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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7日星期二

統治集團的紛爭與人民的反抗

第四节 统治集团的纷争与人民的反抗


  康熙帝在位六十一年。作爲清朝初期的皇帝,他主要完成了兩件大事。一件是結束了滿洲貴族内部關于統治制度的紛争,基本上依照漢族的傳統制度建立起封建制統治。另一件是在東北、蒙古和西藏等地區建立起對邊疆各族的統治,奠定了清朝的版圖。只是準噶爾部仍占據伊犁河流域,不時在邊地竄擾。

  康熙後期的形勢是:滿漢貴族地主與廣大農民、手工業者等被壓迫階級的矛盾,統治階級内部争奪權利的矛盾等,都日益激化。貪賂風行,吏治日漸敗壞。清朝的統治陷入重重矛盾之中。

  關于康熙時期社會經濟領域的狀況将在另章論述。下面主要叙述統治集團的内部紛争與人民的反抗等史實。

  

  (一)朝臣傾軋與立太子的紛争

  順治時期,朝臣之争主要是滿洲貴族大臣之間的鬥争。它實質上是滿族奴隸制與漢族封建制兩種統治制度的矛盾的反映。滿洲貴族在統治了漢族地區後,鬥争的焦點是如何對待漢族傳統的統治制度和統治階級。在清初的任官制度中,八旗滿洲、蒙古、漢軍與漢人(關内漢人)存在着明顯的區別,但不象元朝對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在法律上明确規定不同待遇。持有不同主張的滿洲貴族對待漢軍、漢人,或倚任或排斥,成爲清初政治鬥争的主要内容。康熙帝親政誅鳌拜後,漢族地主特別是江南文士經由科舉而大批進入朝臣的行列。“三藩”反清戰争之後,漢族官員的勢力進一步增長。随着封建統治制度的逐步建立,康熙朝的朝臣之争,主要表現爲由滿漢官僚合組的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鬥争。

  

  一、索額圖、明珠兩集團的對立

  康熙帝依靠索額圖的支持,誅除鳌拜集團。索額圖由此成爲康熙帝左右的重臣,任國史院大學士。一六七○年,建内閣,爲保和殿大學士,一六七二年加太子太保。康熙帝皇後(孝仁後)赫舍哩氏,爲索額圖兄噶布喇之女,一六七四年五月,生皇子胤礽,次年立爲太子。索額圖以皇親而爲國相,專權貪賄,攫取巨大财富。朝鮮來清的使臣回報說,索閣老“專權用事,賄賂公行,人多怨之”(朝鮮《李朝肅宗實錄》一)。

  滿洲正黃旗人明珠,出身葉赫納喇氏貴族。曆任侍衛、内務府總管、弘文院學士、刑部尚書、左都禦史。一六七二年任兵部尚書。康熙帝閱兵,稱他陣列甚善,軍容整肅。明珠曾附和撤藩之議,吳三桂反,索額圖上疏請誅建策撤藩者。康熙帝不許,說“此出自朕意,他人何罪?”一六七五年,調任吏部尚書。次年,授武英殿大學士,累加太子太師。明珠擅政,權勢僅次于索額圖。結納黨羽,貨賄山積,形成又一個專權貪賂的官僚集團。

  一六七九年七月,京師地震。左都禦史魏象樞上疏劾索額圖、明珠受賄徇私。次年,索額圖因病請解任。康熙帝稱贊他“勤敏練達”,改命爲内大臣,授議政大臣。明珠一黨由此更加專擅。

  明珠黨中,漢官餘國柱是僅次于明珠的要員。湖廣大冶人餘國柱,順治九年進士。一六八一年(康熙二十年),由戶科給事中擢左副都禦史,不久,出任江甯巡撫。據說餘國柱每年都要饋獻明珠萬金,以爲常(《嘯亭雜錄》卷四)。一六八四年,轉左都禦史,改任戶部尚書。餘國柱結黨行私,被指爲“餘秦桧”。明珠一黨的要員還有滿人大學士勒德洪,曆任工、刑、戶部尚書佛倫,漢人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李之芳。地方官員中有雲貴總督蔡毓榮、湖廣巡撫張汧(音千qiān)等。一時稱爲“北黨”。一六八七年二月,蔡毓榮被劾隐藏吳三桂孫女爲妾,匿取逆财,減死籍沒,發往黑龍江。同月,餘國柱受任爲武英殿大學士。

  索額圖解任後,一六八四年因弟心裕等驕縱,索額圖不能教,被奪去内大臣、議政大臣、太子太傅。一六八六年,又授領侍衛内大臣。索額圖結納李光地等漢人儒臣,奉事皇太子胤礽,在朝中仍擁有相當的勢力。明珠一黨則陰反皇太子。朝臣有侍皇太子者,即加排斥。一六八四年,餘國柱調任戶部尚書,離江甯。康熙帝改任理學名儒湯斌爲江甯巡撫。餘國柱向湯斌索賂四十萬兩饋送明珠,湯斌不理。一六八六年,明珠等舉薦湯斌爲太子師傅,陰謀坑害湯斌。康熙帝授湯斌禮部尚書、管詹事府事。一八六七年五月,明珠、餘國柱等指斥湯斌輔太子失禮,并告讦湯斌在江甯任時文告有“愛民有心,救民無術”語,指爲诽謗朝廷。湯斌自陳愚昧,請加處分。康熙帝仍留任湯斌,九月改工部尚書。十月,湯斌病死。

  康熙帝漸覺明珠一黨奸惡貪賂。一六八七年十二月,禦史陳紫芝參劾明珠黨的湖廣巡撫張汧,“莅任未久,黩貨多端”,“甚至漢口市肆招牌,亦指數派錢”。張汧被革職拿問。康熙帝下谕說:“科道職在糾參。張汧貪婪,無人敢言。陳紫芝獨能參劾,甚爲可嘉。”新任直隸巡撫于成龍向康熙帝密奏:“官已被明珠、餘國柱賣完”。康熙帝詢問供職南書房的錢塘文士高士奇。高士奇原爲明珠所薦引,也說明珠黨貪婪。康熙帝問:“爲何無人劾奏?”士奇答:“人誰不畏死?”康熙帝說:“他們的勢力還能重于四輔臣(指鳌拜等)麽?我要除去即可去,有什麽可怕!”士奇說:“皇上作主,還有什麽不能除去!”高士奇與左都禦史徐乾學密謀參奏,由佥都禦史郭琇奏呈。據傳,參奏之稿事先都曾呈康熙帝,請加改定。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年)正月,郭琇疏上,彈劾明珠、餘國柱“植黨類以樹私,竊威福以惑衆”。列舉罪行八款,并說“漢人之總攬者,則餘國柱,結爲死黨,寄以腹心。”“督撫藩臬缺出,餘國柱等無不輾轉販鬻”“是以督撫等官遇事朘剝,小民重困”(蔣氏《東華錄》卷十四)。二月,康熙帝召集内閣大臣,說朝中大臣,三五成群,互相交結,徇庇同黨,圖取貨賂,作弊營私。種種情狀,确知已久。“廷議如此,國是何憑?”将勒德洪、明珠革去大學士,交領侍衛内大臣酌用。李之芳緻休回籍。餘國柱革職。佛倫等解任(《聖祖實錄》卷一三三)。内閣三殿滿漢大學士當時共有五人,勒、明、李、餘四人同時被革,是清朝中樞一次重大的變動。

  

  二、南黨的紛争

  一六八八年,明珠黨敗後,戶部尚書管兵部事梁清标(正定人)與禮部尚書、滿人伊桑阿并任大學士,原任刑部尚書江南丹徒人張玉書爲兵部尚書,徐乾學爲刑部尚書,吏部侍郎李天馥爲工部尚書,組成新的内閣。

  徐乾學是江南昆山大族地主,又是著名文士。康熙九年會試一甲第三名,稱探花。弟徐元文是順治十六年狀元。弟徐秉義是康熙十二年探花。時稱“昆山三徐”。昆山徐氏在順治末年的江南奏銷案中曾遭株連。康熙帝親政後,徐乾學入值翰林院,考試第一,聲名大震。康熙一朝,曆年科舉取士,江浙人都很多,據統計,約占三分之一以上。翰林院的江南漢人官員以徐乾學爲首,形成集團号爲“南黨”。南黨接近皇帝,草拟诏令,具有一定的權勢。高士奇爲康熙帝所倚信,也屬南黨。

