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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3日星期三

地主、大工商業主、高利貸商人、奴隸主

第五節 地主、大工商業主、高利貸商人、奴隸主

  在西周宗族制度下,自天子諸侯以至卿大夫各級領主,都佔有土地和工商業。從事勞動的人,土地上主要是農奴,工商業裏主要是奴隸。領主的收入大部分是向農奴徵收地租並放高利貸,別一部分是奪取工商奴隸的全部剩餘勞動。因此,凡是領主都兼有奴隸主的身分。民間工商業雖然也有一些發展,比領主工商業卻相差甚遠。春秋戰國時期,土地家長所有的家族制度逐漸代替了土地宗子所有的宗族制度,領主和農奴轉化為佔有多量土地的地主階級和佔有小塊土地或無地的農民階級。地主兼營工商業,工商業者也買進土地成地主,大工商業主很多就是大地主。從農民中分化出來的小工商,並不能逃脫大工商業主的壓迫,小工商的增加,也就給地主階級增加了剝削的對象。秦滅六國,領主政權崩潰,到了漢朝,地主階級建立起完全屬於自己的政權,過去領主曾經使用過的各種剝削方法,為地主所沿襲,用來剝削農民與奴隸。地主和領主一樣,很多人兼有奴隸主的身分,但主要的剝削對象自然還是類似農奴的徒附蔭戶等農民。自西漢下迄南北朝,這種情況基本上沒有變化。

  以無市籍的地主為主體,加上有市籍的地主,及大工商業主和高利貸商人,構成西漢統治階級,他們的總首領便是皇帝。

  西漢承秦制,大司農(漢景帝改稱秦官治粟內史為大司農)掌天下經費,少府掌皇帝私奉養。天下經費是皇帝以最高土地所有者的資格向全國人徵收的,收入主要是田租、算賦、口賦、更賦及鹽鐵、均輸。支出主要是官俸和軍國用費。私奉養是皇帝私人的收入(漢高帝所定的獻費,可能也是這種收入之一),其中有少府所掌山林、海川澤池、公田、苑囿、蔬果園的產物和商市的租稅以及水衡鑄錢的贏利。支出主要是宮廷消費和賞賜臣下。西漢末年,桓譚《新論》記載當時收支的一般情況:大司農從百姓賦斂來的錢,一歲為四十餘萬萬,半數用作官俸,半數藏在都內(大司農屬官)。供朝廷公用。少府從園池工商收來的稅錢,一歲為十三萬萬(《太平御覽》引《新論》“少府所領園地作務之八十三萬萬以供常賜”。地是池字之誤,八是入字之誤,入即收入),供皇帝私用。漢哀帝時王嘉說,漢元帝時都內積錢四十萬萬,水衡積錢二十五萬萬,少府積錢十八萬萬。王嘉桓譚所說數位,當有一定的可靠性,依據這些數位,可以看到下列幾點:(一)皇帝私人收入相當於國家收入的三分之一。漢元帝節省賞賜費,少府積錢約有都內積錢的半數,加上水衡積錢,超過都內的國家公積。皇帝是無比的大富豪。(二)掌天下經費的大官稱大司農,說明農業是社會生產的根本,從事農業生產的人自然是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所以農民是天下經費的主要負擔者。(三)皇帝私奉養的負擔者是農民、工商和奴隸。市租是私奉養收入的一部分,商人發財,對皇帝有利。因此,皇帝與商賈有一致的利害關係。(四)皇室和各官府向來都有奴婢。漢武帝對外用兵,財用不足,需要更多的奴隸供剝削。他對一般無市籍的地主,鼓勵獻出奴婢,按所獻奴婢多少,給予終身免徭役或做郎官等待遇。漢時奴婢價,一人不過一、二萬錢,免徭役終身或做郎官都是優厚的賞格,足見皇帝要取得奴婢,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商賈利用戰爭,大量榨取財富,過度妨礙了無市籍地主的利益。前一一一年,漢武帝大規模沒收商賈的田宅、錢財和奴婢,獲得數以萬萬計的錢財,成千成萬的奴婢,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數和田數相當。中等以上商賈也就是中等以上有市籍的地主大抵破產。被沒收的奴婢,有些留在本地官田上耕作,有些分發到皇帝的苑囿裏養狗馬禽獸,並分給水衡、少府、太僕(養馬、騾、駱駝)、大司農等各官府供使用。當時奴婢數目一定是很大的,而且多數參加了生產。漢元帝時貢禹說:各官府有官奴婢十萬余人,良民出租稅養活他們,每年費錢五六萬萬。封建皇帝同時也是佔有十萬以上奴婢的大奴隸主。農民養活官奴婢,皇帝享受奴隸勞動的全部生產品,這就是皇帝為什麼需要奴隸不嫌多的原因。(五)皇帝佔有大量公田和苑囿空地,使用奴隸遠不能開發這些田地,有時用“假”(借)的形式讓貧民墾種,作為皇帝的佃戶。

