宗時,已達一百二十五萬,以後續有增加,而養兵之費佔全國歲入百分之八十以上,可見冗兵過多。且當天災時,宋室時以招兵為救濟災荒的手段,用這種方式建立的軍隊,其質素自然低劣。

2. 兵不知將:
宋初行更戍法,中央禁兵輪番遠赴邊屯戍,軍隊流動性太多,影響平日之訓練工作,且無法熟習防區之地形環境,不利作戰。另一方面,三年一遷,浪費國帑,且將官不隨軍調遣,於是將不知兵,兵不習將,減低團結作戰的效果,宋代武功\不振,與此有關。

3. 地位低落:
軍人的物質和精神待遇均差,糧餉不足以養家,且禁軍要刺面,廂軍要 手,以防逃亡,加以顯貴們常把軍隊當苦工使用,社會人士對他們並不尊敬,稱他們為「賊配軍」,所以當時沒有人肯走入武人的道路。

丙. 明代之衛所制:
明朝兵制組織複雜,它是綜合漢、唐、元三代兵制而成的。
一. 衛所制之內容:

1. 起源:
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採太史令劉基言,以唐府兵制為藍本,立軍衛法。

2. 組織:
1/ 「所」:明代於每一府設所。「所」有百戶所與千戶所之分;百戶所士兵編制120人,長官稱為「百戶」;千戶所士兵編制1120人,長官稱為「千戶」。
2/ 「衛」:以五個「千戶所」組成一衛,也即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故「衛」所隸轄之兵,乃屬五個所之士兵。
3/ 衛之統領:衛之上司統領為都指揮司,它隸屬於京師之前、後、左、右、中五軍都督府。

3. 職責:
衛所之士兵,均有軍籍,無戰事時屯田練武,如發生戰事,則由兵部選派大將擔任統帥,調撥衛所兵以從征。戰爭結束,將歸於朝,兵返衛所。

4. 衛所兵之來源:
1/ 從征:即隨太祖舉兵開國之軍隊。
2/ 歸附:即歸附明軍之元末群雄隊伍或元朝降卒。
3/ 謫黜:因罪謫放之官吏或犯人。
4/ 垛集:由民間徵集之壯丁。


二. 衛所制之特色:

1. 世襲為兵:
明代衛所的士兵及一些低級軍官均為世襲,編入軍戶,父死子繼,正軍死亡,由其子弟餘丁遞補,永無失業之憂。

明中葉以後,因衛所兵常受虐待及奴役,又長期遠離鄉土,故逃亡者日眾。

2. 寓兵於農:
明代衛所兵制是自給自足,採用屯田的方法來養兵,國家每年可節省大量的軍費。

3. 兵將分離:
中央的五軍都督府,掌兵籍而無調兵權;兵部有調兵權而不統軍隊,權力劃分,可防止專權。國家有事,由兵部調兵遣將出征;戰事結束,則將還於朝,兵歸於衛所,所以兵不專將,將不擁兵,防止了將帥擁兵自重。

三. 明衛所與唐府兵制之比較:

1. 近似之處:

A. 組織方面:
唐設府兵制,明設衛所制,兩者之組織形式頗相似,當國家有事之時,兩者均臨時配搭將領,事畢將則各回「府」或「衛所」;士兵則各回原地從事農耕以自給自足。

B. 軍餉方面:
唐與明之上升期,國家均毋須竭財以養兵,因士兵乃屬兵農合一之成員,糧餉方面基本上可以自給自足。

C. 權力方面: 唐明兩代之兵制,對於杜絕武將擁兵專擅,確起作用。唐明兩代當各處於興盛時期,其武功之彪炳,誠與寓兵於農之體制有密切關係。

D. 兵源方面:
唐之府兵規定,若成員有死亡或空缺,即由中央補充;而明代之衛所制則規定,軍人屬於世襲。故當唐明兩代各處於上升期,均兵源充足,不虞缺乏。


2. 不同之處:

A. 退役情況不同:
唐代之府兵有退役年限規定,而明代衛所制之官兵及其眷屬,則均列入軍籍,以軍為終身職業,世代不改。

B. 成員成份不同:
唐之府兵徵選自農民,且挑身體強壯、家境富裕之農家子弟充任,退役年齡為六十歲。明代衛兵來源則異常複雜,分別有從征、歸附、謫發、垛集四類。


丁. 清代之八旗兵制:

有清一代之兵種及制度變化頗多,先後「有八旗」、「綠營」、「鄉勇」、「新軍」等數種。八旗兵制在滿州入關前已採用,入關後繼續施行,後來漸趨敗壞。茲略述清代八旗兵制之概況如下:

一. 內容:

1. 旗兵為清太祖努兒哈赤所創,初分八旗,旗之顏色為正黃、正紅、正白、正藍、鑲黃、鑲紅、鑲白、鑲藍,每旗有兵7, 500人。

2. 其後征服蒙古時,復將蒙古軍分八旗,後又將投降之漢軍分為八旗,合為二十四旗。

3. 此等旗兵多用於對外征戰,由將軍及都統管轄,駐防於京師及各地軍事要衝。

二. 特色:

1. 職業軍隊:

八旗兵在創立初期,乃兵民合一,具有行政、軍事及生產三重職責,但自滿清入關後,這種制度逐漸產生變化,成為純粹的軍事組織,於是八旗兵變成職業軍隊。清代統治者為了保持軍隊之戰鬥力,規定旗人不許經商、做工,只許任官、或當兵應差,給予特殊的政治地位、優厚的待遇及精良的裝備。

2. 驍勇善戰:

滿清入關前後,八旗兵軍紀嚴明,有功\必賞,有罪必罰,且保存遊牧民族勇悍之特點,故野戰必勝,攻城必克,是一支戰鬥力強勁之隊伍。其後雖日趨腐化,質素下降,但國家統治者仍視之為國家之根本,予以保留。

第四章 唐宋明清之科舉制

甲. 唐代科舉制:

漢代以察舉徵辟取士,至魏文帝時,吏部尚書陳群創九品中正制,代替察舉徵辟,然行之既久,流弊又生。隋文帝有見及此,乃廢九品中正制,以「志行修謹」及「清平乾濟」兩科舉人,即以「德」、「才」取士。煬帝時增設進士科,試以經義、詩賦及策論,是為科舉制之濫觴。唐沿隋制,仍以科舉選拔人才,並使之更為完備。

一. 唐代科舉制度之內容:

1. 取士方法:

A. 生徒:

凡屬州郡學館,或京師之國子監、弘文館、崇文館,學成之學子,均稱為生徒。上述單位每年把應考之生徒名單,送中央禮部登記以候應試。

B. 鄉貢:

屬非官學出身之士子,由州縣保送投考,稱為鄉貢。

C. 制舉:

因臨時需要,由天子自行下詔,徵求四方有德行、文學、軍事、將略等方面之特殊人才,親加考試錄用,此途試時不定期,取錄者亦少。


2. 考試期限:

分為常選及舉制兩類。前者,每年冬季保送生徒和鄉貢,隔年春季舉行考試,每年一趟,是為常選。後者,指的是特科,屬不定期舉行,視臨時需要而定。

3. 考試科目:

生徒或鄉貢之應考學士,其考試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算等科,其中以明經、進士兩科最為重要。明經先試帖經墨義,後試時務策,並進行口試;進士注重詩、賦、策、論。

4. 授官資格:

唐代考生考完禮部試,只取得做官資格,未能正式成為官員,而需再經吏部考試,謂之「釋褐試」,合格後始行授官。吏部所考的是身(體貌均佳)、言(言詞辨正)、書(楷法勁美)、判(文理優良)。


(二) 唐代科舉制度之特色:

1. 吏部授官:

唐代科舉考試及第者,只是取得出仕資格,如欲出仕,還須經過吏部的釋褐試,方得授官。吏部擇人的標準有四:一為體貌端正,二為說話有條理,三為書法工整美觀,四為文辭優美。

2. 重進士科:

唐代對進士科出身的士人特別尊重,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大抵應進士科的考生,每百人取錄一人,而應明經科的考生,則約每十人取一人。

3. 行公卷制:

唐代的科舉考試仍保留漢代以來的譽望風氣,主考官並非單憑考生的成績而定等第,還考慮考生的知名程度,故應考前,必雲集京師,競將自己的得意作品,送呈京師的達官貴人,以邀名譽,觀素學,以期即使臨場失準,亦可被錄取,此種做法稱為「公卷制」。


(三) 唐代科舉制之影響:

1. 破除門閥,人材輩出:

唐代開科取士,任何人士,不論高門大族或寒門出身者,只要有真才實學,均有獲選參政的機會。此舉不但打破魏晉以來高門大族壟斷政壇的局面,也可選拔到真正的人才。唐代人才輩出,名相如狄仁傑、烑崇、宋璟、張九齡等,均由進士科出身,制舉所得的人才亦不少,在唐代三百六十九年名宰相中制舉出身的佔七十二人。因此,科舉制為後世所沿用。


2. 宦途歧分,釀成黨爭:

唐代中葉以後,應明經試的多為世族子弟,應進士試的多為寒門士子,兩派人物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結成朋黨,援引私己,互相攻擊,形成後期之「牛李黨爭」。


3. 積久生弊,遺患後期:

科舉制創行之初,對破除門第、發掘人材頗有積極作用。但行之既久,成了入仕的主要途徑,於是士人爭相埋頭於追求功名,但求及第作官,不管實際政治才幹,結果造成吏治日壞之患,後來歷朝承襲此制,流弊不少。

4. 文學繁榮,科技不振:

由於科舉制注重文詞詩賦,對於文化促進提高,影響甚大;唐詩最為發達,唐代大詩人輩出,誠非偶然。然而因科舉最重明經、進士兩科,影響所及,中國學術領域局囿於「經義」及「詩賦」二途,導致科技無由發展。



乙. 宋代科舉制:

太祖採中央集權制,中央的官僚機構,比唐更為龐大,機關重疊,官吏人數大增,因而對於官吏的選任,在承襲隋唐科舉制度的基礎上,又有了明顯的發展。


一. 取士方式:

1. 貢舉:

A. 年限:由禮部主持,宋初無定制,至英宗時始定三年一試。

B. 科舉名目:宋初貢舉諸科頗多,包括進士、明經、明法等,但以進士科最盛。

C. 投考程序:英宗時正式確定了州試、省試及殿試的三級科舉制度,投考士子,先經州府考試,由諸州判官主持。考試及格者保送京師,應禮保大考,謂之「發辭」,經禮部考試中格,謂之「及第」,於尚書省列名「放榜」,最後再參加殿試以更定名次。殿試及第後,即行授官。

2. 制舉:

A. 制舉是不定期的,視乎當時之需要,由皇帝臨時下詔舉行。

B. 當時社會重視科舉出身,故應制舉者不多。


3. 學選:

由太學三舍選充,僅在北宋哲宗元符二年到徽宗宣和三年施行了二十二年。



二. 宋代科舉制之特色:

1. 舉行殿試:

宋代之貢舉,在禮部試之後,須經過殿試,殿試始於唐代武后戴初元年。及至宋太祖開寶六年,太祖親自於講武殿,對落第士子進行覆試,此制遂成定制。

2. 規格嚴密:

宋代考試規則甚為嚴密,計有「彌封」、「謄錄」等法。「彌封」又稱「糊名」,即將應試人姓名加以彌封;「謄錄」即將考生的原卷命人照卷謄錄一遍,使閱\卷者無從辨認考生筆蹟,而減少可能發生的流弊。

3. 恩賜出身:

宋初諸帝,為提倡科舉,獎勵文人,對屢試不第者加以優恤,恩賜及第。此項措施增加了各科錄取的名額。

4. 及第授官:

宋代優待士子,科舉及第者,可即時授官。由於宋代科舉錄取人數多,官俸又高,故有冗員充斥之弊。


三. 宋代科舉制之影響:

1. 人才濟濟:

宋代沿唐制,開科取士,政權對各階層的人士開放。寒門山身的士子,也有參政的機會。他們一旦登第,多懷忠君報國之心,如李綱、宗澤、岳飛、張浚、文天祥、陸秀夫等忠義之士,於此可見科舉得人之明證。

2. 學術發達:

宋代之重視科舉,促進了理學、文學、史學的發達。

3. 冗官充斥:

宋代開科取士,三年一試,每次錄取數百人,恩賜出身的亦有數百人,以致朝廷冗官充斥,行政效率低下,暮氣沉沉,綱紀不振。



丙. 明代之科舉制:

明代科舉制,大抵沿襲唐宋舊制,但由於投考士子日眾,故設層層考試以限制及第者,因此有淘汰甄選的性質。此外,其重要特點亦包括了以八股文取士。茲略述明代科舉制之內容及考試方法如下:


一. 明代科舉制之程序:

1. 童試:

應試者為各府縣之童生。童試需經歷三個階段,即次第經縣、府、院的甄選考試,及格者稱為生員,俗稱秀才。

2. 鄉試:

應考者為秀才,在各省省會舉行,三年一次,於秋季應試,及第者稱舉人。

3. 會試:

應考者為全國舉人,由中央禮部主考。會試的考期在鄉試次年二月開始,及第者稱為進士。

4. 殿試:

會試及第之進士,於發榜不久後,參加皇帝主持的殿試,其主要目的在於評定進士的等第,不再淘汰。等第分一甲二甲三甲之類。一甲三名,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凡得進士之銜均得任官,或入翰林院(為進士進修之所),或為京官、地方官。

明代的科舉除文舉外,還包括武舉,制度與文舉相同。


二. 明代科舉制之特色:

1. 行四級考試制:

明之科舉制,較唐、宋時更為完整,自童試、鄉試、會試、以致殿試,形成一貫之體系,其間之遞升非常週密,可杜絕舞弊及僥倖。


2. 以八股取士:

明太祖規定用「八股文」取士。考生所作之文章必須仿宋經義,立論以朱熹的學說為根據,文章分八段,有一定之格式及字數限制。


3. 配合學校教育:

明代科舉,鄉試以下,與學校教育相輔而行。明制規定,地方所設之府、州、縣學校,每三年舉行兩次考試,第一次稱為歲考,學子成績分為六等;第二次稱為科考,是歲考中一、二等學子進行複試,及格者為科舉生員,取得參加鄉試之資格。此外,府、州、縣學校所授之科目,有禮、射、書、數四科,其中禮科所習科目,與科舉考試內容關係密切。作為最高學府的國子學(又稱國子監),所以監生,種類繁多,其中的「舉監」收納會試落第的舉人,待下次會試時再出監應試,故明代的學校可說是科舉之預備場所。


4. 重進士及翰林:

明代對進士及翰林特別重視,英宗以後,更有「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之說。由此,科場上遂有品流之分,進士及第者謂之清流,秀才舉人謂之濁流,難以出任大官。


5. 嚴防作弊:

明代防止考生作弊的制度非常嚴密,應考人必須填寫三代的姓名、籍貫、資歷;但必須避寫「朝號」及「御名」。此外,又有「糊名」、「謄錄」、「搜院」、「鎖院」、「巡邏」等制度,考官入場即鎖門,考生有軍士看守,以防士人自由進出;鄉試及會試均考三場,每場以一日為限,當晚收卷。


三. 明代科舉制度之影響:

1. 學問空疏:

士子埋首於內容空洞和形式僵化的「八股文」之中,對修身養性及治國安邦的道理反而漠不關心,故即使科舉及第,也是學問空疏,難為國家所用。


2. 才智蔽塞:

由於考試內容只能代聖人立言而不許\創新,遂令士子才智蔽塞,意志消磨。


3. 官分清濁:

明代規定進士及第,進入翰林院的人才可當大官,於是進士及第是清流,浮在上面;秀才舉人是濁流,沉在下面,任憑學問政績及修養再好,也難超升當大官。


丁. 清代的科舉:

國家政治制度的遞嬗,時代愈後,則愈見完備。考試制度,到了清代,因積了千餘年歷史上的沿革,懲前毖後,自能多所損益,益臻完密,藉以發揮考試制度最大的效用;同時因國家情形較為複雜,故科名也比較明代為多,茲略述於下:


一. 考試規格:清代科舉依循明制,以八股文取士,應考者的文章格式,有嚴密的規定,時稱「制義」。

二. 考試程序:

清代科舉每三年考選一次,分為童試、鄉試、會試及殿試四個階段:

1. 童試:

應考者為各州縣的童生,童試又分三個階段,初為由知縣主考的縣試,次為由知府主考的府試,最後為由學政主考的院試,及第者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生員於參加「鄉試」前,還須應「科考」。


2. 鄉試:

在各省的省會舉行,參加考試者為府州縣學的生員,及第者稱為「舉人」。


3. 會試:

於鄉試後一年在京師舉行,由禮部主持,及第者稱為「貢士」。


4. 殿試:

在殿試中舉行。一甲三名,分別是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皆為翰林官,或相當之職級。


三. 特別科目:

除常舉之外,清代尚有博學鴻儒科、博學鴻詞科、孝廉方正、直言、經學、山林隱士及經濟等特科的設立,以博學鴻詞科禮遇最隆,由皇帝下詔徵求,用意在籠絡漢族的士大夫。


四. 武舉科目:

制度與文科相同,設有秀才、舉人、進士諸名目,所試者為弓矢刀石之類。


五. 清代科舉之特色:

1. 制度完備:

科舉制度發展至清代已歷時千餘年,故從考試程序、內容、防止作弊方面,均吸納了唐、宋、明三代制度的優點,更趨完備,考生無論出身於何種階層,都有被平等錄用的機會。

2. 安撫士人:

清初開設的特科和獨有的翻譯科,均有懷柔性質。前者為了網羅明末遺老和山林隱逸之士,藉以消除他們恢復故國的思想;後者則是為了籠絡滿蒙子弟,給他們提供較優厚的出仕機會。


六. 清代科舉之影響:

清代統治者對於被征服的漢人,推行「抑其道器而揚其文辭」的文化政策,故不但保留八股取士的辦法,而且變本加厲,割裂四書五經的字句以出題,其八股格式,較之明代更為煩瑣和機械化。

此外,由於考試內容太狹,使人易於擬題傳習,於是士人只習所擬之題,而於本經之文,反而置之不讀。因此,清代士人的學問空疏,不切實用。

第三章 漢代之察舉徵辟及魏晉南北朝之九品中正制

甲. 漢代之選士制度:

我國選士制度,淵源於成周時代。周室東遷以後,春秋時期,仍然是世卿的局面;降及戰國,各國引用游士,始開布衣卿相之局。中國所行的以賢能為標準來甄選政府官吏,和儘量避免政治上親私作用的各種方法,其中很多創治於漢代,其主要的方法有「察舉」、「策試」、「徵召」、「辟舉」等。現詳述於下:


一. 漢初入仕概況:

漢初,高祖得天下,有賴功臣宿將貴冑之功,為求報答他們汗馬功勞,故選拔官吏,多從功臣及三公九卿子弟中挑選。

其後,隨著國家組織擴展,選官的範圍不能再囿於一途。高祖十一年,遂下「求賢令」,詔令公卿及地方太守察舉賢才,正式擴大了選舉的範圍。


二. 察舉制度:

自西漢高祖下詔求賢,惠帝下詔徵求「孝弟力田者」,尚未形成經常制度。至漢武帝納董仲舒之議,於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下令郡國舉孝察廉,從此察舉成為定制,「察舉」又名「鄉舉里選」,務求選拔廉能的官吏。此法又分為不定期及定期兩類:不定期以「策賢選良」及選拔特殊人才為主;定期以「舉孝廉」為主。

1. 策選賢良:

為不定期的選舉法。當國家有需要時,詔令中央大臣或郡國太守薦舉「賢良方正」,天子親自策問,由被薦者對答,謂之「對策」,入選合格者為「中策」,並因才授官。


2. 選拔特殊人才:

此為特科,為求取非常人才,如武帝時詔舉「秀材異等」、「明當世之務」,元帝時詔舉「明陰陽災異」,光武詔舉「茂才」、桓帝詔舉「至孝篤行」等,士人可自由報舉或推舉。


3. 孝廉:

為漢代最重要的一種定期察舉。武帝時董仲舒在對策中指出孝廉德行,可作為國家良才。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下詔令郡太守歲舉孝子廉吏各一人。元朔元年,武帝再下詔令地方遵行,「舉孝廉」遂成定制。


