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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財政危機與人民的反抗

(四)财政危机与人民的反抗


  一、嚴重的财政危機

  明王朝連年在北邊與蒙古作戰,又在東南沿海抵抗倭寇的侵擾,軍費支出,日益浩大。世宗奉道修玄,屢建宮殿,造成龐大的靡費。閣部諸臣,以嚴嵩爲首,貪賄公行,侵吞國帑。官員上下效尤,吏治腐敗。明王朝陷入了嚴重的财政危機。

  軍費浩繁——嘉靖時,軍屯制已漸消失,邊防軍需要國家補助軍費(即所謂“年例”)。衛所軍制衰落後,募兵制由國家募兵,按月發饷,也增加了軍費開支。軍中将領多方貪污,變軍饷爲私财。一五六○年,給事中羅嘉賓等查核倭寇猖獗以來督撫諸臣侵吞軍需的數字,高者達十萬四千,次者也有三、五萬,其他或以萬計,或以數千計。史料保存的軍費開支數字,一五五一年諸邊費六百餘萬,一五五○年十月至嘉靖三十一年(一五五二年)正月,諸邊年例二百八十萬外,新增二百四十五萬有奇,修邊、赈濟諸役又八百餘萬。當時戶部每年歲入隻有二百萬,可見軍費開支已成爲明王朝的沉重負擔。

  皇室靡費——世宗崇道教,每年不斷修設齋醮,造成巨大的靡費。早在嘉靖初年,戶科左給事中鄭一鵬即奏稱:“臣巡視光祿,見一齋醮蔬食,爲錢萬有八千。” (《明史·鄭一鵬傳》)《明書》卷八三記載:“嘉靖中歲用黃蠟二十餘萬斤,白蠟十餘萬斤,香品數十萬斤。”爲行修玄,還大事營建。《明史·食貨志》說: “世宗營建最繁,十五年以前,名爲汰省,而經費已六、七百萬。其後增十數倍,齋宮、秘殿并時而興。工場二、三十處,役匠數萬人,軍稱之,歲費二、三百萬。其時宗廟、萬壽宮災,帝不之省,營繕益急,經費不敷,乃令臣民獻助;獻助不已,複行開納,勞民耗财,視武宗過之。”說世宗“勞民耗财”過于武宗,自是史家警世之詞,但世宗的靡費,的确也是巨大的。

  閣臣貪賄——自世宗遷居西苑修玄,内閣權位甚重。嚴嵩自一五四二年入閣,參預機務,前後凡二十年,中間一度被黜,再次出任首輔也有十餘年。這二十年是明朝邊患頻仍的二十年,也是明王朝日益昏暗的二十年。張廷玉《明史》将嚴嵩列入“奸臣傳”,說他“竊權罔利”。所謂竊權實爲專擅相權,誅除異己。這當與世宗修玄諸事多付内閣,嚴嵩“獨承顧問”有關。身爲首輔而罔利營私,則與張璁的“持身特廉,痛惡贓吏”形成鮮明對比。一五二二年南京禦史王宗茂上疏彈劾嚴嵩“久持國柄,作福作威,薄海内外,罔不怨恨。如吏、兵二部,每選請屬二十人,人索賄數百金,任自擇善地,緻文武将吏盡出其門”。“往歲遭人論劾,潛輸家資南返,辇載珍寶,不可勝計,金銀人物,多高二、三尺者,下至溺器,亦金銀爲之。”“廣市良田,遍于江西數郡。又于府地之後積石爲大坎,實以金銀珍玩,爲子孫百世計。”(《明史·王宗茂傳》),一五五八年刑部主事張翀上疏說:“戶部歲發邊饷,本以贍軍,自嵩輔政,朝出度支之門,暮入奸臣之府。輸邊者四,饋嵩者六。臣每過長安街,見嵩門下無非邊鎮使人。未見其父,先饋其子。未見其子,先饋家人。家人嚴年,富已逾數十萬,嵩家可知。私藏充溢,半屬軍儲。邊卒凍餒,不保朝夕。”(《明史·張翀傳》)嵩子世蕃原爲尚寶司少卿,後進爲太常寺卿。嚴嵩晚年,世蕃代爲處理政務,更加驕橫不法,誅求無厭。家有黃金三萬餘兩、銀二百餘萬兩,珍寶等又值數百萬。