  從上述兩種收入看來,皇帝是地主、大工商業主、高利貸商人、奴隸主的總首領。他把各種剝削者使用的方法都集合起來,製成為法律或政令,各種剝削者又在這些法律政令基礎上創制新的剝削方法,後來又成為法律政令或被默認為慣例。一層一層地提上去,一直到逼出農民大起義。

  貴族——貴族有國王、列侯、公主、關內侯等名稱。國王、列侯、公主都有封地(國或邑),關內侯只有爵號。有封地的貴族,收入也分公費和私奉養兩種:公費是收田租與戶賦(每一民戶每年納錢二百),供朝見皇帝、祭祀祖先等事的費用。私奉養是佔有田地奴婢及徵收園池商市稅,供貴族私用。貴族無權幹與封地內政事,並必須遵守朝廷的法令。例如貴族犯了貸出錢谷利息過高、欠別人債過期六個月不還、厚葬超過規定、非法收買田宅、強迫已經贖身的婦女為婢、派人到匈奴買塞外禁物、役使民人過久或過多、私出封地境界、殺傷民人、淫亂無道等罪,不能免法律的懲罰。不過,法令只是對無寵無權的貴族有效,有寵有權的貴族,特別是西漢後期的外戚貴族根本不受法令的約束。

  貴族公費收入有一定限度,必須力求私奉養有額外增加,才能滿足自己的貪欲。增加額外收入的方法:一個是勾結高利貸商賈,大量放債,借債人畏貴族權勢,賣妻子田宅來償還。貴族與商賈同享高利貸利益,受害者自然是農民和小工商。還有權勢更大的貴族,如漢哀帝時曲陽侯王根在京師造大第宅,第宅內立兩市,自營商業。一個是無限制地佔有田地與奴婢。這種情勢,到了西漢後期特別顯出它的嚴重性,迫得某些感到危險的大官僚要求朝廷限田限奴婢。前七年,丞相孔光等奏請國王、列侯、公主、關內侯、吏(官吏)、民(一般地主與商賈)佔有田地不得超過三十頃。佔有奴婢:國王二百人,列侯、公主一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孔光那種略為限制的主張,首先遭到貴族的反對,不得施行。

  官僚——官僚是地主階級的政治代表。秦確立了官僚制度,西漢鞏固了這個制度,上起丞相,下至郡縣小吏,都是等級不同的官僚,他們也有廉潔的,也有為人民做成大小好事的,但嗜利和暴虐卻是一般官僚的本性。官僚嗜利除了直接勒索人民,還用其他方法來滿足自己的貪欲。例如漢昭帝死時,修建墓壙,大司農田延年雇用民間牛車三萬輛運沙土,每輛雇價一千錢。田延年私增為二千,得贓三千萬。又如丞相張禹,買上等田多至四百頃。又如貢禹請禁止近臣(皇帝親信官)自諸曹、侍中以上各官,不得私自販賣。足見有權勢的官僚,很多兼營商業。朝廷大官嗜利,小官也自然嗜利。一個大郡(十二萬戶以上郡)太守在任所死去,照例可得助葬錢一千萬以上,死了還是嗜利。官僚嗜利成風,作為嗜利的一種手段的暴虐也隨著成風。《漢書•酷吏傳》說,西漢中期以後,酷吏眾多,多到數不清,這也就是貪吏眾多,多到數不清。

