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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5日星期一

明亡之因

有言明非亡於滿清,乃亡於流寇。此說當否?試就有關史實,加以評述。

明 亡於流寇之說,見於《明史‧流寇傳》,謂:「亡天下者,李自成、張獻忠也。」而康熙、雍正兩帝皆主此說。明代遺民多認為明亡於滿清,皆因崇禎於煤山自縊 後,復有福王、唐王、桂王等宗室所建立的南明政權;延至順治十八年,桂王朱由榔才被吳三桂執殺於緬甸,明朝始告滅亡。對於這兩說,各有理據。一般而言, 「明亡於滿清」說,在史實與正統的觀念上更具說服力。

大 體來說,明朝自英宗正統以後便呈現衰象,外則防務空虛,引來瓦剌的入侵;內則制度廢弛,宦官禍國,如:王振、曹吉祥之輩,擾亂朝綱。歷憲、孝,武、世宗數 朝,政治皆無建樹。神宗初年,在張居正主政下,頗有中興之勢,惜張居正死後,神宗卻荒怠政務,竟二十年不郊、不廟、不朝,也不覽奏章。有朝臣盧洪春上疏力 諫,反遭廷杖。另一方面,神宗又好聚斂,命宦官陳奉、楊榮為礦監稅使,欺壓地方官吏,搾取民財。如:福山知縣韋國賢、巡撫盧象春等因阻止宦官壓榨,被捕入 獄或奪俸。神宗晚年,朝中更蘊釀黨爭,由國本論、建儲議、到晚明三大案的爭議;只有加深明朝內部的矛盾,忠良常遭排斥,甚至枉死,宦官亦得以掌權、干預朝 政。故有史家謂:明亡於神宗;但若謂明代自此開始衰微,則更為合理。

光 宗在位三十日而死;熹宗繼位,只醉心於斧鑿木工,魏忠賢乃勾結客氏,乘機奪取政權,結納朝臣崔呈秀、顧秉謙,以壯大聲勢。又興大獄,捕殺楊漣、左光斗、魏 大中等東林黨人;既毀全國書院,盡斥朝中正直之士。崇禎即位之初,政治尚明,誅除魏忠賢;惜日後又信用宦官曹化淳;更因崇禎為人剛愎自用,好作聰明,以致 正人君子無一人能長期任事,其過份倚重內臣,枉殺邊將袁崇煥。崇禎又昧於用人,常撤換首輔、尚書、總督、巡撫等官員,如:在位期間曾用內閣大學士首輔50人、刑部尚書17人、 地方督撫中更有鄭崇儉、楊一鵬等七人被誅;以致朝政日益腐敗,不斷的加派與災荒,終引發流寇為禍,蔓延全國;惜思宗應變失據,眾叛親離,亡國已成定局。綜 合而言,明代自英宗以後,君主皆多昏庸;自張居正以後,朝中亦乏賢明的閣臣;故明代衰亡,乃因君主庸弱、閣臣無能,故被宦官竊權,敗壞朝政,實屬咎由自 取,否則,流寇、滿清又何以能亡明?

面 對明朝國力衰退,女真族在東北崛起,成為明亡的關鍵。萬曆四十四年,努爾哈赤建立後金,兩年後以七大恨告天,誓師伐明,先有薩爾滸之捷,而廣寧、遼陽兩役 亦挫明軍,佔鐵嶺、遼陽。熹宗天啟六年,努爾哈赤在寧遠為袁崇煥所敗。三年後,皇太極為復父仇,揮軍直迫北京,為袁崇煥所敗。清人乃以反間計誣陷袁崇煥, 思宗竟聽信溫體仁之議,殺害袁崇煥,自毀長城;日後邊將紛紛降清,未必無因。儘管滿清有侵明之心,雖有松錦、壬午之勝;仍未能入主中原。當時,明朝內有流 寇為患,皇太極與滿洲貝勒等欲採納張文衡之議—「厚結流寇以亡明」,未及行動。李自成已於崇禎十七年陷北京,明朝政權瓦解。滿清乃改變結納流寇之策,轉而 與流寇角力。正如大學士范文程謂:「我國雖與明爭天下,實與流寇角力也。」故滿清聽聞明思宗在煤山殉國,即厲兵秣馬,以期入主中原。適值山海關總兵吳三桂 向滿清乞師,多爾袞乃率兵入關,擊潰流寇李自成與張獻忠。然而在清除李、張兩股賊寇後,滿清並無撤離中原,反而揮軍追殺明朝宗室,足證明朝實亡於滿清。