  徐乾學、高士奇,不久也遭到彈劾。一六八八年春,審訊張汧貪污案,張汧供出曾向徐乾學行賄,并涉及高士奇和工部尚書陳廷敬(山西澤州人)。康熙帝命止質訊,“戒勿株連”。徐乾學上疏稱“爲貪吏誣構”,請“放歸田裏”。五月,康熙帝準徐乾學罷任,但仍領修書總裁。高士奇、陳廷敬亦上疏請歸田裏,康熙帝命解任修書。徐乾學罷任後,弟徐元文爲左都禦史,進爲刑部、戶部尚書。江南常熟人翁叔元爲工部尚書。次年,徐元文擢任大學士。南黨在朝,仍是一大勢力。熊賜履于一六七六年被索額圖糾劾,奪官。一六九○年,複起爲禮部尚書,值經筵,是南黨以外身居顯要的儒士。

  郭琇彈劾明珠後,一六八九年充經筵講官,爲左都禦史。郭琇,山東即墨人,不屬南黨。九月間,上疏劾高士奇與原左都禦史王鴻緒(江南婁縣人,康熙十二年榜眼)植黨營私,招權納賄。高士奇在一六八九年春曾随康熙帝南巡,仍得倚信。郭琇劾高士奇在随從南巡時,受納文官饋送萬金。郭琇疏上,康熙帝命高士奇、王鴻緒“休緻回籍”。十月,右都禦史許三禮(河南安陽人,順治十八年進士)上疏彈劾徐乾學,“乘修史爲名,出入禁廷,與高士奇相爲表裏”,“招搖納賄”。徐乾學抗疏自辯。許三禮再上疏,列舉徐乾學及徐氏家族,科舉考試舞弊,納賄置産等罪狀九款,說京師三尺童子都知道“四方寶物歸東海(徐乾學),萬國寶珠送澹人(高士奇)”。大學士徐元文上疏爲徐氏家族辯解,并說許三禮在考選之後曾請執弟子禮被拒,數日之間又來誣告,殊難臆測。康熙帝對許三禮嚴加申斥,免予處分。徐乾學給假回籍,編修會典。

  徐乾學一再受到非南黨漢人言官的參劾,康熙帝對徐乾學一再優容,實際上是對南黨和江南地主士大夫的優容。徐乾學回鄉後,昆山縣徐氏家族稱霸一方,操縱官府,子弟橫行鄉裏,更加肆無忌憚。現存檔案中,康熙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間,徐乾學一家被控橫行不法的事件即有二十餘起(《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五輯)。明珠案中,兩江總督傅拉塔(滿洲鑲黃旗人)曾被指爲與明珠交通。一六九○年,傅拉塔上疏彈劾大學士徐元文與解任尚書徐乾學放縱家人“招搖納賄,争利害民”,列罪十五款。巡撫洪之傑“趨炎附勢”。康熙帝命徐元文“休緻回籍”,洪之傑降調,不再審理。一六九一年四月,因明珠案被免職的尚書佛倫,被任爲山東巡撫,追究前任巡撫錢珏包庇濰縣知縣朱敦厚貪污案,查明朱敦厚曾請托徐乾學密函錢珏疏通。徐乾學被奪職。郭琇在一六八九年冬曾被錢珏反控托薦私人未果,挾嫌誣劾,被降五級調用。次年,郭琇休緻。

  徐學乾失勢,北黨起而報複。朝中黨争愈演愈烈。一六九一年十一月,康熙帝诏谕吏部,說:“乃近見内外各官,間有彼此傾軋,代異黨同,私怨交尋,牽連報複。或己所銜恨,而反囑人代糾,陰爲主使。或意所欲言,而不直指其事,巧陷術中。雖業已解職投閑,仍複吹求不止,株連逮于子弟,顛覆及于身家”。“朕總攬機務已三十年,此等情态,知之最悉”。“倘仍執迷不悟,複踵前非,朕将窮極根株,悉坐以交結朋黨之罪”(《聖祖實錄》卷一五三)。康熙帝緻力消弭朋黨,仍繼續貫徹争取江南士大夫的執政方針。一六九四年,又召徐乾學、高士奇、王鴻緒等進京修書。适徐乾學病死,诏複尚書官職。王鴻緒入京,授爲工部尚書。高士奇入京,仍直南書房。

  

  三、誅索額圖與廢太子

  在索額圖與明珠黨争中,太子胤礽是索黨的支持者,明珠黨則是反太子派的結合。明珠敗後,索額圖再被起用。一六八九年,索額圖率領使團與俄國談判,身負重任。一六九○年以後,又連年領兵與噶爾丹軍作戰,屢立戰功。原來被革去的爵位,又全恢複。一七○一年,以年老乞休,但在朝中仍擁有強大的勢力,并且是太子胤礽最倚信的支持者。朝臣中索額圖黨逐漸演爲太子黨。康熙帝對太子時疑時信。圍繞着太子的廢立,釀成長期的紛争。

  誅索額圖一六九○年至一六九七年間,康熙帝兩次親征準噶爾部,留太子胤礽在京師執政。一六九七年九月,康熙帝返回京師,認爲太子改變素行,将内務府總管海喇孫及膳房人花喇拿問處死。所謂改變素行,據康熙後來所說,主要是指皇太子所用諸物俱用黃色,所定一切儀制,都與皇帝相同。康熙帝這時實際上已懷疑是出于索額圖指使。對太子胤礽和索額圖日益疑慮。

  一七○二年九月,康熙帝巡視河南,閱視河工。十月,皇太子至德州稱病不行,康熙帝召索額圖前來視疾。十六天後,康熙帝下谕回銮,閱視河工改在來年。留胤礽在德州調理疾病。十一月十六日,皇太子胤礽病愈回京。一七○三年春,康熙帝再次南巡,至杭州。三月,返抵京師。五月間,據索額圖家人的告發,下谕斥責索額圖“背後怨尤,議論國事”,說“伊之黨類,朕皆訪知”。舉出阿朱達、麻爾圖、額庫禮等多人,指斥“伊等結黨,議論國事,威吓衆人”。并說:“至索額圖之黨,漢官亦多。朕若盡指出,俱至滅族”。命索黨 “與索額圖絕交,将所行之事舉出”,否則“必被索額圖連累緻死”(《聖祖實錄》卷二一二)。随後又谕刑部将索黨麻爾圖、額庫禮等鎖禁。阿朱達因是年老舊臣,得到寬恕。又傳谕索額圖說:“爾家人告爾之事,留内三年,朕有寬爾之意,爾并無退悔之意,背後仍怨尤,議論國事,結黨妄行。爾背後之言,不可宣說,爾心内甚明。”又說:“朕将爾行事指出一端,就可在此正法。尚念爾原系大臣,朕心不忍”,着交宗人府拘禁(同上書)。索額圖之子并家内要人俱交拘禁。索額圖死于獄中。後來康熙帝曾稱因索額圖助太子“潛謀大事”,“将索額圖處死”。索額圖出身滿族貴族,兩代俱爲輔臣,朝臣中黨羽甚衆。索額圖被處死,朝野震動。

  廢太子康熙帝誅索額圖後,依然疑慮重重,常常舉措失度。五年之後,一七○八年五月間,率領太子胤礽與長子胤礽、十三子、十四子、十五子、十六子、十七子、十八子等,巡視塞外。八月,至鄂爾多斯。十八子胤礽重病。九月初,行至蒙古布爾哈蘇台地方。初四日,康熙帝命太子胤礽跪見。諸王大臣齊集行宮之前,斥責胤礽對胤礽患病“毫無友愛之意。因朕加責讓,伊反忿然發怒。”決意廢太子。宣谕說:胤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訓”,“朕包容二十年矣。乃其惡愈張,僇辱在廷諸王貝勒大臣官員,專擅威權,鸠聚黨羽,窺伺朕躬,起居動作,無不探聽”,“有将朕諸子不遺噍類之勢”。并說:“從前索額圖助伊潛謀大事,朕悉知其情”,“今胤礽欲爲索額圖複仇,結成黨羽。令朕未蔔今日被鸩,明日遇害,晝夜戒慎不甯。似此之人,豈可付以祖宗弘業”。宣布将胤礽廢斥拘禁。康熙帝廢太子,顯然是出于對索額圖黨的疑慮。同時又宣布,将索額圖兩子及胤礽的親随四人正法。是日,胤礽病死。

  康熙廢胤礽後,仍然疑慮重重,惴惴不安。九月十一日,對滿族大臣說,“今皇太子所行若此,朕實不勝憤懑。至今六日,未嘗安寝”。兩天後,又宣谕内大臣等:“近觀胤礽行事,與人大有不同。……語言顛倒,竟類狂易之疾,似有鬼物憑之者”。回京後,将胤礽幽禁在上驷院旁的氈帳之内,特命皇長子胤礽和皇四子胤礽(雍正帝)看守。康熙又對諸皇子及領侍衛内大臣、滿族大學士、尚書等宣布:“今胤礽事已完結。諸阿哥(皇子)中,倘有借此邀結人心,樹黨相傾者,朕斷不能姑容也”。但是,胤礽廢後,太子虛位,圍繞太子廢立的黨争,更加不可遏止。