  地主——無市籍地主是地主階級的基層,丞相至郡縣小吏,出身在這個基層。有市籍地主一般不得做官吏,只能依附官吏的權勢。地主中大地主如貴族、大官僚、大商賈,人數較少,多數是中小地主。中小地主都想擴大自己的土地,但在通常情況下,一部分地主兼併土地上升了,也有一部分地主因子孫逐代分田下降為農民或遭遇其他原因破產了。如果上升與下降都激劇增加,中小地主數量減少,地主階級內部和地主階級農民階級間的矛盾都將趨於激化,最後會爆發各種形式的戰亂。

  中小地主要加速上升,必須採取其他途徑:一種是做官吏致富,一種是經營商業和放債,還有一種是暴力掠奪貧弱人。這三種一般是交錯著的,統稱為豪強。自一郡以至一鄉一裏都有大小豪強。西漢朝廷,常遷徙關東豪強到關中,藉以緩和當地農民的反抗。漢武帝沒收商賈的田產,嚴重打擊了有市籍豪強;又遷徙強宗大姓,不使聚族而居,無市籍豪強也多少受了些抑制。漢武帝以後,豪強勢力一直在增長,前七三年,漢宣帝招募各郡國財產值一百萬錢以上的吏民遷居平陵(漢昭帝墓地)。前四五年,漢元帝造初陵,免徙富人居陵下。從強迫遷徙到自願應募又到免徙,顯示朝廷逐次對豪強讓步。漢成帝造昌陵,陳湯奏稱:朝廷免徙郡國富民到諸帝陵下,已有三十餘年。關東富家愈多,霸佔良田,役使貧民,請徙居昌陵,使中產以下得均貧富。漢成帝從陳湯議,前一九年,徙郡國財產值五百萬錢以上的豪強五千戶居昌陵。五千戶不過是大豪強群裏的一部分,所謂均貧富,只能給不遷徙的大豪強增加田產,被兼併的貧民依然還是被兼併。

  漢宣帝時,涿郡接連來了幾任無能的太守,郡裏豪強非常猖獗。大姓西高氏東高氏尤其兇橫,誰都怕他們,說,寧可得罪郡太守,不可得罪豪強大家。兩高氏包庇一群盜賊,稱為賓客,搶掠後逃進高氏宅內,郡吏不敢追捕。郡人要張著弓拿著刀才敢走路。後來來了一個正直勇敢的太守嚴延年,治兩高氏罪,誅殺各數十人,才把豪強鎮壓下去。中央集權與豪強割據兩種力量的消長,關鍵在於加強中央權力。西漢後期中央權力逐步衰落,豪強勢力逐步增長,到了末年,上層豪強的首領王莽奪取西漢的中央政權,到了東漢,中央政權成為兩個豪強集團的爭奪物。

  大工商業主與高利貸商人——漢武帝收回鹽鐵錢三大業以後,原來因鹽鐵鑄錢致富的商人,大都衰落。繼起的巨富,以京師為例,有樊嘉、摯網、如氏、苴(音居jū)氏,王君房、樊少翁、王孫大卿等人。樊嘉有錢五千萬,其餘諸人各有一萬萬。這些大商賈多是子錢家(高利貸商人)和囤積商。王君房賣丹,樊少翁、王孫大卿賣豉,算是大工商業,很可能兼放高利貸或囤積居奇。京師以外,成都羅裒有錢一萬萬,臨淄姓偉有錢五千萬,洛陽張長叔、薛子仲各有錢一萬萬。凡是大工商業主尤其是大子錢家大囤積商必須交通大貴族、大官僚,取得政治權力的保護。自此以下的各級商賈,也必須交通各級有政治權力的人,取得保護。高利貸和囤積商,不同於通貨物有無的正當商人,正當商人每年取利息十分之二,高利貸囤積商取利息至少是十分之三,有時竟取息十倍。《漢書•貨殖傳》說:各郡國富民,兼營專利,依靠錢物在鄉里稱霸,人數多到數不清。所謂兼業,就是見利便圖,不專一業;所謂專利,就是儲蓄貨物,壟斷市價,這些正是高利貸囤積商的行為。高利貸商人是極其殘酷的剝削者,是社會生產的破壞者,他們遍佈全國,與政治權力相結合,組成廣泛細密的剝削網。王莽變法,有賒貸一項,說明西漢後期高利貸剝削成為特別嚴重的一個社會問題。