  嚴嵩父子索賄受官,朝廷上下,文武吏員激增。憲宗成化時,全國武職人員超過八萬,文職約二萬餘。嘉靖時增至數倍(《湧幢小品》卷八)。上行下效,自朝廷至地方各級官員行賄送禮,形成不可遏止的貪風。一五五五年九月,戶科給事中楊允繩上疏說倭患不止,原因在于“近者督撫命令不行于有司。”其所以如此,又是由于“督撫莅任,例賂權要,名‘謝禮’。有所奏請,佐以苞苴,名曰‘候禮’。及俸滿營遷,避難求去,犯罪欲彌縫,失事希芘覆,輸賄載道,爲數不赀。督撫取諸有司,有司取諸小民。有司德色以事上,督撫靧顔以接下。上下相蒙,風俗莫振。”(《明史·楊允繩傳》)一五五八年,刑科給事中吳時來上疏說:“今邊事不振,由于軍困;軍困由官邪;官邪由執政之好貨。若不去嵩父子,陛下雖宵旰憂勞,邊事終不可爲也。”(《明史·吳時來傳》)

  嚴嵩當政期間,不斷有人上疏彈劾,遭到嚴嵩父子的迫害。一五五一年,錦衣衛經曆沈鍊得知嚴嵩父子在對俺答作戰中,納邊将賄賂,緻誤邊事,憤而上疏,劾嚴嵩“納将帥之賄,以啓邊陲之釁”等十大罪。世宗這時一意倚任嚴嵩,将沈鍊谪佃保安,居住民家。一五五七年,嚴嵩父子指使宣大總督楊順誣指沈鍊交通白蓮教徒,在宣府斬首。一五五三年,兵部武選員外郎楊繼盛上疏彈劾嚴嵩“無丞相之名,有丞相之權”,縱子僭竊,納賄授官等十罪五奸。世宗将楊繼盛下獄,由刑部定罪。嚴嵩囑刑部官員判處絞刑。在獄中三年,被行刑處死,成爲震動一時的冤獄。

  嘉靖末年,明廷财政日益窘困,有其多方面的原因。如上所述,邊境戰事頻仍、軍費浩大、皇室齋醮營建所費不赀和嚴嵩父子爲首的文武官員貪賄公行是最主要的原因。一五四四年八月,戶部報告“太倉積貯糧米有餘”。但一五四九年史載:“是時邊供繁費,加以土木禱祀之役月無虛日,幫藏匮竭。司農百計生财,甚至變賣寺田,收贖軍罪,猶不能給。乃遣部使者括逋賦。百姓嗷嗷,海内騷動。”戶部報告,太倉銀庫歲入二百萬兩,以前一年大約所出一百三十三萬,常餘六十七萬,近歲一年大約所出三百四十七萬,視之歲入,常多一百四十七萬。“及今不爲之所,年複一年,将至不可措手矣。”(《世宗實錄》卷三五一)一五五一年戶部尚書孫應奎建議“加派”賦稅,自北方諸府暨廣西、貴州外,其他量地貧富,驟增銀一百一十五萬有奇。(《明史·孫應奎傳》)後來,京邊歲用,多者過五百萬,少者亦三百餘萬,歲入仍不能抵歲出之半。一五五三年所發京邊歲用之數爲五百七十三萬,竟超出當時太倉歲入銀二百萬額三百七十三萬。一五五八年二月,大同右衛告警, “帑儲大較不及十萬兩,而邊臣奏讨日棘”。(《世宗實錄》卷四五六)明王朝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

  

  二、各地人民的反抗鬥争

  早在嘉靖初年,各地人民即不斷舉行武裝起義,以反抗明王朝的統治。嘉靖中葉以後,軍費浩繁,财政窘困,賦稅與徭役日益加重,人民的反抗也更爲頻繁,見于記載的武裝鬥争不下于四、五十次,涉及幾乎所有省區。起義者以農民爲主,鹽徒、礦工和散兵遊勇也加入了鬥争的隊伍。以下是嘉靖初年以來一些規模較大的反抗鬥争。

  兩廣人民起義——起義發生于嘉靖元年(一五二二年)七月。廣西起義于十一月間被兩廣總督張嵿鎮壓。廣東新甯恩平蔡猛三等領導的農民武裝衆至數萬,連年轉戰各地,直到一五二四年三月,才被官軍鎮壓而失敗,蔡猛三被殺,被官軍殺害和俘虜的反抗者多至一萬四千人。

  山東礦工起義——一五二二年十一月,山東青州礦工王堂等起義,轉戰東昌、兖州二府,進入河南和北直隸地區。次年正月,在河南殺明指揮趙太等三十餘員及官軍八百餘人。二月,起義軍被提督軍務俞谏會河南、山東、保定三方軍隊圍剿,起義失敗。