三. 徵辟制度:

徵辟即徵召及辟舉之簡稱,是一種非常的榮譽。徵召,即由皇帝下詔指定姓名徵召,委任要職;辟舉,為三公相府自行選用僚屬,初為公府掾吏,日後若政績良佳,更可遷升為九卿大臣。


四. 察舉徵辟與漢代士人政府之關係:

1. 漢武帝確立察舉制,以孝子廉吏為官,一改高祖時無功\不封侯,非侯不拜相的習慣,使察舉制成為漢代最重要的選吏途徑。

2. 西漢時,孝廉出身者大多是通曉經書的儒生,漢 帝以後的君主多任用儒生為相,形成了一個崇尚文治的士文政府。

3. 此外,應詔舉者亦不乏「經明行修」之大儒,如董仲舒、公孫弘等,此二人對漢代士人政府之形成,影響頗大。

4. 由於漢武帝以後的政府均為士人政府,而政府的主要成員多由察舉而產生,故察舉、徵辟制歷三百五十多年而不墜。昭宣以下的宰相及重要公卿,幾乎全是讀書人出身,而且都經過選舉及學校兩途入仕。由漢以後,歷代政府(除元代外)均崇尚文治,可說是受漢代由察舉徵辟產生的政府影響所致。


乙. 魏晉南北朝之九品中正制/九品官人法:

漢代以察舉徵辟取士,為當時士子一種晉身方法,然行之既久,流弊遂生,於是曹魏以九品中正制取代之,其後沿用於魏晉南北朝。此制的創立,一方面是為了革除漢末選舉的流弊,另一方面也是適應當時政府環境的要求。現分述此制產生之背景、內容及其影響於下:


一. 九品中正制 興起的背景:

1. 察舉制度破壞:

漢代施行鄉舉里選的察舉制度以選用人才,而漢末大亂,「人士流移,考詳無地」,察舉制無法維持,只好改弦更張。

2. 察舉制度生弊:

察舉制度行之既久,弊病叢生。東漢末年,地方官吏察舉人才,往往憑個人的喜惡,或受賄徇情,或受託虛薦,所舉者多名不副實,故當時人譏之曰:「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

3. 清議之風流行:

東漢末年頗重清議,品評人物之風頗為流行。其實所謂九品中正制,只不過是將原來由少數人控制的清議品評官式化,改由中央派官員主持而已。

4. 曹丕釐定為制:

曹操崛起於漢末喪亂之餘,思才若渴,於是「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包括才德技能)」,以隨品錄用,開九品中正制的先聲。及至魏文帝曹丕用吏部尚書陳群之議,正式創立了「九品中正制」。


二. 九品中正制之內容:

1. 中央政府於每郡設小中正,每州設大中正,均以在朝為官、才德兼備之本郡人士充任。

2. 由郡之小中正把本郡之人才分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3. 小中正把選定人才上報大中正,大中正核實後,轉報吏部擢用。

4. 中正官對人才的品定,以三年為一更,中正有權根據掌握的調查材料進退其等第。

5. 若小中正品評失當,大中正有權糾正;若大中正品評失當,吏部亦可更定。


三. 九品中正制之影響:

1. 統一用人標準:

東漢末年以來,戰亂頻仍,政局動盪,中央政令不行,朝廷用人漫無標準。九品中正制推行初期,重視品狀,吏部根據人物的品級授官,用人遂有了客觀標準。因此頗能矯正東漢末選舉之時弊,使吏部用人便利,政治清明,有利於鞏固曹魏之政權。

2. 形成門閥政治:

九品中正制創立之初,本為一權宜的選才任官制度,但行之既久,出身世族的大小中正官,便不免徇私舞弊,官官相護,而不復以品德學識為標準,只問出身,不辨賢愚,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不公平現象,此制遂成為世族壟斷政權的工具,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門閥政治。

3. 造成政治腐敗:

九品中正制發展至後期,官位多由高門子弟所壟斷,他們只知有家,不知有國,關心的是維護其門第的地位和利益。且他們又多注重玄學清談,不理朝政,於是魏晉南北朝之政治日趨腐敗。

第二章 唐宋明清之中央政制

甲(一)唐代三省六部制之內容:

隋唐時期行政中樞機構是三省六部。三省,是指中書、門下、尚書;六部,是指尚書省所屬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三省制萌芽於東漢,東漢以來的尚書台,至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發展為尚書省,以後中書、門下二省也相繼出現,而且有時也曾掌握宰相職權,然而,終三國兩晉南北朝之世,中書、門下二省並未最後完備。就地位而言,中書、門下均低於尚書。同時中書、門下二省的具體職責也還沒有詳細規定。發展到隋代,確立了中央政府的五省六部制(五省即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侍,然實際行使行政職權的是前三省)。到了唐太宗時,又在此基礎上發展為比較完整的三省六部制,取代了秦漢之三公九卿制,現略述三省六部之職權於下:


(1) 三省:

A. 中書省 (隋初叫內史省) :

中書省掌管機要,決定軍國大政,為最高發令機關。全國最高政令,皆由中書草擬,以皇帝的名義和詔書的形式發出。中書省的長官稱為「中書令」,負責領導中書省。中書省除草擬詔令外,還處理尚書省及其它中央及地方機關的上行奏章、公大。並可「參與機密」,研討軍國大事,是皇帝的重要助手,權力極重。

B. 門下省:

門下省之長官為侍中,是宰相之一,除參與軍國大事的討論外,還審閱上行文書,並提出意見,送呈皇帝裁決。同時對中書省草擬的詔旨如認為內違失,可以批注送還,叫做「封駁」或「封還」,即對原詔旨提出不同意見,送回中書省重新擬撰。如果門下省覆核後沒有意見,便送尚書省執行。

C. 尚書省:

隋唐時期皆以尚書省為最高執行機關。全國一切行政事務都由其管轄,所以機構也最大。尚書令除「參與機密」,研討軍國大事外,主要是具體執行中書起草、門下審核而最終經皇帝批准頒佈的各項詔令。設左右僕射為副長官(唐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


(2) 六部:

尚書省長官總辦工廳,稱「都堂」,下設六部,吏、戶、禮三部在其左;兵、刑、工三部在其右,由左、右僕射分領。六部制從公元六世紀隋代確立後,一直到十九世紀,清朝相沿不改,存在一千三百多年。

A. 吏部:掌管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

B. 戶部:掌管天下土地、戶口、賦稅、錢糧、財政收支。

C. 禮部:掌全國禮儀、祭祀、科舉及學校教育。

D. 兵部:掌武官選授、獎懲、地圖及軍政事務。

E. 刑部:掌全國律令、司法行政、審判重大案件及刑獄等事務。

F. 工部:掌天下各項工程、工匠、屯田、山澤、水利和交通等政令。


(3) 御史台:唐之御史台大致為西漢之制,為中央監察機構,長官為御史大夫,下有御史中丞輔之,職掌以刑法典章糾正百官罪惡,直接向皇帝負責。御史台分台院、殿院、察院等,分掌糾彈朝中百僚、殿廷供奉與肅正朝儀,巡察州縣屬僚等事。

(4) 九寺:

唐代中央政府機構中,司理全國庶政的,除上述六部之外,尚有九寺、五監,尚書省的六部是掌握方針政策的全國行政管理中樞,而九寺、五監乃具體的辦理機構。九寺沿襲秦漢時的九卿而來,其主要職權實歸六部所握。

a. 太常寺: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

b. 光祿寺:掌酒醴及膳食。

c. 衛尉寺:掌武庫器械文物。

d. 宗正寺:掌皇室及外戚事務。

e. 太僕寺:掌廄牧及車輿。

f. 大理寺:掌刑名及斷獄。

g. 鴻臚寺:掌賓客、凶儀及四夷朝見之事。

h. 司農寺:掌倉儲及營田。

I. 太府寺:掌財貨及貿易。


(5) 五監:

五監亦如九寺,大抵均遵循舊制遺規而設,彼此各有分工:

a. 國子監:掌儒學訓導之政,管國子太學等教授事。

b. 少府監:掌百工技巧之政,包括織染、鑄幣、互市等。

c. 將作監:掌土木工程營造、工匠事。

d. 官器監:掌軍器製造。

e. 都水監:掌川澤、津梁、渠堰、陂池之政。


(二) 唐代三省六部制之特色/優點:

1) 三權分立:

唐宰相制無專政之弊。一度命令的頒發必須經過三省。其過程是先由中書省起草詔令,經門下省同意及副署,然後再交尚書省執行。而門下省對不當者,有權駁議。可見三省制把宰相職權劃分為三,既可將相權徹底分化,又可以互相牽制,避免權臣專政。

2) 平衡君權:

中書省向政府提出建議,議好後便呈交皇帝檢察。當皇帝認可時,便在其中寫「可」,不同意則交回中書省。故此皇帝無提議權,只有贊同權。而皇帝簽「可」後,交門下省審查,若門下省同意,才交尚書省執行。任何政令未經中書、門下而發出者均屬違法。換句話說一切皇帝詔令,必經中書門下兩省。此對君權有一定的平衡作用。

3) 設政事堂:

唐代不僅將原宰相的職權分由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共掌,而且太宗設立了政事堂,形成一套三省長官會議政事的制度。除三省長官外,其他較低的官員也可參加機務,只要在他的原有官銜下,加上一個「參議朝政」、「平章政事」或「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名號,便有資格參加政事堂會議。因此通過集體議政,不單只解決互相間之爭執,而且審慎穩重,可收集思廣益之效,又可以彌補帝皇才幹之不足。

4) 職務分明:

三省六部是一種比較健全的中央政制,不僅各部門職責有明確的規定,而由對員額也有嚴格限制,可謂分工明細、組織精密。

5) 規模完備:

六部乃政府機關,而秦漢之九卿則是王室的,從九卿轉變到六部,正是政府逐步脫離王室獨立之證明,規模趨於完備。


(三) 三省制之弊病:

1) 因為三省分別掌管對詔令的制定、審核與執行,使原來獨立的相權分屬三個部門,結果往往造成相互掣肘、職責混淆,雖有政事堂之設以協調矛盾,然並未能收到預期效果。即如【資治通鑑.唐記】所云:「每議政之際,是非蜂起,上不能決也。」

2) 唐代宰相又失之名稱過多,重床疊屋。「唐世宰相,名稱尤為不正」,除了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等原三省長官外,後來尚書僕射、參議得失、參知政事等等,「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往往造成「有宰相之職,而無宰相之權;有宰相之權,未必有宰相之責」的流弊,及至中唐以後,乃導致宦官擅政、朋黨為奸等弊政。


(四) 隋唐中央政制之影響:

隋唐中央政制對後世影響很大,如宋代大體均沿襲唐代的三省六部制。明代雖廢宰相,但六部之職卻進一步發展。


乙(一)宋代之二府三司制之內容:

宋代之中央政制,名義上是沿襲唐制,保留三省六部制,但實際上是行二府三司制,因為其時的三省,只有中書省設於禁中,單獨取旨;尚書、門下兩省已移於宮禁之外,不得預聞政事。而為了分割相權,宋代仿五代之制,另設樞密院掌軍事,與中書省合稱「二府」。又以度支司、戶部司、鹽鐵司掌財政,稱為「三司」,不受宰相節制。至於用人方面,則另設考課院主銓敘選舉之事,相權也大受侵奪。這樣,宰相上下左右均受牽制,只能管行政,不得預聞別事,其權力遠遜於漢唐。

1. 中書省:

宋初中書省居禁中,掌政務,傳達天子政令,其餘尚書、門下兩省官員多為名譽職,無實權。中書省最高長官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即「宰相」,而別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宋太祖為防宰相攬權,故對宰相職位不專任,位無常員,任相之人數也不超過五人。(事實上,北宋的宰相之職權有限,除處理日常政務外,宋以前宰相所有的議政、軍事、財政、監察以及考課用人等權力,全被剝奪,且處處受御史臺及諫院的掣肘。此外,凡政府出命,宰相必須先寫劄子送交皇帝決定,然後再照皇帝之意見正式擬旨。可見宋代的宰相,其地位只相當於皇帝的秘書長而已。)

2. 樞密院:

最高長官為樞密使,掌軍事,樞密院為全國最高軍事機構,與中書省並稱「二府」。

3. 三司:

包括鹽鐵、度支、戶部,總攬全國財政,長官為三司使,地位僅次於宰相,又稱為「計相」。

4. 御史臺與諫院:

負責監察百官,其長官分別為御史中丞和知院官。(宋初為防大臣專擅,特許\諫官隨時彈劾執政而不加罪譴,使宰相處事受掣肘。)

(二) 宋代中央政制示意表:

*宋代行政、軍事、財政、監察、用人五權並立,由皇帝總其成。

(三) 二府三司制之特色及流弊/宋代相權削弱之影響:

1. 相權薄弱:

宋太祖為加強中央集權,實行「強榦弱枝」政策,大大削弱了宰相的權力,將立法、行政、司法、軍事及財政等權力集中在皇帝手上,因此宋代之相權低落,事事須聽命於皇帝,故辦事效率甚低,政風因循苟且。

2. 政出多門:

宋初,二府三司各自獨立,發號施令,互不統屬,使行政、軍事、財政無法協調,造成政出多門、政令難以貫徹始終之弊病。

3. 冗官充斥:

宋代百官既無定員,又無專職,皇帝往往在職官之外,另派「差遣」執行政務,換言之,有官職者未必有實權,必須由皇帝另下敕令「差遣」,才能行使其職權,即使是宰相權力範圍以內的事,皇帝也可以別遣他官辦理,因此許多官職只是徒具虛名,空耗國家的俸祿。

4. 職掌重複:

宋代中央政府各部門的職掌不明確,往往互相重複,如銓選官吏本是吏部的職責,但宋代另有考課院主其事。行政機關重複,造成冗官冗員增加。


丙(一)明代之中央政制之內容:

如果說,宋代之強榦弱枝還只是分割了相權,那麼到了明代,君主集權的結果卻導致了宰相的廢除。

公元1380年(洪武十三年),明太祖藉口左丞相胡惟庸謀反,取消中書省,廢除宰相一職,將六部提升為中央政府之最高行政機構,直接向皇帝負責,由皇帝總理全國政務,實行高度的君主獨裁。

太祖廢相後,原來幫助皇帝批閱\奏章、起草詔令的大學士之地位便逐漸提高,後來成祖又正式以大學士為內閣長官,形成一套以「內閣制」為特點的中央政治制度:


1. 內閣:

洪武十五年,設華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閣等大學士,使侍左右備顧問。成祖時開始選儒臣入閣,參預機務,稱為內閣大學士,於是始有「內閣」之名。

仁宗之後,大學士專任票擬,事權益重,地位漸崇,班次在六部之上,其中一人為「首輔」,握昔日宰相之責,但無宰相之名,終不如舊日丞相那樣名正言順。

英宗時,宦官權盛,司禮監漸奪內閣之權,成為「太上內閣」,控制「內閣」。

2. 六部:

六部是明代中央行政之核心組織,由天子直轄,以尚書為長官。六部中以吏部為首,次為戶部、刑部,再下為兵、禮、工諸部。

3. 監察:

都察院即從前之御史台,職司糾彈百官,為天子耳目。另有六科給事中、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及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二) 明代中央行政系統簡表:

皇帝

內閣

內侍省(太監) 五軍都督府 六科 都察院 大理寺 六部

工 刑 兵 禮 戶 吏



(三) 內閣制對明代政治之影響:

1. 形成專制統治:

明太祖廢除丞相制度而建立個人絕對權威。內閣後來雖有票擬批答、起草詔令、與議、立法、用人等權,首輔表面上更儼如秦漢之宰相,但內閣官員的品位不高,凡事必須仰承皇帝的旨意辦事,且無力節制君權。事實上,內閣僅為皇帝之私人秘書而已,皇帝往往利用內閣,以遂其私心,形成極權的專制統治。

2. 政治日趨腐敗:

明代之內閣僅為皇帝的秘書機關,既無宰相之名,亦無宰相之責,當皇帝信任時,則委以權力,故內閣無事時互相爭權奪利,有事則諉過於他人,明代中葉以後,政風因循腐化,與此不無關係。

3. 形成宦官專權:

明代宦官為禍之烈與太祖廢相有莫大關係。英宗以後的君主,或資質昏庸,或不理朝政,故皇帝與閣臣之間唯有派太監聯繫。後來司禮監更獲得批紅權,權力膨脹,成為明代實際的統治者,而內閣為保其位或希望在政治上有所為者,均須與宦官勾結,特別是須獲司禮監的支持。明代宦官專政,使朝政紊亂,黨爭不息,綱紀敗壞,及至末年,民變一起,朝廷無力剿滅,終至滅亡。故黃宗羲稱:「有明之無善政,自高皇帝罷丞相始也。」可見明太祖廢相,改以內閣輔政,與明代之滅亡,關係極大。


丁(一)清代之內閣及軍機處:

滿清入關後,逐漸以明制為基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官制。但和明代不同,清之中央官制充分顯示其部族統治之特點,各部門之主管多滿漢並設而以滿人為主,漢人為副貳,大權操於滿州貴族尤其是清帝之手,君主集權比明代有過之而無不及。

清代之中央政制起初仍以「內閣制」為其特徵,但自雍正起另設軍機處,並漸凌駕於內閣之上。茲略介清之中央政制如下:


1. 內閣之組織及職掌:

清代內閣的最高長官為大學士,其職掌與明代內閣大致相同,負責起草詔令、票擬批答、收發本章、撰擬徽號謚號、保管御寶、纂修實錄等。不過,其時的軍國大事,必須由議政大臣會議商討(又稱「國議」),皇帝裁決,因此清代內閣之權力遠不如明代,其後更為「南書房」及「軍機處」所侵奪。

公元1677年(康熙十六年),康熙設南書房,初為行政顧問,其後權勢日隆,例由皇帝之親信擔任,成為皇帝發佈政令的重要機關。軍機處成立後,內閣及南書房的權力移歸軍機處,內閣只負責主持典禮儀式及保管部份檔案,大學士成為榮譽職銜,內閣制發展至此已名存實亡。


2. 軍機處之組織及職掌:

軍機處全名「辦理軍機事務處」。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青海,為防止洩露機密,乃設軍機房,後改稱軍機處。軍機處之設立本屬臨時性質,其後卻成為永久權力機構,並接管了原屬內閣之大部份權力。清世宗利用軍機處,成功地削弱了內閣及南書房之權力及加強君主集權,把原來屬於內閣的權力收歸己有。

軍機處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等滿漢大臣組成,最高官員稱軍機大臣。軍機大臣例為兼職,其職權範圍甚廣,權力極重,但無明文規定。軍機大臣可批答奏章、起草上諭、奏請任免官吏、議決國家大事等;此外,也兼管工務、考試、外交、財經等事務,有時也參與重要的案件之審訊。不過清代之軍機處實際上只相當於皇帝之秘書處,它必須得到皇帝賦予權力,方能行使其職權。

第一章 秦漢之宰輔制度

(一) 先秦封建制度之崩潰及秦代中央政制之確立:

嚴格來說,要到秦漢才是中國歷史上正式有統一政府。秦以前的中國,只可說是一種封建的統一。周天子雖號稱天下之共主,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實際上是封國裂土割據,尤其是春秋戰國更嚴重,天子名義上被尊為天下諸侯之共主,但全國只是形式上之統一,有類鬆散的聯邦。天子除接受朝覲、貢獻、勤王等外,只直轄王畿;諸侯享有封國土地、居民及財產的支配權,形同獨立王國。

西周時期,天子雖不能真正控制全國,但還受到諸侯所尊重,但平王東遷以後,天子的地位一落千丈,其威信盡失。列國諸侯不僅競相爭霸稱雄,而且其統治方式已逐漸產生重大變化。由西周至春秋時代,只有周天子才可稱王,諸侯則稱公稱侯,或稱「霸」一時,但到戰國時代,各國君主紛紛稱王,與周天子看齊。而且此時之諸侯國國君多實行改革,大大加強君權,並一改從前之逐層分封制,代之以由國君直轄之郡縣制。於是封建制日趨崩潰,一種新的集權政制便脫胎而出。及至秦統一六國,各國國君統治下之集權政制便演化為全國皇帝統治下的中央集權政制。

