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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7日星期四

秦怎樣建立漢族的統一國家

第二編 秦漢至隋統一時期

第一章 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漢族統一國家成立時期

第一節 秦怎樣建立漢族的統一國家


  前二二一年,秦始皇二十六年,諸侯割據稱雄的封建國家結束,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漢族統一國家開始了。這是古代歷史上特出的偉大事件。自秦朝起,中國形成了一個以漢族為主體的統一的大國,不管豪強公開割據或外族侵入建立政權,最後總是還原為漢族作主體的統一國家。

  皇帝是秦始皇新創的名詞,是地主階級的總首領。以皇帝為首的內外各級統治機構,是用來壓迫廣大勞動民眾的。但在表現上,卻被當作各方面利害衝突的調節器,皇帝被當作各階級、階層的最高保護人和公正人。能夠起這樣的作用,就是好的皇帝和統治機構。一個皇帝在歷史上應得的評價,只能依據他的表現來加以判斷。如果表現得好(當然不可能有完全的好),那就是符合當時社會的需要,他的專制主義的廣大權力,也就得到當時社會的承認,他所發起或完成的某些有益事業,也就作為積極的因素而被珍重。秦始皇正是這樣的一個歷史人物。儘管他是個暴君,但是,他建立地主政權代替領主政權,建立統一的大國代替割據的小國,比起秦以前的封建時代來,顯然是進入了新的時代,他和他的統治機構,顯然比前一時代的封建國家起著較多的作用。因此,他創建的許多制度,是符合當時社會的需要的。後來延續二千年之久的封建體制,基本上是秦制的逐步演變。秦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朝代。

  秦朝首尾僅十五年,秦始皇在帝位十二年,做成了許多有利於統一的重大事業。

  一 建立中央集權制度

  皇帝獨裁——皇帝自稱為朕(音鎮zhèn),表示至尊無二。政事不論大小,全由皇帝一人裁決。秦始皇規定一天看章奏(竹簡)一百二十斤(秦一斤合今半市斤),不看完不休息。

  郡縣——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後又征服百越,增設閩中(治冶縣——福建福州市)、南海(治番禺——廣東廣州市)、桂林(廣西)、象郡(北部包括廣東雷州半島等地)四郡。全國共四十郡。郡各管縣若干。郡守縣令由朝廷任命,隨時可以調動。秦法:立軍功的人,按斬敵多少,做大小官吏。韓非子說:這等於讓斬首立功的人做醫師木匠,一定不能成事。秦始皇時,秦國功臣武夫做地方官,當不在少數。這對中央集權是有益的,但政令殘暴,勢必引起山東被治人民的怨恨。

  官制——中央官制有左右丞相(輔佐皇帝處理國政)、御史大夫(輔佐丞相)、太尉(掌全國軍政)、將軍(掌征伐)、廷尉(掌刑法)、治粟內史(掌財政經濟)、少府(掌山海池澤的稅收,供皇帝本人的費用)、博士(備顧問)等官。地方官制有郡守(掌一郡政事)、郡尉(輔佐郡守並主軍事)、監禦史(監視郡守)、縣令長(掌一縣政事,一縣大抵方一百里,萬戶以上稱令,不滿萬戶稱長)。縣以下鄉官有三老、嗇夫、遊徼(音叫jiào十亭為一鄉,有三老掌教化,嗇夫掌獄訟、賦稅,遊徼掌捕盜賊),又有亭長(十裏一亭,有亭長,掌捕盜賊)。縣吏、鄉官、亭長多是本地有產業的人,韓信“家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足見家貧有德行的人也得為吏。上自朝廷,下至鄉、亭,構成地主階級的巨大統治機器。掌管這部機器各個部分的人是流動不定的大小官吏,不是世襲固定的貴族。這部機器的操縱人便是皇帝。

  

  二 推行共同的文字——“書同文”