  陳卿起義——一五二八年二月,山西潞城縣青羊山陳卿等起兵,執知州,殺傷指揮、知縣等官員。十月,明廷調集山西、河南、山東、北直隸四省官軍鎮壓,起義軍英勇抵抗,終于失敗。

  師尚诏起義——一五五三年七月,河南柘城鹽徒師尚诏聚衆數千起義,攻克歸德府及柘城、鹿邑等縣。八月,攻圍太康縣。九月,師尚诏計劃東下取鳳陽,兵敗于五河縣。十月,師尚诏在山東莘縣被擒,遇害,起義失敗。起義軍前後攻克府一、州二、縣八,震動三省。

  陳以明起義——廣東新甯、新會、新興、恩平之間的山區,多有逃亡者竄入瑤民之中,衆至萬餘,推陳以明爲首領,号“承天霸王”,設将軍、指揮等職,數敗官軍。一五五六年十一月,起義軍被廣東巡撫談恺戰敗,陳以明被殺。

  張琏起義——廣東饒平縣人陳琏,參加鄭八領導的起義,鄭八死,與蕭雪峰分領其衆,轉戰汀、漳、延、建及甯都、瑞金等處。一五六一年九月,義軍攻克福建南靖縣。根據地設在饒平一帶,明軍不敢輕易進犯。一五六二年二月兩廣總督張臬奏請調兵十萬,與福建、江西官軍會同鎮壓。五月,張琏與蕭雪峰都被官軍俘獲,起義失敗,部衆被遣散二萬人。

  蔡伯貫起義——一五六五年末,四川大足蔡伯貫以白蓮教發動起義,建号“大唐”,旬月之間,連破七州縣。嘉靖四十五年(一五六六年)正月蔡伯貫戰敗被俘,起義共持續三十六天。

  浙贛礦工起義——一五六六年二月,浙江開化、江西德興礦工起義,轉戰徽、甯等處,遂入婺源縣。後又轉戰江西玉山、浙江遂安,閏十月被官軍鎮壓。

  李亞元起義——廣東人李亞元聚衆起義,活動于河源、和平等縣,一五六六年二月,官軍出兵十萬,才将起義鎮壓下去。李亞元被俘,義軍被殺害俘虜一萬零四百人。

  賴清規等起義——廣東河平縣岑岡李文彪、李珍父子、江西龍南縣高沙保謝允樟、下曆賴清規,自一五五六年聚衆起義,号爲“三巢”。一五六六年三方聲勢相倚,衆且數萬;賴清規一支,勢力尤強,号稱王。廣東和平、龍川、興甯和江西龍南、信豐、安遠六縣被起義者掃蕩過半。南贛巡撫吳百朋認爲,要鎮壓這次起義, “兵非三十萬,銀非百萬兩不可。”吳百朋派守備蔡汝蘭擒賴清規,義軍失敗。

  以農民爲主體的武裝起義而外,嘉靖時期還多次發生兵變。起因或由于月糧減少,或由于将官督役嚴急,或由于政府剝削加重。兵變實質上也是人民反抗的一部分。其規模較大者,有以下幾次:

  一五二四年大同兵變——起因是巡撫都禦史張文錦令鎮卒在大同城北九十裏築五堡,并遷徙二千五家鎮卒往守。鎮卒以無安全保障,不肯服從,遂在郭鑒領導下發動兵變。八月殺參将賈鑒,又殺張文錦。明廷派按察使蔡天祐爲大同巡撫,安弭軍兵。十一月,大同再次兵變。明廷命兵部侍郎胡瓒、都督魯綱率師往讨,郭鑒被官府擒斬,其父郭疤子繼起反抗。一五二五年,郭疤子等四十人被蔡天祐捕殺。一五三三年大同兵變。這年十月,大同總兵官李瑾命鎮卒挖濠溝,督促嚴急,役卒王福勝、王保等數十人鼓噪兵變,殺李瑾。十一月,巡撫潘倣逮捕王保等七十餘人,杖死十餘人。次年,大同城中管糧郎中詹榮等,又擒捕兵變首領黃鎮等九人。

  一五三五年遼東兵變——遼東諸衛所,舊制每個軍士,佐以餘丁三,每一匹馬給牧地五十畝。後來巡撫副都禦史呂經減少餘丁,編入均徭冊,又盡收牧地入官,士卒深爲怨恨。一五三五年三月,呂經巡視遼陽,命士卒增築邊牆,督役嚴急,諸軍大噪,火燒均徭冊,幽禁呂經。廣甯、撫順士卒也發動兵變。巡按禦史曾銑宣布廢除呂經的新制,參加兵變者逐漸減少。七月,曾銑查清遼陽、廣甯、撫順兵變主要發動者的姓名,在同一天裏捕捉數十人。