在 獨立的史事上,明朝可說是亡於流寇。我們先從流寇崛興說起;自神宗、熹宗怠政,天下動盪不安,加上崇禎初年的飢荒,朝廷只好加派三餉、裁減驛卒;此舉引發 出山西、陝西一帶大規模民變,首先推舉王嘉胤為領袖;後流寇分裂為高迎祥、李自成和張獻忠兩股勢力。崇禎十二年,張獻忠在穀城造反,李自成則在黃河流域活 動。崇禎十七年,李自成破潼關,直取北京,宦官曹化淳開城迎降,思宗與太監王承恩在煤山自縊。然而北京雖陷,崇禎雖亡;但朱氏仍未絕嗣;福王、魯王、唐 王、桂王等在南方抗衡滿清十八年,雖稱南明政權,就正統論而言,仍屬明朝一部分;只是清人並不承認南明的正統性。因為滿清要強調其政權是取自流寇,非取於 明;其率兵入關,實為義師,代明雪恥,可謂天與人歸。

總 括而言,流寇與滿清,只是明亡的外在因素;明朝自身的衰微,更是明亡的關鍵。其實,自明太祖廢中書、罷丞相,實施君主專制政體後,早已播下滅亡的種子,皆 因君主擁有絕對權力,國家便再無法度可言。廢相的結果,徒令政權落入宦官手中。明代自宦官干政以後,朝政日益腐敗,導致忠良盡去,更禍及社會民生,終引發 流寇作亂,動搖國基。結果有李自成陷北京,思宗殉國;雖有吳三桂引清兵入關,蕩平流寇,但卻無將政權交回明朝宗室,反追殺福王、桂王等明朝宗室。故明代可 說是亡於滿清,亦可說是亡於君主專制政體。


崇禎致亡原因分析

崇禎逼令后妃自盡,又親手砍殺長平公主,而後自縊煤山,境況悲慘與從容就死,令人嘆息景仰。惟其事危時嘗謂「朕非亡國之君,諸臣乃亡國之臣」。實諉過於人之遁詞,難以令人折服。

明代行專制政體,國家大權握於君主,一怒得以族誅。在「朕即法律」的原則下,揚棄「法」而成「人」為主體的獨裁政治。故太祖開國的偉略,後世帝君已盡廢。現就崇禎個人之失加以申論。

崇 禎即位,誅魏忠賢、客氏及其閹黨。又宣諭朝臣:「先朝於宣大薊遼東江諸地,分設內臣協鎮,一柄兩操甚無謂,矧宦官觀兵古來有戒,其概罷之」。乃罷各邊鎮 守,命內臣入直,非受命不許出禁門,實為明斷。但翌年即以內官監太監曹化淳提督東廠,三年二月為錦衣衛指揮,五年七月提督京營軍政;二年十二月以司禮監沈 良佐、內官監呂直提督九門及皇城門;司禮監李鳳翔總督忠勇營,提督京營;四年十月又命太監監軍,派王應朝往關寧,張國元往薊鎮為東協,王之心中協,邵希詔 西協,時距廢太監監軍才三年。崇禎二年,京師曾一度戒嚴,自是銜憲四出,動輒以威倨加於高官。五年三月,以內臣張彝憲總理兩部。工部右侍郎高宏圖上言: 「臣今日之為侍郎也,貳尚書,非貳內臣。國家大體,臣固不容不慎」。崇禎仍令以軍餉事送張彝憲核驗,高宏圖遂稱病求去。至流寇蔓延,又派太監以監各路兵將 功罪。五月以陳大金,閻思印等為內中軍,會各撫道分入曹文詔,左良玉諸營。六月,命太監高起潛監錦寧、張國元監山西、石塘等地。此後各地監軍均用中官,馬 思禮赴大同,李宗允往薊鎮,杜子秩守居庸關等。都是崇禎不信任將兵統帥,專任內侍小人以監察。工部侍郎劉宗周奏曰:「人才之不競,非無才之患,而無君子之 患。今天下即乏才,亦何至盡出二、三中官下。每當緩急之際,必依以大任。三協有遣,通津臨德有遣。又重其體統,等於總督,中官總督,又置總督於何地」。此 疏卻留中不報,既報亦未見用。對抗流寇進逼,監軍內監無一死節。高起潛於甯前鎮棄關走;李自成陷宣府,太監杜勳迎降;居庸關有柳溝天險,百人可守;監軍太 監杜子秩與守將唐通均降;至賊臨京師城下,開門迎降者竟為身受重任的曹化淳。內臣從死者,只有司禮監王承恩一人。足證崇禎過分倚重內臣,未及糾正前朝宦禍 之弊,終引致國亡。