  “田疇異畝(畝大小不同),車途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這就是戰國時期封建割據的情狀。秦統一後,這許多異大體都化為同了。周朝文字筆劃繁重,稱為大篆,或稱籀(音宙zhòu)文。戰國時東方齊魯地方文化發達,通行一種比較省便的字體,漢朝人稱為古文、蝌蚪文、或孔壁古文。李斯訂定文字,依據籀文古文,筆劃力求簡省劃一,稱為秦篆,或稱小篆。李斯作《蒼頡篇》,趙高作《爰曆篇》,胡母敬作《博學篇》,都是用小篆寫的學童課本,不僅教字體,同時也教語法。傳說獄吏程邈,得罪拘禁獄中,造成一種筆劃更省便的文字,叫做隸書。隸書字體方形,便於書寫,到漢朝行用極廣。各地區方音不同,有統一的文字,方音便成次要的困難。經大規模的移民,也減輕了方音的局限性。

  

  三 劃定共同的地域

  秦朝疆域東至海,南至五嶺(大庾、騎田、都龐、萌渚、越城)。自西北臨洮(甘肅岷縣)起,大體循秦、趙、燕舊長城至東北遼東止,築長城萬餘裏,防匈奴等遊牧族內侵。這是當時確定了的中國疆域,疆域內的居民基本上是漢族。秦以後的中國就在這個基礎上逐漸向外擴展。


  四 促進共同的經濟生活——“車同軌”

  秦始皇在經濟上作了如下的措施,意義極為重大。修馳道——以秦京咸陽為中心,全國修築馳道(行車大路)。馳道寬五十步(六尺為步),用鐵椎築土堅實。馳道中央寬三丈,是皇帝獨用的專路,種松樹標明路線。專路兩旁人民得自由行走。馳道的修成,對陸路交通有很大的便利。

  通水路——戰國時期各國築堤防,阻塞水道。秦始皇決通堤防,疏浚鴻溝(河南汴河,今湮)作為水路中心,通濟、汝、淮、泗等水。在吳、楚、齊、蜀等地,也大興水利工程,行船和灌溉。特別是史祿鑿渠,表現出偉大的創造力。前二一四年,秦始皇發大軍五十萬人經略嶺南,令史祿通運糧水道。天才的水利工程師史祿在湘江上游江中築石堤(廣西興安縣城東南約三裏處)。堤形象犁頭,分湘江為南北兩渠。北渠向北流通湘江。南渠經過興安縣城,向西流與桂江上游大溶江合流。南渠所經都是高地,史祿用人工開鑿管道,長六十裏。渠中設若幹個斗門,南北來往船隻可以逐鬥上進和下降。載重大船自湘江上溯,通過北渠,進入南渠,安然過山,運輸上大省人力。這是開發嶺南的重要航路,漢、唐、宋、明相繼修築,航路和農田灌溉愈益完善,史祿創始的功績是不可淹沒的。二千年前有這種靈巧的工程,號稱靈渠,確是名實相符。秦始皇曾令方士徐市(市即黻的本字,《後漢書•東夷傳》作徐福)率童男女數千人,航海求三神山。足見當時航海術不僅沿海岸南北往來,並已能大規模遠航大海中。海上內河與陸上馳道,構成相當發達的交通網,大有助於經濟閉塞狀態的破壞。

  去險阻——戰國時各國利用險要地形築城郭,齊、韓、楚、魏交界處又有長城巨塹,分裂疆土,阻礙交通。秦統一後,國內長城巨塹以及城郭要塞,一併平毀,減少了割據稱雄的憑藉。

  劃一幣制器具——秦始皇按秦國制度統一全國度量衡。前二二一年,頒佈統一度量衡詔書,凡製造度量衡器,都得刻上這個四十字的詔書,陶制量器不能刻字,用刻了字的十個木戳,印在陶量上連成一篇詔書。隋時掘得秦始皇時秤權,有丞相隗狀(隗音葵kuí)王綰(音碗wǎn)二人列名,想見度量衡器由官府遵照詔書負責監製,不許民間私造。戰國時各國車軌寬狹不同,秦規定車寬六尺,一車可通行全國。戰國時幣制紊亂,秦規定貨幣為兩等:黃金稱上幣,重一鎰(二十兩);銅錢稱下幣,重半兩。戰國時田畝大小不同,秦規定二百四十方步為一畝,後世一直沿用秦畝制不改。