  一五六○年,振武營兵變——振武營是南京尚書張鏊爲抗倭而招募的一支軍隊。一五六○年二月,因減少月糧,發饷逾期,遂發生兵變,殺死督儲侍郎黃懋官。守備太監何绶許給賞銀十萬兩,南京兵部侍郎李遂給予免死券,以安撫士卒。局勢稍定,又秘密逮捕兵變爲首者二十五人。

  

  三、賦役制的改革與閣臣的更替

  賦役的改革——面對明王朝财政收入的減少和民間賦役負擔的加重,某些地方官員在其管轄地區,進行了改革賦役制度的嘗試。

  一五三九年,巡撫應天十府右副都禦史歐陽铎察知蘇松田肥瘠相差不多,但下田畝稅五升,上者至二十倍,于是推行“征一法”,計畝均輸。原來稅重者不能盡損,遞減耗米,派輕赍(折色)折除,實際上予以減輕。輕者不能明令增加,征收本色,遞減耗米,實際上加重。爲了防止詭寄等弊病,征收田賦,從圩不從戶。歐陽铎的新法,曾得到内閣大學士顧鼎臣的支持,但未能推廣。

  一五五九年,浙江烏程人潘季馴以禦史巡按廣東,倡行均平裏甲法。此法在廣東始于成化、弘治,但後來的官吏多不能守。潘季馴加以整頓:先計州縣之沖僻,以爲用之繁簡,令民各随丁力輸銀于官,每遇供應過客及一切公費,官爲發銀,使吏胥裏老承買。其裏長止于在官勾攝公務,甲首悉放歸農。這個辦法使部分裏甲力役變爲出錢代役,有利于農民勞動,因此廣人便之。嘉靖四十年(一五六一年)正月,潘季馴因即将離任,恐後任不能繼續執行,上疏請朝廷降旨推行。戶部議準,通行全省,如法遵守,年終籍記用銀數目奏報。(《世宗實錄》卷四九二)

  一五六一年,龐尚鵬以禦史巡按浙江,多次改革賦役制度,先是實行“十段錦法”,最後又行“一條鞭法”。十段錦法,據說是“将十甲内丁糧,除四甲已經編過外,未編六甲,通融均作六段,分定六年”,承擔徭役。“凡官吏、舉監生員、軍竈匠丁,系例應優免者,即将應免之數,開列冊前;如或各甲内俱有丁糧,止從一甲内優免,其餘免剩者,挨造入冊,與民一體編差。”(《明經世文編》卷三五七)龐尚鵬所推行的一條鞭法,是仿自餘姚、平湖二縣原來實行的“均徭一條鞭法”,基本内容是:“凡歲編徭役,俱于十甲内通融随糧帶征”。這就是說,第一,它改變了過去十年輪役的辦法,實行十甲人戶年年共同承應。原來以十年之差,而責之一年,重而難;現在則以一年之役,而均之十年,輕而易。第二,它改變了過去糧、役分別征用的辦法,實行兩者統一征收,簡化了手續,減少了經手吏胥舞弊害民的機會。除浙江外,龐尚鵬還在其家鄉廣東和福建推行過一條鞭法,浙江、福建及其鄉廣東都因徭役減輕而樂行其法。

  以上關于賦役制度改革的嘗試,都隻是實行于局部地區,而且都還隻是局限于某些環節而不是賦役制度的整體。但是,這些嘗試反映出當時賦役制的諸多積弊,改革賦役制度勢在必行。這些嘗試也爲後來的賦役新法的制定,提供了借鑒和啓示。

  閣臣的更替——世宗居西苑修玄,不見大臣,隻是不時召見内閣首輔嚴嵩,定議國事。嚴嵩入閣時年已六十餘,一五五九年,已是八十歲高齡,難以親自草拟諸多的文書,乃由兒子世蕃代拟。史家指爲“上(世宗)不能一日無嚴嵩,嵩又不能一日無其子。”(《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四)嚴嵩早年自築钤山堂,潛心詩文,淡泊自處,曾獲得一時的清譽。晚年爲相,對世宗甚爲恭謹,但與子世蕃貪污勒索,日益豪侈。嚴嵩妻歐陽氏對嵩說:“你已忘記了钤山堂二十年的清寂麽!”對子世蕃也斥責甚嚴。一五六一年,歐陽氏死,嚴嵩命世蕃留在左右,由孫子嚴鹄護喪歸裏。世蕃因母喪有孝服在身,不能再入值代理公事,日與諸姬淫樂。世宗交拟诏制,嚴嵩往往處理失宜,斥還改拟。世宗知嚴世蕃在母喪中淫樂放縱,也極厭惡。這年,西苑永壽宮發生火災。群臣請還大内,世宗不允。嚴嵩請遷居南内。世宗因南内原是英宗幽禁之所,大爲不滿。内閣大學士徐階,疏請在西苑重建新宮,得世宗允準。世宗漸疏嚴嵩,而倚信徐階。