  

  (二)理學的提倡與西學的傳入

  一、理學的提倡

  康熙帝面對着清朝内部的重重矛盾,在他的晚年越來越着意研究程朱理學(道學),從中尋求維護封建統治的權術。

  康熙帝自幼即學習漢文化,研讀經史。親政後任用儒臣,實行漢制,目的仍在于争取漢人地主階級的支持,以鞏固清朝的統治,并未把漢儒的理學作爲執政的指導思想。“三藩”反清戰争時,儒臣魏象樞谏阻用兵,力主招撫,康熙帝棄而不用。台灣鄭氏降服後,理學名臣李光地建策棄地不守,康熙帝仍采施琅策統治台灣。噶爾丹之亂,李光地谏奏,依《易》經蔔卦,出兵不利。康熙帝平亂後,說:“汝輩漢人說予向征噶爾旦(丹)時,不必如此窮黩。”“噶爾旦邊釁一動,兵疲于奔命,民窮于轉饷,欲休養生息,得乎?所以予不憚親征,去此大害。今而後庶可言休養生息四字”(《榕村語錄續集》卷十八)。噶爾丹敗亡後,各地戰事大體平定,康熙帝轉而整饬内政,日益倡用程朱理學。

  一六九七年,法國傳教士白晉向法皇路易十四報告說:“康熙皇帝是儒教的教主,這個資格加強了這位皇帝的權威。”(《康熙皇帝》)一七一一年時,康熙帝曾自稱:“朕禦極五十年,聽政之暇,勤覽書籍。凡四書、五經、通鑒、性理等書,俱經研究。”康熙帝在一七○一年以後的二十年間,更加緻力于理學的研讨。一七一三年,康熙帝命熊賜履、李光地等編輯《朱子全書》,并親自撰序言,說“非先王之法不可用,非先生(指朱熹)之道不可爲。反之身心,求之經史,手不釋卷。數十年來,方得宋儒之實據。”又說: “朕讀其書,察其理,非此不能知天人相與之奧,非此不能治萬邦于衽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爲一家。”李光地曾說:“朱子之意與皇上同,皇上近來大信朱子之言。”(《榕村語錄續集》卷七)一七一七年,康熙帝并爲新編《性理精義》一書撰序。康熙帝非常自覺地以程朱理學作爲治天下的統治思想,依用熊賜履、李光地、張伯行等儒臣,極力提倡理學,以穩定清王朝的統治秩序。

  标榜“仁政” 康熙帝親政後的三、四十年間,不斷嚴懲貪污,獎勵廉吏清官,以維護其統治。康熙帝曾說:“治天下以懲貪獎廉爲要。”又說:“朕恨貪污之吏,更過于噶爾丹。此後澄清吏治,如圖平噶爾丹,則善矣。”(《聖祖實錄》卷一八三)康熙帝親政初期,确曾出現過一些著名的清官,但以後的官場逐漸腐敗,貪墨風行。康熙帝力言“澄清吏治”,也正證明吏治之不清。平噶爾丹後,康熙帝标榜仁心仁政,變懲貪爲寬政,以圖穩定政局。張鵬翮以清廉著稱,對下甚嚴。康熙帝對他說:“從來大儒持身接物當如光風霁月。爾平日亦講理學,乃一味苛刻嚴厲,豈所謂光風霁月乎?況大臣受朝廷委任,必需爲國爲民,事事皆有實濟。若徒飲食菲薄,自表廉潔,于國事何濟耶?”康熙帝甚至公然允許官吏貪取。一七○九年九月,對河南巡撫鹿佑說:“所謂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謂。若纖毫無所資給,則居官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爲生?如州縣官隻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稱好官。其實系貪黩無忌者,自當參處。若一概從苛糾摘,則屬吏不勝參矣。”(《聖祖實錄》卷二三九)康熙帝晚年标榜仁政,放縱官吏貪剝,其實是對不勝參的官吏們的妥協。提倡寬政的結果,吏治更加敗壞了。

  控馭臣下程朱理學把封建的政治學說哲學化,一個顯著的特點是不僅論述統治的理,并且還論述被統治的理,告誡人們自覺地去接受統治。自稱“得宋儒之實據”的康熙帝,确已理解到這個奧秘,并着意加以利用。他曾對進講的儒臣說:“向來進講,但切君身。此後當兼寓訓勉臣下之意,庶使諸臣皆有所警省。”(《聖祖實錄》卷一一一)又說:“使果系道學之人,惟當以忠誠爲本。豈有在人主之前作一等語,退後又別作一等語者乎?”(《聖祖實錄》卷一六三)他告誡那些自稱信奉理學的漢大臣說:“大凡人臣事君之道,公而忘私乃爲正理,且理學諸書中,亦不過辨別公私二字。事君者果能以公勝私,于治天下何難?若挾其私心,則天下必不能治。” (《聖祖實錄》卷二五六)漢人大臣力圖以程朱理學影響康熙帝,以維護地主階級的封建統治。康熙帝則以理學爲武器,要求漢人臣僚對皇帝無私地忠誠。

  統治社會程朱理學的社會、政治學說以封建綱常爲主要内容。君臣、父子、夫婦稱爲三綱。不僅把政權家族化,也還把每個家族政權化,在血緣關系上建立起統治與被統治的準則,從而維護整個的社會秩序。康熙帝遵從理學的準則,一再下诏褒揚各地的孝子節婦,标榜“以孝治天下”。一七一三年,康熙帝诏谕大學士宣揚孝弟,說“倘天下皆知孝弟爲重,此誠移風易俗之本,禮樂道德之根。”(《聖祖實錄》卷二五四)一七一八年,又對臣下說:“朕臨禦天下垂六十年,仰惟祖宗付托之重,知天子以乂安海内爲孝。”“夫人皆知孝行之爲先,則臣節必砥,此即經學之本也。”(《聖祖實錄》卷二七八)皇帝行孝即要統治海内。臣民行孝,即要服從皇帝的統治,在家孝父,在朝忠君。這就是所謂的“以孝治天下”。一七○六年頒布的聖谕十六條(見前)是康熙帝實行理學政治的綱領,也是“教化”臣民的條規。十六條通行曉谕滿洲八旗并直隸各省督撫,轉行府州縣鄉村廣大居民。每月朔望日,各地村莊都要向村民講解十六條,以推行“教化”。清朝此後的曆代皇帝,奉康熙聖谕十六條爲祖宗之法,影響極大。

  宋代理學至朱熹而漸完備,宋理宗時始被尊爲官方學說,但南宋不久即告滅亡。元仁宗、文宗曾先後提倡理學,舉行科舉考試,表彰孝子節婦。但元朝的統治随即衰落,理學并未能在政治思想上占據統治地位。明初再度倡行理學,萬曆以後随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商人的興起,理學在社會上已不再能控制人們的思想和言行。康熙帝倡行理學用以指導政治,并在社會上大力宣揚,深入到各地農村。理學的倫常說教,經康熙帝提倡而普及于全國,影響是深遠的。

  

  二、西學的傳入與傳教士的禁逐

  康熙帝自即位以來,不僅随漢人儒臣學習儒家經書,也還從西方傳教士學習天文曆算等自然科學知識。這在曆代皇帝中是極爲罕見的。但是,西方天主教在中國的傳播,又不能不和理學的倡用形成嚴重的矛盾。

  早在明朝萬曆年間,意大利耶稣會士利瑪窦等來到中國,帶來西方著述和工藝品。利瑪窦留居北京,曾得到明神宗的賞識。據統計,明萬曆至清順治時,翻譯出版的西方宗教和科學技術書籍,多達一百五十餘種。晚明士大夫研習西學,一時成爲風氣。明禮部侍郎徐光啓與德國耶稣會士湯若望等依西法改訂曆法,編成《崇祯曆書》,未及頒行而明朝複亡。順治元年(一六四四年)五月,湯若望上書多爾衮,請用新曆,稱天主教“以勸人忠君孝親貞廉守法爲務。”次年清朝正式廢明大統曆,改用湯若望等編制的時憲曆。湯若望得到清廷的信用,一六五三年爲通政使,加号“通玄教師”。江南徽州官生楊光先自稱“素以理學自信”、著《辟邪論》,又上“正國體疏”,指責天主教是“無父無君”、“五倫俱廢”的邪教,西洋之學是“左道之學”,并控告湯若望“暗竊正朔,惑衆謀反。”順治帝不予審理。一六六四年(康熙三年),楊光先再次上疏,指控湯若望“邀結天下人心,叛形已成”。輔政大臣逮湯若望入獄,廢時憲曆,複用明大統曆。次年,命楊光先爲欽天監正,楊的好友吳明烜爲監副。楊光先又著書,題爲《不得已》,攻擊西學,稱“甯可使中夏無好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湯若望出獄後病死。