  大移民——秦始皇初滅六國,便遷徙天下豪富十二萬戶到咸陽,一部分散到巴蜀等地。這些豪富都是領主殘餘和富商大賈,在本地兼併土地,放高利貸,迫貧民為奴隸,霸一鄉一縣甚至一郡,妨礙統一。豪富被遷徙到新地區,失去舊有威勢,經營土地,只能成為地主,經營工商業,也得從頭做起,留在本地的田地住宅,分散到別人手中,貧民可能獲得暫時的喘息。將軍蒙恬(音田tián)率大軍三十萬人擊走匈奴,取河南地(河套及甘肅省黃河以南),築四十四個縣城(《史記》作三十四縣,《漢書》作四十四縣),徙內地罪人去居住。漢族文化和先進生產技術帶到遊牧地區,變牧地為耕地,擴大了北方邊境。又徵發曾犯逃亡罪的人及贅婿、小商賈為兵,取南方桂林、南海等郡;又發五十萬人守五嶺,與土著雜居。漢族文化技術傳入南方,嶺南開始成為中國的領土。秦朝大移民,在傳播文化、發展生產上,都起著積極的作用。

  確定土地個人私有制度——東周後半期開始有兩種土地所有制度,經長期鬥爭,至前二一六年(秦始皇三十一年),“令黔首(民)自實田”,土地個人私有制也就是封建地主佔有土地制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了。這是徙天下豪富十二萬戶以後五年頒佈的法令,在這個法令下,地主和有田農民自動陳報所有土地實數,按定制繳納賦稅,取得土地所有權。秦自商鞅以來,崇本抑末,所謂末業是指民間小工商。後來小手工業被提升為本業,李斯稱百姓成家立業,該致力農工。只有小商賈是末業,受到法律的抑制。秦徭役法,首先徵發有罪吏、贅婿及賈人。所謂贅婿,一說男子贅入婦家,一說貧民典身給富人,過期不贖,沒為奴隸稱贅婿。如第一說,是懲罰男子怠惰不自立門戶,如第二說,是阻止奴隸人數的增加,都含有積極的意義。其次徵發曾為商賈的人,再其次徵發祖父母或父母曾為商賈的人。此外富強人也得先服徭役,稱為閭右(富強人家住在裏的右邊),最後才徵發貧弱人家,叫做發閭左。秦始皇初得天下時,大體上行用此法,所以屢興大工起大軍,還能相對的保持國本,《琅琊刻石辭》說“上(重)農除末,黔首是富”,《碣石刻石辭》又說“男樂其疇(田畝),女修其業(紡織)”。農民一般都擁有一小塊私有的土地,雖然“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在統治者看來,算是“黔首是富”,在農民看來,比戰國時也算是“黔首安寧”了。

  

  五 促進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狀態——“行同倫”

  在漢族文化地區,代表人們共同心理狀態的,主要是適應家族制度的孔孟正統派儒家學說。秦始皇據儒家支派陰陽五行家說,自以為得水德,以十月(亥月,亥屬水)朔為歲首。衣服旌旗都以黑色為貴。紀數用六(陰數),如六尺為一步,駕車用六馬,車寬六尺,符長六寸,冠高六寸。庶民用黑布包頭,稱為黔首。號黃河為德水。這些與儒家改制度的學說是可以相容的。崇尚法律(水德),不崇尚正統儒學所講的仁恩,這與儒家荀子學派也是可以相容的(荀子學說還是著重在王道禮義,但因強調禮的作用,韓非、李斯等人重禮變為重法,荀子學派中除了傳經之儒仍保持儒家面目,其餘則與法家學派合流)。滅六國後,秦始皇在帝位十二年,出巡郡縣凡五次,目的在“以示強威,服海內”,並宣示統一四海的功德。前二二○年,第一次巡隴西、北地二郡,登雞頭山(寧夏涇源縣西,相傳黃帝曾登此山),向匈奴表示秦皇帝的威力。前二一九年,第二次東巡上鄒嶧山(在山東鄒縣)刻石,又上泰山刻石,又登之罘山(罘音浮fū在山東煙臺市北)刻石,又登琅琊台(在山東諸城縣)刻石。東周時越王勾踐滅吳,遷都琅琊,築高臺盟諸侯,尊奉周天子。秦始皇留居琅琊台三月,徙黔首三萬戶居台下。他這樣做,是要表揚勾踐尊周,鼓勵南方越人內向。又南巡想到衡山,舟行至湘山(湖南岳陽縣西南)遭大風,秦始皇怒,使刑徒三千人斫樹成光山,向湘神表示皇帝的威力。前二一八年,第三次東巡登之罘刻石。前二一五年,第四次東巡至碣石山(在河北昌黎縣)刻石。前二一○年,第五次南巡至九疑山(在湖南寧遠縣),浮長江東下,至會稽山(在浙江紹興縣)刻石,祭大禹。相傳越俗自勾踐時起,男女間關係不嚴,《會稽刻石辭》特別著重在“禁止淫泆”,宣告用嚴刑(殺姦夫無罪)來矯正,使不異于中原風俗。秦始皇為“黔首改化,遠邇(近)同度(法度)”,五次出巡,與頒佈統一的各種制度、訂定文字、大規模移民、經濟上各種措施結合起來,在荀派儒學和法家刑名之學的思想基礎上,促進了全國範圍內“行同倫”的巨大任務。不過,荀派儒學特別是法家刑名之學與孔孟正統派儒家學說距離甚遠,等到強暴統治失勢的時候,荀學和刑名之學不得不逐漸讓位於正統儒學。