秦始皇併滅六國後,即推行一系列措施實行大一統。為了使中央對地方能有切實、有效的指揮與控制,樹立了皇帝尊嚴、加強了中央集權,他以皇帝為核心,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嚴密的管理制度:在中央,建皇帝尊號及實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廢封建行郡縣。從中央政府到地方郡縣各級官吏都不得世襲,而由皇帝選任,他們的報酬是俸給,由秦開始就注意選拔中央及地方的各級循吏及其接班人,尤其是宰相等主要官員之選擇。於是秦推行的三公九卿制,也就成為了後世宰輔制度之濫觴。

(二) 秦漢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制:

秦代的中央政制稱為「三公九卿制」,是一種「丞相集權制度」,丞相對國家任何政事,均可管治,其權力極為龐大, 為文武百官之長。兩漢大致因襲其制,唯名稱及職責 有變更,茲略述秦代及西漢初期的三公九卿制內容如下:

(1) 三公:

A. 丞相:是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輔佐皇帝總理百政,有左右丞相之分。(丞相一職始於戰國時期的秦國,秦稱丞相或相國;西漢稱相國、丞相或大司徒;東漢稱司徒或丞相。)

B. 太尉:為協助皇帝總領全國軍事的最高長官。(太尉是由戰國時期「國尉」發展而來,由太尉到郡尉、縣尉,是為中央至地方的軍事領屬系統。西漢初沿置太尉,至武帝建元二年罷。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冠軍將軍之號。到了東漢,司馬與太尉官職常更迭互置。)

C. 御史大夫:相當副丞相,總領圖書秘籍,四方文書奏章以及監察和彈劾百官之職,故實權有時超越丞相,彼此互相制約,是故丞相府及御史府常被稱為「二府」。(御史大夫是由戰國時各國的御史發展而來的。當時在國王身邊主要是記事。秦統一後隨著組織機構的擴大,設了御史大夫為眾御史之長。西漢成帝時,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哀帝時再改為原名,是後此兩種稱呼互相更迭。)

(2) 九卿:

A. 奉常:掌宗廟禮儀,即管皇家祭祖的一個家務官。(西漢景帝時改稱「太常」。)

B. 郎中令:是負責宮廷警衛之官,守衛宮廷門戶。(西漢武帝時更名「光祿勳」。)

C. 衛尉:掌管宮門衛屯兵,統率衛士,負責皇城警衛。(景帝初一度更名大夫令,後復原名。)

D. 太僕:管理皇帝的車馬及馬政。皇帝出行,親自為皇帝御車。

E. 廷尉:負責司法審判及管刑獄。(景帝時一度更名大理。)

F. 典客:管與少數民族的交往事務。(武帝時改稱「大鴻臚」。)

G. 宗正:掌皇室親屬事。(西漢平帝時更名「宗伯」。)

H. 治粟內史:管全國農田穀\物及財政經濟等事務。(景帝時更名「大農令」,武帝時改稱「大司農」。)

I. 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及皇室雜務、宮中供奉等。


(三) 秦漢中央政制之特色:

秦漢是中國作為統一中央集權制國家的形成、鞏固時期,其中央政制的特色與此有莫大關係。現詳述此政制之特色於下:

(1) 三公九卿等對皇帝負責,是皇帝臣下,分掌中央政府事務。最高之政治、經濟、軍事大權由皇帝一人獨攬,而且所有官吏都由皇帝任免,官吏只能領取俸祿,不能世襲。這反映由秦代起,皇帝已確立了無上的威權。

(2) 因為中央王朝「日理萬機」,靠皇帝一人自難處理政務,故皇帝必需選拔像宰相這樣高的行政官來輔助自己進行統治,所以起初丞相的權力是比較大的。丞相不但擁有內政、外交、教育、財政、交通及司法等方面的權力,而武事亦可過問,儼然為文武百官之長。不過皇帝為了加強監察,也漸以御史大夫或自己的近臣來削弱、分化丞相的權力,而這種趨向在後代不斷地發展下去,皇權不斷增強,遂使相權日趨削弱。


(四) 秦代中央政制之影響:

(1) 從秦代起,以丞相為首輔的三公九卿制度逐漸完備,對百官的監察制度也已形成,從中央到郡縣,均有比較系統的設官制度,包括官吏的員額、職稱、俸祿、選舉、培養、考課、監察等等。這一切都成了後世政制、官制之藍本,雖然各代中央政制、官吏之名稱或亦不同,但多從秦漢制度脫胎而出。秦漢中央政制的基本模式及若干優點為其後歷朝承繼。

(2) 弊端方面,由於皇帝握有絕對的統治權,故一切制度的設廢均須服從皇權的鞏固。皇帝本想利用丞相等官來輔政,但又時時提防相權之龐大,千方百計地限制、削弱之,曾幾何時,丞相等三公已成了有名無實的虛職,而尚書令或中書令等組成之「內朝」則甚囂塵上,成為皇帝心腹之寄。於是外戚擅權、宦官亂政等禍端不斷呈現,並成了以後歷代反覆發生的弊害。

(五) 秦代中央政府組織簡表:

皇帝
l
(三公)
太尉 左右丞相 御史大夫
l
(九卿)
奉常 郎中令 衛尉 太僕 廷尉 典客 宗正 治粟內史 少府

2007年3月25日星期日

第三十七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成立及國民政府之遷台

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經過:

1. 政協籌備會議:

中國人民解放軍擊敗國民黨軍隊,獲得決定性勝利後,於1949年6月15日,召集全國各界民主人士及滿、蒙、回、藏各族代表、海外華僑等,組織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


2. 政治協商會議: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北京召開,到場各界代表600餘人,由毛澤東任主席,發表宣言:建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由工人、農民、小資產家、民族資本家等四個階級組成;而以工農聯盟為基礎;工人階級為領導者;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及官僚主義,為中國的獨立、民主、和平、統一及富強而奮鬥。


3. 會議通過事項:

1/ 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

2/ 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3/ 選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4/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

5/ 選舉中央人民政府。(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為副主席)

6/ 通過以北平為國都,改北平為北京。

7/ 通過採用公元紀年。

8/ 通過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


4. 成立政府: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北京天安門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乙. 大陸政權之易手:

一. 國民黨失敗之原因:

國共內戰爆發之後,只是三年多時間,國民政府便全面失敗,被迫撤出大陸。究其原因,主要有下列數端:


1. 復員不當:

奉派赴各淪陷區辦理接收工作的政府要員,貪污舞弊,而且解散敵後游擊部隊,強迫軍官退役,這些均為不當的措施。

2. 黨內分裂:

共軍節節勝利,國民黨內部意見分歧。如李宗仁、白崇禧公開主和,一些地方官員則通電要蔣介石下野。其後,國民政府有不少重要官員及地方首長,亦紛紛投向中共。

3. 士氣不振:

八年抗戰剛結束,國、共雙方內戰又起,國軍俱抱厭戰心理,加上通貨膨脹,軍隊待遇惡劣,故士氣不振。

4. 金融紊亂:

八年抗戰期間,國府因軍費龐大,故大量印發法幣鈔票,引致通貨膨脹;戰後又發行金圓券,通令全國人民盡將家藏黃金兌換,以致怨聲載道。

5. 民窮財盡:

戰後社會上民窮財盡,糧食物資奇缺,通貨惡性膨脹;共產黨乘機進行統戰策略,恣意抨擊,從中滲透,使全國軍民對國民政府日益離心。

6. 和談煙幕:

共產黨不斷放出和議煙幕,呼籲國軍停戰,致使不少國民黨的前進人物,皆對共產黨寄予厚望而大力支持。

7. 盟邦出賣:

美國為催使蘇聯對日本作戰,乃承認其在中國東北享有特權,使蘇聯能將日本的關東裝備,悉數移交共產黨軍隊使用。

8. 美國停援:

1949年,共軍勢力伸展至西南各省,國民政府危在旦夕,美國突然停止對國府的一切援助,促使國民黨崩潰。


二. 共產黨成功之原因:

國共內戰之初,共產黨之實力不如國民黨甚遠,然前後不過四載,國民政府竟喪失全國大陸之政權而遷守台灣,共產黨乃得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共產黨成功之因素約有下列數項:


1. 渴望統一:

自民國建立以來,中國內憂外患,民生困苦,人民普遍渴望有統一的政府出現。

2. 人民支持:

共產主義強調反帝國主義,加上共產黨善於宣傳,提出土地改革,減息減租,故得民心。

3. 輿論壓力:

「五四」以後,共產主義在中國得到廣泛發展,大量知識份子及青年學生紛紛傾向共產主義,形成一股強大之輿論壓力。

4. 擴張軍力:

共產黨利用抗日名義,招募軍隊,擴張地盤,成立邊區軍政府及游擊縱隊,故軍力大增。

5. 接收武裝:

日本投降後,蘇聯將所俘獲得的六十萬關東軍武器裝備,悉數移交共軍接收,並恢復日軍遺下的東北軍火工業,以供應共軍之需要,使共軍的軍備大增。

6. 戰略優越:

國民黨自恃軍事優勢,對共產黨基地盲目進攻,損耗了大量軍力;共產黨則採取優越戰略,利用游擊戰術,化整為零,使國民黨疲於奔命。

7. 利用和談:

共產黨利用緩兵之計,放出和談煙幕,誘使美國出面調解;共軍則利用和談爭取時間,暗中積極部署攻勢。

8. 發動統戰:

共產黨與國民黨和談期間,秘密派出大量人員滲透於國民政府各部門中,製造事端,挑撥離間,使軍民對共產黨發生好感。


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初年的內政和外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中共中央為鞏固新生政權、鎮壓敵對勢力、爭取國際支持,在經濟、政治、外交等方面展開了一系列運動,包括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抗美援朝等「三大運動」,以及「三反」、「五反」及對知識份子的思想改造等;稍後又推行了沒收私有財產的社會主義改造及反資產階級右派之鬥爭,進一步加強其統治。茲略述1949年至1958年間,中共的內政與外交情況於下:


1. 中蘇友好:

蘇聯在世界各國中率先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2月,毛澤東親率代表團赴莫斯科,並於次年2月與蘇聯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在外交上向蘇聯「一邊倒」。


2.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等西方國家支持南韓,蘇聯、中國等則支持北朝鮮。中共發起「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運動,並於10月19日派遣中國人民志願軍渡過鴨綠江,加入對美國及南韓作戰。至1953年7月「停戰協定」簽署後,中國才陸續撤回志願軍。


3. 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共在全國展開土地改革。「土改」的進行分四個階段,即發動群眾、劃分階段、沒收和分配土地及覆查總結。至1953年春,除新疆、西藏外,全國大部份地方已經完成了土地改革,約有三億農民分得了大約七億畝的土地。


4. 鎮壓反革命:

1950年初開始,中共進行了3次鎮壓反革命運動,以整肅、捕殺國民黨的軍、政人員。至1952年年底結束,共處決了反革命份子71萬人,關押了一百廿九萬人,管制(監管)了一百廿三萬人。


5. 三反五反:

1951年底起,中共又展開了「三反」、「五反」運動。「三反」是針對幹部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五反」是針對資本家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竊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運動,至1952年10月結束時有35%的資本家因違法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懲治。


6. 思想改造及肅反:

1951年至52年間,中共又著令49年以前的「舊知識分子」全部要接受思想改造(即「洗腦筋」)。其方法是集中學習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著作,展開批評及自我批評,暴露自己的「錯誤」思想,宣布擁護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民主專政,到了1955年,又在知識份子和幹部間,展開「肅清反革命」(即「肅反」)的運動。


7. 推行五年計劃:

中共參照蘇聯的模式,制定了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年至1957年)。


8. 社會主義改造:

隨著經濟的初步恢復,中共在1953年就提出了一條「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宣布要逐步實現國家工業化和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所謂「社會主義改造」,亦即沒收私有財產、實行公有化,這項工作到1956年終於完成。


9. 反右派鬥爭:

1957年4月,中共決定在全黨開展「整風運動」,並邀請非共人士向中共提出批評意見。由於一些非共黨而又擔任政府領導職務的人士,對中共黨員的專權提出了尖銳的批評,毛澤東便認為是資產階級右派份子向中共挑戰。於是,從1957年7月開始,便開展了反右派鬥爭,把那些向中共提出過尖銳批評的人士劃為右派份子。至1958年中結束時,劃定右派份子的共五十五萬多人。


丁. 中共之大躍進和人民公社:

一. 大躍進之背景及經過:

1958年5月,由毛澤東提出,經中央同意,以「鼓足幹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作為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總路線」和「大躍進」、「人民公社」合稱為「三面紅旗」。

為了加快經濟建設的速度,毛澤東在1957年已提出「大躍進」的口號,並提出約用十五年的時間在鋼鐵和其他重要工業產品上趕上及超過英國的目標。

根據總路線和毛澤東的口號,中共在1958年提出「以鋼為綱,全面躍進」的方針。因此農業產量每年也要增加一倍,提出「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浮誇口號。

1958年8月至年底,大陸掀起了「全民大煉鋼鐵運動」,動員九千萬人一齊上陣,大搞「小(小高爐)、土(土法煉鋼鐵)、群(群眾運動)」。全國的鐵器(包括農具、菜刀)都被搜羅來供給冶煉之用,結果耗盡人力、物力,「土法上馬」的上高爐煉出的多是廢銅爛鐵。當年合格的鋼最多大約只有800萬噸。


二. 人民公社之背景及經過:

1958年,在總路線和大躍進的影響下,各地均組織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的特點是「一大二公」。「大」是指公社之規模很大,平均擁有五千多戶農民,包括了農、林、牧、副、漁、工、商、學、兵龐大的社會組織;「公」是指將私有制、小集體所有制改變為公社所有制,使原來的貧富分配均等。人民公社社員集體勞動生產,分配則實行平均主義的供給制;公社辦了食堂、幼兒園、養老院為所有社員服務。

由於人民公社過大,難以管理,所得產品又平均分配,所以極大地打擊了經濟之發展。


三. 大躍進及人民公社推行之影響/結果:

由於大躍進運動勞民傷財,造成了經濟上的得不償失,本來許多產量數字都是浮誇虛報的,而全國億萬農民卻放開肚皮吃飯,使糧倉大為空虛。再加上中、蘇交惡,蘇聯斷絕援助,又遇到嚴重的自然災害,於是出現了三年經濟困難時期(1960-62年)。毛澤東因為經濟上之失誤,被迫把政府和黨中央的日常工作交由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人負責。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經濟才漸漸復甦。


戊. 中共文化大革命之發動:

當全國經濟狀況剛剛略有改善,毛澤東為了奪回失去的權力,消除黨內反對派,立即在其妻江青及國防部長林彪等人的支持下,發動長達十年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造成了全國空前之浩劫。


一. 文化大革命之背景:

1. 強調階級鬥爭,為文革製造輿論:

1962年9月,當經濟稍為轉好,毛澤東就想整肅政敵,於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提出了「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階級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後來幾年他進一步提出,無產階級專政下的主要階級敵人是混進黨內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反革命修正份子,從而完成發動文革的輿論準備。


2. 開展社教運動,是為文革之前奏:

從1963年至1965年,毛澤東部署在全國一些城鄉展開了「社會主義教育」(社教)運動。在有關「社教」文件中,毛澤東明確提出,「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這也正是後來文化大革命的重點。由此可見,「社教」運動乃「文化大革命」之前奏。


3. 批判海瑞罷官,揭開文革之序幕:

鑑於當時北京的大權操在劉少奇等人的手中,毛澤東便在外地先造「文化大革命」之聲勢。1965年11月10日,經他審定批准,由江青秘密授意姚文元在上海【文匯報】發表了【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該文點名批評北京市副市長、歷史學家吳含,藉文藝、歷史觀點的批判,把矛頭指向北京市委,從而揭開了文化大革命的序幕。


4. 發表文藝紀要,江青林彪相勾結:

1966年2月,經林彪同意,江青在上海召開了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並發表紀要,鼓吹要肅清十多年來的反黨反社會主義文藝路線,「堅決進行一場文化戰線上的社會主義大革命」。這說明毛澤東已逐漸使自己在文、武兩方面的勢力,緊密地結合起來。


5. 打倒彭、羅、陸、楊,進行文革之演習:

為了肅清政敵,毛澤東自1965年下半年起,即從黨、政、軍、文各崗位,先後整肅了劉少奇一派的重要幹部楊尚昆、羅瑞卿、陸定一、彭真,這實際上是文革中「打倒走資派」的一次大演習。


6. 批判二月提綱,完成文革之準備:

1966年2月初,彭真召集「文化革命五人小組」開會,討厭文化學術的批判問題,寫出了「二月提綱」,力圖把批判局限於學術範圍內。但毛澤東於4月16日召集政治局常委擴大會,決定撤銷「二月提綱」,撤銷「文化革命五人小組」,重新建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組。至此,毛澤東終於從輿論、政治思想、組織各方面,完成了全面開展文化大革命的充份準備。


二. 文化大革命之經過:

1. 五一六通知及文革正式開始:

1966年初,毛澤東確定在文化和學術界中開展文化大革命。5月16日,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由毛澤東起草的一個「通知」(通稱「五一六通知」)。「通知」將原本在文化領域進行的文化革命轉變為一場政治鬥爭,要求對一大批反黨、反社會主義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進行批判,重新奪回被他們篡奪之領導權。

會議決議成立新的「中央文化革命小組」,以陳伯達為組長,江青為第一副組長,「五一六通知」標誌著文化大革命的開始。


2. 毛澤東之大字報:

自「五一六通知」在全國貫徹之後,各地的大、中學生陸續組織「紅衛兵」,到處「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破四舊、立四新」,打倒「走資派」。各級學校的領導及「五類份子」首先被「批鬥」,大字報到處湧現。

8月,在中共中央之會議上,毛澤東公開批判劉少奇。他又寫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引導文化大革命之矛頭直指資產階級司令部的劉少奇,這次會議通過了「文化大革命的決定」,確定革命的目的是「整」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之當權派。


3. 全國大動亂:

8月18日,毛澤東在北京天安門首次接見紅衛兵,至11月共接見紅衛兵達一千三百萬人次。

於是,全國各地的紅衛兵高呼「造反有理」口號,高舉「紅寶書」(即毛語錄),高唱「語錄歌」(即用毛主席語錄譜寫的歌曲),紛紛湧向北京。他們隨意搶搭交通工具,又到全國各地串連(即紅衛兵之間的聯絡)。留在當地的紅衛兵以「揪鬥」「走資派」為名,四處「抄家」、捉人去遊街示眾。全國陷入一片大動亂之中。

為了響應毛澤東向「走資派」奪權的號召,1967年1月,上海的紅衛兵首先採取行動,奪取了上海市委及上海市政府的權力,成立了以紅衛兵為主體的「革命委員會」,作為上海的最高權力機構,這行動通稱為「一月風暴」。毛澤東即以「革命委員會好」作了肯定。此後,全國各省市的紅衛兵紛紛奪取黨委和政府的大權。到1969年9月止,全國二十九個省市均建立了以紅衛兵為主的革命委員會。

與此同時,紅衛兵又向軍隊奪權、搶槍。江青則以「文攻武衛」來煽動紅衛兵進行「武鬥」,結果爆發了全國紅衛兵各派之間的內戰。


4. 林彪當權:

文化大革命之初,林彪已表現十分積極,並大肆吹捧毛澤東,從而獲得毛澤東之信任,在接見紅衛兵及各種會議上,林彪必定是「萬歲不離口,語錄不離手」地追隨毛澤東左右,實際上已成了毛澤東領導文化大革命之副手。

1968年10月,中共中央會議公布了「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的罪行」,並通過了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的決議,劉少奇被撤除一切職務,押送河南監獄,至1969年11月死於獄中。

1969年4月召開的中共「九大」,林彪取代劉少奇成了黨中央副主席,還在新通過的黨章中破天荒地寫上林彪是「毛澤東同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正式宣告林彪取得了僅次於毛澤東之權力。


5. 林彪之奪權及其結局:

林彪被定為接班人之後並未滿足,他急於要提前接管毛澤東之權力,1970年,林彪反對毛澤東不設國家主席的意見,堅持要由他自己來充當國家主席,但為毛澤東所拒絕。林彪企圖以和平手段來奪權不能得逞,便決定改用武力對付毛澤東。1971年3月,林彪令其子林立果炮製了【「五七一工程」紀要】,妄圖實行政變,然因事機不密而敗亡。


6. 江青等人之崛起:

江青與張春橋、姚文元早在文化大革命開始期間,已經掌握了中央文革小組的領導權。「一月風暴」期間,上海成立革命委員會後,王洪文以工人紅衛兵身份充當領導。1973年8月召開中共「十大」,王洪文被選為中央副主席,江、張、姚被選為政治局委員。江青等四人都成了中共的領導人物。

林彪覆亡之後,江青等人取代了林彪的權力,完全控制了文化大革命。他們藉批判林彪之機,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了「批林批孔」運動,藉以打倒周恩來,掃清他們奪取中央權力之障礙。


7. 鄧小平之復出:

1974年10月,周恩來遭受打擊病重住院後,毛澤東便任命鄧小平為國務院副總理,代替周恩來之工作。鄧小平一面整頓,一面糾正文革之錯誤,使毛澤東難以容忍,於是又發動「批鄧」和「反擊右傾翻案風」之運動,於76年1月停止了鄧小平之工作。

1976年1月,周恩來病逝,引起全國人民之哀悼,但卻遭到江青等人的壓制。4月2、3日兩天,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恩來的北京市民共達300萬人次。4月5日清明節,到天安門悼念的人更多,但遭到軍警的鎮壓,二百多人當場被捕。江青等人又聲稱悼念周恩來的活動是由鄧小平在幕後指揮。結果,毛澤東撤銷了鄧小平的一切職務,是為「四五」事件。

接著,毛澤東正式任命華國鋒為中共中央副主席及國務院總理。


8. 江青等人之倒台:

1976年9月6日,毛澤東病逝。江青等人便乘機加速奪權的步伐。擬定由江青出任中共中央主席,王洪文為國家主席,張春橋為國務院總理。

10月6日,華國鋒、葉劍英等中共中央領導,在軍隊的協助下,逮捕了王、江、張、姚,將他們交給司法機關審查及判決。江青等人的倒台也標誌著文化大革命之正式結束。

十年文革由1966年開始至1976年結束,中共中央承認「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所以也稱為「十年浩劫」。


己. 中國大陸的經濟建設概況:

一. 農田水利:

1. 農業生產:

近年來,比起建國之初,主要農產品的產量成倍地增長。目前糧食、棉花產量均躍居世界之首位。在一些地方,農業的技術改造已頗有進展,大量使用化學肥料、農葯及農業機械。

2. 水利工程:

從本世紀五十年代起,中國開始對淮河、黃河、海河進行大規模的整治。同時,在全國各大河流發展防洪、排澇、灌溉、航運、發電、工業用水等事業。


二. 輕工業:

1. 紡織工業:

中國之紡織業歷史悠久,近年來又發展得更迅速、更普及,包括棉紡、毛紡、絲織及人造纖維紡織等。

2. 造紙工業:

1949年後,先後改建、新建了幾十個大型造紙廠及紙漿廠,中小型廠則有上千個,上海、東北、廣州等是主要造紙工業的中心。

3. 製糖工業:

南方以甘蔗為原料,廣東為主要中心,福建、廣西、四川也有分佈;北方以甜菜為原料,黑龍江是重要基地,內蒙、新疆、寧夏也有分佈。

4. 其他工業:

如陶瓷、製葯、皮革、罐頭等食品加工業,都有不小的進展,其產品行銷世界各國。


三. 重工業:

1. 鋼鐵工業:

1949年,全國鋼產量居世界第26位,目前已躍居世界第四位。鋼種及鋼材的規模,也日益多樣化,大型的鋼鐵聯合企業有鞍鋼(在遼寧鞍山)、武鋼(在湖北武漢)、包鋼(在內蒙古包頭)、寶鋼(在上海寶山)和首鋼(在北京)等。各省、市、自治區亦建有中小型的鋼鐵廠。

2. 採煤工業:

煤炭是中國重要能源與化工原料,己有一千多年的開採歷史。全國原煤開採量在1949年佔世界第9位,目前已升居第1位,山西、河南、河北等17個省區都有開採。

3. 石油工業:

中國原來是貧油國,幾乎全部油產品都依賴外國進口。到1963年,石油產品已基本自給,並逐漸對外出口,目前原油產量居於世界第五位。全國各地共有油田70多個,較大的有克拉馬依(新疆)、大慶(黑龍江)、勝利及大港(渤海灣),以及近年發展起來的南海油田。

4. 電力工業:

過去的電力工業絕大部份是火力工業,後來水力發電的比重大大提高,在治水、辦電相結合的前提下,全國已建成上百座大中型水電站,大小電力網遍及全國各地。

5. 機械工業:

1949年,機械工業分佈在沿海少數城市,只能搞些修理和裝配。到1962年,全國機械設備自給率已達85%。目前全國城鄉都擁有規模不等的機械工業,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能夠製造拖拉機,有97%的縣建立了農機修造廠,與此同時,各種製造行業也相應建立,門類比較齊全,已能生產多種高級、精密、尖端產品。

6. 化學工業:

中國擁有豐富的各種化工資源。1949年後,化工建設以化肥為重點,加強了基本化工、橡膠、醫葯工業,建立了有機合成等部門;形成了化工基地,小化肥廠星羅棋佈,產品種類和數量成百倍地增長。

7. 其他工業:

如造船、汽車、航空、電子等,也都由小到大或從無到有,獲得較大的發展,雖然尚比不上世界先進的水平,但畢竟奠下了初步的基礎。


四. 運輸交通:

1. 中國的交通建設過去偏重東半部之發展,近期則向西北、西南推廣。目前除西藏地區以外都有鐵路通達,西南、西北地區的鐵路里數佔全國的比重已由原來的5.5%上升為24.4%。

2. 川藏公路及青藏公路已修築到號稱「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如今除西藏墨脫縣外,已實現了縣縣通汽車。

3. 1968年建成的南京長江大橋,全長6, 700公尺,是現今世界上最長的鐵路、公路兩用橋。長垣東明的黃河大橋則是亞洲的第一鐵路長橋。

4. 民用航空運輸方面,逐步形成以北京為中心,連結全國八十多個城市的國內民用航空網。目前國際航線已可通達26個的30多個城市,其他內河、遠洋航船運輸業也有長足的進步。

五. 科學技術:

近年來,中國的尖端科技發展頗快,在軍事科學方面,1964年10月成功地引爆了第一枚原子彈。67年6月,又成功地引爆了第一枚氫彈。70年4月,發射了第一顆人造地球衛星。80年,又成功發射了洲際導彈。從70年至88年,中國共成功地發射了25顆人造衛星,其中十一顆均按預定計劃返回地面,成為繼美、蘇之後第三個掌握衛星回收技術的國家。其他如用人工合成有生物活力的牛胰島等,每秒向量運算一億次的計算機之研製成功,都說明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


庚. 一九四九年後的台灣:

一. 國府遷台初期之困難及政治概況:

國民黨剛剛遷台灣時,在政治、經濟、軍事、外交諸方面,均遇到嚴重的困難。

1. 經濟方面:工業生產衰退,物價上漲,1948年工業產值僅為1941年的60%,經濟嚴重蕭條,通脹問題嚴重。

2. 政治方面:國民政府威信下降,內部矛盾尖銳,不受台灣當地人士的歡迎,且新移民的激增使官民矛盾益形加劇。

3. 外交方面:各國政府疏遠國民政府,使節不隨同去台、外交關係名存實亡。再加上國民黨之主要盟友美國對其態度曖昧未定,外交形勢非常惡劣。

4. 軍事方面:被大陸戰敗之陰影籠罩,擔心中共軍隊隨時攻台。


二. 國府治台之措施:

1950年3月1日,蔣中正在台北正式宣佈恢復總統職務。同月7日,以陳誠為行政院院長。為了維持在台灣之統治,蔣中正等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救亡圖存。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令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並恢復對國民黨之經濟、軍事援助,於是台灣之政局便逐漸安定下來,經濟也得持續、穩定的發展。下面把國民黨抵台後採取的一些重要政策予以概述:

1. 改造國民黨:

起用一批年青精英份子,並整頓黨紀,訓練黨員,中央黨部成員須「誓死確保台灣」。

2. 穩定財政經濟:

國府組織專家領導經濟建設,鼓勵私人投資,改革幣制,大力推行基本建設,促進了工農業生產的發展。

3. 實行土地改革:

1/ 三七五減租:地租額規定不得超過耕地主要作物全年收穫量的37.5%。

2/ 公地放領:將公地以貸款的形式賣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由「國有」、「省有」轉為「私有」。

3/ 耕者有其田:地主佔有耕地只可保留中等水田3甲(一甲等於0.97公頃),或旱地6甲,超過部分一律由政府按價補償徵收,然後放領給現耕農民。

4. 爭取美援:

1950年韓戰以後,美國即恢復對國民政府的援助,至1965年,僅「經援」已達14億多美元。

1952年,台灣的工農業生產已恢復到戰前的最高水平,人民生活質素也逐步提高。


三. 台灣經濟發展之原因:

1. 資本雄厚:

國民黨遷守台灣時,把原來儲存在中央銀行的大批黃金、美鈔,盡量解往該島,為控制通貨膨脹及後來的經濟發展準備了比較充分的資本。


2. 高度統一:

國民政府以原來統治整個中國的龐大國家機器,降而只管理一個不大的省份,從經驗說自是駕輕就熟。加上其前期又實施嚴密控制、高度統一,使社會很快趨於安定。


3. 外交靈活:

國民黨遷台,外交本已受到嚴重挫折。到了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連美國等西方各國也紛紛與之斷交,更是一次極大的打擊。但它能迅速適應國際形勢變化,以發展經濟為主而展開外交活動,故收到比較實惠的效果。在台灣數十年發展中,美國的援助起過相當大的作用。


4. 善用人才:

國民黨遷守台灣後,敢於大膽起用一批真才實學的士子,特別是管理經濟之高級人才,又大力發展教育事業,這對制定政策、發展經濟有重大的作用。此外,隨著政局的穩定,又重用本地出生人士,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外省人士與台籍人士的矛盾。


5. 經濟改革:

國民黨一面在台灣推行土地改革,發展農業經濟;一面鼓勵自由企業及私人投資,使工商業日益繁榮。自1953年起,政府連續推行了幾期經濟發展的「四年計劃」,1976年又有「六年計劃」及多項建設計劃,使經濟面貌大有改觀。


四. 台灣之經濟建設概況:

1. 第四、五期四年計劃:

兩期計劃之重點都是開拓國際市場,即建立外向型經濟,主要措施有:

1/ 設立加工出口區:

1965年成立高雄加工出口區,71年又成立楠梓、台中兩個加工出口區。到72年3個出口區的產品出口已達2億4千多萬美元。78年時更達九億多美元。

2/ 重新釐定經濟政策:

A. 減少稅收,獎勵投資;

B. 增加對民營企業的貸款;

C. 鼓勵出口的外匯政策來吸引投資及擴大出口。


2. 六年計劃:

1976年開始,台灣實施經濟發展的六年計劃,重點是加強技術密集及資本密集工業的發展,以便逐步調整台灣的經濟結構,並以技術密集產品輸出取代勞動力密集產品之輸出。將1973年之「十項建設」列入計劃之內,以改變交通運輸的落後狀況及增加能源。

十項建設:

A. 南北高速公路

B. 基隆至高雄鐵路電氣化

C. 北迴鐵路

D. 桃園中正機場

E. 台中港

F. 蘇澳港

G. 高雄鋼鐵廠

H. 造船廠

I. 石油化工廠

J. 核電站

3. 十二項建設:

1978年,當局為了加強社會經濟發展,提高國民生活水平,又提出新的「十二項建設」,使台灣的經濟發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十二項建設有東西橫貫公路三條、開發新市鎮、興建國民住宅及建立縣市文化中心等。


五. 台灣之經濟發展趨勢:

1978至88年,台灣施行了「十二項建設」,隨著經濟建設之全面開展,社會生產力日益增長,產品質量大為提高,使台灣出口貿易突飛猛進,在國際市場上佔著重要地位。台灣過去二十多年的經濟增長率,平均每年為9%,與香港、南韓、新加坡,同享「亞洲四小龍」的美稱。近年來由於西方國家保護主義的興起,台灣經濟增長的速度雖然放緩了,但廠商們都在設法提高原有的生產效率,或與當地的歐美公司組織聯合生產企業,力謀開闢新的出口市場。台灣的商人還積極向中國大陸及海外投資,以保持自身經濟的高速發展。

第三十六章 戰後之國共關係

甲. 國共和談:

一. 重慶和談(1945年):

抗戰期間的國共衝突,因受降問題和日本投降,雙方搶奪勝利成果而激發起來。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為便於解決中共之間的歧見,遂於1945年電請共產黨主席毛澤東到重慶,共商國是。

1. 背景:

1/ 接收之糾紛:

日本投降,國民政府電全國部隊駐防候命,但共軍仍迅速前進,收繳日軍裝備武器。

2/ 安定之需要:

國府鑑於抗戰八年,國家元氣大傷,亟待和平安定,以復興建設,故不願內戰。

3/ 美國之調停:

美國有意居間促成國、共和談合作,故駐華大使赫爾利親至延安,陪同毛澤東等前往重慶與國府會商。


2. 經過:

1945年8月28日,毛澤東在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之陪同下,自延安飛抵重慶,雙方舉行直接談判,經四十多天的會商,於10月10日發表了「雙十協言」,其內容重點為:

1/ 和平建國,避免內戰;

2/ 政治民主,召開政協;

3/ 整編軍隊,統一軍令。


3. 結果:

1/ 和談失敗:

由於國共雙方邊談邊打,未能真正消除歧見,以致和談只成為政治宣傳的工具。

2/ 再召會議:

由於重慶和談未能解決國、共之間長期以來之糾紛,故有1946年之「政治協商會議」。


二. 政治協商會議(1946年):

1. 背景:

1/ 和談失敗:

由於重慶和談未能解決國、共之間長期以來之糾紛,故美國復派特使馬歇爾來華,欲以和平民主達成中國之統一。

2. 經過:

1946年1月,於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計各界出席代表三十六人,國民黨佔七人,共產黨佔六人。國共雙方簽訂了「關於停止國內戰爭的協定」,規定雙方立即停戰,並組三人小組,監督雙方軍事等條款。此外,會議又通過了政府改組,和平建國綱領、軍隊整編、召開國民大會及憲法草案等決議後閉幕。

3. 結果:

此次會議,國、共雙方幾經爭持,終能獲得協議,可惜之後因各地的軍事衝突而無法實行。


三. 國共和談破裂之原因:

1. 國府方面:

國民政府對共產黨之問題,起初希望和平解決,其後察知共產黨並無和談誠意。由於國民政府未能當機立斷,因而採取邊談邊打之態度,故造成雙方歧見日深。

2. 共黨方面:

共產黨對和談並無誠意,只是藉此鬆弛國軍之攻擊,從而爭取時間,暗中積極擴充軍隊和部署攻勢。

3. 美國方面:

美國不明中國國情,亦不了解共產黨之作風和陰謀,只知強迫兩黨和談,故終致失敗。


四. 國共內戰:

1. 國共內戰爆發之起因:

自1946年6月,國、共內戰烽火點燃,至1949年12月國民黨政府遷守台灣,兩黨全面內戰共持續了整整三年半之久。茲略述國共全面內戰爆發之原因於下:

1/ 主義矛盾:

國民黨以資本主義為基礎,共產黨以共產主義為基礎,兩黨在主義上出現矛盾,故任何合作均只屬暫時性。

2/ 交惡已久:

自1927年國民黨「清黨」起,國、共兩黨已進行了長達十年之內戰。國民黨以優勢之兵力對共產黨的「蘇區」進行五次包圍,迫使共黨勢力輾轉遷徙至陝北,損失至慘。抗戰中,迫於民族大義,雙方雖聯手抗日,然彼此磨擦亦時有發生。抗戰勝利後,雙方的武裝衝突愈演愈烈,終釀成大規模之內戰。

3/ 和談失敗:

1941年,新四軍圍攻國軍,國軍傷亡慘重,國共裂痕逐漸加深。新四軍事件後,國共曾多次舉行和議,但因雙方均乏誠意,故達成的協定皆無法實行。

4/ 共軍勢大:

日本投降後,蘇俄將其於東北戰場所俘獲日軍六十萬的武器裝備,全部移交共軍接收,中共軍力因而大增,故能與國民黨全面作戰。


2. 國共全面內戰爆發之經過/國民政府遷台:

1/ 進佔延安:

內戰之初,國軍約有四百三十萬,裝備優良;共軍僅一百二十多萬,裝備較差,故開始國軍步步進迫,佔據優勢。1947年3月,國軍胡宗南所部一度攻佔共產黨之中心延安。但內戰進行一年多以後,共軍即漸漸轉守為攻。

2/ 三大戰役:

從1948年下半年起,政府軍只能堅守幾個重要之地區,於是共軍發動了幾場重大戰役,其中最重要的是「三大戰役」:

A. 遼瀋戰役:

1948年9月,林彪指揮廿萬共軍,攻陷錦州,再次奪長春及瀋陽,東北地區全部被共軍佔領,國軍於此役前後犧牲三十萬餘人。

B. 淮海戰役:

同年10月,五十多萬共軍圍攻徐州,初被國軍殲滅近二十萬人;後傾全力攻擊徐州東線及南線,國軍大敗,共軍乘勝攻蚌埠和臨淮,淮河以北地區盡為共軍所佔領,南京及上海大受威脅。

C. 平津戰役:

同年12月,林彪率領近百萬共軍,直迫北平及天津。翌年1月,共軍攻下天津,國軍傷亡十餘萬人,北平守軍二十餘萬人投降,華北地區盡入共軍控制範圍。戰役至1949年1月結束,政府軍共損失五十多萬人。

三大戰役結束後,政府軍的精銳部隊幾乎全被殲滅,共軍則已取得了壓倒性的優勢。


3/ 和談破裂:

由於國軍迭遭慘敗,蔣中正於1949年元旦向共產黨提出和平談判,旋引退,由李宗仁代總理,4月,劭力子、張治中等六人代表團至北平與共黨進行和談。中共以毛澤東提出的「八項條款」為基礎,擬定了「國共和平協定」。國民黨政府乃拒絕簽署和平協定,和談遂告破裂。


4/ 共軍南下:

1949年4月21日,共軍大舉橫渡長江,於4月23日佔領國民政府之首都南京,接著,於5月27日攻佔上海,同時彭德懷部向西北進軍,共軍其他主力則分別南下,向華東、華南、西南各地進發。


5/ 退守台灣:

當南京告急時,國民政府曾南遷廣州,後又先後遷至重慶、成都等地,1949年10月1日,共產黨在北京宣告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至年底,國軍在全國節節敗退,國民黨政府乃於12月7日遷於台北。自此,國民黨即據守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島。

第三十五章 中日戰爭

甲. 日本侵華之原因與背景:

中華民國成立後不久,即出現內憂,除軍閥混戰外,主要是國、共兩黨的逐鹿。外患有歐、美列強的擴張,但最嚴重的是日本發動的大規模侵華戰爭。日本在二十世紀初期不斷侵華的原因與背景大致如下:


1. 侵略傳統:

日本基於傳統的侵略政策,不斷向外擴張勢力,日本自明治維新後,國勢驟強,積極向外擴張。自甲午之役、日俄戰爭,以致第一次世界大戰,均在中國掠奪利益。且日本因地少人多,故一向主張貫徹「大陸政策」,認為「如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滿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可見日本軍國主義乃以侵華為基本國策之野心。


2. 經濟危機: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經濟危機席捲全球,日本亦深受困擾,致海外市場銳減,經濟嚴重萎縮,失業人數劇增。因而日本遂亟謀對外擴張,爭取海外資源、市場,並以對華戰爭來轉移其國人之視線。


3. 妄圖稱霸:

日本自「明治維新」以後,即實施軍國主義教育,培養年青一代的民族優越感,民族主義抬頭。而日本軍閥又先後與德、意締結盟約,形成「羅馬、柏林、東京軸心」,狼狽為奸,以圖東西方分別稱霸。


4. 利用內戰:

日本所懼者乃中國之強大,故曾乘北伐軍克復濟南時,殺害中國官兵及外交人員蔡公時,製造「五三慘案」,阻撓中國之統一。及要安事變後,張學良服從於中央政府,實現和平,中國即從事各種政治、軍事和經濟上之建設,使日本侵略政策大受打擊。又加上,中國之內戰停止,國共再度合作,準備聯手抗日,日本乃急欲趁中國實力未強之時予以鯨吞。


乙. 抗戰前日本在中國的軍事行動:

一. 東北方面:

1. 萬寶山慘案:

1/ 慘案起因:1931年7月,中國農民與韓民發生爭執,日本領事以此為藉口,橫加干涉。

2/ 慘案經過:日本領事派遣軍警,槍殺中國農民;日本又唆使韓人在韓境發動排華,使不少在韓華僑受害。


2. 九一八事變:

1/ 事變起因:

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炸毀南滿鐵路的柳河鐵橋,誣指是中國軍隊所為,遂以此為藉口入侵中國。

2/ 事變經過:

9月18日晚,日軍發炮轟擊瀋陽北大營,並進攻東大營,強佔瀋陽。當時張學良為保存實力,乃盡撤駐軍,不予抵抗,欲以談判方式與日本交涉。日軍遂於數日間侵佔遼寧、吉林兩省大部分土地。

3/ 事變影響:

A. 日本為避免國際聯盟制裁其侵略中國的行為,乃在瀋陽籌組偽滿州國,擁清廢帝溥儀出任執政,都於長春。

B. 國人對日本輕易取得東北甚表不滿,遂在各地展開反日運動,抵制日貨。


二. 上海方面:

1. 一二八事變:

1/ 事變藉口:

A. 公元1932年1月,日本以上海抵制日貨為藉口,唆使日本浪人焚燬中國工廠和商店,並殺死華警。

B. 日本又以日僧五人被毆為藉口,向上海市提出最後通牒,要求懲兇道歉及賠償損失,並解散抗日團體。

2/ 事變經過:

A. 1月28日,上海市長吳鐵城迫於情勢,乃答允所提出條件,日領事已表示滿意,不料日海軍司令鹽澤突攻閘北,十九路軍軍長指揮所部,奮勇抵抗日軍。

B. 日軍攻月餘,先後死傷一萬多人,三次易帥,屢增援軍,始終無法攻下,其後日本援兵在瀏河登陸,中國軍才被迫撤退。

C. 同年3月,英、美、法三國出面調停,中、日兩國遂於5月5日簽訂「淞滬停戰協定」,日軍始退。

3/ 事變影響:

A. 由於日本不斷入侵,故人民希望國民黨放棄「先安內,後攘外」之政策,能夠停止剿共,一致抗日。

B. 東北一帶之人民,紛紛組織義勇軍,進行遊擊戰,以抵抗日本的佔領軍。


三. 華北方面:

1. 「塘沽協定」:

公元1933年5月,國民政府見日軍進犯長城各口,北平及天津危急,乃忍痛與日本訂立「塘沽停戰協定」,劃冀東為非武裝地區。


2. 「何梅協定」:

1/ 公元1935年5月,日本以中國政府援助東北義勇軍為藉口,派兵侵佔冀東。

2/ 中國政府因軍事準備不足,乃派何應欽與日本代表梅津美治郎簽訂「何梅協定」,中國同意取消河北省國民黨黨部;撤退河北省之中國駐兵,停止河北省的反日活動。


3. 「廣田原則」:

1936年5月,日本外務大臣廣田向中國提出「廣田三原則」:承認偽滿、締結共同防共協定、取消一切反日運動;同時,又提出華北特殊化之要求,以求達到控制中國之目的,但遭國民政府拒絕。


丙. 全面抗戰之爆發:

一. 七七事變:

1. 起因:1937年7月7日,日軍在北平西南的蘆溝橋作非法軍事演習,以一名騎兵失蹤為藉口,強行進入宛平縣搜索,為中國軍所拒。日軍乃發炮轟城,中國守軍奮起反抗,是為「七七事變」,或稱「蘆溝橋事變」。

2. 國民政府對事變之對策:

1/ 「廬山談話」:

七七事變使日本野心盡露,蔣中正乃於7月17日發表「廬山談話」,聲言「犧牲已到最後關頭,唯有拼全民族的生命,求取最後勝利」。國民政府正式宣布全面抗日。

2/ 長期作戰:

國民政府深知日軍軍力雄厚,乃擬定長期的作戰策略,以空間換取時間,將戰場擴大,藉以消耗日軍實力。

3. 共產黨對事變之對策:

1/ 擴展勢力:

七七事變發生後,中共電告中央,表示願意抗日,欲藉抗戰為擴展勢力之機會。

2/ 發表宣言:

同年九月,中共中央發表「共赴國難宣言」,表示願為徹底三民主義而對日作戰,並將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願受國民政府指揮。


二. 八年抗戰之經過及結果:

1. 第一期---退守階段:

1/ 時間:由1937年七七事變至1938年武漢退守止。

2/ 形勢:中國採取持久戰略,敵進我退,「以空間換取時間」,藉以消耗敵人之實力,粉碎其速戰速決之計劃。日本則圖速戰速決,攻擊中國之大城市。

3/ 經過:

A. 平津陷落:

「七七事變」之後,日軍聲言「三月亡華」,在華北大舉進攻,平、津相繼失守。

B. 上海淪陷:

同年八月十三日,日本開闢上海戰場,國軍堅守三月後撤退,上海淪陷,是為「八一三事變」。

C. 遷都重慶:

上海失守後,國府西遷重慶作長期戰爭準備。

D. 南京大屠殺:

日軍繼攻南京,1937年12月我軍棄守,日軍肆行殺戮,姦淫擄掠,無惡不作,我國軍民被殺害者達三十萬人,史稱「南京大屠殺」。

E. 台兒莊大捷:

1938年3月,攻陷南京之日軍北上,華北日軍南下,企圖打通南北戰場,遂與我軍激戰於山東台兒莊。我軍奮勇殲敵四萬餘,獲械無數。

F. 武漢會戰:

1938年6月,日軍進攻武漢,欲切斷粵漢鐵路,斷絕國軍補給。我軍奮勇抗拒,前後五月,日軍損失兵力20萬以上,至11月,我軍自動退出武漢,轉入西南山岳地帶。


2. 第二期---相持階段:

1/ 時間:1938年11月退出武漢至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為止。

2. 形勢:中國軍擴大戰場,退守至西南湘、黔、桂等山岳地帶,使日軍的機械化部隊,失去平原作戰之利;日本則實行沿海封鎖、外交封鎖及以華制華,故此期為我國抗戰最艱苦之時期。

3/ 經過:

A. 沿海封鎖:

1938年10月,日軍為斷絕中國之國際補給,攻陷廣州。此後中國沿海完全被封鎖。

B. 外交封鎖:

日本與英法妥協,英國封鎖滇緬公路、法國斷絕滇越鐵路;日本又與蘇俄訂立友好條約,以孤立中國。

C. 以華制華:

日本佯稱「建立東南亞新秩序」、「日、支親善」,國民黨要員汪精衛竟為日人所利用,於1940年3月合併北平、南京等偽組織,成立偽「國民政府」於南京,遂使日人勢力更為擴張。

D. 長沙會戰:

1939年9月、1940年8月、1941年12月日本三次大舉進攻湖南長沙,我軍在薛岳領導下大敗日軍,創三次長沙大捷之輝煌戰績。

E. 共黨擾敵:

此時,共產黨軍隊運用游擊戰術牽制日軍,在敵後建立晉冀察、蘇南及江北等根據地。


3. 第三期---反攻階段:

1/ 時間:自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至1945年日本投降止。

2. 形勢:此期我國已與盟軍配合作戰,加強反攻,屢獲勝利。

3/ 經過:

A. 偷襲珍珠港:

1941年12月,日軍偷襲美國海軍基地珍珠港,掀起「太平洋戰爭」。

B. 列國同盟:

1942年11月,中、美、英、蘇等26個國家代表,在華盛頓發表「反侵略共同宣言」,聲明接受「大西洋憲章」,共同對德、意、日軸心國作戰,中國從此被列為五強之一。42年1月,蔣中正被委任為中國戰區之盟軍最高統帥,領導各國盟軍共同對日作戰。

C. 援助緬甸:

1943年,中國出師援救緬甸,解救英軍之危,並阻止了日軍進攻印度與德國軍隊會師之企圖。

D. 重創日軍:

1945年春,中國軍發動大規模反攻,連克柳州、桂林等地,日本軍力逐漸衰竭。

E. 日軍投降:

7月,中、英、美發表「波恣坦宣言」,警告日本從速無條件投降;8月,美國以原子彈炸廣島和長崎,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中國接受日本投降,取得最後勝利,淪陷五十年的台灣、澎湖列島也隨著大陸失土的光復,於10月25日重歸中國之版圖。


三. 中國對日抗戰之成就:

1. 收復失地:

抗戰勝利,中國收回九一八事變前及七七事變後日軍所佔領之土地。

2. 廢除條約:

英、美兩國為加強對華的友誼和合作,遂於公元1942年宣布撤消以往的不平等條約,另訂互惠新約;加上蘇俄、日、德、意等特權的消滅,戰後全部不平等條約均被廢除。

3. 提高地位:

八年抗戰期間,中國上下一心,奮勇殺敵,國際地位提高,能躋身中、英、美、法、蘇五強之列。

四. 中國對日抗戰之貢獻:

1. 牽制日軍:

日本精銳陸軍均被牽制在中國戰場,使日本無法再抽調更多兵赴太平洋助戰。

2. 支援英軍:

1942年,中國進援緬甸,擊退日軍,為英軍解圍,並阻止日軍進攻印度。

3. 分化軸心:

軸心國本有意在中東會師,然後席捲歐、亞、非三洲,但日軍始終在中國戰場被牽制,終無法西進,使德、意、日三國不能會師。


五. 中國抗戰初期戰況不利之原因:

1. 軍備落後:

中國自民初以來,即陷入長期內戰,經濟不前,軍備落後,故難與日軍正面交鋒。

2. 國共內爭:

國民政府一向採取「先安內,後攘外」的政策,對日本在七七事變前的行動,仍寄以談判方式解決,故無心作戰。

3. 孤立中國:

作戰初期,日本封鎖了中國沿海的港口,又與英、法、俄等國妥協,使中國陷於孤立,難與日本為敵。

4. 平原廣大:

中國沿海地區平原廣大,頗有利於日本的精良武器及機械部隊,故短期內平津即告失守。


六. 中國抗戰勝利之原因:

1. 積極備戰:

自九一八事變和一二八事變後,國民政府洞悉日本野心,乃積極增加國力及實行徵兵制。

2. 國共合作:

西安事變後,國、共雙方同意「停止內戰,一致抗日」,組成「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故力量驟增。

3. 敵愾同仇:

中、日戰爭,日本為侵略,中國為抵抗,國民深知此乃國家危急存亡之關頭,故團結一致,士氣激昂。

4. 戰略得宜:

國民政府戰略得宜,採取「以空間換取時間」之策略,退入丘陵地區,採用持久戰術,在後方建立據點,發動游擊戰,用以牽制日軍。

5. 盟軍援助:

日軍偷襲珍珠港,引起太平洋戰事,中國遂與英、美並肩作戰,獲得兩國物資上的援助,抗戰形勢逐漸好轉。

6. 日軍受制:

國民軍退至山岳地帶後,日軍受地形限制,重兵器使用不便,加上中國幅員廣大,戰場遼闊,日軍兵員不敷分配,故終於失敗。

第三十四章 國民革命軍北伐

甲. 北伐與統一:

一. 北伐前北方之形勢:

1. 北京政府:

自曹錕賄選被推翻後,段祺瑞被舉為「臨時報政」,然段氏處事專橫,為馮玉祥逐走,北京由顏惠慶攝行政務,而實陷於無政府狀態。

2. 張作霖:

據直、魯、東三省及熱、察、綏等東北、華北地區。

3. 孫傳芳:

據蘇、浙、贛、閩、皖等東南五省。

4. 吳佩孚:

據湘、鄂、豫等華中三省。

5. 馮玉祥:

原控北京,為直、奉聯軍所攻,退往陝、甘。

6. 閻錫山:

據山西,與馮玉祥和南方國民政府有聯絡。

7. 軍閥間之關係:

北方諸軍閥皆割地稱雄,各不相干,遂形成被國民革命軍分別擊破之機會。


二. 國民革命軍北伐之背景:

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後,於1926至1928年間,遣國民革命軍發動北伐,以打倒北洋軍閥、重新統一全國。是次北伐之背景如下:


1. 國運危殆,民不聊生:

民國初年,先有袁世凱之帝制運動,繼有張勳之復辟及段祺瑞之破壞約法;民國雖立,然建立民主統一政府之目標未成。且自1925年軍閥混戰以後,北方即陷於無政府狀態,軍閥割地稱雄,連年兵禍,南北干戈不息,社會動盪,經濟萎縮,列強乘隙侵略。故發動北伐,結束軍閥統治,統一全國,乃中國救亡圖存之要務。


2. 國父逝世,和議無望:

公元1924年,北方臨時執政段祺瑞邀請孫中山北上共商國事,以期獲致全國統一;但孫中山於翌年3月在北京病逝,無法達成和議。孫中山留下遺言,囑咐同志繼續努力,完成國民革命。


3. 革命發展,南方轉盛:

1/ 國民黨在蘇俄之援助下於廣州黃埔創建黃埔軍校,培養軍事人材,為建立國民革命軍奠定了基礎。

2/ 1925年國民黨人重整黨和政府,並確立新領人員於廣州成立國民政府,又決議將各地部隊一律改稱為國民革命軍,共成立六個軍,蔣介石兼任由黃埔學生軍和部份粵軍合編而成之第一軍,從此,軍政、財政統一。

3/ 1925年對陳炯明兩次東征鞏固了廣東之革命基地,兩西也宣佈服從國民政府之領導。兩廣統一,創造了北伐之先決條件。


三. 北伐之經過:

1. 敗吳佩孚:

公元1926年7月,北伐軍由廣州出發,先入湖南,連克長沙、岳州。吳佩孚率師南下迎戰,大敗於汀泗橋,北伐軍遂收復武漢三鎮。


2. 敗孫傳芳:

11月,北伐軍連克九江及南昌,消滅孫傳芳主力。


3. 寧漢分裂:

公元1927年3月,白崇禧克復杭州、上海、南京。4月,國民政府決定清黨,在南京另組國民政府,造成寧漢分裂,孫傳芳乘機再起,與北伐軍在龍潭決戰,大敗而逃。


4. 五三國恥:

公元1928年5月,北伐軍佔領濟南,日本製造了「五三慘案」,北伐軍為完成北伐大業,不欲於此時引致外禍,故避與日軍交戰,並繞道北進。


5. 學良歸附:

6月初,北伐軍抵天津附近。北京之張作霖見大勢已去,乃撤離北京,退返東北,後在瀋陽被日人炸死,其子張學良率眾歸附國民政府。


6. 南北統一:

北方軍閥吳佩孚、孫傳芳及張作霖先後敗滅,盤據西南川、滇、黔的地方軍閥亦先後歸順,遂使南北復歸統一。


四. 北伐成功之原因:

1. 渴望統一:

自袁世凱死後,軍閥混戰多年,戰事使人民不能過安定的生活,故人民急切渴望國家能早日統一。


2. 軍力雄厚:

中國國民黨在廣州成立了黃埔軍校,藉此培養革命的基本幹部,加上部分南方軍閥的歸附,遂奠定了北伐成功之基礎。


3. 戰略得宜:

北伐軍先後統一兩廣,再擊敗孫傳芳,佔據長江以南;其後日軍雖製造了「五三慘案」,但北伐軍仍能體察形勢,避與日本作正面衝突,繞道北上,可說是戰略得宜。


4. 軍閥內訌:

北方軍閥連年混戰,派系不和,分地割據,彼此對峙,力量分散,故為北伐軍逐個擊破。


5. 學良歸附:

張學良繼承父親張作霖的軍隊,於北伐軍入北京後,宣佈東三省歸附國民政府,使北伐能順利完成。


乙. 國共分裂:

在北伐戰爭尚未取得勝利的時候,原來共同合作的國、共兩黨即反目成仇。國民黨一面進行北伐,一面實行「清黨」反共。共產黨則以武裝起事來對付國民黨的鎮壓。於是,雙方就此決裂,並釀成長達十年之內戰。


一. 國民黨之清黨:

1. 背景:

A. 國民黨意見分歧:

孫中山先生之聯俄容共政策,雖得實行,但引起部分國民黨人士之不滿,至孫先生逝世後,國、共爭執劇化。


B. 共產黨實力增長:

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尤其是國共合作之後,深入工人、農民之中,建立工會、農會,其勢力迅速擴大。在北伐戰爭中,共產黨對北伐軍的官兵也擁有很大影響。許多共黨人均在國民政府及國民革命軍中擔任要職。這就引起了蔣中正等的極大不安。


C. 中山艦事件之影響:

1926年3月,共黨份子李之龍任海軍代理局長,欲以中山艦挾持蔣中正往蘇俄,結果事敗。此後國、共關係日益惡化。


D. 共黨暗中進行傾覆:

1927年1月,國民政府遷都武漢,共產黨員暗中進行分化活動,擁戴汪兆銘,排擠蔣中正,實行操縱武漢政府,國民黨人遂於南京另組政府,是謂「寧漢分裂」,但至7月中,汪兆銘也召集「分共」會議,宣佈正式與共產黨決裂。於是寧漢重新合流,國共全面內戰旋即開展。


E. 蔣中正首起清共黨:

在1927年3月北伐軍進入上海之前,共黨曾發動三次武裝鬥爭,控制了全市之局勢。3月下旬,北伐軍開進上海,蔣中正即著手策劃「清黨」事宜,遂有「四一二事變」、「馬日事變」發生。


2. 經過 (1927年) :

A. 1927年4月,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在上海召開會議,提出國民黨內之共產黨員,受第三國際指使,企圖顛覆國民黨,破壞國民革命,要求取消共產黨人在國民黨內之黨籍,隨即通過「清黨原則」,成立「清黨委員會」,全面進行清黨。

B. 武漢政府方面,汪兆銘亦得知鮑羅廷陰謀,武漢之共產黨申明退出國民黨。汪遂決定取締共黨言論,於1927年7月間通過「取締共黨議案」,罷黜鮑羅廷及其他蘇俄顧問;至八月,更將共產黨逐出黨外。


二. 國共十年內戰(1927-37)概況/清黨後共黨之發展及國民政府之剿共/二萬五千里長征之經過:

1. 退入井岡山:

1927年8月1日,周恩來、朱德、賀龍等在南昌起事,建立共產黨的軍隊。八月七日,共產黨於武漢召開「八七會議」,陳獨秀被斥為機會主義者,並被開除黨籍,改由瞿秋白及毛澤東繼續領導。遂先後發動南昌暴動、廣州暴動及兩湖秋收暴動,失敗後退入江西井岡山,建立紅軍根據地。次年朱德率領所部會師,與國民黨作長期游擊戰。


2. 發展蘇區:

1928年,共產黨在共產國際指領之下,於莫斯科召開「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議決派向忠發、周恩來、李立三主持黨務,暫停暴動政策。並藉國民黨與軍閥之明爭暗鬥,迅速發展其勢力。至1930年,在全國各地建立六十多個「蘇維埃政權」,簡稱「蘇區」,聲勢較軍閥為大。


3. 建共和國:

共黨於1931年10月,於江西瑞金召開「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結果創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以毛澤東任共黨中央黨主席,項英、張國燾為副,朱德任紅軍總司令。


4. 五次剿共:

1/ 第一次至第三次:

國民政府感到欲求攘外,必先安內,故自1930年至34年,一連五次頗具規模之剿共,前三次圍剿因內部不安和戰略錯誤,不但無功,反予共黨良好發展機會。


2/ 第四次:

1933年4月,國民政府發動第四次剿共,採取「分擊合圍」,全面進擊,共產黨經此重大打擊,實力大為削弱,迫於瑞金遷於會昌。


3/ 第五次:

1934年國軍展開第五次圍剿,自鄂、湘、贛、閩各省發動總攻,在國軍之「前堵後追」戰略之下,共產黨之紅軍,被迫從江西中央蘇區突圍西走,沿湖南、廣西、貴州、雲南、四川、青海等地,歷時一年,始抵陝西延安,此即共產黨所稱「二萬五千里長征」。紅軍經此一役,元氣大傷,遂以延安為根據地。自是,國共關係極度惡化。


5. 西安事變:

1/ 東北淪陷於日本後,張學良轉任西北剿共副司令,與楊虎城、湯恩伯等進攻陝北共軍,後為共產黨所影響,停止剿共行動。

2/ 1936年12月,張氏訛稱所部不穩,電請蔣中正前往西安會商。豈料蔣氏抵步,即為張、楊所挾持,並聯同周恩來等提出八項主張,強迫蔣氏承允,史稱「西安事變」。

3/ 消息傳出後,舉國譁然,競相指責張、楊乖謬。其後張氏自知錯誤,而國、共間亦稍有諒解,故十二月下旬蔣中正獲送還中央。

4/ 其後蔣氏停止剿共,並接受共黨「停止內戰,一致抗日」之要求,因而國共再度合作,成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


三. 中原大戰:

1. 背景:

1/ 北伐之後,北洋軍閥已被消滅,但國民政府內部各派間卻起衝突。

2/ 當時,國民革命軍已發展至240萬人,必須縮減,但對裁兵的目標及數目,各集團卻各執己見。此外,軍隊駐地的分配,亦因收入多寡而常起爭執,相互間的矛盾愈見激烈。

3/ 因此,全國統一還不到三個月,政府軍與李宗仁的桂軍,就因爭奪湖南地盤,而發生戰爭。稍後,又因爭奪廣東而再次交戰。數月後,政府軍與馮玉祥的軍隊又在河南一帶發生激戰。這些戰爭,均以政府軍勝利而結束。


2. 經過及結果:

1/ 1930年3、4月間,閻錫山以反對蔣介石獨裁為名,聯合了第二、三、四集團軍,公開反蔣。閻錫山自任中華民國海陸空軍總司令,以李宗仁、馮玉祥、張學良為副司令,擁有八十萬兵力,與蔣介石控制的約六十萬政府軍對抗。由於戰爭主要在河南、山東進行,故稱「中原大戰」。

2/ 5月,雙方軍隊在平漢、津浦、隴海路一帶展開激戰。戰爭初期對蔣軍頗為不利,反蔣軍在河南取勝,並佔領了湖南長沙及山東濟南。

3/ 到了7、8月間,蔣軍得到粵軍支援,克復湖南大片土地,桂軍被迫從平漢路撤退。蔣軍各部乘勝反攻,於8、9月間收復濟南與河南洛陽,又在鄭州附近挫敗馮玉祥軍,形勢較好。

4/ 此時,一直在靜觀待變的張學良宣布擁蔣,並指揮奉軍分三路入關,從側面攻擊反蔣軍。反蔣軍見局不可為,均紛紛放棄據點,全軍終於瓦解。10月,閻、馮宣布下野,11月,設在山西太原的海陸空軍總司令部亦宣布取消。中原大戰終以蔣中正的勝利而結束。

第三十三章 中國共產黨之興起及國共關係

甲. 中國共產黨:

一. 中國共產黨成立的背景:

1. 馬克思主義傳入:

清末民初,中國之內憂外患交困,民族危機深重,知識份子紛紛向西方尋求救國救民之真理,歐美的各種社會、政治學說如潮水般湧入。德國人馬克思、恩格思所創立之共產主義學說,時亦經介紹傳入中國,在知識界中得到傳播,如李大釗的「庶民的勝利」、「Bolshevism的勝利」,陳獨秀主辦的「新青年」,出版了【馬克思主義研究專號】。


2. 俄國革命之影響:

俄國自「十月革命」成功後,在莫斯科成主「共產國際」,號召被壓迫的民族團結起來,與帝國主義對抗,並主動廢除帝俄時所訂立的不平等條約,部分中國愛國青年深受影響,企圖建立共產主義社會。


3. 五四運動之促進:

五四運動致力於文化改革,對傳統文化及倫理道德大事摒斥,部分激進青年遂欲借共產主義改造中國。


二. 中國共產黨成立的經過:

1. 立研究會:

公元1920年,「第三國際」派維丁斯基來華宣揚共產主義,在上海成立了「馬克思主義研究會」。

2. 立青年團:

旅法學生李立三、周恩來、鄧小平等人受法國共產黨影響,在巴黎組成「社會主義青年團」。

3. 蘇俄宣言:

其時蘇聯曾發表宣言,願意取消帝俄時期與中國所訂的各種不平等條約,以圖博取中國人的好感。

4. 召開大會:

1921年7月,俄共派秘書馬林來華,協籌組黨事宜。於上海法租界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毛澤東等十三個各地代表參加,中國共產黨正式成立,並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黨章和綱領,主張在中國奪取政權,以消滅階級,建立共產主義社會為最終目標。


乙. 1924年國共合作/國共第一次合作:

中國共產黨一建立,就成了中國政治舞台上的重要勢力,和中國國民黨同為近代中國最重要的兩大政黨。國共二黨曾經歷了數度合作、分裂的過程,首先是1924年的合作。

一. 國共兩黨第一次合作之背景/原因:

1. 孫中山欲加強實力:

孫中山有感革命力量單薄及散渙,乃決定改組國民黨,吸收新份子,以壯大革命的實力,藉以打倒帝國主義和軍閥。

2. 蘇俄共黨居間調合:

共產國際欲借助國民黨力量,幫助中國共產黨的發展;蘇俄欲於東方推行共產主義,乃派越飛來華,兩者的推動,皆加速了國共的合作。

3. 便於控制共產黨人:

部分國民黨人認為將共產黨納入國民黨體系,可便於嚴密控制,勝於任其自由發展。

4. 中共謀求更大發展: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後,即以反對帝國主義為首要目標。鑑於當時自身力量薄弱,而敵人強大,遂依蘇俄共產黨之見,與國民黨合作,共同對敵,並求在鬥爭中獨立發展。


二. 國共合作之情況:

1924年,中國國民黨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國共合作議案,內容包括:

1. 大會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員以個人資格加入國民黨。

2. 推選中央委員24人,乃候補執委17人,內有共產黨黨員九人,如李大釗、譚平山、毛澤東、瞿秋白、張國燾等均屬之。

3. 大會確定「聯俄、容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

4. 聘蘇俄代表鮑羅廷為顧問、任周恩來為黃埔軍校政治主任教官等。

會後雙方共同籌劃、發動了北伐戰爭。


三. 國共第一次合作終結之原因:

1. 主義矛盾:

國民黨以資本主義為基礎,共產黨以共產主義為目標,兩黨基本主義矛盾,自難衷誠合作。

2. 共黨勢大:

共產黨員在國民黨內積極進行滲透工作,並竭力分化國民黨,遂引致派系的矛盾對立。

3. 中山逝世:

孫中山為「聯俄容共」的最重要支持者,其逝世使兩黨的合作出現危機。

4. 蘇俄介入:

1927年,蘇俄顧問鮑羅廷煽動武漢政府另組政黨,與南昌的國民政府對峙,乃有「寧漢分裂」局面的出現,其後武漢政府發現共黨受第三國際支配,故決定清黨,國共合作遂告破裂。

第三十二章 五四運動

甲. 民初之外交:

一. 外蒙獨立:

中華民國成立後,列強對中國的侵略並沒有停止,尤其是俄、日、英等國,更是變本加厲。

日俄戰爭後,俄國在中國東北的勢力,部分為日本所奪,乃改而經營外蒙,先後與中國及蒙古簽訂了「俄蒙協約」、「中俄協約」及「中俄蒙協約」,其後外蒙於1920年更在蘇俄勢力的控制下宣佈獨立。


二. 英國侵西藏:

英國自統治印度後,對鄰近的西藏甚具野心,先後與西藏和中國簽訂了「英藏和約」及「西藏續約」,其後西藏於公元1914年分為內藏和外藏兩部。


三. 日本佔山東及「二十一條」:

日本早欲奪取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因此在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不久,日本趁列強無暇東顧之機會,對德宣戰,出兵山東,並強行佔領德國控制的膠州灣及膠濟鐵路沿線。

日本並不以佔據中國山東為滿足,遂於1915年1月,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要求,其主要內容有:

1. 要求中國政府承認日本接收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

2. 要求承認日本在南滿和內蒙東部享有的一切權利。

3. 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

4. 中國沿海各港灣,不得租與第三國。

5. 中國政府須聘日人為政治、財政、軍事顧問,警察和兵工廠須多聘日人及由中日合辦,日本在浙、贛、鄂、閩、粵等省享有經濟特權。

日本向袁世凱提出「廿一條款」,限袁氏於四十八小時內答覆。袁氏恐日本妨礙其帝制運動,故於五月九日要求除部分內容容後商議外,竟接受了「廿一條款」,是為「五九國恥」。

段祺瑞繼承袁氏之衣砵,控制了,北京之中央政府後,主中國參戰,並向日本大量借款,以擴充自己的實力。1918年,日本乘機向段祺瑞提出在山東駐軍、延長租借膠濟鐵路等要求。段祺瑞命駐日公使章宗祥覆文,表示「欣然同意」,使日本佔領山東合法化。


四. 中國在巴黎和會之失敗:

1.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德奧之失敗而告終。翌年1月,列強在巴黎凡爾賽宮開和會,中國派五名代表參加會議,要求取消「廿一條款」及收回德國在山東省的權益。

2. 當時英、法、意三國事前皆與日本訂有密約,故偏袒日本,允許日本繼承德國人在山東的權利。美國總統威爾遜欲主持公道,但見「中日山東善後協約」,中國有「欣然同意」的換文亦表示愛莫能助,中國代表唯有要求將山東問題在條文中加入「保留再議」,但亦被拒絕。

3. 消息傳到中國,舉國大憤,遂有五月四日發生的學生示威運動。中國代表民意如此,乃拒絕簽訂對德的和約,僅簽訂對奧的和約,故山東問題懸而未決。


乙. 五四運動:

1919年5月爆發的五四運動,是一次反對列強侵略的愛國運動,也是一次爭取民主自由、推廣科學精神的政治文化運動。

一. 五四運動之性質:

1. 表面上是由於巴黎和會失敗而引發之政治性愛國運動,以反軍閥統治 (內除國賊) 及反外國帝國主義壓迫 (外爭國權) 為目標;

2. 但愛國必須喚起群眾,於是教育、語言等研究隨之而起,乃有白話文運動,新文化運動之產生。

3. 此外,打倒國賊則必須將國賊之溫床一併消滅;而振興中國,亦得有思想上之指導,故此反傳統運動、社會改革運動、新思潮運動亦接著而興。

4. 外爭國權亦必須明瞭外國情況,故探討西方文化蔚然成風,甚至有全盤西化之主張出現。

5. 總括而言,五四運動因政治事件而興,而其發展則引起社會、學術、文化上之劇變,故亦是一新文化運動;其破舊立新之意義,足與辛亥革命相比。


二. 五四運動產生之背景:

1. 政治方面:

A. 軍閥混戰:

袁世凱死後,開啟軍閥混戰之局面,內戰頻繁,年青知識份子了解救國的急切需要,國民大多反對軍閥專制。

B. 外國侵略:

辛亥革命雖然推翻滿清,創建民國,但中國仍飽受日、英、俄等列強之侵略,於是抵禦外侮之民族自覺日漸增強。

C. 外交失敗:

在巴黎和會中,有關山東問題的交涉遭受拒絕,國人憤恨軍閥政府的禍國殃民,遂觸發一場愛國運動的產生。


2. 社會方面:

A. 要求改革:

歐戰發生後,日本乘中國工業基礎尚未鞏固,加強經濟侵略,國人時發起抵制日貨之運動,加以軍閥之黑暗統治和割據混戰,亦使中國社會發展受列窒息。五四運動之「外爭國權,內除國賊」口號,實亦中國經濟要求發展、社會亟待改革之反映。


3. 文化方面:

A. 新舊衝突:

清末民初之際,中國正處於中西文化思想及制度的衝突時代,知識份子均欲打破傳統禮教的束縛,力求革新圖強立道。

B. 文化運動:

胡適、陳獨秀等人倡導新文化運動,大力引進各種西方自由、民主的思想。這些對五四青年學生之奮起,均有極大之影響。


三. 五四運動之經過:

1. 外交失敗:

公元1919年5月,巴黎和會外交失敗之消息傳到中國後,舉國嘩然。

2. 示威遊行:

5月4日,北京數千學生舉行示威大遊行,以「內除國賊,外爭國權」為口號,要求政府懲辦曹汝霖、章宗祥和陸宗輿。

3. 各地響應:

學生在巡行中,受到政府軍警干涉,雙方發生衝突,示威者將曹汝霖的住宅焚毀,章宗祥被毆傷,軍警拘捕了數十個學生,群情益憤;全國各大城市紛紛響應,工商界相率罷工和罷市,各地學校相繼罷課。

4. 運動成功:

軍閥政府以眾怒難犯,遂下令將曹汝霖、章宗祥及陸宗輿三人免職,並釋放被捕的學生,同時拒絕在巴黎和會中簽訂對德和約。


四. 五四運動之影響:

五四運動自北京而擴大到全國,由學生而發展至各界,從外交而深入於政治、思想、文化諸領域,對近代中國產生了非凡的影響,茲概述其影響及貢獻如下:


一. 政治方面:

經此運動後,有志之士眼見軍閥亂國,乃積極參加孫中山所領導的國民革命,故五四運動對國民政府統一,有很大的幫助。

二. 外交方面:

在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見國內民情洶湧,乃拒絕在對德和約上簽字,山東問題遂懸而未決。

三. 經濟方面:

五四運動激發起國民的愛國熱情,各地人民紛紛抵制日貨,有助於中國手工業之發展。

四. 思想方面:

知識份子對傳統禮教及儒家思想,由懷疑發展至背叛,甚至有全盤西化的偏激口號出現。

五. 學術方面:

五四運動是新文化運動的延續和發展,它把民主與科學、反對封建迷信的思想,由知識份子推廣到全國民眾,使提倡新思想新文化成為一種風氣。同時,亦促進了文學革命的深入和廣泛發展,使我國科學和教育的發展進入一個嶄新階段。

第三十一章 民初之政局

甲. 中華民國的成立經過:

一. 臨時政府:

武昌起義後,各省紛紛響應,宣佈獨立,在南京成立臨時政府,建立中華民國,組織臨時參議院,制定「臨時約法」,推舉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黎元洪為副總統。

二. 世凱掌權:

清廷起用袁世凱為總理大臣,節制全軍,清廷的軍政大權盡入袁氏之手。

三. 中山讓位:

孫中山不願內戰而使國家分裂,乃以臨時大總統之位讓與袁世凱,作為交換條件,請其主張共和。

四. 清帝退位:

清廷見大勢已去,遂接受中華民國政府所允許的優待條件,於公元1912年2月12日宣佈退位,滿清皇朝乃告覆亡。

五. 世凱即位:

同年2月14日,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黎元洪仍為副總統。袁氏將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遷往北京,公佈「臨時約法」;翌年4月,國會成立。10月,國會選舉袁世凱為正式總統。


乙. 二次革命:

「二次革命」的名稱,乃相對於「辛亥革命」而言。「辛亥革命」旨在推翻滿清;「二次革命」旨在推翻袁世凱。

一. 二次革命之背景:

1. 袁氏野心:

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公然違背「臨時約法」規定,拒絕遷都南京,並羅致心腹,組織內閣,其野心徹底顯露。

2. 組國民黨:

自滿清政府被推翻,同盟會的許多領導人就認為大功告成,醉心於議會與政黨政治,對袁世凱之獨裁喪失警惕。1912年,宋教仁等改組同盟會,與一些黨派聯合組成「國民黨」,欲利用政黨力量來控制袁氏。

3. 宋教仁案:

袁世凱極為不滿,乃派人到上海刺殺宋教仁,朝野嘩然。

4. 大借款案:

袁氏未經國會同意,便向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訂立「善後大借款合約」,借款二千五百萬磅,以作擴軍經費,為國民黨及朝野人士反對。

5. 「俄蒙協約」:

袁氏不理國會反對,利用各種關係,通過了出賣中國權利的「俄蒙協約」,增加了袁政府與國民黨的衝突。

6. 罷免四督:

李烈鈞、柏文蔚、譚延闓和胡漢民等四都督,紛紛通電反對袁氏向外國借款,袁氏乃下令免去他們的官職,孫中山知袁氏無葯可救,遂決意討袁。



二. 二次革命的經過:

1. 各地起兵:

四督被免職後,國民黨認為袁世凱的野心必危害民國,遂發動二次革命。李烈鈞在江西起兵,黃興在南京起兵,陳其美在上海起兵。不久,安徽、廣東、福建、湖南及四川等省,亦先後宣佈獨立。

2. 次第擊破:

袁世凱早有準備,派馮國璋、段芝貴等督師南下,分道進攻,各省討袁軍次第為袁軍擊破,二次革命不足三月即告失敗,於是,長江流域及沿海各省,盡入北洋軍閥之手。



丙. 袁世凱之帝制運動:

一. 袁世凱稱帝之步驟:

1. 迫選總統:

二次革命失敗後,袁世凱的勢力更加鞏固,於是,他更進一步為自己登上正式大總統的寶座作好準備。1913年10月,袁世凱組織「公民團」,威迫國會選舉他為大總統。

2. 解散國會:

袁世凱就任大總統後,決心削弱國會權力,於是解散國民黨及取消國民黨議員資格。

3. 撤銷國家與約法:

1914年1月袁氏又解散國會。5月,廢除「臨時約法」,公佈自己制定的「中華民國約法」,使總統之任期延至十年,得連選連任,並有權推定繼承人,權力幾等同皇帝。

4. 接受「二十一條」:

日本利用袁世凱實行帝制必須得外國支持的機會,於1915年1月向袁氏提出「二十一條」,袁氏為取得日本之支持,竟不惜賣國求榮,答應日本無理的要求。

5. 製造輿論:

袁世凱利用美國顧問古德諾所發表的「共和與君主論」,指稱共和不適於中國,並組織籌安會,鼓吹君主立憲。

6. 正式稱帝:

袁世凱見時機成熟,遂召集國民會議,投票贊成帝制,推舉他為「中華帝國大皇帝」。袁氏故作謙辭後,於1915年12月即位,並大事封爵,定翌年為「洪憲」元年。


二. 帝制運動失敗之經過/護國之役經過:

1. 蔡鍔反對:

最早反對袁世凱稱帝的是進步黨人梁啟超。1915年9月,他發表了「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一文,掀起了反帝制的序幕,接著參政院參政蔡鍔,對袁世凱稱帝極為不滿,乃由北京潛反雲南,宣佈雲南獨立,並組織護國軍,首舉義旗。

2. 各省叛袁:

貴州、廣西首先響應;川、湘、陝各省叛袁獨立,日、美、俄、法公使亦向袁世凱勸阻;北洋大將段祺瑞、馮國璋亦不予支持,袁世凱之形勢日益孤立。

3. 取消帝制:

袁見內外反對激烈,乃下令取消帝制,但護國軍及袁氏的一些親信堅持袁氏解除大總統一職,在此情況下,袁氏於1916年6月6日病死,但中國仍未能解脫禍患的困擾。


三. 帝制運動失敗之原因:

1. 違反趨勢:

中國政體適宜於共和,而不適宜於帝制,此為歷史自然趨勢,故袁世凱稱帝消息傳出後,全國人民皆極力反對。

2. 反對力強:

當時反對帝制的勢力極強,包括孫中山於日本改組的中華革命黨;唐繼堯、蔡鍔、李烈鈞等組成的護國軍。

3. 缺乏支持:

袁世凱宣佈稱帝後,各省紛紛宣告獨立,列國公使及其直系的北洋大將馮國璋、段祺瑞等均勸止袁世凱稱帝,故其帝制運動缺乏支持者。


四. 帝制運動之影響:

1. 引致外患:

袁世凱為爭取日本支持其帝制運動,不惜接受日本「廿一條款」的無理要求,引致中國日後無窮的外患。

2. 軍閥混戰:

「護國之役」主要依賴軍人成事,此後北方軍政實權操於段祺瑞、馮國璋等北洋軍人手中;南方也有唐繼堯、陸榮廷等滇系和桂系軍人的崛起,演變為日後南北軍閥對峙混亂的局面。


丁. 復辟運動/張勳復辟:

一. 復辟之背景:

1. 院府之爭:

1916年袁世凱死,黎元洪就任大總統,任段祺瑞為國務總理,兩人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參戰問題意見不一,遂引致總統府與國務院之間的衝突。

2. 免段職位:

黎氏免去段氏國務總理之職,段氏與北洋督軍另組臨時政府,正式與中央對抗,黎氏即召安徽督軍張勳入京,欲借其力鞏固自己的地位。


二. 復辟之經過及結果:

1. 溥儀復辟:

張勳假調停之名解散國會,迫黎元洪退位,與前清舊臣康有為、江朝宗等擁立清廢帝溥儀復辟,改民國六年為宣統九年。

2. 馬廠誓師:

段祺瑞在天津聞變,乃召集舊部在馬廠宣佈反張,自任討逆軍總司令。

3. 張勳敗退:

張勳敗走,康有為逃去,段祺瑞收復北京,黎元洪引咎辭職;馮國璋入京代理大總統之位。


戊. 護法之役:

一. 張勳復辟失敗後;段祺瑞任為國務總理,宣佈廢除「臨時約法」,否認舊國會,通過對德宣戰提案,並向日本進行大借款。

二. 孫中山在廣州成立護法軍政府,展開「護法之役」。段祺瑞派兵南下作戰,但因與馮國璋不和,故作戰計劃失敗,導致日後直、皖兩系軍隊的交戰;南方的護法軍政府,亦因陳炯明等先後背叛革命而告瓦解,護法運動失敗,中國遂陷於軍閥割據及混戰之局面。


己. 軍閥混戰:

一. 軍閥混戰之背景:

1. 歷史遺毒:

太平天國之亂,湘軍及淮軍之設立;八國聯軍之役,東南各省私與外人簽訂「東南互保條約」,這些私人性質的軍事及行動,乃導致北洋軍閥割據的先例。

2. 地方勢力:

辛亥革命後,革命軍一時無力消除自清末以來即擁兵自重的軍人勢力,故中國大部份地區仍為軍閥控制。

3. 中央無力:

新中央政府基礎未穩,軍事力量有限,未能對付勢力膨脹的地方軍人。

4. 北洋內訌:

袁世凱死後,北洋系中的直、皖、奉三系,因權力與地盤的擴張而發生衝突,經常互相攻伐。

5. 外國暗助:

列強欲在中國製造混亂,以謀求更多的政治及經濟利益,故暗中扶植軍閥,使混亂的規模更為擴大。


二. 軍閥之派系:

1. 皖系:

以段祺瑞為首,勾結日本。

2. 直系:

先以馮國璋為首;馮死後,由曹錕、吳佩孚、孫傳芳領導,依附英國。

3. 奉系:

以張作霖為首,依附日本。

4. 國民軍/馮系:

以馮玉祥為首,馮氏本屬直系,1924年,倒戈後自組國民軍。其後為直奉聯軍打敗,走西北組「西北軍」。

5. 閻系:

以山西為根據地,首領為閻錫山(同盟會會員)。

6. 滇系:

以唐繼堯為主,勢力達四川及貴州。

7. 桂系:

以陸榮廷為首,勢力在廣西。


三. 軍閥混戰之情形:

1. 直皖之戰:

皖系段祺瑞藉口參戰而向日本借款,用以編練防軍;又創練西北軍,使實力更加雄厚。

直系曹錕和吳佩孚以段祺瑞破壞約法為藉口,乃聯絡奉系張作霖合攻皖系,皖軍大敗,段祺瑞下野,北方政府由直、奉兩系把持。


2. 奉直之戰:

公元1922年,直系擊倒了段祺瑞後,勢力向長江擴展,奉系張作霖大為不滿。旋因爭奪對內閣的控制權,更加導致兩系的破裂。於是張作霖便聯絡各派,組織討直大同盟。結果,奉軍戰敗,退回關外,於是北方盡為直系所控制。

3. 奉直之戰:

直系打敗了奉系,獨佔了北京的政權,不可一世。1923年,吳佩孚公開提出「武力統一」全國的主張。9月,曹錕賄選為總統。

直系的專橫,引起了南方各省的反對,孫中山聯絡皖、奉二系共同對付直系。1924年,奉軍開入關內,與吳佩孚的直軍作山海關一帶展開激戰。由於直系將領馮玉祥回師北京,發動政變,吳軍迅速潰敗。


四. 軍閥混戰之影響:

一. 政治方面:

1. 國家分裂:

軍閥割地稱雄,各自為政,目無中央,令中國四分五裂,國民政府名存實亡。

2. 政治腐敗:

軍閥專橫,在其佔領區內,施政無準則,使政治十分腐敗。

3. 政局不穩:

軍閥戰爭之勝負,影響中央政權及內閣組織的改變,使中央政府混亂不穩。

4. 醞釀北伐:

孫中山為對付北方之軍閥,乃從事國民黨的革新運動,積極改變,並在廣州建立黃埔軍校,訓練黨軍,準備北伐。


二. 社會方面:

1. 社會混亂:

軍閥互相攻伐,戰禍連年,人民賦稅加重,民心不穩,盜匪為患,社會更加混亂。


三. 經濟方面:

1. 經濟崩潰:

連年戰爭,軍費開支龐大,軍閥又向外借款,使政府負債纍纍,戰火遍及之地,工農業被受破壞,令全國經濟殘破不堪。

2. 賦稅苛重:

軍閥橫徵暴歛,搜刮民財,藉以擴建軍隊;加上稅制不定,品目繁多,濫發貨幣,令人民生活困苦。


四. 外交方面:

1. 列強入侵:

中國在山東問題上反對無效,盡顯日本野心,列強妄顧中國權益,乘機侵略,使中國在外交上受到挫折。

第三十章 孫中山先生之革命運動及中華民國之成立

(一) 孫中山與革命運動:

A. 孫中山的教育背景:

1. 幼讀私塾:
孫中山先生為廣東香山(今中山)人,生於同治五年(1866年),幼年就讀於私塾,對太平天國的事甚感興趣,革命思想已開始孕育。

2. 西方教育:
十四歲時隨兄長赴檀香山,入教會中學就讀,接受西方教育;十八歲轉學香港拔萃書室及皇仁書院。中法戰爭起,目睹清廷無能,乃決心革命。

3. 學習西醫:
二十一歲學醫於廣州博濟醫院,後轉香港西醫書院。同時結納同志,宣揚革命主張;二十七歲以第一名畢業於香港西醫書院,行醫於澳門、廣州,暗中進行革命活動。

B. 孫中山的政治思想及革命運動的發展:

1. 上書李鴻章時期:
公元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前夕,先生目睹時艱,寫了「上李鴻章書」,親往天津投遞,提出「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的變法自強主張,並求見李鴻章,遭到拒絕。這次上書的受挫,使先生認識到只有推翻滿清統治,才是中國的唯一出路,立志獻身於反清革命事業,成為中國的革命先驅。

2. 興中會的創立:
1894年10月,中山先生在檀香山聯合二十多名華僑,創立了中國第一個革命團體興中會,被舉為會長。1895年1月,先生回到香港,聯合楊衢雲、謝纘泰等成立興中會總部,主要領導人物尚有陳少白、陸皓東、鄭士良等,並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的革命目標。興中會之成立,顯示中國民主革命派初步形成。

3. 三民主義之創立:
1895年,中山先生聯絡會黨,謀取廣州,不幸事洩,陸皓東等遇害。廣州之役失敗後,中山先生赴歐洲考察政治、社會制度,在倫敦為清吏所誘捕,幸為業師康德黎所營救。孫先生後遊德、法研究社會經濟問題,創立「民生主義」。至此三民主義之革命理論完成:

1/ 民族主義:要救中國,須先推翻腐敗的滿清統治,然後扶助弱小民族抵抗侵略,爭取各民族間的自由平等,以實現世界大同的理想。

2/ 民權主義:訓練個人對基本民權的認識,創制了立法、司法、行政、考試及監察等五權憲法,以建立一個民治的國家。

3/ 民生主義:針對中國社會貧富不均的現象,提出了解決的方案,以建立足民食、裕民衣、樂民居、利民利的民享社會,以改善中國社會經濟。

4. 同盟會之成立:
1901年至1905年間,除了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興中會仍在國外進行活動外,國內也相繼建立了一些革命團體,其中影響較大的有華興會(創建者乃黃興)、光復會、日知會等。

1905年6月,孫中山先生回到日本,在他的積極推動下,以興中會、華興會為基礎,聯絡光復會等組織,成立了中國革命同盟會。同盟會以中山先生提出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作為政治綱領。推舉孫中山為總理,黃興為執行部庶務長。總部設於東京,國內外分九個支部。又決定創辦「民報」為同盟會機關報。

同盟會是第一個全國規模的統一的民主革命政黨。它的成立,標誌著革命運動的發展從分散趨於統一。從此革命運動聲勢浩大,前仆後繼,卒推翻滿清。

5. 發動武裝起義:
在中山先領導下,興中會起義兩次,同盟會起義八次,雖均遭失敗,但已締造成功的情勢。

1/ 廣州之役--1895年由孫中山先生及陸皓東、鄭士良發動;

2/ 惠州之役--1900年由鄭士良、史堅如等發動;

3/ 潮州黃岡之役--1907年由余丑、許雪秋等發動;

4/ 惠州七女湖之役--1907年由陳純、鄧子瑜等發動;

5/ 欽州防城之役--1907年由黃興等發動;

6/ 廣西鎮南關之役--1907年由孫中山、黃興、胡漢民等發動;

7/ 欽廉上思之役--1908年由黃興等發動;

8/ 雲南河口之役--1908年由黃明堂等發動;

9/ 廣州新軍之役--1910年由倪映典等於廣州沙河發動;

10/廣州黃花崗之役--1911年4月27日由黃興發動。此役雖失敗,但殉難烈士之忠勇,已震撼人心,革命風氣瀰漫全國。

(二) 武昌起義及滿清統治之結束:
公元1911年10月10日(宣統三年8月19日),爆發了武昌起義並取得了勝利。翌日,成立湖北軍政府。至11月下旬,在短短五十幾天中,全國已有十五個省區脫離清廷的控制而起義獨立,匯合成革命的高潮,這一年舊曆為辛亥年,史稱「辛亥革命」。

A. 辛亥革命爆發之背景:
1. 清廷病入膏肓:
自1840年以後,列強交侵,清廷對外屈膝投降、出賣主權,喪權辱國一日甚一日。因此民族危機空前嚴重,國計民生因頓不堪。「洋務運動」、「戊戍變法」之失敗及八國聯軍之役,使國人深感清室統治已腐朽透頂、病入膏肓,非以革命推翻滿清,實無復興中國之希望。

2. 預備立憲破產:
慈禧在扼殺「戊戍變法」後,為了維持清室統治,不得不自1901年起宣佈實行「新政」,如設立學校、派留學生、招練新軍、設立商部等。1906年又下詔「預備立憲」以抵制蓬勃的革命運動。但所謂「立憲」實乃掩人耳目之騙局,只能使清廷苟延殘喘於一時。1908年11月,光緒帝、慈禧在兩日之內先後死去,由溥儀繼位,改元宣統。1911年(宣統三年),清廷成立「責任內閣」,其大臣多為皇室貴族,被稱為「皇族內閣」。假立憲不僅遭到革命派的堅決反對,也引起軍閥、官僚中「立憲派」的不滿,造成清政府完全孤立、一推即倒之局。

3. 世界潮流所趨:
十八世紀後,世界走進一革命紀元---美國有獨立運動、解放黑奴運動;歐洲有法國大革命、德意志與意大利統一運動、社會主義運動。列強侵華,西方之民主自由思想、革命意識亦漸傳入。所以孫中山先生說革命是「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

4. 反清思想廣播:
「辛丑條約」簽訂後,愛國知識分子四出奔走,大聲疾呼反清救國。鼓吹革命的書刊猶如雨後春筍,廣泛流行。除同盟會的「民報」外,「國民報」、「浙江報」、「江蘇」、「大陸報」、「女子世界」、「蘇報」等均為當時有名的報刊。革命家章炳麟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鄒容的「革命軍」,陳天華的「猛回頭」、「警世鐘」,都是風行一時、震人耳目的反清檄文,使革命思想深入人心。

5. 革命團體林立:
二十世紀初,革命志士紛紛在國內外成立各種反清的革命團體,從事發動民眾、組織起義的實際工作。除孫中山於1894年所創立之興中會外,黃興、陳天華、宋教仁等於1904年春成立華興會。同年冬,蔡元培、徐錫麟、章炳麟等創立光復會。1905年興中會、華興會等在孫中山的倡導下合組為中國同盟會,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為宗旨。在同盟會之影響下,各地會黨及其他革命團體的反清活動也十分活躍,如湖北有日知會、文學社、共進會等。

6. 武裝起義頻連:
孫中山在創立革命團體的同時,十分注意聯絡會黨、發動新軍,籌劃反清的武裝鬥爭。從1895年至1911年4月,孫中山曾在廣東、江西、湖南、廣西、雲南等省,組織、領導了十次武裝起義。1907年及1908年,光復會成員陶成章、徐錫麟、秋瑾、熊成基等也在浙江、安徽組織過武裝起義。1911年4月同盟會黃興所指揮的廣州黃花崗起義,更是震驚全國,七十二烈士以殷紅的鮮血,澆灌了辛亥革命的花朵。

7. 保路風潮興起:
1911年初,清廷向列強借了巨額款項。5月,在郵傳部大臣盛宣懷的策劃下,清廷宣佈「鐵路國有」,強行收回川、粵、鄂、湘四省集資自辦的川漢、粵漢鐵路,把全長一千八百公里的鐵路修築權以借款的名義出賣給列強。於是,震動全國的保路鬥爭隨即掀起,諸省民眾成立了保路同志會,組織保路同志軍,罷市罷課、抗糧抗捐鬥爭連綿不絕。9月,四川總督趙爾豐竟血腥屠殺參與保路鬥爭的群眾,造成「成都慘案」。四川等地反清起義隨之爆發。全國處於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保路風潮成了辛亥革命之導火線。

B. 辛亥革命的經過:
1. 革命黨發動新軍:
辛亥革命爆發於湖北。革命前數年,與同盟會有聯繫的湖北兩個革命團體----文學社及共進會,曾深入新軍進行發動。參加這兩個組織或受其影響的湖北新軍約有五千多人,佔全省新軍人數三分之一。隨著保路鬥爭的蓬勃發展,湖北革命黨人決定發動起義。1911年(宣統三年)9月,文學社領導人蔣翊武、劉復基及共進會領導人孫武、蔡濟民等組成聯合指揮機構,定於10月11日起事。

2. 武昌城首舉義旗:
10月9日,革命黨人在俄國租界內製造炸彈,不慎爆炸,為清軍搜去黨員名冊,起義指揮機關被破,主要領導人或被捕殺或逃出武昌。然革命黨人仍決心起義。10月10日夜,武昌新軍工程第八營士兵首先起義,打響了革命的第一槍。經過一夜戰鬥,革命軍佔領武昌城,湖廣總督瑞澂等狼狽逃竄。11日革命軍攻佔漢陽,12日攻佔漢口,革命旗幟插遍武漢三鎮。

3. 軍政府宣告組成:
武昌首義之後,亟需有指揮革命的領導機關。當時同盟會的孫中山、黃興在海外,原起義指揮部的領導人或死或逃,於是立憲派推原清軍協統黎元洪為中華民國軍政府都督兼總司令,原湖北諮議局議長、立憲派首領湯化龍任軍政府政務部長。

4. 各地區紛紛獨立:
武昌起義成功,全國各地聞風呼應。鄰近湖北的湖南、陝西、江西三省首先宣佈脫離清廷而獨立。至十一月,山西、雲南、貴州、江蘇、浙江、廣西、安徽、福建、廣東、山東、四川等省也相繼獨立,武昌首義後不到兩個月內,全國廿四個省區中大多數脫離清廷的控制,滿清統治迅即土崩瓦解。

5. 中華民國代清朝:
1911年12月2日,革命軍攻克南京。12月底十七省代表會議在南京舉行,推選剛由海外歸國的孫中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元旦,孫中山就職於南京,宣告中華民國之成立。後以清帝退位、贊成共和等為條件,把大總統讓給清廷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在袁世凱的脅迫下,清末帝宣統於1912年2月12日宣佈遜位。

(三) 辛亥革命成功的因素:**
辛亥革命是中國歷史上一次偉大的革命,它推翻了滿清王朝,結束了君主專制制度,建立了共和政體,使民主共和國的觀念深入人心。辛亥革命取得這樣的勝利,有多方面的因素。現詳細分析於下:

1. 國人對清廷失望:
清自乾隆中葉,衰象已呈。自鴉片戰爭後,中國屢受外國侵凌,幾瀕亡國之境;且洋務、維新均告失敗,立憲又乏誠意,國人對清廷絕望,而且也逐步認識到非推翻滿清不能救亡圖存,遂傾向革命。

2. 西方思潮之影響:
西方憲政及民權思想傳入,其與中國民族革命思想相結合,使知識份子之排滿意識更為高漲,革命力量更形強大。

3. 革命方針正確:
孫中山所提的民族、民權、民生之「三民主義」綱領,以及概括這個綱領的口號「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正好針對著滿清腐敗、外患深重、民生困苦等衰象,故號召有力,能夠深入民心,獲得支持。

4. 革命領導有方:
孫中山先生既組織革命團體,復從事理論建設與策劃起義行動,使革命基礎極為穩固;其餘領袖如黃興,亦勇於任事;其他革命志士亦深懷救國拯民之偉志,順應時代潮流和民心所向,毅然以反清革命為己任,故革命終於成功。

5. 志士忠義奮發:
革命黨人多次起義,前仆後繼,為挽救國運,拋頭顱,洒熱血,其犧牲與救國精神,震撼人心,使不少人相繼加入革命行列。

6. 群眾基礎廣泛:
同盟會等革命團體在開展思想宣傳工作之同時,又深入到華僑、會黨乃至軍隊之中,進行組織、發動武裝起義,使民眾不斷在鬥爭中受到鍛煉。湖北文學社、共進會在新軍中的發動工作尤為出色。鄂、湘、川、粵等省的保路風潮,又為武昌起義的成功及全國各地的迅速響應,奠下廣泛而堅固的群眾基礎。

7. 袁世凱之叛清:
清室以袁世凱對抗革命黨,但袁世凱為個人利益,反迫清帝退位,使革命能早日成功,民國得以建立。

8. 國際保持中立:
由於孫先生的斡旋,各國對中國革命採取同情之態度,未有干預行動,故能於武昌起義後保持中立,有助於革命之完成。

(四) 辛亥革命的影響/歷史意義:**

1. 結束君主專制: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國歷史上最後之皇朝,結束了幾千年之君主專制制度,建立了中華民國,破天荒地在中國出現了民主共和的政體,實現了政治革命,開闢了中國歷史的新紀元。歷史的車輪是拉不回去的。從此,民主共和國的觀念深入民心,故後來袁世凱之稱帝、張勳之復辟,均在人民的聲討下而迅速失敗。

2. 打擊帝國主義:
「庚子事變」後,清廷已經完全受到帝國主義的控制操縱,成為帝國主義共管中國的工具,因此,推翻滿清王朝,也給了帝國主義狠狠一擊,使其利用清廷攫取在華權益的如意算盤打破。

3. 國家經濟發展:
辛亥革命推翻滿清君主專制統治,建立民主共和國,在一定程度上給予民族工業的發展以新的推動。民國成立後,孫中山先生極提倡發展實業,張謇長實業部,國內實業團體紛紛成立,開工廠、設銀行蔚為風氣,民族工業的經濟力量在民國初年有了顯著的增長。