  康熙帝親政後,康熙六年(一六六八年)十二月,比利時傳教士南懷仁上疏,指責吳明烜所制康熙八年曆種種差誤。康熙帝傳谕:“曆法關系重大”,“應以合天象爲主。”命大臣圖海、李霨、索額圖、明珠等二十八人同往觀象台測驗。一六六九年二月,在觀象台觀測星象測量日影以校定曆法。楊光先托故不行,由吳明烜與南懷仁應對。觀測結果,“南懷仁所言逐款皆符,吳明烜所言逐款皆錯。”(《聖祖實錄》卷二八)康熙帝決定複用時憲曆,任南懷仁爲欽天監副(一六七三年升爲監正)。楊光先從寬免死。

  曆法的考辨促使年輕的康熙帝發憤學習西方科學知識。他後來自稱:“朕思己不知,焉能斷人之是非?因自憤而學焉。”(《庭訓格言》)康熙帝在經筵學習儒學的同時,延聘南懷仁和葡萄牙人徐日升,意大利人闵完我等輪番進講自然科學。每天約二、三小時,先後持續十餘年之久。據說,他曾先後學習天文、數學、地理、醫藥、音樂、繪畫以及歐洲哲學、拉丁語文等知識,都能粗通大意。南懷仁在一六七四年制成大型天文儀器,置于觀象台,被授任太常寺卿。

  康熙帝對西方天主教傳教士日益信用,南懷仁請求羅馬教廷增派傳教士來華。一六八七年,法國傳教士張誠、白晉等五人來到北京。一六九○年,清朝派出使團去尼布楚與俄國舉行談判。張誠、徐日升等曾被任爲使團譯員,在談判中奔走于雙方之間。西方傳教士進而參予了清朝的外交活動。一六九三年,白晉受命爲清朝皇帝的欽差,去歐洲延聘人才。一六九八年白晉返回北京,随同前來者有巴多明等十餘人。

  西方傳教士得到清朝皇帝的信用,天主教也随之在清朝各地日益廣泛的傳播。一六六九年任用南懷仁時,原曾曉谕直隸各省禁止立堂入教。但事實上各地天主教勢力在不斷發展。一六九一年,浙江巡撫張鵬翮曾重申康熙八年上谕,禁止浙江各地傳習天主教。傳教士通過信教的大臣佟國綱等向康熙帝請求弛禁。一六九二年,康熙帝傳谕“各處天主堂仍照舊存留。凡進香供奉之人,不必禁止。”(《奉教正褒》)康熙帝取消禁令,天主教迅速發展,遍及十五省。據一七一○年統計,全國教徒多達三十餘萬人。

  天主教的教義和理學的倫常說教尖銳對立。明末,耶稣會士利瑪窦來華傳教,援引天主教義傅會理學的倫常,允許教徒祭天、祭祖和祭孔。利瑪窦身着中國儒士冠服,被稱爲“西儒”。清初,湯若望、南懷仁、白晉等傳教也都遵從利瑪窦的方式,稱爲“利瑪窦規矩”。一六九二年弛禁後,天主教勢力日益強大。以西班牙傳教士爲主的天主教托缽修會之一的多明我會,聯合聖方濟會,堅持宣傳上帝是至高無上的唯一主宰,攻擊耶稣會允許中國教徒祭天、祭祖、祭孔,是對教義的背棄。雙方都上書羅馬教皇,相互指責,被稱爲“禮儀之争”。一七○四年,新任教皇克羅門十世決斷:中國教徒祭天、祭祖、祭孔,實屬異端,應予禁止。铎羅攜帶禁止異端的谕令前來中國。康熙帝傳谕:“慎無擾亂中國”;來華的西人必須 “謹守法度”,勸铎羅返回。铎羅行抵南京,竟然擅自公布教皇谕令,要求傳教士和中國教徒“一體遵照勿違”。康熙帝怒其抗旨,将铎羅押送澳門。

  教皇的禁令也自然要在漢人臣僚中引起強烈的反應。一七○六年,康熙帝對理學名臣李光地、熊賜履等說:“汝等知西洋人漸漸作怪乎?将孔夫子亦罵了。予所以好待他者,不過是用其技藝耳。曆算之學果然好。你們通是讀書人,見外面地方官與知道理者,可俱道朕意。”(《榕村語錄續集》卷六)次年三月,康熙帝斷然傳谕各國傳教士:“自今以後,若不遵利瑪窦規矩,斷不準在中國住,必逐回去”(《康熙帝與羅馬使節關系文書》)。

  康熙時期,歐洲各國已先後進入資本主義社會,向外殖民。各國傳教士來華,以傳教爲主要任務,傳播西方科學技術隻是輔助的手段,同時也不能不在政治上爲本國政府的殖民利益服務。康熙帝企圖使傳教士服膺于理學的封建倫常,而單純地“用其技藝”,這當然不能不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與教廷發生嚴重的沖突。一七一八年,羅馬教皇克羅門十一世正式公布了禁止異端的禁令。一七二二年,羅馬教廷派遣教士嘉樂攜帶“禁約”來中國見康熙帝。“禁約”規定,在中國之西洋人和中國天主教徒,不許用“天”字,不許祭孔子、祭祖宗,不許依中國規矩留牌位在家,如不遵守,依天主教規處罰。康熙帝接見嘉樂,駁斥說:“爾教王條約與中國道理大相悖戾”,“隻可禁得西洋人,中國人非爾教王所可禁也。”并明确宣布此後禁止天主教在中國流行,傳教之人除會技藝之人留用外,其餘均回西洋。嘉樂被斥離去。康熙帝随令廣東等地禁止天主教。傳教士陸續離華返國。

  理學戰勝天主教,更加鞏固了其思想統治的地位。

  

  (三)吏治敗壞與人民的反抗

  一、吏治的敗壞

  康熙帝提倡理學,标榜仁政,對官吏的貪風由寬容演爲妥協,吏治日益敗壞。

  康熙帝曾公然提出,廉吏并非一文不取,火耗取一分即是好官,實際上是公開準許官吏加派火耗營私。所謂“火耗”即稅戶向官府交納稅銀,額外加成,歸州縣官吏私有,并向上司饋送。加火耗既屬合法,其他各種名目的加派也層出不窮。一六八四年山西地方加派的火耗,一兩即加至三、四錢(《聖祖實錄》卷一二二)。一六九七年,禦史荊元實奏報說:“蓋言州縣居官一月不派費,則不能安其位,猶之京官賃房一月不出租,則不能安其居也”。(《皇清奏議》卷二十三)一七○一年,禦史李發甲詳細地陳奏說:“一官入省,省費有派,夫馬有派,贽見有派,中夥長随跟役有派。上官一飯,封赍四兩、六兩不等。上官一席,封賞十二至二十四兩不等。而又捏爲公務,押令某府州縣捐銀若幹,或百金或三、四百金,或一、二千金。又且上官之父母生辰有公祝之禮,生子生孫有三朝滿月之禮。至于平日之生辰禮節,定爲常規,無足論矣。”“每歲民間正項錢糧一兩,有派至三兩、四兩、五、六兩以至十兩”,“而于朝廷正供之外,辄加至三倍、四倍、五、六倍,以至十倍不止。”(《皇清奏議》卷二十三)大官對小官,小官對小民,層層刻剝,最後都加到廣大農民的身上。一七○二年,湖南巡撫趙申喬奏報湖南地方情形說: “計每歲科派有較正供額賦增至數倍者”,“百姓窮蹙不支,多緻流離轉徙”(《聖祖實錄》卷二一一)。

  康熙帝晚年實行寬政,甚至對于證據确鑿的重大貪污案件,也任意寬縱,與早期嚴懲貪污,形成鮮明的對比。一七一○年,禦史參劾戶部堂官希福納等侵貪戶部内倉銀六十四萬餘兩,參予貪污的官吏多達一百數十人。康熙帝說“朕反複思之,終夜不寐,若将伊等審問,獲罪之人甚多矣”(《聖祖實錄》卷二四二)。經九卿複議,隻将希福納革職,其餘官員勒限賠完,免其議處。次年三月,康熙帝對大學士等大臣說:“治天下之道,以寬爲本”,“夫官之清廉,隻可論其大者。今張鵬翮居官甚清,在山東兖州爲官時,亦曾受人規例。張伯行居官亦清,但其刻書甚多。刻一部書,非千金不得,此皆從何處來者?此等處亦不必究。兩淮鹽差官員送人禮物,朕非不知,亦不追求”(《聖祖實錄》卷二四五)。

  康熙帝寬縱官吏貪剝,雖然得以使各級官員上下相安,與廣大人民間的矛盾,卻日益激化了。

  