  秦始皇所作上述事業,都有利於統一國家的形成,因之他也成為這個偉大時代的代表人物。但是,他又做了許多民不堪命的壞事,加上他的繼承人秦二世無比昏暴,使秦朝成為短促的朝代。

  秦始皇想在自己活著的時候,做完一切要做的事,好讓子孫世守,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所謂“常職既定,後嗣循業”,就是他的唯一願望。他知道死到底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在驪山造大墳墓;他又希望或者可以不死,因而召集方士求神仙,浪費大量財物(如徐市航海求藥,又刻石鯨長二百丈),尋求長生不死的奇藥。方士妖妄,勸他隱藏,不讓臣下知道住處。多造宮室,建築長城(方士奏圖書說“亡秦者胡也”,秦始皇發大軍擊匈奴,並築長城),大都是受方士的欺騙。他的宮室和墳墓,規模宏大,空前未有,與長城同為當時勞動人民創造力表現在土木工程方面的奇跡。

  造宮室——秦始皇滅六國,圖繪各國宮室,在咸陽北照樣建築,共有宮室一百四十五處,藏美女一萬人以上。他還以為小,在長安西南造阿房宮前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庭中可以坐一萬人,殿中可以建立五丈高的大旗。宮前立十二個銅人,重各二十四萬斤,這是初並天下時,收集民間兵器,銷毀改鑄的。又用磁石作大門,防有人藏鐵兵器入宮。徵發所謂罪人七十余萬人,分工營造,北山的石料,楚蜀的木材,都運輸到關中。計關中共有宮室三百所,關外四百餘所。這樣巨大的工程還沒有完畢,秦始皇死了,秦二世繼續興修。後來項羽入關,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息,阿房宮全部焚毀。

  造墳墓——秦始皇初即位,就在驪山造自己的墳墓。並六國後,徵發所謂罪人七十余萬人到驪山服役。墳墓高五十余丈,周圍五裏餘,掘地極深,灌入銅液。墳墓中有宮殿及百官位次,珠玉珍寶,不可計數。用水銀造江河大海,機械轉動,水銀流注。又用人魚膏(據說是一種四腳魚,生東海中)做燭,在墓中燃燒。令工匠特製弓弩,有人穿墳入內,弓弩自動放射。秦始皇屍體入墓,沒有生子的宮女,全數殉葬。不待工匠出來,封閉墓門,工匠都被活埋在裏面。

  秦時全中國人口約二千萬左右,被徵發造宮室墳墓共一百五十萬人,守五嶺五十萬人,蒙恬所率防匈奴兵三十萬人,築長城假定五十萬人,再加其他雜役,總數不下三百萬人,占總人口百分之十五。使用民力如此巨大急促,實非民力所能勝任。雖然形式上不發閭左,但刑法苛暴,很多農民被稱為罪人去服各種勞役,實際上等於部分的發閭左。秦始皇末年,農民起義已經接近了爆發點。