  世宗在西苑,命方士藍道行蔔問輔臣賢愚。藍道行乘機,假托仙人降語,揭露嚴嵩父子過惡。世宗問道:果真如此,上天爲什麽還不滅他?藍道行回答說:“留待皇帝正法”。一五六二年禦史鄒應龍知世宗漸疏嚴嵩,但仍眷念,遂上疏彈劾嚴世蕃納賄不法諸事,并劾嚴嵩“植黨蔽賢,溺愛惡子。”世宗命逮世蕃究治,以贓罪流戍雷州。世蕃子嚴鹄及門客羅龍文等也分戍邊遠。嚴嵩特許緻仕歸裏。以徐階爲首輔。

  一五六三年四月,嚴嵩返歸故裏袁州分宜,上疏說:“臣年八十四,惟一子世蕃及孫鹄皆遠戍,乞移便地就養,終臣餘年”(《明史·嚴嵩傳》),世宗不準。嚴世蕃在流放途中,私自逃回故裏。羅龍文也在流放途中,逃往歙縣,又逃至嚴世蕃家中藏匿。一五六四年,南京禦史林潤自袁州推官郭谏臣處得知嚴家情況,上疏說他在巡視中得知江洋盜賊多入羅龍文家,有不臣之态,推嚴世蕃爲主。又說,嚴世蕃近來營治府第聚衆至四千人,變且不測。世宗诏令再次逮捕嚴世蕃、羅龍文等入獄,交法司審訊。次年三月,首輔徐階自代法司改拟奏疏,揭露羅龍文是海盜汪直的姻親,招集汪直餘黨謀與嚴世蕃外投日本。世宗随即将嚴世蕃、羅龍文處死,抄沒家産。嚴嵩削籍爲民。都人圍觀行刑,朝野大快。

  繼任内閣首輔的徐階,嘉靖二年進士,曾任國子監祭酒,進爲禮部尚書,一五五二年加大學士入内閣參預機務。與嚴嵩同在内閣,達十年之久。一五六一年,另一閣臣李本丁憂去職,禮部尚書袁炜入閣。次年,嚴嵩罷相。内閣大學士隻有徐階、袁炜二人。一五六五年,袁炜病歸。世宗以吏部尚書嚴讷、禮部尚書李春芳入閣。嚴讷于當年病歸。世宗又命吏部尚書郭樸、禮部尚書高拱入閣參預機務。世宗晚年仍在西苑,居住在新建的萬壽宮。内閣大臣也在西苑值廬。嚴嵩罷後,徐階獨專國事,閣臣幾經更叠,都經徐階薦引。但閣臣之間往往相互猜忌,不能同心輔政。高拱被劾,懷疑是徐階指使,二人之間積憾尤深。

  世宗晚年多病,仍然信奉道教,專意齋醮,又服食方士所進内含鉛硫的丹藥,往往煩躁難制。一五六五年十月,戶部雲南司主事海瑞上疏說:“陛下天資英斷,即位初年,刬除積弊,煥然與天下更始,天下忻忻然以大有作爲仰之。”“二十餘年不視朝,綱紀弛矣。吏貪将弱,民不聊生,賦役日煩,萬方懸罄。諸臣猶修齋修醮,相率進香。”“陛下之誤多矣,大端在修醮”。(《世宗實錄》卷五五五)海瑞的長篇奏疏,言辭激切。世宗反複取讀,留中數月。對徐階說,海瑞說的都對,朕今病久,哪能視事。假使朕能出禦便殿,豈能受此人诟罵!次年二月,诏命逮海瑞入錦衣衛獄。刑部欲治以死罪,徐階将奏疏截留救免。

  世宗晚年似亦有意于刷新政事,内閣所拟谕旨,均親自修改,但年事日高,國事日非,已處于無計可施的境地。一五六六年十二月病死。在位長達四十五年,終年六十歲。遺诏第三子裕王載垕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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