  二、人民的反抗

  清朝在大規模戰争過後,封建經濟逐漸恢複,農民群衆遭受地主階級的壓榨也日益深重,出現大批的破産流民。官吏的肆意加派,更使廣大農民饑寒交迫,不斷舉行各種形式的反抗鬥争。

  杭州反加派鬥争——一七○七年六月間,浙江巡撫加派公費,下屬州縣,拟每畝加三。這年又值大旱,歉收,百姓數千人到巡撫門前抗議,督撫被迫出告示安民(《文獻叢編·王鴻緒密繕小折》)。十一月間,太倉州北門外永樂庵地方,有大批群衆,頭裹紅布,豎立旗幟聚集。官兵出動鎮壓,群衆散走(《李煦奏折》)。

  江浙搶米鬥争——杭州的鬥争,影響到江浙兩省。一七○八年,戶部尚書王鴻緒奏報江浙情形說:“近因官法廢弛,又有不軌之徒在内煽惑,遂有市井奸民,倡率饑民吵鬧官府,打劫富家,一呼而集遂緻數百人,官府一時無法”。江甯因粜賣官米刻剝居民,群衆聚集搶米鋪三四十家。王鴻緒說:“其餘江浙之各府州縣在在有之。至各府州縣之村鎮奸民,聚衆以米貴爲名,抄搶富家者,尤不可勝數。”(《文獻叢編·王鴻緒密繕小折》)。

  泉州搶米鬥争——一七一一年時,福建泉州府永春、德化兩縣聯界地帶貧民以陳五顯等四人爲首,聚集至二千餘人搶奪富戶米糧,抗拒官兵。陳五顯等在各處張示揭帖說:屢次捐免錢糧,地方官員不曾施及百姓,“故我等窮民窘于衣食,不得已而爲此。若各處富戶不将屯積米石粜賣,我等必搶奪。”康熙帝得報,也不能不承認:“伊等原非盜賊,因年歲歉收乏食,不得已行之耳”(《聖祖實錄》卷二四六)。官兵大舉出動,對搶米的貧民殘酷鎮壓,斬殺八十餘名,逮捕一百四十五名。負傷逃走者甚衆。

  雩都抗租賦鬥争——一七一三年,江西雩都縣佃戶丘蘭秀、陳萬餘、丁介卿等率衆要求“除賦捐租”,圍攻地主趙唐伯的田莊。當地廣東人馬天祥等在各處響應,聚衆千人。地主趙唐伯向縣衙報告。官兵逮捕四十餘人入獄監禁。陳萬餘等率衆據守禾豐。十一月間,官兵前來鎮壓,陳萬餘率衆作戰,失敗被擒,被斬首犧牲。次年,官府又将獄中三十餘人處死。

  興國抗租鬥争——一七一三年時,江西興國縣也暴發了佃戶抗租的鬥争。興國縣衣錦鄉佃戶李鼎三率領當地佃戶和閩、廣遷來的農民,共約數千人,向縣官要求 “田骨田皮許退不許批”,并勒石爲例(同治《興國縣志》)。鬥争獲得勝利,反抗的佃戶即組織“會館”,進行長期的抗租鬥争。每年秋收,倡議“七收、八收”,即将二成或三成交租。田主如按原來高額收租,佃戶即聚集起來,奪回多收地租收入會館。當地農民以“會館”爲鬥争的組織和基地,堅持抗租達十三年之久。至雍正時才被官府勒令将會館焚拆。

  宜陽反加派鬥争——一七一六年,河南宜陽縣的農民群衆進行了反加派的鬥争。河南巡撫李錫傳令八府所屬州縣加派田賦,每畝地私派銀四厘,又借故科派馬捐。群衆二千餘人在亢珽等率領下起而反抗,将宜陽知縣擒捕。官兵前來鎮壓,搶回知縣。亢珽等聲言:“皇上因李錫居官甚劣,已取進京。若李錫伏誅,我等情願引頸受刑。”康熙帝谕:“李錫居官固屬不堪,但此賊不盡拿獲,斷乎不可。”即派刑部尚書等乘驿急往當地,“嚴加查獲詳審,一面于彼處正法,一面奏聞。”(《聖祖實錄》卷二七三)亢珽抗拒官兵失敗,自缢死。其他領導者十五人被清朝處斬,十五人處絞。二十四人流放到三姓等地做奴隸。

  無錫人民鬥争——康熙末年(具體年代不詳),江蘇無錫縣人民因縣令李牧殘酷成性,草菅人命,村民數百人嘯聚山中反抗。村民劉三公布李牧殘酷殺人數十事。李牧派捕役下鄉擒拿,劉三率兵抵抗,逃匿後被捕。黃印《錫金識小錄》記載說:“劉自知必死,訊時辭色侃侃,曆數其惡(指李牧)。備受極刑,終不委靡乞哀,下于獄,瘐死獄中。”

  如上所舉,一七○七年以來,各地人民的反抗鬥争連綿不斷。雖然這些鬥争都還限于局部地區,規模也很小,但它不斷地沖擊着清朝的統治,顯示着康熙末年社會矛盾在日趨激化。

  

  三、禁礦與禁海

  康熙帝面對着各地農民的鬥争,同時注意到對遊民、手工業者的防範。一七一二年,告谕臣下說:“朕前谕各省督撫,查拿越省遊行者,另有深意。蓋謂奸惡之徒,有爲僧道而行者,亦有爲市藥賣卦而行者。……明代李自成即其驗也。不予爲之計可乎?”(《聖祖實錄》卷二五○)一七一四年,京師城内的遊民即達數十萬人。康熙帝認爲:這些人原來都是來京師貿易傭工者,因貿易無資,“栖泊京師,入于匪類者甚多。”(《康熙起居注》)京師如此,各省區更爲嚴重。

  明末礦工和沿海工商遊民曾不斷舉行反官府的鬥争。康熙帝以“安民防亂”爲名,一再實行“禁礦”、“禁海”,以防止手工業工人、海上商販和各類遊民的反抗。

  禁礦——礦業的開采是手工業和商業發展的必要的條件。康熙帝親政初年,曾開放礦禁,工商業因而得到發展。一七○四年,康熙帝傳谕:“開礦事情,甚無益于地方,嗣後有請開采者,俱著不準行。”(雍正《會典》卷五十三)這還隻是不準再開新礦,已有之礦業尚未禁止。所謂“無益于地方”即不利于統治。次年,禦史景月畛上疏請禁閉廣東海陽縣礦,說是“聚衆幾至十餘萬,強梁争兢,時時有之。”(《聖祖實錄》卷二二一)廣東巡撫随即上疏,說廣東商民何錫已開礦六十四處,在廠之人約二萬有餘,請予封禁,得到康熙帝的允準。何錫在商民中,開礦規模最大,因而首遭封禁。由此開始了對各地礦廠的封禁。

  一六一三年,四川提督奏稱:“蜀省一碗水地方聚集萬人開礦,随逐随聚。”康熙帝命大學士與九卿會議礦事。議複後決定:(一)除雲南督撫雇本地人開礦和皇商王綱明等在湖廣、山西雇本地人開礦以外,其他各省未經開采之礦,仍行禁止。(二)本地貧民已開采的小礦,姑免禁止。由地方官查明姓名造冊。(三)外省人不許開采,并嚴禁本處豪強富戶設廠。這幾項規定,即不準開新礦、開大礦,不準外省人遊移,隻許當地貧民小規模開采。但在實行中,逐漸擴大封禁範圍,陸續停止整個地區的礦采。在此以前,一七一一年時已封禁湖南鉛礦。此後,一七一四年,停止郴州銀礦和河南全省的礦采。一七一五年,嚴行封禁廣州所屬礦場。一七一八年又停止四川全省各廠。事實上,廣東、四川和河南的礦采,已全遭封禁。

  雲南的礦業,尤其是銅礦的開采,自元代已稱發達。曆代相傳,清初仍是全國最發達的礦業。一七○五年,雲南總督貝和諾,廢除原來由商民開礦,官府抽稅二分,餘銅聽民自售的舊制,改爲官收餘銅,不準私賣。商民礦業受到打擊,日漸衰落。一七一○年,雲南澂江府屬路南州之開太廠、羊腳迹廠被封禁。一七一五年,雲南官員請求準開銀礦。康熙帝與大學士等論議。李光地奏對:“今議開礦以蘇民困,請著令禁止。土著貧民無産業職事者,許人持一铫而越境者有誅,則奸民不緻聚徒山澤以生事端矣。”(方苞:《安溪李相逸事》)康熙帝采此議,以防民變。李光地記述說:“蓋明季礦徒之禍,上所素念故也。于是特旨不準行。”(《李光地年譜》)一七一九年又封禁雲南運一廠、獅子廠、華祝箐廠。雲南境内其他廠礦,也半開半閉,礦采日益蕭條。雲南銅礦年産曾達四百萬斤,課稅八萬餘兩。康熙末年下降到一百萬斤,課稅僅二萬餘兩。