4. 影響世界局勢:
辛亥革命之成功,促發俄國及亞洲各國之反專制、反帝國主義運動,各國紛紛要求獨立自主。而越南、印尼、菲律賓等國家的民主革命派,都受到孫中山革命思想之啟發。辛亥革命時,亞洲民族解放運動出現一次高潮,衝擊了帝國主義在東方的殖民統治,成為二十世紀初年世界歷史新階段的一個重要標誌。

第二十九章 義和團與八國聯軍之役

(一) 義和團興起的背景:**

1. 反洋教事件頻生:自英法聯軍之役後,外國教士可在中國內地傳教,租買田地,自由建造。由是,外國教士來華者多,到十九世紀末,在中國的歐美天主教、耶穌教,俄國東正教教士達三千三百多人,教民達八十多萬。中國民眾對列強之侵略早已深懷不滿,而一些教士又仗勢欺人、任意魚肉百姓、縱庇入教的無賴市井之徒,更令人深惡痛絕。甲午戰爭後,各地反教事件此伏彼起,而且愈演愈烈,蔚為排外風潮。

2. 義和拳起於山東:

義和團本稱義和拳。義和拳是乾隆年間華北民間秘密結社的一種,宗是「反清復明」,設立神壇神廠,以傳授拳棒,練習「神打」武術,宣傳「降神附體,刀槍不入」等迷信思想,用散佈揭帖、傳單等形式進行宣傳,組織拳民。拳民在山東拆洋教堂,殺逐洋教士,並屢敗前來鎮壓之清兵。

3. 義和團扶清滅洋:

當時,山東巡撫毓賢因鎮壓無效,遂改剿為撫,承認義和拳為民間團練,力圖加以控制。於是義和拳改稱義和團,反對的對象由滿清政府轉向外國侵略者,並變口號為「扶清滅洋」。

1899年12月,清廷在列強的壓力下,撤換毓賢,改派袁世凱為山東巡撫,對義和團重加鎮壓。1900年春,部分義和團轉移至直隸(今河北一帶),繼續活動。

4. 義和團進入京師:

義和團在張德成、曹福田等率領下,很快席捲直隸各地,大肆展開排外活動,並於1900年4月進入天津,聲勢至為浩大。時毓賢及直隸總督裕祿極力誇張義和團之忠勇和法術,慈禧竟為所動,遂召拳民入京以對付洋人。而義和團入京津地區後,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強烈的反響,反教排外風潮波及全國。

(二) 清廷支持義和團的原因:**

1. 慈禧仇外:

戊戍政變時,英、日兩國庇護出走的康有為及梁啟超,加上各國又反對慈禧廢德宗,故慈禧深恨洋人。故慈禧乃欲利用義和團之排外情緒來對抗洋人。

2. 拳民排外:
義和團受到毓賢的安撫,將口號由「反清復明」改為「扶清滅洋」,使清廷可加以利用。

3. 懾於聲勢:
義和團由山東入直隸後,控制京畿要地,聲勢日益浩大。清廷屢剿屢敗,已不可制,深知「剿之則即刻禍起肘腋」,只好暫時「因而用之」,以「徐圖挽救」。

4. 朝臣庇護:
當時滿清部分朝臣信奉拳民,有若神明,以為拳民法術高強,可藉他們復興中國;地方官如毓賢及裕祿等,更對拳民包庇和縱容,甚至向慈禧保廌拳民。

5. 兩面手法:
在義和團興起及列強干涉的情勢之下,清廷處於「進退兩難」之境,既怕義和團生變,又懼得罪洋人。故慈禧太后先利用義和團來對付自己痛恨之洋人,如能奏效再反過來剿滅之。一見八國聯軍強大,遂立即向洋人謝罪,表示當對「此種亂民,設法相機自行懲辦」。

(三) 八國聯軍之役的經過:

義和團的排外運動引起列強出兵干涉。光緒二十六年(1900),英、俄、日、美、德、法、意、奧八國組成聯軍準備入京對付義和團。慈禧在對形勢失控的情況下,被迫向各國宣戰。八國聯軍加緊進攻,連陷京津,蹂躪京師。這一年舊曆為庚子年,史稱此次事變為「庚子拳變」。現將此次事變的背景及經過詳述於下:

1. 義和團仇教滅洋:

1899年,義和團興起於山東,以「扶清滅洋」為口號,到處拆鐵路、打教會、殺逐教士。

1900年春,義和團由山東轉入直隸,在直隸不斷蔓延。清廷多次派兵圍剿,均被擊敗,同年5月,慈禧准許他們進入北京,並稱其為「義民」。京津局勢幾乎被義和團所控制,反教排外的風潮波及全國。

2. 列強出兵大沽口:

駐京之各國使節以情勢險惡,紛電本國政府出兵干預。1900年5月底、6月初,各國軍艦廿四艘聚集大沽口外,伺機大舉入犯。6月10日英國海軍上將西摩爾率列強軍隊二千人從塘沽一帶向北京進發,但被義和團所擊退。

3. 西太后對外宣戰:
6月17日,外國軍隊攻陷大沽炮台。同時日本使館書記杉山彬及德國公使克林德在京先後被殺。義和團及清軍之董福祥部圍攻駐京各國使館所在之東交民巷及西什庫的外國教堂。而天津義和團眾及清軍之聶士成部亦圍攻租界。6月21日,慈禧正式向列強宣戰。(東南各省的總督和巡撫互相協約,不奉朝廷的命令,劉坤一及張之洞更與上海各國領事締結「東南互保條約」,東南各省乃安然無事)

4. 八國聯軍陷京師:
時出兵進行武裝干涉的列強共英、美、日、俄、德、法、奧、意,號稱「八國聯軍」(後推德國人瓦德西為統帥)。7月14日,聯軍攻陷天津,8月14日又攻入北京。義和團與聯軍之間的卷戰持續了兩天,最後聯軍攻佔了紫禁城(清皇宮)。列強特許軍隊到處燒殺淫掠,中國珍貴之圖書文物或被付之一炬,或被囊括而去。

5. 清室倉惶逃西安:
慈禧見大勢已去,乃帶同德宗避難西安。慈禧下詔罪己,並下令鏟除義和團。

6. 中外訂辛丑條約:
北京淪陷後,各國由於利害關係起衝突,也由於感受到中國民眾的抗爭力量,從著手瓜分中國轉為不敢瓜分。1900年7月,美國向各國發出第二次門戶開放通牒,提出「保持中國領土和行政的完整」,獲各國之贊同。1901年9月7日,慶親王奕劻及李鴻章代表清廷與美、英、俄、日、法、德、奧、意、荷、比、西等十一國駐華公使在京簽訂和約。因歲次辛丑,故史稱「辛丑條約」。

(四) 辛丑條約(1901):

1. 懲兇謝罪:

懲辦支持過義和團的官吏,並派親王為全權特使赴德日謝罪,並為克林德建紀念碑於遇害處。

2. 禁入軍火:

禁止軍火進口兩年,必要時再續禁兩年。

3. 賠償鉅款:

賠款四萬萬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償還,年息四厘,以關稅、鹽稅作擔保,共計九億八千餘萬兩。

4. 置使館區:

劃定北京東郊民巷為使館區,由各國駐軍防守,不准華人居住。

5. 外國駐兵:

允許各國駐兵北京、天津及其外圍要地。拆毀北京至大沽所有炮台。

6. 禁止排外:

永遠禁止人民設立或加入排外組織,違者處死,地方官不防範或鎮壓者革職。凡排外之城市,停止科舉五年。

7. 設外務部: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按照各國之意,改稱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

8. 國防條款:

為防止中國有軍事力量,(1)聯軍仍駐北京,有自由操演權;(2)天津附近二十里內,中國不得駐兵;(3)炮台城垣,中國不得重建;(4)中國不得在白河口、秦皇島附近設置任何海防。

(五) 八國聯軍之役及辛丑條約的影響:**

義和團的行為,帶有反對外國的侵略性質,顯示出中國人民的鉅大力量。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卻演成了悲劇。八國聯軍的大舉入侵與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訂立,給中華民族帶來極大的災難,其影響是既深且鉅的:

1. 政權受到管制:

辛丑條約之訂立可謂近代中外不平等條約之至極。北京劃定使館區,外國駐兵「保護」;北京到天津及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外國派兵駐守;大沽砲台拆除,由是北京關防向列強洞開,清中央政府被置於列強直接管制之下,中國已完全陷於次殖民地的地位。實際上滿清已成為各國在華攫取權益的代理人,偌大中國幾乎沒有了可以行使主權的土地。

2. 利權受到操縱:

除關稅、鹽稅之外,列強又通過一系列新的不平等條約從中國攫取鐵路、礦務等權益,中國的經濟命脈操於外人之手。外債、賠款(本息合共九億八千多萬兩,每年須償付二千幾百萬兩)以及繁重的苛捐雜稅,使老百姓困頓不堪,難以生存。

3. 民族自信喪失:

八國聯軍之役及辛丑條約之訂立,給國人造成極大的心理創傷,使一些人失去了民族自尊心及自信心,由仇外、排外轉為恐外、媚外。而清廷進一步投靠列強,慈禧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對外討好獻媚,無恥聲稱要「量中華之民力,結與國之歡心」。這種恐外、媚外的心理,使此後中國政治、經濟、社會、教育各方面出現了盲目崇洋的傾向,削弱了原有的民族特性。

4. 肇開割據局面:

在八國聯軍之役期間,東南各省督撫不奉朝廷的宣戰命令,獨自行動,擅與各國訂立「互保章程」,中國出現了「南北判若兩家」的格局,開地方脫離中央之先兆。其後清中央政府對地方的統馭力漸削,各省督撫的權力漸增,中國割據局面漸開。這一方面加速了滿清政權的傾覆,另方面,民國初年的軍閥割據混戰局面,卻也導源於此。

5. 促成辛亥革命:

八國聯軍之役後,許多知識份子認識到滿清政權必須推到,中國才能有救。故孫中山先生領導之革命運動日益得到廣泛的支持,卒於十年後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

6. 引起日俄之戰:

俄國乘義和團變亂之際,派兵強佔東北,英、日為防範俄國勢力東侵,結為同盟,終於引發一九零四年「日俄戰爭」,使東南亞形勢生巨大之改變。

7. 華僑地位低降:

列強一致認為義和團的排外行動極端野蠻,故中國在國際間的聲譽日益下降,在外國的華僑、留學生乃受外國人的歧視。

第二十八章 戊戌變法

中國在甲午戰爭中的慘敗同時宣告了以「自強」、「富國」為宗旨的洋務運動的破產。戰後,帝國主義對中國的宰割,中華民族的空前危機,極大地刺激了愛國的知識分子,深感要挽救國家危亡,非改變中國成法不可。這時候,知識分子中間在洋務運動時期受「西學」影響而萌生的變法維新思想,發展成為一種社會思潮,形成了一整套理論及綱領,並且出現了一個政治維新派,其代表人物為康有為、梁啟超、嚴復及譚嗣同。在維新派的倡導下,政治維新運動興起並發展起來。

(一) 維新運動之背景:

1. 洋務運動失敗:

同治以來之「自強運動」,以軍事為中心,為時三十餘載。但在甲午戰爭中,李鴻章等全力經營之北洋艦隊竟不堪一擊,一舉被殲滅,證明了洋務運動完全失敗。有志之士深知非進行徹底變法,實難挽救垂危的中國,故有維新運動的出現。

2. 甲午戰爭刺激:

甲午一役,堂堂之中華大國竟敗於日本小國之手下,舉國嘩然。戰後,列強勢力如洪水猛獸般入侵,強租港灣、劃分勢力範圍的狂潮洶湧,中國被瓜分之禍迫近眉睫。一些志士仁人為挽救國家民族之危亡,相率奮起,奔走呼號,欲改革腐敗的政治,而尋求救國之新路徑。

3. 明治維新影響:

日本原是東方弱小之國,亦曾遭西方列強侵擾。然自1868年,明治維新以來,短短二十餘年間竟轉弱為強、國勢驟盛,堪與列強較一長短。清朝野認為日本之所以富強,實由於「明治維新」變法,並認為中國若要自強,須如日本一樣,從政治上著手改革。

4. 康梁公車上書:

維新運動之領導人康有為及其弟子梁啟超均粵省人,自幼受過中國的傳統教育,又接觸了西方的思想文化,深懷救國圖強的理想。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當「馬關條約」簽訂時,康有為號召各省舉人一千二百餘名,聯名上萬言書,主張「拒約、遷都、變法」,尤強調變法,此即有名之「公車上書」,成為維新運動變法的前奏。

5. 維新思潮流播:

為達變法圖強之目的,康有為等維新派一面著書立說、翻譯西方名著,一面創學會、辦報紙,宣傳維新思想,駁斥反對變革的守舊思潮,康有為曾撰「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大同書」;梁啟超發表了「變法通議」等要文;譚嗣同著「仁學」;嚴復譯「天演論」等書。

1895年康有為等更發起組織了強學會,出版「中外紀聞」、「強學報」。後維新派又出版「時務報」、「知新報」、「國聞報」、「湘學新報」等。清廷曾查禁了各地之強學會,但康有為又於1898年4月組織保國會,提出「保國、保種、保教」之口號。

6. 光緒銳意維新:

德宗頗具改革願望,自其親政後,雖仍受慈禧制肘,但活動範圍已擴大,故能樹立「帝黨」與「后黨」抗衡,於是維新主張,始能在帝后之抗爭中,得以推行。

7. 英美匡助維新:

當時英、美與德、法處於敵對地位,英、美為抵消德、俄所支持的后黨,便和維新派靠近,如英人李提摩太便是鼓勵與指導維新派的。

(二) 百日維新及變法措施:**

光緒擢康有為參與軍機,命楊銳、劉光第、林旭,譚嗣同任軍機行走,加四品卿銜;梁啟超領六品卿銜主辦譯書局。從1898年6月11日開始變法至9月21日慈禧發動政變的一百零三天內,新政措施陸續頒行,史稱「百日維新」。因歲次戊戍,故又稱「戊戍維新」或「戊戍變法」。其主要內容如下:

1. 政治:撤閑散衙門,汰冗官,罷頑固,引用新人,廣開言路,審定官職。

2. 軍事:更兵制、汰冗兵;試槍炮,習洋操;重建水師,力行保甲。

3. 經濟:令旗人習藝謀生,不必依靠公家,籌辦鐵路礦務;鼓勵民營工業及新發明;設工農商局、銀行;編國家財政預算,公佈收支實況。

4. 教育:廢八股,試策論;設學堂,兼習中西學;派學生留日;設譯書局;鼓勵辦報。

5. 交通:築滬寧、粵漢鐵路,以便運輸。

6. 其他:改良司法制度,選派宗室王公及重臣出國遊歷,以廣見聞;並鼓勵吏民上書。

(三) 戊戍政變:

A. 背景:

1. 慈禧無意變法:

當初慈禧欲阻撓變法,但恐流言,故採欲擒先縱之策,待新政遭受抨擊,始名正言順予以鎮壓。

2. 慈禧部署:

變法前,慈禧將德宗師翁同龢遣回原籍,並以心腹榮祿為直隸總督,掌北洋軍權。

3. 守舊派反對:

此次變法,廢八股、裁冗官、影響不少人之前途和地位。守舊者感自身職權難保,遂力持反對,請求慈禧干預。

4. 滿人反對:

新法令滿人自力謀生,使滿人利益受損,認為新法有害於滿人,遂群起投訴於慈禧。

5. 慈禧受讒惑:

慈禧聽信頑固大臣之讒言,以為德宗及維新派對己不利,於是實行武力鎮壓。

B. 經過:

1. 自德宗下詔變法維新後,朝臣分為新、舊兩黨。新黨擁護德宗,稱為「帝黨」;舊黨則依附慈禧,稱為「后黨」。

2. 舊黨認為康有為和梁啟超變亂祖制,故對新政諸多阻撓,進而慫恿慈禧勸誘德宗至天津閱兵,乘機廢立。

3. 德宗見情勢危急,乃密詔直隸按察使袁世凱入京,欲削去慈禧的勢力,不料世凱將秘密告知榮祿,榮祿轉向慈禧告密。

4. 慈禧先發制人,囚德宗於瀛台,下詔廢新政,捕殺譚嗣同六君子,康有為亡命香港,梁啟超逃至日本,「百日維新」遂告失敗,史稱「戊戍政變」。

(四) 戊戍變法失敗的原因:

戊戍變法只進行了一百零三天,便被慈禧太后為首的守舊勢力一巴掌打下去。究其失敗的原因約有下列數項:

1. 慈禧之反對:

慈禧權力慾甚重,而新政有助於增加德宗實權,限制太后之弄權,故慈禧覷機鎮壓之。

2. 滿人之反對:
新政的主持者多為漢人,而新政又取銷旗人之優待,故反對者皆為滿州人,因滿州人怕漢人變法成功,政權便會轉移於漢人之手,所以便群起反對新政。

3. 官吏之反對:
舊衙門被裁撤,而新衙門之工作又非守舊無知之官吏所能勝任,故引起官吏之恐慌及反對。

4. 舊派之反對:
舊派以「祖宗之法不可變」為題,反對新政,目為「以夷變夏」;而政治上舊勢力強大,足以阻撓新政之推行。

5. 學者之反對:
康有為要打破士大夫「祖宗之法不可變」之思想,故宣揚自著之「孔子改制考」、「新學偽經考」,強調孔子乃託古改制之改革家,以便鎮壓反對變法之士大夫,豈料引起學者群起攻擊,認為康氏污蔑聖學。

6. 生員之反對:
廢八股,設新式學校,使只懂舊學之士絕望於仕途,遂生反感。

7. 新派欠實力:
維新運動的主持者如康有為、梁啟超等,既為漢人,又官小權輕,未能左右大局;清德宗雖身為皇帝,但無實權,故新黨勢弱,不能對抗舊黨的反對。

8. 乏全盤計劃:
新政的主持者,雖富有救國救民的豪情,但處事欲欠穩重,而且求治心切,不知按部就班,以「全變」、「速變」的目標推行新政,漫無計劃,以致陷於欲速不達的地步。

(五) 戊戍變法之影響:**
戊戍變法的失敗,究其根本原因,在於維新力量不敵守舊勢力,此外,還在於變法過程中維新派本身的弱點。雖然戊戍變法夭折了,但其留下之歷史教訓卻是深刻的,對二十世紀初期的中國社會、政治等方面的影響很大:

1. 開創思想,革新風氣:
維新派變法維新的政治思想主張,符合當時中國社會發展的要求。他們立學會,設學堂,辦報館,印新書,在同守舊派的論戰中,宣揚了西方的社會政治學說、哲學及自然科學,初步批評了君主專制政體,打破以往人們不得議政的萬馬齊瘖的局面,形成了近代第一次思想解放的潮流,為未來民主革命思想的進一步傳播奠下了基礎。

2. 促成反清革命運動:
戊戍變法失敗的教訓是深刻的。維新派採用溫和合法的手段,希望借助皇帝權力來實行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以救亡圖存,但血的教訓宣告此路不通。有識之士深感在腐朽的君主專制政體下,欲改革政治,實屬不可能,非推翻滿清,無以救國富強,這就促使孫中山先生堅定地走上與康梁迴然不同的道路,領導反清共和革命,用革命的手段來推翻君主專制的滿清政權。

3. 刺激清廷展開排外:
維新派曾力圖依靠英、日之同情,來反對德、法等對后黨的支持。戊戍變法失敗後,英、日助康有為、梁啟超逃亡國外,不允引渡彼等返國治罪;一些外國使節亦干預廢掉光緒帝之計劃。因此,慈禧太后遂轉而對洋人不滿,力圖利用義和團展開排外之浪潮。終引致八國聯軍入北京之事件發生。

4. 迫使清廷宣告立憲:
慈禧太后等雖鎮壓了戊戍變法,但其代表的改革維新精神畢竟成了不可抗禦的潮流。故清廷後來也被迫宣告預備立憲,頒佈欽定之憲法,其中有些內容正是原來維新派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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