再 論袁崇煥之冤,由於袁崇煥與溫體仁、梁廷棟素有積怨,故誣告袁崇煥引敵脅和,終被崇禎所殺,實為千古一大冤案。毛文龍擁東江兵自重,私扣糧餉,縱兵虐民, 其十二大罪均死有餘辜。若謂其部眾耿仲明、孔有德、尚可喜等,於毛文龍死後投清,距袁崇煥安撫毛部不過三月。假使袁崇煥不去,當不致有變。又清兵用《三國 演義》的反間計,本非高明。崇禎不察,竟入彀中,自毀長城。繼後又迫孫承宗辭職。此後關外禦敵,惟賴祖大壽,又何足以抗清禦邊。

用人之失更為不可恕的大過。除信用宦官,誅除良將外,崇禎為政17年,用宰輔達50人。宋開國至元祐初130年間,用相亦不過51人。 《明史‧姦臣傳》共列六人,屬南明者為馬士英,屬前朝者胡惟庸、陳、嚴嵩三人。餘為崇禎朝的溫體仁、周延儒二人,且均為天啟時的閹黨。孫承臣有閣臣之 名,從未任閣事,其他亦未有負起國事者,由此已可知崇禎剛愎自用。又信任溫、周二姦。周延儒前後得兩任,溫體仁任職達八年。後薛國觀、周延儒被殺,遣戍者 有劉鴻訓、錢龍錫。劉、錢所得尤非其罪。刑部尚書亦任用達17人。論死者薛貞、劉之鳳、甄淑等三人,遣戍者允升、馮英二人,餘者亦多下詔獄。只有胡應台得善終。總督為地方大吏,受誅者有鄭崇儉、袁崇煥、劉崇、楊一鵬、熊文燦、范志完、趙光忭等七人。崇儉、崇煥、光忭皆冤死。巡撫被殺者達11人,多屬喪師失地。其實彼時國事已非,大勢已去,豈為一城一地所能挽回。但監軍棄城而見誅者又有幾人?

崇 禎臨危亦缺乏應變能力。當時兵降於賊,大勢已去,諸臣建議護駕南遷或由東宮監撫南京。崇禎怒曰:「諸臣平日所言若何?今國家至此,無一忠臣義士為朝廷分 憂,而謀乃若此。夫國君死社稷,乃古今之正,朕志已定,勿復多言」。崇禎雖有殉國之心,於國事無補?吏科給事中吳麟徵請棄山海關外寧遠,前屯二城移吳三桂 師入衛近郊,廷臣亦以棄地不敢請。詔天下兵勤王,只有棄居庸關的唐通率八千兵入衛。崇禎曾下詔勳臣、外戚、朝臣捐助餉銀。嘉定伯周奎始輸二萬;內監王永 祚、曹化淳助3萬、5萬;王之心最富,崇禎面諭之,僅獻萬金。後闖賊入京掠王之心得15萬,金錢器玩尤多;拷周奎得銀52萬,珍幣亦數十萬。崇禎平日不知養士,眛於知人用人。有此誤國之君,始有誤國之臣,國事焉得不敗壞,以致於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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