  禁海——康熙帝在禁礦之後又在一七一六年實行海禁,對海外貿易規定禁條,嚴加限制。

  清朝初年,南明和鄭成功家族據東南沿海反抗清朝。清朝統治台灣後,康熙帝實行“開海”,海上貿易逐漸發達,促進了東南各省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也使清朝增加了關稅收入。直到一七○八年,都察院以江浙米外運過多緻使米價騰貴爲由,請禁商船出洋,康熙帝仍不允準。一七一一年,康熙帝又駁回了吏部因海上發生盜劫案請禁海上貿易的奏疏。一七一六年,康熙帝之所以要禁止南洋貿易和限制出海,主要是由于防範東南沿海人民與海外聯系,據地抗清。康熙帝在實行海禁前,曾說:“朕訪問海外有呂宋、噶剌巴兩處地方,噶剌巴乃紅毛國泊船之所,呂宋乃西洋泊船之所,彼處藏匿盜賊甚多。内地之民希圖獲利,往往于船上載米帶去,并賣船而回。甚至有留在彼處之人,不可不豫爲措置也。”又說“海外有呂宋、噶剌巴等處常留漢人。自明代以來有之,此即海賊之薮也。”“台灣之人時與呂宋地方人互相往來,亦須豫爲措置。”(《聖祖實錄》卷二七○)江蘇巡撫張伯行奏請禁海,兵部與廣東、閩浙官員拟定禁海辦法,奏準實行。主要是:(一)呂宋、噶剌巴等處,不許商船前往貿易。東洋(日本)貿易照舊。(二)嚴禁出賣船隻到海外。違者,知情同去之人皆立斬。禁止販賣糧食出口。出洋船隻,每日每人隻準帶食米一升、餘米一升。如果超額,嚴拿治罪。(三)限制百姓外出謀生,禁止留居海外。有人留在外國,知情同去之人枷号三月。留下之人,行文國外,解回立斬。

  一七一六年實行海禁後,極大地限制了海外貿易和沿海各省工商業的發展。對日本貿易,雖未做新的規定,但日本這時已實行“鎖國”政策,限制中國去日商船,由每年八十艘減爲三十艘,并規定了貿易限額和多種限制手續。中日貿易因而大減。東南亞諸地,自晚明至清初,沿海各省大批居民前往留住墾荒或經營工商。海上來往頻繁。一七一六年禁海後,海上一片荒涼。西方國家的貿易商船,清朝“聽其自來,不許往販。”每年來華商船不過幾艘,影響遠不能與東南亞相比。

  康熙帝禁海,旨在防範沿海人民反抗,但實行的結果卻又增加了沿海人民生計的困難,激化了矛盾,廣東普甯知縣藍鼎元著《論南洋事宜書》,論述閩廣形勢說, “閩廣人稠地狹,田園不足于耕,望海謀生,十居五六。内地賤菲無足輕重之物,載至番境皆同珍貝,是以沿海居民造作小巧技藝,以及女紅針黹,皆于洋船行銷。歲收諸島銀錢貨物,百十萬入我中土,所關爲不細矣。南洋未禁之先,閩廣家給人足。遊手無賴亦爲欲富所驅,盡入番島,鮮有在家饑寒竊劫爲非之患。既禁之後,百貨不通,民生日蹙。”又說:“一船之敝,廢中人數百家之産,其慘目傷心,可勝道邪?沿海居民蕭索岑寂,窮困不聊之狀,皆因海禁。”他最後認爲:“今禁南海,有害無利,但能使沿海居民富者貧,貧者困,驅工商爲遊手,驅遊手爲盜賊耳。”(《鹿州初集》卷三)海禁之後,沿海工商被迫失業。藍鼎元的記述,大體上是符合實情的。

  

  四、台灣農民起義

  台灣遠在海疆,清朝設府統治,官吏的貪污刻剝,較陸上更加橫暴。康熙帝實行禁海後,爲防範台灣人民與呂宋往來,統治極爲嚴厲。一七二一年,台灣農民在朱一貴等領導下,舉行了大規模的武裝起義。

  一七二一年春,台灣知府王珍在鳳山縣征收糧稅,肆意刻剝,并逮捕入山伐竹的農民二三百人進行勒索。出錢者釋放,不出錢者重責四十大闆,驅逐過海,趕回原籍。王珍又監禁因地震過後唱戲謝神的百姓四十多人,指爲“無故拜把”治罪。台灣農民群情激憤,起義爆發了。

  四月十九日,農民朱一貴、黃殿、李勇、吳外等五十二人在羅漢山焚表結拜,發動武裝起義。朱一貴原是福建漳州長泰人,一七一三年來到台灣。曾充當轅役,被革,以養鴨爲生。康熙時期,東南地區民間一直流傳着明室後裔朱三太子的傳說。康熙帝禁海,民間流傳南洋有所謂“前明苗裔”也是原因之一。台灣起義者适應民間的傳聞,稱朱一貴爲明朝皇室後人,推爲領袖。起義群衆聚集一千餘人,以山竹制成尖槍作武器,占據岡山,樹立起義大旗,上寫“激變良民,大明重興,大元帥朱。”

  駐台灣府城的清朝總兵歐陽凱得知起義的消息,急派右營遊擊周應龍率領清兵四百及新港、目加留灣、蕭垅、麻豆四社的高山族兵丁前去鎮壓。岡山離府城僅三十裏,周應龍進兵,第一天走了五裏即駐軍,第二天走了十五裏又止營。起義軍夜出,繳獲清軍鳥槍、藤牌等軍械甚多,周應龍隔溪相望,不敢出救。台灣各縣人民紛紛起義響應。南路起義軍由杜君英領導,在淡水槟榔林招集粵東種地傭工客民數百人起義,與陳福壽、劉國基等商議奪取台灣府庫,并派兵百餘人與朱一貴等聯絡。郭國正、翁義在草潭起義;戴穆、江國論在下埤頭起義;林曹、林骞、林琏在新園起義;王忠在小琉球起義,都願與朱一貴、杜君英合作,共同進攻台灣府城。二十七日,朱一貴、杜君英在赤山兩路夾攻清軍,擊斃千總陳元,活捉把總周應遂,周應龍怆惶逃入府城。朱一貴軍乘勝追擊;杜君英率領陳福壽、劉國基等軍進攻鳳山縣南路營,殺死把總林富。清守備馮定國自殺,參将苗景龍逃匿萬丹港漁寮,被起義軍搜獲處死。清軍戰敗的消息傳到台灣府城,文武官員各遣家屬連夜逃命,紛紛争舟搶渡鹿耳門。

  二十八日,總兵官歐陽凱、遊擊劉得紫率兵千餘人,台灣協标水師副将許雲率兵一千五百人,紮營春牛埔。中夜自相驚擾,鎮兵四故,二十九日黎明清軍稍集。五月一日,朱一貴率領數萬起義軍來攻。劉得紫領兵在中路口堵截;歐陽凱、許雲率兵在春牛埔迎擊。朱一貴、杜君英合兵奮力沖殺,清軍把總楊泰爲内應,刺歐陽凱墜馬。起義軍殺歐陽凱,擊斃副将許雲、遊擊遊崇功,生擒遊擊劉得紫、守備張成。台協水師中營遊擊張彥賢,左營遊擊王鼎等率領殘兵敗卒,逃往澎湖;右營遊擊周應龍等附商船逃歸内陸;台廈道梁文宣、知府王珍、同知王禮等盡驅港内商船漁艇出鹿耳門渡海。朱一貴率領起義軍占領台灣府城,開府庫,取金銀。又開紅毛樓(即荷蘭人所築之赤嵌樓),獲得貯存的原屬鄭成功的軍器,火藥、大炮、刀槍、彈藥無數。義軍北路賴池、張嶽、鄭維晃、賴元改等也攻陷了諸羅,擊殺北路營參将羅萬倉。旬日之間,便摧毀了清朝在台灣的統治,取得了重大勝利。

  五月三日,起義軍擁戴朱一貴稱中興王,建元永和,布告中外,申述反清複明的宗旨,号召全國人民推翻清朝。起義軍建立官職,有國師、太師、國公、将軍等稱号。派骁将鄭定瑞、蘇天威領兵三千,鎮守鹿耳門。

  從台灣逃出的清朝文武官員,五月二,三日麇集澎湖。澎湖協标将弁,不知所措,家屬雜沓登舟,将渡廈門,被守備林亮制止。清水師提督施世骠見到逃往廈門的船隻,才知道台灣爆發了農民起義,急忙調兵渡海。浙閩總督滿保也趕到廈門,調南澳鎮總兵藍廷珍率領水陸軍鎮壓台灣起義軍。先後調遣到台灣的清兵共有一萬二千多人,大小船隻六百餘艘,舵工水手六千餘名。