  地主大工商業主高利貸商人構成一個封建統治階級,他們剝削的對象自然是廣大的農民階級。不過他們又各有數量不等的奴隸供剝削,因之兼有奴隸主身分。

  西漢社會生產力比戰國時期提高了,統治階級的收入也增加了。這個巨量收入,用在有利於國計民生或對文化有貢獻的事業費,只是較小的一部分。大部分都被統治階級浪費了。浪費的種類很多,最普遍的是淫侈與厚葬。富貴人活著的時候,盡情享樂,皇帝後宮美女有時多至數千人。有些貴族妻妾多至數百人,豪富吏民養歌女數十人。漢文帝提倡節儉,賈誼描述當時民間富人的淫侈生活說:奴婢市上,奴婢穿著繡衣絲履,等待富人買去當婢妾,富人大賈宴賓客,用繡花白縠裝飾牆壁。西漢前期,富人已經如此淫侈,何況到西漢中、後期,皇帝做了最大的淫侈人。正象貢禹所說,天下人民為什麼會大批饑餓死,就是由於朝廷提倡淫侈的生活。富貴人死了的時候,在忠孝的名義下,臣子們必須給死者埋藏很多殉葬物。漢武帝死後葬茂陵,陵中埋藏金錢、財物、鳥、獸、魚、鱉、牛、馬、虎、豹及活禽獸凡一百九十種,耗費錢財無數,厚葬的風習愈益盛行。凡富貴人埋葬,寧願空虛地上以求充實地下,因為地上空了,可以加緊剝削來補充,暫時空虛並不損害活富貴人的地上充實。這又正象貢禹所說:現在人民大批餓死,死又不得葬,為犬豬所食。甚至人相食。王者受天命,為民父母,難道該這樣做的麼!

  封建社會主要生產者農民的生產力是很小的,自然,剩餘生產物也是很小的,這使統治階級的剝削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地主階級的統治機構——朝廷能正視這個限制,對統治階級有些控制力,讓農民保有一些剩餘生產物,得以維持一家人的生活和進行再生產,這就叫做“治平之世”,西漢前期正是這樣的一個“治平之世”。西漢中期農民生產力增進了,剝削也隨著增進,特別是漢武帝時,曾經超過了一定的限制,引起農民相當普遍的武裝反抗,有些農民則是淪為奴隸或餓死。不過,當時朝廷也做了不少有利於國家人民的大事業,所以西漢中期還是極盛之世。西漢後期,朝廷對整個統治階級完全失去控制力,並由朝廷為首,不顧一定的限制,放肆地遂行貪多無厭的剝削,雖然當時農民生產力在嚴重摧殘下仍有一些增進,卻不能長期擔負超限制的剝削,一般農民的生活降到最低限度以下,大批農民餓死或做奴隸,最後被迫大起義,西漢統治機構也就崩潰了。

  中國三千年整個封建時代統治階級的本質總是壓榨農民,貪多無厭的。一個朝代裏,政治有治有亂,本質並無二致。這就是說,農民生活有時好些,有時壞些,一般說來,農民本人的生產物,幾乎全部被榨取去了,必須一家男女老幼全體勞動,並且不遭意外災難,才能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因此,中國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賦有小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緊密相結合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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