  秦孝公用商鞅治秦國,此後秦政治是法家學說指導下的政治,國王極端專制,刑罰極端殘酷,山東六國稱秦為虎狼之國,是名符其實的。秦始皇、秦二世尤重韓非學說,商鞅加韓非,秦政治殘暴到無以復加的程度。固然,法家政治在秦始皇時,曾起著富國強兵摧毀領主勢力的作用,但到秦二世時,法家政治只剩下完全黑暗的一面,使秦強盛的學說轉成為促秦滅亡的學說了。李斯勸秦二世《行督責書》,正是法家學說自然的產物。李斯說,“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於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滅仁義之途,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掩明,內獨視聽,……若此然後可謂能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法修術明而天下亂者未之聞也。……故督責之術設,則所欲無不得矣,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這種陰慘刻毒的民賊獨夫思想,與孔孟正統派的仁義學說恰恰處於對立的地位。秦統一後,正統派儒家連同陰陽五行家在朝廷上也有一定的勢力,比起李斯為代表的荀派儒學和法家學派來,自然是劣勢,但正統派儒家還是進行了激烈的鬥爭。

  荀子學派法家學派與孔孟正統派儒學的鬥爭,集中表現在中央集權(地主政治)與分封諸侯(領主政治)的爭論上,終於爆發了焚書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並天下,以丞相王縮為首的群臣,都主張在離秦較遠的燕齊楚等地分封皇子為王,獨廷尉李斯反對分封。秦始皇從李斯議,確定行施郡縣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齊人淳於越倡議,主張學古法,分封皇子功臣為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師今而學古,各尊私學,誹謗朝政,惑亂民心,建議禁私學。辦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國史記以外,別國史記一概燒毀;除了博士官所藏圖書,私人所藏儒家經典和諸子書一概送官府燒毀。下令後三十天不送所藏私書到官府,罰築長城四年。聚談詩書的人斬首,是古非今的人滅族,只有醫藥、卜筮、農作書不禁。民間求學以吏為師。秦始皇從李斯議,實行了焚書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餘人。這個焚書坑儒的野蠻行為,反映出當時統治階級內部鬥爭的極端尖銳。李斯主張中央集權,是適合時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學派(與韓非派法家合流)卻是一種極端壓制人民的政治思想。王綰、淳于越主張分封諸侯,是違反時宜的,他們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統派(包括陰陽五行家與神仙家)卻是講仁義的政治思想。政治上學派上的鬥爭一直發展到大慘殺,把孟子學派的儒生大體殺盡(東漢趙岐說),李斯算是取得了勝利。但是,焚書坑儒,絲毫也不能消滅學派上的分歧,而且還促成了秦朝的滅亡。秦始皇實行李斯的主張,皇位的當然繼承人長子扶蘇,替孔孟派儒生說話,秦始皇發怒,使扶蘇到上郡(在陝西綏德縣)監蒙恬軍。前二一○年,秦始皇出巡,在路上病死。李斯怕扶蘇繼位,自己不得寵信,與韓非派法家宦官趙高用陰謀擁立秦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為秦二世,偽造遺詔殺扶蘇、蒙恬。不久,胡亥趙高又殺李斯。秦失去頗得民心的扶蘇與擁有威望的大將蒙恬、丞相李斯,政權落在胡亥、趙高手中。胡亥厲行督責,昏暴無比,是完全的獨夫,秦崩潰的條件全部成熟了。

  秦在春秋戰國時期,被山東諸國看作文化落後的國家,事實上秦在文化方面也有些大的創造。自禹鑄九鼎的傳說開始,國和家的大事,都在金屬器物上鑄字,秦國發明刻石,比鑄金版、銅鼎、鐵鼎之類要方便得多。唐初在今陝西鳳翔縣發現十個石鼓,每個石鼓上刻著一篇有韻的詩。考古學者根據甘肅出土《秦公》上的字體,斷定石鼓是秦器。造器時間推定在西元前六、七世紀。與造石鼓同時,還有北宋時出土的秦《詛楚文》三石。秦始皇出巡,在重要地方刻石凡七次。東漢以下,石碑盛行,追溯遠源,出於秦國。刻石要有鋼刀,刻石鼓用什麼刀,也是值得注意的。秦始皇劃一全國度量衡器,陶量器上用木戳印四十字的詔書,考古學者馬衡說“這實在是中國活字排印的開始,不過他雖已發明,未能廣泛應用”。又說:秦穆公時的《秦公》,銘文共一百字,也是用戳子印字在土範之上,“這真是活字的創作了”。在西元前六、七世紀,秦國已有刻石和活字,說它比山東諸國文化落後,是不完全合乎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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