  清朝調兵反攻之際,起義軍内部已發生分裂。朱一貴軍紀嚴明,禁止淫掠。國公戴穆強娶民間婦女,被朱一貴處死。太師洪陣私賣起義軍信劄,被朱一貴正法。杜君英原要立自己的兒子杜會三爲王,遭到反對。杜軍不服從命令,擄掠婦女财物。被擄人口中有國公吳外的戚屬,吳外請求釋放,杜君英不理。朱一貴派楊來、林琏去勸他放回,杜君英将楊來、林琏捆綁。朱一貴與國公李勇、郭國正等整兵讨伐杜君英。杜君英戰敗,挾持數萬人北走虎尾溪,至貓兒幹屯劄。起義軍戰士分裂成兩支,給敵人以各個擊破的機會。

  清淡水營守備陳策,率淡水侯觀德、李直三等地主武裝,乘隙襲擊朱一貴。諸羅縣地主陳徽也率兵攻陷縣治。陳策派人赴澎、廈請求援兵,滿保、施世骠先後發兵一千七百人往援。各地地主武裝更加猖狂鎮壓農民起義軍。

  六月十三日,施世骠等從澎湖出發,十六日抵鹿耳門外。起義軍一支由蘇天威率領據守險要,發炮抵抗,戰鬥十分激烈。清軍入鹿耳門,起義軍退守安平鎮,被清軍攻陷。朱一貴派楊來、顔子京、張阿山、翁飛虎率八千義軍反攻安平。十九日又派李勇、吳外等率數萬人再攻安平,遭到清軍夾擊。義軍喪失了主動地位,退保府治,沿岸列炮固守。

  六月二十日夜,西港仔地主帶領清守備林亮官兵一千三百名,在西港仔登岸。二十一日晚,清南澳總兵藍廷珍自率水師五千五百餘人到西港仔與林亮等會合。次日分兵八路,向起義軍進攻。黃殿率領起義軍迎敵,遭到伏擊。起義軍當夜襲擊清營,又中埋伏,受到了嚴重挫折。

  六月二十三日,藍廷珍進至茑松溪,直逼府城。朱一貴率數萬義軍退走,清兵分爲南北二路追擊。被起義軍俘虜的遊擊劉得紫乘隙逃走,組織地主武裝,向起義軍進攻。陳策也率地主武裝與清兵會合。朱一貴率領千餘人退至溝尾莊。莊主楊石、楊旭、楊雄等已接受藍廷珍給與的守備、千總銜劄,合謀誘捕朱一貴。閏六月初五日夜,楊旭齊集六莊的丁壯,以守護爲名,将義軍所攜火炮用水灌濕,夜半大舉攻擊。起義軍從夢中驚醒,倉促反抗。朱一貴被楊旭的伏兵擒捉,吳外、陳印等突圍。藍廷珍審訊朱一貴,他昂然屹立,辱罵敵人,腿骨被打斷仍英勇不屈。後被押解到北京處死。杜君英父子被蘭廷珍招降,随後也被解送北京處死。

  朱一貴被捕後,起義軍餘部仍在王忠等領導下堅持鬥争,一七二三年(雍正元年)四月王忠在鳳山境内被俘,起義軍全部失敗。

  

  (四)太子的廢立與諸王紛争

  自一七○八年九月太子胤礽被廢至康熙帝病死的十多年間,圍繞着太子的廢立形成長期的紛争。

  一、胤禩謀立的失敗

  康熙帝廢胤礽後,未立新儲。諸皇子及黨附諸臣密謀争立。

  康熙帝共有三十五子,其中十五子早殇,一子出繼,實有十九子。長子胤禔系惠妃納喇氏所生,故不得立爲太子。二子胤礽出于康熙帝第一位皇後——大臣索尼之孫女赫舍裏後。後生胤礽而卒。三子胤祉封郡王,四子胤禛、五子胤祺、七子胤祐、八子胤禩均封貝勒(六子胤祚早卒)。諸子各自結交權臣,招納門客,植黨互鬥。胤禔不得立而心忌胤礽,康熙帝曾說他“黨羽甚多”,“聞各處俱有大阿哥之人”(《聖祖實錄》卷二三七)。胤禔并蓄養“飛賊”刺客,暗害異己。胤礽廢後,胤禔立即向康熙帝陳奏,請立八子胤禩。胤禩爲良妃王氏所生,亦不出于正後。胤禔陳奏說:“相面人張明德曾相胤禩必大貴。”并說:“今欲誅胤礽,不必出于皇父之手。”(《聖祖實錄》卷二三四)康熙帝大怒,斥他“兇頑愚昧”。皇三子胤祉乘機揭發胤禔曾用喇嘛魇術謀害胤礽。康熙帝将胤禔革爵幽禁,張明德等淩遲處死。康熙帝傳谕:“如有人譽胤禩,必殺無赦。”胤禩被革去貝勒,爲閑散宗室。

  

  二、胤礽的再立

  康熙帝廢胤礽時,曾說他“似有鬼物憑之者”。胤禔魇咒事揭發後,康熙帝曾召胤礽入見,釋禁居宮。說:“今胤礽之疾,漸已清爽,亦自知其罪”,并說胤礽以前的悖亂行事,俱由于索額圖父子(《聖祖實錄》卷二三五)。一七○八年十一月,康熙帝命滿漢大臣議立太子事。左副都禦史勞之辨等,見康熙帝已釋胤礽,希圖迎合康熙帝的意旨,密奏複立胤礽爲太子,說“乞速渙新綸,收回成诏,敕部擇吉早正東宮”。康熙帝見奏,不悅,斥勞之辨行爲奸詭,革職回籍。擁胤禩的滿漢大臣又乘機推舉胤禩。滿大臣阿靈阿(遏必隆之子)、鄂倫岱(佟國綱之子)、揆叙(明珠之子)等貴族及漢人尚書王鴻緒等私下計議,舉胤禩。奏稱:“皇上辦事精明,天下無人不知曉,斷無錯誤之處”,已廢太子決不可改易,請立胤禩爲太子。康熙帝不允,說胤禩“未嘗更事,近又罹罪,且其母家亦甚微賤”(《聖祖實錄》卷二三五)。

  康熙四十八年(一七○九年)正月,康熙帝決意複立太子胤禩,因而又懷疑推舉胤禩的大臣,有人操縱,傳谕追查,說:“此事必舅舅佟國維,大學士馬齊以當舉胤禩默喻于衆,衆乃畏懼伊等,依阿立議耳。”(《聖祖實錄》卷二三六)佟國維是康熙帝生母孝康章皇後之弟,又是康熙帝第三位皇後佟佳氏之父,故稱爲舅舅。佟佳後已死,無子。佟國維原屬漢軍旗,康熙初改隸滿洲鑲黃旗,曾仕内大臣、議政大臣。一七○四年以年老緻仕。康熙帝予以寬免,不加深責,要他以後“不于諸王阿哥中結爲黨羽”,“不有所依附而陷害其餘”(《聖祖實錄》卷二三六)。随後,将大學士馬齊(滿洲鑲黃旗人)拘禁追究。

  一七○九年三月,康熙帝舉行立太子的大典,宣告複立胤礽爲太子。康熙帝同時也對其他皇子加封晉爵,以圖穩定局勢。八子胤禩已在胤礽被釋後即恢複了貝勒爵位,三子胤祉、四子胤禛、五子胤祺這時都由郡王晉封爲親王。七子胤祐由貝勒晉封郡王。十子胤■封郡王。九子胤禟、十二子胤祹、十四子胤禵封貝子。

  太子胤礽複位,諸皇子晉封,上距一七○八年九月廢太子,前後不滿半年。在這半年中,諸王大臣多陷入諸子紛争之中,康熙帝反複失措,朝廷更加動蕩。朝鮮使臣闵鎮厚向朝鮮肅宗報告說:“胡人持皇帝陰事告外人無所隐。如乍廢太子,旋複其位;毆曳馬齊,仍官其子。處事已極顛倒”(朝鮮《李朝肅宗實錄》三)。

  

  三、胤礽再廢與紛争再起

  康熙帝複立太子胤礽,多方扶植,作繼承皇位的準備。康熙帝曾說:“伊(指胤礽)所奏欲責之人,朕無不責。欲處之人,朕無不處。欲逐之人,朕無不逐。惟所奏欲誅之人,朕不曾誅。”“凡事如所欲,以感悅其心,冀其遷善也。”(《聖祖實錄》卷二五一)康熙帝去熱河行宮或到江南塞北巡視,太子胤礽即留居京師。一些滿漢大臣見太子胤礽繼承皇位的大勢已定,便紛紛依附到太子周圍。胤礽也結納臣僚門客,四處索取貨賄和美女,驕縱日甚。

  一七一一年夏,康熙帝去熱河行宮(避暑山莊)。得密告,太子胤礽處有滿大臣多人聚飲,結爲朋黨。康熙帝嚴查此事。十月間回京,即鎖拿都統鄂繕、兵部尚書耿額、刑部尚書齊世武、副都統悟禮等多人,斥責爲依皇太子結黨。并指斥耿額乃索額圖之家奴,依太子結黨是要爲索額圖複仇。康熙帝将此案交宗人府審理,并與貪污受賄案一并追查。審訊長達七個月之久,牽連臣僚多人。一七一二年四月定案,耿額、齊世武、讬合齊等以受賄罪絞死。其他官員分別議處。康熙帝說“此等事俱因太子胤礽所緻”,說他“不仁不孝,難于掩蓋。徒以言語貨财,買囑此等貪濁谄媚之人潛通信息,尤屬無恥之甚矣。”定案後,康熙帝随即奉皇太後去熱河避暑,命太子胤礽随行。刑部在京結案行刑。九月底,康熙帝返京,即傳谕諸皇子拘執胤礽。十月,将胤礽“廢黜禁锢。”(《聖祖實錄》卷二五一)

  太子胤礽自再立至再廢,不滿三年,此時已年近四十。康熙帝決意再廢太子,顯然是在懷疑太子黨形成,将會謀奪皇位。康熙帝傳谕說:“今之人善者少而惡者多。胤礽秉性兇殘,與惡劣小人結黨。胤礽因朕爲父,雖無異心,但小人輩懼日後被誅,倘于朕躬有不測之事,則關系朕一世聲名。”(《聖祖實錄》卷二五一)康熙帝認定臣下善者少惡者多,對太子和臣僚疑慮重重。朝中臣僚也在太子廢立之争中進退維谷,朝夕惴惴,至有“兩處總是一死”的流言。朝鮮使者向本國報告說: “皇帝心甚不快,頻有乖常之事,大小臣僚如在針氈。”(朝鮮《李朝肅宗實錄》三)。

  康熙帝對太子胤礽,兩立兩廢。廢後又希冀再立。一七一三年,戶部尚書趙申喬疏請再立太子,康熙帝不準。一七一五年,拘禁中的胤礽借治病的機會,以礬水寫密信給宗室普奇,要普奇保舉他爲大将軍,親信數人爲将軍,讬太醫傳遞。事被揭發,康熙帝将普奇治罪。一七一七年,漢人大學士王掞、禦史陳嘉猷等相繼上疏,請複立胤礽。康熙帝怒加申斥,指爲“植黨希榮”,充軍西北(王掞以子奕清代戍)。一七一八年翰林院檢讨朱天保(滿人)奏稱“儲位重大,未可移置如棋”,力言胤礽仁孝,請複立爲太子。康熙帝斥責說:“爾雲二阿哥仁孝,爾何由知之?”竟将朱天保處斬。朱天保父朱都納,曾任兵部尚書,年老緻仕,因助天保上奏,也被枷示幽禁。朱都納婿戴保也因參預此事,被處死。

  八皇子胤禩原來謀立不成。胤礽被廢後,胤禩又謀繼立,被康熙帝察覺。一七一四年十一月,康熙帝出巡塞外,駐跸遙亭。胤禩往祭亡母,遣太監赴遙亭向康熙帝請安。康熙帝大怒,指爲“藐視朕躬”,在帷帳前将所遣太監夾訊,追查胤禩黨羽事。随即傳谕諸皇子,指斥胤禩原曾謀殺胤礽,并說:“胤禩仍望遂其初念,與亂臣賊子等結成黨羽,密行險奸,謂朕年已老邁,歲月無多,及至不諱,伊曾爲人所保,誰敢争執,遂自謂可保無虞矣。”“朕恐後日必有行同狗彘之阿哥,仰賴其恩,爲之興兵構難,逼朕遜位而立胤禩者。”(《聖祖實錄》卷二六一)康熙帝時刻擔心皇子發動政變,指胤禩爲“大奸大邪”,嚴加監視。

  十四皇子胤禵在一七一八年受命爲撫遠大将軍,進讨準噶爾部。出師前,康熙帝親自授印,并命用正黃旗纛。朝中因而傳言,允禵已“默承儲眷”。皇位繼承遷延未決,朝臣議論紛纭。

  

  四、胤禛繼位

  在皇子争奪儲位的鬥争中,圖謀繼立的皇四子胤禛在康熙帝面前亟表恭順,不露形迹,暗中結納朝臣,多方活動。

  胤禛母烏雅氏,護軍參領威武之女,并非出身顯貴,在妃嫔中地位低微。一六七八年十月生胤禛,次年,始爲德嫔,一六八一年進爲德妃。一六九八年,胤禛二十一歲,封貝勒。一七○八年十月,康熙帝向諸王大臣論及諸皇子優劣,說:“惟四阿哥,朕親撫育,幼年時微覺喜怒不定,至其能體朕意,愛朕之心,殷勤懇切,可謂誠孝。”胤禛随即上奏,稱“頃者複降褒綸,實切感愧。”并說“喜怒不定四字,關系臣之生平”,請求谕旨内“恩免記載”。康熙帝再傳谕,說是“偶然谕及,無非益加勉勵之意。此語不必記載。”十一月,康熙帝已決意複立胤礽,傳谕諸皇子及諸王大臣說:“前拘禁胤礽時,并無一人爲之陳奏。惟四阿哥性量過人,深知大義,屢在朕前爲胤礽保奏。似此居心行事,洵是偉人。”胤禛知胤礽廢立不定,急忙陳奏否認,說:“臣奉皇父谕旨,謂臣屢爲皇太子胤礽保奏,臣實無其事。皇父褒嘉之旨,臣不敢仰承”(《聖祖實錄》卷二三五)。次年春,康熙帝複立胤礽爲太子,并加封諸皇子,胤禛晉封爲雍親王。

  胤禛爲雍親王時,已年逾三十。倚信滿人戴铎爲之謀畫。戴铎勸他“戒急用忍”,說“我主子(指胤禛)天性仁孝,皇上前毫無所疵。其諸王阿哥之中,俱當以大度包容,使有才者不爲忌,無才者以爲靠。”胤禛不僅招納門客、結交權臣,也力求與兄弟諸王和睦相處,不露謀位的迹象。一七一三年,康熙帝再次廢胤礽後,戴铎寫密信給胤禛,說“當此緊要之時,誠不容一刻放松也。否則稍爲懈怠,倘有高才捷足者先主子而得之,我主子之才智德學,素俱高人萬倍,人之妒念一起,毒念即生,至勢難中立之秋,悔無及矣。”(《文獻叢編》第三輯)胤禛與戴铎加緊暗中活動。理學名臣李光地在太子廢立中超逸避禍。康熙帝幾次問他,他只是說建儲大事“惟宜聽天心獨斷,臣何敢遽贊一詞。”康熙帝再廢太子後,更加倚信李光地,說“大臣中每事爲我計萬世者,惟此一老臣耳。”(《李光地年譜》)一七一六年,李光地告假回福建故鄉。康熙帝特召晉京,商議建儲大事。戴铎得知消息,急去李光地處密謀立胤禛共享富貴。事後,他向胤禛密報,說:“奴才聞知驚心,特于彼處(指李光地)相探。彼雲目下諸王,八王最賢等語。奴才密向彼雲:八王柔懦無爲,不及我四王爺聰明天縱,才德兼全,且恩威并濟,大有作爲。大人如肯相助,将來富貴共之。彼亦首肯”(《文獻叢編》第三輯)。

  一七一七年十一月,康熙帝召集諸皇子及滿漢大學士、學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入宮,傳長篇口谕。康熙帝說他年将七旬,在位已五十餘年。“自康熙四十七年大病之後,過傷心神,漸不及往時。”他曆叙梁武帝爲侯景所逼,隋文帝不能預知炀帝之惡以至宋太祖燭影之類的疑案,然後說:“死生常理,朕所不諱。惟是天下大權,當統于一。十年以來,朕将所行之事,所存之心,俱書寫封固,仍未告竣。立儲大事,朕豈忘耶?”最後說:“若有遺诏,無非此言。”(《聖祖實錄》卷二七五)康熙帝在此谕中暗示他已定計立儲,告誡皇子諸王大臣勿謀廢立,隻是并未将繼承者言明。

  一七二二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六十九歲的康熙帝在寝宮病死。死後,宮中傳出遺诏,内稱“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聖祖實錄》卷三百)雍親王胤禛(清世宗)奉诏即位,改明年年号爲雍正。李光地已在康熙五十七年病死。雍正帝即位後,追封爲“太子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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